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乌龙拍档(第一部)-第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凌霖只来得及小小唉叹一下自己还未开始又告终结的恋爱故事,为摆脱室友更进一步的盘查,火速奔赴工作去也。

  整装出发,又回到了叫他日前才大受打击的T中学。

  出入来往的学生群,自然也验证早上凌大警察所说的,共分男、女两大族种,甚至就连整洁的校服也分成两个色系:女生着粉红,清纯可爱一如天使;男生着灰蓝,小小绅士的风范尽显无疑。

  旁边商业大厦顶端的制高点,一台高倍望远镜的光芒在阳光下闪烁,凌霖瞪大了眼睛,在阳光下光明正大地进行名为「偷窥」的龌龊行为,让同伴为之不齿。

  「我说…」

  林亦云尽量忍耐地开口:「如果你利用我提供的工具,只是为了满足你不良大叔的变态兴趣,我有权收回犯罪工具。」

  粉红色的青春最是无敌,以办案为名,尽情地把镜头凝聚在这一簇簇粉嫩娇艳的颜色上,凌霖深深觉得办案乃是人生一大快事。

  「我是真的在做事,做事啦!」

  慌忙护住手上的高倍望远镜,有点可惜它居然无法窥见女子更衣室的风光─唉,警察也是人,也有人的生理需求,也有低下爱好,也有…咦?凌霖镜头一转,突然打眼瞧见一行车龙缓缓驶入校园大门,下得车来巧笑倩兮的,却正是这几天和他们特别有缘的左大美人,不由得吃了一惊。

  原来是这所学校内有一幢民国初期的老式钟楼建筑,摄影队到此来拍外景。

  难道蔡恒预先知道左莉莉会到此拍外景,所以才在死前如此关注这间学校?

  想到这里,凌霖多少有点泄气,想了想,把望远镜往林亦云怀里一塞,低声道:「我去现场,你在这里继续观察,尽可能找一个一百六十到一百六十五公分左右身高,面貌长得与左莉莉极其相似的女学生。」

  「你的意思是?」林亦云一愕,有点反应不过来。

  「我怀疑蔡恒用来要挟左莉莉的事情是─她有一个私生女,并且就在这所学校里念书。」

  那天出现的女子就像是年轻二十岁的左莉莉,他绝无认错。

  天生万物,造化之神奇,能造成这般奇迹的,就只有血缘的奇妙关系了。

  凌霖简要地把自己的推理说明后,一猫腰去了,林亦云捧着望远镜在楼顶发了一阵呆,想想他说的也许不无道理,虽然半信半疑,却也还是勉强地协助拍文件执行任务去了。

  从望远镜里可以看到凌霖挥挥手,完全混入闻风而来的记者群里,林亦云定了定神,开始接手拍档的工作,从望远镜中观看校园里那一簇簇的粉红。

  但…就如异性恋男子喜欢偷看年轻美女一样,林亦云是一个标准的同性恋者,偶尔掠过镜头的青春少男面孔更叫他看得来兴致。

  不知不觉,望远镜里出现的人物已经渐渐脱离了初衷,凝注的视焦通常是在灰蓝色制服上了。

  在这样的视线追逐中,有一团小小的淡金色影子收入镜头,林亦云一愕,随即反应过来,是左莉莉那只宝贝的金色巡回犬。

  今天大批人马莅临,却是把它也带来了。

  现在正活泼地跑动,身边却没个看管的人─八成拍摄现场已经闹得兵荒马乱了吧,有这样大的一位明星要过来拍外景,学校里但凡看点电视的,尤其是美少女们都一窝蜂拥过去了,那他应该不担心凌霖没有收获。

  林亦云这样安慰自己,抚平他为着私人爱好怠工的愧疚。

  突然,一个少年男孩的背影被摄入他的镜头,那是因为他无意识地拿望远镜追着那只小狗跑,所以才会意外把这少年纳入视线的,这学生似乎很开心地蹲下身来,伸出手招呼那只小狗靠近。

  奇怪,巡回犬一向对陌生人很有戒心,所以也可以用来担任看家犬,但这一只叫茉莉的小母狗却只是摇了摇尾巴,谄媚地靠过去,伸出舌头来舔那男生的手。

  林亦云越发感兴趣了,镜头紧紧跟随,待得那一人一犬躲入花园的一架紫藤架时,那偶然抬起头来的少年正对着镜头一个照面,顿时叫林亦云如遭五雷轰顶。

  尚未脱离青涩期的少年,薄薄的肌肉均匀地覆在骨架上,虽然可以预见他以后能长成一个长手长脚的英俊青年,但现在,他的身形纤巧一如少女。

  刻意理出显示男子气概的平头,冲淡了一些美少年特有的阴柔之气,眼镜在与狗狗玩的时候摘下了,那脸、那眉、那眼,细细观看的话,不折不扣是某人翻版的拓片。

  与那女星极其相似的「少女」,凌霖想寻找的对象…竟然是个「他」?

  林亦云在那瞬间有点想爆笑,但从那少年眼里看到了有同类感觉的孤独与哀伤,想了一想,收起望远镜,偷偷下了大楼天顶,到那一树紫藤花下与他打招呼。

  「嗨!」

  听到有人的声音,那少年吓了一跳,可是一回头看到是这样一个美丽的男子,眼神中虽然还透露着几分迷茫,却镇定下来了。

  「你喜欢狗?」

  林亦云瞄瞄那只金色巡回犬,该名小犬类已经警觉地站起来,冲他龇出尖利的牙─所以说这母的就是靠不住,不久前才见过,而且和自己家的狗这么亲热。

  不过,这似乎更说明了一点问题。

  一条神经较为敏感,警觉性又高的小狗,怎么会在这学校里,和一个陌生的少年玩得这般开心?

  对付这小小的畜牲,林亦云当然不介意,这本来就是一句随意搭讪的话题。

  「呃…是,是的。」不知道为什么,那少年突然脸红了,低下头吶吶地答。

  「很可爱。」

  「是啊,小型的犬类都很可爱。」

  「我是说你!」

  这般明目张胆的勾引方式倒没引起那少年的反感,他只是蹙起了眉,有点不知所措地抱着那只小狗在胸前,似乎把它当成一道屏障,不说话。

  「不去看明星?」

  这里属于校园的一角已经空空荡荡,凡有眼睛的都瞧热闹去了。所以显得很清静,适合谈一些不欲为人知道的事情。

  「我…」

  本来想说不去,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好像拒绝不了这美丽男人的邀请,少年犹豫了,跟了两步却无论如何不肯向前。

  「这是她的狗。」

  这句话一出,那少年的脸色变了。原来有所期待的绮念消散,眼睛闪出敏锐的光来,似一只蠢蠢欲动的兽。

  「你认识左莉莉?」

  林亦云后退一步,被他突然爆发出的危险气息震慑,一手在背后悄悄按下手机快捷拨号键。

  「不,我不认识。」那少年听到这个名字,刚刚那慑人的光突然收敛,淡淡地答了一句话,转身就想走。

  「你就是她。」

  林亦云从背后拿出自己刚刚路过道具房时顺手牵来的发套,迅速地向他头上一罩,一个民国初期的少女立刻出现,眉眼婉然,楚楚动人,与左莉莉在报纸上注销的定妆照完全如同一人。

  「去自首。」

  看着他回头,一口牙咬得咯咯直响,眼神却无助而迷茫,林亦云瞬间有点心软,壮起胆子劝他。

  「我…」那少年面色阴晴不定,似乎还拿捏不准自己该何去何从。

  「把你知道的事说出来,还是有机会,也许只不过是误杀,或者你是正当防卫。」

  难怪这件案子成为悬案,杀人的是一个大家都没想过的人,为着一个被掩藏了十数年的秘密。

  林亦云惊叹于凌霖的直觉,同时祈祷他尽快找到自己。

  「呀!我拿到了左莉莉的签名耶!」

  不远处,欢呼的人群渐渐散开了,有人朝这边走来,是几个女生,其中一个满脸兴奋地这样对同伴说。

  「我不会去,谁也不能伤害她。」

  已经被他拉住手的少年情绪突然激动,挣扎起来,一手已经从制服里取出一把薄刃、锋利的美工刀。

  他想保护他的生母!不欲让这个秘密曝光。

  林亦云脑子里才反应过这个念头,就已经看到眼前有白光闪起。

  「小心!」

  在那几个女生身后,飞身扑出的凌霖抱住林亦云就地打了好几个滚,那戴着头套的少年红了眼般执刀追在身后。

  「呀─」

  血,从凌霖掩护同伴的右手臂上流下,路过目睹这一事件的女生尖叫起来,召来校警的关注。

  当那势若疯狂的少年被制服后,一伙人被拉到警务室。

  校方通知了学生家长。

  那和蔼的中年太太仍不敢置信自己一向乖巧的儿子会在学校与人动手,一直情绪很激动地争辩。而那个名叫邱原启的少年,却只是沉默地坐在一角,雪白的牙紧紧地咬着下唇,不说话。

  凌霖附在校警耳边轻轻说了句什么,那闻言大惊的校警出去拨了报警电话。

  直到刘代志带领人过来,完全掌控住了这边的形势后,凌霖这才觉得右臂火烧火燎地疼痛,一低头,看到自己手臂上被划开的伤口长达四寸有余,血仍在汩汩流下,被电召来的校医做了紧急处理后,送医院缝了十来针。

  结束审讯的刘代志,晚上到医院就先抓着人劈头劈脑一顿好训:「又是谁说会注意小心的,现在又是谁住院,嘎?」

  「其实没这么严重,就说我已经没事了…住院是你们太过夸张。」凌霖被轰得双耳嗡嗡作响,只好不住陪笑。

  当警察时期养成的保护市民习惯真是要不得,他一看到林亦云快要受伤,就顾不得这许多地合身扑上,结果自己挂了彩。

  「对了,对邱原启的审讯进行得如何?需要我出面指证他就是我在凶案现场见到的疑犯吗?」看着学长还有一肚子的火要喷,凌霖赶紧转移话题。

  「他什么都不肯说,好像蚌壳一样撬不开。」

  刘代志懊恼地扒头发,那个少年被他们带走的时候,头上还戴着左莉莉的戏装发套,这下,任何一个人看他们,都会觉得有血缘极其相近的关系。

  「你们有没有把左莉莉带到他面前?」

  如果他杀人是为了生母,那么与本人面对面总会有所破绽。凌霖不相信一个十几岁的中学生,心理素质能好到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

  「不提左莉莉还好,提起来就有气,那女人的演技实在太完美了,好像完全不认识他一样,就对着自己的亲生儿子,也像陌生人。

  「倒是那个邱太太说了些事,她本来极力维护儿子,但看到左莉莉出现后,就突然没了声音,她显然知道养子和这个人关系匪浅。」

  「那么…」

  凌霖眼一亮,这也是一个突破口。但这小小的欣喜马上又被刘代志打消。

  「不过,证据还是不足,犯人又不肯开口。」刘代志也很遗憾,千辛万苦,却还卡在这最后关头上。

  「真是遗传良好。」

  凌霖没好气地嘟嚷。母子俩都这么会作戏,但是法律不容他们戏弄。

  「对了,说起来,你是怎么发现T中学藏着这样一个人的?」

  手续那一套慢慢来,反正无论如何警方也是得跟他们耗下去的,但刘代志比较好奇的是,他们是怎么发现这家平常又普通的中学里,有这样一个人,隐藏着这样一段秘密。

  自己这个学弟直觉超准是没错,可是依他的粗心大意,大海捞针一样自人堆里找出一个人来,却是前所未闻。

  「你管我。」

  凌霖答得跟蚊子哼哼一样,拧来扭去不肯正面回答─多没面子,每次都是那个外行人的乌龙拍档林亦云发现问题,这叫他专业人士的颜面往哪摆?

  「好啦,我还是伤员,伤员耶!不要拿阴着打脚底逼供那一手对付我!我招,我招还不行吗!」凌霖从自家恶魔学长手下逃出生天,朝那边努一努嘴,道:「不是我,是他发现的。」

  「他?」

  刘代志顺着他的指点向那边看去,整个眉皱了起来,「就是那边那个花花公子?你再不制止他四处散发荷尔蒙的话,这里很快就要演变成一场争夺战的战场了。」

  双手插着裤袋倚在门边的林亦云,堪称是这个白色病房内最亮丽的一道风景,忧郁的眼神通杀全体雌性生物,扮忧郁王子绝对比哈姆雷特更称职─难怪时间到了,还不见小护士过来给病人探诊、换药。

  看到他明明只喜欢男人,却偏要在他这种正常王老五面前表现他的男性魅力─更可恶的是还成功了─简直叫人不齿到极点!

  按刘代志的意思,最好把那妖孽收回来,免得再遗害人间,可是…凌霖悲哀地想着可是,那个妖孽已经不是刘代志先前见的那一只了。这只是暗黑大魔王,能把人嚼下去骨头都不吐的那一种,之前那个阳光好青年云消雾散去也。

  对了,应该跟刘代志说要麻烦他调查这个人的来历了。世界上的有钱人本来就不算多的,有钱到这个分上的更少,应该很好查才对。

  凌霖把这几天的事在脑子里转了几转,才要开口,就见五区分局的一个警察走了过来,压低声音对刘代志道:「老大,新进展,左莉莉向警方自首,承认因早年个人私事遭娱乐小报记者蔡恒查出,并加以勒索,一时愤怒,失手杀人。」

  「喝!这下子娱乐新闻要闹翻天了。」

  刘沙展只能匆匆赶回去主持大局。

  凌霖满心想跟随,却被不再向小护士放电的林亦云按住。

  「喂,你我都知道杀人者另有其人!」等护士终于帮伤员换好迟到了半小时的药,病房里只剩他们两个后,凌霖忍不住第一个开声。

  他从那通电话里有听到隐约的争论,虽然不是很分明,但当时邱启原分明承认了他的所作所为。林亦云应该更清楚。

  不过真没想到,左莉莉当着人前显示得这么淡淡地,连亲生儿子也不认,回过头却愿意背下所有的祸事,赔上自己的前途星运,这样的亲情叫他感动。

  「这是那女人该偿的债。」林亦云淡淡地说,似在为邱启原当年被生母所遗弃不值,也不打算出庭作证的样子。

  「话不是这么说!喂,你不是认真的吧?」

  既然这件案子底下尚有蹊跷,凌霖绝不容许因为有人甘愿顶罪,而让真凶逍遥法外。

  但看林亦云的样子,他根本就不打算说出真相,也许就等着法院判左莉莉的罪。

  这个人的心态其实相当扭曲,他没有所谓的正义感,也没有羞耻心,凡事随性而做,完全不理会世间伦理道德。

  「我只是不想插手。」

  果然,林亦云耸了耸肩,摆明他没有出庭作证的意向。

  「你!」

  凌霖头痛。他在当警察时最头痛的就是这种人。

  明明知道内情,却拒绝给他人伸出援手,这就跟站在岸边,明明会游泳却看人溺毙有什么区别?

  可恨的是,你还不能以任何一条法律条文去判他有罪。

  「如果一个人想死,拉他回来才是罪。死也是要有勇气的,你把人家那一瞬间的勇气打消了,让他不死不活地苟延生命于世,于人于己都是累心惨事。」林亦云突然面容一凛,正色道。

  但可惜说出来的,在凌霖耳里听来全是歪论。

  就在他们各执一端,互不妥协之际,匆匆而去的刘代志又回来了。

  这医院实在很没原则─或者说,看凌霖的伤其实并不严重,只当是给警方证人休养的,所以根本不管探访时间那一套么?

  「对邱启原的审讯仍没有任何进展,我们告诉他左莉莉自首的消息后,他仍不发一言,不过,刚刚他突然提出要见你。」

  进得门来,刘代志也不多废话了。只见他眼里布满红丝,精神却仍很好。

  警方人员的一贯通病,就是办案像服食大麻,身体虽然疲累,可是精神上却异常亢奋。

  「我?」凌霖一愕,手指自己的鼻子。

  不料刘代志却把手指向闲闲立在一边,只差露骨地做出向窗背对他而立的林亦云道:「邱启原指明要见那位…头发到肩膀,身高大约一百七十五公分的先生。」

  没办法,林亦云人管抓了,却没通报上一声大名,邱启原会用外貌资料来指名他也不奇怪。

  「我不去!」

  林亦云打从心底讨厌警察,认为他们只是一群平常自诩正义,实际上事到临头却总是被法律管手管脚,毫无作为的废物。

  「林先生,协助警方调查是市民的义务。」

  刘代志与林亦云一直都相看两相厌,只苦了中间的夹心饼干凌霖。

  「是义务,不是责任。」

  林亦云这家伙要是去当律师,一定是心黑嘴利的那一种。

  凌霖哀叹自己的命运。

  「你不去,我们这案子不能完结,案子不能完结,刘老大不付薪酬,我拿什么给你房租?」

  哀兵政策,穷人的悲哀。

  刘代志听到他说薪酬的时候,眼神闪了闪,却不作声。

  林亦云看着眼神闪避的刘代志,沉默了一下,不知想到了什么,颔首应允道:「好,我去。但我不保证能配合警方套出你们想问的话。」

  「他肯开口就好办了!」

  也不知道这少年从哪来的倔强脾气,进警局超过八个小时了,嘴巴还是封得死紧,一直不发一言,威胁利诱都没用。

  既然他主动提出要见林亦云,无论如何,都是一个重大突破的进展,刘代志松了一口气。

  「我,我也要去!」

  手臂受伤是小事,不看着这头暗黑大魔王他才放心不下。

  于是,我们的凌大侦探在入院八个小时又四十分钟之后,得意地坐在呼啸的警车上,又回到了熟悉的老地方。

  凌霖怀念地在审讯室外东摸摸,西瞧瞧。

  「喂,你看起来很喜欢故地重游,我请你喝咖啡如何?」

  这句话的意思是:你里面那个同伴再不开口,我就把你也请进去了!警局牌咖啡,想必有很多人不敢推却。

  刘代志紧张地在那从外向里看是透明的玻璃窗前站着,看到里面的两个人分坐长桌两端,有默契地对望,却不约而同地保持着沉默,不由得心头火起。

  「喔!」

  凌霖吓了一跳,迅速立正站好,现在他已经是普通市民了,被警察请喝咖啡的经历越少越好。

  「要从哪里说起呢?或者你有耐心听我慢慢说吧。」

  就在刘代志用越来越阴狠的目光打量凌霖,准备把对林亦云的一肚子气出到他身上的时候,邱启原总算开了口。

  站在审讯室外等得不耐烦的人精神一振,全围到那扇单面向玻璃窗外,等着第一时间掌握这件案子的关键。

  「…」林亦云挑了挑眉,有意无意间朝这边看了一眼,没说话和接腔。

  不过,在凌霖看来,他没有直接说「我不想听」,就已经是很给面子的帮忙了。

  「我一直知道自己是邱家的养子。养父母们也没有刻意隐瞒这一事实,他们是天下最好的父母。只是有时候,我也会很好奇,我到底是怎么来的,谁才是我的亲生父母,他们又为什么不要我了…」

  在林亦云没有接腔的情况下,邱启原更类似在自言自语。真瞧不出这小子,他不说话,可以保持沉默这么久,一开口居然还能滔滔不绝。

  不过,他会有这种迷惑也不奇怪,少年第二性特征发育,正是好奇人的本源之期─包括如何Zuo爱,包括想知道生命从哪里孕育?人是从哪里来的?万物起源之始又是什么…等等,比以前或是以后任何一个时期都更有想去探索的冲动。

  「但是,我并不想让养父母担心这个情况,所以没有积极去寻找这个秘密。直到有一天…我…我…」

  说到这里,这个一直很冷静的少年突然有点尴尬似有难言之隐,但咬了咬牙,还是说了。

  「我在街上遇到了一个流莺,她诱惑我,上了她家去。在离开的时候,我看到她床边搭着的金色细吊带裤子,还有吊带袜、胸罩等女性用品,一时突然觉得…我很想拥有。」

  他说到这里,偷偷抬头看了一眼,林亦云脸上仍没有什么变化,没有惊讶,更没有嘲笑,仍是平静如昔,只是抬起了头,若有所思地看着局促不安的少年。

  凌霖看着他,再看看身边已经神色各异,或是捧腹或是作呕的旧同僚,一时辨不清自己对这件事的反应要如何做。

  这个看起来神经正常,清清秀秀,在学校是个好学生,在家〈至少在养父母的眼里〉是个好孩子,甚至体育项目上柔道可以拿段的少年,居然是个…易装癖?说出去都不会有人信!

  「我那天就穿起了她的衣服,化上妆出去了。走到街上,感觉这个世界比我原来看到的要精采得多。一时间很多人的视线注目在我身上,这种行为,让我觉得…快乐。」

  或者,在那时,他遗传自母亲的血起了很大的作用。

  他的生母,是一个喜欢活在目光焦点里,活在聚光灯下的闪亮存在。

  被掩埋在平凡里的他,一旦触碰到截然相反的另一面,不是完全排斥,就是立刻陷入了无法克制的沉沦。

  「那之后,我每周都固定一个时间化好妆出去,开始也不敢太放肆,后来,发现只要掩饰得好,戴上假发其实根本没有人能认出原本的我,就算是我的同学都认不出,只是着迷地盯着看的时候,我放心了。

  「后来胆子越来越大,我甚至到了舞女们比较聚集的红灯区,不过,没敢进酒吧,只是喜欢在各大商场里闲逛,换穿各种各样的女装。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他…那个小报记者蔡恒。」

  重点终于来了!蔡恒与他的相遇竟然是这样的情形,真是想破了头也想不到。

  「因为我是换装出游,并不想让人知道我的身分,一向不跟人接触,但他…他一见我,就说认识我母亲,并暗示如果我跟他配合,他可以让我生母认我。

  「那时候我很好奇。因为我知道自己现在的行为是不对的,可是我停不下来。为什么我脑子会自动产生这种奇怪的念头呢?

  我的血液会因为别人的注视而沸腾?这样的嗜好是不是遗传自我的生母?我想为自己的行为找一个开脱,找一个答案。

  「我记得那天…我站在专卖店的玻璃橱柜前,犹豫要不要进去试当季的新装,里间的店员在放着明星代言的品牌广告。

  那个人对我说:『她肯定是妳的母亲,妳和她长得一模一样!』「我看着橱窗里映出的自己,和电视上的左莉莉,头一次感觉到了血缘的奇妙。虽然之前我没有注意过她,但是…我知道,她一定是生我的那个人。

  「后来,蔡恒买了店里的衣服送我,并请我喝冰果汁,想向我套话。我知道他可能不是那种乐于助人的正人君子,可是我想借他手查出更多。比如,左莉莉到底是和谁生下了我,又为何把我遗弃?我很小心地和蔡恒接触,没有告诉过他我的真实身分。」

  这倒是,想必蔡恒是个正常的男人,正常男人都有好色的通病,更何况他们的校服把男女区分得这么清楚,像他去看,也只是把眼光注目在那一簇簇的粉红色,男生统一以灰蓝校服代过,感觉长得都一个样就对了。

  凌霖能够理解蔡恒犯过的与自己同样的错误。

  「在我的同意下,他拍了我的照片〈女装〉,拿去写信给左莉莉,而我,我放了学就到左莉莉居住的思贤路去,甚至悄悄潜入她的居所─我并不是想做什么,我只是想知道,生我的这个人是怎么生活的,想…多靠近她一点。」

  「所以你连她家的狗都已经混熟了,那只叫茉莉的金色巡回犬。」

  林亦云挑眉,总算弄明白了这其中之一的关键。若不是那只小狗,他也不会一下子就正中目标。

  「嗯。不过后来,我发现我的出现和存在,给她带来了麻烦。蔡恒用我去向她勒索一千万,有好几次,我在左莉莉家听到他留下的恐吓录音。」

  至此,这本来是这一件很单纯的寻母活动,却变成了另一个人噩梦的开始,这是邱启原无论如何都不想的。于是他想办法去弥补,怀着对母亲复杂的感情。

  「于是我很生气地找他摊牌,不许他利用我这件事去威胁到左莉莉的演艺生涯,可是,这个老流氓,根本就不怕我。

  「我试着甩脱他,消失在这世界上,但他好像也有所察觉,有几次我在学校门口遇上他,但男装的我和女装的差别很大,他的眼睛只盯着学校里进进出出的女生,我想他并不知道我就是那个『她』。」

  至此,这个案件前后不搭调的两头终于连上了。蔡恒临死前总是在T校出现,还有他向左莉莉步步紧逼的勒索。原来是有这么一条明摆在眼前、却都被大家忽略的「线」。

  「性感」与「风情万种」,谁能想到这能在一个男生身上出现呢?

  「后来,他电话留言与左莉莉约在她拍摄点附近的西条,言明这次要是不满足他的要求,就要将这条新闻告之天下。其实,当天在左莉莉家中接到这个电话的人…是我。我代替她去赴了这个约。」

  「结果你杀了他。」

  林亦云冷静地下了这个结论。因为这是事实。

  「是,因为他绝对不可能一次满足。我调查过他的档案,他是一条贪得无厌的水蛭,只想源源不断地从被他捏住把柄的可怜人身上吸血。

  「不过,我一开始只是想威逼他,把档案和底片都交出来,但是…他一直不相信一个女人能收拾得了他,口气叫嚣得厉害…结果,我失手,把他勒死了。」

  一直以为自己对那个女人并不在乎,可是听到别人辱骂她的时候,气愤却远超出了自己的想象。

  邱启原沉默了。也许,他一直低估了生母对自己的影响。

  正如左莉莉一开始当着面连认没想过认他,转过背,却为了他而顶罪投案。

  母子连心。

  这奇妙的血缘又岂是外人能够理解的?

  他一直保持着缄默,在听到自己一心一意想维护的那个人,最后竟然因为自己的缘故而打算顶下所有的罪责,自动投案的时候,再也不能沉默下去了。

  于是,认罪。

  「为什么特地要找我说?」林亦云挑眉,既然这孩子对母亲有如此不自觉的深厚感情,认罪不过是早晚的事。但为什么偏要挑着他来当第一倾诉人?

  「因为…我想你不会嘲笑我。」邱启原抬起头,黝黑的眼睛闪了一下晶亮的光芒,随即沉寂。

  「…」他的意思是指他喜欢易装出游这件事吗?

  这个虽然有与众不同的癖好,却仍旧高傲的孩子,第一眼见他,就已经知道他和自己同是一种异类。

  这是很奇怪的感觉,毋须很机灵或是很�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