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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月光+番外-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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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汇儿是不是?他在哪里?”他忽然扑过来,抓住我急促地问。他的动作虽然迟缓了很多,不过事出突然,我也没能避开。 
他的手抓得我好痛,我却没办法让他知道。因为他满心满眼都是近呼肯定的激动,令我看了就火大。 
“我不知道他是谁。” 
“一定是汇儿,你身上有他的味道,他在哪?告诉我他在哪。” 
他太激动了,激动得似乎要把我拎起来狠狠地摇晃。我实在很不愿意就这样受困与他,于是提起膝盖朝他下身撞去。 
很好,非常有效。看他铁青着一张脸弯腰倒下,我得意一笑。 

他扭曲着脸死命抬头看我,我则找了个椅子坐下。 
我想起在怎么地方听过方重汇的名字了。第一次完整吐出那个名字的就是眼前的男人嘛。难不成他要找的人真的在这附近真的是那个小孩? 
“你不介意的话,能不能说出你为什么急着找那人?” 
他抽了好几口气,等了半晌疼痛稍缓才坐在我面前的椅子上表情凶恶地看我道:“这是我的私事。” 
“那好,我告辞。”拍拍屁股站起来,没故事听的话我就回去睡觉吧。忽然觉得好累好累的啊。 

我其实是个很有好奇心的人。不过我尽量控制了。 
以前——很久很久以前,学兵法的时候,和别人争论过这样的问题:“人最大的弱点是什么。”答案有许多,但是最有道理的,莫过虚荣与好奇。虚荣会使人失去正确的方向,好奇则是指引杀身之祸的路标。多年以后,为了能平安度日,我收敛了我的好奇心。 
其实也是,别人的事情,与我何干?如果为一时的好奇搭上不可预知的代价的话,那才是愚人呢。我只要安心过日子就好。 
但是,很显然,有的时候安生日子难求。比如现在,在我跳完舞回到房间打算洗澡的时候,居然看到了那个本该呆在他的房间养伤的家伙正在等我。 
这一次他学乖了。与我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可惜被他拿着一把剑搁在脖子上,我想动一动都得三思。 
“告诉我,汇儿在哪里?”他眼中闪着执着,不死不休的那种。 
我长叹息。这是个比蟑螂还不知道死心怎么写的家伙。我也厌倦了再问他用同样的问题所以我告诉他: 
“把你找他的理由告诉我,作为交换,我说。” 
他沉默,我继续道: 
“我的原则是没有好处的事情绝对不做。” 
“可是你明明并没有任何付出。” 
“有啊。我有你想知道的消息不是吗?” 
他垂头认输。思忖了半晌,脸色阴晴不定半晌。然后他抬头,用很低的声音开始说话。 
“你能不能保证不再有第三双耳朵听到?” 
“我想你只能相信我。”我尽量笑得没那么奸诈,于是他说了。 



舞月光六 
他和方重回汇是青梅竹马的兄弟。方重汇是他们族里下一任族长,而身为族长的继承人,他得先风风光光地举行婚礼证明他已经有了家世,有资格承担起族长的大任。可是在日子决定前,方重汇找到他,向他表白心意。结果他拒绝了。然后,在新婚那天,方重汇失踪了。一起不见的,还有族长的信物。于是长老们派人四处追查,追回方重汇还是其次,关键是要找回那信物。如果方重汇落在其他人手里,就算不死也要先脱三层皮,所以他才急着找到他,至少,他能保证他死得没那么凄惨。 
我一边听着,一边在心里思忖。原来那小厨娘所说的还真是实话。青梅竹马的恩怨情仇还有那么点意思。当故事来听的话,还真不错。 
他说完,看着我。我想他真的在期待我的回答。于是我问他:“你真的想亲手杀死他吗?” 
“……当然……” 
“他是你的好兄弟吧?你没想过要试试帮他吗?” 
“这是我的事情,用不着你多话。”他的表情有点苦涩。 
“那,你自己保重吧。”故事听完了,他可以滚了。 
“你还没告诉我汇儿的消息!” 
“抱歉,我并不想看到有人因我而死。” 
“看不出你还有点良心。”他注视着我,一动不动。 
“我只是不想见到死人而已。” 
“当真什么都不说?” 
“恩。” 
“你这是食言而肥。” 
“我并不在乎你怎么评价我。” 
“你就不怕我用武力威胁?”他目光中开始闪出阴霾。 
“怕啊。”我微微摇头。“如果你现在依然拥有内力的话,我当然会害怕。但是,你真以为这里的护院差劲到你失踪那么久都没有发觉吗?” 
他也听到了门外传来的轻而有节奏的敲击声。隐约流露出些许威慑。一个男声在外面道:“绿腰少爷,‘客人’在您这里吗?” 
“他在和我聊天。”扬声回应,然后冲他微笑。“不过他也要走了,是不是?” 
“算你狠。”他很识时务啊。掸掸衣袖站了起来。“我还会再来的。” 
“慢走,不送。”伸出手在他面前晃一晃,看着他打开门一摇三晃地走出去,在护院们的监视下回到他的房间。 

青梅竹马吗? 
洗过澡,这四个字蹦进我的脑海。令我忽然有点恍惚。 
青梅竹马啊。从少年还未懂事的时候就在一起,福祸相倚生死与共的手足吗?他能舍得、能下决心杀掉与他一起长大的人,足见他也不是普通的异常。世界上,真的还有与那个人同类的人啊。 
他讲故事的时候已经尽量平淡了,可是隐隐约约依然透露出几分难言的味道。特别是在告白和追杀的部分,也许他自己也没察觉,但是,那些地方他吐字非常的重。 
结合方重汇的自白和他的话,我想有些东西已经呼之欲出了……不过,那与我何干呢?恍惚之后我依然是我,我依然站在距离之外,看人看戏就好。没有必要,涉入太深。 

第二天吃午饭的时候,馆子里来了一位稀客。 
万绿丛中一点红,在这个全是男人只为男客服务的地方突然出现一位真真正正货真价实的女人,想不引人注目都难。 
是个大美人哟。举手投足之间风韵自显,那种发自骨子里的女人味的妩媚是任何男人——即使是最娘娘腔的男人——都无法企及的。虽然年纪大了点,但仍不失为一个动人的女人。 
见到她,我知道她为什么指名找我了。很正常的,花月楼的拈花大姐一出马,岂是普通小辈可以招待得起的?而且看他的表情绝对有事要谈。 
看到我,她一把拉住我,只道一声:“跟我来。”便硬拉着我往外拖。 
我赶紧站稳了,有事不能好好说吗?妩媚优雅的拈花大姐什么时候也动起手来了? 
拈花大姐不管,一心只想把我拖走,眼看她涂着鲜红蔻丹的长指甲快要划破我手臂上的皮肤刺进肉里,我也只得投降,随她来到斜对门的花月楼。 
坐下,刚啜饮茶水,拈花大姐的话让我直接喷了出来。 
“小子,你想始乱终弃吗?” 
“噗……”在这么有冲击力的话的刺激下,想控制自己真的很难。谁啊,谁始乱终弃啊?我吗?我什么时候做过那样的事情?拈花大姐,找错人了吧? 
“没错,要不是你,小豆儿怎么会一天到晚发呆失神总也集中不起注意力。平常没事也就算了,偏偏在做饭的时候她时不时发作一两回,结果不是把糖和盐弄错,就是把油和酱搞混。害得这段时间凡是吃过她做的菜的人无一不得躺在床上哼哼几天,实在是太可怕了。”说着,仿佛舌尖还残留着那种可怕的味道,拈花大姐的脸色都青了。 
“有那么恐怖吗?可是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又不是我站在厨房弄出那些玩意的。”我不以为意。 
“可是豆儿的失常,是从你去找她后开始的。我让你去查看情况,可没叫你对她动手动脚欺骗感情?” 
“我才没有。”动手动脚属实,欺骗感情从何说起?难道她还不清楚,所谓感情,只是一个触摸不到的水泡而已? 
“没有?那豆儿房间里扔出来的带血床单是怎么回事?人家大姑娘的清白难道不是毁在你手上的吗?” 
“这个……”我歪了歪嘴角,不知该如何回答?严格说来我的确做了毁人清白的事情,不过对男人——尤其是对一个主动要求的男人——来说,那个很重要吗? 
“你以为你对女人没什么兴趣,尤其不会对纯洁无暇的Chu女动歪脑筋,没想到你还满有兴致的。”拈花大姐叹了一口气,端起茶杯,“说吧,现在怎么办?” 
“怎么怎么办?” 
“你不会吃干抹净就算了吧?是楼子里的姑娘你还得付钱呢,豆儿好歹是我花月楼的重要人手,你打算如何?” 
“你的意思……不会要我负责吧?或者你打算让我娶他?”一种不可抑制的暴笑冲动在我心头不停地翻滚。 
“你意味我会那么天真吗?”拈花大姐白了我一眼,十分不屑。“风尘中的人,无论男女,都没有承受婚姻的能力。我只希望你去看看她,至少能让她恢复正常。” 
“好吧。”不愧是拈花大姐,果然通情达理。我站起来,准备听她的话走一趟。 

现在已是午饭时间,厨房里居然不见豆儿——方重汇,想也知道必定是失神太过屡屡犯错误,为避免更多人被他误伤所以只还让他休息去了。 
转身往他的房间走去。如果他还不在的话,那我也可以安心回去了。 
他的房间一如上回的简单。而他就坐在床边,低着头不知在想什么。 

倚在门边敲了敲门板,提醒他我的到来。 
“有人在吗?” 
听到我的声音,他缓缓地抬头,然后,我看到他略显憔悴的脸庞以及他脸上一闪而过的惊讶。 
“是你?” 
“是我。多日不见,你还好吗?” 
“真的是你,绿腰?” 
“你怎么这样恍恍惚惚的?这样子很容易被人杀死的啊?” 
“你说什么?” 
“我是说。追杀你的人已经到附近了,你再不振作起来的话,早死也怨不得人哦。” 
“你知道了什么?”他的目中划过狠厉,直勾勾地盯着我。 
“有人一直在找你。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就是你所说的青梅竹马。” 
“他在哪里?” 
“在我那。” 
他似乎有些激动,几乎要跳了起来,“他说了什么吗?” 
“是的。” 
“他说了什么?” 
“他要亲手杀了你。” 
“是吗?”然后,就是一阵很长的沉默。 

很久,他长长吐了一口气,看着我,“我早知道他会这么说。” 
“你有什么想法?” 
“我才不要死在他的手里。如果我真的死了,他这一辈子绝不可能再好好活着。” 
“你就这么肯定?” 
“当然。所以我需要你的帮助。” 
“我对中原还不熟,也总不能一直女装见人,我要逃的话需要有人帮助。” 
“那和我有什么关系。” 
“我只相信你啊。” 
什么? 



舞月光七 
很多年前,当自幼苦学的武艺被人用打断琵琶骨的方式在一瞬间废去的时候,我有很长一段时间茫然得不知道疼痛不明白自己到底处在什么样的境地。然后,我用了很长很长的时间来学习如何做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 
现在,我已经渐渐习惯了不需要与人动手不需要使用武力的日子,我几乎忘记了,当初失去足以护身的武功时的愤怒和绝望。我几乎以为,当一个普通平凡的人也没有什么不好。 
可是,世上有一句话叫做“事与愿违”,我接受了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方式,现在却遭到了一次打击。打击的结果是在我尚未来得及告知任何的情况下,我被人带离了金陵,然后,在夜幕深沉的现在,在某个树林里,坐在火堆边叹气。 



我太小看方重汇了,没想到他细瘦的身体里,竟蕴藏着这样巨大的行动力。在我还搞不清楚情况的时候,他拉了我,拎起包袱就走。偌大的花月楼,竟然没人发现我们的行迹。 
我不是不想呼救,只不过发不出声音而已,猜得没错的话,他封了我的|穴道。 
一辆普通的毫不起眼的小马车载着我们离开金陵,然后他弃车纵马,在天黑后进入了这个树林。 
此刻,他正专心地在火上烤着什么,凭他的手艺,不久后阵阵香气扑鼻而来,勾引得我肚子里的虫子咕噜咕噜地直叫唤。 
他把手里烤好的东西递给我,我打量着冒着油光香味浓郁的食物,看不出是什么动物的大腿。 
“吃吧,没毒的。”那边,他看着我的反映,微笑着催促。 
“我知道。”嘟哝着,一口咬了下,顿时口齿留香,食欲大开。肚子的声音也更响亮了些。 
我不会拒绝享受美食,因为谁也不知道还有没有下次。不看他在火光下笑得发亮的眸子和牙齿,我只埋头苦吃,填满我空荡荡的胃。 
直到再也塞不下东西,我才长吁一口气,放下了手里的动作。于是我看到方重汇瞪大了的眼睛。 
我承认我的吃相确实是很可怕的。在馆子里的时候,也许不曾少过水果糕点,我吃东西的样子还见得了人。可是当我身处在荒郊野外的时候,我便要充分地吸收养分。狼吞虎咽又怎么样?关键是一定要储备好足够的养料。 
这纯粹是本能,一种在野外生存的本能。一种无论如何也得储存体力的本能。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我只感到一阵悲哀的愕然。 
方重汇看着我,半天才吞了吞口水,道:“绿腰,我不知道你这么会吃。” 
“怎么?” 
“你把我们两天分的食物都吃掉了。” 
“那又怎么样?你把我绑来了,难道还要饿着我不成?” 
“我不是这个意思。”他摇头,又上下打量我的身体,“我只是觉得很奇怪,你这么瘦的身体,那么多食物你都塞到哪里去了?” 
“我不知道。”管你那么多?打个哈欠,抓了件风衣披在身上,我往树根避风处缩了缩打算休息去。没想到他却挨近了我。 
“干嘛?离我远点。”伸手将他挡在一臂之外,看他的眼神在瞬间哀怨下来。 
“晚上很冷啊,我们挤一挤比较暖。” 
“不行,你睡到火边去,那边够温暖。”才这么一点小地方,两人挤一定睡不好,才不要呢。 
“两个人在一起比较舒服啦。”他二话没说拉了块毯子挨近我,我也二话没说地一脚踹了过去。 
“少罗嗦。” 
无视有哀怨地几乎可以滴出水的眼神,转身将面孔埋进手臂里。可是第二天早上当我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腰上缠了一双手臂,一张脸很霸道地埋在我的胸前正发出绵长而平稳的呼吸。抬起他的脸一看,他的嘴正吧唧吧唧地上下开合着,怎么看,都还象个孩子。 



孩子?不自觉的冷笑出口后,我才发现自己的惊讶。他已经不是个小孩子了,从他的身体和行为足以证明这一点。我之所以这么想,难不成我真的是老了? 
天知道!我现在应该关心的并不是他象什么,而是我的未来。我需要好好想一想,这个正在逃亡的人会将我的明天引到什么地方去。 



天亮以后上马继续上路。一路上他依然穿着女装,所以控马的人是我。用他的话来说这个样子好看一点。他还乐滋滋地问我,我和他看起来象不象一对小夫妻? 
不象。我这样答他。换来他塌下来的细眉毛。 
说实在的,无论是他还是我,身上都有一点怪怪的感觉,虽然不多,却与普通人有了明显的区别。于他,也许是因为他不是汉人,说话行为都比较特异,于我,只能说我的风尘味太重了。 
就算他带我上路当掩护,也不会有太遥远的未来,我有这预感。那种几乎是本能的特殊,足以暴露他的行踪。尤其越往北,他与当地人的区别就越大。 
我不知道他执意北行的理由,也不问。我并没有兴趣再深入了解他。对我来说,他只是一个过客。既然知道与他同行的时间不会太久,我就不需要太理会什么。不过,我没想到的是,麻烦一开始居然不是来自追兵。 
在某个无名的镇子上的茶肆歇脚的时候,碰上了一群人。 



典型的纨绔子弟,典型的众星捧月,典型的见色心喜,典型的厚颜无耻,典型的口头豆腐和调戏,典型得让人哭笑不得。 
我知道我是美人,也知道一头红发极其惹眼,更明白我这一身服装较常人是太过华丽了些,而风尘味更是无法掩盖。但是这些并不意味着麻烦一定要找上我是不是?我的身上并没有挂上这样的招牌啊,可是,麻烦还是不请自来了。 
我也知道,在普通人的群体中,一点特殊会引发无数说不清道不明的猜忌。鹤立鸡群的结果是被群鸡啄得遍体鳞伤不得不仓皇逃离。我在这个地方,太特殊,因此,麻烦我也只能承受下来了。 
垂着眉毛把玩手里的粗瓷大茶杯,那被众仆簇拥的男人虽然有一种堪称清秀的脸,可眼中我很熟悉的淫秽的欲望和嘴角做作的模仿高贵的笑容实在让人欣赏不起来。我不说话,只想看看方重汇如何处理。 



方重汇会了帐,拉着我站起身就走。然后如意料中一般被人墙挡住了。耳边传来某人的讪笑。 
“哟,小娘子,脾气很坏啊。不过你的男人看起来软弱得很呐。他一定不能让你满意吧。怎么样,出个价,把他让给我吧。” 
有趣。方重汇拉着我的手掌多添了几分力道,我发觉他似乎生气了。 
“这样行了吧,五十两银子够你吃用一辈子的。下次找个牢靠点的男人。这美人,少爷我就收下了。” 



一只手搭上我和方重汇相握的手掌,意图拨开他的手,没想到方重汇手腕翻动间,那手的腕、肘、肩的骨头全叫他扭脱了节。 
杀猪般的声音叫人耳膜生疼。我看到周围的男人已经渐渐围了过来,我抬眼看着方重汇,明白地告诉他:“我不会武。” 
“我会保护你。”少年的目光非常冷静,有一种让人激赏的坚持。看着他平静的侧脸,我忽然有点恍惚的感觉。 
“拜托你啦。”我笑了笑,稍微退后一步,专心地欣赏他的武艺。 



舞月光八 
并非我不担心自己的处境,只不过事情已经发生再多想也没有用,能想出办法的话当然要尽力想办法,只要不死,总有机会的。我并没有太紧急的事情要办,也不想让自己的人生步伐走得太匆忙太凄厉。 
我等方重汇战斗的结果,然后凭借灵巧的步伐一边避开被方重汇摔得乒乒乓乓乱飞的人体,一边躲避从身前身后伸出的手。 
我玩得很开心,因为我居然找回了很多年前玩捉迷藏时候的感觉。正当我跳跳挑得很过瘾的时候,一双大手捉住了我。 
我大惊,下意识地屈去手肘撞了过去,没想到那人的反应竟极快,三下五除二地,我的手脚就被他用一种奇妙的方式制住了,一个带点困惑有点耳熟的声音响在耳边。 
“绿腰,你在干什么?” 



谁啊?扭头过去,竟看到一张熟悉的脸。 
他眉头微蹙地看着我,重复他的问题:“你在做什么?打架吗?” 
他乡遇故知的感觉,原来就是这样。只要不是债主,每个人的心情都会很愉快。特别是面对这样一个有可能成为强大助力的人,我的心情自然就很好。 
并非我不信任方重汇——事实上,对他我无法说得上信任或否。我只是觉得这人的出现可能会帮助我重返金陵。 
他是谁?龙威的手下,我不在知道姓名的路人甲,和我有过肌肤之亲的某人,因为龙威说过他不是我可以惹的人,所以我干脆连他的名字都懒得问。不过,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我冲他微笑,不急着离开他的怀抱。我只问他:“你在这里做什么?” 
“办事呀。你呢?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你现在还很忙吗?” 
“事情办完了。怎么?” 
“还打算去哪?” 
“不去哪,直接回杭州。” 
“那么,顺路送我回金陵可好?” 
他看着我半天,再看看那边正打得鸡飞狗跳的人,才道:“你惹了什么麻烦?” 
“一点小事。”我笑嘻嘻的,掩饰内心突然升起的不快感。有的时候一个人观察力太敏锐了对旁人来说并不是很令人愉快的事情啊。 
“和那拼命的小子有关?”他眯起眼看了看那边,忽然收紧了手臂。 
“你怎么知道?” 
“因为那小子在打斗之余还有闲心用杀人眼光瞪我。”他笑,在我耳边道,“他不会是你新一任的入幕之宾吧?” 
“你有意见?”是与不是,都与他无关。他凭什么多问?我需要的是一个可以把我带回金陵的人,而不是罗哩八唆不干不脆的多管闲事的家伙。 
心情不愉快了,轻轻自他怀里滑出来,继续跳跳跳。对体力,我还是有一点自信的。 
他伸手捉住我的手腕,苦笑:“你的脾气越来越大了。怎不见你对其他人也有这样的表现?” 
咦?是这样吗?我一楞,停住了脚步,他的话令我有种不太好的感觉,我得好好想想。 



在我思考的过程中,武斗结束了。迷糊之间那男人居然全盘主导了我们——方重汇和我——的行动,眼看天色已晚,他自做主张地找了一家客栈,点了一桌食物,然后等我回神。 
鸡鸭鱼肉一点不少,我不太饿,也就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恩,这清蒸鱼不错,鲜美可口,值得多尝尝。 
方重汇坐在我对面,嘴巴里塞着一个大鸡腿,正努力地恶狠狠地撕咬着。他的目光无比怨毒地盯着紧挨着我的那个男人——事实上不仅是方重汇,客栈里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带着一种恶意的好奇猜测和鄙夷看着我们。很明显,在这个小镇里,虽然也有为非作歹的纨绔子弟横行霸道的地痞流氓,但绝大多数镇民还是偏于保守的,保守古板得令人联想到庙宇里的泥胎雕像。 
我向来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因为很多东西,在乎了也不值得。所以我怡然自得地吃东西,直到我心满意足而夜已深沉。 
要休息的时争执终于表面化了,也不枉我用了一个晚上去激怒方重汇,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执着于我,不过我对他怨憎的对象很感兴趣。 
冲突的原因在房间的分配。那男人只订了两间房。其中一间给方重汇,另一间他打算和我一起睡。方重汇对此很不满,就在这灯光昏暗的地方吵了起来, 
我无聊,姑且听听他们吵嘴的内容,没想到主题居然是我的归属。方重汇或他,都自诩我是“他的”。 
好笑,好笑,实在很好笑!若有人想看看做梦做到搞不清楚梦境与显示的差别的人的话欢迎前来观赏,门票一人一两。 
我是谁的?我是我自己的。绿腰的人生,由绿腰自己决定。他们争论得再激烈,也不关我的事。 
推开某一个房间的房门走进去再锁起来,掂掂口袋里还有几两碎银子,足够我任性地包下这个房间,所以我放心地梳洗休息,一切事情只待天亮后再说。 
——有些问题,不需要立即找到转机。时间是最奇妙的工具,不管人接不接受,它都会给出答案。 



睡得快不意味着醒得早。身体的习惯不是那么容易改过来的。 
独自一人来到大堂,虽然没有食欲,却需要一杯茶提精神。而且现在某两人尚未出现,所以我不着急。 
大堂里人烟稀少,只有小猫两三只。这很正常,在这个只有工作才有饭吃的世界里我的闲散其实可以算做一种异常。 
其实我也是个体力劳动者,不同的是我的工作性质比较偏向取悦人。 
无视方重汇的焦虑或他的纵容,我慢慢吃着东西,等到吃饱喝足时,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 
现在怎么办?怎么才能明确地表达我的态度?我不想去北方,如果可以我情愿终生埋骨在南边,永不向北。虽然我承认在大多数时候我很冷酷,可是晨光中那个瘦瘦的少年让我油然有一点动摇,特别是当他用一双可怜兮兮的眼睛看我的时候,我几乎无法开口。 
小镇口,马匹与马车之间,三个男人站成三角。他们在等我的决定。 



有一点头大啊。正当我苦苦寻找措辞的时候,远方传来马蹄声。 
莫非是专程来给我解围的?我看过去,随着越来越近的人影,方重汇脸色大变,急急回身踢断车辕,跳上驾车的马背狂奔而去,那神态仿佛恶鬼降临他赶着要避难。眨眼间已经跑了好远。 
马蹄声很快靠近,几乎擦着我的袖角掠了过去。虽然只一眼,可我依然看清了马上骑士的真面目,于是我只好带着半分同情苦笑一下下。 
任谁遇上索命阎罗都会脚底抹油。何况方重汇曾信誓旦旦绝不要死在那人手下。他不逃才怪。 
他的逃跑让我不必再做选择。我跳上他的马背,任他把我的带回金陵。 



舞月光九 
回到馆子里就看到浅离一张苦瓜脸。他拿着一张小算盘在我面前噼哩吧啦地打着,计算我不在这几日的损失。 
彻底的钱鬼!我浑身无力地瘫倒在床上不再理会,径自去睡我的大头觉了。 



我喜欢跳舞,这是工作,也是爱好。 
有的时候,我很感谢我的母亲,虽然她早早地去世了,但是能歌善舞的她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教会我如何用身体语言表达情绪。我喜欢这样的方式,因为比起语言,这样“说话”更暧昧也更有趣些。语言还有可能引起误解,舞蹈却全然无解。 
早年的生活我已经尽力遗忘,只有舞蹈,我还保留。 
八月十九是我的生日,曲指算来我竟然已经到了弱冠之年。年纪大了,就为自己编个新舞吧,别人不知道,我自己庆祝就好。 
选什么题材呢?太激烈太煽情的都不适合我目前的心情。安安静静的东西很难表现啊,为此我大伤脑筋,有的时候真挚陷入了茶饭不思日夜颠倒冥思苦想的状态,于是有一天,浅离把我踢出馆子,让我好好散心去。 



一个人晃晃悠悠走在大街上,不辨方向地乱走一气的结果就是被人堵在了暗巷口。 
我发誓我绝对没有惹麻烦的意思,只不过这附近不是我常走的地盘,别人只看中一个呆头呆脑魂不守舍的笨蛋而已,偏偏这笨蛋还穿了一身质地不太差的衣杉,摆明了一副待宰肥羊的模样啊。 
走路不小心,怨不得人。我比较伤脑筋的是,我身上没几个钱。 
打是打不过的,摸着琵琶骨上隐约还能感到的痕迹,我苦笑看他们凶神恶煞的模样。几块碎银子怎么可能满足人的贪欲?我只好等着挨打咯。 
长长地叹息,我用手护住头脸,耐心地等待疼痛的过去。 
不反抗的话就不会拖太长,没有人会对毫无反映的东西有太大的兴趣。不过我显然低估了人性的恶毒,当他们中的某人狞笑着搬来一块大磨盘要往我头上砸的时候,我知道糟了。 
这一下下去,不死也废。可惜被打得再也动不可了,我也只能惨笑着面对一切。 
也许我命不该绝,一条骠悍的人影挡在我身前,单掌击碎石磨,然后,我看到那个让人无法忘记的男人。 



很难用语言来形容他,他不属于世间任何一种类型的人,但从一些微笑的细节,可以看出他人上人的本质。 
无论他是哪家的贵公子,我都得报恩是不是?至少得搭个便车回馆子啊,要不然凭我现在遍体鳞伤的模样,怎么可能再动弹分毫? 
听到我的说的目的地,他稍微睁大了眼,然后,别有用意地微笑。 



看到浅离半张嘴的傻样,我知道我没看走眼。 
很明显这男人和浅离关系匪浅,这从浅离忙不迭把人请进去的模样就知道,浅离对不同的人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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