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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恋公式-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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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谓,会过去的,除非生命结束,否则再多、再痛的苦都会过去,人生不就是这样,由许许多多的苦痛悲伤、欢喜忧愁交织而成,经历过快乐,痛苦接踵而至,总要酸甜苦辣全尝透,人生才不致遗憾。
临走前,她还要去看看他,跟他说——不管是不是朋友,我祝福你,平安喜乐。
笑一笑,露露她的招牌——苹果笑脸,不论如何,走过这一遭,她学会爱人。
捧起她的“家私”,展开忙碌一天,她对每个人都笑,病人、医生、药剂师、护士,不管喜欢她的人、讨厌她的人,都收到她的笑容做为临别赠礼。
从早上到中午,她的笑容没停过,端起午餐饭盒,她像以往拼命塞,只想在最快的时间解决。对的,她要用最快的速度回复她的生活,至于他带给她的“习惯”,她必须戒除。
“告诉你,院长居然从楼梯上滚下来,撞伤头。”
“有没有怎样?”
院长两字钻入脑海,辛穗拿着饭盒的手微微颤抖。
他还好吗?伤得重吗?
“陈医生上去看过他,应该没事吧!了不起撞出几个瘀青,不过你知道最大的八卦是什么吗?”“说啦、说啦!别吊人胃口。”
“听说院长是跟凯琳小姐争吵,不知道是他太激动失足,还是让凯琳小姐推下来。”
“哇塞!这番婆怎么这么凶,吓死人了。”
“别在背后叫人番婆,有本事到她面前去呛声,不要见着人就院长夫人、院长夫人的叫。”
“说我?你自己不也是……”
之后,她们说话的声音再没传到辛穗脑中,一颗、七盘盘旋旋的全绕在他身上。
他受伤,脾气会不会更暴躁?但愿凯琳小姐能诸多包容,不要反击他的坏脾气,否则他只会更加愤怒。
不知道他让不让护士上去照顾,会不会又动辄丢人枕头,或是闹着不吃饭,她好想飞奔到他身边,只是,她缺少一个理由……
就这样,她浑浑噩噩度过整个下午,心中想着、念着、挂着的全都是他。
终于,六点一到,她换下护士服,卸除工作职务,她不再是他的部属,而是“朋友”——虽然他不承认,但是她还是要用起“朋友”这个身份去看他。
悄悄登上十八楼,走过他的办公室,辛穗在他房前驻足。
再见他,需要勇气,经过那么决绝的话之后,他们应该是陌生人了。进门,会不会是一场难堪?何况……说不定凯琳小姐陪在他身边,那次撞见他跟Miss张的尴尬,她没忘记。
但,转身离开,也许这辈子,他们再也没有机会见面……
再见一面吧,最后一面。至少让她将他的面容深深镂刻起,说不定这一次,他们会化解之前的不欢,说不定往后若干年,路上再见,迎着她的会是一张笑脸,而不是别过脸、调开眼光,假装从不认识。
敲敲门,没回应,他们不在?再敲敲,等一等,还是没人……心重重落下,他们连最后一面都相遇不上……缘分,这东西与他们无缘。
垮下肩,往回走,她举步维艰。别了,要离开了……她真的要离开他了,从此天涯相隔,陌路难逢……
几个脚步,她倏地回身。
是了,她可以进去看看那个房间,就算是凭吊她的爱情吧!
那张床她睡过好几场,还有、还有,她买的一个大大的泰迪熊玩偶也在里面,他不喜欢娃娃,每次想到,都要她把它带走,她可以顺便把娃娃带回家啊。
找到借口,她走回原地,扭开门把,推门进入。
他在!
看到他,失落的心瞬间被填满,他在啊,她可以看着他,不断不断看他,把他的眉眼鼻心通通藏进心底深处。
走近床边,他在睡,睡得好沈。熟睡的他不再剑拔弩张,只有一脸安适。
“不生气、不生气,帅帅哥哥别生气,笨笨辛穗才要爱你哦!”对着他,她又不自觉说出这句话。话说惯了,也习惯他的坏脾气,往后,生命中还会有这么一个爱发脾气的男人,让她挂着,要她时时安抚?从未想过,悬着人、安抚人会是一种幸福,而她……爱上这种幸福。
拂开他的金发,拭去他额际薄薄一层汗水,这个男人……火气真大,空调开着,还是让汗水窜出来。
“绍钟……不管你认不认,我都当你是朋友,以后路上碰见,就算你别过头不理我,我还是会热情地跑上前,对你说声——嗨!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她努力催眠自己,告诉自己她的爱情已经升华为友谊,不管成不成功,只能是这样,因为,“最爱”已经走到他身边……她除了退让已无别路。
“不要再气我,我知道是我贪得无厌才让自己走到这地步,不然,我们可以再一起去咖啡厅,你点一杯咖啡,我点一杯牛奶,你介绍凯琳小姐给我,我介绍未来老公给你,说不定几年以后,我们的小孩玩成一团,再过几年,我们变成儿女亲家,我就抱着我们的小孙子,对他说:”知不知道,以前你祖父脾气差,赶走好多护士小姐,要不是外婆,你祖父早就活活饿死。‘那时一定很好玩。“
她叨叨念个不停,自己说给自己听。
很吵,绍钟的眉峰皱起,可恶,好梦惊扰,他从一片璀璨星空和芬芳的稻草堆中被吵醒。握着拳头,人尚未醒,已是满腔暴力。
“对了,你知道不知道,今天是我工作的最后一天,我整天都在微笑,我跟那些对我亲切的人笑,也对骂我的人笑。
“我用笑容告诉她们,我不介意了,就算她们曾经对我有过恶意,可是过完今天,我全部抛到脑后,往后再见面,我只会记得,我们曾是同事。
“爸爸常对我们说:”做人那!不要记恨,恨别人就是不放过自己。‘“你想,要是我不放过自己,我怎么能快乐呢?我是笨笨,头脑已经很差很差,再为生气伤脑筋,一定会笨得更严重,所以,我不要介意。”
眯着眼,她的声音像地下水一寸寸渗透到他心中,化解他心中暴戾,听着、听着,谷绍钟喜欢上这个甜甜柔柔的陌生声音。
“那天,我对你说,我不想当朋友,你可不可以当我是胡说八道,可不可以假装这句话是骗人的,以后,我们还是朋友,虽然不见面,我还是会把你放在心里,时时祈求老天让你幸福。”
当对不见面的朋友?很奇怪的说法,朋友不是事事分享的吗?不见面怎能成朋友?
也许她应该挂起面具,骗自己从没爱上他、没有单恋过他,那么她就能不时出现在他身边,看他、听他、守着他。
但她不够勇敢,要她站在他身边,看着他的恋曲成歌,看着他们永浴爱河,只怕自己心量狭小,容不下他的幸福……
“答应我,一定要幸福哦!要记住笨笨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期待着你幸福。”
她的声音带了哽咽,他没睁开眼,却心怜起这个要他幸福的女人。
俯下头,她在他额间印上一吻,浅浅的,只带了友谊成分。
“我走了!”站起身,再看一眼,她轻叹。
下一秒,她的手腕让一个巨掌抓住。
回身,绍钟吓一大跳,她是他梦中的女子!
梦里,她躺在他身侧,不停说说笑笑,不停对着天空东指西指……
对着她,凝眼再看,她是谁?
“你醒了,我、我只是,是来拿泰迪熊,那个娃娃你很不喜欢……”指指矮柜上的玩偶,再偏头,他眼里的陌生止下她的话。
他的眼光,他的表情……他还在生气?“对不起,上次……”
“你是谁?”为什么这个素未谋面的女人,让他觉得既陌生又熟悉?谷绍钟坐起来,手始终握住她的,不让她有机会掉头离去。
他的态度认真,不是作假。
“你不认识我?怎么会,我是辛穗啊!不过你都喊我笨笨。”
“笨笨?这里是哪里?”低头查看自己身体,没受伤?他记得车子偏向墙面,一个很大的撞击力道袭来,接着他失去知觉,然后……想不起来……
“这里是品诚医院。”屈下身,她蹲在他双腿中央,仰头,她轻触他的脸。“头很痛吗?我去帮你找医生。”
“我不痛,只想知道我怎会在这里,品诚医院不是应该在台湾?”
“这里当然是台湾,你已经在这里住六年多,怎还这样问……天!你忘记这六年?”脸在这刻僵硬,他忘记这六年,忘记她……
“你说什么六年?现在不是一九九五年八月?”他激动地握住她的肩膀问。
他果然忘记她,捡回一段记忆、丢掉另一段记忆,是不是这样才公平?忘记她,记起他的最爱,他心遂,而她心碎。
“不对!现在是二○○一年,过去六年你丧失记忆。”
“你是说我沉睡六年?”
她为什么在哭?她的泪让他心疼心焦,捧住她的脸,一遍遍擦掉泪水,但新泪不止……她哭得他心烦意乱。
沉睡?他用了一个教人好伤心的形容词,六年的心血付出,六年的专注爱情,只成了他梦境一角。
“不要哭,好不好?”她的泪太多,多的将他的心淹没。
“好,我不哭。”她柔顺点头。
“告诉我,这六年里发生过什么事情,你又在我这六年中扮演什么角色?”
“六年前,你从美国到台湾就医。说就医其实不然,那时,你的身体已经康复得差不多,只是情绪不稳定。我是你的特护,也是你初到台湾第一个认识的人,我是……”
她娓娓道来,述说着她的“曾经”和他的“梦境”。
“等等,你怎会是我第一个认识的人?我哥哥姐姐,姐夫嫂嫂呢?”
“你记忆全失,对他们,你觉得陌生,虽然他们对你很好,但你都是一脸淡漠,保持距离。”六年前的记忆再度鲜明,那年,她也在这张床上告诉他,他的过去和家人。
“后来呢?”
“后来,你逐渐康复,情绪慢慢稳定,接手这间医院,你把这里管理得很好,但又觉得这工作无趣,于是在外面租了一层办公大楼,做一些软体设计之类的工作,好像做得蛮好,最近你很忙,忙到没时间和我吃午餐晚饭。”
“你知道办公大楼的住址电话吗?”
“你外面办公桌的抽屉有,你的手机里也有。”
“好,你说我忙到没时间和你吃午餐晚饭,我们很熟吗?”
“我们是……”她欲言又止。
该说、能说吗?别多事吧!
过去,当她是他生活重心的时候,她赢不了他心中的影子,现在影子变成实体,她成为梦境,还会有胜算吗?
过去了,已经过去了,认清事实,辛穗和谷绍钟的那段,已经沉没在时间洪流中,再不复见踪影。
也好,两个人就这样淡了去,友谊不见、爱情不见,他过他的新生活,她适应起没有他的生活。
“我们是朋友。”她说得轻描淡写。
“朋友……”咀嚼这两个字,他的眉心皱起。
“别皱眉,别生气,帅帅哥哥生气就变丑哥哥了。”两指在他眉心揉揉压压,她靠着他,轻轻对他喃语。“别生气好吗?我们笑咪咪的跟对方说声再见,好不好;让我们的友谊留下最美的结束……”
“结束?为什么要结束?”他反问。
“因为、因为我要回乡下结婚,我先生是最传统的保守男人,没有办法接受我有异性朋友。”扯谎比她想象中的还容易。
“不要嫁。”他脱口而出。
“朋友不可以阻挡朋友的幸福,你应该对我说——恭喜、恭喜才对,当你的幸福来临时,我也会对你说声恭喜。
“以后不见面了吗?”握住她的肩,把她揽进怀中,不想放手、不愿放手,他好想抱着她一生一世,即使他对她仍然陌生。
“不见面了!”她曾说过,将来不论谁结婚,友谊就此结束。即使她现在说的是谎言。
“连一次都不可以?”他再问,眉心拢起。
“我先生会吃醋。”
“如果我扮女装呢?”
他的话引得辛穗浅笑。“你现在比起你以前的性格可爱太多。”
“我以前很差?”
“嗯!喷火暴龙!”她一直贴在他胸前说话,就因为他的铁臂不肯放人。
“这么可怕?你能和喷火暴龙当朋友,也算厉害。”他自嘲。“笨笨……”
“嗯?”不想离开这份温馨的,只不过……没关系,电视上不是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能拥有他的友谊,是不是代表,前世她修过百年,才能与他同船共渡六年,那么,下一回她再努力一些些,再修上千年,她就能与他共枕。
“你很笨的,会不会弄错感觉?”也许他们不该是朋友。
“我讨厌人家说我笨,以前你在‘梦中’,我原谅你,现在你‘醒了’,我不原谅。问你一句,你相不相信永恒?”
他想说——也许吧!谁知道?但她的诚挚眼神却让他的话说不出口,微偏头,他依了她的愿望。“我相信永恒。”
“你终于相信永恒!我祝福你,你和你的爱情永恒不褪。”站起身,把自己从他的温暖中扯离。挥挥手,她用笑脸和他说再见。
打开门,凯琳乍然出现,让辛穗心虚得脸红心跳。
“你来做什么?我不是说过,绍钟我会自己‘照顾’,不用麻烦你。”
她看到一个护卫爱情的强势女人,有她的爱,绍钟一定会幸福。
“对不起,我要回乡下去,不回来了,今天过来,是想和院长道声再见,谢谢他多年照顾。院长夫人,再见。”点点头,她离开他的房间。
他们在这里开始,也在这里结束。
再见,我的爱情!辛穗启唇轻语。
“你来这里做什么?”看见凯琳,他的脸变得肃厉。
“亲爱的,你怎这样说话,中午是我不对,我不应该跟你吵架,害你从楼梯摔下来。人家只是心急,想早点结婚,如果你真不想那么早结婚,不然……我们再延一个月好了,我已经通知你大哥、二哥,他们明天就会过来,跟你谈谈婚礼细节。”
她和他吵架?对!他依稀有印象,是她……她将他推下楼,没错,他想起这幕。
“谁说我和你有婚礼?”他的声音比冰块更冷。
“你,你这样说话很不负责任,我找你好多年,而且……我们‘旧情复燃’不是吗?”她语带暧昧。“早在我把婚戒扔在你脸上时,我们就没有婚约了。”
“你、你全想起来了?!”她惊慌失措。
糟糕,他怎会在这个时候记起来,要是再个晚几天,两人走进礼堂就OK了。
在美国,她听说他丧失记忆,心想这是一个好机会,趁机嫁给他、嫁入豪门,她就能延续奢华生活。
这几年,她的星运并不顺遂,过气的模特儿找不到太多演出机会,传来传去的绯闻,贬低了她的身价,他已是她仅存的最后机会。
“拜你之赐。”他冷冷一笑。
“请你原谅我,那次是我一时糊涂!我已经后悔,不过,你知道的,在那之前我也不是处女,为什么你不能原谅我一次?”她嘤嘤啜泣,希望眼泪攻势有用。
“那不同,和我交往之前,你有权利结交其他男人,但是你已经选择我,就不应该再和其他男人乱搞,我不希望将来结了婚,还要一一带孩子去验血。”
“不会,我保证不会。以后我只对你一个人忠心。”
“我从来不听保证。”是她太笨,还是她把他看得太笨,会认为他那么容易上当!
笨……笨笨,他又想起刚刚那个叫笨笨的女人,很奇怪,她离开不到五分钟,他已经相思成愁,他们真的只是朋友?
“我可以用行动来证明。”说着,她开始轻解罗裳。
“我打算控告你谋杀,如果在三分钟内,你不从我眼前永远消失的话。”说完,他躺回床上,闭上眼睛,准备专心想念那个叫笨笨的小东西。
“绍钟……”她不死心嗲声一唤。
“你还剩两分五十二秒。”决绝的表情彰表了无异议空间。
扭身,一跺脚,想不认都不行。她快手快脚整理起自己的行李。
等过一夜,哥哥姐姐总算来到。打开门,他第一句话就问:“你们知不知道,我丧失记忆时,照顾我的特别护士是谁?”
“问这个做什么?你不是和凯琳重修旧好,准备结婚?”谷绍华问完,不自觉摇头,这女人绯闻满天飞,娶了她,恐怕要花点钱加高围墙。
“说实话,我觉得那个叫凯琳的模特儿配不上你,只不过你喜欢,我们也不能有什么意见,不过,你还是多考虑比较好。”谷绍时的女儿新云说。
要是小叔叔娶那个魔女,他们家一定会被壹周刊的狗仔队跟监,只为要找出她下一个情夫。
“我没要跟她结婚,我只想……”
“你不跟他结婚?真的!小弟你真的没让我失望。”谷绍阳用力抱住他。
“大哥,你不要老是这么夸张好不好?”实在受不了,这一群哥哥姐姐老把他当玩具揉揉捏捏,就是这样,他才不想要回台湾。
“大哥、大哥……你们听听,小钟居然叫我大哥。你是不是……”
“对对对,我把忘记的那段全记起来了,可是却把在台湾这六年当中发生的事情全给忘记,我需要帮忙,你们谁可以帮帮我,这对我很重要。”他用最少的话,解释眼前的复杂。
“这些年,我们各忙各的,每次聚会你都表现出一脸的无奈,敷衍过一、两个小时,就走人,这件事让我被你嫂子、侄子、侄女抱怨好几回,说我办一堆医院,却连自己小弟生病都治不好。”谷绍时说。
“没错!你那时候很孤僻,谁都不爱搭理。”谷绍月附和。她一手翻着他桌上的书,翻着翻着,娟秀的字体跳入她的眼帘。
“小弟,这个笨笨是谁啊!”她把书递到他眼前。
“真诗情画意哦!你们听听——太阳告诉小雨,我最爱你,让我们用爱孕育世间生命。
微风告诉轻云,我最爱你,让我们带着爱情去旅行。
笨笨想告诉文盲,我最爱你,不管你看不看得懂我的心情。
笨笨 于想你之后文盲?很熟悉的字眼,她都是这样称呼他?
“对了,就是她,她是笨笨,我的笨笨,你们谁来告诉我笨笨是谁。”他期待的眼光没在兄姐眼中找到答案。
“笨笨,谁会取这种怪名字?”怪!现在年轻人的昵称,他们老年人很难消化,不过他之前还看过更离谱的,诸如:不悔布希、情定阿富汗等等之类。
“一定有这个人,她是我的特护,你们有印象吗?”绍钟再问。
“特护,我想起来了,她叫辛穗,可以打电话去人事室调资料。”谷绍阳想起那个苹果脸的小女生,一笑起来,就让人喝下一肚子甜汁。比起貌美如花的凯琳,他对这个颇有文思的女孩更加欣赏。“小弟,我喜欢这个笨笨当弟媳妇。”
“我也喜欢,光听她写的东西,就知道她爱死我们家小弟,要她学凯琳爬墙,恐怕很困难。”绍时也投下赞成票。
“这个女生比那只空有外表的孔雀要好上千倍。”绍华说完瞄瞄绍月。
“不要看我,我已经被她的诗句深深迷住,我赞成她。小弟,你咧?”
“我……当然喜欢,不过,听说她要回乡下嫁人,我想会不会太迟?”
“迟?不会,没洞房就不算迟,就算坐上花轿,抢也要把她抢回来跟我们家小弟送作堆。”开玩笑,知不知道什么叫作宠小弟?
“对,让笨笨带着对小弟的爱嫁别人,太可怜。”绍月说。
“事不宜迟,绍时,你打电话去人事处,把辛穗老家的住址查出来,我连络爸妈和爷爷奶奶讨论小弟婚礼。”
谷绍时在打电话同时,绍月又在书架上,连连找到好几本写了短句的书。
“你们看这个——”
爱倩答案在哪里?你身上还是我身上?
天不知、地不知、你不知、我不知,我只好扮演起考古者,一铲铲、一锹锹,顶着烈阳,在你的身上挖掘真心。
笨笨累了,在睡前“二姐,你可不可以帮我把这些句子用罗马拼音写出来?我看不懂中文。”他用恳求的眼光看她。
“好啦、好啦!”从小他就是用那对眼睛把他们兄妹吃死死,让他们宠他宠得无天无理,现在又来这招,就算工作有多忙,她还能说不吗?“难怪人家笨笨要喊你文盲,好啦,我今晚赶夜工,把这些弄出来。”
“大姐……”他头一转,绍华就知道他要说啥。
“我知道,二姐帮你拼音,我来念诗句,这么老了,还念这些年轻人的心声,还真难为情。”
拿起书,她逐字读出,虽然腔调刻板,缺少抑扬顿挫,但是一句句带着浓厚感情的诗句听进谷绍钟耳里,都是甜蜜。
她爱他,一定是,这个肯定,让谷绍钟的心充实。
第九章
一次次翻读辛穗留下来的诗句,一遍遍思索,他和她的过往一点一滴回到他脑中。
最先被记起来的是那个喝醉酒的夜,他们唱歌、跳舞,拉着他的手,她不停旋转。
她说:“你看、你看,我是陀螺,我在你手中旋转,转转转……天空变成紫色,大地变成红色。我晕了,因为你在拨弄……”
他笑说:“你不是陀螺,你是我的笨笨,一转就变得更笨更笨。”
他又想起,他老爱拿她的笨作文章。
东西吃不多是她太笨;走路不看路,撞上他后背,是她太笨;拿着柴可夫斯基画像喊贝多芬,是她太笨;送她满桌子化妆品,一张脸却画不出精致,还是她太笨……然,她笨得让他好喜欢。
接着,他想起他们惟一一次的吵架,想起他捧住她的脸,脸上净是斑驳的她轻声问:“我在你心里是什么?”
当时不明白,现在清楚了,即便忘记凯琳、忘记她的背叛,潜意识里,伤害仍在。
从小,他没有要不到手的东西,功课、体能、长相无一不好,他一直是师长同学眼中的明星,不追求友谊,友谊就主动追着他跑,要朋友、要女人,他从没花过一分脑筋。
而凯琳是他生活中的意外,她漂亮、难追,她骄矜高雅,直觉地,他认定她和自己是同属于一种人,首次,他花心血精神努力对待女人。
终于,在半年的努力之后,他追求到她,并准备和她进入婚姻。没想到,她会在结婚前夕和别人上床。
他的爱情伤了他尊贵的骄傲,伤了他被高高维护的自尊。
于是,他怀疑爱情、排斥爱情、拒绝爱情,他宁可把辛穗摆在朋友线上,对她真心、对她好,也不愿意让自己明了,他对她的感觉叫作爱。
再清醒,事过境迁。对凯琳的热忱消退,爱没了、感觉淡了,她的背叛对他已经不再具有意义,他甚至怀疑起自己对凯琳的感觉真的叫爱?为什么和他对辛穗的感觉不一样?
他总是对她说,他们是“朋友”,这些话实在伤她太深……悔不当初!不该将自己的情绪放在她身上,她那么笨,怎么会听得懂他真正意思。
辛穗?心碎!他实在无法喜欢这个名字,一听就觉得不舒服,还是笨笨叫起来顺口顺耳。
他怎会对她的名字有意见?心碎、心碎……她父母养她养得心都碎了?好熟的一句话,在哪儿听过?
哦!对,在稻草堆上、在星空下,没错!是那里、那时!那里……
他陡然跳起身,冲到书柜下方,从里面翻出一本相簿,照片映在他眼里,像电影播放,一幕幕闪过,拉回他丢掉的那段空白。
想起来了,通通想起来了,记忆像串珠珠东一颗、西一颗串起他和她的全部。
跳车的笨笨、少年妻小庭、斗牛小子辛勤、辛靖、帮他拍下一大堆照片的辛程、以为他而面神经受伤的辛家父母、炒出一盘鸡兰佛的表嫂……
他想起全部全部的事,包括他们第一次认识,她就吃掉他的便当、躺上他的床。
他真想马上冲到阳明山老爸家,把哥哥姐姐挖起来问问,他们这种情形是不是叫作姻缘天注定。
应该是吧!他拒绝所有的护士,独独要她,不是缘分还有其他说法说得过吗?六年中,虽然他脾气不佳,可没道理人缘会差到半个女朋友都交不到,惟有让一个笨笨留在身边。
所以,他们是天注定,没错!
还有,他送过她衣服、化妆品,他从没为女人买过这些,包括他追了半年的凯琳,更何况还是他亲自到百货公司去挑选。
当然,她也送过他东西,她送过他什么?是……是……围巾,对了!她织过一条围巾给他。
绍钟走到衣柜里,东翻西挑,好不容易找到那条跟抹布长相相似的东西。
那时候,他怎么敢把这种东西圈在脖子上,光明正大走出门?一定是……一定是,他也爱上她,一如她爱他。
把围巾圈在脖子上,还不是戴围巾的季节,但它依然带给他温暖,就像她安抚他的小手,柔柔软软,温温实实。
那段空白被填上色彩,红的、黄的、紫的、绿的……那些都是她为他制造的快乐。
她说过——快乐的日子会结束,但快乐的感觉会永留心中,只要感觉不消失,就可以继续制造快乐。
他对她的感觉没有消失,只有更浓更醇厚,她还愿意为他制造快乐吗?
想起下午那场“诀别”,绍钟笑逐颜开。这个笨笨居然想出这种拙劣谎话,说什么回乡下嫁人,他又不是不知道她老家在哪里。
拿起电话筒,他拨了她的电话。铃……铃……他放下电话,安适地走到冰箱拿出一瓶牛奶和啤酒。
笨笨很难叫醒,每次打电话,要是碰上她在睡觉,没响个三十声,她绝不会从被子下抽出玉手来接。
铃……铃……二十声,他在心里默数,再十声,他就可以听见笨笨模模糊糊的一声喂。
铃……铃……三十声,她还没接。
是不是,她今天哭得太惨,力气大量流失?
铃……铃……五十声,她没接?
还是打她们公寓的公用电话好了,童昕浅眠,于优不易入睡,小语是夜猫子,打过去,总有一个会起来接电话。
当初,笨笨自己装一支电话,就是为了怕他半夜想到,临时打来,扰了别人清梦。现在,他可顾不得那么多,他要马上听到笨笨的声音,告诉她,他想起她、记起他们之间的一切一切。
铃……这次的铃声比较温和,不像笨笨房里那只,专为叫醒睡猪用的,尖锐得连打电话人都觉刺耳。
铃……铃……第五声,于优行动不方便,如果小语没睡她会来接,如果她睡着了,接电话的肯定是童昕。
铃……十声……铃……二十声……铃……三十声……
整个公寓的人都睡死了?会不会……笨笨没骗人,她果真回乡下去结婚,而童昕、于优、小语全跟着去吃喜酒、当伴娘?
不行、不行,他要赶在喜车之前去抢新娘子,笨笨是他的,是他一个人的,谁都别想染指。挂上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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