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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地自传-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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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孟买还有一件案子待我处理。那是一件尚待起草的“状子”。有一个贫苦的穆斯林,他在波尔班达的土地被没收了。他跑来找我,象个孝顺的儿子找他慈爱的父亲。他的案子看来没有什么指望,不过我还是答应为他草拟一份状子,印刷费由他自己负担。我拟好以后,就正于朋友,他们都很赞许,这多少使我感觉有了信心,以为自己已有足够的能力写状子,事实上我也确是这样。
  如果我能免费为人写状子,我的业务就会兴盛起来。然而这是无济于事的。于是我想找个教员的差事。我的英文程度还算不错,而且我也很愿意到学校去教新生的英文。这样我至少可以弥补一部分开销。我看见报纸上有一则广告说:“征聘英文教员,每日授课一小时,月薪75卢比。”这个广告是一家有名的中学刊登的。我申请应征,并应约去面谈。我兴高采烈地到学校里去,可是校长一发现我不是一个大学毕业生,他便抱歉地拒绝了我的申请。
  “可是我是在伦敦参加了大学入学考试及格的,拉丁文是我的第二外国语。”
  “虽然如此,我们还是要一个大学毕业生。”
  那就没有办法了。我失望地搓着双手。我哥哥也很为我操心。我们得到了一个结论:在孟买再住下去是没有用了。我应当住到拉奇科特去,我哥哥自己就是一个小讼师,他可以给我一些起草呈文和状子之类的工作而且在拉奇科特既然有了一个家,不在孟买另起炉灶就可以节省许多钱。我赞成这个建议。在孟买住了六个月之后,我的小家当就这样收摊了。
  我在孟买时天天都到高等法院去,可是说不上在那里学到了什么东西:我还没有足够的知识学习很多东西。我常常听不懂案情而打瞌睡。里面还有别的人也这样陪伴着我,这就大大减轻了我的惭愧心情。后来我连羞愧的心情都没有了,因为我知道在高等法院里打瞌睡已成为时髦的事情。
  如果这一代也有人象我在孟买那样当个没有收入的律师,我要向他们介绍一点点有关生活的实际观念。当时我虽然是住在吉尔关,我几乎没有坐过马车或电车。徒步到高等法院已成为我的习惯。走一趟足足要花费四十五分钟,当然咯,回家的时候我还是步行。我已习惯于酷热的阳光。我这样步行来回于法院,确实节省了好些钱,而当我在孟买的朋友们常常病倒的时候,我却不记得在那里生过什么病。即使在我开始赚钱以后,我还是保持着徒步往来于事务所的习惯,因而我也一直由于这种习惯得了益。
  第四章 头一次打击
  我失望地离开了孟买,回到拉奇科特去建立我自己的事务所。这里我的收入倒还差强人意。给人写写呈文状子,平均每月有300卢比的收入。这一点工作与其说是我自己的本领,不如说是得力于朋友的帮忙,因为我哥哥的伙伴已经有了一个颇有基础的业务。所有真正重要的、或者他认为重要的呈文,全都送到大律师那里去。送到我这里来写的,都是他的贫苦的当事人的呈文。
  这里我必须承认,我已和在孟买认真坚持不给回扣的原则妥协了。据说这两种情况是不一样的:在孟买回扣是扣给中间人的,这里却是付给分办案子的辩护士;而且这里和孟买的情形一样,所有的律师全都无例外地拿一定价率的收入付回扣。我哥哥的理论,我无法辩驳。他说:“你要晓得,我是和另一个辩护士合伙的。我总是愿意把我们所受理的、你又能够对付的案件都分给你去办,如果你不拿回扣给我的伙伴,你一定会使我为难。你和我有一个联合事务所,你的收入就是我们共同的收入,我自然也有一份。但是我的伙伴呢?如果他把同一个案件交给别的律师去办,他一定也从那个律师那里得到一笔回扣。”我觉得他的话很有道理,以为自己如果要做律师,就不应当这样固执关于回扣的原则。我是这样同我自己理论,或者说穿了,就是这样来欺骗自己的。不过,我应当补充一句:我不记得我在别的任何方面,给人拿过回扣。
  虽然我这样已可勉强维持生活,但是就在这个时候,我遭受了生平第一次打击。我从前就听说过英国官员是什么样的人,却一直还没有面对面地遇见过。
  我哥哥在波尔班达的已故兰纳萨希布王公即位以前,曾经当过他的秘书和顾问。这时有人控告他,说他在职时出过错误的主意。这件事搞到一向对我哥哥怀有成见的政治监督官那里去。这个官员我在英国就认识了,他对我可以说是相当客气的。我哥哥认为我应当利用这一点交情去为他说几句好话,看看能不能帮他消除那位政治监督官的成见。我对他这种想法很不以为然,因为我不愿意利用留英时很浅薄的一点儿交情去为人说项。如果我哥哥确实有错误,我去说情又有什么好处?如果他没有犯什么过失,就应当照规矩上一个呈文,听候这件事的结果。我哥哥不赞成我的意见。他说:“你还不了解卡提亚华,你更不了解这个世界。这里什么都靠人情。你是我的弟弟,你去向你认识的这位官员为我说情,这是你的责任,你不应当逃避这个责任。”
  我没有办法推诿,非常勉强地去见了这位官员。我知道我没有权利去找他,并且充分意识到我这样做有损于我的自尊心。但是我还是去求见了,和他约定了见面的时间。我提起了往日的交情,但立刻就发现卡提亚华和英国不同;同一个官员,在职的和休假的简直判若两人。这位政治监督官承认我们是相识的,但是提到这点交情,似乎使他更加强硬起来。“我想你决不是到这里来滥用这个交情吧?”这似乎是他那强硬的意思,而且象是表现于他的眉宇之间。虽然如此,我还是说明了来意。这位老爷便不耐烦了。“你哥哥是一个阴谋家,我不愿意从你这里听到什么。我没有时间,如果你的哥哥有什么意见,让他遵循正当的途径提出来。”这种答复已经足够了,或许还是我所应得的。然而自私是盲目的,我继续述说我的故事。
  这位老爷站起来说:“你现在该走了。”
  “但是请您听我说完,”我这样说道。这使他更加生气。他把听差叫来,令他送我出去。听差果然进来了,我却还在迟疑;
  他把双手放在我的双肩上,把我推出房门。
  那位老爷和听差的都走了,我也焦急地离开了。我立刻就这件事写了一张条子送去,大意是说:“你侮辱了我。你通过你的听差侵犯了我。如果你不赔罪,我就要告你。”
  他的答复马上由他的随从送来了:
  “你对我不敬。我叫你走,你却不走。我没有办法,只好命令我的听差送你出去。但是他叫你离开我的办公室,你还是不肯走。所以他不得不施一点力气送你出去。你要告我,悉听尊便。”
  我把他的回信揣入衣袋里,垂头丧气地回到家里,把这不如意的事从头到尾都告诉了我的哥哥。他感觉难过,但不晓得怎样才能安慰我。他把这情形告诉了他的同行朋友,因为我不知道怎样控告这位老爷。这时候碰巧费罗泽夏·梅赫达爵士为了处理一件案子从孟买来到拉奇科特。但是象我这样一个新出茅庐的小律师怎么敢去见他呢?于是我把有关此案的文件转托聘请他的那位辩护士送给他,请他指教。他说:“告诉甘地吧,这是许多辩护士和律师司空见惯的事。他才从英国回来,血气方刚。他还不了解英国官员。如果他打算挣一点钱,在这里平安过日子,让他把那封信撕掉,忍受了这个耻辱吧。他要控告这位老爷,不会有什么好处的,相反,他倒会毁了自己。告诉他,他还不懂世故呢。”
  这个忠告对于我就象毒药一样苦,但是我不得不吞下去。我忍受了这个耻辱,却也得到了教训。我对自己说:“我永远不再把自己陷入这样错误的境地,永远不再这样滥用友谊。”从此以后,我就没有违反过这个决心。这一次的打击却改变了我的生活历程。
  第五章 准备赴南非
  我跑去找那个官员,无疑是一种错误。然而他那样不耐烦和盛气凌人对我的错误来说,未免太过分了。他不必向我下逐客令,其实我最多不过占他五分钟的时间,只是他根本不愿意听我讲话。他本来可以客客气气地请我走,可是权力已把他迷醉到一种反常的地步。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官员毫无忍耐的美德,侮辱来访者已成为他的习气,只要稍微有一点点不如意,就可以把这位老爷弄得暴跳如雷。
  现在我的大部分工作自然都在他的法庭里,我又不能和他敷衍,也不愿意讨好他。况且,既然声言要控告他,我也不甘缄默。
  就在这个时候,我开始懂得一点地方上的小政治。卡提亚华是由许多小邦组成的,自然是充满着勾心斗角之争了。各邦之间的猜忌和官吏的争权夺利,已成为家常便饭。就是那些王公们也总听别人的摆布,让那些阿谀奉承的人出主意。连那位老爷的听差都得好生待他,而那位老爷的文书比他的主子还要厉害,因为他是他的耳目和译员。这位文书的意见就是法律,他的外块总是比他的主子的收入多好几倍。这也许是夸大了,不过他的确不是靠薪水生活的。
  我觉得这种气氛是有毒的,怎样可以不受它的沾染倒成了我一个不易解决的难题了。
  我的确感到非常苦恼,这一点我哥哥显然是明白的。我们两人都觉得,如果我能在别的地方找到一点事,我就应当离开这种勾心斗角的气氛。但是如果不耍一点手段,要想弄个部长或法官的职位,根本就不可能。而且我和那位老爷发生了龃龉,要继续执业就有困难了。
  当时波尔班达已受英国人的管辖,我在那里有一点工作,就是替波尔班达的王公多争一些权力。为了佃农所负担的地租过重,我还不得不去见一个行政官。这位官员虽然是个印度人,我发现他的气焰让那位老爷还要嚣张。他是一个能干的人,可是我看农民并没有因此而得益。我总算给兰纳多争了一些权力,但并没有为佃农减轻多少负担。他们的苦难竞没有人加以注意,这实在使我吃惊。
  所以我虽然担负着这个使命,仍然是相当失望。我觉得我的当事人所受的并不公道,可是我又没有办法主持公道。我至多只能上诉于政治监督官或省督,他们就会把我的上诉撇开说:“我们不便干涉。”如果有什么规章可以抑制这些决定,还可以有点办法,但是在这里那位老爷的话就是法律,又有什么话好说呢。
  我实在愤慨极了。
  正在这个时候,波尔班达有一家弥曼①商行写信给我哥哥,提出下列建议:“我们在南非洲做生意,有一家大商行,我们在那里的法院里有一件重大的案子,牵涉到40,000英镑的得失。这件案子已经进行了很长时间。我们聘请了最好的辩护士和律师。如果你能叫你弟弟到那里去,这对我们和他自己都有好处。他会比我们更恰当地使用我们的顾问。他自己也可以借这个机会见见新世面,交些新朋友。”
  ①弥曼(Moman)是伊斯兰教中的一派——译注。
  我哥哥找我商量这件事。我不清楚我到那里只是为了给他的顾问出出主意,还是要亲自出庭,但我有意接受这个建议。
  我哥哥介绍给我去见最近才去世的赛·阿布杜尔·卡利姆·嘉维立,他是达达·阿布杜拉公司的股东;这家公司就是上面所说的商行。他告诉我说:“这不是一件困难事。我们有好多欧洲朋友,你到了那里就会认识他们。你到我们的铺子里对我们很有用处。我们的信件多数是用英文,你还可以在这上面帮我们的忙。你到那里当然是我们的客人,所以不会有什么费用。”
  “你要我替你们做多久事情?”我问道。“报酬是多少?”
  “不会超过一年。我们负担你的来回旅费,坐头等舱房的轮船,另外付给你105英镑,一切在内。”
  这不象是给律师的一种待遇,倒象是给商店店员的报酬。然而我很想离开印度。去见识见识一个新的国度,体验一些新的经历;这也是一个不应错过的好机会。而且我还可以把那105英镑寄给我的哥哥帮助家用。我于是欣然接受了这个建议,准备动身到南非去。
  第六章 到达纳塔耳
  我动身去南非的时候,并没有感到当年到英国去时所经历的那种别离的痛苦。我母亲已经去世了。我多少已经懂得了一些人情世故,并且已经有了旅行国外的知识,至于从拉奇科特到孟买,更是家常便饭了。
  这一次我只觉得离开妻子很难过。我从英国回来以后,又养了一个孩子。我们的爱还说不上已经摆脱了肉欲,但是越来越纯洁了。我从欧洲回国以后,很少和她住在一起;而且现在我已成了她的教师,正在帮助她进行某些改革,不管对她关心到什么程度,我们都感觉需要有更多的时间在一起,如果这些改革还要继续进行的话。然而南非的吸引力却使这种别离成为是可以忍受的。“不到一年我们又会在一起了,”我以安慰的口吻对她说,于是离开了拉奇科特到孟买去。
  我到孟买以后,通过达达·阿布杜拉公司的代理人购买船票,可是舱位已经卖光了,而且如果这一趟不走,我就要在孟买搁浅了。公司代理人对我说:“我们已尽力设法,想给你弄一张头等船票,可是怎么也弄不到。除非你打算坐统舱,这一趟怕走不成了。不过你要是坐统舱,还是可以安排到餐厅里去吃饭。”那时是我乘坐头等车船出门的日子,而且身为律师,怎么可以作为统舱乘客?所以我拒绝了他的建议,我怀疑他是在故弄玄虚,因为我不相信连一张头等船票也弄不到。经过代理人同意以后,我亲自说法去买船票。我登上了轮船,见到了船上的大副。他很坦白地告诉我:“通常我们并没有这么挤,这一趟因为莫桑比克的总督要坐这条船,所有的舱位都给订光了。”
  “你能不能给我挤一个地方?”我问道。
  他从头到脚对我打量了一下,笑着对我说:“只有一个办法:我的房间还有一个床位,通常是不卖给客人的,不过我打算把它让给你。”我连忙向他道谢,通知代理人去买那一张船票。1893年4月间我满怀热望地动身到南非去碰碰我的运气。
  大约航行十三天以后,我们第一次停泊在拉谟港口。这时船长和我已经成为好朋友了。他喜欢下棋,可是因为他完全是一个新手,他要一个比他更不懂的人作他的对手,所以他就邀请我。怎样下棋,我倒是听说过不少,可是从来没有动手尝试过。下棋的人常说,棋盘有着辽阔的天地可以施展一个人的才智。船长主动说要教我,他发觉我是一个好徒弟,因为我有无限的耐性。每一次我都下输了,这使他更加热心想要教我。我倒是喜欢下棋,但是从未把我的嗜好带出棋盘以外,也不曾把我的知识扩大到移动棋子的限度以外。
  船在拉谟停泊了三、四个钟头,我上岸看一看这个港口。船长也上岸了,但是他警告我说,这个海港风浪很大,要我早点回来。
  这是一个很小的地方。我到邮局里去,很高兴在那里看见了几个印度职员,并且和他们攀谈了一下。我还见到了几个非洲人,我对他们的生活方式很感兴趣,很想多了解一些情况。
  这就耽搁了一些时候。
  我在船上还认识了几个统舱的乘客,他们也上岸了,想在岸上亲自做饭,好好地吃它一顿。这时我发现他们正打算回到船上去,于是就和他们一起搭上一只舢板。港内的潮水正在上涨,而我们的舢板又超过了正常的重量。浪潮是这么猛烈,连这只舢板都搭不住轮船的吊梯。它刚接触到吊梯,立刻又被浪潮冲开了。开船的头一遍哨子已经吹过了,我很着急。船长在船桥上看见这情形,下令延缓开船五分钟。当时船边还有另一只舢板,是一个朋友花了十个卢比为我雇来的。这只舢板把我从那只超重的舢板上接过去。这时吊梯已经拉上去了,因此我只好拉住一条索子上去,轮船马上就启碇了。其他的乘客都还没上去。这时我才体会到船长的警告是有道理的。
  过了拉谟,第二个港口是蒙巴萨,然后是赞稷巴。在这里停泊的时间可长了,共达八、九天之久,于是我们另换了一条船。
  船长很喜欢我,可是这种喜欢发展到一种令人不敢恭维的偏向。他邀请了一个英国朋友和我陪着他上岸逛一逛,我们坐了他的小艇上岸。逛一逛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一点概念也没有。而船长也不知道我在这样的行径中,还是一个一无所知的人。有一个招徕顾客的人把我们带到某些黑人妇女住的地方,每个人都被带进一个房间。我只是站在房里,羞得发呆了。只有天知道那个不幸的女人把我当什么人看待。船长招呼我的时候,我出来了,就象我进去的情形一样。他看出我是一个清白的人。起初我觉得非常害羞,但是因为除了害怕以外,我再也想不到别的事情,羞耻的感觉终于消退了,谢谢上帝:那个女人的样子一点也没有打动我。我厌恶自己的懦弱,并为自己连拒绝走进房间的勇气都没有而感到可悲。
  类似的事情在我这一生中,已经算是第三次了。有很多本来是无辜的青年,恐怕就是因为羞耻的虚伪感觉而陷入罪恶的深渊。我并不认为自己是一个不受损害的人而感到光彩。如果我不进入那个房间,我就可以算是有光彩了。我应完全感谢那大慈大悲的上帝,亏得他拯救了我。这件事增强了我对上帝的信仰,并在一定程度上教导我抛弃了虚伪的羞耻。
  因为我们要在这个港口停留一个星期,我就住到城里,成天在住处附近蹓跶,增加了许多见识。赞稷巴绿树成荫,只有印度的马拉巴才能和它比美,我为那些庞大的树木和颀硕的果子而感到惊奇。
  过了赞稷巴,便到了莫桑比克。我们于五月底从那里到达了纳塔耳。
  第七章 若干经历
  纳塔耳的港口是杜尔班,也叫做纳塔耳港。阿布杜拉赛①到码头上来接我。船靠码头的时候,我看着那些上船来接朋友的人,我发觉印度人并不怎么受人尊敬。我不能不留心观察那些认识阿布杜拉赛的人对他都有一种藐视的神情,这使我们很难受,阿布杜拉赛却已经习惯了。那些望着我的人似乎都带着一种好奇心。我的服装和别的印度人不同。我穿着长过两膝的大礼服,头上却戴着头巾,就跟孟加拉的人戴的“普格里”②相仿。
  ①赛(Sheth)为阿拉伯语,原意宝剑,转为穆斯林的一种尊称——译注。
  ②普格里(Pugree),大头巾——译注。
  我被送到那家商行的住所,他们给了我一个单间,和阿布杜拉赛隔壁。他不了解我,我也不了解他。他读着他弟弟交我带来的信件,更不知怎么办才好。他以为他弟弟给他送来了一只白象。我的服装和生活看起来就和欧洲人一样费钱,这使他颇为震惊。当时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工作可以叫我做。他们的案子是在德兰士瓦耳进行的,把我立即送到那里去是没有什么意思的。那么他怎样才能相信我的能力和为人呢。他又不会到比勒陀利亚去看我办事。被告都在比勒陀利亚,他还以为他们对我会有不好的影响。而且如果有关这案子的工作不能交给我去做,那么又有什么工作可以交给我呢,因为所有别的工作他的职员都能干得更好?职员如果做错了事,还可以加以责备。如果我也做错了,那该怎么办呢?这么说来,要是和这件案子有关的工作不能交给我,那么,把我留下来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阿布杜拉赛实际上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可是他有丰富的经验。他有一种巨大的智力,他自己也感觉有这一点特长。因为经常使用,他学会了一点点英文,仅够日常会话之用,但是这已够他处理一切事务,无论是和银行经理或欧洲商人来往,还是向他的法律顾问陈述案情。印度人对他极为尊敬。他的商行是当时印度商行中最大的,至少也是最大的一个。在这许多长处之中,他有一个短处——天性多疑。
  他很看重伊斯兰教,而且喜欢谈论伊斯兰的哲学。他虽然不懂阿拉伯文,但他对可兰经和一般的伊斯兰教文学,却懂得不少。他善于旁征博引,随时应用。我和他来往,获得了不少伊斯兰教的实际知识。当我们的关系密切起来以后,我们常常长时间地讨论宗教问题。
  我到了两三天,他便带我去看杜尔班的法院。他在那里介绍我认识了几个人,让我坐在他的注律代理人的身边。庭长不断地望着我,后来还叫我摘下头巾。这一点我拒绝了,于是离开了法庭。
  因此我就意识到,未来的斗争又在这里等候着我了。
  阿布杜拉赛向我解释为什么叫一些印度人摘头巾。他说那些穿伊斯兰教服装的人可以戴着头巾,但是其他的印度人一到法庭,照例要摘下头巾。
  为什么会有这么一点多余的区别,我必须详细说个清楚。在这两三天当中,我已看出来,印度人是被分成好几派的。一派是穆斯林商人,自称为“阿拉伯人”。另一派是印度教徒,还有一派是波希人,都是当职员的。印度教徒职员既不属于这一派,也不属于那一派,除非他们投身于“阿拉伯人”的队伍。波希人则自称为波斯人。这三种人彼此都有些社会关系。但是为数最多的还是泰米尔、德鲁古以及北印度订有契约的和自由的工人这三种人所构成的一个阶层。那些有契约的工人是根据协议到纳塔耳来做五年工的,他们叫做“吉尔米提亚人”,是英文“协议”一字的变音。其他三个阶层和这个阶层只有生意上的关系。英国人称呼这些人做“苦力”,而由于大部分的印度侨民属于这个劳动阶层,所有印度人都被叫做“苦力”或“沙弥”。“沙弥”是泰米尔文的接尾语,很多泰米尔人的名字后面都加上这个字,其实就是梵文的“史华密”,意即主人。因此如果有一个印度人不满意自己被称为“沙弥”,而他又有足够的胆识,他就会回敬一句:“你可以叫我‘沙弥’,但是你忘了‘沙弥’的意思是主人。我并不是你的主人呀!”有些英国人听了就会犹疑起来,另外一些人却会生气,骂印度人,如果有机会的话,甚至加以殴打;因为对他来说,“沙弥”是一句污辱人的话,把它说成是主人,简直是一种诬蔑!
  因为这个缘故,我便得了一个“苦力律师”的称号,做生意的也就被称为“苦力商人”了。“苦力”这个字的原意就这样被遗忘了,却成为所有印度人一个普通的称呼。穆斯林商人很不高兴这种名称,常说:“我不是苦力,我是阿拉伯人”,或者说“我是商人”,如果他碰到的是一个客气的英国人,就会向他表示歉意。
  在这种情形下,戴头巾的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一个人如果被迫摘下印度头巾,这就无异忍受了一场耻辱。所以我想我倒不如和印度头巾分手而改戴一顶英国式的帽子,免得受这种耻辱和引起不愉快的争论。
  然而阿布杜拉赛不赞成我这个主意。他说:“如果你这样做,影响一定很坏。那些坚持要戴印度头巾的人,你将置他们于何地?而且你戴印度头巾是很相称的。你要是戴上英国式的帽子,倒象是一个招待员了。”
  他这一番话夹杂着实际见识,爱国思想和一点点狭隘心理。这种见识是显而易见的,如果不是出于爱国,他就不会坚持要戴印度头巾;他那么轻蔑地提到招待员正好说明他的狭隘。印度契约工人包括三个阶层的人,即印度教徒,穆斯林和基督教徒。后者是皈依了基督教的印度契约工人的儿女。就是在1893年的时候,他们的人数就已经很多了。他们穿英国服装,多数靠在旅馆里充当招待员为生。阿布杜拉批评英国式的帽子,指的就是这些人的服装。在旅馆里当招待员,被认为是一种不体面的事。时至今日,有这种想法的人还很多呢。
  大体说来,阿布杜拉赛的话我是赞成的。我给报馆写了一封信谈这件事,为我在法庭里戴印度头巾辩解。这问题在报纸上引起了很多争认,我则被描写成为一个“不受欢迎的来客”。这样一来,我到那里不过几天,这件事便为我在南非做了一次意外的广告。有的人支持我,也有人严厉批评我的冒昧。
  事实上在我旅居南非期间,我差不多一直戴着印度头巾。
  我在南非什么时候和为什么根本不戴头饰,以后再谈吧。
  第八章 赴比勒托里亚途中
  不久,我就和住在杜尔班的信奉基督教的印度人有了接触。法院的译员保罗先生是一个罗马天主教徒,我认识了他,还认识了当时在新教会倡办的学校里教书的已故的苏班·戈夫莱先生,他是1924年访问过印度的南非代表团团员詹姆斯·戈夫莱先生的父亲。大概就在这个时候,我还结识了已故已希·罗斯敦吉和已故阿丹吉·米耶汗,所有这几位朋友,当时除了做生意以外,从无往来,后来却有了密切的交往。关于他们的情况,以后还要谈到。
  当我正在这样扩大我的交游范围的时候,这家商行接到了他们的律师的一封信,说是应该准备好打一场官司,还说阿布杜拉赛应当亲自到比勒托里亚,或者派一个代表到那里去。
  阿布杜拉赛把这封信拿给我看,还问我愿不愿意上比勒托里亚去。我说:“只有等我从你那里弄清楚了这件案子,我才好说话。现在我还不明白到那里去我应该做什么。”他便叫他的几个职员向我说明这件案子的案情。
  我一开始研究这件案子,便感到对于这个问题需要从头学起。我逗留在赞稷巴的那几天,曾到法庭去见识见识那里的工作。有一个波希律师正在考查一个证人,问他账本子里的许多贷方和借方的问题,我却一点也不懂。我在学校里念书和留学英国的时候,都没有学过簿记。而我到南非来所要处理的案子,主要的都是一些有关账目的问题。只有懂得账目的人才能理解和说明当中的问题。那个职员滔滔不绝地谈论这个借方和那个贷方,我却觉得越来越糊涂。我不懂P。Noto是什么意思,字典里也查不到这个字,只好求教于那个职员,才知道P。Note原来是期票。我买了一本有关簿记的书,加以研究。这倒给了我一些信心。我终于把案情弄清楚了。阿布杜拉赛本来不会记账,可是他有很多实际知识可以很快地解决簿记中的复杂问题。我告诉他们,我已准备好上比勒托里亚去。
  “你打算住在哪里?”他问道。
  “随便你怎么安排都行。”我说道。
  “那么我就写信给我们的律师,他会为你安排住处。我还可以写几封信给那里的弥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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