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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盗帅-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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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雁也了解杜荷,知他今日必然会来找自己,也念着怎么能够让他大吃一惊,也就起了易容逗逗他的心思,故而这一大早,自己就将所有在身旁伺候的丫头婢女都关进了房间,在府邸等候杜荷的到来。

听闻杜荷抵达,就将自己打扮成了青梅的样子去接见,见他没有认出自己来,心底却有些不是滋味了。

这女孩子的心思也实在难懂,做了这么多的准备。为的就是不让杜荷认出她来,如今杜荷没有认出她来,却觉得不开心了,认为杜荷没有将她放在心上,连她都认不出来。故而这摇身一变,又变成了长乐的模样,打算好好的糗糗杜荷。

却想不到杜荷居然将她当成长乐,抱在了怀里,肆意轻薄。当时,她想死的心都有了。这身心虽以归属,但毕竟是古人,不是现代女子,拥有着强烈的矜持,更何况在她的心底杜荷完完全全的将她视为长乐。

这女孩子心胸狭隘,如何忍受的了。

这还没有结束,杜荷的一句“这是我雪雁宝贝的味道”,却让她明白杜荷早已识破了她,想起那番刺激的挑逗,心情又开始变味了,觉得杜荷这是欺负她,那是一脸的愤恨。

杜荷见她不答话。小嘴儿翘的都可以挂上了油瓶,重新将她搂在怀里,不顾她的挣扎,低声道:“因为这突如其来的战事,我们的婚事已经拖了那么久了。如今凯旋归来,是不是也应该将此事了结了?”

李雪雁满腔的不满,听了这话立刻消失无踪,眼中闪过一丝的羞愧,不好意思,头也低了下来,“这事,你得问我爹爹,我又怎坐得主?”

杜荷哈哈一笑:“那好,明日,我就让媒婆上门求亲!”

李雪雁不在说话,心中已被幸福填满。

哄开心了李雪雁,杜荷再一次问了易容术一事。李雪雁怪嗔的白了他一眼,也一一说来,只是说道李逸风这个名字的时候,说成了李风。

原来,当时她初次见到施玉华那恐怖如怪物一般的脸庞的时候,吓得心头直跳。而施玉华叫李逸风的时候正是在气头上,一句话,二十多个字,说的是又急又快。加上他是四川人,操了一口难听的四川话的腔调,那一句李逸风说的跟李风没有什么两样。

李雪雁只是在担心自己的安危,也没有将注意力放在他们的说话上,故而听差了。漏了一个“逸”。

杜荷本就不知李逸风这个人,此刻听了也不以为意,但在听施玉华为恶的经过时,心底却是一动,记起了在大军来的路上遇到的事情。

那是在雍县,当地的大户赢家正在举办葬礼,去世的是一个年纪还不到三十的妇人。据路人说妇人是当地负有盛名的美女,是地方上公认的第一美人,大家闺秀,贤良淑德,却不知缘由的投井自尽。

这本是一件家事,杜荷也没有兴趣打听,只是还有一件奇事听的稀奇,让使得他记了下来。

在妇人投井的前一天,妇人的丈夫让人打晕了绑在山上的破庙里,直到第二天才让上山砍柴的樵夫救了下来。可在就妇人丈夫在山上过夜的时候,赢府上下无不见妇人丈夫醉醺醺的出现在赢府,醉的连路都认不清了。

杜荷也觉得奇怪,但也想不通其中关键。

如今听李雪雁如此一说,记起了这事,前因后果,以想的通通透透。

妇人不可能无故寻死,她的丈夫也不可能平白无故的被人绑在破庙里。更不可能拥有分身。十之八九是那施玉华先制住了妇人的丈夫,然后利用自己的易容术乔装妇人的丈夫,假装醉酒,然后……

妇人发现昨晚睡在身旁的人,并不是自己的枕边人,在封建思想的引导下一时想不开,投井自尽。

念及于此,眼中也忍不住露出了浓烈的杀机。

在古代生产力地下,哪怕是太平盛世,也避免不了一些贫困者,一些生活无法依仗的人。故而对于一些坑蒙拐骗偷的事情。只要不过分,杜荷都会尽量的以从宽的态度对待。但对于奸淫者,却有着强烈的恨意。在他看来,这些人跟畜生已经没有什么两样。他们有力气有力量,干的却是如畜生一样的事情。所以一旦遇上他们,不论古代还是现代,都会让他付出惨痛的代价。轻则一死,重则断一腿,除以宫刑,然后挂在大庭广众之下示众。对于这类畜生,根本就不会给他们任何改过自新的机会,这类人也不需要改过。

杜荷在后世第一次杀人,杀得就是意图强奸的强奸犯。

故而,这一想到施玉华的所作所为,忍不住那潜藏在心底的杀意。

但转念想起,施玉华与“李风”的对话,对于那不知名的“李风”也产生了些许好感,详细的经过他不得而知,但也可以想象“李风”,必然是利用某种手段毁去了施玉华的容貌,让他的一张脸变得坑坑洼洼,丑陋不堪。

虽然不知“李风”为什么不杀施玉华,但施玉华这辈子再也别想用易容术害人了。即便他易容的本事在如何了得,也不可能在一张坑坑洼洼的脸上使用出来。就如即便是当世第一流的美容师也无法将恐龙似得芙蓉姐姐打扮成天鹅一样。

李雪雁见杜荷神情异常,也停了下来,奇怪的望着他。

杜荷一笑,也不想让李雪雁听一些险恶的事情,让她继续说下去。

李雪雁继续将事情说了后,道:“那小红是三年前爹爹送我的生日礼物,跟了我三年了。让那丑八怪的淫贼骑去,心痛了好一阵子,想不到没过几天它自己回来了。还带回了这么一个好玩的东西。”

杜荷略作沉吟,已经想明白了一切前因后果。

李雪雁口中的小红,他是知道的!

那是一匹上等的蒙古马,蒙古马身躯粗壮,四肢坚实有力,耐劳。不畏寒冷,能适应极粗放的饲养管理,生命力极强,能够在艰苦恶劣的条件下生存,具有适应性强、耐粗饲、易增膘、持久力强和寿命长等优良特性。这类马最擅长长途跋涉,历史上蒙古人就是凭借这种马征服了半个世界。

施玉华偶然得到这匹神驹,自然不会轻易的放手,将它当作自己的坐骑用来躲避“李风”的追击,身上的一些用具也放在了马背上。也许是被“李风”追上了,也许是遇到了另外的危险。

施玉华离开了小红,没有来得及取马背上的用具,也没有来得及将小红拴住。

老马识途,小红固然不能如那些通灵的神驹,但也有认主的习性。面对施玉华的控制,它不能不乖乖听话。这一离开掌控,自然会回到生活了三年的家中,那施玉华的易容秘籍以及一些材料也就便宜了李雪雁。

这具体情况,杜荷自己也不知道,但应该是八九不离十的,也暗笑李雪雁命好!

他有心考验一下李雪雁的技术,道:“在你自己脸上我是见识到神奇了,但不知在别人脸上是否能行!”他说这话的时候,一脸的怀疑,语气中充满了对李雪雁技术的不信任。

李雪雁就如被踩找尾巴的耗子,一下子跳了起来,“什么不行,你跟我来,我这就做给你看看!”她不是不知杜荷此言,激将之意占据多数,但却不能容忍爱郎如此的小瞧自己。

她绷着张脸,一言不发的拉着杜荷,走进了自己的香闺。

这女人的闺房就是与男人的不一样,粉红色牙床,粉红色的被褥,粉红色的家具,四处都以粉红色为主,布置的精巧别致,处处显示女孩子家细心的另一面,用鼻子闻一闻,满鼻腔的都是淡淡的水仙芳香。唯一的缺憾就属西北角的一处屏风了,屏风横空而出,摆得很不是很恰当,破坏了整体的布局。

李雪雁脸色也是微红,这还是第一次带男子踏入自己的闺房,虽然是认定了的夫婿,可心底难免有些忐忑。不过只要一想起杜荷先前那不信任的表情,就是一脸的不爽,但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拉着他往那屏风走去。

绕过屏风却是一张小型的桌子,桌子上千奇百怪的,摆放着各种小药瓶。在右上角还平摊着一本古书,已经发黄了,并不是用纸张订成,而是以葛布作成书的模样,也不知有多少年代了。

杜荷这才明白这不恰当屏风的用意。

“你先等着,我这就做给你看!”李雪雁趾高气昂的说着:“对了……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想乔装成什么人?”

“罗通吧!”杜荷随口叫出了他的名字。这罗通比较帅,应该是最困难的。

“行!”李雪雁一口气应了下来,转过了身去,在她背对杜荷的时候,眼底深处有着一股奸诈的笑容,当然这一点杜荷无法察觉。

“这就是那易容秘籍?”杜荷伸手将那本秘籍拿了过来。

李雪雁不知这秘籍的宝贵,更何况是杜荷,也未制止,只是在一旁用心的忙着,眼中透露着兴奋。

杜荷翻了翻易容秘籍,发现这易容术与他们所知的大不一样,并不是用皮的面具制作成的。而是用珍珠粉末、珊瑚粉末、羊脂、树脂以及其他十九种罕见的东西,兑上水如揉面粉一样,将所有材料混合在起来,作成一张薄如蝉翼的表皮。然后用各种材料在表皮上绘制成需要乔装打扮人的模样,贴在人的脸上。

这种表皮的颜色跟肤色一样,这贴在脸上如真的肌肤一样,只要稍作伪装边角沿处就看不出来,而且表皮耐得住高温,耐得住冰冻水洗。这表皮一旦贴在脸上,若非用特制的药水清洗,即便是主人家也休想轻易的将它揭下来。

“说的是神乎其神,也不知真的怎么样!”他一边翻一边嘀咕着,翻到最后已经不是在介绍易容术了,而是一种高明的变声术,可以让人随心所欲的改变自己的声音。

杜荷眼睛一亮,微微笑了起来,这易容术无法引起他的兴趣,但这变声术却是好东西,值得一学。见李雪雁一个人依旧在忙碌着,闲来无事,也根据书上的方法练了起来。

随着声音不断的变化,这兴趣是越来越高涨,不知不觉中,一个时辰,一晃而过。

对于这变声术杜荷已经能够掌握皮毛了,慢慢的能够说出房遗爱、罗通、杜如晦、杜构等几个熟悉人的声音。至于长乐的声音,他也试过,只是有些四不像,女声与男生的发音有着本质发的差别,杜荷还无法自由的掌控。

就在杜荷沉浸在这变声术的练习的时候,突听身旁传来一声大笑,“大功告成!”

李雪雁似乎已经完成了她的杰作,正在抚掌大笑。

杜荷将秘籍放下,笑着说道:“让我看看!”

“乖乖坐下,现在看不出来,需要贴在脸上才能显示效果。”李雪雁一脸怪笑的将杜荷按在了凳子上。

杜荷看着李雪雁的笑脸,心底觉得有些不踏实,忐忑不安的:“你不会搞什么鬼名堂作怪吧?”论古灵精怪,李雪雁虽然比不上高阳公主那般强大,但也是宗师级别的人物。

李雪雁道:“这里没有他人,你功夫又比我好,我能搞什么?作什么怪?”

杜荷虽然有些不放心,但也想亲自尝试一下这易容术的奇妙,老实的坐了下来,听从她的指挥!

“头扬起来……眼睛闭上……对,对,不要动……就这样……”

杜荷仰着张脸,任由李雪雁在他脸上为所欲为,眼睛闭上了看不见,但感觉到了一张凉凉的薄薄的东西,贴在了脸上。然后一双柔嫩的小手,在他脸上轻抚着,在做一些事情。

从肌肤与肌肤的接触上,杜荷虽带上了面具,但依旧感受到了李雪雁那双小巧的手传来的温暖。

渐渐的手停了下来,贴在他脸上不住的抖动,忍不住嗤的一声,笑了出来。

这一声笑出后就再也忍不住了,抽风了似得哈哈大笑。

这一听笑声,杜荷心知不妙,赶忙睁开眼睛,顾不得理会已经笑趴下的李雪雁,在桌上拿过了铜镜,对着镜子照了过去。

“我的妈耶!”

这一照,险些没有将杜荷给吓趴下,铜镜出现的哪里是英俊帅气的罗通,而是比芙蓉姐姐更加了得的更加可怖的程咬金的小女儿——程翡翠。

那圆鼓鼓的脸蛋,肥嘟嘟大热脸庞,胖的眼睛都睁不开的小眼,还有那嘴角边的那一刻黑黑的“美人痣”,无不表示铜镜照应出来的人的身份。

杜荷忙用手去刮脸角,想将这恐怖的人物从脸上拿走,但不论他怎么抓都无法抓出那层贴在自己脸上的表皮,登时想起了那秘籍上说的,赶忙在桌上找那药水,忽然余光发现李雪雁的手往后不经意的缩了缩,手中似乎藏了什么东西,二话不说,使出“袭胸龙爪手”直接往她胸前双峰抓去。

李雪雁吓了一跳,忙伸双手来掩。

杜荷手指在她手肘麻筋处一弹。李雪雁本能的松开了手,藏在手中的小瓶子落下地去。

杜荷伸手接过,利用瓶子里的药水化了表皮背面贴在脸上的胶水,一寸寸的撕了下来,随手将面具一丢,佯怒道:“看你干得好事!”

李雪雁一脸的自得,“谁叫你瞧不起我的,罗通的相貌太不具有挑战性,还是将你变成程翡翠更加能够证明我的技术。”

第五部 高昌事起 第267章 获赠百战劲旅

见李雪雁那得意洋洋的神态。杜荷只是苦笑,但转念一想,也觉得她说的不错,连程翡翠那可怖的容颜都能够乔装,其他人自然是小菜一碟,不足一提了。

“我来试试!”杜荷见到李雪雁那双巧手的杰作,想起书中记载的步骤,也动起了心思。来到桌前照着李雪雁施放的步骤,将材料混在一起,揉捏起来。这制作面具,看起来容易,其实却是千难万难。

面具多一分太厚不像,少一分太薄易破,正是差之分毫,谬之千里,想要掌握分寸,确实不易。

杜荷常练武艺,手掌心以结有老茧,实在无法把握的那么好,不是厚了,就是薄了。有一次更是将面具做成了猪皮厚,硬梆梆的,就如大街上买的那种硬壳面具一样,可糗大了,还没将李雪雁笑死。

还别说这专攻有术,这话却是一点不假。

李雪雁无师自通,在没有任何人的指点下,仅仅凭借一本秘籍,就将这易容术学的融会贯通。杜荷对论才智胜李雪雁许多,可是面对易容这项绝技,即便身旁有人示范指点,却始终做不出一个像样的面皮出来,更加别说是脸部细致的描绘了,当下也不在强求。这李雪雁即将成为他的老婆,这她的技术与自己的技术有什么区别?

于是,将变声术记了下来,以便能够时常练习。同时也慎重的嘱咐李雪雁不可将她会易容术的事情告诉任何人,哪怕是她的父亲。

李雪雁一脸的疑惑,不知这好玩的东西,为什么能够不给他人分享。

杜荷见她一脸的十万个为什么,也不由得苦笑:这易容术属于旁门左道的技艺,用于恰当之处,可以造福百姓,但用于坏处,却有无法估量的危害。就如那施玉华,就依仗着一身高明的易容术四处为恶,乔装成他人丈夫。淫人妻女。

这只是一人作恶,危害固然巨大,可也有限。但若有人利用易容术,乔装地方大员,或者地方将军,危害一方,那受苦的将的数万,甚至数十万的百姓,而且还可能造成国家动荡,那可就了不得了。但也难怪她露出如此神情,这个时代,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李雪雁出身高贵,她不似长乐一般,接触过宫廷里的争斗,也不似穷苦人家一样,历经世间百态。作为江夏郡王府李道宗唯一的女儿,她就如温室里长大花朵,不知世间百态,人心险恶。故而全然不知这易容术落入歹人手中的后果。

杜荷沉声道:“雪雁,你拥有了这门技术。等于化身千万,便是你犯了杀头大罪,凭你如今的这份能耐,谁都抓不住你,你大可乔装成另一人的模样,能够从容的,大摇大摆的走出长安。所以易容术让歹人学去了,将会为恶天下,为所欲为。更严重者,他可以易容成任何人,包括……皇上!”他最后两个字说的异常的严肃。

“啊!”李雪雁本就让杜荷说发的心有戚戚,但听最后的“皇上”二字,已经吓的忍不住的惊呼出声来。在封建时代,天大地大,皇帝最大,这假冒皇帝,实在是天大的事情。

杜荷说的如此严重,为的就是要让李雪雁保守这个秘密。

李雪雁一听事情如此严重,也收起了笑脸表示明白。

杜荷随即却是一笑:“其实让你保密也不仅仅是为了这个,另外也存有私心。你听过盗帅吗?我……就是那个盗帅?”当即也将贺兰家的罪行一说,并且简单介绍了自己的来历。这里当然也不能说自己是来至后世的,这个太惊世骇俗了,实在不便说。只是说自己有个叫楚留香的师傅,自己是继承他的事业,劫富济贫,只是自己功夫不到家,做不到留贴取物。所以在武功未入化境之前,需要她的帮助。

对于杜荷来说,李雪雁已经是他内定的妻子。所以也没有什么不该说隐瞒的。

李雪雁呆了半晌,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那双明亮的眼睛直愣愣的望着杜荷闪烁着灿烂的光彩,有着崇慕和自豪:“原来杜郎就是那盗帅……”

杜荷只两次用“盗帅”的名字,一次是拿了李承乾的太子印玺,另一次是因为从武媚娘那里听了贺兰家的猖狂,决定出手惩戒,所以用了盗帅之名。李承乾那一次也许是因为过于丢人,在皇室中并没有传扬出去,仅有个别几人知晓。唯有贺兰家一事,闹得很大,让“盗帅”这个名词横空出世,甚至传入了李世民的耳中。

李世民作为皇帝,对于这类不奉公守法的游侠人物本就没有任何好感,何况那“盗帅”还出手教训了李承乾,偷取了太子印玺。这李承乾和固然有错,但也容不得一个游侠来教训。

于是,他当时还特别吩咐府衙全力缉拿“盗帅”。得李世民这个皇帝的任命,长安的上下负责缉拿盗贼的大小官员,一个个铆足了劲,要好好的表现。最后“盗帅”没有发现任何的踪迹,但却搅得长安人心惶惶的。“盗帅”这两个字也为此得到了广告之效,事迹人尽皆知。

李雪雁不同于那般儒士迂腐。在她看来杜荷的作为是值得赞赏的,对于那“盗帅”也有着小小的敬仰。如今听杜荷就是“盗帅”,那小小的敬仰立刻提拔到盲目的崇拜了。

杜荷可猜不透她的心思,只是将头伸了过去,低低道:“这是秘密,除了我,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这次告诉了你千万别传出去,不然我就要被陛下下大狱了。”

李雪雁觉得热气吹在脸上痒痒的,她白了杜荷一眼,心里却比吃了蜜还甜:这么重要的事情。心上人没有告诉长乐竟肯和自己分享,这还不够说明他对自己的重视程度么?

女人就是这样,她与长乐是闺中密友,无心与之争锋,但一遇到这类事情却也忍不住的要沾沾自喜,对于杜荷要求自己相助的事情,自然是一口就答应了下来。这能够帮助自己的心上人,体现自己存在的价值,对于一个陷入恋爱中的女人来说也是很重要的。更何况杜荷干的不是偷鸡摸狗的坏事,而是光明正大的劫富济贫。李雪雁本就有对于大侠的憧憬,对于此事更加乐意了。

这杜荷还没有决定什么时候出手,李雪雁就已经开始缠着这他,问他什么时候动手了。

杜荷白了兴致勃勃的李雪雁一眼,心底嘀咕:“我这皇帝不急,你这太监急什么?”也没有跟她谈这事,只是将话题扯开,陪她聊了半天。

翌日一早,杜荷通知了父母双亲,让杜如晦、章氏来处理婚事。

这儿子成亲,二老也乐的忙活。

李雪雁毕竟是郡主,比不上公主高贵,但也是皇亲,需要严格的按照: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等几项规定的习俗一一执行。

这一步步的走来,至少也要一个月的时间。

杜荷也不急,更急不来。在通知了二老后,自己也前往左威卫军营报道。这李绩已经升任兵部尚书,不知道现今的左威卫大将军是谁,会不会如李绩这般好说话。

来到左威卫营地,进入中军大帐,却见李绩依旧坐在主帅的位子上,不免有些意外。

李绩微微一笑,示意杜荷快快入座。

杜荷来到了左威卫将军的位子坐了下去,在他的上下四周都是年岁在三四十之间的老将。在他这个年纪凭借战功就能坐在这个位子,在大唐是绝无仅有的。

李绩如常的颁布下训练的命令,独独留下了杜荷。

在所有将军都退了下去后,李绩笑道:“贤侄,今日老夫要送你一件礼物。来庆贺你立下这罕见的奇功。”

杜荷见李绩脸色欢愉,也不知他说的是真是假,他们两人关系不错,也半带开玩笑的说道:“小侄的胃口可是大的很,一般的礼物可不入小侄的法眼。”

李绩闻言却是“哈哈”一笑,“老夫我这份礼物包你满意……贤侄,你随我来!”

杜荷见这位向来待自己不薄的顶头上司一副自信满满的神色,也来了兴趣,李绩作为长辈这句话出了口,这手上一定有着像样的东西,而且是送给自己的。

李绩在前方带路,杜荷随后而行。

两人一前一后的走着,在李绩的带领下,杜荷来到了左威卫的中军营地外,这里是左威卫的核心,是李绩训练亲卫的地方,他自己也是第一次来。

杜荷举目眺望,心底惊叹:军营中门大开,营中岗哨林立,弓上弦,刀出鞘,一股杀气扑面而来:在这不可能出现敌人的长安中心地,一个个的兵卒却保持了足够的戒心。只凭这一点,足可表明这里面的军队是一支随时随地都能够上战场的精锐。看到李绩、杜荷等人前来,营中的兵卒依旧若无其事,各自忙着忙着自己的事。

训练的训练,巡逻的巡逻,没有一个因为李绩的出现而停住脚步,不是因为不尊重他这位主帅,而是因为严明的纪律,让他们将心神都投入在自己所干的事情中。

看到纪如此严明的军纪,杜荷不由心中一震。

走入大营中,在行军布阵上已有不俗功底的他,立刻为这军大营布置的巧妙所惊叹。不远处就是校场,巨大的校场足足有十个足球场大,五千余兵卒在这校场上例行操练,远远望去,一个个的兵卒身上都散发着凛冽的杀气。

来到近处,步卒训练场的步卒门,各个手持着明晃晃的战刀随着校台上指挥官的喝声,反复做着“劈、扫、撩、挡”这四式简单实用的沙场刀法。

这果真是强将手上无弱兵。在骑兵训练场、弓箭兵训练场、陌刀兵训练场等训练场地上,一个个的兵卒都认真的投入训练,磨炼着战技。他们表现出来的实力也都让杜荷另眼相看。

突然,杜荷的目光被训练场角落的一队兵卒吸引,这些兵卒分作两队,正在进行对练,而两队士卒手上赫然拿的是真刀真枪,金铁相交的声音不绝于耳,在他们的身上有着一股完全无视生死的豪情壮志,杀气纵横,令人心惊,叹服道:“好一支铁血劲旅!”

李绩闻此言自得的一笑,道:“那是我亲自训练出来的精锐,个个都是敢战士,得陛下赐名‘选锋军’是我大唐三大劲旅之一。”

“三大劲旅?”杜荷愕然,这还是第一次听说。

李绩解释道:“也难怪贤侄不知道,这都是我们这些老将私底下叫的,没有外传。在我大唐有三支人数不多,却拥有可怕战力的军队。第一贤侄应该知道,那是陛下从大唐兵马中集结了所有强卒组建的玄甲军,余下两支:一支是老夫的选锋军,另一支是李靖老将军的捷胜军,你先前看的就是选锋军,个个都勇健无比。”

他继续前行!

杜荷跟在李绩的身后,反复看着那‘选锋军’暗想自己什么时候也能拥有如此劲旅,却也知道即便拥有,恐怕也要到五年后了。他很清楚这种劲旅,不仅仅依靠练就练的出来的,还必须经历无数次的战场拼杀,从尸山上走下,从血海中爬出。只有一群历经十次甚至数十次的血战经验,才能铸就这么一支铁血劲旅。如此想着。眼中也不由得露出了羡慕的神色。

这时,他的眼光注意到了‘选锋军’训练场地校台上的那员将军身上,他也就是三十左右,相隔的太远有些看不清,但从他的身影上,感受到了一股暴戾之极的气势,让人心寒,不免在心底问了一句:“他是谁?”

还没有等他打消念头,李绩已经来到了中央最大最宽的校台上,示意杜荷跟他上来,随即却让鼓手擂鼓集合。

杜荷从一开始心底就有着疑问,完全不知李绩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这明明是打算送他礼物却意外的来到了军营,起初还在想礼物可能是放在军营里,却见李绩走的方向是校场,正在心底为此解释的时候,李绩却又下令集合了。

这究竟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情况?

如此念头,在杜荷心底一闪而过,但他很快就说不出话来了:眼前的一幕,委实太过惊人,原本还在各自训练的各类兵卒在集合的鼓声响起的时候,一队队的兵卒在转瞬间就做出了反应。他们整齐划一的收下兵器,然后在原地整队成军。一军如同一人般,来到了校场前。

仅仅只是在三通鼓之内,五千大军已经在李绩所在的校台前待命了。

速度之快,办事效率之捷,令人震惊。

杜荷自己麾下的兵卒已经算是难得的精锐了,但跟李绩的这些兵马比起来,却要差上整整一个档次。

“怎么样,杜贤侄,老夫这兵还算不错吧?”李绩边说边笑,手还轻捻这胡须。

看着他一脸自得的模样,杜荷也是不得不服道:“何止不错,简直就让人惊叹,惊讶,让人说不出话来……只是,这根礼物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李绩手指这校台下的人所有兵卒,伤感的沉声道:“这一些都是我亲自带出来的兵马,随我身经百战,他们都是了不起的战士。今日,我李绩正式将他们全部托付给你了!”

李绩的这话不抵于石破天惊。

杜荷当场就蒙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虾米?托付给我?将这些百战劲旅送给我?真的有这么好的事情?

他不相信,太不相信了,伸手掏了掏耳朵,确定自己的耳朵洞确实没有让耳屎给塞住后,方才道:“可不可以再说一遍,我没有听清楚。啊,不……不是没有听清楚,我耳朵好用的,是没敢相信。”

李绩让他的样子给逗乐了,笑道:“你没有听错,而今你以位列左威卫将军,能够统帅万人。而今你的兵马却只有五千,需要补足。我这五千名直系部队,正好可以填上这个数量。”

唐朝十二卫制度是隋唐府兵制的结晶,它将禁兵和府兵系统融合为一,是掌管京城宿卫的机构。

杜荷所隶属于的左威卫,有上将军一人,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上将军是空置,没有人担任的。所以由大将军管事,将军辅佐,余下中郎将、长史、录事参军事等人协助。

杜荷正是位于第二列的将军,与另一位分别掌管左威卫的一万兵马。故而杜荷还有五千兵马未领,而李绩原来身为左威卫大将军,除了能够调动麾下两位将军以外,还能掌控五千隶属自己的亲卫。

李绩此举是将自己麾下的亲卫调给杜荷,让他补充不满的数量,至于多出来的数量就留给新来的大将军了。

杜荷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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