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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戈-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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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去过的那家酒肆。

现在已经坐满了客人。

“这位壮士,能否挤一下?”我终于看到一张桌子,只坐了一个人。

他身着布衣,神情却及其高傲。

我一眼就看出他是江湖中人,而且还是个高手。因为他的那柄铁剑,绝非庸手会用。

想当年京城街头,有不少江湖人,我往往见了就退避三舍。师父十年的教讳,总算让我这个街头混混有了脱胎换骨的奇迹。不过代价似乎大了点,十年了,我还常常会想,若是让我在肢体健全和明师之间做出选择,我会选择什么。

“恐怕还是坐远些安全。”他冷冷说道。

我没来得及说话,已经有人来了。

有人来了,也就有人走了,我退后一边,酒肆的气氛凝重得令人窒息。

“你们来齐了?”他问。

来人八个,四四而立。

当首的是个红须大汉,一脸的邪气。

“大哥马上就要来了,你要逃就趁早。”他笑着,似乎把握十足。

那个剑客没有说话,果然是高手风范。我让亲兵推着我找了一张远些的桌子。

不一会,红须大汉所说的大哥来了。

他一来我就认出了他,因为他的脸上也满是邪气。

“这位便是一刀两断唐斩唐大侠?”他阴笑着问那剑客。

剑客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剑已经出鞘了。

桌椅被踢到一边,酒肆里已经没有其他人了。

“九个打一个,真不要脸。”我的亲兵道。他只有十六岁,是我变成残废的年龄。或许没有人比我更明白“是非总因强出头”这个道理,所以我没有开口。

勿庸置疑,剑客的确是高手,九个人的武器各不相同,却同时化作了光影一般。他能支撑一盏茶的时间,已经很不容易了。

“先生!”我的亲兵轻轻叫我。

“我有什么办法。”我淡淡道。

“他们九个人似乎摆了很厉害的阵式。”他略有所思道。

我心中一奇:“你知道?”

我第一次打量这个推了我很久的十六岁大男孩。

他嘿嘿一笑:“先生和大帅论阵的时候我也常常听到,听得熟了。先生和大帅论的是军阵,他们这是剑阵罢了。”

“好悟性。”我叹了口气,“若是他有你这般悟性,就不会一直往伤门上撞了。”

“先生说的可是九宫八门?”亲兵提高了嗓门,生怕那个剑客没有听到。

剑客没有回答,倒是有个奸人高啸一声:“我西域阳关的奇门剑阵,就算他知道是九宫八门也破不了!”

“先生,真的吗?”

其实,我很多时候都会自卑,所以我不是很注意别人,也生怕别人注意到我。不过这次,我突然有了信心,因为我有颠覆战局的能力。

“八门因九宫而立。九宫之中,以土五为中宫枢纽,宫宫相息,相辅相成。此乃天道,若说要破,的确破不了。”我顿了顿,“不过圣人有云:‘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翻覆。’就看他怎么大发杀机,反复天地了。”

“先生,既然如此,拼着受伤,先砍了中宫土五,不是就容易多了?”亲兵高声叫道。

剑客果然听见了,下手更快,我已经无法看到他的剑身,只有一道道残影。

两把奇异的兵器砍在剑客的后背,不过剑客的剑没有停顿,中央一人已经身首分离,果然是一刀两断,毫不拖泥带水。

中宫一破,阵法大乱,剑客丝毫不在乎背上的伤势,剑气如虹。

我摇了摇头,看了一眼兴高采烈的亲兵,道:“五行之道,顺生逆克。九宫之中,虽能相生,亦能相克。若是能引三八之木克中五之土,此阵破起来也容易。唉,法天地,到底不能如天地。”

亲兵的兴头收了一半。

不过剑客已经微微喘息着收起了铁剑,朝我们走来。

“多谢两位相助,在下唐斩,生来不受人恩惠,阁下之恩,来日必报。”他对我说。

“不必,不是江湖人,不吃江湖饭,我只是一介行商。”我说。

唐斩从头到脚看了我几遍,要不是我的心性已经定了,恐怕会出一身冷汗:“阁下的膑骨是被人挖掉的?”

我盯着他的眼睛,没有说话。

“我去帮你报仇。”他说。

我苦笑:“你杀了他,我的腿就能好了吗?”

“你想让他怎么样?”他问我。

江湖中龙蛇混杂,有些人心性残忍,能让人生不如死,唐斩明显是误会了我的意思。

“我不想再想起那个人,仅此而已。”我说。

唐斩脸上闪过一丝惊讶,道:“是你爱的人?”

我有些哭笑不得:“不管是谁,我都不想提起了。”

“你也帮了我,你想要什么?”他转过脸,问我的亲兵。

“你真的什么都答应?”我的亲兵问。

“也别狮子大开口。”他的脸色还是那么阴沉。

“我要你传我剑法,我要做个剑客。”亲兵道。

我的嘴唇动了动,不过还是忍住没有说话。我本来想告诉他,剑客是会死的,不过想想我在他的那个年龄,梦想做一个赌神也一样会死。

“你为什么要做剑客?”他问他。

“我要保护大帅和先生。”十六岁的年轻人说得很真诚,我忍不住回过头再次打量他。

他似乎发现了自己的失言,有些失措。

“大帅?”唐斩眯起眼睛,“江湖中人最忌讳就是和官府扯上关系。”

“可你受了我家先生的恩,你已经扯上了。”我的亲兵紧张道,他不知道欲擒故纵的道理。

“唐大侠并未受我的恩。”我淡淡道,“还有,我微服而出,你却泄漏了我们的身份,该当何罪?”

亲兵慌了神,没有回话,按着推把的手不住地颤抖。

“念你初犯,你走吧,日后你再也不是行伍中人。”

“先生!”

“走自己要走的路,别后悔,别回头。”我看了看唐斩,又道,“我虽然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不过我还是想成全他。希望你能善待他。”

“我是靠花红吃饭的,说不定哪天就死在别人手里,你让他跟着我,你能放心吗?”

“我不管那么多,他自己选了路,这是他的事。”

亲兵猛然跪地:“先生成全之恩,华可来日必报!”

我对他微微一笑,事实上,我也不知道这么做是对是错。或许,我只是想看到一个年轻人能达成自己的梦想,我是永远没有这个机会了。

“听说叛军下了阳关,真的吗?”唐斩已经要走了,又转身问我。

我点点头,金城的百姓都知道这是真的,否则朝廷也不会发这么多兵来这里。

“我去给你拿下李浑的人头,如何?”

“将军不该死于暗箭。”我说。

唐斩眯了眯眼睛,带着华可走了。

 第十章 美女

我不是不想李浑死,或许我比谁都更想李浑死。但是我不能,一个只用两千兵马能拿下阳关的名将,他的归宿只有死于战场。

“你知道他是谁?”有人在我耳边轻轻说,刺得我耳朵发痒。

“知道。”我撇开头,让过这股甜甜的香气。

“你不知道。”她说,“他是天下身价最高的杀手剑客,中原第一剑就死在他手里。”

“哦。我现在认识他了,不过你是谁?”我问。

“我是这里的老板啊。”她笑着回道。

我打量了一下,道:“你是胡人?”

“我娘是胡人,我爹是华人。”她笑得很甜,“你是谁?”

“我只是个客人,或者是个商人。”

“我刚才都听到了。”

“那你还问什么。”

“我知道你想去阳关,我帮你。”

我看着她的笑容,只想到“诡异”这个词。

“你怎么知道我要去阳关?”

“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看你细皮嫩肉,白面书生的模样,瞎子都知道你从来没出过关。”

“足不出户一样可知天下事。”

“事不目见耳闻怎能说知呢?”

“那我一定得去阳关了。”我对她笑了笑。

“而且你一定要找我帮你。”

“为什么?”

“因为只有我还能运送大批人手去阳关。”

“哦?”

“夏王每年都要买我的葡萄酒,买很多。”她笑得更甜了,我看着却有些害怕。

“为什么帮我?”我问。

“因为我喜欢你。”她说。

我吓了一跳,中原女子是不会这么大胆的,莫非这就是所谓的胡女多情?

我忍住不去问她为什么会喜欢我,道:“李彦亭要买多少酒?”

她举起食指,在我眼前晃动。

“一千桶?”我试探地猜了猜。

“不是,还要多得多。”她甜甜一笑,“是一万桶。阳关路险,一定要小推车才能推过去,一前一后,两人一辆,每辆车装五桶,我可以帮你运过去四千人。李浑用了两千人夺了阳关,如果你多一倍的人手还赢不了,死了也算活该。”

四千人,今天应该是我的吉日。我本来只想找个贪图小利的商人,瞒天过海过去几百人,现在一切问题都已经解决了。

“李彦亭每年都买一万桶?”我还是有些不放心。

“嘻,亏你还夸口知道天下事。”她跳上桌子,纤长的两腿前后荡着,“不是每年,是每月。今次因为他夺了阳关,下月要多买一万桶劳军。”

“哦。”

“嘻嘻,你以为一万桶很多吗?你知道我一天所卖的酒有多少桶吗?何况李彦亭还要和胡国、东西野食交易,每月一万桶实在不多。”

“你帮我,钱不是就赚不到了?”我笑道。

女子的脸上闪过一丝忧愁和愤怒,道:“钱对我来说没有意义,我唯一的亲人现在身陷火坑,为了救她出来,倾家荡产也只能认了。”

“你倾家荡产地帮我也未必能救出你的亲人。”

“一定可以。”她的笑容尽退,“马全郭允诺你的朋友,要送些侍婢给她,只要他选我妹妹,我妹妹就能回来。我要用这一万桶酒,作为换我妹妹的定金。”

“你偷听我们?”

“因为你和马全郭那个狗官在一起……你会和我合作的,对吧?”她又回复了商人本色。

我略一思索,现在答应她也未必能做到,不过既然人家先付钱,货以后总是有办法的。

“什么时候走?”我问。

“下月的货,本月二十三启程,下月初四到酒泉,休息三天补充补给,然后继续西行。若是一切都顺利的话,下月十五就能入阳关了。”

“我会在本月二十给你答复,在我答复之前,你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吧。”我说。

“我叫怡莉丝,你叫什么名字?”

“布明。”

说完,我费力地转动轮盘,往回走去。

※※※

“大帅,我想要一个人。”我终于回到军营,第一件事就是前往大帐。

“谁?”

“史君毅。”

“好。”

大帅说完,又埋头书简。听说今天兵部来了公函,催促大帅西进。

我默默退了出去,回到营帐,王宝儿已经在门口等我了,看他的脸色不善,想是等了很久。不过我是大帅的人,他即便不服也只有听从的份。

我没有和他多聊什么,只是从基础开始学习胡语。胡文很奇特,用的是一条条线表示字意,就像一条条扭动的蚯蚓。野食文和胡文相像,不过听说更难学习。现在胡国强盛,阳关之西,胡语甚至比天朝官话更流行。

侍从兵士送来了夜饭,我挽留王宝儿一起留下吃些,他拒绝了。

他刚走,史君毅就来了,满脸喜色,想是大帅已经传告了他的新任务。

“布先生,大帅命我部归先生统辖,明日开帐通报全军。”史君毅道。

“参与阳关攻略,感觉如何?”我示意史君毅坐下,笑道。

“末将有幸参战,必当粉身碎骨,水火不辞。”

“不必粉身碎骨,只是有些劳累罢了。呵呵。”

“不敢,先生敬请吩咐。”

“我要好手五百人,一定要优中选优。另要壮士三千人,一定要忠勇之士。”

“先生放心,我正德营下,无一不是忠勇之士。”史君毅道。

我笑了笑,突然想到个问题,问道:“史将军,你是朝廷大将,信得过我这个残废之人吗?”

“先生所言差矣。先生能运筹帷幄之内,决胜千里之外,所重者,智慧也。所谓孔武有力,只是一介莽士,如何能和先生相比。”

“你去忙吧。”我笑着点了点头。倒不是他说的好话让我受用,而是此人对答合宜,显然不是一介鲁夫。

一连三日,我都在军帐学习胡语,突然有一天,兵士来报,说辕门有人求见。

我有些意外,过去的伙伴全都斩断了联络,莫非是虎哥寻来了?但是虎哥怎知我就在这里?怎知我换了名号?除了虎哥还有什么人?我的心跳有些加快,忙命人推我出去。

远远一看,我便不禁大失所望,来人只是一个身材单薄的家人,和虎哥的孔武相差何止万里。

“他们不让我进去。”来人冲我喊道。

我吓了一跳,那是怡莉丝的声音。

我遣开兵士,道:“你来干吗?”

“我来告诉你,阳关下月要封关了,我们的货得早走。”

“那以后呢?李彦亭不买酒了?”

“你真笨,他要连我都买下,在大夏帮他造酒。”

“莫非天下只有你会?”

“你莫要不信,论到造酒,我说第二,金城无人敢称第一。”

“你答应了?”

“为什么不答应?去做王妃哦,不是每个女人都碰得到的事情。”

“你想得太天真了,一个卖酒女怎么可能成为王妃?还有,你妹妹呢?”

怡莉丝脸色阴沉不定,过了一会才道:“我只是来问你,你准备好了吗?”

“先送五千桶酒到军营,我会给你结帐。”

“五千桶不算小数目,我一时哪里去找这么多酒?”怡莉丝反驳道。

“反正我会攻下阳关,你用空桶装装样子就可以了。”

怡莉丝还想反对,却没说什么,略微有些生气地走了。

酒还是送来了,五千桶,一桶都不少。

投我以桃,报之以李,我让郑欢去马全郭那里多多走动。郑欢知道军官和地方官员频繁接触是件犯忌的事,很聪明地带上了辎重营统领,借口筹办军粮。

“一路顺风。”大帅对我说。

“大帅保重,两个月内,我一定会拿下阳关。”我说。

“阳关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得平安回来。”大帅拍着我的肩膀。

我在怡莉丝的店里住了一夜,混在同行的人里,于一个月旷星稀之夜,离开了金城。

 第十一章 往事如血

金城到酒泉即便商旅的速度也只需走十天,如果是一支劲旅,恐怕只要五天就能走完。我并不介意走的时间多一些,我现在已经能用胡语和人聊上好一会了,可是怡莉丝说我带着很重的口音。

“我们明日就能到酒泉,你的人总算多少有些苦力的模样了。”怡莉丝对官兵始终很抵触,说他们都是绣花枕头,只能欺负欺负老百姓。其实史君毅的人还算军纪严明。

我笑了笑,用胡语说道:“合作愉快。”

史君毅早我们三天出发,又是轻骑,应该已经在酒泉了。

酒泉城里有怡莉丝的库房,一万桶酒就存放其中。从酒泉到阳关的路途多是戈壁,需要大量的饮水和食物,不过怡莉丝在酒泉的伙计都已经替我们准备得差不多了。

我趁着城门未关,急急赶去骠骑将军金绣程的大营。他将大营扎在酒泉城外三十里,不知有何深意。

“这位就是布先生吗?”一个年近半百的将佐带着人马拦下了我的乘车。

“学生正是。”我见来人气宇轩昂,不由心生好感。

“金绣程,先生有礼了。”

“将军有礼了,还请恕学生残疾在身不便行礼。”我躬身道。

“金某深知先生车马劳顿,有一不情之请。”金绣程说得很客气。

“还请将军指教。”

“前去不远便是大营,金某想与先生于此夕阳之中一览山河暮色。”

“学生三生有幸。”

“先生请。”

“将军请。”

金绣程放了放缰绳,缓步走在我的车旁。

酒泉城外的山头本就鲜有绿色,现在又入了冬,更是一片荒芜之色。夕阳如血,染红了碧落黄沙,我这个孤身飘零的浪子不由悲凄交加。若不是身边有一群热血男儿,恐怕还真承受不住这份凄惨。

“先生可会饮酒?”金绣程在山巅勒马,亲自推我到了一张石台前。

“酒量不大,些许尚可。”

“上酒。”金绣程是江南路松江府人,都说南人不擅饮,他的酒量却比许多北方将士更好,行军打仗从不戒酒。

“先生以为此间景色如何?”

“悲壮。”我随口吐出两字。

金绣程大笑:“万里荒漠,于国于民,实无利益可言。若是在酒泉酒池之间连立一大关,中原一样可保百年平安,为何要无数将士血洒黄沙呢?”

我一时语塞,想来的确如此,为政者求实利,人命总比毫无用处的沙子贵重。

“将军死沙场,壮士暮年归。一朝身披甲,半生为君忙。”金绣程叹道。

“交浅言深。”我虽万分不愿,还是轻轻提醒金绣程。

“大帅书信中,多番称赞先生,是故金某愿与先生结交,但愿先生不弃。”金绣程一笑,山风吹起他的美须,说不出的飘逸。

“将军过誉了。小可厕身行伍日浅,还请将军多多指教。”

“先生可知为何金某于酒泉城外三十里扎营?”

我早就想过这个问题,登山之后更是心中明澈,当下答道:“酒泉城小,屯兵十万,若有大军围城,一月可破,盖城内粮草不济。现在将军屯兵城外三十里,若叛军攻城,则攻其辎重,城围可解,敌贼可破。”

“先生有见地。唉,可惜对手是李浑,早知今日,当年我与他把酒阳关,便不该告诉他这些。”金绣程叹道。

“莫非将军与李将军有旧?”

“当年我与李浑同是马前卒,你知道什么叫马前卒吗?两军对仗之时,有兵士手持长戈,一鼓冲击,其后便是战马奔涌而上,所以叫马前卒。一场战打下来,马前卒往往是十有九死。”

我暗暗惊讶。

“李浑长我六岁,每次对仗,他都让我跟他身后。他身上刀伤十七,枪伤二十九,最少有三分之一是替我挨的。”金绣程举杯尽饮,突然换了话题,“你可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我摇了摇头。

“当地人叫这里龙哭台。三十余年前,太祖武皇帝领兵至此,突闻两个噩耗,于此痛哭三日而归。你可知道是哪两个噩耗?”

我还是摇了摇头。

“一个便是阳关之外,两军对垒,大帅设伏兵诱敌三十万,以十万之众一鼓而破,敌我死伤无算,残兵退守阳关,三月后献关。”

“这该是好事啊。”我有些不解。

“当日此地血流成河,两军混战整整四日,山坑中的血积得如水潭一般。有些兵士战得口渴了,拘起一捧水喝,喝完才发现全是血。”

金绣程说得平静,我听得脸颊的肌肉直跳。

“我先锋军十万人,重返大营的不足三万。敌军退归阳关的只有十二万。我当时是前军卫尉,李浑已然做到了中军校尉,我们受命打扫战场,当时漫地的死尸,就像幼年在家种地时的庄稼,倒得满满的一地……”

我见金绣程越说越动情,连忙道:“我只道阳关易手乃是守将投诚,却不知还有如此血战。那另一个噩耗呢?”

“另一个便是国老虚綦之之死,天年四十一岁,想来真是天妒英才。当时我远远看到有斥候飞马直至御驾前,未下马便哭奏国老死讯,太祖皇帝当即口喷鲜血昏倒在地。一直待阳关到手,太祖皇帝都不曾踏上阳关一步,曾对左右言道:‘朕痛失国老,虽天下不足与谋’。”

我手里的酒杯颤动不止,市井传闻也说太祖武皇帝永安三年驾崩是因为痛失国老郁郁而终。我一直坚信是鸟尽弓藏,师父也是此意。不过现在听金绣程这么一说,我开始有些动摇。

“我朝立国不过三十有五年,内乱又生。金某故地重游,真是感怀不已。昔年好友,今在何方?阳关依旧,人事全非。”金绣程斟满一杯,洒在地上,渗入土中。

“唉,国老出山时不过二十有六,先生也才是弱冠之年吧。”金绣程看着我。

“学生也已经虚度二十六个寒暑了。”

金绣程一笑:“大帅道你和国老风姿浑然如一人,金某无缘见国老一面,却以与国老同朝为荣。此番阳关攻略,还看先生的了。”

“不敢当。”金绣程转述的大帅的话,足以让我满怀欣喜了。

“先生对阳关攻略有何设想?”金绣程问道。

我微微摇了摇头,道:“阳关之险,非人力可破。李浑又是绝代名将,设计不成恐被反用。学生以为,只有用间。”

“间,有死间之说,莫非……”

“不,诚如将军所言,将军死沙场,怎能死于暗箭?虽有唐斩愿意替在下出手,在下也不齿用此种手段。”

“哎呀!”金绣程拍案而起。

我诧异地看着这个以沉稳有智著称的名将。

“对仗之事,可是只有提刀对战于沙场?两军相抵,天地日夜,无时无处不是沙场!唉,早知唐斩就在西域,即便万金也该找他行刺李浑啊!”金绣程道,“不瞒先生,本将已经遣派了三批江湖杀手,行刺李浑。若是唐斩能出手,胜率必定能高许多。”

“可是将军,您与李浑……”

“一日身披甲,半生为君忙。国家大事,岂是私情可比?唉,可惜,可惜了。”

“学生所言,乃是反间。李彦亭与李浑想是已经间隙颇深,只需略施小技,阳关便可回来。”我略微有些尴尬。

“哦?李彦亭去年宠妾得子,立为世子,请旨加李浑戍卫将军,年年有赐,颇得宠幸啊。”金绣程道。

“学生所知甚少。只是李彦亭先扬言破关,后令李浑出兵,此行径无异借刀杀人啊。”我道。

金绣程抚须沉吟,道:“虚实不可测,先生还当小心。”

我笑了笑,道:“即便反间不成,学生另有打算,两个月可得阳关。”

金绣程看着我,欲言又止,久久没有说话。

 第十二章 间计

会过金绣程之后,我直接回了酒泉城,已是开城时分。

“我让你修书给李彦亭那边,送出去了吗?”我问怡莉丝。

“一早就送出去了,从东门走的,想是与你走岔了。”

“嗯,那就等着吧。”

“还要等多久?”

“等李浑死吧。”我摸了摸头发,“我太累了,先休息一会,非军情不要叫我。”

怡莉丝闪过一丝怨色,刚好被我的眼角瞄到。

一觉睡了大半天,等我醒来时已经过了正午。

“先生,要不要去酒泉城看看?”大帅新配给我的侍兵道。

他叫戚肩,也只有十七八岁,天下安平日久,老兵卸甲,兵士多是些年轻人。

“你去看看吧,我就不去了。”我知道他贪玩,放他假道。

“得令。”戚肩跳着跑了出去。

我自己转动轮盘,来到窗边。窗下便是酒泉的一条小路,虽不算宽阔却也走得三五并骑。来往人等一样是衣着各异,就连飘散上来的炊饼香气也与家乡不同。

我看着人来人往,想到的却全是金绣程说过的一切。想来也是,两军对垒,天地日夜便再无区别,只有一个“杀”字。杀敌方能卫己,我借刀杀人,他买凶杀人,其间又有什么区别?

酒泉只是阳关与金城之间的一个小城,远没有金城的雄伟。我等戚肩回来,让他给我去找一些同往阳关的旅伴。

怡莉丝不知从哪里听说了,在我正用夜饭时赶了过来。

“你要去阳关?”

“当然,难道还让我督阵?”

“你不和我们一起出关?”

“当然不。运酒的兵士入关之时,便是血战之日,我怎么可能等在一边?”

“那我呢?”怡莉丝咬了咬嘴唇。

“你可以跟我一起走,也可以呆在酒泉等消息。”我道。

“我跟你一起走。”她说的很坚决,却也让我吃惊。

“何必跟我赴险?”

“因为我喜欢你。”她说。

我无言以对。虽然这么久了,我还是不习惯胡女的胆大热情。

三日后,我带着戚肩和怡莉丝混在前往阳关的商旅之中,出了酒泉城。

怡莉丝一路上都是养尊处优,即便在戈壁中也能天天洗澡,这次和我一起走算是吃了很大的苦头。

“你受得了吗?”我问她。

“这有什么?娘死的早,爹又不疼我们姐妹,我不一样撑过来了?”

我这时才发现,我对这个相处多日的女子几乎什么都不知道。只是从她棕色的眼眸中,我读不出欺骗,所以我才能信任她。

“你爹不疼你们?”

“因为我娘只是一个侍婢,我们姐妹一眼看就像胡人,所以爹和几个姨娘都讨厌我们。后来娘一死,我们就被卖给了人家。”怡莉丝的脸色越来越阴沉。

我没有再问下去,不过我也知道了她的坚强。平日看她总是笑得甜甜的,原来内心深处还是一样有抹不去的伤痕。

“这次你带三千人,真的能拿下阳关吗?听说夏王的大兵已经入关了。”

“没关系,足够了。其实,这次真正的杀手锏并非是那三千人,而是你写出去的那封信。”

“不就是告诉夏王,货会准时送达吗?”怡莉丝不懂。

我笑了笑:“你们做了这么多年生意,你骗过他吗?”

“没有,我们做买卖的讲的是一个‘信’字。”怡莉丝说得很认真。

“那你说货到之后居然有一半是水,又有三千人说是李浑偷梁换柱,结果如何?”

怡莉丝想了想,不服道:“夏王也不会因为五千桶酒而杀了自己的臂膀吧。”

“我是觉得夏王早就有杀李浑之心,君臣相忌,自古如此。”我摇了摇头,“李浑新立大功,我只是送一个借口给夏王罢了李浑。”

“若是夏王和李浑之间本无间隙,是你想错了呢?”

“呵,李浑忌惮金绣程,没有完全把握不敢东出阳关,你说李彦亭是那种有耐心的人吗?”我笑了。的确如此,若是李彦亭不想杀李浑,却还会在李浑动手之前扬言要下阳关,只能说明李彦亭是个志大才疏的庸人。

“你真厉害,你们华人都是如此吗?”

我故作深沉地摇了摇头,道:“我只是个笨小子罢了。”

西域的天气早就冷得狠了。

我们和商旅走了多日才到了一线天。过了一线天之后,又走了大半日才看到一座十丈高的雄关。即便是坐落于平原之上,如此高的城墙恐怕也不是一年半载能被攻克的。

离关门五里远就有鹿角、陷马坑,看来李浑的确打算长守阳关,好让李彦亭在西域独立称王。

几个兵士仔细地盘问了我们的来路,还好我学了些胡语,冒充行商也算说得过去。

兵士查验完毕,在我们的路引上印上了“翌日出关”的标号。

“阳关内不许住家,我们怎么办?”怡莉丝问我。

我早就听说阳关名为关,实为城,今日得见果然名不虚传,而且偌大的城池居然只屯着军伍,过往的行商也只能住宿一宿。酒泉酒池太小,所处之地又没丰富的水源,难怪要出关的商人只能聚集金城采办。

“让李浑安排吧。”

“嗯?”

“去找李浑,就说要等后面的货物来了一起走,很简单吧。”

“我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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