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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江湖-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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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瞎子住的地方,门前有一个很大的烂泥塘,杨瞎子路过时总会很小心的绕过去,生怕粘到一点泥。他可是一个很爱干净的人,青衫大褂虽然很旧但却很干净,一尘不染,似乎天天都洗。
富二曾问过:“天天都洗澡不麻烦吗?”
杨瞎子解释道:“一个人,一个男人,他可以很穷,但必须干净,一个瞎子,一个是瞎子的男人,一个是瞎子而且又穷的男人,尤其要干干净净。只有外表干净多少会有些许自尊。”
富二听的是似懂非懂的点点头,春成在旁听到,也点点头,他是看富二爷点头才跟着点头的。
这就是从众心理,别人都懂的事,你不懂就是无知。
话仍会到三狗送杨瞎子这件事上,三狗牵着竹竿子,边走边唱儿歌,当走到烂泥塘时,三狗仰起头奶声奶气的说:“杨瞎子大大,你家到了,你只管往前走就好了。”
杨瞎子微微一笑,说:“乖孩子,送大大回来,真懂事。”拍拍三狗的头。
说着就迈步向前走去,径直走到烂泥塘里,这是毫无疑问的。当杨瞎子满身是泥,像只叫化鸡一样,手忙脚乱的狼狈样子,三狗还有其他孩子拍手大笑,旁边还有一些看热闹的闲人,诸如:原住民春成,原住民甲,乙,丙,丁。路人戊,己,庚,辛。旁人A,B,C,D。闲人E,F,G。狼狈的如同叫化鸡的杨瞎子总算手忙脚乱的爬上了岸,原住民们,路人旁人加闲人,原以为杨瞎子会勃然大怒的,会叫骂不迭的,然而令人诧异的是,杨瞎子既没叫,也没骂,更没跳着脚撒泼,他只是笑微微的摸索着回家。准备看好戏的人们自讨没趣的摸着鼻子回家了。
第二天,春成哭丧着脸找富二借钱,说是三狗昨晚又哭又闹一整晚,像是病了,要给三狗抓药看病。
(四) 廖婆婆
廖婆婆这个人很难定义她是一个怎样的人,说她是婆婆可在外表上怎么也不像个婆婆,虽然已经到了婆婆的年龄,但从外表却怎么也看不出来,皮肤依旧有光泽,头发依旧很黑,腰肢依然柔软,双腿依然修长,如果不是原住民春成一再证明,自己从小的时候就看见廖婆婆在这居住的话,如果不是原住民春成一再证明,自己从小的时候就看见廖婆婆是这个样子的话,打死任何一个初到小镇上的人也不会相信廖婆婆会是婆婆。
据推算,春成已经有四十余岁了,据现在科学家研究发现:小孩子在3岁就有记忆的话,(当然我讲的故事是发生在公元978的事了)廖婆婆现在至少也有60余岁了,这样说来廖婆婆的却是一个婆婆了。不然的话初次到这个小镇的人,绝对不会相信廖婆婆会是婆婆了,似乎更应该称呼他为廖婶婶,廖阿姨,廖姑姑,廖嫂嫂,或许也可以叫廖姐姐,但绝对不会是婆婆。
然而事实就是如此,年纪到了婆婆就是婆婆,小镇的人都是有礼貌的,尤其是公元978年的小镇的人素质更高,对待长者是很尊敬的。不像现在的人们,动不动口出脏话,把人家妈挂在嘴边,这让我很不满,当然我有时也会把人家妈挂在嘴边的,但这样的时候很少,几乎是微乎其微,大部分,不,很多的时候我对别人的妈妈都是很尊敬的。
话仍回到廖婆婆的故事上,在我看来廖婆婆就是一部传奇,在小镇上的人看来平淡无奇,我是大惊小怪,小镇人是见怪不怪。
廖婆婆是个传奇人物,她很美且无所不能。
她的美体现在她的外表上,她的无所不能体现在她的行为上。
小镇上所有男孩子娶媳妇都是廖婆婆帮忙操办。小镇上所有的姑娘出嫁都是廖婆婆帮忙梳洗打扮。小镇上的孩子几乎都是她接生的,小镇上的人生病了也会去找她,几乎吃几副药病人就会药到病除。
这不,春成的孩子三狗儿自从那晚病了以后,第二天就找上廖婆婆,可这次,廖婆婆看过三狗的病,却久久不发一言。
春成急了,说道:“婆婆,这孩子究竟有救没有啊?您到是说话啊,是不是没救了?天啊,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
立在一旁的春成嫂,立时很合时宜的嚎啕大哭起来,边哭边絮絮叨叨:“天啊,我的儿啊,你可不能啊。。。。。。。。你叫娘怎么办啊。。。。。。。。”
廖婆婆微微皱眉,摆了摆手,说道:“孩子倒也不是没救,只是。。。。。。。。”
春成和春成嫂一听赶紧说道:“只是怎么?您倒是说吧,是要买贵重的药材,还是怎的?这可怎么才好?我们就只有这些许银子了,就连这些也是问富二接了好久才借来的,不行的话,只有卖了那头猪了。”
那头猪是春成一家准备一年了的成就,是过年可以用来换酒喝,打肉吃,给孩子扯布做衣服的,尽管那头猪瘦弱的像条狗,但也算是全家一年的指望。
廖婆婆突然笑了笑说:“你们不用担心,也不用卖你们的猪,不要你们的钱,也不要你们的猪,只要你们把孩子交给我,三天之后来接孩子,在这期间你们不要来找我,也不要来找孩子,三天之后我自会让孩子去找你们的。”
春成俩口子不约而同的问道:“为什么不许我们来看孩子啊?”
当看到廖婆婆皱起的眉头,又立马噤了口,道:”好好好,但凭婆婆吩咐,我们照办就是,照办就是,只要孩子没事,我们做什么都可以。。。。。。。。”
廖婆婆挥挥手,春成俩口子识趣的退下,在某些方面,这两口子总会有些默契的。
不管哪俩口子,只要是人,呆在一起的日子久了都会有一份默契的,这份默契,蕴藏在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个表情,默契是天长日久慢慢培养的。然而对于有些人而言,不管你与他呆多长日子,你们之间始终没有那份默契,这就是一种悲哀,什么叫有缘无份?大概这就是。如果这俩人不是俩口子,那还好,如果是俩口子,那就不好,大大的不好。这会让两个人都别扭,既然觉得别扭呆在一起就是一种悲哀,两个人都没错只是两个人在一起就是一种错误。
三天之后,孩子果然原封不动的回到了家里,活蹦乱跳,生龙活虎,和之前一样的活泼好动,顽劣调皮,捉弄一切可以被他们捉弄的人和动物,但是,他再也不敢捉弄杨瞎子了。这是廖婆婆告诉他的。
谁也不知道廖婆婆是怎样把一个快死的孩子治好的。廖婆婆自己不会说,一个乐于救人的人是不会大肆宣传自己的功劳的。孩子自己也不知道,一个处于生死边缘半睡半昏迷的孩子能指望他记得什么?
这就是廖婆婆的神奇之处,所以小镇的人都认为廖婆婆无所不能。另外,廖婆婆无所不能还体现在很多地方,比如说:他住的地方比杨瞎子的房子还要大,还要幽雅,还要美,门前也没有烂泥塘。且,邻居就是李老爷,和李老爷更大的宅子紧紧相邻,站在廖婆婆的院子甚至可以望见李老爷园中的竹子,当然能站在廖婆婆院中的人不多,廖婆婆是干净人,闲杂之人是进不去的,就算有求廖婆婆时,只需说给廖婆婆的丫鬟就行,廖婆婆自会接见,这也是廖婆婆与人不同之处,她也是小镇上可以用的起丫头不多人家中的一个,当然另一个就是李老爷了,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李老爷的宅子能进出自由的人也不多,平时宅子大门紧闭,但廖婆婆是个例外,例外中的例外,这也就更显得廖婆婆的与众不同,这份与众不同,春成自然不敢有什么不满和非议,不仅仅廖婆婆救过自己的孩子,更重要的是廖婆婆是全镇人的偶像,简直就是一个神祗,一个传奇。
(五) 李荻秋
之前说过,公元978年天气特别的冷,公元2009年也是一样的冷,比往年此时要冷的多,往年此时也不至于呵气如冰;今年却出奇的冷,倒春寒。俗话说得好:春雨贵如油。可今年的天降春雨特别的多。马上都是四月份了,天气还是一如既往的冷,冷得让人还穿着棉袄,冷的还让人出门就抱着脖子缩着头,进门就抱着火炉子打哆嗦。
尽管如此的冷,樱花还是开放在这春寒料峭的春风里,颤巍巍,抖抖索索,让人不自主的想怜香惜玉起来。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度过,透过挂着浅橘色的窗帘,露出了窗子的一角,笔者快哉坐在窗子下电脑面前,听着周杰伦的兰亭序,有一搭没一搭的敲击着键盘,编着心中的江湖,心绪很乱,思绪很远,飘到那个久远的年代,飘渺孤独的眼神凝视着窗外灰蓝色多云的天空,面前的镜子里映出的脸孔有一些苍白。公元978年是否也有这样一个女孩子,坐在窗前,窗外的天空也是灰蓝色而多云,窗里的人也是有些苍白,有着一双有些冷漠而飘忽的眼神。公元2009年的女孩子眼神冷漠的另一面是波涛汹涌,飘忽是因为近视,一切在她眼中都是月朦胧花朦胧鸟也朦胧。波涛汹涌是因为心中还有江湖。如果公元978年也有这样一个女孩子的话,她的冷漠飘忽会是因为什么?孤独吗?不知道。但这个命题的条件是必须有这样一个女孩子存在才会成立。有没有这样个女孩子存在呢?笔者快哉还没想好。
嗯,糟糕,上班的时间到了。嗯,下午回来继续编故事。这就会有一段时间好好构思一下,再决定有没有这个女孩子的命运。决定她的存在与否,是否有意义。站在阳台上眯眼看着春风里的太阳,在这个小城里行走着,从东到西,2156步,从西到东,2156步,一个眼神飘忽一身黑衣的女孩子,行走在自己心中的江湖里。
小城有些小,心有无限大。心有无限大,江湖无限大。
眯眼看了半天太阳也没想好究竟怎么写这个女孩子,是不是应该有这样一个女孩子出现,之前的构思是没有这些的,但转念一想,在一个小说里没有女孩子,没有爱情似乎不能够吸引人,那怎么安排这个女孩子的命运呢?还没想好,但注定是悲剧。
这个有些苍白,细的像风中芦苇的女孩是李老爷的女儿,李老爷是小镇上的大户,唯一的大户,小镇百分之九十九点多的土地都是李老爷的,小镇百分之九十九点多的房产也都是李老爷的,小镇百分之九十九点多的居民都对李老爷很敬畏。李老爷的女儿十八岁,叫李荻秋,名字很好听,取自李珣的渔歌子,荻花秋,潇湘夜,橘洲佳景如屏画。。。。。。。。这首词。李荻秋是廖婆婆带大的,所以正因为如此,廖婆婆与李家关系才显得与众不同,所以正因为如此,廖婆婆才可以自由的出入李家大门,不会被李家的家丁呼喝出去,不会被李家的高门槛吓住,在小镇大多数人的眼中看来,李老爷的家是一个迷,高不可攀的迷,平日里朱门紧锁。李老爷的下人是个谜,深藏不露的谜,平日里下人很少出来。李老爷本人也是个谜,神龙不见首的谜,小镇的人从来就没见过李老爷本人。既然如此,李老爷的女儿李荻秋自然也是个谜,老爸都是谜了做女儿的不能不孝顺的,于是就跟着是谜。
这个有些苍白,细的像风中芦苇的女孩很少出门的,这是必然,公元978年据笔者快哉所学过的历史知识知道那还是封建社会,封建社会讲究的是妇德,三贞九烈,三从四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就是笑一下也要掩口葫芦,笑不露齿。所以这个女孩子只有幻想,幻想着外面的天地,她最喜欢的事是坐在窗边望着天空想入非非,她最喜欢的事是帮廖婆婆整理草药,她最喜欢的事是听杨瞎子讲故事,虽然这样的时候不多,每逢廖婆婆,杨瞎子来的时候她总是央求他们能够多呆一点时间。
这个有些苍白,细的像风中芦苇的女孩的生活就是那么的简单且透明,似乎许多天对于她来说就像是一天,一天就像是许多天一样,也许日子就是那样的过,然而如果不是那件事的发生。。。。。。。
说真的,笔者快哉在写这篇故事时没一点灵感,就像憋屁,挤牙膏一样难受,到目前为止,最终也没想好怎么安排这个女孩子的命运,也许她就不该出现,她是一个多余的人,她的出现是一种错误,在这个提倡构建和谐的社会,是不和谐的音符,导致和谐故事不和谐,唉。。。。。。。。快哉长叹:我都写些乱七八糟的什么啊?
天气还是随着日子的增加慢慢的暖和了,尽管还有风在,毕竟吹面不寒杨柳风了,风来了,樱花就落了。快哉坐在小城长廊的凳上看书,樱花一片片飘飞,花瓣飘落在书上,英雄末路,美人迟暮,花瓣掉落,都是一种婉约凄美。
(六) 苏乞儿
看了若干部小说或是武侠小说之后,当快哉的眼睛由之前的1。5的好视力变成现在上网必须要带上三百度的眼镜之后(这是快哉的收获)有一个心得体会就是,无论哪一部小说,都离不开吃喝拉撒,爱恨情仇。
具体到,无论哪一部武侠小说,但就在人物构成上,都离不开高手和低手。
高手就是主要人物,特别是男女主角。
像这样的,男主角一般都很帅,出身凄凉悲苦,身负血海深仇的名门之后。或是不闻一名的江湖小混混。但,武功在一系列的机缘巧合之下都会成为杀伤力指数一流,且,深得众多女侠们的欢心,对其死缠烂打,围追堵截。
至于女主角,一般都会身世清白,是所谓的名门正派的千金,被众多的狂蜂浪蝶,江湖登徒子追捧。或是纯净自然,浑然天成,清新可人,未出江湖,不谙世事的小家碧玉。或是不染铅华,超尘世外,飘逸大方的神仙姐姐。
然,女主角慧眼独具的只对男主角一见倾心,自始至终,忠贞不渝。
于是乎,一个郎才,一个女貌。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一个冰清玉洁俏佳人。在一系列的机缘巧合之下,要么是英雄救美,要么是美女救英雄,一见倾心,非尔不娶,非尔不嫁。排除万难,历经磨难有情人终成眷侣。当然也会存在另一种状况,磨难虽已经历,万难没有排除,终成悲剧收场的江湖怨偶。
而,低手与高手最大的区别是,出现的镜头少得可怜,有时候连脸都没露一下,刚出场啪的一下就栽倒在地,变成死尸。要么就是出演一些路人甲乙丙丁,旁人戊己庚辛,死人ABCD,背景EFG,群众赵钱孙李,蟹兵虾将周吴郑王。
但这在快哉小说里绝对不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快哉是个好青年,在她眼中的江湖,不管大人物还是小人物,不管是高手还是低手,都是一视同仁,一片朦胧。在快哉的小说里出现的都是小人物。这当然与她的个人倾向有很大的关系。
马克思老人家曾经曰过:历史都是群众创造出来的。马克思是快哉最崇敬的人,再加上,既然小说作者都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又加上她有这么高的思想觉悟,自然而然,在她的小说里也有许多的小人物组成。
无论大人物也好还是小人物也罢,无论是高手也好还是低手也罢,其实在江湖中,只要是人都会有自己的故事,每个人都会是一部传奇。
漫漫的成长历程,从呱呱落地的那一刻起,再到悲悲切切离开人世,这是一个伟大的历程。无论这个历程的长短,其实长有多长?短有多短?不知道,只能是不知道。
无论这个历程的辉煌与否,其实辉煌?或不辉煌?不知道,只能是不知道。
但,每个人都是与众不同,且,独一无二的。
所以每个人都是一部传奇。一部与众不同,独一无二的传奇。
在若干武侠小说里,众多的小人物都离不开,酒馆老板,算命瞎子,人民群众,虾兵蟹将,乞讨人员。所以快哉的小说无一例外的也会有这样的人物出现,所以这次隆重出场的是:当,当,当,苏乞儿踏着五色祥云,身披七彩百衲衣,左手提经典武器打狗棒,右手端一锯齿状陶瓷碗,大踏步的款款向我们走来。
这里面的苏乞儿不是周星驰主演清朝时期的那个武状元苏乞儿,他是离清朝要早多的苏乞儿,是公元978年的苏乞儿,而大清建国却是公元1644年,这两人相差600--700年。至于为什么他也会姓苏,那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倒不是快哉本人对姓苏的有什么意见,只是巧合,纯属巧合。顶多算作山寨版的。况且二者是有区别的,周星驰版的苏乞儿很帅,这里的苏乞儿一点不帅,不仅不帅而且很丑,不仅很丑而且很臭,不仅很臭而且很老,嗯,也不算多老了,据估计,顶多也就四十来岁的光景,如果是有钱人的话,注意保养的话,看起来也不算老,不仅不老而且正是男人最有魅力的时间段,是女孩子包括女人们都喜欢的年龄段。但是我们这里的男主角却是一个又丑又臭的穷乞丐,那就不仅没什么魅力而且令女人很厌恶的。为什么?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马克思老人家那句话,物质决定精神。金钱的魅力无与伦比,无论是公元978年还是公元2009年人的心理都一样,对金钱的崇拜,对物质的敬仰,无论何时都一样。
快哉不敢说自己有多与众不同,有多淡泊名利,这不是沽名钓誉,不是自诩清高。毕竟也是平常人一个,也是要吃要喝的,这就难免需要金钱,但快哉对金钱的需求既不崇拜也不敬仰,仅限于解决温饱而已。有一个家,不大但温暖的家。有一个人,不帅但温暖的人。有一份工作,不多钱但稳定的工作。唉,快哉什么都好,就是喜欢在作文里乱发感慨,乱抒情感,乱七八糟的东拉西扯。
回到苏乞儿身上,这个苏乞儿也是一部传奇,有关小人物的传奇。
苏乞儿也不算是原住民,也是属于外来的三无人员。哦,在这里我要解释一下所谓的三无人员是什么意思,三无人员指的就是,无固定居所,无固定收入,无固定监护人,看来似乎每个乞丐都符合这个条件的。
我们的苏乞儿却与众多的乞儿大大的不同,他不隶属于江湖第一大帮丐帮的统领,顶多算作丐帮外聘的编外人员,也可以称呼其无照从业人员,没有经过第一大帮的认证认可,没有从业资格证。
所以,似乎乞儿都应该显得畏畏缩缩,有些像见不得光的耗子,乞讨起来也是一副抖抖索索,不理直气壮的模样。其实想想也对,似乎没有哪个乞丐在乞讨时会显得那么理直气壮,都是一副抖抖索索,畏畏缩缩的样子,要不然的话,那就不是乞讨了而成打劫的了。
尽管乞丐苏只是一个乞丐,但他是一个有气节有原则的乞丐,乞讨是乞讨,但决不搞违法犯罪的事,就是坐在路边乞讨时,也是一副正襟危坐,目不转睛,眼观鼻,鼻观心,心观面前的破瓷碗,破瓷碗里偶尔会有路人扔着几文大钱,或是发霉的馒头,或是李老爷家养的大黄狗看他可怜衔来送来自己的口粮肉骨头,或是富二爷偶尔善心大发心血来潮倒给他的残羹冷炙,然而乞丐苏却正眼不瞧一眼,显出一副不屑一顾不食嗟来之食的清高模样,即使要吃的话,他也会很慢条斯理的吃,仿佛像在品尝珍馐美味,吃过之后还会优雅的擦擦嘴。
小镇上的人都认为乞丐苏是个很有气节的乞丐,乞丐苏的气节还表现在他作为一个男人却从不多看春成嫂一眼,就这样,大家对他不仅生出无尽的敬意,无穷的敬仰。只有春成对此不以为然,嘁,乞丐就是乞丐,穷人就是穷人,没钱就是没钱,至于吗?再多有气节终究是一个乞丐。
其实春成的看法也不无道理,乞丐就是乞丐,什么气节,什么清高,在金钱面前一文不值,有气节有清高的话,那就别做乞丐啊。既然是乞丐,就是要放下自尊,抛弃尊严,出卖人格,丧失追求,这些高于物质的上层建筑是一个乞丐玩不了的,也玩不起的。
乞丐苏经常为这些奇怪的人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搞得很愁苦,很郁闷。如果说在这个小镇上谁还会对哲学这么感兴趣的话,乞丐苏应该算一个,突然快哉发现一个问题,只要对哲学有研究的人,都长着一张山羊般的脸,乞丐苏也不例外,山羊脸,山羊胡,很学究,有一种典型的学院派风格。
乞丐苏那根不离身的打狗棒子也是流光水滑,也是一根竹竿子,只不过是一根青竹杆子,杨瞎子也有一根竹竿子,是紫竹的,长五尺有余,上系一张写着江湖大算的白布招子,也是不离身的。而乞丐苏的竹竿子,要短一些,平日别在腰间,在乞丐苏的腰上还别着一只流光水滑的黄色葫芦,这也是乞丐的经典造型,便于他们行走江湖,能讨来酒时,就用来盛酒,讨不来酒时,就用来盛水。
乞丐还会有什么家产呢?费力的思考了一下,对了,许多武侠小说都会写道丐帮弟子都会分几袋长老的,袋子越多的长老级别越高,杀伤指数就越高,袋子的材质一般都会是麻织的,做功粗糙,这是理所当然的,大家是没钱的乞丐嘛,不背麻织的袋子,难道还要背江南丝绸宫织宫绣的?或是北疆上好的麂皮袋子?
然而乞丐苏似乎是个例外,乞丐苏就有这样一个袋子,他的腰间别着一只北疆上好的麂皮袋子,白色的小巧精致,挂在腰间白的刺目,干净的过分,当然这是对比而言的,因为乞丐苏身上的衣服又破又脏,千缝百补,灰不溜秋,脏不拉叽。过分的还有这只白色的麂皮袋子上竟然还绣着一朵蓝色小巧精致花儿,蓝色的花瓣,黄色的花蕊,两片淡绿色的叶子,花朵绣的异常精致,用针纤巧细致,识货的就可以认出绝对是江南宫绣。更过分的还有乞丐苏的那双手,乞丐的手按道理说应该又脏又裂,骨节粗大,污浊不堪,而乞丐苏的双手却很干净,也是干净的过分,不仅干净而且肤质细嫩,手指修长,骨节匀称,显得很有力度。
之前,这让春成很好奇,当他把这告诉富二时,富二仍像上次谈论杨瞎子一样,不耐烦的挥挥手,对春成说:“这关你什么事?”还是一副不紧不慢用油腻腻的抹布抹着同是油腻腻的桌子,春成照样一副像吃了苍蝇的表情瞪眼看着富二,并暗自发誓以后再也不会和富二说话了,然而春成的誓言向来是不管用的,每次要说别人闲话时又不自觉的找上富二的。
其实,春成有时候很纳闷,他觉得这个小镇的人都奇怪,每个人都有一些与众不同,不为人知的秘密。有时候春成也有一些众人皆醒我独睡的感觉,这让他感觉很不安,非常的不安。似乎在这个小镇上隐藏着秘密,一个惊天的大秘密。
(七 ) 小镇
说了这么多小镇上的人,也该说说小镇了,小镇是这些人存在的前提,是人物活动的重要地点。任何一部小说或是故事中,在其内容架构上都会有人物,事件,地点。人物,在小镇上还有很多。事件,快哉想故弄玄虚的卖个关子。所以在这一篇中就介绍一下地点,那就说说小镇吧。
嗯,小镇,怎么说呢?其实小镇是个很普通的小镇,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平凡的不能再平凡,与大多数的小镇也没什么不同,有山也有水,但山不太青水也不太绿,小镇人的环保意识不怎么强。有土也有沙,但不漫漫也不怎么飞扬,有风的时候也会漫漫飞扬。
小镇不怎么大,小镇上的居民大约也就百十来户,还有一些像乞丐苏一样的外来人员,百分之七十都是原住民,还有百分之二十是乔迁户,还有百分之多少是三无人员。这是据快哉的不完全统计,的出的结论。
小镇虽然很穷,好像用词不当啊,小镇怎么会是穷的呢?应该说小镇上居民虽然很穷,但他们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闻鸡而起舞,舞起锄头来汗珠子摔八瓣儿的良民。他们没什么大的理想,也不存在什么很高的思想境界,安贫乐道,自得其乐。小孩子光着屁股满街跑,玩着尿泥泥猴似的一天天茁壮,然后像他们的父辈一样生活,然后像他们父辈一样繁衍生息,直至娶妻生子含饴弄孙,再慢慢老去被自己儿孙在一片吹吹打打哭天喊地的送进黄土。
小镇不怎么大,前后两条街,街上建筑都是比邻而居,房挨房的,两家人公用一堵墙,既减少了建房的费用又增进了邻里的感情,几乎天天都有两户人家跳着脚对骂,一户说你家的鸡吃了我家的谷子,一户说我家的猪被你家孩子当马骑。一户说我家的枣子被你家偷了,一家说我家的绣花针被你家拿了。一户说我家老婆被你家的欺负了,一家说你家的孩子打了我家的娃。总之天天都有杨二嫂般细脚伶仃的女人,或是五大三粗的黑脸汉子横眉冷对,相互对骂,呼天喊地,拳脚相加,煞是热闹。清官难断家务事,更何况快哉。当然,有时候他们吵归吵闹归闹见面之后严守以待如临大敌,有时候亲热友好的就像是一家人的称兄道弟不分彼此。
小镇的建筑土木结构,土墙木梁木板门面,门前石砌台阶,大门左右各摆两个石头墩子,供闲暇之余晚饭之后坐在门前说古到今,闲话家常,东家长西家短,在那个媒体事业还不发达的年代,许多消息就是这样被人们口耳相传,以讹传讹,道听途说。女人热衷于谈论别人隐私,男人热心于谈论人家婆娘。于是乎,石头墩子就会被这些人们的屁股磨得是流光水滑,油浸浸,湿润润。当然,有时候人们愿意睡的早点儿老婆孩子热炕头,有时候人们更愿意去富二的酒馆里闲坐,喝点小酒,就点自己带的小菜盐拌萝卜条,听杨瞎子讲故事。毕竟,小镇物质不丰富,精神追求就不高。
小镇的房子结构简单,进门就是石头砌的天井,正面一间房,左右两侧各有。也有独门独院的,进门一个小院,种花养草,喂鸡养鸭。小镇的建筑风格形式多样,还有的就是一简单利索的茅草房子,每逢八月风怒号,卷他屋上三重茅,茅飞渡河撒河郊,小镇群童欺人老无钱,公然抱茅入竹去,老无钱者依杖自叹息。
小镇自西向东有一条小河,居民们就依河而居,形成两条街,这两条街的房子面面相视,人们吃用洗涮就全靠这条小河,平日小河老虎不发威像是一病猫,雨季一来水涨拍岸就像是老虎。河岸旁河堤上长着粗壮的老柳树,每逢杨柳依依便是青年男女居民谈情说爱的好去处,这些柳树荫里为小镇居民的繁衍生息做出了无私的奉献,老柳树身上也刻满了只有情人们才看得懂的奇怪符号,柳树们见证了他们的爱情。有人会说那是封建社会,讲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允许自由恋爱的。偏见绝对是偏见,在这个狗不拉屎鸟不下蛋,山高皇帝远的小地方,封建礼教也会对爱情作出些许让步的。通常女青年在洗衣服时被男青年扔个小石子溅起一片水花,湿了女青年的衣服,红了女青年的脸。回瞪一眼,一来二去,眉目传情。自然而然杨柳荫里就会响起欢声笑语,悄声细语。男青年会提着酒肉鸡鸭上门提亲,老人们乐见其成,女青年们就羞红了脸由男青年们背了回家。哪像现在动辄成万上几万,六七十年代,录音机,自行车。八十年代,大立柜,缝纫机。九十年代,三金,组合家具。而如今,房子,车子,票子一样也不能少,现在的女孩普遍认为,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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