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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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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伊从龙牙上取下裙子,当头套进。“我先上去,贝蕾娜需要帮忙一起准备洗澡水。”她弯下腰来,给了他最后一吻,正好吻在双眉之间。“我的兰尼斯特巨人,我爱你。”
我也爱你,亲爱的。她从前只是个妓女,但我理当让她有个美好的下半生,比留在我身边更好,我要让塔拉德爵士娶你,他是个正派人,生得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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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五十九章珊莎
好一个甜蜜的梦,她无力地想,自己又回到临冬城,和淑女一起在神木林中奔跑,林间有她的父亲和兄弟们,每个人都平平安安,生动鲜活,若美梦可以成真———
她掀开毯子,我必须勇敢起来,折磨总有一天会到尽头,如果淑女还在,我就不会害怕了。可是,淑女……罗柏、布兰、瑞肯、艾莉亚、父亲、母亲,就连茉丹修女……他们都死了,只剩我一个人,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活在世上。
夫君不在身边,但她早已习惯。提利昂睡得很浅,通常天亮前就起床,坐到书房里,蜷在烛光下,忘我地阅读老旧的卷轴或皮革书籍,有时候,烤早餐面包的香味会将他引去厨房,还有的时候,他跑上屋顶花园,或在叛徒走道上散步。
珊莎推开窄窗,突来的寒意不禁让她手上起了鸡皮疙瘩。东边天际乌云密布,只有几许阳光射入,晨雾朦胧,好似有座大城堡在空中浮动,流云作墙壁、堡垒和碉楼,缕缕轻丝是城上的旗帜,与泯灭的群星相连。太阳越升越高,城堡由黑转灰,最后化为千万道玫瑰色、金色或绯红色的彩带,延绵不绝,最后被清风吹散,雾中的城堡渐不复见,只剩地面真实的红堡。
门开了,两位侍女提热水进来为她洗浴,她俩是新人,提利昂说先前的仆人都为瑟曦的间谍——正好印证她的怀疑——因此统统换掉。“来,过来看呀,”她招呼她们,“空中有座城堡呢。”
她们凑过来。“金色的城堡,”雪伊有短黑发和大眼睛,平时尽职尽责,但常无礼地打量珊莎,“是啊,整个儿像金子做的,闪闪发光。”
“那是……金色的城堡?”贝蕾娜眯起眼睛,“瞧,塔楼都倒掉了,嗯,依我看呀,这是一座废墟。”
珊莎没心情说什么残塔废墟,于是关上窗户,隔断寒气。“时间不早了,得准备参加太后的早餐会,我的夫君大人在看书吗?”
“没有,夫人,”贝蕾娜道,“我没见着他。”
“他该是去见父亲了,”雪伊猜测,“首相大人很倚重老爷。”
贝蕾娜哼了一声,“珊莎夫人,快洗吧,水都凉了。”
雪伊替她脱掉衣服,扶她进入大木盆,她紧张极了,很想要杯酒。盛大的婚礼将于正午时分在红堡对面的贝勒大圣堂举行,黄昏时移驾王座厅召开宴会:一千名客人,七十七道大餐,以及歌手、戏子和杂耍艺人们的表演。但首先,清晨在太后的舞厅进行早餐会,与会者包括兰尼斯特全族(除了行动不得的蓝赛尔)和提利尔家的男性——他们家的女性负责陪伴玛格丽小姐——以及双方麾下上百位领主和骑士,他们把我算作兰尼斯特家的人,珊莎苦涩地想。
贝蕾娜一边叫雪伊去取水,一边为珊莎擦背。“您在发抖呢,夫人。”
“哦,水有些凉。”她撒谎。
提利昂带着波德瑞克·派恩出现时,她刚刚洗完。“你今天真是太可爱了,珊莎,”丈夫转向侍从,“波德,帮我拿杯酒。”
“早餐会上有酒喝,夫君大人。”珊莎道。
“可我们家也有,你不想让我干巴巴地去见老姐吧,夫人?今天可是个大日子,不仅代表新的世纪,也是伊耿登陆七大王国的三百周年纪念。”侏儒从波德瑞克手中夺过酒杯,一饮而尽。“敬伊耿·坦格利安!好个聿运儿!两个妹妹,两个老婆,三头巨龙,最最幸福的男人!”他用手背将嘴擦干。
小恶魔的衣服凌乱不整,就像是合衣过了夜。“大人,您要不要换身衣服?那件新外套很漂亮。”
“对,外套很漂亮,”提利昂放下杯子。“来吧,波德,我们去换衣服,好让作丈夫的看起来不那么奇怪,不让我的好夫人蒙羞。”
良久,小恶魔折回来,他总算有些模样了,装扮之后,甚至显得高了一点。波德瑞克·派恩也换上一身华丽的紫白金三色服装,若非鼻子旁边那个红色大疹子,看起来倒是个像模像样的侍从。这孩子很害羞,起初珊莎心存防备,因为对方是派恩家族的人,而正是伊林·派恩爵士砍了父亲的头;但不久之后她便明白,这孩子就像她怕伊林爵士一样怕她,无论什么时候问话,他一律羞红了脸。
“紫、白、金,这是派恩家族的颜色么,波德瑞克?”她友好地问。
“不……我的意思是,是的,”侍从脸红了,“颜色……我们家族的纹章是紫、白方格,夫人,上面绣有金币,在格子中间,紫、白方格里都有。”他打量着她的脚。
“这些金币是有故事的,”提利昂道,“毫无疑问,哪天波德一定会讲给你的脚趾知道。好啦,该出发了,夫人,你行吗?”
珊莎实在不想去,实在想拒绝。我如何推脱?肚子不舒服?月经来潮?此刻的她只想爬回床上,拉下窗帘,独自待在黑暗中,我必须勇敢起来,就像罗柏,她一边告诉自己,一边僵硬地握住丈夫的手。
在太后的舞厅里,他们享用黑莓与坚果烤的蜂蜜蛋糕、腌猪腿、培根、面包屑炸海星肉、秋梨、以及一道按多恩风味加大量胡椒粉烹制的洋葱奶酪配鸡蛋。“享受七十七道大餐之前,来顿开胃早饭真美妙。”提利昂评论。席间还提供大壶的牛奶、蜜酒和低度金色甜葡萄酒。乐手在厅内游荡,吹笛子,拉竖琴;唐托斯爵士骑着扫帚马跑来跑去,月童则用肥胖的脸颊模仿放屁的声音,并为客人们唱低俗歌谣。
珊莎发现丈夫基本不吃,只把酒喝了一杯又一杯,她自己要了多恩鸡蛋,可惜胡椒粉的味道太重,此外咬了一点水果、鱼和蛋糕。每当乔佛里的眼睛转过来,她的肚子就开始翻滚,好像有只蝙蝠在里面飞。
食物清空后,太后庄重地为乔佛里系上新郎斗篷,待会国王便要将它系到玛格丽的肩膀。“这件斗篷,劳勃娶我为妻时用过,我母亲乔安娜夫人嫁给我父亲大人时也用过。”难怪,珊莎觉得它看起来有些破旧。
接下来是赠礼时间,依照河湾地的传统,人们在新郎新娘婚礼之前的清晨向双方分赠礼物——当然,婚礼次日还将送礼,但那是给夫妻一起的。
贾拉巴·梭尔献上一把镀金巨弓,搭配的长箭支装有绿色和绯红色的羽毛;坦姐伯爵夫人献上一对柔软马靴;凯冯爵士献上一个极为华丽的红皮革马鞍;多恩领亲王奥柏伦献上一个蝎子形状的红金胸针。此外,亚当·马尔布兰爵士的礼物是银马刺,马图斯·罗宛伯爵的礼物是长枪比武时用的红丝帐篷,派克斯特·雷德温伯爵则捎来一个漂亮的木舰模型,足足两百条桨,他声称这艘船目前正在青亭岛加紧赶造,“若蒙陛下恩准,我将把她命名为‘乔佛里国王的勇气号’。”
小乔开心地应允,“我要用它作旗舰,直捣龙石岛,杀死叛徒叔叔史坦尼斯。”
看来国王今天打算扮演英雄的角色,珊莎知道小乔只要用心,满可以表现得很得体,但随着年龄增长,他却越来越任性。当提利昂代表他们夫妻献上礼物时,乔佛里的礼貌忽然消失了。这是一本古旧的大部头,名曰《四王志》,很明显国王对它毫无兴趣。“这是什么,舅舅?”
这是一本书,珊莎猜测乔佛里是从来不肯用那对肥厚嘴唇读书的。
“这是大学士喀斯所著的历史,叙述了少龙主戴伦、受神祝福的贝勒、庸王伊耿和贤王戴伦四位国王的事迹。”她的侏儒丈夫回答。
“这是每个国王都该读的书,陛下。”凯冯爵士说。
“我父亲从不读书。”乔佛里将典籍扫到一旁,“如果你少花点时间阅读,恶魔舅舅,或许珊莎夫人的肚子早就大哕。”他哈哈大笑……廷臣们也跟着笑。“不必伤感,珊莎,等我让玛格丽怀了孩子,便会拜访你的卧房,教我的侏儒舅舅如何履行责任。”
珊莎直羞红到脖子,她紧张地瞥瞥提利昂,害怕丈夫如婚宴那天一样陡然发作,但这次,侏儒继续喝酒,什么也没说。
下面轮到梅斯·提利尔公爵,他的礼物是一只足有三尺高的金杯,杯身铸成七面,面面都有无数宝石,还有两个装饰繁复的杯耳。“七面代表臣服于陛下的七大王国。”岳父解释,他还向大家展示七面上所刻的王国七大家族的纹章:红宝石狮子、翡翠玫瑰、玛瑙雄鹿、银制鳟鱼、蓝玉猎鹰、蛋白石太阳和珍珠冰原狼。
“好杯!”乔佛里赞道,“唯一的缺陷是该把冰原狼挖掉,换只乌贼上去。”
珊莎装作什么也没听见。
“那么,玛格丽和我将在婚宴上共饮此杯,岳父大人。”国王将金杯高举,让全场都看见。
“该死的玩意,居然和我一样高,”提利昂低声咒道,“哼,只消喝上半杯,这小子就得不省人事。”
太棒了,珊莎心想,最好是醉倒的同时摔断脖子。
泰温公爵最后上场,他的礼物是一柄长剑。剑鞘由镀金樱桃木制成,由上过油的红皮革包裹,装饰着纯金狮子头,狮子有红宝石的眼睛。当乔佛里拔剑而出,高举过头时,整个舞厅都屏住了呼吸,剑刃上有红黑两色波纹,在晨光中微微发亮。
“真是不世出的神兵。”马图斯·罗宛叹道。
“值得为它写一首歌,陛下。”雷德温伯爵宣布。
“无愧为王者之剑。”凯冯·兰尼斯特爵士说。
乔佛里国王脸上的神情就像要当即杀一个人来祭刀,他好兴奋,不停地挥舞,欢笑,“好剑!好剑得有个好名字,众卿!我该叫它什么呢?”
珊莎记得狮牙,那把被艾莉亚扔进三叉戟河中的剑,还有噬心,那把他在战斗前强迫她吻的剑,不知道下一回他会不会叫玛格丽去吻这把剑。
客人们七嘴八舌地提出各种名字,小乔一一拒绝,直到最后听到满意的。“寡妇之嚎!”他喊道,“好!就叫这个!我要用它制造出无数的寡妇!”他再度挥剑,“我要拿它和史坦尼斯叔叔决斗,把他的魔法剑劈成两半。”小乔试图来记下斩,吓得巴隆·史文爵士踉跄后退,看见巴隆爵士的表情,人们哄堂大笑。
“小心点,陛下,”亚当·马尔布兰爵士提醒国王,“瓦雷利亚钢很锋利。”
“噢,试试看,瓦雷利亚兵器我熟得很呢,”乔佛里双手握剑,朝提利昂送的古籍狠狠砍去。厚重的皮革封面应声而断。“好!果然锋利!你瞧,我是识货的,”男孩又砍了六七下,方把那本厚书劈为两半,弄得自己气喘吁吁,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喝彩道,“陛下,真让人心胆俱裂!”珊莎发现丈夫业已到了暴跳的边沿。
“爵士先生,你既知神兵厉害,以后便万万不可忤逆我意。”乔佛里得意洋洋地用剑尖挑《四王志》,抛了出去,随后优雅地将寡妇之嚎收入剑鞘。
“陛下,”加兰·提利尔爵士开口,“或许您不知道,在维斯特洛的土地上,喀斯师傅这本书只有由他亲自誊写的四份抄本。”
“现今只剩三份啦,”乔佛里解下旧配剑,换上新的。“你,小恶魔舅舅,你和珊莎夫人还欠我一份礼物,这东西完全是垃圾,只配试剑。”
提利昂用大小不一的眼睛死瞪着外甥。“陛下,一把匕首如何?瓦雷利亚钢匕首配瓦雷利亚钢宝剑……龙骨柄的匕首,您怎么说?”
小乔警惕地扫了他一眼。“你……好,匕首配宝剑,很好,”他点点头,“不过,不……不过最好用镶红宝石的黄金刀柄,龙骨太普通。”
“遵命,陛下。”提利昂又灌下一杯酒,他半点也不在意珊莎,仿佛陷入了沉思,早餐会结束后,方才突然执起她的手。
穿过庭院时,多恩领的奥柏伦亲王挽着黑发情妇跟上来,珊莎好奇地打量那女子,对方只是个私生女,没结过婚,却替亲王生下两个女儿,而且即便在太后面前也毫无惧色。雪伊告诉她,这都是因为艾拉莉亚信奉某位里斯女爱神的缘故。“当初亲王殿下爱上她时,她不过是个妓女,”侍女倾诉,“而今快成公主了。”珊莎从前没机会见识多恩姑娘,现在靠拢了观察,发觉对方并不太美,只是身上有种说不出的吸引人的特质。
“我很荣幸在学城读过《四王志》的抄本,”奥柏伦亲王对提利昂说,“喀斯很有学问,也很得体,他省略了韦赛里斯王的记载。”
提利昂锐利地回望对方一眼,“得体?依我看,是对韦赛里斯有偏见吧。这书本该成为《五王志》才对。”
亲王笑道,“韦赛里斯就统治了那么几天,省略也是自然的。”
“不对,他在位超过半年,史家故意忽略罢了。”提利昂说。
奥柏伦耸耸肩,“半年或是几天,有什么区别?反正他是个毒死亲戚以攫取王位的家伙,在位期间也平庸无获。”
“贝勒是自己绝食而死的,”提利昂道,“韦赛里斯对他和对他之前的少龙主都一样忠诚。此人或许只当了半年国王,却做过十五年的首相,王国有他打理,戴伦方能专门打仗,而贝勒专司祈祷。”他叹口气,“就算贝勒之死真是他下的手,又有什么好指责的呢?总得有人终止贝勒的愚行以拯救国家啊。”
珊莎很震惊,“可……可受神祝福的贝勒是个伟大的国王,他徒步穿越骨路,与多恩领达成和平协议,并从蛇坑中救回龙骑土伊蒙王子,因为他的圣洁,毒蛇都不愿害他。”
奥柏伦亲王哈哈大笑,“如果你是条蛇,夫人,会拿贝勒这种冷血动物开胃么?我宁可去咬有滋味的……”
“亲王殿下说笑呢,珊莎夫人,”艾拉莉亚·沙德插嘴,“修士和歌手们宣扬毒蛇没有噬咬贝勒,这不符合事实。实际上,他身带四五十处咬伤,理应毙命于斯。”
“结果却没有,否则韦赛里斯将称王十多年,”提利昂说,“而七大王国也会更为喜乐。有人认为贝勒后来正因蛇毒发作,才干下许多蠢事。”
“想必如此,”奥柏伦亲王悠然道,可我在红堡没看见什么毒蛇,乔佛里陛下的行为该怎么解释呢?”
“我不知道。”提利昂僵硬地点头,“谢谢您,亲王殿下,我们的轿子在等着呢。”说罢侏儒扶珊莎上轿,自己也笨拙地爬进来。“夫人,请把帘子关上。”
“这样好吗,大人?”珊莎不想封闭起来,“今天的太阳很不错。”
“如果照君临城的‘善男信女们发现这是我的轿子,马上就有脏东西扔过来。’为我俩好,夫人,关上帘子吧。”
她乖乖照办,随后夫妻俩静坐了一会儿,空气越来越窒闷炎热。“您的书……我很抱歉,大人。”她逼自己开口。
“那不是我的书,已经送给了乔佛里,他如果读一读,本可学到点东西。”丈夫烦乱地说,“我早该想到,早该想到……很多……”
“没关系,大人,我想匕首更适合他。”侏儒扮个鬼脸,伤疤皱成一团,“这小子要匕首,是吗?”提利昂不等她回答,“记得他在临冬城和你大哥罗柏吵过架,告诉我,他跟布兰之间也有争端么?”
“布兰?”她很困惑,“在他坠楼之前?”她努力回想,一切实在离得太久。“布兰是个可爱的孩子,人人都喜欢,我记得……他和托曼用木剑比试,仅仅比试而已。”
听罢此言,提利昂又陷入阴郁的沉默中。珊莎隐约听见外面穿来铁链声,闸门正在升起。不久之后,有人一声令下,轿子摇晃着开始挪动。她看不到外面的景象,只好瞪着交叠的双手,不安地察觉到丈夫正用大小不一的眼睛打量自己。他为何这么看我?
“你爱你的兄弟,就像我爱詹姆。”
这又是兰尼斯特的诡计,好让我说出不忠的言语?“我的兄弟都是叛徒,罪有应得,而爱叛徒的人自己也是叛徒。”
她的小丈夫嗤之以鼻。“罗柏起兵对抗国王,只有他按法理来说,够得上叛徒,你其他几个兄弟只怕小到连叛徒是什么意思都不明白,”他揉揉鼻子,“珊莎,你知不知布兰在临冬城出的事?”
“我离开之前,他摔了下来……布兰一直很会爬,不知为什么那次却摔了下来——正如我们一直担心的那样。后……后来席恩·葛雷乔伊杀了他。”
“席恩·葛雷乔伊,”提利昂叹口气,“你母亲大人曾指控我……算了,不想讲那些肮脏的细节。反正她是认错了人,我从未伤害过你弟弟布兰,也不会伤害你。”
他想要我说什么?“谢谢您,大人。”他想要我说句什么,可我不知道答案。他像个饥饿的孩子,我却没食物给他。为何就不能放我安静一会儿呢?
提利昂揉着破烂的鼻子,一次又一次,这是个坏习惯,只能让他看起来更丑陋。“你从未问过我罗柏,或是你母亲,究竟怎么死的?”
“我……我宁可不问,会做噩梦的。”
“很好,我永远也不会说。”
“您……您真是太好心了。”
“噢,是啊,”提利昂道,“我的确有副好心肠,总把噩梦留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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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六十章提利昂
父亲给予总主教的新冠冕由金丝和水晶铸成,足有被暴民砸碎那顶两倍之高,稍作运动便映散出七彩虹光,提利昂很好奇瘦小的总主教如何能支撑它的重量,对方正在主持乔佛里与玛格丽的婚誓仪式,国王和他的未婚妻站在天父和圣母高大的镀金雕像前,宛如一对壁人。
新娘穿象牙色丝衣和密尔蕾丝裙,裙上无数颗小珍珠组成各种花朵,显得十分可爱,身为蓝礼的遗孀,她本该采用拜拉席恩家族的金与黑,却选择了提利尔家族的色彩,以示纯洁,新娘斗篷由绿天鹅绒制成,绣有一百朵金玫瑰,提利昂不知她究竟还是不是处女,反正乔佛里也不懂。
国王看起来也同样堂皇,身穿暗玫瑰色外衣,披挂纹饰着雄鹿与狮子的深绯红色天鹅绒斗篷,王冠潇洒地戴在卷发上,两种金色融为一体,是我替你保住了这顶烂东西,提利昂不停地变换着双脚重心,感觉神智游移。喝太多了,本打算在离开红堡前麻醉自己,与雪伊的一夜欢娱更让他精力不济,关键的是,此刻他有跳上去扼死这该死外甥的冲动。
瓦雷利亚兵器我熟得很呢,这小子如此夸口,修士们不是常说天父会公正地裁判每个人么?好啊,如果他能像踩死一只甲虫一样碾死乔佛里,我就把余生奉献给圣堂。
我早该想到,詹姆决不会派人去替他杀人,狡猾的瑟曦则不可能留下匕首的线索,只有小乔,只有这傲慢、邪恶、愚蠢的混蛋……
还记得临冬城的那个寒冷清晨,他走下藏书塔的陡峭螺旋梯,发现乔佛里王子和猎狗在讨论杀狼的事,叫狗去杀狗,他这么说。但乔佛里再蠢也不会笨到支使桑铎·克里冈去害艾德·史塔克的儿子,因为猎狗会把事情原原本本地报告瑟曦。所以,这小子想必转到那群自王家车队启程起就紧随不舍的自由骑手、商人和小贩中寻找肮脏的杀手。不知是哪个弱智下人愿以生命来换取王子的青睐和一点钱币,提利昂思考由谁定计待劳勃离开临冬城后方才动手,大概是乔佛里本人,他会把这当作最巧妙的谋划。
依稀记得王太子自己的匕首带有宝石圆头,刀刃嵌金线,至少他没有蠢到使这把刀,而是用了父亲收藏的武器,劳勃·拜拉席恩极其慷慨,儿子想要的玩意儿,自然无所不予……但提利昂认为乔佛里是私下取的。去临冬城那回,不仅跟了一大票骑士和随从,还有大轮宫及长长的辎重队,肯定有专人负责照看国王的兵器,以备不时之需。
乔佛里挑的这把刀锋利且实用,它没有黄金装饰、没有宝石刀柄、没有银丝镶嵌、外观平凡无奇,它从未被劳勃国王使用过,处于被遗忘的角落,然而本身又是致命的瓦雷利亚钢……轻而易举便可划开皮肤、血肉和咽喉,你瞧,我是识货的。讽刺啊,小子,你却真正不识货!否则怎会选小指头的刀呢?
但为什么要杀?难道他就是天性残忍?在这点上外甥可谓登峰造极。提利昂极力克制,才没把喝的酒吐出来,或尿了裤子,他不安地蠕动。我该在早餐会上闭嘴才是,现下这小子知道我了解实情,噢,这张大嘴巴迟早会有一天给我招来杀身之祸。
国王夫妇发下七重婚誓、接受七层祝福,交换七次承诺,然后圣歌唱响,当无人上前质疑挑战,换斗篷的时刻便到了,提利昂将重心自一只短腿换到另一只,试图从父亲和凯冯叔叔中间看出去。若诸神有眼,该让小乔当众出丑,他不敢去望珊莎,不敢让夫人发觉自己眼中的苦涩,你当时应该跪下来,真该死,弯下那对僵硬的史塔克膝盖,妈的,为我保全一点起码的自尊有这么难?
梅斯·提利尔温柔地替女儿移去新娘斗篷,乔佛里则从弟弟托曼手中接过新郎斗篷,并将其极尽夸张地抖开,国王虽只年方十三,却已和十六岁的新娘一般高度,他无需站在弄臣背上为对方系斗篷。与之相对,小乔用红金天鹅绒料包裹住玛格丽,倾身向前,在她咽喉处系紧,表示从今往后,代替岳父永远地守护玛格丽。哼,谁来保护她不受他的伤害呢?提利昂瞥向站在御林铁卫队伍中的百花骑士,你时时刻刻磨剑准备吧,洛拉斯爵士。
“经由这一吻,献出我的爱!”乔佛里清脆地宣称,玛格丽应声回复后,国王将她拉近,长久地深吻,冠冕再度发散出七彩虹光,总主教庄严地宣布拜拉席恩和兰尼斯特家族的乔佛里与提利尔家族的玛格丽将是一个躯体、一个心灵、一个魂魄。
见鬼,总算结束了。我他妈终于可以回城堡上厕所去。
身穿全身白鳞甲、披雪白披风的洛拉斯爵士和马林爵士当先开道,带领队伍离开圣堂,国王夫妇紧跟在后,托曼王子提着篮子为他们散玫瑰花瓣。接下来是瑟曦太后和提利尔公爵;挽紧泰温公爵的提利尔夫人;荆棘女王一手扶凯冯·兰尼斯特爵士、一手抓拐杖,蹒跚着走在第五,两名孪生护卫贴身保护;第六对是加兰·提利尔爵士夫妇,然后轮到提利昂。
“夫人。”他朝珊莎伸出胳膊,她尽责地挽住,但步上走道时,他能感觉到她的僵硬,此外,她连一眼也没低头看他。
还没到门口,提利昂便听见外面如潮般的欢呼,群众深深爱戴玛格丽,以至于愿意再给乔佛里机会,毕竟,她曾属于蓝礼,属于英俊的三王兄,属于那位甚至从坟墓中赶来拯救他们的英雄。况且她带来了富庶的高庭,食物和补给近期川流不息地自玫瑰大道涌入都城,蠢货们选择性地遗忘当初正是梅斯·提利尔封锁南境,引起了这场该死的饥荒。
夫妇俩结伴步入清冷的秋日中。“还以为我们永远逃不掉了呢。”提利昂一语双关地表示。
珊莎别无选择,这才头一次望向丈夫。“我……是,夫君大人,你说得对。”她神色落寞,“好一场壮观仪式啊。”
我们的确并非如此。“仪式冗长,仅此而已,我只想赶回城堡好好撒泡尿,”提利昂揉揉烂鼻子,“早知就寻个差事离开都城了,小指头真聪明。”
乔佛里与玛格丽站在面对宽广大理石广场的阶梯上,周围由白骑士们环绕,亚当爵士统领金袍军隔开人潮,而贝勒王的雕像慈祥地照看着大家。提利昴别无选择,只能带领珊莎依次上前恭贺,他吻了玛格丽的手指,祝愿对方幸福久远,谢天谢地,队排得那么长,留给每人的时间都十分短暂。
坐轿搁在艳阳下,内里已被烤得十分闷热。入轿后,提利昂撑起手肘,而珊莎继续瞪着交叠的双手,她的美貌比之提利尔的明珠毫不逊色,头发是秋天的赤褐,眼睛为徒利的深蓝,悲伤让她憔悴寂寞,却也使她更为楚楚可爱。此时此刻,他只想上前拥抱,解开那礼貌的盔甲,这就是他开口的原因?抑或不过是为了舒缓肿胀的膀胱?
“等道路畅通安全了,我们去凯岩城旅游吧。”远离乔佛里和我老姐。他越是思量乔佛里今早对待《四王志》的手段,心里就越是不安。噢,没错,这里面蕴涵着明确无误的信号。“我很荣幸带你参观黄金长廊和雄狮之口,参观詹姆与我从小在其中游戏的英雄之殿,当海潮到来,地底传来雷霆……”
珊莎缓缓抬头,他看到她眼中的映象:鼓胀的额头、伤残的鼻子、怪异的粉红伤疤和大小不一的眼睛,她的目光散乱、空洞而冰凉,“夫君大人想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我想逗你开心呢,夫人。”
“夫君大人开心,我就开心。”
他嘴巴抿紧。你这可怜的小恶魔,竞以为雄狮之口会给她欢笑?够了!除了用钱,你不可能让任何一个女人欢笑!“算了,这是蠢主意,兰尼斯特才喜欢石头。”
“是的,大人,如您所愿。”
百姓们高呼着乔佛里国王的名字,三年之后,这残忍的孩子就将长大成人,临朝听政……届时,任何有我一半洞察力的侏儒都会远远逃离君临。我该上哪儿去?旧镇?自由贸易城邦?他有些渴望去拜访布拉佛斯的泰坦巨人,也许巨人像能让珊莎开心?于是他再度开口,温柔地提起布拉佛斯,结果同样撞上那堵由干巴巴的礼貌筑成的墙,冷酷而不动摇,犹如在北方踏上的绝境长城,他累了,倦了,再也不想说了。
夫妇俩沉默地坐轿子,走完最后的旅程。提利昂满心只想对方说点什么,什么都好,哪怕一个词、一个字,但她到最后仍一言不发。在城堡庭院停轿后,他召来马夫扶她下轿。“一小时后,就得前去参加婚宴,夫人,我马上回来。”他迈着僵硬的步子离开,院子对面,乔佛里将玛格丽横抱下鞍,女孩发出喘不过气来的娇笑。总有一天,这孩子将和詹姆一般高大强壮,他心想,而我永远是他脚下的侏儒,或许他想让我变得更矮……
提利昂寻到厕所,将早晨的酒一古脑儿拉了出来,随之发出欣慰的叹息,这种时候,撒尿比干女人还爽,要是自己的疑虑和内疚也能这么轻易释放就好了。
波德瑞克·派恩等在卧室外。“我把您的外套放上了,不是在这里,在您床上,卧室的床上。”
“没错,卧房,搁床的地方。”珊莎一定在里面更换宴会服装,还有雪伊。“去倒酒,波德。”
他坐到窗边座椅上喝酒,打量着下面厨房的混乱,阳光还未照到城墙顶端,但烤面包和烤肉的香味业已四散飘逸,宾客们很快便会涌入王座厅,毫无疑问,这将是一个充满歌声与辉煌的夜晚,代表高庭与凯岩城的结合,展示出大联盟的富裕和力量,威慑全国诸侯归服乔佛里的王化。
目睹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罗柏·史塔克的下场,谁还敢反抗乔佛里的统治?河间地仍有战事,但四处的火星正渐渐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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