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大唐盗帅-第15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李逸风摇头道:“南方虽然暂时安全,但他们呈现三面包抄的架势,任凭我们如何南逃,最终都有被抓住的危险,只能暂时保障安全,并非万全之策。我有一法,较为危险,但应该可行。如今来人并不知我们已经发现他们的踪迹,这点可以利用起来。两位大将军可换上普通兵卒的衣服,分别往西南、东南前往雁门关、突厥营地求援。你们孤身一人,可以将速度提升到极致。即便被大部队发现也未必追得上你们,更何况,他们的目标是两位大将军,而不是寻常兵卒。他们不会为了寻常兵卒而浪费时间。我们余下人吸引对方的注意,将他们往南方引,为两位大将军争取时间。”他江湖经验极其丰富,果断的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

“这怎么行”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同时跳了起来,草原人有草原人的尊严,他们视战死沙场为荣,苟且偷生为耻,让他们抛弃大众,独自逃跑,倒不如杀了他们更加直接。

李逸风沉声道:“没有什么行不行的,在我们这些人中,你们两人的命最重。也只有你们能够在第一时间说服雁门关守将与军营里的兵卒,出兵救援。你们多犹豫一刻,意味着多我们一份的危险。你们求救晚了,也等于害死了我们。究竟任何抉择,自己好好想清楚。”

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都是杀伐果断的大将,听他如此一说也不再犹豫,立刻换了衣裤,分别往西南、东南迂回前往雁门关与突厥军营。

李逸风看了周灵灵一眼。

周灵灵上前拉着他的手道:“我不走”

李逸风微微一笑道:“我知道,也没有想过让你走。”历经了许多风霜,他们之间早已不需要说些什么了,生死一起。

李逸风让身材与二将相仿的人穿上了二将的衣服,做好了战斗的准备继续前行。

两千骑轰然杀至,留下来的都是跟随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身经百战的精锐,也许比不上金狼军,但绝对不会逊色多少,在漫天尘土出现之际,他们已经渡河到了对岸做好了防御准备。

他们必须要让来敌确定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就在他们的队伍里。

这是一场一对二十的一战。

第九部 田猎大会 第499章 以寡敌众

正午。

炙热的骄阳高高的挂在天际,仿佛也忍受不住这火辣辣的温度躲了起来,阳光直透大地,照的天地一片炽白,阳光照射在溪水中,闪闪生辉。为天空和大地抹上了一层亮丽的色彩。

马蹄踏地那沉重杂乱的声响,战马的喘息和喷鼻声也越来越近,金狼骑的骑兵们策马急速冲了过来。虽只是两千人的部队,但松散的阵容、滚滚的烟尘和巨大的呐喊声,使得他们看上去宛如洪水般波涛汹涌。

一百多人静静的待在河对岸,看着如此来势,都不由得微微色变。

尤其是李逸风、周灵灵,他们闯荡江湖,见过不少的阵仗,但如此沙场交锋,还是生平第一遭,方知人力终有穷尽之时,面对如此骑兵的冲击,纵然拥有再强的武艺,也怕是无济于事。

“还好有一条溪流阻挡,否者我们只怕让他们一个冲锋就践踏成肉泥了。”巴宇兴也让对方的气势所震慑,暗自咋舌。

“不妙”说话的是阿史那社尔的亲卫长瓦兰斯,他跟随了阿史那社尔长达十年之久,耳濡目染,也略知兵法与草原骑兵的战术,肃然道:“在踏成肉泥之前,我们少不得要变成马蜂窝。草原人擅射,他们在突击之前,必然会先行射箭雨一阵,以乱敌阵形,然后再行冲锋。河溪宽不过三十五步,尽在射程之中。届时千万支箭齐发,我们后果堪忧。”

李逸风、巴宇兴他们脸色微变,万万没有想到这一点。

这隔行如隔山,他们都不曾经历过战场,对于用兵之术,全然不知。

“那弩箭射程多少,可比弓箭?”秦煜沉默良久,目光落在了瓦兰斯配上的弩箭上。唐朝国力强盛,他们是没有正统的弓箭手的。也不需要训练弓箭手,因为在财大气粗的大唐帝国的政策下,每一个兵卒都随身配备弩箭。

弩箭这玩意用的是高科技,高手段,不需要经过严苛的练习,就能发挥超乎一般的威力,在这个时代几乎已经取代了弓箭手的地位。

秦煜虽不知兵法,但他向杜荷学习的是轻功和暗器,作为一个精于暗器的能手,对于射程的关键很是敏感在意。

瓦兰斯道:“突厥弓箭的有效射程差不多在一百三十步左右,而我们身上配备的都是大唐最新式的弩箭,威力最大的射程在两百步之内,但草原人不着衣甲,两百五十步内可造成有效伤害。”

李逸风眼中一亮,道:“那我们何不退至两百五十步的距离,利用河水暂当对方骑兵的来势,再以射程的优势先杀杀他们的威风。”

瓦兰斯笑道:“好主意”

纵然一行人并没有学过任何的兵法韬略,行军布阵,但此刻却能根据对方存在的不足,做出这般合理高明的应对,也可见人类智慧的出众。

河水不宽,也不湍急,但河中心的最深处却能够没过人的胸口,要比一般马儿都要高,这在无形中组成到一道防线,给予了他们反击的契机。

莫贺巴哈神色严肃的眺望对岸,此刻在他的肩上停落着一只极其雄壮的神鹰海东青。那海东青只有半米长,但那对锐利的鹰眸,顾盼之际,却极具威势。

“少族长,想不到,他们只有这点人马,竟敢迎击?”金狼军的统帅贝尔克也是一脸的肃容,他们早已见识过大唐连弩的厉害,一时间也不敢上前。

莫贺巴哈并不觉得意外道:“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都是我们草原上著名的战将,焉能不知,一味的逃亡,反而会陷入必亡之境。一面派人分别前往雁门关、突厥军营求救兵,另一边利用天时地利,来阻我军,反而是最理智是选择。只是……他们千算万算,算不到我们已经掌握了失传的训鹰术,有雄鹰海东青作为眼线,他们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我的掌控之中。”

“那我们在这里按兵不动便是了,只需等至左右包抄的兵马抵达,我们消灭他们易如反掌。”

“不行”莫贺巴哈断然拒绝,“这里离雁门关、军营太近,时间拖的越长,对我们越是不利,必须速战速决。进攻……让二队人马打头阵。”

莫贺巴哈手中有两队兵马,其一是原来纵横草原,颉利可汗的亲兵金狼军,属于一队,是他麾下最强横的兵马,另外是他在郁督军山当马贼的时候,收编来的穷凶极恶之徒,虽是个个勇悍,但比之金狼军却要逊色许多。

“呜呜”的牛角号声阵阵作响。

先锋军已近策骑入水,草原上的民族骑术都不会弱,起马渡河难不倒他们,但马匹毕竟是畜生,受阻力的影响远远比人大,速度也大大的受到了限制。

“放箭”见对方已经入水,李逸风、瓦兰斯齐声高喝。

漫天的弩箭越空而来。

刹那间,追魂夺命的弩箭穿人透马,往往一箭就洞穿了两三人,水中骑兵人马悲嘶,顿时一片混乱。

莫贺巴哈瞠目结舌,固然早已意识到唐朝的弩箭拥有令人恐惧的力量,但万万想不到,威力竟大如此。

弩箭的发展有着漫长的时间,从秦朝最早的秦弩,到汉朝的蹶张强弩,三国时期,诸葛亮发明的连环弩直至唐朝,这个时期的弩箭已经将速度力量最大化了,一把弩箭能够轻易的做到连发二十矢,而且威力不弱。

再往后的宋朝,因为同一时期的辽国、西夏、金国的文化水平都有了实质性的进步,他们已经拥有的自己的连身铁甲,寻常弓弩已经无法奏效了。故而神臂弓这等强弩,在汉人的智慧下发明了出来。

只是神臂弓固然是威力惊人,但那速度就不堪一说了。

毫无疑问,在冷兵器时期,唐朝的弓弩是最具有杀伤力,最具有恐怖射速的王者。如今这种强弩还经过了杜荷的改良,威力速度更胜一筹,对付莫贺巴哈麾下这些连衣甲也没有的骑兵,更有着无与伦比的杀伤力。

“咬住他们,不要松懈”李逸风也为唐朝连弩的威力而感到心悸,但也知道只要对方一过河,拼着损失冲过去和他们肉搏,这样弩箭的威力也就无从发挥了,必须将他们控制在河岸对面。

控制弩箭的兵卒都是久经训练的亲兵,不用李逸风劝说,他们已经以万弩叠射之法对河对岸的敌人展开了轮流,不停歇的射击。

在这种不停歇的连续射击下,水中一个个的骑兵纷纷中箭倒地,纵然对方人数众多,但处于地利的他们完全占据了压制性的优势,没有一个骑兵能够淌过河中心的。

腥红的鲜血染红了河面,百具浮尸,顺水而流。

秦煜大笑,道:“依这般下去,我们这少少的一百余人就可以干翻他们两千之众了。”

瓦兰斯摇头苦笑:“假若弩箭充足,对此我还有几分信心,但我们随身所配的弩箭不过数十,如今以用去小半数,最多只能支持小半个时辰。”

秦煜的笑脸黯淡下来。

李逸风闻言也略带忧色。

秦煜看着对岸兵卒背上的弓箭,道:“他们的箭矢,是否可用。”

瓦兰斯依旧摇头,唐朝的弓弩为了发挥最大优势,每一枝箭都是经过精心制作的,与寻常箭矢有很大的差别。

顿了一顿,秦煜道:“那减缓射速,争取每一枝箭就射死一人,个别漏网之鱼,就交给我来处理了。”

他话音方落整个人如离弦的利箭一般,前冲百步,从腰间囊中取出四根铁针,脱手射出,铁针在空中划过四道长虹,举手投足之间就带走了四人的性命,然后对着莫贺巴哈摇了摇手指,一副你还差得远的表情。

莫贺巴哈心在滴血,他早已不是部落首领,兵援有限,看着一个个惨死的兵卒,肠子都悔青了。此刻又见秦煜孤身一人冲到射程之内,挑衅自己,忍不住的暴喝一声,“射,给我射死他”

他话音刚落,在他身后的千余人已经利箭上弦,嗖嗖嗖的连环射出。

“快退”李逸风等人见此一幕,惊骇大叫,但随即他们就叫不出声来了,一个个大张这嘴巴,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

秦煜早有防备,马力全开,将所学的踏雪留香步法,发挥到极致,在箭雨中奔腾闪跃,漫天的箭雨,竟然没有一枝能够伤他分毫的。

秦煜在这危机时刻,还回头一笑,露出了一个宽心的笑容,显得游刃有余。

他自幼从老乞丐身上学会了类似于沾衣十八跌的步法,加上杜荷所传授的踏雪留香以及内功心法,在敏捷上普天之下能够比得上他的也不过五指之数,完全蔑视了对方射来的箭雨。

一干射击的弓手,一个个是吓的瞠目结舌,竟然没有勇气再射第二箭。

经过杜荷的指点,秦煜自己又练习的刻苦,这近乎两年的时间里,他的轻功、暗器都有着一流行家的水准。

他如雄鹰展翅,来到箭羽丛中,一手捞起插在草地上的三枝箭羽,对着湖中兵卒甩手射出。箭羽破空,瞬间刺穿了几位靠前的骑兵的咽喉,那高明的手法,让一个个在水中难以自如行动的骑兵,成了现成的靶子。

第九部 田猎大会 第500章 各显其能

莫贺巴哈铁青着脸,看着被死死压制的麾下人马,牙龈都咬出了血来。

他怎么样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他也知唐朝弩箭的厉害,因为来的急切,需要飞驰疾行。他们这一伙人都是一人三骑,且不穿任何的衣甲,带任何的重物。在身无片甲的情况之下,便是骁勇的金狼军也抵挡不住弩箭的强袭,会照成极大的伤亡。

但他深知弓弩的弊端,在无箭羽的情况下,弓弩即为无用之物。而人所带的箭羽有限,射一枝少一枝,一旦箭羽用尽,就再不必忌惮那追魂夺魄的利箭。故而他以金狼军以外的兵卒以零散不齐的阵形前去档箭,为的就是诱出对岸唐兵所有箭羽。

最开始他的计划得到了良好的结果,面对他们的强袭,那一个个的唐兵们果然不溃余力的扳动括机,利用弩箭采取远程力量上的火力压制。

这种火力压制看起来猛烈,但真正的伤亡却不如想象中的那般巨大。且不说射偏了,个人身上插满箭羽的比比皆是,这也是不可避免的情况。只凭一百人的火力压制,能够维持多少时间,可想而知了。

只是他并没有得意许久,似乎对岸已经察觉了他的用意,不再进行火力封锁,而是徐徐射击,不再胡乱的以箭雨压制。

如此情形有利有弊,虽然可以节约箭羽,最大可能性的制造伤害,但也意味着给了对方可乘之机。

莫贺巴哈面对这一情景,当机立断,加快进攻步伐,打算趁势攻上对岸。然而一切都让一个人破坏了——秦煜。他就像灵活的猴子,任凭他们如何放箭都伤不得他分毫,反而给他储蓄了用之不竭的暗器,一个个趁势逼近的兵卒都让他一箭一个的射杀了。

就在莫贺巴哈为当今的情况心急之际,百人丛中,发现对面的敌军阵中有一名特殊的将领。

那人身披唐朝特殊将领的软甲,制式非常古老,前胸左襟部位缀就的甲叶竟是金片和银片,只是距离相差太远,面貌模糊不清。莫贺巴哈虽不知道那人是谁,但猜出该人必是军队的首领,所以立即取出左右悬挂的两张二石重弓,重叠在一起拉成满月,搭箭就射了过去。

作为突厥最强的勇者,他的箭法或许比不上传说中养由基、李广那么神奇,但突破弓箭的射程,二百五十步之内,箭矢去势之猛,却也仿佛天下无敌的飞将。

乔装成阿史那社尔的瓦兰斯只觉得一缕锐利的杀气扑面而来,还来不及猜想到是什么原因,利箭破开重重人海,已到了他的额头。

瓦兰斯连反应的机会也是没有,待他察觉,为时已晚,只能闭目待死。

便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说时迟,那时快。

寒光一闪,只听“叮”的一声。

瓦兰斯自觉的耳膜震响,忙睁开双眼,射来的利箭已经消失无踪,唯有李逸风静静的站在他的身旁,手中持着一把雪亮的宝剑。

莫贺巴哈看的一清二楚,只觉得心中无比的郁闷,必杀的这一箭,竟然让人以掌中剑,后发先至给破掉了。这也意味着那青年人出现的速度,由快过飞行的利箭。

这都是一群什么人物?

一个能够无视千万箭雨的少年,一个出剑快过利箭的剑客,区区百人哪有那么牛叉的人物。

面对李逸风这神来一箭,百余护卫都发出了阵阵呼喝,士气更胜。

那些贼子却一个个的脸上一僵,已经让秦煜震慑住的他们,再一次惊讶无言。

“压上,全军压上”莫贺巴哈脸色一横,也顾不得伤亡了,这里虽不是大唐的地界,但左右两处军事重地,时时威胁他们存在,不能在这个地方久候。如今士气已然让秦煜、李逸风压下,耗下去有利无害,果断的孤注一掷,全力以赴。

这一不计伤亡的攻势,立刻扭转了局势。

秦煜、李逸风固然厉害,但也没法挽救人数上的差异。一行人,压力大增。

“撤”秦煜退了回来,手臂也已发麻,他一个人已经独自击杀了不下一百五十人,手上劲力几乎用尽。

李逸风也知弩箭即将告急,不趁着对方没有靠岸的时候撤退,等他们上了岸,再撤便来不及了,也招呼着众人撤退。

莫贺巴哈见河面上的尸体与鲜血,严重闪过厉色道:“追,我要将他们所有人都大卸八块。”

李逸风、秦煜一行人往南撤离,一路奔行,他们人少灵活,论速度更在金狼军之上,一时间彼此间的距离反而越拉越大,但他们心情却是沉重至极,都是逃跑并非长久之际,对方终究会追上来的。

因为他们远来公干,一人只有一骑,而追击来的金狼军一人三骑,可以轮流互换,拥有更长久的耐力。只要他们马匹体力不支,情况将会立刻转变。

远处尘土飞扬,左右视线的地平线上出现了漫天的尘土,正以疏散队形迅速靠拢过来。

李逸风、秦煜等人心头一喜,心跳加速,努力瞪大眼睛向那边张望:已经过去不少的时间,莫不是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同时请来了援兵?

但希望总是失望之母,随着那支部队的逐渐靠近,李逸风、秦煜他们只觉得自己这颗心随之从九天之上笔直地摔落,变成了齑粉。

左右出现的骑兵并非是救援他们的援兵,而是分别在追杀着一人,他们正是前去求救的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

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他们根本就没有能够如愿的抵达雁门关或者军营救援,他们速度虽快,然而百骑贼兵就如长了眼睛一般,准确无误的封锁了他们的前路,将他们给阻挡了下来。余下四百骑呈现三面包围之势,阻挡了他们所有前进的道路。

阿史那社尔不以武艺见长,只能调头回撤,执失思力是突厥少有的猛将,突破百人防线本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他将阻截他的金狼军当作了突厥巡逻的兵卒,大意之下,连中三箭。虽不致命,但却无力突围,也只有回撤一途。

一行人会合一处,见彼此情形,相对无言。

无形之中,他们已经呈现三面包围的局面了。

“怎么办?”

众人脑中同时闪现这个问题。

阿史那社尔道:“杀吧他们的利箭是我们的致命伤,与其让他们追上,远距离一个个的射杀,不如冲入其中。与他们混战一处,如此可避免对方的弓箭射击与骑兵突驰……强弩准备,目标西面,冲刺射击,以最快的速度切入敌阵之中。”

身经百战的阿史那社尔,这一刻充分的发挥了自身的经验才智,在第一时间拟定了战术。

便在西方金狼军毕竟的时候,追魂夺魄的弩箭,再一次的发威。利箭刺入敌骑的身体,使得红色液体如喷泉般的飞溅,卷走了数十人的性命,使得对方的阵势中出现了裂缝。

他们冒着箭雨,狠狠的锲入了裂缝之中,双方混战一处。

李逸风就如《侠客行》中的那位剑客,他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在彼此接触的那一刹那间,跳下了马背,剑法与步伐的结合,从容避开围攻的同时,长剑就如毒蛇一般,准确无误的夺取一个个敌骑的性命。

周灵灵看似女子柔弱,但那一手的修罗刀法却丝毫不弱,圆月形的弯刀上下飞舞,将自己护得密不透风,任凭敌人如何攻击都无法突破她的防线。将一套攻击力暴强的刀法,练成有守无攻的境界,不是一般人,还真不易做到。

在人群中的秦煜更是将自己灵活的优势发挥到了极致,手中一把匕首,只有最简单的刺击,没有什么特殊的招式。可就是这简单的刺击却成了一个个兵卒的噩梦。他就如一个黑夜中的刺客,正面避开了所有进攻,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人的身后,刺出致命一击。这不出手则以,一出手必然是一击必杀。

巴宇兴在人群中更是虎入羊群,手中的一对镔铁双锤下没有一合之敌,舞动起来那是虎虎生威。他性子勇悍,这拼杀起来仿若张飞在世,完全不顾及死活,当着辟易。

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也是身手不凡,他们一个舞枪,一个甩刀,对付寻常兵卒那也是绰绰有余的。

莫贺巴哈后一步抵达战场,当他抵达战场的时候,发现负责追击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两人的骑兵已经和自己的目标混战在了一处,脸色登时格外难看。以他们的人数,只需几轮箭雨,只需几个冲刺完完全全可以一压倒性的优势取得胜利,但如今敌我混战在一处,完全失去了己方应有的优势了。

尤其是对方几个特殊的人,在混战中更是将自己高人一等的武艺发挥的淋漓尽致。

这也是有首领和没有首领的区别,假若当时莫贺巴哈在场,他绝对不会让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与之混战一处的,但无论怎么说,一切为时已晚。

他取出了马背上的马槊,打算亲自出手,但就在此刻空中传来了神鹰振翅的响音,那是预警的标志。

第九部 田猎大会 第501章 添添乱子

莫贺巴哈脸色剧变,海东青的北方最神骏的雄鹰,而他们突厥世代生活在草原上,以野兽为伴,在很早以前就精通训鹰之术了。只是因战祸失传,技巧不为人知。他占山为王时,在偶然的机会下习得了训鹰之法,练成了三只海东青为之驱使,打探消息情报。

他们藏身于郁督军山十年之久,三只海东青可谓功不可没,正是因为有它们的存在,才能每每料敌于前,从而展开相对的行动,克敌制胜。这一听到海东青传讯,整个人就如受惊的猫儿,身上的毛孔都直竖而起,抬头眺望。海东青时而上下飞舞,时而转圈盘旋,以特定的规律,传达着消息。

莫贺巴哈脸色越来越严峻,六百人的骑兵队伍正向他们这里极速逼来。六百骑虽然不多,但足以缠住他们,待大部队抵达之后,他们想走也来不及了,懊恼的望着混战中的众人,吹响了撤退的号角。

执失思力挥刀架住了三名敌人刺来的长枪,惊疑道:“这是撤退的号角,他们想干什么?”

李逸风“刷刷刷”的三剑挑死攻向执失思力的三人,听得此话,心中一动道:“会不会是援兵来了虽然消息没有传出去,但这里毕竟离雁门关、军营很近,发现来援也不是没有可能。”

秦煜闪到一人身后,一记抹喉轻易的割开一人喉咙,道:“让我看看……巴大哥,帮我上去,李大侠,护着巴大哥”

两人先是一愣,但随即反应过来。

李逸风抽身来到巴宇兴的身侧,巴宇兴则将镔铁双锤丢弃在地,双手交叉,弯腰停在身前。

秦煜一脚踩在巴宇兴的手心,借助他上投之力,整个人腾空而起。他轻功已有一定火候,在巴宇兴的这股巨力之下,整个人凌空飞起了两丈之距。草原上一望无际,视线极为广阔,近乎六米的高空,足以瞧见四周数里外的景物,落地之后,惊喜道:“确实,有一队人马从东北方向杀来,速度极快。”

李逸风也笑道:“那就不能让他们从容跑了。大将军,下令吧……”

阿史那社尔岂能不知李逸风的意思,高喝道:“兄弟们,听好了。这援兵即来,随我缠着他们,让这群狗娘养的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代价,给死去的弟兄报仇。”

一干亲卫在众人贼人的围攻下,已经锐减至五十余人了,剩下的人人带伤,都杀红了眼,早已忘记死亡为何物,听到这则消息,更是神情振奋,一个个的都高呼出声,向贼人撤退的地方冲杀了过去。

莫贺巴哈气得几欲吐血,若不是情况紧急,他真想掉头将这伙自不量力的家伙尽数诛灭,但如今为时已晚,不得已只能留下三百人与之纠缠,率众而退。

赶来支援的骑兵正是杜荷所率领的一行人。

雁门关作为中原北门,被誉为九边重镇,对于汉民族有着极其重要的战略目的,通往雁门关的数条官道历朝历代都是无比的重视。

由秦始皇起,就针对北路难行而开凿秦直道,从咸阳直通北方九原。

这条直道一直被历代修缮,直至今日依然使用,当初征伐突厥的时候,唐朝大军走的便是这直道。

而杜荷心知事态严重,领着麾下骑兵直接沿着直道北上,一人三骑,一路上只歇马不歇人,借助直道的便利,他们在阿史那社尔抵达雁门关之后的半日,便以抵达雁门关。

杜荷抵达雁门关,得知阿史那社尔、李逸风他们的行踪之后,没有做任何的停留,出关追随,行不过里许之地,在空中侦查的猛儿已经发现了异常。于是,加快行军,当他抵达时,正遇上一干人在于一伙贼人交锋。不说二话,直接挥军掩上,将三百殿后军尽数擒杀。

得知一切缘由,杜荷也暗叫“好险”,若不是自己来的及时,只怕后果不堪设想了。

他也没有继续追击,他们这伙人远来疲乏,人数也逊于对方,贸然追击,讨不了好处。

在给所有伤兵做了简单的包扎之后,杜荷亲自护送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抵达了突厥军营。

突厥军营里的兵将得知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到来,都热情的迎上前来拜见。但见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等人一身是伤,个个都惊呼出声,上前慰问,得知他们遇袭,险些丧命的消息,相继都大吃一惊,随之义愤填膺的叫嚷起来,气愤不平,一个个的都请求出兵,务必将那些逃窜的贼子拿下。

杜荷目光在众将士脸上扫过,发现那一张张的都是怒火中烧的脸,心底涌现出一丝惊讶。自从救了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之后,他就很好奇,一直在想那背后的黑手,究竟是何人。在草原上能够出动三千大军的人不多,想要不被发现更是不可能。最先他将怀疑的目光投向了突厥军营,能够掌握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的行踪,并且出动三千以上发的人手的势力,突厥军营是首当其冲的。但见到这一幕,他心中的怀疑全消。

当年东突厥受到李世民的离间,分为三部,首领分别是颉利、突利、阿史那社尔三位最具盛名的可汗。唐朝先接受了突利的归顺,又灭了颉利所部,最后才轮到阿史那社尔的归降。也即是说东突厥的军营中聚集了颉利、突利、阿史那社尔三位不同阵营的兵卒。虽然他们之间已经没有了仇恨,但相互间却也不可能那么的推心置腹。

可以看的出来,颉利的旧部亲于执失思力,而突利、阿史那社尔的旧部亲于阿史那社尔。假若是他们所为,这些在军营中的将军是不可能不知道的,更加不可能为对方隐瞒一切,这也足以说明,此次的行动于他们无关。

既然不是他们,那又是何人?

在草原上有哪些人能够轻易的拉出三千以上的兵马的?

杜荷沉默片刻,让巴宇兴去审问那些擒来的兵卒,让他用一切手段,一定要套出背后指使人是何人。

原以为审问的过程会有些复杂,但出乎意料的是仅仅只是一顿痛打,被擒的人就如实的招供了一切,就像是小猫一样听话,问什么答什么。

杜荷甚至怀疑他们在编谎言糊弄,但得知他们的身份之后,却也释然了。莫贺巴哈自然不会傻傻的用自己的底牌金狼军来殿后,三百殿后军都是他在成为山大王后,招募的凶残勇悍之士。

这些人有些是罪犯,有些是恶徒,都是那些没有什么操守的人物,在战场上他们能够勇不惧死,可一旦在生活中就是自私自利的禽兽。他们不会傻的将一切都交给莫贺巴哈,只要对他们有利,他们才不在乎背叛与否,往往从这些人口中套出来的东西是最真实的。因为没有操守的他们,根本没有说谎的理由。

很快杜荷就得知了一切能够知道的消息,包括了莫贺巴哈的身份以及他们隶属郁督军山马贼的事情,当然也包括了那个神秘的蒙面书生。只是蒙面书生的身份连莫贺巴哈自己都不清楚,更别说他们了。

巴宇兴垂头丧气道:“唉,到头来还是什么有用的消息都没有,真是扫兴。”

“也不尽然”秦煜道:“至少我们知道了……:其一、幕后之人,身份不一般,他们能够为了取两位大将军的性命拿出战马五千匹,黄金一千两,足见不是一般人,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