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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死我活-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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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爱沃格林
第 1 章
昏暗的花岗岩大殿里回荡着祭司那没完没了地,令人昏昏欲睡的,念诵祭辞的声音。由火把发出的昏黄光线照出大殿中一片黑压压的身影。为首的五人在祭司的唱诵声中走上前去,逐一由祭司手中接过各自的权杖。当五人手持权杖转向众人时,颂歌声自众人口中唱响。巨大的魔法阵缓缓升起,耀目的光辉也没有使众人看清台上五人深藏在法师斗篷中的脸孔。
“雷——!!”女人的尖叫声仿佛搅乱了祭礼,也吵醒了我的午睡白日梦。
我在用了五秒镇压眼皮的叛乱后终于将眼睛睁了开来,第一眼本该看到马休的小酒馆里的破旧吊扇,无奈视野已被珍妮大小姐的脸部大特写所占据。
”好啦,珍妮,别整天只知道缠着雷。他还有正事要做的。”马休这话一点说服力也没有。
“赶快起来,你答应今天带我去市集的。”真不知道这十二岁的黄毛丫头哪来那么大的力气,硬是把翘腿坐在酒吧木椅上的我整个拽下了地。
“哎呀——!”我顺势四脚朝天做痛苦状。酒吧的几个常客终于按耐不住笑出了声。
短暂的晕眩过后,睁眼竟对上了一双黑眸。那深邃却略带疲惫的黑色本该叫人移不开眼,但我却从中读出了鄙视的意味。我承认有时候帅是一种本钱,但从不觉得帅和拽可以成正比——但眼前这个男人似乎已将这两点发挥到了极至,即使此刻他全身上下都包在白布里,只露出一张脸,但已足够说明问题。
“啊——!”喂!就算我躺在通道上发呆,你也不必从我的肚子上踩过去吧!
“雷!!”珍妮吓得花容失色,几乎是扑过来,“你还好吧?”说着神色一凛,就要冲上去同木乃伊理论,却被我一把抓了回来。我就势翻身站起来,望着那正同马休说着什么的木乃伊说:“我没事,下次会记得不要在过道上睡午觉了。”“可是……”珍妮小朋友仍是一脸忧心。我笑着拍了拍她的脑袋,“好了好了,快去把书包交给卡罗,带上菲利浦,我们去市集。”
当我目送小家伙跑进屋,抬头迎上拿道扎人的目光时,一个几乎能引起人末梢神经共振的声音响起,“你要去市集?”“我想你的听觉系统还算正常——虽然视觉可能有误差。”我边说边揉着鼻子,全然不顾在冷酷大帅哥面前维持居家小帅哥的形象。“哪个市集?”他显然没有在意我的失礼,仿佛他并不指望在这种乡下小地方看到所谓教养。“柏利玛绿洲。”我随意地靠在墙上抱手看着他。“如果你能带路,我出三个金币。”木乃伊继续他的商贸谈判。
三个金币相当于马休这样的殷实之家一个星期的正常收入。
我笑了,“不好意思,这笔生意我不打算接。”此言一出,某张帅得惨无人道的死鱼脸上终于出现了一丝不满,“嫌少吗?开个价吧。”
还没容我开口,珍妮已经牵了菲利浦飞奔到我面前,“雷,快走吧。”小姑娘说完白了木乃伊一眼,拉起我的手,“别理他!”我笑了,蹲下身去抚乱菲利浦的毛。这狗跟它主人一个德行,喜欢打扰我午睡。
那边吉米走上去搭木乃伊的话,“得了,老兄。你问问在座的,哪一个不知道没有一百金币的生意雷是不会接的。”
这边我已成功地惹恼了菲利浦,起身任它咬着我牛仔裤的裤脚,低头冲它笑,“如果不是做生意,我说不定会考虑多带一个朋友到柏利玛。对吧,菲利浦?”
虽然没有抬头,但我在接到一股低压后意识到自己成功令木乃伊面部抽搐。“请吧,珍妮小姐。尊敬的马休先生,我会在晚饭前将令嫒送回的。”言毕拖着一人一狗大摇大摆地迈出门去。
当改装过适用于荒漠地形的四驱吉普发出怒吼时,那白色的瘦高身影出人意料地出现在车前。我本以为他一定不屑与菲利浦为伍委身我的“朋友”行列的。
我往后探身打开后座的门,“请吧,欢迎乘坐雷的爱车。”说着冲他一笑。木乃伊默默上车,一路安静得就像车上没有这么个人。反正我也习惯一路上只有珍妮的说笑和菲利浦的吠声。
柏利玛是这一带的中心城镇,就连元首的行辕都设在这里。现在军阀割据,瓜分世界,每个拥兵自重的人几乎都自称元首。而元首们为了加强对领地的控制,通常会在这种偏远地区设个把行辕,心血来潮便会来视察视察,平时行辕便是一方行政机构。尽管此处地处机要,但想来也不会有什么人打这鸟不生蛋的地方的注意,平日里很少见守备这种东西。
……那么今天被我们遇上,算不算赚到了?
但珍妮显然不这么想。当一个军人打扮的人上前来撵她时,大小姐尖叫起来,而菲利浦也跟着狂吠。
“珍妮,安静点,看好你的小朋友。”我缓缓开门下车。这倒不是我摆架子——想摆还没有呢——而是他们通常希望看清盘查对象的一举一动,我只是好心配合罢了。
“嘿,老兄,出了什么事?”我问。四个上来盘查的家伙为首的一个回答:“今天元首视察。请出示公民证。”天啊,今天真是撞邪了。我回头了一下木乃伊,心想这小子该不会和尊敬的元首大人的到来有什么关系吧。如果他是刺客,而我把他带进城,等于我是刺客同党,等于今后我就不必再在这儿混了……基于我的生计考虑,我由怀里掏出公民证,对兵大哥说:“后座的那个人是搭顺风车的,我不认识他。你们爱查就请便。”
守备头儿示意两人去搜车,另一人不失礼貌地将木乃伊“请”了出来。但木乃伊在出示证件和接受搜身后竟顺利过关。而我的车显然没有比木乃伊更可疑的道理。
之后在离柏利玛不到三公里的路上我们又受到三次盘查,好容易才进了城。
我刚把车停稳,两个小家伙就迫不及待地冲下车去。
“喂!到了。你该上哪上哪去吧。”我没空跟他依依惜别。“一百金币吗?”他喃喃道,“帮我办件事,我给你十倍。”我微抬起下巴,“好价钱通常不会有好差事。”“不,如果你熟悉行辕内的地形,那简直易如反掌。”老天,他竟然一次说了十九个字!“我还以为你只会说十个字以内的短句。”我微笑。他却不买账,“如果你不是只靠卖笑吃饭的话,就回答问题。”我探身到车里拿出两罐咖啡,将其中一罐扔给他,“五千,少一个子儿都没商量。”“你值吗?”他反问。我笑了,“我哪知道你进去杀人还是放火,多准备点逃亡费不算过分吧。”说完顾自喝起了咖啡。他冷笑,“你有几成把握?”“一半一半吧。”我晃了晃手中的易拉罐
,补上一句,“不过我相信你不可能在三天之内找到比这个概率更高的了。”“你不怕我把你拉去做垫背?”这男人帅归帅却没什么大脑。“这位大哥你今年贵庚啊?我又没让你出钱帮我买保险你操那么多心干什么?”我一口气说完,等待他的下文。没想到这小子比我还不搭调,“你很年轻……应该只有……十七八岁。”他如是说。但我粗略理解他的意思,“所以缺乏经验不值得信任是吗?”他沉默。我靠!“那你干吗来问我!”我抓狂。他逼近我,“因为你那双眼睛告诉我,你决不止十八岁。”我盯着他那张扩大版的脸上的双眸,末梢神经又开始共振。他那不止魅惑了多少无知少女的声音又响起了,“或许……你这张脸……原本就不属于你!”
他冷不防一把揪住我的脸用力扯了起来。我疼得大叫,“喂!你变态啊!”说着一把将他推到一米以外。好痛……这混蛋还真敢下狠劲!我的脸上火辣辣地痛。他不知为什么一愣,我冲上去一脚踢中他要害,不过没用全力就是了。“你对我的帅脸有什么意见可以提嘛,干吗使用暴力啊!”而另一张帅脸此刻皱成一团,“你……你不想活了!”不过说实话这句话对我半点威胁作用也没起到。
我看不过眼,又多少有些内疚,就一把把他扶起来,不料却被某人一把掐住脖子,“咳咳咳……”在我的又一记飞手腿之下某人才放开手,退回一米以外。“咳,喂,你搞什么啊!”我好容易才喘过气来,“不想出钱也不用杀人灭口啊……起码的职业道德我还是……咳……有的。”没想到这家伙瘦瘦高高的手劲倒不小。
木乃伊的脑袋可能短路了,“你叫雷……你真的只有十八岁?”我也懒得再跟他闹,“我是叫雷没错,不过今年芳龄二十,有什么意见吗?”“二十岁……人生还长啊……”继续短路中。我没心情继续玩猜谜游戏,再不搞定这小子去找珍妮我可能活不到二十一岁生日。“你到底想说什么!”“如果你想继续享受人生的美好,就最好听话点。事成之后一个铜板也不会少你的,”他又恢复了冷漠与冷静。尽管这话令我十分不爽,不过看在五千金币的份上,我忍。“成交!不过我要知道具体计划。”回应我的是他那警惕的眼神,仿佛告诉我那是“异想天开”。这种主顾我也不是第一次遇上,阐明立场是必要的,“你必须表示点起码的信任,我不会将命卖给一个不信任我的人,五千个金币不值得!”
他若有所思,而后在确定四下无人的情况下才说::“元首会在明天进城,当晚他会住在行辕,那是我们唯一的机会。”“你需要我干什么?”我追问。他轻轻吐出令我吐血的答案。“弄到他入住后的住宿安排以及警卫巡班情况。”“那么如果这些东西是临时决定的,我就至多只有两个小时去搞定。”我开始后悔没有狮子大开口宰他一笔了。
而某人却老神在在,“这是你的问题。”
我只好认命,“OK,我现在开工,不过话先说好,我不会为你卖命,如遇危急状况我没有责任和义务牺牲自己救你。”所以那就不是背叛。
“你只为钱工作。”他如是概括。
我喝完最后一口咖啡,信手将空罐扔进一米外的垃圾筒里,“是的,我只为钱工作。”说罢信步走出停车场混入人群中。
这场交易……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我边寻思找突破口,边四下张望寻找那一主一狗,即使如此一心二用,仍抑制不住那种诡异的不安中,难道我不该答应他?可答应了就是答应了,就算其中另有什么阴谋……唉,我见识过的阴谋还少么?大不了,远走高飞。虽然有点舍不得马休和珍妮,但是我这个他们眼中的优秀青年真的能够经得起时间考验不露出狼尾巴么?或许见好就收才是正确的……
尚未容我完全理清头绪,一股不容我的电线杆般粗的神经忽略的戾气已欺身而至,接踵而至的才是尖叫声与马蹄声。我苦笑,今天是撞邪了。
第 2 章
我循声望去,一队清一色黑衣黑马军人打扮的骑士正驱马以不应在闹市街上该有的速度朝我的方向前进。马队所过之处一片鸡飞狗跳。而这种时候通常会有剧情是一个小孩因受惊过度而不知躲闪,其母亲在一旁哭喊最后冲上去欲救其子,千钧一发之际某英雄挺身而出救下母子二人,并同马队恶势力周旋一番 …_…|||
遗憾的是今天小孩并没有登场,小狗倒是有一只。所以我上前去捡小狗顺便将之带到路对面的主人珍妮处也不应算是英雄。更重要的是形势也并非千钧一发。我只不过是以信步迈进马休酒馆的速度走上去,弯腰由裤袋里抽出一只手来拎起那小笨狗。就当我完成这一系列动作打算继续过我的马路时,两匹几乎冲到我耳边的马同时失控急刹“马”,差点将骑士们甩出去,紧随其后的马队也随即乱成一团。场面一时更加混乱。
只听“啪”一声鞭响,长鞭差点甩中我的脸,为首那军官已稳住了他的坐骑,正怒视着我,“你是什么人!”我抬头一看,那家伙与我想象中的一脸横肉的形象完全不符,是个相当年轻的小子,撑死不过三十岁,浓眉星眸,一副好皮囊,想必迷死过不少女人,但身上的戾气却挡也挡不住。这种人通常不会长命,而常见死因是血管爆裂,失血过多而死。
我一手抱着菲利浦,另一只手抓起它的爪子冲那居高临下的男子挥了挥,笑着说了声“ Hi!”那家伙杀气骤增,足以吓晕方圆一米内的一切苍蝇蚊子臭虫——这倒是个夏季防蚊好办法——同时又一鞭出手,直往我头颈处招呼。我就势一靠坐倒在地上,恰好避过,继续挥动菲利浦爪子,笑道:“干嘛着急啊,人家还没自我介绍完啦。人家叫‘菲利浦’。”“你活腻了。”声音音色不错,语调差了点。
他正要再说些什么,一匹枣红马驮着一个戴无边眼镜的军官上前来。“怎么了,帕奇?”无边眼镜问俊男帕奇先生。尚未等帕奇回答,无边眼镜快速地扫了我一眼,又对帕奇说:“算了吧,不过是个小混混。”帕奇看他又看我,没吱声。无边眼镜斥道:“还不快滚!”
我放开菲利浦,起身拍拍屁股正打算闪人。帕奇大人忽然又反悔了,“等等!”我一僵,眼角余光四处瞟,寻找逃脱的可能。菲利浦那不讲义气的家伙早已跑得狗影都不见,珍妮小姑娘藏在人群中焦虑万分却又不敢吱声。乖孩子。还有……我那连姓什名谁都来不及问的木乃伊顾主。
胶着之际,木乃伊似乎动了一下,动作太快以致于让我的心跳漏了一拍。那家伙是高手,这种白痴都应该早就预见的事我竟然现在才注意到……一定是被菲利浦传染了白痴病菌!幸而尚未完全白痴,帕奇的坐骑几乎是吃痛之下一跃而起,场面再度陷入混乱中。我趁机混入人群,拽起珍妮人遁。是石子……击中了黑马的膝盖,落点相当准确,力道也恰到好处。那家伙到底是干什么的?杀手?
终于坐到酒馆的藤椅上歇口气,我乖乖地听着珍妮的数落:“你脑袋进水了啊!不惹是生非会死啊!你……你……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和菲利浦怎么办!”这话的演讲者与听众角色混乱,怎么听怎么像妻子与从事危险工作的丈夫之间的台词。
我任由她抓狂,因为今天她相当听话没有冲出去。上次我与人起争执,这小傻瓜强出头,害得我为了救她被砸破头。事后我就一再告诫她以后遇到类似事件一定要明哲保身,无论如何不可将自己危险之中,否则我就不再带她出去玩。况且,尽管距离我成年已经有近三年了,我却仍有无法解释自己行为的时候。比如刚才。所以我也无力反驳什么。
其实最重要的是我根本没在听,顾自戏弄着半道上跟上来的菲利浦,竖着耳朵听临桌的两个本城守备说话——“喂,干!今天真是大快人心。帕奇那家伙也有今天。哈哈哈……”“就是,那小子仗着自己是元首亲卫队的,自从来了就没给我们一天好日子过!妈的!活该他出糗。”“不过那小无赖也真是命大。如果不是李在场,那家伙早就死无全尸了。”原来我是捡回一条命……这么说来,去捋捋亲卫队的虎须,说不定会多少有些眉目。但行动必须晚上再进行,得先把珍妮送回米卡村。
一旁珍妮也说累了,正坐在椅子上喝汽水。我起身说:“抱歉,珍妮。不过我们得早点回去了。”小姑娘小嘴撅得老高。“你可以再点一客冰淇淋路上吃。”我开始诱骗行动。大小姐依然不满意。“老天。”我灵光一闪,看穿这小恶魔的真实意图,一字一句地揭穿她,“不要指望我会让你留到明天看元首。”于是小家伙终于开口了,“我们可以到苏珊姑姑家待一晚。”圆亮的眼睛望着我就如菲利浦期待晚餐。“不行,我答应过马休。”我才不会上当。小姑娘只好耷拉下脑袋,不说话,用沉默抗议。“好吧你有两个选择。”我离开椅子蹲到她面前,“一,吃完冰淇淋然后跟我回去;二,你留下,我走。从此以后不用指望我会再带你来。”我动用威逼利诱的非常手段。因为如果不经她点头而把她强行带走的结果肯定是大小姐乱喊而令我蒙上人贩子的冤屈。不过这一招却招来反效果,大小姐抬头瞪了我一眼,眼圈红红的,大叫一声:“雷最讨厌了!”然后一把把我推开夺路而逃。“珍!”我头都大了,那个元首有那么好看吗?
谁知还没等我追上去,大小姐却撞上了几个军官模样的家伙,吓得忙退了回去,溜到我身后躲了起来。我轻叹,对那几位说:“实在对不起,这丫头真是太鲁莽了。”那几个家伙倒不甚介意,“下次小心点!”这是因为撞上本城守备才这么好说话,要是换了元首亲卫队的……我想起那群黑大衣的家伙,不禁摇摇头,走上去冲那几人一笑,“实在不好意思。老板,上一打冰啤酒来,我的!”
伙计很快端来啤酒分送到各人面前。我率先举杯,“干杯!”众军人笑着纷纷举杯。为首的家伙笑着对我说:“你们也是来看元首的?”我回头望了一眼正拿着冰淇淋出气的珍妮,笑着回答:“本来不是,不过现在想想倒是很有趣。”此话一出,某只正喷火的小恶龙立即停止了她的虐待食物行为。竖起耳朵听这边的对话。
军官嘿嘿一笑。“我倒真没想过这辈子还能见到元首。旁边一人嘻笑,“对啊,说不定呀,元首还是个风情万种的大美人呢!”此言自然引起一阵哄笑,还有笑骂“色鬼”和“白痴”的声音,而始作俑者却不动声色地补上一句,“不过大美人也可能是伊莎贝拉那一类的。”立刻又遭到一阵围殴。
这个伊莎贝拉也算小有名气,我听闻她是军中有名的冰山美人,更有甚者,说她对部下严酷到非人的状态。总之,不是什么善男信女。
我轻轻一笑,问前面那家伙:“不过这元首怎么说来就来了?”他一愣,“你不知道?”“啊?”我也懵了,“知道什么?”他压低声音,“政变啊!就在一个月前。新任来安抚民心也不奇怪吧。”政变!这么说木乃伊有可能是政变失利的那一派或者他们请来的杀手。以他的身手来看,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啧,真讨厌,我最讨厌被卷入纠纷之中,哪种形式的都讨厌。
“这么说来,那这个元首大人岂不是一路戒备森严?”我以打趣的口吻说道,“他会住在行轩吧。”“那倒不一定,听说这位大人不喜欢前呼后拥。”阿兵哥干了啤酒。我让吧台又上了一圈,心中长叹,不喜欢前呼后拥——那身边必定个个是高手。我开始有点为木乃伊和我的酬金担心了。
当一行人喝完了六圈啤酒,我才为阿兵哥们口中套到了我所想要的信息,还有些意外收获。这位新上台的元首大人除了喜欢独来独往外,一般其他事谨慎。因此行轩中此刻已全部由亲卫队掌控,而亲卫队的队长,很不幸,是位老熟人——帕奇。除警卫外,一切闲杂人等包括出自和侍女都是由本城行政长官亲点并担保的,相互都是熟面孔,稍有破绽即会被识破。至于另一位传说中的人物,元首的贴身保镖,则会在明天同元首一同到达。啧,这个名叫米可维奇的保镖,据阿兵哥说,嗯,连元首如厕甚至招人待寝时都不会回避。即使只是个传闻,一样令我感到胃翻腾。而元首的年龄性别之类,则是众说纷纭,从中年大叔到妙龄女郎各种版本一应俱全,不过焦点却在于元首的某些特殊嗜好上,比如喜欢美男美女。这让我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痴肥的色大叔的形象。不过传言毕竟只是传言,正确的认识还得来自于时间。我决定夜探行轩。
由酒馆里出来,天已黑了大半……我由口袋里摸出刚刚在酒馆里买的香烟,拍出一支点上。珍妮有些困惑地说:“好久没见你抽烟了,雷。”我轻笑,缓缓吐出淡蓝的烟,那道烟雾却并不似平常般渐渐淡去,反面环绕在我的指尖缓缓浮动。我摊开手掌,蓝烟便汇聚成一团,在翻腾了两下之后,化作蛇形飞升而去。珍妮看呆了,感叹,“真好玩。雷你好厉害!”我拍拍她的头,示意我们该走了,边说:“只是个小把戏罢了。”
会法术的人在这个世界上虽不是大多数,却也不罕见,而法师教主授予的“大法师”称号的拥有者却是个特例,不但拥有荣誉和特权,据说还拥有可使人起死回生的强大法力,很受人崇敬与景仰。但这些跟我都没什么关系,只要那为元首保镖米可维奇不是个大法师就行了。否则我是铁定拿不到我的酬金了。
恍然想起那个叫仁的家伙,火爆的性子,招式却是有条有理滴水不漏,同他交手的时候我才真正意识到什么叫大法师的实力。尽管那家伙并非大法师中最强的,但由他的气势中可以深刻地感受到生与死一线之差的那种心灵的震撼。战斗无疾无终,却终生难忘。
所以任何生意一旦杠上大法师那一级别的人物,就算顾主出价再高,也一样是亏本生意。幸而现存的大法师人数屈指可数,少得就连我这种鲜少会动脑筋的人也能对他们的教名倒背如流:据说是最强的凯尔萨斯,惟一的女性罗莉卡•;加芬,最神秘的柯林史曼,最年轻的克里恩和那个仁•;雷恩。加之这级别的人物多少有点谱,不会轻易出山,所以我并不认为米可维奇是其中之一的机率有多高。
将珍妮送到了她的姑姑苏珊处,我跟她约好明早来接她。尽管小姑娘万分舍不得我,我还是坚持独自去住旅馆。幸好小家伙不敢再胡闹,我也就省下许多安抚她的功夫。而马休那边已经利用刚才的烟雾传了口信。其实我并没有烟瘾,仅仅是偶尔消遣或者用作触媒。
沙漠的夜很快降临了,温度也迅速下降,缺少水分的大气保温效果相当差。正因为极少降水,我并不指望老天会在在今晚下一场雨来阻断狗儿们对我的追踪,只能另找出路。
当夜镇上的旅馆几乎爆满,我好容易才由相熟的老板娘那儿抢到一个单间。有时候掩人耳目的行为是必要的。我望出窗外,圆月高悬,果然不是个偷鸡摸狗的好日子。我背上装满水的皮囊跳窗而出。
行轩占地相当广,守备巡查的班次却意外地相当密集,外加各种防盗防侵入手段,逼得我必须使用小心转移魔法阵才得以侵入成功。我开始担心即使我弄到地形和守备站岗的资料,木乃伊也未必能顺利侵入完成任务。我摸出一颗紫水晶和青玉,以此为触媒分别换得夜之眼和风之耳。这担果然是亏本生意。
借由夜之眼和风之耳我可以轻易地躲过巡夜守备,迅速摸清了行轩内的情况。不过明晚亲卫队一定会启动特别守卫方案,必须搞到那个方案且不被人察觉,我的任务才算成功。这差事还真不是一般的麻烦。搞不清楚我哪一点让木乃伊认为我有能力搞定这件差事。
眼睛!是眼睛!一定是的,高手就算伪装成疯子,那双眼睛也是骗不了人的——尽管我不认为自己有多伟大,——可木乃伊由我眼里看到了什么?
但实际形势却不容我多想,不知是为了刚刚想到的问题还是七八米外那双绿森森的眼睛,我额上浸出了薄汗,可仍手脚麻利地由皮囊里倒出清水作为触媒阻断自己的气味,同时使用镜像术利用视觉误差让人和狗都无法觉察我的存在。一人一狗很快转到了别的方向,我轻轻吁出一口气。这种千钧一发的事还是少发生比较好,我的心脏承受能力有限。
重新振作起精神,我翻上了亲卫队指挥部的屋顶。这座独立的白色建筑虽然灯火通明,门窗甚至窗帘却都拉得死死的。我只能通过开天窗的方式来刺探其内部情况。在确定天窗没有报警措施后我才小心地把它拉开一条缝。好死不死正对上下午那骑红马的眼镜大哥的目光!这下我可以肯定地说,今天真是撞邪了。
第 3 章
“在这个世界上,最难操控的就是人心。”
不知多久以前,有个人这么对我说过。那时我正在练催眠术,对方却是个魔法白痴,当时只是在看到我屡次失败才发此感慨。但此言诚不吾欺,就算对于再高的高手也好,催眠术也是一种危险和难度系数高、成功率低的魔法,尤其是仅仅通过眼睛施术时。所以我的眼才会是现在这种蓝绿的色泽,那是使用黑魔法交换永久型幻之眼的后果。有时想想,那时真的有些疯狂。其实每一个学魔法的人多少都有些疯狂,否则几乎没有人会受得了学习过程中的精神压力,不,更准确地说,是折磨。
不过学习这种东西也不是没好处,比如说现在。那个叫李的年轻军官仿佛并不曾看到我般垂下眼眉,继续同对面的人说话。我心中大喘气,小心地转过一个角度,却看到了那个冷酷专横的帕奇。而李交给帕奇的,正是我要找的。但好运只持续了一刹那。下一刻帕奇那混蛋已将我亲爱的巡查安排揣进了口袋。因为不确定李身上是否还有备份的文件,还是盯紧帕奇保险。
我告诫自己要沉住气,但这二位节下来的对话险些让我下巴脱臼砸在天窗上自我暴露。
“公事谈完了,可以谈私事了吧。”帕奇先生如是说。我感慨此人居然也有说话温柔如流水的时候,忍不住一阵恶寒。李却相当不领情,“我不认为有什么好说的。我要回去休息了。”“为什么!”帕奇一把抓住李的手臂,“你对街边一个乞丐的态度都比对我的好!”比如说我。
李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关键时刻却也相当强硬,“没有可能的事情 就算讨论一万次也不会有结果。”“那我们可以讨论十万次,也许就会有了。”帕奇老兄居然比我还贫,实在叫人始料未及。李死命甩开他,“不必了,你另觅贤良吧。”
听完以上对话纯洁无知的我还处于懵懂状态,但帕奇老兄立马以行动加以解释——他一步抢上去抱住李,并附赠激吻。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但心中很快有了“不良念想”——不要想歪,所谓“不良念想”,就是如果帕奇想要上本垒,至少得脱个外套吧。这么说虽然有点对不起下午算是救了我一命的李大人,但主动权仍是在二位手里,我只是稍加利用而已,也不算过分,对吧?
这一闪念间,李大人已由奋力挣扎转为欲拒还迎了。这是个什么世界啊!二位请继续!一定要继续!好在帕奇老兄的效率值得称赞,照这样下去我就能趁夜之眼魔法失效之前拿到东西并全身而退了。我再次点燃香烟,用衣摆挡住火光,袅袅轻烟化成蛇形溜进了室内,趁二人正云里雨里勾出了那张图纸,顺利地交到我的手上。我从头到尾仔仔细细看了一遍,叠好交还给它物归原处。我这边一切顺利,那二位也一切顺利,真是皆大欢喜。
我满意地避过月光和巡查,收工回去睡觉。
第二天如果不是某个人一大早就玩秘密潜入,我可能就错过了去接珍妮的时间。尽管如此我仍不打算感激他。因为使用夜之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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