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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城市的最中央-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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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见美人就死缠烂打。对吧?」沈思好心地替他把话接完。
  「呵呵,一点也不错。不过我看这次有你受的了,那个叶未明不像很好说话的样子。」
  「你放心。」沈思满怀自信,胸有成竹地说道:「我相信,只要是人他就一定会有弱点。」
  教授凑上来,神秘兮兮地问道:「那么可不可以告诉我,你的弱点是什么?」
  沈思瞪他:「那可是最高机密!」
  开什么玩笑,又不是傻瓜,把自己的弱点暴露出来等别人宰吗?
  最后付账的时候,沈思觉得自己是古往今来当之无愧的第一伯乐,他都快被自己伟大的精神感动死了。
  
  「名字只是一个代号而已,其实半点都不重要。」
  叶未明对于沈思这么快就打听出他的姓名倒也不怎么惊讶。一个人在一生中,总要在不同的地方留下痕迹,就好像在沙滩上走路时一定会留下脚印一样。他指着自己那把红色小提琴说道:「它叫雨果,和你的名字也差不了多少。」
  雨果?
  「那个十九世纪法国大文豪?他和我的名字有哪点像了?我可高攀不起。」沈思自认为反应能力还是挺强的,一下子就想起来了。
  「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
  叶未明弹掉烟灰,动作熟练而流利。「此雨果非彼雨果,它的正确拼法是Hugo,在日耳曼语中有‘思想’和‘灵魂’的意思。」
  沈思挑了挑眉毛,刚想说「承蒙你抬爱」,又听见叶未明接着说道:「不过它的一切思想和灵魂都是我给的,没有我,它就什么也不是,一把普通的琴而已。」
  叶未明用冷漠的眼神抚摸着小提琴,那个表情相当复杂,说不上是恨还是爱。
  沈思看到呆住。
  好个狂妄的小子!
  在这一刹那间,沈思脑海里涌现出无数念头,他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喜欢上眼前这个叫做叶未明的家伙了。
  当然,仅仅是喜欢而已。
  喜欢有很多种类型,沈思所谓的喜欢,只是最普通的那一种。
  
  「这个你还要不要?」
  叶未明想起口袋里的胶卷,于是就拿出来在沈思鼻子底下晃了晃,好像正在用肉骨头诱惑一只饥饿的流浪狗——他可没忘了自己一大早就横穿半个城市所为何来。
  「要!当然要!那里面可是我辛辛苦苦的劳动成果,怎么会不要呢?」
  沈思的大脑总算还没有完全坏掉,记得要办正经事。他从身上摸出钞票递了过去,「那,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怎么看都有点像电影里经常出现的,黑帮分子进行不法交易的镜头。
  不过叶未明丝毫也不觉得有什么别扭,付出了代价就要获得回报是他的人生准则之一。他用夹着香烟的手指接过钞票,没有数就直接塞进口袋,同时把胶卷还给沈思,细长的手指不经意地划过他的掌心。
  那是一双保养良好,属于艺术家的手。皮肤细致,形状优美,十指修长而有力。指甲饱满,修剪得恰到好处,手背上的血管清晰可见。
  直到今天为止,沈思这辈子也只见过一双能和它相媲美的手。然而那双手的主人,正是沈思极力想要忘记的,却在这不经意间,再次勾起了关于过去的回忆。
  这是第二次了。
  自从叶未明出现以来,他已经有两次无意中就轻易地回想起过去。
  原本以为那些记忆或许将随着那个人的消失逐渐淡漠,谁知道,一切都只不过是他自我欺骗的假相罢了。
  为什么人会有「思想」这种玩意呢?!
  沈思不由得看了一眼叶未明那把名为「雨果」的小提琴,猛然发觉夹在指间的香烟已经燃尽一半。
  「你每天都来广场练琴的吗?」
  叶未明吸了一口烟,微微眯起眼睛,看着广场中央最大的喷泉,没有立刻回答他。
  今天是周末,虽然还不到中午,广场上已经有不少人了。难得一个阳光灿烂的大好天气,蛰居在都市里的人们似乎约好了一样,全都跑出来放风,舒散一下憋闷了整个冬天的筋骨,享受春天温暖的阳光。
  有人在拍照,有人在喂鸽子,还有刚刚能站稳的小孩子,在母亲的带领下蹒跚学步。卖报纸和饮料的小贩在人群中穿梭游走。
  沈思顺着叶未明的眼光看去,发现前面坐着一男一女,好像是一对情侣,手拉着手,神态亲密地正在说话。再远一点,可以看到广场另一边新哥特式教堂的尖顶,高耸的钟楼,红色琉璃瓦,斜状山形墙,阁楼上彩绘的玻璃三角窗……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沈思把目光又移回叶未明身上,发现他还是维持着原来的姿势,眼神固定在远处某一点上,整个人仿佛都已经痴了。
  沈思伸手轻轻碰了他一下,问道:「怎么,遇见熟人了?」
  叶未明全身一震,猛然回过神来,转过脸看着沈思,「你刚才说什么?」
  这是沈思首次领教叶未明的神游天外,他也没怎么放在心上,笑一笑,把刚才的问题又问了一遍。
  「我说,你遇见熟人了吗?」
  「没有。」
  沈思的烟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燃到尽头,他弹掉烟灰,用拇指和食指把烟头掐灭,随后中指用力一弹,那烟头在空气中划了一道长长的弧线,准确无误地落进远处的垃圾箱。
  潇洒地甩甩手。
  「你每天都来这里练琴?」沈思不厌其烦地又问了一遍,主要目的是为了掌握对方的作息规律,以便展开下一步行动。
  「也不是每天。你问这个干什么?」叶未明不给沈思回答的机会,他的烟也已经吸完了,估计自己的水平还达不到沈思「弹指神功」那种地步,干脆老老实实地走过去把烟头扔掉。不是他故意要在沈思面前表现良好的市民风范,而是不想看到面前突然凭空冒出一个戴着袖章的老大妈(老大爷),挥舞着小红旗,唾沫横飞地对他嚷嚷「乱扔烟头,罚款XX元!」
  叶未明回到原地,沈思还站在那里。他也不想继续和这个人再扯什么废话了,收拾起琴盒,用一只手提着,同时另一只手把帆布背包甩上肩。
  沈思察觉出他的意图,连忙问道:「你这就要走了吗?」
  「不走还留在这里干什么?」
  叶未明觉得眼前这个人多少有点可笑,钱也收了,胶卷也还给他了,还想怎么样?对了,本大爷还破例请他抽了一支烟呢,因为觉得这家伙看起来还算顺眼。
  可惜,似乎是没什么大脑,整个绣花枕头一包草。
  「难道还想要我继续陪你聊天吗?那也可以,不过你得付钱,一小时五十块——因为你占用了我的时间。」叶未明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沈思有几分悲哀地发现,每次他和叶未明的对话,不管绕多少个弯子,最后归结点总是离不开一个「钱」字。
  李碧华说的好——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小丈夫不可一日无钱——沈思自认为他绝对不是个「小丈夫」,不过,现在口袋里好像也没什么钱。当然了,凭他的懒散个性,就算是到下辈子没有可能混成「大丈夫」。
  「我想请你去那边喝一杯,怎么样,肯不肯赏光?」沈思指着广场对面卖饮料的小店。
  叶未明那似乎永远带着讥诮与不屑的嘴角露出一点点笑容。虽然是极浅极淡的,但凭借着摄影师必备的敏锐观察力,沈思还是捕捉到了。
  像磁场一样吸引着他的笑容。
  「多谢你的好意,不过,我可没有时间享受这种悠闲。」叶未明说完就转过身去。
  「哎!等一下。」
  沈思的动作先于意识,在他出声之前,已经伸手拉住叶未明。等他转过头来,沈思就换上一副比较正式的面孔问道:「你想不想当摄影模特?当然是业余的,不会占用你太多时间。」
  细长的眼睛波澜不惊。
  沈思看不出叶未明的真正想法。
  好像有点麻烦……他悄悄咽了口唾沫,不死心地继续游说:「以我专业的眼光来保证,你的条件绝对是第一流的,浪费了实在可惜。」顿了顿,又加上最后一句话:「当然了,报酬也很优厚的。」
  叶未明忽然就笑了。
  不是刚才那种浅到几乎看不出的笑容。这次他的眼睛微微弯起,里面漾出掩藏不住的笑意,显得睫毛更加浓密了。他从相反的方向一拧胳膊,轻而易举就摆脱了沈思的纠缠,淡朱色嘴唇里吐出来的声音,在优雅中带着难以抗拒的魅惑。
  「等你成了第一流的摄影师——到那时,我们再来讨论这个话题。」
  
  「然后呢?你就这么放他走了不成?」
  在欧阳杰家那间狭小的工作室中,沈思把一张张底片依次浸到显影液里,看上面的影像渐渐从模糊变得清晰,最后终于完全浮现出来,忠实地保持着定格那一瞬间的形态。
  与他想象中的画面一模一样,纤毫不爽。
  欧阳杰好心地在旁边帮忙,听沈思断断续续讲完和叶未明第二次见面的经过,有几分不相信地问道。
  「沈思,这可不像你平时的作风!看看昨天那个决心,啧啧,简直气冲牛斗啊。我还以为你会像蟑螂一样顽强,使出绝招‘一哭二贱三变态’,对他死死纠缠不放;最后很有可能被人家当成三八章鱼,一根一根地掰断手指呢!」欧阳杰说完,觉得自己最近在幽默感方面大有进步,心里暗爽不已,嘿嘿地笑了起来。
  沈思停下手里的工作,若有所思地看着欧阳杰。
  「你怎么啦?后悔了是不是?没有关系啊,反正已经知道他的名字了,可以再去找他嘛,千万别灰心,我支持你到底。」
  欧阳杰很讲义气地拍拍沈思的肩膀,在他面前用力一握拳,以示鼓励。心里却在想,我等着看你这张脸被人家打成猪头,不知道那会是个什么样子。
  沈思特别严肃特别深沉地摇了摇头,慢慢开口道:「我是在想……小杰你大概最近恐怖片看多了吧?好像已经有点心理变态了。我强烈建议你,尽快找个好点的医生仔细检查一下。」
  「去去去,胡说十三道!我正常的很,你才心理变态呢!」欧阳杰冲沈思挤眉弄眼,「你这个大变态!」
  「小杰——」
  沈思的神情在一瞬间变得忧郁起来,忧郁里还夹杂着一点点茫然,就连声音也带着几分伤感。
  「他说,等我成了第一流的摄影师再来讨论这个话题——可是,我明明已经是第一流的摄影师了,小杰你说是不是?!」沈思出其不意,一把搂住欧阳杰,下巴很无赖地搁在他肩膀上,在被推开之前,哽咽着说道:「你说过的……我是第一流的摄影师嘛!……三年了,那天你喝醉了……可是我却记得清清楚楚!」
  「哎哎哎,沈思这是你干什么?!」
  欧阳杰在被偷袭的同时本想立刻将沈思踢出暗房,忽然发现他连声音都变调了,可见这次受到的打击实在不轻。欧阳杰顿时慌了手脚,两只胳膊都不知道该放哪里才好,任凭沈思就这么抱住他。
  「好了好了,别这样,别这样啊……这么大的人了还哭……你不嫌难看啊。」
  过了几分钟,欧阳杰总算镇定下来,他轻轻拍着沈思的后背安慰道:「对,我是说过你是第一流的摄影师。虽然那天我喝醉了,可是记得很清楚。我记得我还说过,你能够抓住让心灵感动的画面,能够透视画面背后存在的事物,能够看到别人所不能看到的一切……所以沈思你千万不可以灰心,不用怀疑自己,你天生就是个摄影家,而且是最优秀的,你的作品都是第一流的……」
  欧阳杰正准备长篇大论继续吹捧下去,沈思已经慢慢松开手,顺着他的身体向下滑去,最后蹲在地上,双手捂着肚子,表情相当痛苦。
  「沈思你怎么啦!快起来!哪里不舒服啊?」欧阳杰发现沈思的脸憋得通红,更加手忙脚乱起来,「沈思你可千万别吓唬我啊,我胆小!」
  「我当然知道——」
  沈思用尽全身力量,终于克制住自己,总算从牙缝里挤出这么几个字来。欧阳杰想扶他到椅子上坐好,谁知沈思忽然张开大嘴,爆发出一阵阵可怕的笑声,同时捂着肚子在松木地板上滚来滚去。
  「啊哈哈哈……我不行了……哈哈哈……谁来救我……哈哈哈哈……」他的两只眼角上全都是泪水。
  欧阳杰站在原地,足足愣了有四五秒钟,终于确认沈思那笑声不是装出来的,不是做出来的,也不是突然爆发的羊角疯之类毛病所导致,那么目前只有唯一一个合理解释——就是他真的在笑!
  在疯狂地大笑!
  还有刚才那副怪样全都是假的!
  欧阳杰明白自己又上了这小子的当,气得半死不活,偏偏沈思还倒在地上不停地抽筋,一边喘气一边断断续续地说:「小、小杰……你怎么……哈哈哈……怎么这样好骗……哈哈哈……真是可爱……啊!救命——」
  最后那声惨叫是因为欧阳杰用尽全身力气,恶狠狠地踢了沈思一脚,成功制止住他的狂笑。
  沈思一骨碌就从地上爬起来,揉着屁股喊:「小杰你好狠,你想谋杀我啊!」这次可是真的很疼那。
  「我是怕你万一喘不上气来活活憋死。」欧阳杰双手叉腰站在一旁,冷冰冰地说道,「你还要好好感谢我救了你一条狗命呢!」原来刚才踢到这混账的屁股了,难怪感觉不太一样,早知道应该再加上两脚,他最恨别人说自己「可爱」了!
  「小杰——」
  沈思做势又向他扑过去,脸上还挂着不怀好意的笑容,「我以前都不知道你是这么崇拜我呢!想不到我在你心目中的形象,居然如此伟大而高尚,不如……」
  欧阳杰整个巴掌都按在沈思那可恶的嘴脸上,阻止他继续向自己靠近。
  「我刚才说过的话全部收回。」
  「小杰,我受伤了呢。」
  「给我滚远点!」
  沈思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整理好刚才弄乱的头发,站到工作台前,继续刚才未完成的工作。他拿起一把镊子,小心翼翼从定型液里夹出一张照片来。
  「小杰。」沈思低低地喊了一声,欧阳杰兀自在生闷气,没有理他。于是沈思把那张照片递到他眼前,「这个,你们那猪头主编会喜欢吗?」
  欧阳杰仅仅看了一眼,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是叶未明在广场上拉小提琴的那张照片。他整个人都笼罩在温暖的晨曦之中,脸部轮廓深邃得如同古希腊雕像,有无数光芒隐隐约约从他身体里散发出来,琴弓划破了黑暗的寂静,仿佛能看见音符在琴弦之间快乐地跳跃着……
  「沈思!」
  欧阳杰情不自禁喊了一声。
  沈思转过脸来,有些不解地问道:「怎么了?你的声音好奇怪。」
  「到我们报社来吧!」这次换欧阳杰主动扑过去,牢牢抓紧他的胳膊,热切地说道:「不要再瞎混下去了,那是浪费。真的,浪费。到报社来,你和我一起,我们正缺人手,你的照片肯定会大受欢迎——我的眼光从来都不会错!」
  沈思看着他热烈的,期望的脸,微微一笑,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感动。
  「把这张照片拿给你们那个猪头看,先问问他的意见。」
  欧阳杰放开沈思,仔细端详着那张照片,忽然抓抓头发,「题目呢?叫什么题目比较合适?」
  「这个嘛,」沈思朝天翻着白眼想了几秒钟,又看看那张已经晾起来的照片,最后下定决心似的说道:「就叫‘旋律’!」
  「好。」
  欧阳杰点头表示赞同,沈思却在用眼睛四处乱瞄。站了这半天,小腿有点发胀,想找个地方坐下来偷偷懒,剩下的工作就交给小杰去做好了。
  嗯,那张椅子看起来舒服得很,沈思不假思索地走过去一坐——忽然像被针扎到一样跳了起来——
  屁股还是很痛的呀!
  看着仍在勤勤恳恳认真工作的欧阳杰,沈思气愤愤地想,小杰真是不懂得怜香惜玉,难怪他一直交不到女朋友,也只有我这个伟大而高尚的人愿意迁就他了。
  
  就这样,凭着那张名为「旋律」的照片,沈思踏进报社大门,和欧阳杰成了同事,一路鬼混到现在。同时,也是他认识叶未明的开始。
  到现在,已经有两年多了。
  时间过得真快。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白了少年头。
  ——最后这一句……该死的准!
  

第四章 痛追来了甩不掉
  晚风中传来教堂的钟声,浑厚而悠扬。
  沈思坐在广场中央的喷泉边上,仔细打量着叶未明。
  似乎直到今天他才认清楚眼前这个人。沈思万万没有想到叶未明主动约自己出来,只是为了说「结束」两个字。有那么一瞬间,大脑似乎变成了不小心曝光的胶卷,整个画面一片空白。
  然后沈思听见自己干涩的声音,好像调色板上已经失水凝结的颜料。
  「未明,你不是和我开玩笑?」
  叶未明却显得淡定如常。
  「我讲的话很好笑吗?」
  「不好笑。」沈思终于也站起来,直接平视着他。「一点也不好笑。」
  落日最后的辉煌已经变成灰烬。
  周围的光线黯淡起来,叶未明的脸在沈思眼中逐渐模糊。他无所谓的语气让沈思有一种彻底被愚弄的感觉。他一直以为,在他们两个人之间,如果要分手,一定是自己首先提出来。
  然而事情的发展,往往并不依照某个人设想的方案去进行,它总是会偏离预先设定的轨道,指向你最不愿意见到的那个方向。
  「为什么要结束?」

  沈思尽量让自己显得不是那么在意,然而他做的不够完美,事实上,他就是很在乎,却缺乏足够的勇气承认。
  叶未明淡淡一笑,仿佛已经看透了他的想法一样。
  「你觉得很突然是吗?」
  沈思不想回答,也不能回答。
  还有什么好说的?都已经到了这一步了。何况认真回想起来,两个人之间其实也没有太过亲密的关系——他的意思是指,他们从来就没有过类似「海誓山盟天荒地老永结同心」那一套恶心的玩意。想见面了,有需要了,事先打个电话,如果恰好两个人都有时间,那就聚在一起狂欢一场;完事之后,再去继续各人平淡的生活。
  不麻烦,好相处,无需花多少心思去应酬。这是沈思对叶未明最满意的地方。然而凡事有得必有失,上帝给了你一样东西之后,他必定会拿走你另一样东西。他们两个人之间显然缺乏必要的感情沟通,或许,直到今天为止,谁都没有真正深入了解过对方。
  相聚时尽可以浓情蜜意,分离后依旧互不相干。没有任何感情负担,无所谓谁付出的多一些,只要大家在一起开心就好。抛开两个人是同性这一层关系,事实上很多恋人都是这样相处的——有媒体称之为时尚生活理念,不管对错,从骨子里来讲,或许现代人所谓的爱情原本就是如此苍白。
  假设他们之间曾经有过那种不值一文的——
  爱情。
  
  广场四周的路灯一盏接一盏地亮了起来,夜晚,掀开了它撩人的面纱。
  叶未明的表情也从模糊逐渐变得清晰。沈思忽然发现在他下唇上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了一排齿痕,朱红色的嘴唇在灯光下看起来是那么柔软而湿润。
  他早就知道,叶未明在紧张或者不安的时候,喜欢用牙齿咬自己的嘴唇,这个习惯可能连他自己都没有觉察到。
  那么,现在的他,是紧张,还是不安呢?
  看着那排过于明显的齿痕,沈思突然冒出了一个疯狂的念头——
  想狠狠地,狠狠地吻到上面去。
  紧紧地拥抱着他,不去理会周围人的眼光,不去理会这世界上的一切,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管,就这样直到——
  直到开始厌倦的那一刻为止。
  可是偏偏已经不能了。
  因为就在刚才,眼前这个人刚刚对他说了一句致命的话:「我们结束吧。」
  在一瞬间,沈思已经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有多么荒唐,接下来的反应就是想大笑一场!
  笑到浑身颤抖,笑到眼泪流出,让全身的血液翻涌倒流,让那放肆的笑声把五脏六腑震成碎片,惊醒天上地下所有神仙圣佛妖怪鬼灵,让他们为此时此刻做个见证!
  真的很好笑呢。在要分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其实是很在意他的,可是为了无聊的面子问题,偏偏要装做若无其事。
  心底里,似乎有一个声音在残忍地说道。
  
  沈思不想询问原因了。不想问也不愿意问。他不想听见叶未明说他已经厌倦了这种关系,或者是他突然爱上了别人,或者……或者去他妈的!随便什么原因!!
  他很自私,也骄傲得一塌糊涂。
  
  叶未明看着面无表情的沈思,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上前去,把冰凉的手放在他肩上。
  「我要去维也纳了,沈思你不祝贺我吗?」
  惊讶的表情在沈思脸上仅仅维持了0。01秒,假如那也算是惊讶的话。
  他生硬地回答:「是吗?那真是太好了,恭喜你,终于达成愿望,可以飞到向往以久的地方了。」
  维也纳,音乐圣地,有着美妙的发音,可是它听起来是那样遥不可及,仿佛属于另一个星球。
  沈思当然知道,叶未明一直都想去维也纳。从刚认识的时候起,他就一直在为这个目标而努力。只不过相处的时间一长,慢慢地沈思也就有些淡忘了,或者是,他有意不去碰触这个问题。
  叶未明迟早都是要离开的,即使沈思真的能够变成鸵鸟,把头埋在沙堆里不去面对这个事实,它终究还是存在的。
  这个答案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然而叶未明所不知道的是,这个答案对于沈思来说,比其它任何一个答案都要残忍得多。
  「沈思,」叶未明扬起一抹无可奈何甚至是带着点凄凉的笑容,「即使你真的不难过,至少,在我面前也要装出一点点不开心的样子来,好不好?」
  别让我总是觉得你如此无情。
  沈思拨开他的手,两个人的手心和手背一擦而过。
  「我觉得,这样对你我都比较好。」 谁规定的,分手就一定要难过?我偏不。「你今天特意约我出来,就是为了说这个?」
  如果可以,我还是希望你说NO。
  「是,就是为了这个原因。」
  事实再次证明,现实永远都是残酷的。
  「既然这样,」沈思深吸一口气,拉开两个人的距离,如同对待一个陌生人那样说道,「如你所愿,我们就到此为止。从这里开始,」他指指脚下踩着的广场,「从此你向东我向西,真正意义上的各奔东西。」
  他们就像两列相对而驰的火车,在一个名为「音乐广场」的车站相遇,共同度过了一段时光。然而车站是开始也是结束的地方,没有一列火车会永远停在那里,从此以后,他们仍将按照既定的轨道运行下去,距离越来越遥远。
  叶未明的嘴唇动了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沈思,你有必要这么快就疏远我吗?我是不会跟你纠缠不清的,我也不会像个女人似的哭哭啼啼和你算细账,那是算不明白的。你懂吗?算不明白!
  将近一千个日日夜夜的相处,怎么可能算得一清二楚,怎么可能……
  他听见沈思用嘲讽的语调继续说道:「这里正好在这个城市的最中央,回去的时候,谁都不用比别人多走一步,公平的很,你说是不是?未明。」
  或许以后永远都没有机会再这样称呼他了。
  「沈思!」
  教堂的钟敲响了最后一声。
  沈思耸耸肩,好像真的已经完全放开了。
  「其实未明你也用不着特意约我出来的,在电话里说一声就好,今天外面的确有点冷。」
  「沈思……」
  叶未明低下头,用双手捂住脸,半长的头发垂下来,遮住了大半个面孔。他的声音里带着无法掩饰的疲惫:「今天我还去酒吧拉小提琴,你要不要一起来?」
  沈思答得干脆:「不了。抱歉,我已经约了人。」
  都已经结束了,何必再留恋下去?分手不需要繁文缛节的过程,断就断得干净利索一点,他们都讨厌拖泥带水。
  难得有这么一个相同点。
  叶未明当然知道沈思在说谎。他既然来和自己见面了,就绝对不会再去约别人——然而眼下没有必要揭穿这个谎言,大家彼此心知肚明,起码面子上要过得去。
  「那么,就这样。」
  再见了,沈思。
  叶未明深深地,深深地看着站在眼前的男人。
  这个曾经和他有过最亲密接触的男人,这个似乎他曾经爱过的男人,这个即将和他分手的男人。他要把他此时此刻的形象完全摄入脑中,变成永生永世永不磨灭的记忆。
  「希望你——」这个时候语言总是显得比任何时候都要贫乏,苍白且无力。叶未明发现自己竟然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来进行最后一项告别仪式。在头痛欲裂的混乱中,有两个字跃然浮现出来,他几乎是机械地照着念了一遍:
  「——幸福。」
  幸福。
  这两个字几乎可以涵盖一切语言。
  这两个字又是如此平庸无奇,什么感情都不能表达。
  「幸福」所代表的真正含义,现在你还不懂。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你能够找到真正属于你的另一半。到那个时候,也许你就会明白我的心情了。
  我知道,你一定能做得到,因为你是沈思。然而,你未必还能记得我。
  
  「你也是。」
  沈思只说了三个字就转过身去。毫不犹豫的。
  不想再一次看到那离去的背影,所以他选择把背影留给别人。他真的很自私,他心里也明白。
  叶未明听见自己喊了一声「沈思,你站住!」然而沈思并没有停下脚步,他又喊了一遍,想引起他的注意,至少,也该让他回过头来再看自己一眼。这次喊的声音更大,他嗓子都开始疼了,可是沈思的背影却越来越遥远;最后叶未明终于明白——自己其实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那些声音都是他在心底,在想象中喊出来的,沈思永远都不会听到——除了他自己,谁也无法听得到。
  
  周围是如此寂静,整个世界仿佛停止了运行,叶未明长久地伫立在广场之上,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在一下一下地跳动。
  于是他知道他还活着。
  无法想象,就在不久之前,沈思还握着他的手,担心他会冷,担心他没有好好吃饭会胃痛,听他讲贝多芬与克莱门特,故意用食指抚摸他的手心,用体温温暖他冰凉的手指,那十指交缠过的触觉似乎还留在皮肤上。
  然而现在,他已经走了。
  就这样彻底消失,不见了。
  
  叶未明把沈思握过的那只手放在脸颊上,意外地感觉到一种陌生的,冰凉的液体正在不断地滴落下来。
  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下雨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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