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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使-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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趟瑞典。这些孩子的父亲因为得了重病,英年早逝。为了能让他们高兴起来,詹姆斯和他们说他有个朋友曾经采访过贝克汉姆。“他们惊得下巴都快掉在地上了,”詹姆斯说,“他们呆呆站在那里,说不出话,脸上全是敬畏与崇拜的表情,天哪,可怜的我居然有个朋友,能和贝克汉姆坐在一起聊天!”也正是那个时候,或者说不久之后,詹姆斯知道我一定要写一本关于贝克汉姆和皇马的书。他打电话告诉我他的想法,我也马上明白了他是对的。事情就是这样。
约翰·卡林
2004年11月
第5节 斗牛士和公牛
有一位巴西记者曾经说过,贝利和托斯塔奥之间的二过一配合,充分证明了这个世界上神的存在。即使是这个世界上最顽固不化的无神论者,如果2003年4月8日晚上在伯纳乌球场现场观看了齐达内和劳尔突入曼联队禁区如入无人之境时,恐怕也会得出同样的结论。他们如此优雅,如此不受阻碍,就好像在公园里踢球玩耍一样。
这是欧洲欧洲冠军杯四分之一决赛皇马与曼联的首回合较量。中场休息,我正坐在伯纳乌的记者包厢里。至今我仍然记得同在球场的英国足球记者脸上那种厌世弃俗、饱经风霜的神情。虽然这可能是他们所采访的第一千场足球比赛,但是上半场比赛依然让他们兴奋不已。其中有一位的记者给我的印象尤其深刻,他为一份伦敦销量最大的花边小报工作。当时他甚至激动地从座位上跳了起来,就好像刚刚参加完一个无比煽情的宗教仪式。“我觉得近30年来,再也没有比这更精彩的足球比赛了。”他大声叫道。或许,他是对的,如果以1970年那支夺得世界杯冠军的巴西队为标准的话,那么眼前球场上这些“白衣战士”们确确实实达到了近30年来任何一支球队都不曾达到的高度。这种赞美需要更新,因为在那个年代,贝利、托斯塔奥、里维里诺、盖尔森和贾尔金霍的身体远不如现在的球员强壮,速度也没有快,在球场上的活动空间也不够大,但是30多年后,拥有齐达内、劳尔、费戈、罗伯特·卡洛斯和罗纳尔多的皇家马德里却再一次让我们相信,足球可以踢得如此完美,或者说如此接近完美。别去管什么“金钱体育”,也别去在意什么卫星电视转播权争议,还有什么塑造品牌,足球——这项一群充满创造力的英国人在150年前发明的运动,要比这些重要得多。那晚,在伯纳乌,皇马为球迷奉上了一场充满清新、充满锐气、充满冒险精神的比赛,一如1970年的巴西队。上世纪70年代,约翰·克鲁伊夫所率领的阿贾克斯,还有古利特、里杰卡尔德和范巴斯滕所组成的AC米兰,也是两支风格不同,但同样优秀的球队。不过他们的优秀却建立在一种井然有序、一丝不苟的职业足球风格之上。皇马却给人以另一种感觉——战术被忽略了——他们踢球就是为了表演。
这种感觉具有欺骗性。他们确实是艺术家,但他们也是顽强的斗士,在比赛中精力高度集中的运动员,否则一个只有12岁、天生就能杂耍般玩弄足球的少年和一位效力于欧洲顶级联赛的25岁职业足球运动员之间不会有任何区别。对于齐达内来说,他的足球天赋之所以得到如此彻底的发挥,正是因为久经沙场给他带来了无比坚定的毅力,而也正是这种毅力,将他送上了世界足球之巅。在前一个赛季(2001…02赛季),他曾射进了足球运动历史上最值得铭记的一粒进球,而他自己也说,这粒进球几年之后将是他的“生命之球”:当时罗伯特·卡洛斯从禁区边缘为他送来了一记传球,高至腰际,并不舒服,但是齐达内立即转体,用他并不擅长的左脚,将皮球大力轰进了球门上方。如果在训练中,齐达内打进这样一粒精彩进球,队友们都会把手高举过头顶,以示怀疑。但这是欧洲冠军杯决赛,对手是德国的勒沃库森队,全世界共有11亿观众通过现场直播看到这粒“生命之球”产生的全过程。显然,当时德国人踢得更主动,更镇定。这是决定胜负的进球,可能也是冠军杯历史上最伟大的入球。伟大的时刻,伟大的齐达内。在皇马最需要进球的时候,他进球了,正像他在1998年世界杯决赛对巴西队时为法国队打进两球一样。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齐达内展现了他作为冠军球队领袖的真我风采,不管球迷的期望有多么高,压力有多么大。
2003年的欧洲冠军杯四分之一决赛皇马对阵曼联也同样是一个危难时刻,英格兰球员们都把这场比赛描述为“伟大的比赛”。从某种意义上讲,它比皇马与勒沃库森之间进行的决赛还要伟大。当时全欧洲普遍认为,无论皇马或者曼联赢得这场巨人之争,都将捧得当年的冠军杯,因此,这场比赛除了名称以外,从任何一个意义上讲,都是真正的决赛。皇马是卫冕冠军,拥有欧洲冠军杯中最好的球员;曼联的阵容也令人敬畏,他们刚刚在上一轮中3比0横扫了尤文图斯。
罗纳尔多,似乎比任何人都善于在关键比赛中发挥关键作用。对于这场比赛,他已经等不及了。“全欧洲,全世界,都将为皇马与曼联的比赛而窒息,”他说,“这是一场至尊决斗。”
第6节 皇马根本不需要“心理游戏”
前一个月,欧洲足坛已经开始风传贝克汉姆即将转会皇马的消息,因此曼联队主教练阿历克斯·弗格森赛前一周对媒体发表了一番火上浇油的评论,结果把这场比赛的紧张气氛推上了顶点。“你们一定好奇,为什么这个时候会传出贝克汉姆转会的消息,不是吗?”他说,言语中暗示这些流言已经挫伤了曼联的士气。“我们必须把这些看作是恶作剧。”
这或许确实是恶作剧吧,但是要说有损士气,如果苏格兰人不是几周前亲手制造了“飞靴事件”,这些流言也就不会平地而起,报纸也不会轻而易举地让公众相信,帅哥贝克汉姆即将离开。那是2003年的2月17日,距离伯纳乌的那场经典之战只有6周时间,曼联队刚刚在足总杯中0比2负于阿森纳。在更衣室里,当着所有球员的面,弗格森把失败的罪责全都怪在了贝克汉姆的头上,而贝克汉姆也用大声吼叫作为回击。曼联更衣室的规矩,就像寄宿学校一样严格,因此贝克汉姆的反应是难以想象的。弗格森先是极度震惊,几乎呆若木鸡,随后气得满脸通红,他从更衣室的一角向前迈了一步,离着贝克汉姆大约有5米远的地方,飞起一脚将一只球靴踢了过去,没想到球靴正砸在贝克汉姆的左眼上方,当场流血。这可让贝克汉姆忍无可忍。过去几个月以来,一旦球队成绩欠佳,弗格森总是把他单单挑出来一通抱怨,甚至在一些重要场次的比赛中把他撂在冷板凳上。《财经时报》(FinancialTimes)把弗格森在贝克汉姆身上玩弄的这种“心理游戏”,和一些国家政治斗争时期实行的“公开侮辱”放在一起相提并论。一直以来贝克汉姆心中积聚的委屈也随之爆发,他跳将起来,愤怒得难以自制,径直冲向他的主教练。不过幸好更衣室里还有其他球员,吉格斯、加里·内维尔和范尼斯特尔鲁伊及时架开了贝克汉姆,才防止了这件事变得更难以收拾。
虽然曼联新闻官极力掩饰(“不管在更衣室里发生了什么,都属于私人事务”),但消息还是很快传了出来。贝克汉姆本人也不打算掩盖事实的真相,刻意地在头上的小伤口上贴了一块创可贴,并毫无顾忌地展示给那些整天高度紧张的狗仔队们。因此,“弗格森飞靴事件”很快传遍了全世界。人们争相引用弗格森拿来道歉的托词。他说:“那是本性所表现出的奇怪行为,再也不可能发生了。”(尤文图斯队主教练马赛洛·里皮曾不无讽刺地说,职业生涯中他曾经50次做过类似弗格森的动作,但是均告失败。他说:“这属于技巧问题,无疑苏格兰人的技巧更好。”)于是这一爆炸性新闻不可避免地登上了西班牙各大体育报纸的头条,贝克汉姆即将离开曼联、西班牙将是他所选择的目的地等等传言也同样不可避免地在西班牙和英国的媒体中流传开来。
经纪人开始与记者们会面,记者又开始与俱乐部官员会面,而俱乐部官员又开始与经纪人接触。报纸也亦步亦趋地在这一事件上添油加醋,因此传言大有越演越烈的趋势。这一次,贝克汉姆很明显地与皇马联系在了一起。更让这件事显得愈加复杂的,正是欧洲冠军杯四分之一决赛抽签中,曼联将直接面对皇马。弗格森,这个曾被英国《每日电讯报》描述成“即使在一间空屋子里也能和自己吵架的人”,顿时火冒三丈,他坚信背后制造这些传言的正是来自皇马的“恶作剧制造者”。不过,这一次他或多或少是对的。
在伯纳乌之战前一周,罗伯特·卡洛斯说如果他能和贝克汉姆并肩作战的话,他将感到非常骄傲。他还说“我们(皇马球员)已经告诉皇马主席,希望他能签下贝克汉姆。”当他说这些话时,他应该很清楚这会给曼联更衣室带来怎样的不稳定因素。不管弗格森当时是否意识到佛罗伦蒂诺并不需要来自球员的刺激来签下贝克汉姆,现实情况是,弗格森本人非常推崇“心理游戏”,他也十分清楚如何在与对手的较量中运用这种艺术,因此他也不难想到,围绕在贝克汉姆周围的不确定因素正好可以被皇马拿来作为武器,打破对手阵中的心理平衡。成功与否,对于曼联这样一流球队来说,就意味着比赛中的胜利或者失败。
其实c这样的手段来取得胜利。在伯纳乌的第一回合较量,皇马占有绝对的心理优势。两年前,同样在欧洲冠军杯四分之一决赛中,皇马在主场0比0与曼联战平的情况下,来到老特拉福德球场,3比2击败了曼联。如今的曼联的阵容实力并没有削弱,而现在的皇马远比两年前强大。更重要的是,每一个来自曼联的人,正如足球世界的所有人一样,都对皇马有着一种敬畏之情。“就球员的实力和名气而言,我认为皇马拥有我所见过的最强阵容。”这样有力的言辞来自弗格森,一位在足球圈里摸爬滚打长达半个世纪的老头。他甚至比手下的球员们还要直白:“你会发现来到伯纳乌参加比赛的球队都会不由自主地紧张,导致发挥失常,原因就是因为皇马球员的实力与名气。”
为了放松球员们紧张的神经,弗格森手下的二号人物、助理教练葡萄牙人卡洛斯·奎罗斯在这场比赛之前为球员们播放了几场比赛的录像。这些并非皇马的比赛录像,因为此时播放皇马录像只会有损士气。奎罗斯播放的是曼联巅峰时刻的精彩比赛镜头,目的就在于将球员们的注意力转移开来,让他们暂时忘记皇马的强大实力,并且让他们相信自己拥有足够的能力打败任何对手。奎罗斯充满睿智,他带给曼联的这种诱导性方法倍受弗格森推崇。老爵爷甚至因此把他称为一位“现代教练”。但是不久以后,这种方法也将被奎罗斯带到皇家马德里。
第7节 博斯克看上去并不像诗人
后来贝克汉姆转会皇马并不仅仅是那场欧洲冠军杯四分之一决赛所映射出的唯一亮点,奎罗斯在同一年夏天来到皇马,出人意料地取代博斯克的主教练位置也颇有点讽刺意味。9个月后,当他坐在位于皇马训练基地的办公室里,和我一起回忆起那场欧洲冠军杯时,奎罗斯告诉我他希望通过这些录像告诉曼联球员,他们同样伟大,应该无所畏惧。
这一方法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我们不得而知,或许这一方法由于过分否定了曼联球员在技术层面的劣势而起到了事与愿违的后果,我们同样不得而知。我们所知道的,至少如奎罗斯所言,当时曼联球员是带着50%获胜希望来到客场的,不过这样希望的前提条件是皇马球星们无法发挥他们的最佳水平。“皇马踢得很棒,他们有很多球员可以独自改变比赛进程,但是他们的状态总有起伏。问题在于皇马会以什么样的状态出现在当天的比赛中。”
其实这一直是个问题。就单个球员而言,他们是足球圈子里最棒的,但是他们有时状态也有起伏,或者这个球队不能很好地凝聚在一起。毕竟,足球是所有体育运动中最难预测比赛的项目,皇马也有可能输给弱旅,有时这些球队所有球员的工资加起来都赶不上齐达内一人!
就在贝克汉姆加盟当时,皇马在西班牙甲级联赛中排名第二,落后于皇家社会队,并曾在客场以2比4负于对手。他们也曾输给一些籍籍无名的球队,比如桑坦德竞技,比如奥萨苏纳。这样的球队即使在其所在地都缺乏知名度,更别提整个西班牙了。天才的背后也有弱点,那就是无法在接连不断的比赛中一直保持较高的竞技状态,或者说球员的注意力习惯性地难以保持集中。对于奎罗斯来说,伯纳乌之战的坏消息就是,如果说皇马超级巨星们能出现巅峰状态的话,那一定会出现在欧洲冠军杯对阵曼联的比赛中。巅峰状态的皇马几乎无人能敌!奎罗斯很清楚这一点。但是他同样很清楚,即便对于超级球队如“银河舰队”者,或因为人固有的弱点,和因为运气的捉弄在前进的道路上遭遇波折,这一点与常人无异。也正像所有足球队一样,他们也能被打败。
德尔·博斯克一点也没有自鸣得意,对于球队的弱点他比任何人都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别管在国内联赛中的那些糟糕比赛结果,他们已经勉强地通过了比利时根克队和莫斯科火车头队的考验,打进了欧洲冠军杯四分之一决赛。皇马曼联之战过后9个月的一天早晨,我在马德里的一家酒店咖啡厅里见到了博斯克,这时距离他被皇马炒鱿鱼已经过去了7个月。
他性情开朗,如同一个哲人。他会告诉别人,他的人生因为对自己第二个儿子的爱而无比丰富,不过很不幸,这个孩子得了唐氏综合症。他也和我谈到了他一辈子都对“伟大的曼彻斯特”心怀敬意。当他还是皇马球员的时候,博斯克曾在1978年8月参加了一场在老特拉福德球场举行的为庆祝曼联建队100周年的表演赛,当时皇马0比4落败。32年之后,他仍然是皇马的一员,不过身份已经变成了主教练。2000年,同样是在欧洲冠军杯四分之一决赛中,皇马在淘汰赛中以3比2战胜曼联。这场胜利给他带来了甜蜜的回忆。他明白,一场比赛实际上可以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结果。
他也非常了解曼联球员,也知道他们会给皇马带来怎样的冲击。博斯克对我说:“保罗·斯科尔斯是曼联中场的钥匙。还有贝克汉姆,从贝克汉姆18岁开始,我就一直非常关注他。”他对足球的热情溢于言表,和所有足球资深人士一模一样。“我曾经关注他代表英格兰队参加了在法国举行的一项20岁以下青年锦标赛,他是整个赛事的最佳球员。我们当时把大部分的注意力都放在如何防守瑞恩·吉格斯上了。吉格斯令我们恐惧,所有球员都把他看做一名极度危险的边锋。”
回到伯纳乌球场,曼联先开球,罗伊·基恩马上传出一记高球,找到了“恐怖吉格斯”的突破路线,但是皇马右后卫米歇尔·萨尔加多更快地拿到了球,并稳稳当当地将球头顶回传给守门员卡西利亚斯,后者随即手抛球传给罗伯特·卡洛斯,卡洛斯的传球越过贝克汉姆的头顶,来到了齐达内的脚下。齐达内控球——他的动作就像在说,别着急,我们拿球,我们控制主动权——直到一位曼联后卫断球。此后长达55秒的时间里,曼联球员连球皮都没有碰到。最终在曼联禁区前沿丢球之前,皇马阵中10位球员已经完成了21次传球。
比赛一开始,我们就在伯纳乌球场的媒体包厢里陶醉了,为眼前这些球员的高超球技深深折服,连嘴都合不上了。
这场比赛的基调在第一分钟就确定了下来:曼联大打英式足球,虽然老套,但很实用。后场球员将球大脚开给前锋,前锋随即拼命追球;皇马踢得倒是很有巴西味道,如同把球看成一件爱不释手的玩具,不断地抚摸着,拒绝分享,令人顿生妒忌。如果说整场比赛都是如此进行不免有几分讽刺意味,曼联在90分钟里,并非总是打得如此直接,而皇马也不总是十分流畅。但比赛大致就是这样,总体来说,两队的打法一个就像诗歌,一个如同散文。
博斯克看上去并不像诗人,他慢条斯理,行事严谨。从表面上来看,他的个性与聘请他的俱乐部以及手下球员们的光芒总有些格格不入。一开始,他只是被当作“救火队员”,以弥补1999年底威尔士人约翰·托沙克突然离去所留下的空缺。但博斯克明白,他的执教风格似乎很有效,至少在更衣室里对于制约那些超级巨星的时候尤其如此。球员们开始慢慢尊敬他了,因为他们看到,把一辈子都献给皇马的博斯克,不管是作为球员还是教练,对于足球的理解非常深刻,并不比别人差。更重要的是,他吸收了球队的理念,并化为已有,那就是:光赢球是不够的。花上一个小时,与博斯克谈论足球,他当然会聊到战术问题。但是“espectaculo”这个西班牙词语似乎又冒了出来,壮观场面、精彩表演、秀,或许都是它的解释吧,总之博斯克比他的外表更像是诗人。
第8节 勇气、艺术性和华丽
这与斗牛如出一辙,斗牛最终目的并不是杀死牛,结果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将牛杀死的仪态。此外还有勇气、艺术性和华丽。伯纳乌的那场四分之一决赛中,人们头脑中想到的就是“斗牛比赛”中的形象。这支曼联队并不是一只普通的斗牛,他们拥有光荣的足球血统,也有战斗的历史,这些在神奇的上半场比赛显露无遗。懦弱的中立观众们一定盼着比赛早点结束,盼着勇敢的野兽赶紧逃离最后的悲惨。
不知怎的,曼联球员很有些手忙脚乱、头昏眼花,困惑不解的他们似乎和我们一样,站在那里目瞪口呆。惊讶让他们几乎抑制不住内心的冲动,对皇马球员的表演频频点头以示赞许,甚至鼓掌致敬。看上去他们已经懵了,因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似乎已经放弃了曼联多年来固有的精神:站起来战斗。而这,也正是弗格森不遗余力灌输给球员们的思想和欲望。
两队在技术层次上的差距几乎让人尴尬,就像一支酒吧乐队和一支交响乐团。皇马所演奏的“音乐”如此美妙,因为炉火纯青的技艺让每一位成员对自己手中的乐器都能驾轻就熟。从没有这样一支球队,拥有如此众多的球星能够像齐达内和葡萄牙巨星费戈那样,不管是在静止状态还是在跑动中,都能完成如此完美的触球,以及收放自如地接球传球。皇马球员们根本不用将自己大师般的控球技术发挥到极至,因为队友们所传出的球,无论从力度、节奏还是角度来说,都一直很棒。接球者有充分的时间对场上形势进行观察,考虑下一步处理球的方式,让对方摸不清头脑,总是落后一步。
比赛中的片断充分显示了这一点,大部分这样的场景都出现在中场左侧,也就是曼联禁区外那块和半个网球场差不多大小的场地,那是齐达内的地盘。负责防守那块区域的曼联球员居然有4位,分别是罗伊·基恩、贝克汉姆、加里·内维尔以及里奥·费迪南德。他们无一不是早已成名的国脚。当局面难以控制时,协助他们防守的,还有韦斯·布朗和尼基·巴特。他们要面对的进攻球员包括齐达内、劳尔和罗伯特·卡洛斯。在相对如此狭小的场地,齐达内们眼花缭乱的脚法使皮球在十几条腿间穿行,却依然掌握着控球权,直到后来费戈在右翼又掀起了一阵进攻波澜。只有一给皇马巨星们打开前进的通道,曼联禁区的危险程度就陡然上升,“马戏团”演员们就会告诉你,什么是真正的威胁。费戈,送上了一粒精彩绝伦的进球,被西班牙誉为“centro…shoot”。在禁区的左上方,他用右脚将皮球拉出了一道美妙的弧线,越过曼联门将巴特斯的头顶,擦着横梁和立柱交汇点,钻进了大门的右上方。
从时间方面来看??双方之间也有明显的差距。不管从事那一项体育运动的明星,都能在同样的时间里完成比普通球员更多的动作。齐达内在场上总有比别人拥有更多的控球时间,那意味着他处理球的动作,无论是控球还是传球所需要的时间,比世界上任何一位球员都要少用几毫秒,也就是这短短几毫秒,使他能够随心所欲地完成自己想要完成的动作。这也就是为什么他在对曼联的比赛中,不时给人留下蔑视对手的印象。事实并非如此,他不是喜欢轻视对手的人,他尊敬吉格斯,尊敬贝克汉姆,也正因为如此,这对于齐达内来说是一场容易完成的比赛,比贝克汉姆或者吉格斯都要容易得多。
看看西班牙体育日报《阿斯报》所做的统计吧:整场比赛齐达内传球75次,偏离目标8次;贝克汉姆传球46次,偏离目标16次。
但是一支伟大的球队不能仅仅依靠齐达内一人。劳尔在那场比赛中打进两球,完成了他职业生涯中最重要的一场表演。弗格森赛后评论说:“不要在乎皇马的所付出的天价转会费,西班牙本土球星劳尔是世界上最好的球员之一。”这样的赞誉并不奇怪,齐达内也曾公开说过同样的话。费戈也说:“我曾和很多好球员一起踢球,但劳尔来自另外一个星球,我一生中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出色的球员。”虽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这么想,但至少参加这场比赛的大牌球星们都把劳尔看做是这一代球员中的杰出代表,也是西班牙土生土长的最优秀选手。他所取得的成绩自然令人称道。
年仅25岁就曾夺得3次欧洲冠军杯冠军、3次西班牙甲级联赛冠军。到目前为止,他还是在欧洲冠军杯历史上进球最多的球员。即便你不知道劳尔,一点也不了解他所取得的成就,那么当你第一次看到他作为齐达内、费戈还有罗纳尔多的队友与他们同场竞技时,你一定会挠着头皮困惑不解:劳尔是怎样成功地加入这样一支高贵的皇家球队呢?前阿根廷队球员费尔南多·雷东多曾经是劳尔在皇马的队友,1994年10月,当劳尔初次身披皇马战袍出战西甲时,雷东多也在阵中。
这次处子秀并没有给这个阿根廷人留下多少深刻的印象:“球队把他放进第一阵容的那一天,我的感觉就是他看上去并不像个足球运动员,也不像能完成比赛的球员。”十年之后,他仍然没有表现出异乎寻常的才能。和近年来与他竞争欧洲足球先生和世界足球先生称号的球员比较,从传统的标准来看,他几乎都不占优势:贝克汉姆拥有一只神奇右脚,里瓦尔多的左脚堪称完美,迈克尔·欧文拥有闪电般的速度,费戈的带球技术令人眩目,罗纳尔多将优雅与力量融为一体,齐达内拥有一切……
如此看来,说劳尔天赋绝伦显然难以站得住脚。劳尔的球技并不张扬,右脚是他的弱点,速度不快,头球技术也算不上出色,他的跑动有时显得笨拙,带球也不是他的强项。即使是控球的时候,他的样子也显得有些懒散。如果说得更刻薄一点,和球场上高昂头颅,气吞万里如虎的齐达内相比,劳尔不过是个三流球员。要是把他比作一种动物的话,他应该是小猎犬,或者兔子,或者是一只狐狸。
第9节 劳尔成功的关键
劳尔成功的关键在于,他心中所想远远要比他用双脚所能取得的成绩要多,这也是他超出任何一位与他同时代巨星的地方。对皇马的绝对忠诚让他与众不同,这一点,被若热·巴尔达诺称为“傲慢的自信”。“他智力超群,”巴尔达诺这样评价劳尔,“但让他卓尔不群的地方在于他拥有异乎寻常的能力把精力集中于一点。他的自控能力是普通人的三倍。
光是看看他的训练就足以畏惧的了。他做事非常严肃认真,可以做到视周遭一切如无物。而一旦进入比赛,他能让90分钟都充满激情,就好像为之而生一样。“
劳尔把巴尔达诺视为自己的足球之父。1994年,巴尔达诺时任皇马主教练。这个极具天赋的马德里人把足球当作信仰,未满17岁就在联赛中登场亮相了。当时,他被视为西班牙足球的“奇迹”,因此人们对他在对萨拉戈萨队的处子演出充满了希望。无奈那场比赛对他来说是个失败得令人惋惜,不光是因为这个伊比利亚人没有进球,而且他还错失了三个近在咫尺的射门。那场比赛,每到这种时刻,一家报纸就会报道:“他还没有适应比赛的节奏。”这个孩子骨瘦如柴,还有双罗圈腿,显得一点生气都没有。
在他之后一场对马德里竞技队的德比之战中,他在禁区边缘的一脚大力抽射终于轰开了对方的球门,此外他还创造了一个点球,为队友送上一记妙传完成助攻,也正是这粒进球为皇马锁定胜局。劳尔接下来的职业生涯足以写进历史,但是一直未曾改变的就是他所说的自控能力,这一点在将来也不会改变。
不同的射手对于丧失轻易得分的机会,有着不同的反应。有的做一下鬼脸,摇摇头,显得并不张扬,比如曼联著名的挪威“娃娃脸杀手”奥尔·冈纳尔·索尔斯克亚;有的向天怒吼,比如克里斯蒂安·维耶里;有的将双手放在大腿上,歪着脑袋,朝天上张望着,似乎寻找着一个让人头疼的哲学问题的答案,蒂埃里·亨利就属于这种类型——“谁能解释一下,像我这般冷静而又有天赋的球员怎么会错失这样一个大好机会?”劳尔是一位从不会背叛任何一种感情的球员,如果他在一场比赛的第89分钟错失了足以赢得比赛的一粒进球,他会跑回位置,就像等待一次边线球发出一样。劳尔不会让自己有哪怕一毫秒的放纵。有很多事情要去完成,没有时间拿来浪费。他也决不会让自己的队友或者对手看到自己表现出一分一毫的脆弱,如果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和周围的一切,他不会让自己有丝毫的放松。
球场上的劳尔有时会体现出凶恶的一面。你如果在一场皇马的比赛前,仔细观察一下队列中劳尔的眼睛的话,你会看到黑暗、冷漠和坚定,眼神中透露着一丝轻蔑。友善,一点都看不到。用毫无幽默感、无情、斤斤计较、凶猛来形容他是恰当的。想想电影《教父》中阿尔·帕奇诺的形象吧。
至于巴尔达诺所提到的智慧,劳尔最显著的特点在于他善于把自己的才能应用到他需要发挥到极至的地方去。约瑟夫·瓜迪奥拉,做为巴塞罗那队球员,他的职业生涯一直都与劳尔为敌。听听他是怎么说的吧:“他总是出现在恰当的位置上,无论在球场上的哪一个角落,他都非常清楚自己该做什么。
如果自己处在中场,他只会选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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