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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终结战士-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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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建豪懒洋洋的应了声,依然将目光放在城墙下的空地上,时不时的将目光投向两百米外的窝棚和泥胚房,跟他做相同的事的人不少,但凡能藏人的地方,他们都会朝那里开上两枪。只是除了日军,大多数皇协军开枪只能起到威慑作用,子弹飞往的地方连他们自己都没底。“有什么事就说,咱俩谁和谁呀。”
  叶弘再次将目光投向身旁,确定不会有人短时间过来后才道:“你觉得昨儿个的事怎样?”
  “……”吴建豪停下脚步,用探寻的目光在他身上走了圈,随后再次迈出脚步,“你刚才就在考虑这事?切,有啥好考虑的,不就是游击队么。虽然这股游击队实力很强,但你瞧吧,鬼子不久就会有几千援兵开过来,但愿这些人明白事理,要是没在鬼子围上来前跑到山里面,恐怕难以渡过这个冬天了。”
  “我倒不这么认为。”叶弘提了其他意见,“听说他们都没发现游击队的尸体,这些人的实力恐怕和以前遇到的有天壤之别,用我们以前的经验去考虑,怕是大错特错。”
  吴建豪也转头四顾,然后压低声音问:“你到底想说什么?仅仅是说他们很厉害,我们要小心?”
  看到同伴直接将问题拿到明面,叶弘也不藏着掖着,“我想趁机会离开,这里恐怕不安全了。”
  “离——”吴建豪几乎失声,幸好反应的快没有喊出来,“你疯啦。现在走的了吗?你看看四周,恐怕你才离开城墙五十步就得变成他们的玩弄对象。别犯傻。”
  叶弘哪里不知道这点,“我明白,我的意思是找机会,找个适合的机会。”
  吴建豪沉默了,过了几秒钟说出了自己的问题,“走?我们离开这儿又能去哪儿?周围都是鬼子,你也知道,咱们做不成英雄,你现在怎么想我不清楚,我——我只想安安稳稳的过日子,不陪着其他人祸害老百姓就算对的起祖宗。”
  他看着沉默不语的叶弘,想起了他们的家乡,“咱们村子的仇人是正规军,家恨国仇,那我们是不是该到前线帮鬼子杀那帮丘八?咱这辈子也别想报仇了,所以我想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把咱家的血脉传下去。可是兄弟,我忘不了啊,忘不了咱爹娘死去的场景,你说离开,咱么离开这里去哪儿?国统区我是不会去的,哪怕让别人骂做了鬼子的‘顺民’我也不想看那帮丘八的脸色……”
  “得得,行了行了,我也就一说,别生气了别生气了。”看到同伴越说越激动,叶弘赶忙给他顺背,让他别说下去。但一想到自己家乡的遭遇,心底也是叹气。和那些家人被日军杀死的人不一样,杀死他们家人的、族人的,都是中央军。
  溃军不如寇,流兵即为贼,前线吃了败仗的军队没能打日军,反倒将气撒在他们的村子上。虽然后来二人知道这是一支不择不扣的“匪兵”,但他们的长官居然在打了败仗后还得到中央的嘉奖,憋在胸口得气哪散的了。
  作为地地道道的农民,一辈子看到的都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谁对他好,他就记着谁的恩;谁给他活路他就记着他的情;叶弘吴建豪从小到大从未在国民政府上体会到这些,所谓的国家荣誉对二人而言都是狗屁,两人之所以到现在还不承认日军的统治,只因为他们瞧见日军与伪军许多类似畜生的行径,穷苦出生思想朴素的他们怎么可能认同这样的统治者。
  “啪。”
  前面二十米处,叶弘和吴建豪的长官带着五六个手下对两百米外一处长满搂草的斜坡进行射击,子弹偏到了草丛十几米远的树上,打下一根树枝,但围在那名长官身边的士兵们一个个起哄叫好,赞叹长官枪法了得。
  吴建豪恢复过来,整了整脸上的表情,低声对叶弘说道:“说几句好话也不会掉肉,咱们开工吧。”
  “诶。”
  叶弘应声后,跟着吴建豪上去给那位长官大拍马屁,说着自己都觉得恶心的话,只是叶弘心里依然带着阴霾。
  六百米外,林夕趴在一栋两层的民房顶上,身下的瓦片硌的胸口生疼。这种瓦片的质量没有后世的好,稍不注意就会被身体压碎,破开的碎瓦在柔软的腹部倒没什么,可一些着力的地方与瓦片碎裂的边缘接触感觉很差,他不停的扭动身体,试图调整最佳姿态。
  就在他旁边的房屋的顶上,林义拿着三八式步枪静静的趴在那里,而在他们身后,金牛与他兄弟吴衔猫在一处黄泥屋中,步枪只有两支,而且就算把枪交给他们,五六百米的距离也令他们摇头叹息。
  林义虽然拿着步枪,但林夕询问过,他只能在三八式步枪的有效射程内保证精度,超过四百米命中率就会大减。
  虽然早有心里准备,听到林义的回答还是失望,虽然电影《终结者》中,几个终结者的枪法都不尽如意——他们还达不到枪枪爆头的地步,在林夕想法里,既然是杀人兵器,枪械运用就应该在一两百米内无论采取什么姿势都能击中目标致命部位,可事实上,哪怕最先进的T…X型终结者,武器也会放空。
  想想一下,如果终结者使用射程超过两千米的狙击步枪,远远的在另一名保护目标的终结者的预警范围外把主角爆头,哪还需要进行如此激烈的碰撞。
  闲话不谈,林夕让林义拿枪,就是希望过会儿若是日军从城墙上下来,通过射杀目标采集三八式步枪的数据,从而慢慢将他培养成一名狙击手——体表的液态金属是天然的保护色,功能强大的电子眼是堪比高倍镜的利器。
  “既然都所在城墙上,我就当自己是在玩射击游戏了。”林夕的嘴角抿出一丝微笑,深吸一口气,进入“人机一体”。###第七十二章 序章 打靶
  一发子弹击在林夕身前几米的瓦片上,“啪”,瓦片碎裂,子弹穿透两块瓦片后弹道失恒,在屋檐下乱飞。
  林夕把目光投在射出这发子弹的士兵身上,“观察”一番后才知道,这小子原来是想射杀一只从低空掠过的鸟。这只鸟个头不小,和鸽子差不多大,不过它的尾巴和鸽子有较大差别。
  不等了,林夕扣动扳机,目标便是这名将子弹打到自己面前的日军士兵。
  “噗”,开枪后,林夕看着这名鬼子额头爆出一个血孔,“噗噗”的鲜血从血孔里流出,快速拉动枪栓将子弹上膛调转枪口像距离自己比较近的机枪手处。
  清脆的枪声传到城墙上时,许多人露出奇怪的神色——因为枪声响起的地方似乎不在城墙,紧接着他们听到了城墙一面同僚的惊呼声,发出声音的是日军士兵,接着所有人都看到了死去的同伴。
  可惜,没等大家反应,又有一处地方发出警醒,这次是十分明显的肯定语句,“敌袭”。
  “敌袭!”
  一个词让所有人身上的鲜血凝固,昨日县城内发生的一切,站在这儿的人都清楚。虽然没亲身经历那场一面倒的屠杀,可收敛尸体时,那些模样凄惨的尸骸震出了六七曾官兵,伪军士兵是最担心的,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只是流氓地痞,有便宜可占自然用心,但要他们拼命,除了受了他们极大好处的军官,谁都不愿为日军卖命。
  但伪军军官哪里不知道手底下的人的心思,拿着王八盒子对一群人指指点点,威逼利诱翻,接着——接着就被林夕一枪爆头,子弹射入的角度有些偏,从耳朵上方五六厘米的地方射入后又从天灵盖穿出,那小块头骨登时出现崩裂的趋势。
  伪军长官的脑颅没了颅骨保护,倒下后鲜血与脑浆像沸腾的豆腐,怎么都拦不住的从口子里流到外面,看到这样的惨状,周围一群伪军当即把肚子里的存货吐了出来。
  “效果不错。想用机枪?!好啊……”自言自语的林夕再次解决一名机枪手,但日军布置在城墙上的机枪有十几挺,所以很快,轻重机枪的轰鸣开始在城墙上响起,子弹“唰唰”地在各个位置扫过。
  因为有金牛在身后观察,林义只能从房顶退下去,而林夕则在此时开启时间压缩,观察每一颗子弹的射点,同时调动枪口迎向站在机枪后的日军。
  重机枪和轻机枪怒吼声开始发作后,三八大盖的声音也开始加入进去,密集的弹道像雨水一样,可是,仅仅几百号人怎么可能将城门前的区域覆盖,何况林夕趴在六七百米外对日军射击。
  不一会儿,日军的掷弹筒也加入到攻击序列里,只是他们的威慑力远大于杀伤力。
  日军长官下令开枪后十几秒钟,发现自己这方的士兵还是一个个被敌人射杀,顿时知道手下士兵的动作是无意义的,吩咐传令兵让大家停止射击。没想到传令兵刚刚离开几步,就被一发从女墙口子冲进来的子弹击中脑袋。
  日军军官没在死去的传令兵身上多花一秒钟时间,而是用自己能做到的嘶吼,像四周的士兵传达自己的命令。
  “停止射击,停止射击——”
  有士兵听到了长官的话,停下开枪的同时,向旁边还在扣动扳机的人传达长官指令。
  林夕开枪速度极快,在了解子弹不会落在自己身侧时,其动作到了一气呵成的地步,扣动扳机,子弹离膛后,右手从扳机上放下拉动枪栓,接着再次瞄准扣动扳机——直到一个弹夹五发子弹打空,林夕才会退出人机一体给步枪上子弹。
  两分钟,日军军官让城墙上全线士兵停止射击距离林夕开出第一枪只过去两分钟,但仅在这么点时间里,就有七十六人倒下,得到这个数据的日军军官呆在那里,一时间竟然失聪,他像是看到了世界末日一样,心底出现了惶恐。
  在林夕后面的金牛与吴衔呆呆的注视着城墙,看着上面发生的一切,接着又将目光投到依然趴在房顶的林夕身上。
  金牛心中的惊讶已经让他不知该如何描述这幕震撼,他打过很多仗,杀过很多鬼子,看到的战场天才就更多了,可是,他从没想过一个人的枪法可以达到这种程度。
  日军使用的三八式步枪他用过,清楚这把枪的有效射程,就拿他来说,超过一百米,在战场上击中敌人就要靠运气(普通人不会战术动作,所以射中他们比较简单)。但是,林夕却可以在一里外射杀城墙上只露出胸口的日军。
  一里地外,肉眼看到的人小的就像一个黄豆,金牛不知道林夕是怎么准确瞄准的。他估计,短短两分钟时间里,被林夕击倒的敌人超过二十。二十个啊,此时的他已经懵住了,看向林夕的目光似在看着非人生物。
  “想不到啊想不到啊,居然真有这样的人,居然真有这样的实力……”
  他心里反复念叨着,金牛想不到拥有这种实力的居然会是“人”,而且是个比自己小了十岁的孩子。
  如果真照林夕的经历计算,这个孩子拿枪连半年都不到,这么点时间就能有如此成绩。“不,哪怕他早就开始接触武器,绝大多数人都不可能达到这样的成就。”
  金牛的心开始松动了,心里甚至出现跟在林夕身边做出一番成就的想法。只是这样的想法他不可能主动提出,无论林夕实力如何,仅年纪与阅历,就不可能让金牛放心。
  为了观察敌人的位置,日军付出了十几人的代价,最终只依靠声音判断林夕可能存在的位置——敢把脑袋探出去的,接近八成都倒在血泊中。
  趴在房子顶上的林夕闭上眼睛,将起伏的胸膛按下,人机一体并不会给他带去额外的压力,只有开启时间压缩才会给林夕身体造成影响。
  “哒哒哒哒哒哒……”
  城墙上的机枪开火了,操作它们的士兵将身体伏低,把枪口调到枪声传来的位置。
  林夕身前一百米的地方不时被子弹击中,强大的动能钻入泥土爆出尘柱,随着机枪就位,更多的子弹朝林夕这个方向射来。
  “见鬼!”林夕心里暗骂,六发子弹瞎猫碰到耗子似的落在了林夕身侧三米的地方,惊出了一阵冷汗。
  敌人根本不露头,三八式步枪还没精确能让林夕在六七百米外射中敌人手臂的地步。哪怕有人机一体,之前两分钟时间里,亦有将近三层的子弹没有完成使命——子弹落在敌人非致命部位,只让敌人受伤。
  看到林夕从房子顶上下来,林义、金牛吴衔上前,像是迎接凯旋归来的勇士。
  “干的漂亮。”金牛走上来兴奋的大叫,不用担心敌人发现他们,几个人处在的位置根本看到不城墙,城墙上的人自然也瞧不见他们。
  由于重机枪的加入,附近屋顶、树枝还有黄泥铺设的屋子都遭了殃,重机枪的子弹一打上去就能爆出酒杯大的坑,让人担心屋子会不会在这样的攻势下倒塌。
  掷弹筒不再开火,两三百米的射程注定在对付林夕的战斗中没有效用。
  林夕看向子弹射来的方向,因为房屋阻挡没能看到城墙,但他对城墙前两百米的空地还是多有怨言,如果地形复杂的话,借用昨天的战术他可以轻松解决那里的敌人。而如果不考虑林义身份泄密的危险,拥有T…X型终结者战斗力的林义解决城墙上的人亦是轻而易举的活儿。
  林夕对金牛说:“他们有阵子可以忙活了,我试试看,能不能从其他地方攻破。”
  城墙这么大,日军不可能把所有地方都守住,有些地段只有两三名伪军把守,只是这样一来就得自备攀爬城墙的工具。而对林夕来说,待在原地射杀敌人的效率远比让自己处于危险中和敌人对拼要高。
  金牛侧头看向吴衔,伸手把吴衔身上的包袱拿下来,打开后拿出一串绳索,“工具我都带了,我们本是打算天黑了在行动的,既然你有实力……”
  林夕乐的如此,就说道:“工具既然有了,咱们先吃点东西垫肚子吧,我刚想到一点——”
  “什么?”金牛问。
  “我忘记把放在皇协军家里的银圆带过来了。”林夕脸上露出遗憾之色,看的金牛哭笑不得。###第七十三章 序章 合伙儿
  金牛对兴奋的林夕说:“太晚啦。鬼子和皇协军昨天撤出去后,值钱的东西都被带走,你现在过去,想要有大的收获不大可能——你一定要去的话可以选择机会大点的,叶云枫昨儿个被人打死,他的家产除了他的婆娘手里捏着的,多数落到了张开林与叶云枫比较信任的手下身上,你想去搜刮的话,只要把目标放在这些人的宅子里就成。”
  看到林夕在自己说出值钱的东西被转移后瞬间的失落,金牛想起对方今后的打算,就给他出主意,只是金牛也不清楚撤退的伪军与日军是不是把银圆都转移走了。林夕既然有这个心思也有这个实力,过去看看也无妨,只要不影响自己和吴衔今儿个离开县城就没问题。
  金牛只将几个高级军官的住所告诉给了林夕,接着就由林夕和林义的二人组前往,街道上没有人,士兵们都在城墙上不敢下来。林夕与林义二人进入几乎无人居住的宅子轻松无比。伪军军官包养的女人早在自家男人死后就开始找下家,看到持枪进入院子的林夕与林义,她抱头躲在墙角瑟瑟发抖一点反抗都没。
  用了三个小时,林夕将金牛告诉他的地方走了个遍,生成空间的储物格,原来六千多银圆变成了一万三千多枚,还有四千多枚是无法得到储物格认同的银圆,这些都让林义带在身上。身边多了个人型运输机,林夕把昨天从鬼子指挥部里搜刮到的财宝统统拿出来。
  这些财宝十分丰厚,黄金珠宝宝石样样都有,以至于最后找了辆两轮车,把东西放在车上,由林义拉着。粗略计算,这批财宝的价值在五万银圆之上,实际肯定更高,可惜林夕来到这个时代太短,又一直猫在山坳里,见识有限。
  两人与吃饱喝足的金牛见面后,对方被二人的样子吓了一大跳,当知道车上堆放的半人高的箱子里都是珍珠宝石时,哪怕见过世面的金牛也被吓了一跳。
  “林兄弟,你们带着这么大车东西,准备去哪儿呀!这么多东西可不好带,要不找个地方藏着,等时机到了,咱们再来取?”
  金牛给出自认为合理的方案,之前是准备借着绳索爬到守备稀少的城墙上,然后干上一票立即遁到城外,可瞧林义身后拉的车子,那东西少说也有五百斤,拿着这么多东西,怎么爬到城墙上?靡费的时间恐怕足够日军调集人手把他们团团围住了。
  林夕笑着说道:“金老哥,你放心,今天肯定能安全出城,您要是不信我,我可以做掩护,这边一开打,肯定照顾不到你那边的人,到时候,你想进出几回都由你自己说了算。”
  面对林夕的乐观态度,金牛只能败退,“以兄弟你的实力,对付鬼子自然轻松,可是兄弟你想过没有,要是鬼子玩阴的怎么办?”
  “阴的?”林夕若有所思,接着把目光移到林义身上,想到终结者的强大以及自己人机一体的超凡功能,他不觉得只有重机枪和掷弹筒的日军能把自己怎么样。但是林夕还是考虑到了一件事,比较要紧的一件事,“这话倒给我提了个醒。要是鬼子把特种弹调到这边,没有防毒面具就糟了。金大哥,你收缴到防毒面具过吗?”
  听说鬼子可能动用毒气弹,金牛眉心带着阴云,虽然不认为鬼子会把用在正面战场的特种弹放在对付林夕与自己这等小卒子身上,可万一遇到毒气弹,恐怕难逃升天。“没有,我们杀死的多数是皇协军,防毒面具,恐怕只有日军的一线部队才会配备,咱们国民军队大多都没配置呢。哎……兄弟,要不就把它们藏起来好了,咱们先到城外,再慢慢想主意。”
  林夕摇着脑袋不同意,看到金牛的不解就对他说:“过几天我就要走了,这批东西得运出去,如果鬼子护送黄金那件事过去,我就跟林义离开横安前往上海或是天云,到那儿乘船去国外,你瞧瞧刚才的战斗,咱们要是有两个人就可以操作的火炮,哪需要撤退等敌人警惕心下降再回来?有了这笔钱,我也能拉一支属于自己的队伍,用属于我的方式杀小鬼子。”
  “你……你要建立自己的军队?”金牛惊讶的看着林夕,他从未想过面前还只能算男孩的青年竟然有当军阀的思想。
  林夕并不知道金牛在心里给自己打上了军阀的标签——关键是从北洋到民国,国人见惯了大小军阀,虽然此时国内由于老蒋手段老道,地方军逐渐势微,可全国大大小小的军阀还是如过江之鲫,只是那种小军阀只要一个团的中央军就能消灭,可在地方上却是称王称霸的人物,遭受大量知识分子唾骂。
  “是啊。我的实力可没与日军正面对抗的能力,学游击队的样子太浪费时间,学中央军的打法消耗太大,当然得用属于我自己的方法才能有效发挥自己建立的队伍的实力了。金大哥,要不你也跟我们一起吧!林义大哥还有许多弟兄,有他们加入,一般的鬼子在我们面前连提鞋都不配。”
  林夕不经意提出的招揽让金牛措手不及,他知道林夕的实力,可是与对方一番交流,却发现林夕带着“理想”主义色彩,按理说他是想都不想就会拒绝,但坑爹的是,对其他人包括他自己在内,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事,面前的小家伙居然做到了,这由不得他不得不慎重考虑。
  林夕说完后见金牛低头不语,并不催促,虽然没有金牛吴衔在身边,他和林义的战力才能真正释放,可想要在这个时代有发展,仅仅靠他以及为人处事僵硬的终结者是不可取的。
  半晌后,金牛忽然抬头说了句让林夕意外的话,“昨天的战斗,是不是你和林义兄弟带着人做的。”
  林夕眨了眨眼睛,他没想到金牛会提出这个问题。昨天的战斗确实是他做的,而且出乎所有人预料,是他一个人干的,可这事说给谁听谁都不会信,对金牛而言,林夕的实力有保证,可仅凭一个人做不到这些——昨天死掉的鬼子与皇协军有近千人,一个人,就算三头六臂也不可能做到。
  但是,如果是林夕带着几个与他实力差不多,不,哪怕比他实力差的人,做到这些虽然勉强,却不是不可能。正因如此,金牛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林夕深吸一口气,几个念头在脑中旋转,最后颔首,“如果是的话,你同意加入?”
  他笑了声,“我和吴衔本就是浪荡孤魂,能有个栖身之地又能杀鬼子,何乐而不为。”
  没有正面回答,却给出了答案,林夕欣喜,终于有了真正的小弟,“好。咱们行动吧。县城待久了,骨头慢慢变松,这可不是好事。”
  还是四人,只是此时,其中两人的心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林夕乐于见到类似金牛这样有实力的人来到自己身边,金牛则对林夕曾今描述的粗略前景带着期待。
  哪怕林夕身上没有独特的领袖气质,说话言语间,许多事情都想当然,可他却有将别人认为想当然的事变成现实的能力。凭着这点,金牛就相信,哪怕将来没有达到林夕所展望的成就,其高度也是自己无法达到的。###第七十四章 序章 资料库
  林夕拿了个窝窝头,一边看着城墙一边使劲嚼着,一旁静等的金牛和吴衔用腰上缠着的毛巾擦拭驳壳枪。
  刚才到饭馆里林夕才想起,自己是中午才起的床,满打满算,距离吃饭才没几个小时。
  金牛和吴衔也许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平日吃饭不会像他一样餐餐涨破肚子,可林夕每次吃饭都不会亏待自己,哪怕没有钱,元素重组也可以借用身边环境中的碳氢氧等等元素制造食物。
  所以林夕点了一桌饭后没有坐下来享用,而是拿着金牛给他的地址去把日军与伪军军官家中收藏的值钱之物装入自己兜中。
  而这时差不多五点了,金牛和吴衔还能回味肚子里的充足感,林夕却发现身体需要填充能量。
  于是到地头前,林夕用几块银圆问一户人家买了窝窝头和高粱饼,粗粮林夕是吃不惯的,但偶尔享用却能带来新鲜感。
  金牛把反复擦了几次的枪插到腰上的枪套里,林夕已经把最后一点食物咽下去了。
  “这段城墙只有一个班十二个人,平均每百米只有一个士兵,很容易通过,不过我以前观察过,他们没有把机枪设在女墙上,而是枪口平调,对着城墙上的通道。”
  “哦,这么说来,他们自个儿也不相信自个儿了?”听说上面的人把枪口对准城墙上的走道,金牛顿时无语,是谁想出的天才主意,这样做有意义吗?
  林夕对他解释,为了让金牛看的更明白,他指着城墙上一段有些不一样的地方。“你看看那里,有什么不一样的吗?”
  金牛把目光投过去,距离有些远,他看了很久才瞧见那段城墙的不同。“没有女墙,他们把女墙堵住了,加高了城墙的两侧。为什么?”
  不等林夕解释金牛做出恍然大悟的表情,目光又落在那段城墙上,然后视线平移,锁定百米开外另一段,指着那个方向对林夕说:“那里也一样?”
  “嗯?哦,那儿啊,是啊,那里也一样。明白了吧。”林夕说。
  金牛怎么会不明白,他揪着自己本就很短的头发,“好狡猾。居然在城墙上设了这么隐匿的碉堡,咱们要是不小心走到中间,弄不清状况的话恐怕立马被机枪扫倒了。”
  日军在城墙上以百米为单位,建造了小型的碉堡,碉堡有射击孔,不过射击孔不是对着城外,而是面向城墙上的走道。如果有人攻上这段城墙,冒然落在走道中,势必会被左右碉堡中射来的子弹屠杀干净。
  “可日军机枪,他们有那么多机枪吗?”叫骂鬼子阴狠后,金牛想到了另一个重要的问题。
  林夕可是用人机一体观察过,一挺机枪都没有,估计是被调到城门附近了。可没有确实证据他怎么跟金牛解释,就说:“虚张声势吧。也许昨天之前这里可能还有轻机枪,现在么,估计都去城门口了。反正天已经黑了,我们再等等,等天彻底变黑,我们再行动。”
  金牛没提出异议,林义还在收集数据中,不可能给出意见,吴衔的脑子受过伤,虽是个杀敌的好手,可要他做出机敏行为那是强人所难了。
  等了一个多小时天就黑了,逐渐进入冬天,一天的日头变的越来越短,才七点多,天就黑的和八九点一样。金牛和吴衔抹黑走路比较麻烦,但对林义和林夕而言,视野与白天一样,黑暗对他们造不成影响。
  虽然黑夜中,人机一体下的景物只有单调的黑白二色,但所有事物却清晰呈现在面前,三百米外的城墙上,伪军百无聊赖打哈欠的样子看的一清二楚。
  “我们先上,等解决了他们,再通知你们。”林夕说了自己的安排。
  “这不好吧。”金牛听林夕将他安排在后面,立即摇头,加入一个新团队,最重要的是像将来的老板展示实力,他可不想被人当成后勤人员,“还是我和吴衔上去,正好也给你们瞧瞧咱们兄弟的实力。”
  “这——”
  “就这样吧,小林,我既然跟着你,就得让你知道咱会的活计,是不是?再说你是神枪手,怎么能做摸哨的活儿,你的手可比咱们金贵多了。”
  最后金牛说服了林夕,由金牛和吴衔上前,林夕和林义在后压阵。
  对金牛急于表现的行为,林夕采取无所谓的态度,他看重的是人类的圆滑机警,要论战斗力,谁强的过T…X终结者“体质”的林义。
  林夕早打算好了,带着珠宝财产前往大城市,然后收购金属和稀土,用元素重组制造更多的林义。之前给金牛解释时,他就说过林义兄弟的事,为了的就是将来出现大量和林义一样沉默寡言而战力又绝对强劲的机器人时,能有解释的由头。
  金牛和吴衔悄悄摸到城墙下,天色很暗,哪怕房屋距离城墙有两百米,仅凭一点星光也发现不了地上的人影。
  二人从部队一直到现在,参加的战斗没有一百也有五十,几乎次次九死一生,哪怕吴衔脑袋受过伤,存在于潜意识中的本能却觉醒的十分彻底,跟在金牛身后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干什么,是抓人还是杀人。
  两人这时靠在城墙上,金牛心里默默数着时间——早在天没变暗的时候,他就看出了这段城墙的最容易攀上去的地方。伪军士兵总喜欢呆在靠近碉堡的地方,在那里休息片刻,有身家的会拿出一支烟,只是这些笨蛋并不知道,即便普通的神射手也能通过微弱的火星锁定他们的身体。
  “嘿。”
  为了把带着铁钩的绳索丢上去,金牛哪怕努力压下声音,丢出铁钩的刹那还是忍不住发出哼声。
  铁爪钩子上面缠了许多布条,保证它掉到城墙上的时候不会发出金戈声。等绳子不再上升,金牛带着巧劲拉了拉绳索,让钩子牢牢抓住城墙内壁,“好了。我到上面会拉动绳子,你见机行事。”
  “嗯。”吴衔闷闷地应着,同时拉住一截绳子,保证铁爪的钩子可以牢牢固定。
  金牛双手拉着绳子,同时双腿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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