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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艳主-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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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周鹏,他勇猛过人,行军打仗,从不畏怯,虽谋略稍差,仗仗都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也不失为猛将一名。
  齐皓一直念着两位老功臣的好,尽量不去想他们的短处。而今想来,他却是错了。
  李友合有学问,却不通现实,总是把世事想得美好,弄出来的政策桩桩件件出于好心,奈何条条款款陷百姓于水火。周鹏悍勇,令他为先锋,可鼓三军士气,但掌帅令,却是误了百万军士性命。而齐皓为君,不思节制,反倒顺着他们的意愿行事,结果就是大齐国力日下。说到底,最有问题的人是他。
  思绪百转千回后,他长叹一声。“可心,若你能联系到大哥,就请他看在李友合和周鹏过往大功的分上,只削官职,莫夺了他们性命。”
  “他们谋刺大师兄和大师嫂耶!你还给他们讲话。”
  “识人不明,我也有错,不能全怪他们。”
  “你……”他是个仁君,可惜不是个明君。她有些恼他的过度仁善,但转个念头,他若不是个念旧情的人,此刻怎能心平气和与她谈话,而不翻脸?好与坏之间是没有明确界限的。
  “倘使我们能逃过此劫的话,我再跟齐大哥说。”
  光听她郁闷的语调,便知她心有不悦,他也不在乎,对于李友合和周鹏,他不过尽人事。
  “那现在宫里的主事者便是大哥了?”
  “我不知道。齐大哥让我绑你出宫,只是因为齐家历来从无夺位弑亲的例子,他不想成为第一个,也对帝位没兴趣。他唯一关心的是你把国库耗尽了,将来他没钱出兵打仗。”
  “所以现在龙椅上坐的人可能是大哥,也可能是大哥培养的一个傀儡。”
  他能说什么?罢了,齐国由谁主政已不重要,真正要紧的是,能让百姓过好日子。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大概吧!”她只是绑架计划的执行者,又不曾参与谋划,太过细节的事真不知晓。
  “既然朝中无事,也不必去理它。咱们只管顾好自己,先把疫症控制住,若侥幸脱得大难……大哥不是急于筹备粮饷吗?他需要钱,天底下还有谁比我更会赚钱,咱们就去赚它个钵满盆满,让大哥打到天涯海角都有余裕。”
  “齐皓……”他真的打定心思不走,陪她共患难吗?他就不怕死?
  “莫忘了,初始是你不让我离开的喔!做人要负责,你既绑了我,就得对我负责到底。”
  偎入他怀里,抱紧他的腰,她知道什么话都不必说了,他已决定和她生死与共,神仙都改不了他的主意。她一边心喜觅得有情郎,一边懊恼为何答应绑他出宫?为何一时淘气,跟着强盗入山?万一害了他性命,她至死难瞑目。
  他感受到胸前一片湿意不停地漫开,那全是她的泪。他知她恼,但他的心却是前所未有地开怀。
  “可心,你知道吗?自登基后,我便没快乐过,出了宫,见到真正的百姓生活,我更郁闷,那心结直到此刻才算完全解除,我真高兴我们提前发现疫症,能阻止它再酿大祸。做为齐家子孙,我啊,终于可以做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了。”
  她却是抱着他,哭得说不出话来。
  第八章
  又过十日,山寨二十五人,加上齐皓与秦可心,共二十七名,已有十八个病倒。
  剩下的人因为隔离及时,没有发病症状,秦可心判断他们应该没有受到感染,加上山寨粮食已尽,便委齐皓带着众人下山买粮。
  齐皓实在不放心让她一个人待在山上照顾十来个病人,但米缸已空,野菜也采摘得差不多了,不买粮,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便领了健康的八名强盗下山去。
  他跟秦可心约定了,至多三天,一定回山。
  强盗头也是幸运者之一,他是明州人,熟悉地理人情,便提议去港口附近买隆。
  齐皓答应了,就近找个城镇,用剩下的钱买了三辆马车和两匹马。
  齐皓和强盗头自己骑马,其他人则驾车。
  来到丰港,强盗头一阵唏嘘,曾经人来车往的街道如今却是萧条不少。
  齐皓没心情追悔过去,拉他进了最近一家药铺,将一部分珍稀药材卖了。因为他拿来的都是上等好货,诸如熊胆、玄参、灵芝等,有的甚至是有钱都买不到,药铺老板一口价都没还,直接给了齐皓一千五百贯钱。
  强盗头很纳闷。“齐公子,你怎么不把药都卖了,凑个三、五千贯?我们可以买更多的米面菜肉。”
  “物以稀为贵。”照齐皓原本的想法,这些珍稀药材至少要分成十次卖,能送进拍卖行更好,获利能比现在高上一倍。
  可惜他们现在缺钱,急着变卖套现,利润便要短缩了。
  强盗头不太了解他的意思,只皱着眉,在那边抓着头发。
  齐皓进了粮行,完全不看新粮,只把目光放在陈粒粹米上。同样的稻米,旧粮一定比新的便宜,反正他们也不挑嘴,能填饱肚子最重要。
  他一口气就要了十石碎米,加上土豆、玉米、红薯……零零碎碎买了一马车。
  店家开价五百贯,他一口气还到三百,最后以三百五十成交,看得强盗头眼都直了。
  接下来他又买油盐酱醋茶、腌肉、蔬果,林林总总花了一千贯,终于买足了三大马车的食物,便叫那些强盗把车带粮运回山寨去。
  强盗头看着自家兄弟驾着车走了,很是疑惑。“齐公子,既然粮食都买了,怎么不回山,还要做什么?”
  “买药。”痘疮虽然无药可治,但有药可以减轻它为病人带来的痛苦。身体强健者,只要能熬过最初始的折磨,虽然会在脸上留下坑坑疤疤的痘痕,却能保住一条命。
  秦可心与他提过,若有余钱,请买些止痛、退烧的药材上山。
  她的话对他来说就像圣旨,他必然做到。
  但他们已经在丰港搅起太大的风波,不是每天都有人会在这里随随便便一洒千贯钱的。
  为避免引起不轨者的觊觎,齐皓决定换个地方,向北走到宣阳府,找了间药铺。这回他不卖,用一副熊胆、两根成形的老山参换了三麻袋的甘草、黄连、白芍等普通药物。
  强盗头不知道齐皓是怎么做买卖的,这种换法亏大啦!他试着告诉齐皓,生意不是这样做的,咱们不占人便宜,也不能让人占便宜啊!
  齐皓只是笑,带着他,再向西行,来到明州最大的商埠,海城。这里也曾是齐国对外的最大贸易港,直至五年前,朝廷下令抑商,实行到了民间,变成禁商,港口方才封闭,如今也不复过往的繁华了。
  齐皓找了间当铺,当了一斗的珍珠。这是在江州时,他以炼药需要珍珠粉为由,向黄重知府敲诈得来的。
  强盗头差点被他吓死。这男人,一张斯文俊俏脸庞,满头银丝,阴柔的气质本身就带着一丝诡异,再见他出手的豪阔不逊王孙,不会真是某个国家溜出来玩的皇族亲贵吧?
  齐皓把当珍珠得来的两千贯钱匀了一千五给强盗头,又赠他一株紫玉芝,这是他身上最珍贵的灵药,要说生死人、肉白骨是难,但运用得当,也可与阎王抢人。
  “你想不想再做回庄掌柜?”
  强盗头双眼一亮,随即又暗了下去。“想又怎样?我已经没本钱了,就算有钱,这世道不攀个高官名门,哪个商号活得下去?”
  “我这便给你一个机会。”齐皓把那株紫玉芝递给他。“明州巡抚是个大孝子,你知道吧?”
  “江巡抚仁孝,天下皆闻。”
  “江太夫人年事已高,身体一日差过一日,你且将这紫玉芝献给江巡抚,记住,一分钱也不能要他的,明白吗?”
  “这么珍贵的东西要自给?”太浪费了吧?
  “我说,你做就是。”齐皓瞪他一眼,强盗头居然觉得一阵寒意自脚底升起。“另外,你用手上那一千五百贯钱到海城,找尽量靠近港口的地方买间客栈、一艘商船,其他地产,能买多少,你就买多少。”
  强盗头虽然还是怕他,也忍不住抱怨。“我说齐兄弟,你有钱没地方花,不如给了我,做啥这样糟蹋?朝廷禁商,海城现在除了地下买卖,明面上的生意早就没人做了,你说的那些东西一文钱都不值,你买来做什么?”
  “唉!”每一听人说“禁商”,齐皓就有股砍人的冲动。上令不能下达,莫过于此啊!也许回山后,他要请秦可心跟大哥提一下,科举取仕要改改了,书生治国,只通经书,不知现实,再好的理念总难成真。
  “庄大哥,做生意除了要会算帐,审时度势更不能少,我直接跟你说吧!上头的风向要变了,少则数月,多则半年,海城必重新繁荣。因此我们要趁现在下重本,能揽多少产业就揽多少,待得山上的兄弟们痊愈后,才有个归所。”
  强盗头不知该不该信任他,但听得他话里话外都在为山上兄弟打算,心里总是感动的。
  他揉揉有些发酸的眼睛。“齐兄弟,那个……兄弟们,能活下去吧?”他或许不聪明,却也不傻,兄弟一个接一个地病倒,他心里已隐然知道山上是发了疫症,所以女医神下令让兄弟们隔离时,他二话不说地以老大身分严命属下执行。
  女医神不准他们下山,大伙儿心里怕得要命,担心就这样死在山里,但一想到他们若逃,疫症传播开来,祸害的就不止是山里人,可能是整个明州,甚至是整个齐国了,几个三大五粗的汉子不敢跑,只能在夜里偷偷缩在被窝里掉泪。
  无药可治的痘疮,这回它会带走多少条人命呢?说实话,齐皓也不知道,但他却不能表现出畏怯。
  “当然可以,有可心在,你的兄弟会没事的。所以你要留下来,尽你所能地给大伙儿置办一份可以养家活口的基业,待众人痊愈,就能下山重新过活,不用再提着脑袋去做那无本买卖。”
  齐皓不知道,就在他说这话的时候,山里已经开始死人了——
  齐皓这一趟下山到回山,几乎没有住店休息。累了,就在野地里随便窝一下,眯一会儿眼。吃喝则在马背上解决,他一心想赶回山上与秦可心会合,以至于没发现自己身后缀了条小尾巴——月华。
  三个日夜的奔波,齐皓累得一双眼都布满红丝。当他急匆匆赶回山上,还没踏进山寨,便听到阵阵哭声。
  他的手脚忍不住发抖。痘疮一旦开始肆虐,就会像暴雨,人力无法止。
  “可心——”她没事吧?他很着急,像有把火正烧着他的心。
  几乎是半爬半滚地下了马背,他冲进山寨,就看见那些和他一起下山买粮的强盗一个个满脸鼻涕和眼泪。
  他立刻往后山跑,那是已经受到感染的病患和秦可心居住的地方。她一直不准他去,怕他也受到感染。
  但她自己却跟那些病患同住同食,因为她是大夫,除了她,这里没有其他人能够照顾那些病患。
  “齐公子!”一个强盗追在齐皓身后。女医神交代过,没患病的人不能去后山,这些汉子都很信任她。
  “你不能——”他没能把话说完,齐皓已经越过了那条由秦可心用石灰粉画出来的白线。
  齐皓可以违背秦可心的话,但强盗不敢,他只能在白线边跺脚。“怎么这样冲动,过去了就不能再回来啊!”
  他不知道,齐皓心里根本没有再回去的打算。齐皓早就受不了看她往火坑里跳,他却只能在洞口旁观看。
  但他知道,有些事只有他做得到,比如这次的买粮、换药材、为可能幸存的强盗们安置一条后路。
  那个姓庄的强盗头在这里很有威严,可惜脑子不够灵活,办不了太多事,他得亲力亲为才行。
  现在诸事已备,他没有后顾之忧,就算陪着秦可心一起跳火山,他都不怕。
  奔到了病患们的住房,他开门一看,里头只有十二个人,剩下的六个呢?如果已经痊愈,外头的哭声不会这么大,所以……
  他关上门,继续往山里更深处跑。
  果然,在一处断崖边,他看见秦可心,依旧是一身白衣,纤尘不染,微风拂起裙角,飘飘然,她像要随着云烟回到只有仙子才能入住的仙宫。
  “可心——”他几大步冲过去,抱住她不放手,就怕劲道松了,她就要乘云归去了。
  “齐皓!”她被他的出现吓了一跳,想骂他怎么不知好歹,身入险地,有个万一怎么办?
  但看见他的脸,白玉雕就的俊颜上一片温柔,几缕银丝垂在颊边,衬着一身黑衣,他就变成了这座大山,雄奇俊伟,任风狂雨骤,他伟然不动。
  赶走他的话语在她舌尖转着,却怎么也吐不出来。
  相反地,她的心不断地变软,最终化成了春水一滩。
  “呜……”她抿抿唇,忍不住拉着他的衣襟,垂泪偎入他怀里。
  他眼角余光发现地上,一条白布下,两个拢起。这就是她哭泣的原因吧?
  突然,山顶卷起一阵狂风,将白布掀起了一角。他看见两张惨白的面容,都很年轻,才十几岁,却教疫症夺去了大好青春。
  他闭上眼,抱紧她,岂止她难过,他的眼眶也酸了。
  “我救不了他们、我救不了他们……”她已经用尽自己知道的所有方法医治这些痘疮患者,可人命依然如流水,不停地逝去。
  疫症死去的人还不能入土为安,得一把火烧得干净。
  自齐皓下山后,她每天要烧上两具尸体,看着熊熊烈焰吞噬掉那些曾经鲜活的生命,她感觉自己快崩溃了。
  “你救了。”他抚着她的发,轻拍她的背,安慰她。“想想前寨那些人,若非你应变及时,恐怕他们一个也活不了,甚至疫症可能散播到山下,江州、明州……方圆百里将成为人间地狱。”
  “可还是死人了啊!”她指着白布下一具尸体。“那个小四,他今年才十三岁啊!昨天他还告诉我,他想拜我做师傅,悬壶济世,做个了不起的大夫,今天就……齐皓,他们叫我女医神,可我有什么资格得到那称号?我治不好他们任何一个人。”
  痘疮本来就无药可治,否则天下各国也不会闻痘疮色变。
  齐皓知道狄国前年也发过痘疮,为了不使它蔓延,国君下令,把一整个部落都屠尽了,然后放把火,烧得干干净净。
  而西方的魏国君主就没有那么大的魄力,他在痘疮爆发的时候,组织了全国的大夫上疫区义诊,奈何人力难胜天,痘疮扫遍了全魏国,不过年余,魏国几成死域。
  痘疮就是这么可怕的疫症,一旦没控制住,让它爆发开来,十有八九只剩死路一条。
  秦可心能在痘疮蔓延前制住它,已经很有本事了。
  但她正悲伤,有些话却不能直说,他拉着她,两人一起转身,往他来的方向望。“之前山上缺乏药物,以致你无法顺利为染病者开药诊治,这回我下山,买齐了各项药材,再由你亲自施为,定能救回这许多性命。”
  她也知道他说的是虚话,但人有时就是需要一些谎言安慰,心里才会平静。
  “我可以把其他人治好的,我可以的……我一定可以,是吧,齐皓?”
  “当然。”他紧紧搂住她,一吻印在她额上……
  刹那,他整个身体都绷紧了。
  她在发烧,她发烧了……
  齐皓和秦可心把尸体烧了后,她又全副心思投入救人大业中。
  他被她指使得团团转,偶尔还听她骂几句。“说了几百次要你别进后山,你就是不听,现在好了,这一进来,我都不知道……唉,你可得给我撑着点,千万别感染了,知道吗?”她边说,隔着白线,边喊人把齐皓的马赶过来。他这回下山弄的药材都在上头呢!
  “放心好了,我就帮忙煎药、煮饭,其他什么都不乱碰,保证不会受到感染。”他笑着,任由她念,一颗心却像有支小锤子正击着、打着。
  她专心做事时,常顾不得其他,所以没有注意到自己正在发烧。
  齐皓不敢告诉她。他不是大夫,也判断不出来,她的发烧是因为受到感染?还是得了风寒?或是其他原因?
  “你凭什么保证?你又不是我,身上没半点功力,体质还差得要命。别忘了,你还在调养中。”不知道女人是不是都喜欢碎碎念,反正秦可心是一开口就很难停下来的人。“你啊!都不知道怎么说你,年纪也不小了,还学不会照顾自己的身己。”
  “横竖有你在,经过你一番诊治,我现在的身体也许比多数人更健康呢。”他一边听她吩咐把马背上的药材卸下来,一双眼却片刻不离她身上。
  万一她真的染上痘疮了,怎么办?她能不能撑下来?
  就算没死又如何?女孩子都是爱漂亮的,偏偏痘疮愈后,影响最大的就是容颜,那坑坑疤疤的痘痕,便是天仙也变无盐了。
  她能接受像那样地活着吗?他不知道,脸上笑着,可每一口气息都灼热得烧痛心肺。
  “你还敢说自己健康,你看看……”她伸手,想揪一把他的白发,却在触到那银白柔亮的发丝后,芳心软软地化了。
  多么美丽的银发,像暗夜里横过天际的银河,让她不禁瞧着失了神。
  “可心?”好好地,她怎么呆了?莫非……他跳起来,捧起她的脸,上上下下、左左右右仔细看了一回,长吁口气。好险,没有红疹,只要不出疹,就不能证明她得了痘疮。至于一些风寒小病,秦可心要治好它,跟伸手从桌上拿颗橘子一样简单。
  “你干么?”她眨着疑惑的眼问。
  “我……”他给不了答案,便倾过身子,一记轻吻印上她的唇。
  她凤眼瞠得更大。话说得好好的,他怎么突然亲上来了?他望见她吃惊的眸,一颗心像被什么东西打碎了,疼得他浑身颤抖。现在才发现,生死与共不仅是誓言,而是身边没了她,他便看不见将来。他不是喜欢她,也不仅是爱,她已经变成他的一部分,还是最重要的那一部分。
  一个人如果被剖去了心肝,他还能活吗?秦可心就是他的心肝啊!
  “可心、可心……”抱着她,吻着她的唇、她的颊、她的额……肤上的高温一直炙烫着他的心。她烧多久了?什么时候会退烧?几时才能证明她……他祈祷她没染上痘疮,或者由他来替她承担得病的痛苦……怎样都无所谓,他只求她健康。
  “齐皓?”她被他突如其来的激情弄得有点手足无措,但反手抱住他的腰,感觉他僵直的身体中微微透出的颤意。他在害怕吗?
  “你别担心,痘疮虽然无药可治,但只要身体强壮,熬过了最初的病发期,病人就会渐渐康复的。再说我们即时做了隔离措施,也不怕它扩散开去,万一……”她已经有了与疫症共亡的决心,就可惜他了。
  “可心,倘若发生了你口中的‘万一’,我们……还是一起吧!”
  “啊?”他什么意思?
  他没告诉她,他已暗地命人准备了火油和木柴,假使痘疮控制不住,便放火焚山。只是……“可心,我有点后悔了。”后悔没有早点娶她。
  “齐皓,我……”她低下头,搂住他腰杆的手松了开去,身子稍稍远离他。“对不起,是我连累你了。”
  “是啊!”他长叹,故作无奈不停地摇头。
  她眼眶红了,水雾在眸底打转。
  “齐皓……”她想叫他走,逃得越远越好,但身为一名大夫的职责却揪住她的心,告诉她,不能轻待任何疫症,因为丁点的疏忽都将为这清朗世间带来遍地血腥。
  她不能太自私,单想着自己,而放任疫症流传,但让他陪着一起担风险,若有不测……不行、不行,她不知道怎么办,理智和感情在身体里激烈地交战,让她发抖,脑袋胀得像要炸开。
  齐皓突然拉起她的手。“可心,我们成亲吧!”
  “啥儿?”她一下子傻住了。
  “我们成亲。”他揽住她的腰,一只手慢慢梳滑过她绸缎般的秀发。不知道他们还能这样相依相偎多久?
  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鬼话、鬼话!
  他的梦想是抱着她,驾一艘船,走过这片天、那块地,带着齐国的丝绸和陶瓷,卖给西方诸国度,再带回它们的金矿和银矿。
  他要做生意,变成天下第一大商人,她就随着他,给世界各国的人义诊。
  他会让她女医神的名号从东方传到西边,甚至南方的土着部落、极北的蛮族,人人皆知世间有这样一位好大夫。
  他们会在船上度过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到他们都老得走不动的时候,便回来海城,到他请强盗头置办的产业中,寻一块地,建一座庄子。春天时,他们手牵手,一块儿在花园中散步。夏天到了,他为她摇扇子,让她一夜好眠。秋叶枫红,他与她坐在镜前,笑看镜底两头银丝,共话青春到白首。冬天,大雪冰封,老胳膊老腿动不了,他就抱着她,一起躺在摇椅上,摇啊摇啊摇……如此,年复一年,死后同坟,永不分离。
  他好想好想这个梦能成真,但是……他还有机会吗?秦可心伸手探一下他的额,看他是不是被疫症吓病了,这种时候求亲?“齐皓,你不能等这边的事情了结了,我们再成亲吗?”
  “我不想等。”
  “为什么?”
  因为她可能得了痘疮、因为他们没有时间等了。只是这些话他万万不会告诉她,他想——
  “唔!”他闷哼。好端端地,她干么踢他?
  “亏我这么感动,结果……齐皓,你这个花心大萝卜,不要脸!”抬起小腿,恨恨地,她又是一脚跺在他的脚上,转身跑开。
  “我怎么了——啊!”
  见鬼了!
  他居然在秦可心画定的白线另一头看见三个姑娘,其中一名非常眼熟,不就是那卖身葬父的月华吗?她怎么找到山上来了?
  第九章
  隔着一条石灰画成的白线,齐皓望着对面三名姑娘。中间那个是月华,他认识,一个受他一句话而免去卖身葬父命运的姑娘。
  但他不明白,月华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恩公……”月华忘情,就想跨过白线,跑向齐皓。
  “站住!”齐皓大喝一声。“山寨那些人没有告诉你们,不准跨越白线吗?”
  “恩公……”月华抹着泪。“你总是这么好心,只想着照顾别人,却让自己……”
  刚进山,听说寨里闹疫症时,她也很害怕,但得知齐皓不顾一切冲入疫区后,她就什么也管不了了,只想见他。
  她的恩公是天底下最了不起的伟男子、大丈夫,能够服侍这样一个男人,是她烧了八辈子香才求到的好事啊,所以她也不管不顾地跑来了。
  只要月华没跨越白线,齐皓就不想理她,目光转向另两名姑娘,面貌非常地陌生,他一点儿印象也没有。
  “齐公子,奴家是天香楼的鸨儿,风五娘。”这是个年约三旬、容姿清秀的女人。
  齐皓眨了下眼,实在无法将她和那风骚蚀骨的老鸭联想在一起。
  “奴家阮娇娇。”另一个明艳照人的姑娘自我介绍道。
  “天香楼的头牌和鸨母,你们来这里干什么?”
  “现在已经没有天香楼了。”风五娘说。“自从齐公子在楼里演完那场戏后,全江州都知道那块地有问题,再也没人敢去天香楼,东家只得把生意收起来,楼里的姑娘们也散尽了。”
  “风姑娘既知那是场戏,怎不与贵东家解释清楚?”
  “有些事情,你信了就是信了,解释不清的。况且我和娇娇也厌了卖笑生涯,不如拿些银两,另谋出略。”
  “那你们找我做什么?”
  “我们不是特意来找齐公子的。”阮娇娇说道:“我和五娘离开江州的时候,遇见病倒路边的月华,听她说要找恩公,还描述了公子的形容。我们猜测月华的恩公与上天香楼捉妖的道长是同一人,便陪她一起寻人。”
  齐皓从她的话语里猜到,让自己露馅的大概就是这一头白发。毕竟,鹤发童颜的人实在太少,下回要再骗人,得记住先把发色改一改。
  “如今你们找到了,可以走啦!”他无意与三位姑娘多纠缠,挥挥手,便要离去。
  “恩公……”月华好辛苦才找到他,怎肯轻易放他离去?
  “停步。”齐皓怒目圆瞠。“要我说多少次,不准跨越白线。”
  “对……对不起恩公……”月华抽抽噎噎。“你别赶我走,恩公,月华已经是你的人了,这一辈子只服侍你一个。”
  齐皓的头很痛。天底下怎么会有这样死心眼的女人?偏偏还是他自己招惹来的,早知道就不做好事了。
  “月华姑娘莫说些惹人误会的话,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牵扯不上那么多。”
  “但月华发过誓,要一生跟随恩公啊!”
  “你发的誓,你自己想办法,与我无关。”他栘目望向风五娘和阮娇娇。“两位,这山上正闹疫症,你们若无事,赶快下山吧!”
  风五娘和阮娇娇对视一眼。“那公子你呢?”
  “我自然是留下来。”他都已经主动跳进泥沼了,还谈什么离开?
  “昨日我们还在海城看见公子,公子身强体健,不像染病之人,何苦留在这地方?”风五娘问。
  原来她们这么早就跟上他,可叹他完全没发现,唉,完全不谙武实在不方便……如果他和秦可心还能有未来的话,他得跟她习些武艺了。
  “因为这里有我想追求的东西。”
  “是秦姑娘吗?”风五娘问。
  齐皓点头。他和秦可心早就不分彼此,连性命都系在一起的人,又怎会在大难来时各分飞?
  “恩公可与秦姑娘同生共死,月华也能为恩公舍去性命。”说着,她又想跨越白线。
  “你敢过来,我直接杀了你。”齐皓目露红光。“你该知道,为了防止疫症蔓延,朝廷律法是允许这样做的。”
  月华一时吓白了脸。
  齐皓哼了声。“烦劳风姑娘、阮姑娘带她一块儿下山吧!”他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月华扑进风五娘怀里,哭得唏哩哗啦。
  阮娇娇轻拍着起伏剧烈的胸膛。“可吓死我了,齐公子这么斯文的人,想不到发起火来如此恐怖……”她的声音越来越小,竟是有些迷惘。
  青楼生涯十年,她也见过不少人,做官的、跑江湖的、行商、混帮派……三教九流,她自认双眼阅遍。男人嘛!不就那个样儿,外表再俊俏,骨子里就是一个字——贱,明明家里就有贤妻,偏爱寻花问柳,说什么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她讨厌男人,看了便作呕,听月华将齐皓夸上天,她并不怎么信,不过是一个有点小聪明的骗子罢了。
  但见到齐皓的真面目,着实吓她一跳。五官俊秀的男人很多,但他那头媲美天上银河的白发却是绝无仅有,单论外貌的吸引力,他已是阮娇娇生平仅见。
  再加上他方才流露出来尊贵、高高在上的气势,竟让阮娇娇不自觉地心折了。
  为什么齐皓能完全无视月华的苦苦哀求呢?天上掉了个美人给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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