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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城市的最中央-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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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下雨了呢……
大街上每一个人都在流泪,整个世界仿佛陷入无尽的忧伤之中。
即使再难过再悲伤,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不仅要进行下去,还要更加完美。
一切都会过去的,时间是治愈一切创伤的无上圣药。
叶未明走进KSANA的大门时,时针刚刚过了七点。酒吧里还没有多少客人,显得空空荡荡,就好像他此刻的心情。
凌也风坐在吧台后面不知在忙些什么,猛然抬头看到他,像往常一样招呼一声:「未明,今天怎么这么早?」
叶未明不说话,他觉得自己累极了,浑身上下半分力气也榨不出来,所以他只是坐到高脚椅上,懒得回答。
「让我来猜一猜。嗯——」
凌也风凑过来,一只手托着下巴,很有兴趣地盯着他的脸看了几秒钟,突然说:「你跟他分手了对不对?」
你是怎么知道的,我脸上又没写字。
叶未明连眼皮都不抬,双手交叠趴在吧台上,盯住发亮的一个小光圈,那是顶灯反射出来的光。
「看吧看吧,我一猜就中。不是吹牛,想当年,我可是人称半仙的……」凌也风自鸣得意刚说了一半,发现叶未明还是病恹恹地趴着,对此毫无反应,他有点失望地叹口气,转身倒了一杯威士忌放在他面前。
「那,请你的。失恋的年轻人。」
「谁说我失恋了。」
叶未明终于肯抬起头来看看凌也风。他端起杯子一饮而尽,难过地皱眉,好不容易从喉咙里挤出几个字:「你、你没加、水、水吗?」
「我以为你不需要呢。」
凌也风故作无辜地回答。失恋的人不都是走进酒吧里,怒气冲冲地要一大杯威士忌,还肯定是不加冰加水的那种,然后举杯一饮而尽根本像是在喝白开水一样吗?管它真的假的,反正电影电视上经常有这样的镜头,他只不过是照搬而已嘛。
「咳咳咳……咳咳……你存心害我……」
叶未明脸涨得通红,捂着嘴拼命咳嗽,颤抖的手指着凌也风好半天,最后终于咬牙切齿地吐出两个字来:
「歹毒!」
唉,原来这个世界真的颠倒过来了,好心没好报,人家根本不领情。
凌也风坚持认为自己是非常善良的,善良到已经快要绝种了。
「先别急着否认嘛,一看见你哭丧着那张脸进来,我就知道,你肯定已经和沈思掰了。」
沈思。
这两个字从凌也风嘴里说出来,还是有足够的杀伤力,让叶未明的心狠狠地揪了一下。
「无所谓失不失恋的问题,我们从来就不是那种关系。」他举起空杯子,「我还要。」
凌也风拿走玻璃杯,却只是放在一边不加理会。
「Do not have any attachments; do not have anything in your life you are not willing to walk out on in 30 seconds flat。——这句话,你知道吗?」
叶未明皱着眉想了一会。
「听起来倒是很熟悉,好像是哪个电影里的台词——别要任何附属品,在你的生命中,不应该有任何你不能在三十秒内抛弃的东西……大概是这个意思吧,我以前曾经看过的,可惜忘记名字了。」
凌也风摇了摇头。
「未明,这个人其实说错了。完全错误。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事,是你不得不遗忘的;总有一些人,是你不能不记起的;错过了,抛弃了,就有可能再也找不回来。一个人这一辈子,实在是太短暂,太短暂了……」他的声音变得遥远起来,似乎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之中。
叶未明忽然从高脚椅上跳下来,走向吧台后面。
「客人都快来了,我去换衣服。」
凌也风看着空空荡荡的酒吧,再次叹了口气。
什么事,是不得不遗忘的;什么人,是不能不记起的。
我懂,可是他并不了解。
「老板,我看未明今天有点不大对头,好像心不在焉那!」
「是啊,刚才那个曲子就拉得马马虎虎,现在干脆在发呆了。」
「到底出什么事了?谁知道啊?」
几个熟悉的客人坐在吧台边交头接耳,小声询问着。
凌也风看看站在舞台中央的叶未明,灯光并不是很明亮,却无法掩饰他黯然的神色。凌也风轻轻笑了一笑,用带着几分理解或者也可以叫做同情的表情告诉每一个客人:「别担心,他只不过是,有点舍不得某人而已。」
北风吹过夜晚的街道,卷走几片枯黄的落叶。
叶未明没有和凌也风道别,径自走出酒吧大门。他系好围巾,还是觉得有点冷,又把风衣的腰带拉拉紧。
那一切,仿佛就发生在昨天,记忆的印痕依旧如此清晰。
——想不到这个叫做沈思的家伙居然会追到酒吧里来。
在叶未明把胶卷还给沈思之后的第三天,沈思的身影出现在KSANA酒吧门口。
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叶未明多少有些意外,不过他立刻就低下头去专心拉小提琴了。这家伙到这里来肯定有什么目的,只是他现在可没那份闲情逸致跟他歪缠。
拉完最后一个客人点的小夜曲,又有条子递过来,细长而向右倾斜的字体,龙飞凤舞地写道:
可以请你喝一杯吗?
叶未明抬起头,眼睛在酒吧里缓缓扫视一周,很快就发现坐在角落里的沈思,对他笑着举了举酒杯。
把纸条在手心里揉成一团,叶未明招手叫过一个服务生,冷着脸吩咐他:「把我的规矩跟那边的客人讲一遍。」
自从两个月以前开始在这家酒吧拉小提琴以来,就不断有人向他提出各种各样的邀请,因为迷恋他出色外表和独特气质而在此流连的人绝不是少数。但是他从一开始就和老板讲得很清楚:只管拉琴,不陪客人。
凌也风虽然嘴上大叫浪费,却相当痛快地答应了——他可不是个肯吃亏的人,只不过心里另有一盘打算。
稍微知道点底细的客人是不敢在这家酒吧闹事的,有几个不识相的硬要碰钉子,全都被凌也风出面摆平,渐渐了解到叶未明是与众不同的,最近几乎没有人再提出类似的邀请了。不过倒是有人在背后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叫做「刺玫瑰」——意思是,好看,却碰不得。
脸上长着几粒雀斑的小服务生和沈思叽叽咕咕一番之后,扁着嘴走回来,有点不高兴地说道:「叶未明,那个客人说他认识你,还有东西要给你。等你有时间就请移大驾过去,他请客。」
搞什么,难不成天底下的男人都瞎了眼?我也长得很可爱呀,为什么他们却偏偏看上这个家伙了呢?
小服务生满心的不乐意。
叶未明头也不抬,低头整理乐谱,说道:「我不认识他,告诉老板把他轰出去。」
「搞什么呀,人家可没对你做什么,凭什么轰他出去!」小服务生愤愤不平地说道。你以为你是谁呀?这么英俊的男人太少见了,我还想多看他几眼呢。
叶未明斜着眼睛瞥了他一眼,忽然挑眉一笑,「你喜欢他?」
果然,小服务生的苹果脸开始变红,鼻尖上也渗出了细细的汗珠,视线偷偷向沈思飘过去——
「他是个虐待狂。」
叶未明突然冒出一句石破天惊的话,同时恶意地加上一句,「你要是落到他手里,这辈子就算彻底完了,有你好受的。」
什、什么?!!
虐待狂……
小服务生吓得浑身一颤,做贼心虚般瞄了沈思一眼,赶快躲得远远的。
叶未明忍不住嘴角向上扬起。
捉弄别人也挺好玩的,尤其是这小家伙居然比那个聂小雨还要单纯。
沈思当然不会知道叶未明在背后说了些什么,他此刻正坐在阴影里,仔细研究着灯光环绕下的叶未明。
从这个角度看起来,他真的很特别。全身上下都散发出一种叫做「吸引力」的东西,仿佛是一个强大的黑洞,牢牢吸引住每一个人的视线。
即使放在一万个人里头,他肯定还是最最醒目的那一个。
在这里拉小提琴,实在是太浪费了。
……还有,这家酒吧的服务也实在是糟透了,好半天都没有个服务生过来;就连气氛也很奇怪,即使没见过像我这么英俊的男人,也用不着小心翼翼地看着我吧?我又不是泥做面捏的——沈思可不知道长着雀斑的可爱小服务生已经把叶未明的话告诉每一个同事了。
时针指向午夜十二点。
一切魔法都要失效的时刻。
叶未明的工作就到此为止。他放下小提琴,向台下的客人施了个礼,照例收到一阵掌声;不经意地,发现沈思依旧坐在那里看着他。
他怎么还不走呢?可真有耐心啊。
说不清是一种什么样冲动,驱使叶未明向他走过去。
「你找我有事?」我们好像已经银货两讫了。
沈思只是拿出一叠照片递到他面前。
「昨天刚刚洗出来的。」
叶未明开始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下一秒钟就被牢牢吸引住了。
是他自己的照片。
叶未明不假思索地就接了过来,拿在手里翻看着。他不得不承认沈思的技术的确很好。每一张照片都拍得那么出色,他以前从未见过。
沈思在旁边说,这些是我特意送给你的。
叶未明对他一笑,「谢谢你。」
他第一次收下自己的照片,因为真的很难狠下心来拒绝。
其实沈思心里比叶未明还要高兴,庆幸他的计策大获成功。
「现在我可以请你喝一杯了吗?就像一般朋友那样。」
「好的。」
属于午夜的狂欢才刚刚开始。
凌也风换了一张摇滚CD,酒吧里飘扬起SCORPIONS那首经典情歌——《Holiday》。
所有灯光同时熄灭,白蜡烛小小的光影摇曳着,一对一对的情侣开始站起来跳舞,与众不同的是,他们全部是男人。
「想不到你会在这里工作。」 沈思举起了酒杯,看着叶未明。
「很奇怪吗?」
「不。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只不过喜欢的人碰巧是同性而已。何况据我所知,著名摇滚乐队QUEEN的主唱Freddie Mercury就是一个彻底的同性恋者,还有很多伟大的音乐家和艺术家也都在此行列之中。」
叶未明直直地盯着沈思。
两个人对视半晌,视线几乎在空气中碰撞出火花,没有人肯退缩。
沈思忽然意味深长地一笑,在桌子下面伸手握住叶未明细长的手指,带着不容抵抗然而却是异常温柔的力量。
叶未明没有挣脱,不是不能,而是不想。
沈思低声问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也是吧?」
那天晚上的烛光太昏暗,音乐太迷离,气氛太暧昧,你也太性感。
而我,正需要安慰。
在一个春风都要沉醉的晚上,我碰巧和你在一起。
所以,为什么不呢?
然而,假如时间可以倒流,再让我重新选择,是不是从一开始就应该拒绝?
第五章 海浪的声音
片名:《破浪而出》(Breaking The Waves)
出品年份:1996年
片长:156分钟
欣赏指数:五星
出品国家:丹麦
出品公司:Zentropa Entertainments
导演:拉斯·冯·特里尔(Lars von Trier)
……
就是它了。
从一大堆积满了灰尘的碟片中,沈思总算挑出一张比较想看的,放进影碟机。
据说这部电影的标志是采用手提摄影,自然光线,不用滤镜的真实色彩,同期录音,以及快速的摇移镜头。以极端的表现手法讲述一个极端的爱情故事。
其实沈思对于所有的爱情故事片都很讨厌。相比较之下,他对导演拉斯·冯·特里尔的兴趣倒是来得更多一些。这位大名鼎鼎的导演还有另外两部电影:The Idiot和Dancer in the Dark,不过沈思最欣赏的是他曾经为某报纸拍过的一个同志广告。
电影的男女主人公是一对新婚小夫妻,此刻他们正在屏幕上深情款款,柔情蜜意。
沈思无聊地打了一个呵欠。
丈夫发生了意外,全身瘫痪;妻子柔肠寸断,为了唤起丈夫生的勇气,竟然去找别的男人Zuo爱,再将每个细节讲给病榻上的他听。
沈思无聊地再打两个呵欠。
丈夫奇迹般恢复了,重新站了起来,妻子却为此而送掉了性命,不过据说天堂的大门向她敞开了!
简直无聊到家。
碟片终于放完了,沈思看着屏幕发呆。
我在干什么?
——打发时间,浪费生命。
不能做点别的有意义的事情吗?
——没那个兴致。
或者出去找几个朋友,疯狂一回;有看得上的,玩玩419也不错。
——外面太冷了,不想动。
真消极!
他怎么堕落到这种地步了?
不就是维也纳嘛,其实坐飞机也挺近的,几个小时而已,何况他作为摄影记者,还有是很多机会可以出国的——
他们不见得一定就要分手对不对?
沈思知道,问题不是出在这里。
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不是生死,不是爱恨,不是年龄和性别,不是地位和出身,不是天堂和地狱,不是尺度所能够衡量。
两个人之间到底有多远,仅仅是,两颗心的距离。
坐在黑暗之中,沈思猛然发现他从未真正了解过叶未明。他好像来自一个无法探测的星球,他的想法沈思看不见摸不着也猜不到——更何况,沈思一向都懒得很,才不会去浪费那个脑细胞。
从来不知道分别之后竟然有这么痛苦,因为那时可以期待下一次的重逢。而今,这无可打发的漫漫长夜似乎陷入轮回之中,永无尽头。
沈思伸手去拿烟,却发现只剩下一个空盒了。
原来人倒霉的时候喝口凉水都会塞牙。
既睡不着,又无事可做,想找朋友聊天,想必所有认识的人都会骂他是神经病——欧阳杰准会在电话里破口大骂「都凌晨一点多了你还恶搞什么呀,明天要不要工作了?欠扁!」严言铁定是迷迷糊糊地哀求他「沈思你就当做善事,行行好饶了我吧!我才刚躺下不到五分钟,明天有好几个会要开呢!」
唉,事到临头,能够依靠的永远都是自己。
在黑暗中坚持了十几分钟,沈思觉得不应该轻易向寂寞投降,最少也要出去买包烟,他记得附近有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超市。
穿上外套,换了拖鞋,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心神恍惚,差一点忘记带钥匙。
沈思走在寂静的街道上。
很冷。
从骨子里往外透着寒意。
已经十二月了啊,会冷是正常的。他一边发抖一边安慰自己。
印象中的那家超市果然存在,穿过两条马路就到了。里面灯火通明,还有几个顾客在闲逛,原来深夜还不肯去睡觉的并非仅仅只是他一个人。
就像走霉运的时候突然发现还有很多难友,沈思顿时觉得心情了好多。他在超市里转了一圈,拿了两条烟,准备去结账。
正打算排队的时候看到靠墙整齐堆砌起来的啤酒,沈思突然感觉口渴得厉害——才刚刚抽完了整整一包烟,能不渴吗?
反正冰箱里还有很多空间,沈思毫不犹豫地过去拿了四筒Heineken,四筒Guinness,然后回去继续排他的队。
「您好!欢迎光临!」
收银台小姐送上一个免费的好看笑脸,手脚麻利地帮他把东西包装起来。
沈思觉得心情越来越好了,右手伸进口袋去掏钱包。
是空的。
怎么会这样……难道他带了钥匙却忘记拿钱包?
糟了,今天早上出门时穿的可不是这件外套。
SHIT!
尽管在心里骂大街,表面上,沈思仍然维持着基本风度,不慌不忙地去掏另一边口袋,心中祈祷着会有曾经遗忘在那里的钞票。
还是空的。
心底的不安在探头探脑。
他的手掉转方向,去摸裤子口袋——这是最后一点希望了……
居然也是空的!
所有口袋都是空的,他全身上下除了钥匙和手帕,什么也拿不出来。
面带微笑的收银小姐在等待,还有后面排队的顾客也在等待着……
没有比现在更加尴尬的情况了。
沈思轻咳一下,盘算着要怎样开口,一只手从他身后递过来几张纸币。
「他的账由我来付。」
这个声音,真是再熟悉不过了。
沈思的后背明显僵硬一下,有几分不情愿地转过头去。
灰色长风衣,咖啡色手编围巾搭在肩膀上,遮住半张脸,露在外面的眼睛里含着隐隐约约的笑意。
叶未明。
狂喜的感觉像海浪一般突然涌上来,又像海浪一般退得干净迅速。
就在几个小时以前,这个人刚刚对他说了要结束,现在居然又若无其事地出现在自己面前。
一股说不清是赌气还是被人戏弄的怒火冲上心头,沈思咬紧牙关,很想立刻拒绝他的好意,就这样转身走开,留给他最无情的背影。
可是他办不到。
他现在身无分文,却拿了一大堆东西需要付账,而眼下这个唯一能够帮助他度过难关的人,是叶未明。
是他曾经再熟悉不过的叶未明,是他从来都没有真正了解过的叶未明。
在沈思心潮翻涌的这几秒钟之内,善解人意的银台小姐已经接过钱,对叶未明道了一声「谢谢」,然后低头去找零。
沈思冷着一张酷脸站在原地,看超市里陈列的特价商品,看张挂的促销广告,看超市玻璃墙外空无一人的街道——他就是不去看身边的叶未明——甚至连眼角都没有扫过他一眼。
收银小姐找了零钱,递给叶未明,再次送上一个甜美的笑容。
「欢迎下次光临!」
叶未明居然像熟人一样冲她点了下头,然后数也不数就把零钱塞进口袋里,转过脸对沈思笑着说:「我们走吧。」
沈思提起装得满满的购物袋,一言不发地走出超市。
叶未明提着几乎是从不离身的琴盒跟在他后面。
「喂,沈思,你大半夜的跑出来买这么多东西做什么?我记得感恩节好像已经过去了,而你的生日还要等明年。」
「为了庆祝,不行吗?庆祝我终于可以摆脱你,庆祝我回复单身贵族的行列,庆祝我即将开始的美好人生。」沈思不肯回头,却故意说得恶毒无比。原本是不想理他的,可是你手里正提着一大堆别人付账买来的东西,怎么好意思就那么绝情呢?
叶未明抢上一步,拦在沈思面前,黑色的眼睛凝望着他,轻声问道:「你是认真的,还是在生气?我就要走了,你真的有那么高兴吗?」
「我替你高兴不行吗?是你先提出来分手的,我没有权力发表意见,大家就这样一拍两散,多么干脆利落。你尽管去维也纳风流快活好了,我可以在这里抽烟酗酒打发人生。」沈思冷笑一声,脸上净是嫌恶的表情。
叶未明垂下眼睛,神色黯然。他从酒吧里出来,没有回自己的住处,漫无目的地在街上乱走,神使鬼差般竟然到了沈思住的公寓楼下。等到他醒悟过来的时候,人已经站在那里了。
看着那扇没有开灯的窗户,叶未明不知道应不应该上去找他。正在犹豫之间,沈思突然出现在视野里,他想都没想就跟在他后面进了超市。
沈思一直没有发现他的存在,叶未明不知道应该庆幸还是应该失望。
「你怎么不说话了?」沈思奇怪地反问道,「半夜三更的又跑过来做什么?!都已经分手了你还想怎么样,要我大哭大叫地挽留你?可以啊!你不知道我以前差一点就能当演员了,想要考察我的演技吗?当然可以!不过你得付钱,因为到目前为止,我没有免费娱乐你的义务了……」
没有比这更伤人的话了。
叶未明全身都在微微颤抖,他的嘴唇已经被牙齿咬得完全失去血色。沈思没有注意到他的脸色变得极其难看,还要继续说下去,叶未明空着的那只手突然一拳打过来,他半点都没有提防,这一拳正中胃部。
一阵剧烈的疼痛袭来,沈思下意识地捂住被打的地方。
原本提在手里的塑料袋掉在地上,香烟和啤酒散落一地,有两罐啤酒叮叮当当一路欢叫着滚下台阶。
妈的!痛死了!这小子居然用了十成的力气!
沈思呻吟着,五官差点扭成一团,没有立刻躺在地上已经很不简单了。
「好狠……你他妈的下手这么毒……难道是想杀了我?」
「杀了你?哼!」叶未明忽然一把揪住他的领口,瞪着他大声吼道:「你还不配!」
回声在空荡荡的街道之间游走,化作清风消失无痕。
天上有几颗星子眨着眼,冷冷地看着人世间所发生的一切。
沈思知道,他的话是彻底伤了叶未明,可是不见得他就能置身事外无动于衷!
身上痛,心里更痛!他也是有感觉的!
叶未明放开沈思,顺势把他推到一边去。
「这是我第一次用手揍你,你给我记住了。」
以前看这混蛋不顺眼,顶多一脚踹过去,这次实在是忍不住了,恨不得把他吊起来暴打一顿。
叶未明走下台阶,走到马路中央,捡起那两筒滚落的啤酒。
沈思用一只手揉着胃部,还是痛得龇牙咧嘴。他勉强弯下腰去,收拾起散落一地的东西。
大街上空无一人,霓虹灯闪闪烁烁,偶尔有一两辆午夜出租车轻快地驶过。
叶未明已经回来,把啤酒放进印着超市广告的塑料袋里。看看沈思那副怪样,他原本紧绷着的脸放松了,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问道:「沈思,你不请我去你那里喝一杯吗?」
北风撩乱他的头发,衣襟在风中飞扬。
一走进电梯间,叶未明立刻摘下肩上的围巾,全身无力地倚在墙上。
沈思站在他对面,看看他苍白的脸色,有点担心地问道:「你还是晕电梯?」
「好不了了。」叶未明皱着眉勉强说出四个字。
他不仅仅是晕电梯,凡是狭小封闭的空间都会让他觉得压抑,最严重的情况下,甚至到了无法呼吸的地步。
叶未明仰头靠在电梯间的墙壁上,线条优美的脖颈完全暴露出来,在黑色毛衣的衬托之下显得越发白皙,甚至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皮肤下面淡青色的血管。
从理论上来说,黑色有四十三种深浅不同的染色效果,而叶未明穿的毛衣,恰恰是最纯正最深沉的那种黑色。
看着他紧闭的双眼和疲惫的脸色,沈思心中忽然产生了一种异样的感觉,觉得此时此刻的叶未明是那么脆弱,脆弱得简直不堪一击。
雄性动物本能的嗜血因子在头脑里疯狂滋长。
沈思想冲上去把那碍眼的衣服狠狠地撕开。他知道在那黑色诱惑重重覆盖之下,是足以让任何人都神魂颠倒的肉体。
欲望来得那么突然,像潮水一般疯涌上来。
没有迟疑的理由,沈思已经猛扑过去,将叶未明紧紧地压在墙上,一口咬住了他的喉结。
「你!」
叶未明只来得及喊出这一个字,就被沈思强硬地吻住双唇,使他毫无反抗的余地。
狭小的电梯间内,温度陡然升高。
沈思毫不温柔地吸吮着叶未明的双唇,带着微凉的柔软更加刺激了他的欲望。舌尖肆无忌惮地撬开叶未明的牙关,深入他的口腔之中,勾住他的舌头,强迫他与自己纠缠,仿佛要把他的气味,呼吸,思维,精神,一切的一切,全都掠夺殆尽。
叶未明胸膛起伏,气息紊乱,眼睛半开半合,浓密的睫毛轻轻颤动着,摩擦过沈思的脸。
一切都是那样煽情。
沈思用一只手强行扳过他的头,舌尖舔过漂亮的耳廓。他肆意啃咬着叶未明白皙柔软的耳垂,明显感觉到他的身体在发抖。
「怎么,只是这样就不行了?」
沈思的嘴唇紧贴在叶未明耳边,故意问道。
叶未明感到一股灼热的气流席卷了他。不能活动,不能思考,不知身在何方。沈思正在用膝盖顶开他的双腿,强悍地挤进他身体中间,那明显的欲望不容忽视。
「不……」
他不想在这个地方发生关系,他来找沈思也不是为了这个。
沈思显然误会了叶未明的意思。他稍稍拉开一点距离,看着叶未明潮湿的眼角,红润的嘴唇,还有他急促不稳的喘息……
沈思笑了。
仿佛饥饿的野兽面对已经无路可逃的猎物,焦渴的眼神紧紧围困住对方,同时亮出他白森森的獠牙来。
「你没有拒绝的权利!」
沈思话音未落,电梯「嘀」的一声停住了。
电梯门刚刚打开,沈思就半拖半抱地把叶未明拉了出来,反正现在已经这么晚了,他也不怕会有人路过,因为眼前怪异的景象而尖声惊叫。
趁着沈思低头去找钥匙开门的空档,叶未明终于有机会从他的束缚中摆脱出来,努力平息着混乱不堪的思维和呼吸。
「沈思你冷静点,你听我说……」
沈思才不要听呢。
他一脚踢开房门,玄关的壁灯没有关,他把手里提的东西全都扔在地上,转身拉住叶未明风衣上的腰带,用力将他拖进屋子里,同时关上大门。
还没有从晕电梯的不适中缓解过来,叶未明已经直接被沈思压到了墙上。
头痛欲裂。一波又一波的眩晕侵袭上来,让他直想吐,连动一下手指都不能够,别说挣扎了。
「就是这样……真乖……我知道你也想要的……」
沈思低喃着,不住地轻吻他的面颊,趁机把黑色的毛衣向上撩起,一只手急切地钻了进去。
光滑紧绷的皮肤。
饱满结实的肌肉。
年轻健康的身体。
可以清楚地感觉到手掌下的心脏正在剧烈跳动着。
沈思的喉结动了一下,饥渴地吞了一口口水。
——可惜这诱人的身体就要远走高飞了。
——以后再也不会属于你了。
突然冒出来念头让沈思怒火再燃,过去和现在的影像在脑海中重重交叠,一遍又一遍回放。他想起叶未明几个小时之前说过的话,还有刚才被他打的那一拳,到现在胃部依旧在隐隐作痛。
眼下沈思只剩下唯一的感觉:
恨!
为什么,你们总是这样毫不犹豫地离去,从来都不肯为我停留?
肖羽……
这个名字仿佛是一把尖刀,再次割开他心头难以愈合的伤口。
我不管!
最少叶未明现在是属于我的!
我要他,就算是天王老子也拦不住!
沈思把「肖羽」两个字踢到一边,开始全心全意挑逗起身下的叶未明。他捏住那胸前小小的突起,故意向外拉扯着,果然听见叶未明狠狠地抽了一口气,忍不住低声呻吟。
毕竟是相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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