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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凤凰-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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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家族的语言文字

土家族有自己的语言,但没有自己的文字。

它的词汇的一般特点是反映农、林、牧等经济生活的词语较为丰富;反映现代科学技术、现代生产以及政治生活、文化教育、表现概括和抽象概念的词语较少。

现在,整个土家族只有3%~5%的人会说土家语,而土家族又是一个有语言而无文字的民族,濒危语言已经像濒危动物一样受人关注了。

一个物种的消失,会让我们失去一种动人的风景,一种语言的消失,让我们永久失去一种美丽的文化。所以希望更多的机构和大众能关注土家文化,对一些即将消失的文化及时保护,作为土家族几百万分之一的分子,我希望在多年以后我们的后世子孙仍然能体会到这种民族文化的底蕴与魅力。

土家族语言常用语

在土家族,用土家语说土家族为“毕兹卡”,对亲人长辈的称谓也比较特别,跟一般汉语的音译区别较大,比如:爷爷叫帕普,奶奶叫阿妈,爸爸叫阿巴,妈妈叫阿尼,嫂子叫查切,哥哥叫阿科,丈夫叫罗巴,弟弟叫阿惹拉底,妹妹叫阿惹来等等。

再教大家几句土家语,如果大家有机会去湘西土家寨玩的时候可以用到:

你好:“泥/岔”

你好吗:“泥/岔?”

你们好:“社岔”

我很好:“厄阿/岔低岔嘎。”

谢谢:“俺则”

再见:“他捏”

再会:“情捏/衣!”

早晨好:“早古爹/岔!”

晚安:“兰期岔”

请进:“你/好!”

坐一下:“拉/翁。”

你坐一下:“泥/兰/翁”、“你/一/坐禁”

我要回去了:“厄阿/送可胡”、“我/回去”

梯玛

梯玛是土家族的一种重要文化,在土家族语言中,“梯玛”指的是法力高深可以与神灵对话的法师。

土家族先民认为神会保佑平安、鬼会带来灾祸,疾病,甚至死亡。因而他们对待鬼神的态度也不一样,对神敬祭,对鬼则用巫术驱赶、捉杀。从事祭神、驱鬼巫术的人,土家语称之为“梯玛”,汉语叫“土老师”、“土司子”。

1949年以前,梯玛在土家族文化中占据着统治地位,是土家族最具教义的一种民族文化。由于梯玛是土家族地区的一种特殊身份的人,以前在土家族地区的社会地位是很高的。

古代土司统治时期,梯玛权限较大,他可管村寨的祭祀、驱鬼、许愿、还愿、婚姻与婚礼,求子嗣、求雨、解纠纷、治病、占卜、丧葬等。关于土老师的来历较多的传说是土老师的祖师去西天取经,获得半本经书,八个铜铃,在回来的路上,客老师向他要走了半本经和两个铜铃。土老师再上西天取经,佛爷就不再给他经书。西天佛爷就说:“客老师一本经;苗老师半本经;土老师没有经,乱搬经,百说百灵。”从此,土老师作巫术时只有师刀、砍刀、铜铃六个,却没有经书。

现在,梯玛是土家族民间纠纷的解决者,因为“梯玛”能说会道,办事不偏不倚,不受贿赂,从而赢得土家族人民的钦佩和爱戴。纠纷双方当事人在“梯玛”引导之下,来到白帝天王庙,双方首先吃“猫血酒”,赌咒发誓:“我若冤枉你,我九死九绝;你若冤枉我,我大兴大旺。”之后,便由“梯玛”主持“打笞”。“梯玛”会请神,将笞分为阴、阳、胜三种,纠纷双方,若谁摔倒胜笞,则谁就有理;若谁摔倒了阴笞,则谁就理亏。理亏者既要向有理者登门放炮、挂红灯赔礼道歉,又要杀猪宰羊祭祀白帝天王,这叫“悔罪做鬼”。

虽然梯玛有着自己的生存空间,但是梯玛的生存现状并不乐观,目前,在整个800万土家人中,真正能做梯玛法事活动的已不到10人。

梯玛传艺的规矩就是两个人面对面地口口相传,作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梯玛”已经在土家族地区流传了上千年。由于一些历史原因,现在已经很少有人会这种祭祀仪式,土家族梯玛神歌也成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

梯玛服装与道具

梯玛的服装有法衣、八幅罗裙和头上戴的凤冠。梯玛的大红衣是拜见神灵用的,而八幅罗裙和凤冠是要靠它们上天去拜见天神。没有凤冠和八幅罗裙,梯玛就上不了天。

梯玛神歌

梯玛神歌的音乐旋律源于远古土家部落的牛角号,而其舞蹈摆手舞源于古代巴人的“巴渝舞”。梯玛神歌渊源久远,精深博大,它通过叙述土家族的起源、繁衍、战争、迁徙、开荒斩草、安居乐业、生产生活等,涉及天上地下、人间万物、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甚至生命价值、哲学世界,它深涵着音乐、文学、土语、民俗等多种学问,堪称土家族古文化的宝库。它是土家族—部光辉的民族史诗,谁破解了它深隐的“密码”,便可探寻出土家族历史的千古之谜。

湘西土家丧葬

土家人的丧事办得十分热闹。“热热闹闹送亡人,欢欢喜喜办丧事”,充分表现了土家人对生和死的豁达理解。山寨里,无论谁家老人去世,一定会请师傅打丧鼓。当夜,唢呐高奏,锣鼓大作,鞭炮阵阵。丧鼓一响,相邻寨子的住户都会来奔丧。所谓“听见丧鼓响,脚板就发痒,人死众人哀,不请自己来”,就是描写的土家人对奔丧态度。

茅古斯:

土家语称为“古司拨铺”,意即“祖先的故事”属土家族流传至今的古老表演艺术之一。

通过舞蹈、道白来表达表内容,被专家称为中国戏剧的“活化石”。

茅古斯简单地说就是性崇拜,是对男性、阳性崇拜的象征。早期的茅古斯主要体现男性的强大,是讲人类打猎时期的事情,穿着草裙,涂着油彩,腰间系着红绳,红绳上系着用木头做的阳具,阳具前面沾着红色,要表现男人的阳刚、凶猛与强大,也是一种能量的象征。

第二章 开在水中的云朵

窗外黑夜开始飘洒

阳光正在回家

我依靠在窗台上

想念春天叶子的绿光

我把我爱的音乐放进每一层的楼房

我总是在张望

天空的每一个方向

后来才知道了

北极星住的地方

天空每当有了太阳

我就有了疯狂

太阳来到我的小屋

照耀着我的梦想。

太阳的光啊

你是否还记得

窗里有个晒出粉红的小脸旁

她已经长成了独自去远方的姑娘

写于2001年4月

小女初长成

幼时,我家住在洞河边,河水自西向东流过门前。这条河发源自临近的花垣县,有近百年的历史,哺育着这里的祖祖辈辈。放学后,我一路踩着河边的绿树荫回家。傍晚时分,夕阳的余晖柔柔地洒在河面上,仿佛给河面披上了一条织锦,几只水鸭在织锦上游来游去。

河边,大妈们一边说笑,一边洗衣择菜,有时还会扯上几嗓子清脆悠扬的山歌。偶尔可见孩童在河边光着屁股嬉闹、打水仗,在水里扑棱出水花,个个像泥鳅一样机灵。有时可见少女在洗头发,长长的头发洒落在水中,木梳划过秀发,美得就像中世纪的画卷。河边有一棵百年老树,经常有老人在树下纳凉聊天。他们穿着土家黑色与苗家的藏蓝色衣裳,裹着黑白相间的头巾,抽着水烟袋,吐出的烟一圈圈消失在河面上……

四岁那年,爸爸妈妈第一次带着我下河洗澡。七岁便开始和小伙伴们一起背着大人们独自下河。那里的孩子们只要看见大大小小的河便会麻利的将自己脱光,“扑通”一下水花四起的跳进了河里,我们这些丫头也一样,但凡路过某一条河随时都会把衣裙也脱光光跳进河水中嬉戏。直到我十一岁的那年夏天,我和几个比我大的女孩像平时一样下河游泳嬉戏时,一位在河边木棒棰浣衣的大妈冲我们大声地喊着:“娃娃们,穿上衣服喽,有人在树林里偷看你们!”从小习惯不穿衣服下水的我们都觉得很奇怪,于是开始相互打量对方,这时我发现大我两岁的小姐姐,胸部鼓出了小包包。我调皮地用手摁了摁,她立马潜入水中,嗔怪着:“你干嘛?会疼的!”那时,我第一次感觉男孩跟女孩有了区别,第一次看见与我一同长大的女孩,因身体变化露出了羞涩的表情。

在那里很多女孩长成大姑娘后下河洗澡会穿上一条长裙子。先是赤脚慢慢走入河中,随着河水漫过身体,慢慢把长裙卷上去。清澈的河水漫到腰间,就将长裙就卷到腰部;漫过肩膀,就将长裙缠绕在头上;要上岸时,再将头上的长裙取下,随着河水的高度降低,一点点将长裙全部放下,仔细穿戴好。

后来我把这样的画面说给别人听,有人觉得很美,有人则觉得大姑娘家光天化日之下不穿衣服这是在做害羞的事情。可在我看来,这些女孩赤裸着身体,让皮肤沐浴着阳光面对着青山绿水时并不是什么害羞的事,因为心是清澈干净的,这,才是最单纯。圣经里说亚当夏娃在没有被撒旦欺骗偷吃禁果之前,没穿衣服从没有羞愧感,在他们的眼睛和心里只有美好没有丑恶,当他们吃了树上的禁果后眼睛变亮了便找来树叶遮住自己的身体,从此便懂得了怀疑,嫉妒,欺骗,与背叛。

土家是个热情好客的民族,土家族的婚礼更是非常隆重。土家人世代民风淳朴,常常是一家有喜百家欢。只要听说有哪家结婚嫁娶,全寨老少都会来道贺。

土家有“哭嫁”的习俗,待嫁姑娘在出嫁前一个月开始“哭嫁”。出嫁是一件喜事,这习俗是预示着告别现阶段的人生,哭别父母、兄弟姐妹和亲朋好友。婚礼当天,新娘会坐着花轿带着嫁妆和送亲的队伍出门,迎亲队伍在半路迎接新娘。两支队伍汇合后,会来一段土家族的打溜子,这里比的不是谁打的响、曲牌打的多,而是比谁打的音色准。抢床是赛溜子之后又一个土家族婚礼的节目,谁抢到床,谁就是婚后当家人。新郎经常会礼让新娘,所以在土家族中一般都是女人当家。

这些节目进行完后,全寨老少就会聚集在寨子的摆手堂大跳摆手舞。摆手舞是土家族古老而传统的祭祀舞蹈,每逢喜庆之日和贵客临门都会通宵达旦地同欢共舞。儿时只要是看到土家姑娘出嫁,就会莫名地憧憬着某一天也会像新娘一样,坐上大花轿,带着漂亮的嫁妆,幸福地奔向那个“执子之手、死生相契”的他。那种好奇和期望已如路边的小草,不知不觉在我幼小的心灵深处生了根。有时,我会感慨地回望,我到底是想以这样奇特的方式嫁人过把瘾,还是为找到此生中的那个他平淡过生活。

过年

过年是孩子们最喜欢的节日,我也不例外。噼噼啪啪的炮竹声、丰盛美味的年夜饭、漂亮的新衣服,是最大的诱惑。每逢过年,我都会感到无比的快乐。

儿时,几乎每个年夜饭,都是在爷爷奶奶家吃的。爷爷奶奶住在张家界,以前叫大庸市,是一个小山城,家家户户都睡得很早,腊月二十九会早起准备团年饭。爷爷是大厨师,所以一到过年,掌勺的任务就落在了爷爷身上。做饭前,爷爷会先放一碗水放在灶上,供奉灶王,等到团年饭快吃完的时候,端上来给每人喝一口,保佑家人来年不生病。蒸合菜、梅菜扣肉、腊猪脸肉、香菇炖鸡、米汤青菜……这都是土家族过年所必备的菜肴。其中蒸合菜是最具湘西特色的一种混合菜肴,主要用料是萝卜、白菜、粉丝、猪肉,将这些食物切成较粗的块、片,一起放大锅内用水煮熟,谓之“合菜”。

相传古代,正值过年,朝廷忽传军令,需征调土家兵丁北上抗敌。土家人便提前过年,由于来不及备办年饭菜,便将几样主菜混在一起煮熟。自此以后,为了表示对征战中殉国将士的深切怀念,每年过年时,都要特办一份“合菜”,久而久之,相沿成俗。

爷爷最拿手的是大碗扣肉,虽然扣肉是用偏肥的五花肉做成,但做好后肥而不腻,入口即化。肉下面是梅干菜或者豆豉,一边吃着美味的扣肉,一边把梅干菜和豆豉拌在米饭中,下饭的不得了。后来爷爷把这道最拿手、最受欢迎的菜传给了爸爸,我们就把这道菜取名为“老爹扣肉”。爸爸至今也只会做这一道爷爷传给他的菜。

腊月二十九的大清早四点,饭菜香味透过木房的缝隙,徐徐飘进房间。我和妹妹及表弟表妹们在香气中流着口水闻着饭香,被炮竹声叫醒,穿上奶奶亲手为我们缝制的新棉袄。然后先放鞭炮,再开始吃团年饭。团年饭我们会从早上四点一直吃到七点钟,爷爷说,团年饭要在天亮前吃。这种越吃越亮的习惯就形成了土家族团年的风俗,寓意着来年喜事越来越亮。

吃完饭后,爷爷打开大门,寓意“开财神”,希望来年大家都能赚钱,日子越过越好。

奶奶会准备好香、蜡烛、纸钱、一小碗扣肉、酒杯、白酒、米饭和鞭炮,去山上祭拜祖宗,通常还会带上一把砍刀,用来清理坟上长出的杂草。祭拜完祖宗之后就开始相互拜年,新的一年就这样开始了。

我的小学时代

五岁时,我第一次踏进了小学的校门。然而,我无忧无虑的疯耍时代并没有终结。对于上学,我并不清楚上课对爱玩的我来说意味着什么。庆幸的是,认识很多爱玩儿的小朋友,从此,我不再是一个人疯,而是跟很多小朋友一起疯。

上学了,我继续做我的野丫头,爬树、翻墙、打架、警察捉小偷……我样样都拿手。只要是男孩玩的游戏,我都爱玩;而女孩玩的丢沙包、踢毽子,我就不怎么感兴趣。由于贪玩,心思全然没放在学习上,所以成绩一直不太好,特别是数学,数学老师每次看我的眼神我都能感觉到她很想谋杀了我。

那时,我有个“打架王”的美称。原因是在我上四年级之前,总是会被高年级同学欺负,于是四年级的那个暑假我跟爸爸练了一个假期的南拳,(这里必须提一下爸爸从小是练南拳的,直到爱上我妈为了结婚而放弃了继续练拳,因为他师傅说练南拳必须是童子!)开学后,一个“打架王”诞生了!那时的我就像一个小侠女一样到处打抱不平。只要是看到小伙伴被人欺负,一定会冲在最前面。直到现在,我还是这种个性。结果可想而知,我都数不清多少次被班主任带到办公室训话,就是“连累”父母到学校接受批评教育,更严重的便是同学家长上门告状。这时,被爸爸罚跪搓衣板是我的家常便饭,以闯祸的轻重来定,轻择跪搓衣板光面,重择跪齿面。不过,受罚之痛睡一觉起来我就全忘记了,下次照旧再犯,而且犯的更聪明。对此,老师和父母都对我束手无措。

似水流年,童年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度过了。那时的我就像麻雀一样,自由快乐。童年的记忆就像掉在泉水中的阳光,清澈、透明而多彩。现在回想起来,还是有很多让人忍俊不禁的小故事。

一到冬天,湘西很潮冷。那时,室内没有暖气,每家每户都是烤火取暖。小孩上学的时候会带上一个自制的小火炉,有铁焊的,有木制的,有的圆,有的方,里面生上木炭,可以取暖一个上午。在课堂上,常常会飘出烤红薯的、烤玉米的香味,有时还会听到啪啪的响声,那是某个同学小火炉里埋的板栗熟了。老师对此也是习以为常,只是淡然地告诫:“不准发出响声,不能在上课的时候吃东西。”整个教室里,总是弥漫着各种香香的味道。这种香味,让我觉得即使是上数学课也不那么难熬。下课后,大家都争着分享自己的食物。有时候,同学的课桌下浓烟四起,或东西烤糊了,老师急忙喊:“快把那个烟炭拿出去。”然后大伙儿开窗放烟,往外搬运簇簇冒烟的火炉。课间休息时,大家纷纷拎起小火炉走出教室,加新炭,前后摇摆,顺风抡起,让木炭吹燃得更旺。像我这样淘气的小孩会快速抡起小火炉做360°旋转的高难度动作,而火红的木炭却丝毫不会洒出。一眼望过去,长长的走廊上,孩子们排成一队像在表演一种类似杂技的舞蹈“风火轮”,颇为壮观。现在和朋友们讲起这些,这样的画面如一部旧电影中最温暖的片段,是那么的让人难忘。

“卖霉豆腐啦——”午饭时,街道上就会回荡着小贩的叫卖声。一阵风吹来,霉豆腐发酵的香气就会扑面而来。那叫卖声就像挠痒痒一样,挠得我心慌慌。于是我就会厚着脸皮,拿着个小碗,蹭到妈妈跟前,可怜巴巴地望着她。妈妈总是一边嗔怪着说:“你这个小娃,又馋了啊!”一边从兜里掏出一毛一毛的钱,我就一把从她手里抢下,撒欢儿地往外跑。“慢点啊——”我也不顾妈妈的喊声,飞快地跑过去,大声地对摊主说:“给我做两块钱的!”望着摊主熟练地从木桶里把如麻将大小的霉豆腐一方块一方块地往我的小碗里码,那个香呀!我的口水顿时就开了花。霉豆腐拌饭,我一顿能吃两大碗!

除了霉豆腐,另一个我最爱的便是糯米酒。我们爱叫它甜酒,大人说小孩不能喝酒,我就爱喝,因为它是甜的,吃上一碗,香香甜甜的,沁人心脾。其实甜酒最初是酿醪糟时无意中发现的,湘西农家几乎每家都会酿醪糟。有时在酿制的时候加点猕猴桃、枸杞等原材料,甜酒的味道就别有一番风味。在酷热的夏天午后,躺在凉席上,斟上一杯甜酒,会让你倍感凉爽。在潮湿冰冷的冬天,窝在火桶里,来碗热甜酒,会让你感觉满足的不得了咧!

我童年时期所住的湘西吉首市,是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首府,那时,正赶上大面积开发时期,到处都在炸山修路建房,记得常常在回家的路上被穿着工服的人拿着小红旗拦住,“前面说要放炮了!”,于是车马和行人便等在那里直到听到“嘣”一声过后,人与车又继续流动了起来。当然偶然没听到响就放大伙穿行的时候,我的心里竟有那么一丝丝扫兴的感觉。我家不远处有被炸出很多坑的小山,地上被炸出好多小坑,每次下雨后,坑里就会积满了雨水。神奇的是,那雨坑里竟会有小鱼和小蝌蚪,它们就像是上天赐予我的小精灵,一有时间我就去找它们玩儿。雨坑的附近,还有一种很漂亮的小石头块儿,半透明的,白色,黄色和铁青色,有的像大米一粒粒长在一起,有的是一簇一簇像手指般的粘在一起,在阳光下会闪耀出五彩的光芒。我如获至宝般地把它们收集在我的铁饼干盒子里,每次摸到那些晶莹剔透的棱角,我都兴奋得心砰砰直跳。那是我儿时的一个天大的小秘密,我并不懂这石头是否珍贵,但我感觉它一定很神奇,一定赋于着某一种魔力。我为独自拥有它们而窃喜。一天在一次采集石头的地方发现另一个比我彷佛大两岁的女孩也在搜寻着同样的宝贝,我的心里甭提多别扭了,于是我拿出认为最好看的一块石头对她挑衅地说,“你的宝贝肯定没我的多!”她看了我一眼没说话,把我带到她家里,当时我傻了,一个抽屉里放满了各式各样的石头,比我的更大比我的更漂亮,竟然还有红色的……后来,我跟她混了,这个比我高一个头的女孩儿成为了我寻宝的偶像!

大概半年后,我被选入少年宫学习民族舞蹈,我把那一饼干盒的宝贝埋在屋后的一个石阶空隙里,很快我对舞蹈着了迷,慢慢地就淡忘了那些神奇的石头。当我再想起那个饼干盒和那个寻宝偶像,再回到原处找她们的时候,她们早已不见了。曾几何时,梦回故乡,依然是那座孤独的小山,那些大大小小的雨坑,还有总长不大的鱼儿和蝌蚪,那个铁皮饼干盒,那个不爱说话认真低着头寻找“宝藏”的女孩,令我痴迷的“水晶石”,(多年后得知那些石头块是萤石,锆石,属天然水晶石)都丢失在那些知了长鸣的夏天里,被尘封在不回头的流年里。我不肯离去,却早已离去。在不同的成长阶段中,我们永远被新鲜事物吸引着。我们总是觉得手中的是最好的,又永远在不知不觉中丢掉了曾经最宝贵的,我们总是在寻找着什么,也永远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又将会爱上什么。

八岁时,我正式进入少年宫,学习土家舞和苗族舞,土家和苗族的舞蹈编排基本都来源于农作和生活,并配以相应的民族服饰,用以表现热情、淳朴、浓烈的民俗民风。胡老师是我的舞蹈启蒙老师,她教会了我许多民族舞蹈,比如八哥戏水、摘山果、簸谷舞。直至今日,我仍然对她心存感激,感谢她为我以后的职业道路打下了基础。这为我以后的梦想起飞埋下了伏笔。我从小就有很高的舞蹈天赋,通常的舞蹈一学就会,有时候还会心血来潮地进行二度创作,编出一些新花样来,弄得老师们哭笑不得。

当时在吉首有一位很出名的编舞老师,叫胡明珠。胡老师是我的舞蹈启蒙老师之一,她教会了我许多民族舞蹈,比如八哥戏水、摘山果、簸谷舞。她为我以后的职业道路打下了基础。

胡明珠老师体重几近100公斤,脸圆圆的笑起眼睛弯弯的,不笑的时候眼睛瞪得很大谁也不敢靠近。她是我童年印象中所认识的最胖的一个人,但跳起舞来却像燕子一样轻盈。她的爱人叫吴金球,他专门为舞蹈作品设计制作服装,体重仅次于他妻子,这样一个男人心灵手巧得让人匪夷所思。一个明珠一个金球,珠联璧合这个词大概就是因这两口子而生,记得一次少年宫要参加湖南省一个舞蹈比赛,有一天,胡老师给我们排练一个叫《抢板凳》的舞蹈,内容是很多小朋友去看戏,人太多小朋友个子太矮,发现了一张长板凳而开始争夺都要站在板凳上看戏这么一个儿童舞蹈。那天我好像特别兴奋,在排练过程中我淘气地一会儿戳戳左边同伴的后脑勺,一会儿扯扯右边女孩的马尾辫,还不时地边有模有样的跳着舞蹈动作边学猪狗猫叫,惹得所有小朋友老笑场。胡老师发现了,突然眼睛一瞪气愤地罚我在一旁站立看着大家排练。但我才不会乖乖的站在那里,便跟着偷学,胡老师发现我在偷学舞蹈动作时并没有搭理我,直到舞蹈排练到小朋友们为争得板凳而吵架、要做出霸蛮的表演时,胡老师的眼睛又瞪了起来,她不满意小朋友只是把这部分的动作完成,而没有表演出为了看到戏非站在板凳上,谁都不让谁的那种霸蛮的表现力,这时候我自己在一旁边琢磨边表演了起来,当我自己跳得正带劲时,一阵“哈哈哈哈哈”胡老师特有的爽朗笑声把我吓得差点栽一跟头,她弯着眼睛摸着我的脑袋用吉首话讲:“你这个捣蛋的小家伙跳得这么好,最霸蛮,我还会不让你跳吗,来来来好生给我攒劲跳!”她一会儿咬着牙说我最讨嫌,一会儿又在所有的家长和小朋友面前夸我最有味。但是我想说,胡老师,不是因为我霸蛮,而是我真的很会跳唻!不久后,明珠与金球带着我们去了那时我心目中最大的城市——长沙,由我领舞的儿童舞蹈《抢板凳》拿了全省金奖。回到少年宫我还独立拿了我妈最高兴的一个奖——“最健康儿童”奖。

土家和苗族的舞蹈编排基本都来源于农作和生活,并配以相应的民族服饰,用以表现热情、淳朴、浓烈的民俗民风。胡老师是我的舞蹈启蒙老师,她教会了我许多民族舞蹈,比如八哥戏水、摘山果、簸谷舞。直至今日,我仍然对她心存感激,感谢她为我以后的职业道路打下了基础。

参军之初

每个人在成长过程中的不同时期都会有一个自己的偶像。莺歌,怎么会有人取这么好听的名字呢?这是我认识她的第一印象,也是我对美崇拜的开始。她比我大三岁,浓密的睫毛下长着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那是第一次觉得单眼皮竟然比双眼皮生得还好看,嘟嘟的小嘴笑起来脸上还会露出两个红豆大的酒窝。在考进艺术学校舞蹈班的开学典礼那天,她穿着一件黄黑相间的裙式大衣,头发像所有小舞蹈演员那样盘在脑后,最重要的是她的大衣竟然勾出了婀娜的腰线,还未发育的我穿着一件妈妈织的粗线毛衣加一条黑色蹬脚健美裤,相比莺歌我看起来像个挂在树杈上的蚕蛹,我第一次朦朦胧胧地为那一种线条着迷。莺歌在舞蹈大班,我在舞蹈小班,自开学后她身边永远都跟从着三两个男同学,外加一个像男同学的我。

夏天到了,同学们一同下到一条叫石家冲的河里游泳。那时候大伙穿的都是一种松紧式的皱巴巴的泳衣,我和几个男孩正在河里学着扎猛子,大伙儿把脸埋在河水里憋气看谁晚出来谁就最厉害。我一口气憋不住刚从水里冒出来换气时,看见莺歌穿了一件白色的贴身泳衣正从河水中走上岸,刚开始发育的她已经有了胸部到腰部再到胯部的弧线,这些都是我这个“男同学”所还没拥有的,她就像出水芙蓉一样,洁白而亭亭玉立,沾满水珠的乌发垂在肩上,如缎面的白色泳衣隐约透出了她皮肤的颜色,我当时呆呆的不知看了她多久……那幅画面一直留在我的记忆里,莺歌成为了我少女时期美的偶像。

两年后的一天,莺歌说她要入伍去当兵,于是我背着家人偷偷地也去参加了入伍的审核和面试,经过层层筛选,我和她还有学校另一个叫龚继红(我叫她公鸡)的女同学一起被录取了。那时的我别提有多兴奋了,不仅可以穿军装了,还可以离开家独立生活,逃离父母和老师的管教束缚,更重要的是,我还可以跟莺歌在一起。

当我把被部队录取的消息告知家人时,遭到了他们的强烈反对。外婆和妈妈一直在抹眼泪。外婆不停地念叨着:“这么小,怎么能当兵呢?当兵很辛苦,吃不好,喝不好,睡不好。外婆不舍得你去当兵。等以后长大了再去,好吗?”

爸爸当即表示要去找部队领导撤销我的录取。那时,普通人家的孩子获得参军入伍的机会是很不容易的,很多家长为了孩子能当兵百般周折去走后门,可是爸爸竟拎着两瓶酒,拉着我去要求部队取消对我的录取。

到了部队的招生办,爸爸对负责办理入伍的一位军人说,“我家孩子的身体不好,从小比较瘦弱,经常生病,能否取消对她的录取?”

军人看着我们说,“这姑娘身体不错啊,都通过了部队的严格体检。而且她的专业特别好,是我们部队破格特招年龄最小的文艺兵。我们很看好她,也希望家长放心。我们知道家长心疼孩子小,怕部队照顾不好她。我们一定会像您一样把她培养好,希望家长支持。”

回家的路上,我拉着爸爸的衣角,很认真地说:“我想去当兵,这是我自己的选择,以后不会怪任何人。”

爸爸蹲下来看了我半天,说:“好,记住你自己的选择”。那时,我12岁。

就这样我将要去参军,成为一名小小的文艺兵。在整个家族送我走出家门的那天,有一条巨大的水蟒从我家门口的河岸向远处游去,引来众乡亲围观。有人大声喊:龙过江了,龙过江了…外婆说这是个好兆头,满手十个螺纹的大孙女要中状元啦。

凤凰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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