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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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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溜出自己的皮,进入阿多体内。

跟进入夏天不同,进入夏天太容易,现在布兰连想都不用想。这更困难,就像往右脚套左脚穿的鞋,怎么也不合适,而且这鞋很害怕,这鞋不明白怎么回事,拼命要把脚推开,他尝到阿多嗓子里污物的味道,几乎厌恶地逃离。但他不能,反而挣扎着坐起,双腿收至身下——一双壮硕的腿——然后站立,我能站了;他跨出一步,我能走了,感觉如此怪异,差点当即摔倒。他看到自己就躺在冰冷的石头地板上,一个小小的残疾,然而“他”现在不是残废。他抓起阿多的长剑。井里的呼吸声已变得跟铁匠的风箱一样响。

突然一声号哭,如同匕首穿透全身。黑暗中,巨大的影子钻上来,歪歪扭扭地撞进月光之中,恐惧从布兰心中油然升起,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发现自己又躺回地板,而阿多吼着“阿多,阿多,阿多”,就像当日湖中塔上,雷电闪耀之时。但那黑夜中出没的妖怪也跟着惨叫,在梅拉的索网内狂乱翻腾。布兰看到长矛从黑暗中猛刺而去,那东西踉踉跄跄地跌倒,不断挣扎,号哭仍从井内传来,甚至更响了。地上那团黑乎乎的东西一边翻滚抵抗,一边尖叫,“不,不。不要。求求你,不要……”

梅拉站在上方,银色的月光在捕蛙矛尖端闪烁。“你是谁?”她提问。

“我是山姆,”黑乎乎的东西抽泣着,“山姆、山姆,我是山姆,放我出来,你刺疼我了……”他在月光下打滚,在梅拉那张纠结的索网中瞎扑腾,而阿多仍在喊,“阿多,阿多,阿多。”

这时玖健把枝条加入火堆之中,吹气使得焰苗重新噼噼啪啪窜起来,有了光线,布兰看到井边是个苍白的女孩,面庞削瘦,全身裹在兽皮里,披一件大黑斗篷,正试图让怀中的婴儿停止号哭,地上的东西隔网摸匕首,可惜孔眼太小,做不到。他不是妖怪,也不是浑身滴血的“疯斧”,只不过是个大胖子,穿黑色羊毛布衣服,外加黑毛皮、黑皮革、黑锁甲。“他是个黑衣弟兄,”布兰道,“梅拉,他来自守夜人军团。”

“阿多?”阿多蹲下身子,窥视网中人。“阿多,”他又大声说。

“黑衣弟兄,对。”胖子仍像风箱一样喘气。“我是守夜人的一员。”他的下巴缠了根网线,迫使他抬头,其他的线则深深嵌入脸颊。“我是乌鸦,求求你,把我放出来。”

布兰突然变得不大确定。“你是三眼乌鸦吗?”他不可能是三眼乌鸦。

“我想不是。”胖子转动眼珠,只有两颗眼珠。“我是山姆,山姆威尔·塔利。放我出来,它弄疼我了。”他又开始挣扎。

梅拉厌恶地哼了一声。“别乱动,如果扯坏我的网,就把你扔回井里去,躺着别动,我替你解开。”

“你是谁?”玖健问那抱婴儿的女孩。

“吉莉,”她说,“用紫罗兰花取的名,他是山姆,我们没想吓唬人。”她摇晃婴儿,柔声低语,终于制止了号哭。

梅拉为肥胖的黑衣弟兄解索网,玖健走到井边,向下窥视。“你们从哪儿来的?”

“从卡斯特堡垒,”女孩道,“你是那个人吗?”

玖健转身看她。“那个人?”

“他说山姆不是那个人,”她解释,“有另一个,他被派来寻找那个人。”

“谁说的?”布兰问。

“冷手。”吉莉轻轻回答。

梅拉掀开索网一端,胖子坐起来。他在颤抖,布兰发现,而且仍然拼命喘气。“他说这儿会有人,”他长吁一口气,“城堡里有人。但我不知你们就在楼梯顶上,不知你们会扔出一张网,还戳我肚子。”他用戴黑手套的手摸摸腹部。“有没有流血?我看不见。”

“没那么严重,只想把你捅倒而已,”梅拉说。“来,让我看看。”她单膝跪下,触摸他的肚脐周围。“你穿着锁甲耶,根本连皮都没破。”

“啊,但还是很疼。”山姆抱怨。

“你真的是守夜人的弟兄?”

胖子点点头,下巴微微颤动,他的皮肤看起来苍白而松弛。“我只是个事务员,负责照看莫尔蒙总司令的乌鸦。”片刻之间,他似乎快要哭出来。“但我在先民拳峰把它们弄丢了,都是我的错,我还迷了路,连长城都找不到,它有一百里格长,七百尺高,我居然找不到!”

“你已经找到了,”梅拉说。“把屁股抬起来,我要收网。”

“你怎么穿过长城的?”山姆挣扎起身时,玖健问。“这口井是否通往某条地下河,然后可以过来?可你身上一点也不湿……”

“这里有道门,”胖子山姆说,“一道暗门,跟长城本身一样古老,被称为‘黑门’。”

黎德姐弟交换一个眼神。“我们能在井底找到这道门吗?”玖健问。

山姆摇摇头。“你们不行,得由我带路。”

“为什么?”梅拉想知道,“如果确实有道门……”

“你们找不到,即使找到了,它也不会开,不会为你们而开,这乃是黑门。”山姆揪揪褪色的黑色羊毛布衣袖。“他说过,只有守夜人的汉子能够打开,需要一个发下誓言的弟兄。”

“他,”玖健皱起眉头,“这个……冷手?”

“那并非他的真名,”吉莉边说,边摇晃孩子,“只是我们——山姆和我——为他取的外号。他的手冷得像冰,但他和那些乌鸦从死人手里把我们拯救出来,还让我们骑在麇鹿背上,来到这里。”

“麇鹿?”布兰惊讶不已。

“麇鹿?”梅拉难以置信。

“乌鸦?”玖健说。

“阿多?”阿多道。

“他是绿色的吗?”布兰想知道,“有没有长角呢?”

胖子也困惑,“你是指麇鹿?”

“冷手啦,”布兰不耐烦地说,“绿人骑麇鹿,老奶妈说过,他们甚至会长角。”

“他不是绿人,他穿黑衣,就像个守夜人弟兄,但皮肤同尸鬼一样苍白,而双手冷如玄冰。一开始我很害怕,然而尸鬼有蓝色的眼睛,也不会说话,或许根本忘记该怎样说话,可他不同。”胖子转向玖健。“他等在那里呢,我们走吧,你们有更暖和的东西穿吗?黑门很冷,长城另一边更冷,你们——”

“他何不与你一同过来?”梅拉朝吉莉和婴儿比划了一下。“他俩都能过来,为何他没有呢?你为什么不带他过这道黑门?”

“他……他不能。”

“为什么不能?”

“因为长城。据他说,长城不仅是冰和石头,其中编织了魔法……古老而强大的魔法,他无法穿越长城。”

城堡厨房突然变得十分宁静。布兰可以听见火焰轻微的噼啪声,夜风吹动树叶,伸向月亮的细瘦鱼梁木吱吱嘎嘎。对面为怪兽、巨人族和食尸鬼的住所,他想起老奶妈的话,但只要长城牢牢矗立,它们就都过不来。快睡吧,我的小布兰登,宝贝儿,你无需害怕,这边没有怪兽。

“我不是你要带过去的人,”玖健·黎德告诉胖子山姆,对方的黑衣松松垮垮,沾满污渍。“他才是。”

“哦。”山姆低头,不大确定地看着他,也许这时才意识到布兰是残废。“我不……不够强壮,背不动你,我……”

“阿多可以背我。”布兰指指篮子。“我坐里面,在他背上。”

山姆盯着他瞧,“你是琼恩·雪诺的弟弟,那个坠楼的……”

“不,”玖健道,“那孩子死了。”

“别说出去,”布兰警告,“拜托。”

山姆疑惑了片刻,但最后道,“我……我可以守秘,吉莉也可以。”他望向女孩,她点点头。“琼恩……琼恩也是我兄弟,是我迄今为止最好的朋友,但他跟断掌科林去霜雪之牙侦察,一直没回来,我们在先民拳峰等他,然……然后……”

“琼恩就在附近,”布兰说,“夏天看到他了。他跟一群野人在一起,但他们杀了一个人,于是琼恩夺马逃走,我敢打赌,他回黑城堡去了。”

山姆瞪大眼睛望向梅拉。“你肯定那是琼恩?你看到他了?”

“我是梅拉,”梅拉轻笑,“夏天是……”

一个阴影脱离了残破的拱顶,穿过月光,跳将下来,即使一条腿受伤,那只冰原狼落地时仍然轻盈犹如飘雪。女孩吉莉发出一声惊呼,牢牢抱住婴儿,抱得如此之紧,以至于孩子又号哭起来。

“他不会伤害你,”布兰说。“他才是夏天。”

“琼恩说你们都有狼,”山姆摘下手套,“我认识白灵。”他伸出颤抖的手,指头又白又软,胖得像小香肠,夏天走近嗅了嗅,然后舔舔那只手。

这时布兰下定决心。“我们跟你走。”

“你们所有人?”山姆似乎很吃惊。

梅拉揉揉布兰的头发。“他是我们的王子。”

夏天绕着井转圈,嗅来嗅去,然后停在第一格阶梯上,回头望向布兰,他也想去。

“如果我把吉莉留在这儿,到回来之前,她会安全吗?”山姆询问。

“应该没问题,”梅拉说,“她可以享用我们的火堆。”

玖健确认,“城堡空的,没人。”

吉莉环顾四周。“卡斯特跟我们讲过城堡,但我不晓得它们有这么大。”

这不过是厨房,布兰不知她看到临冬城会怎么想,如果真能看到的话。

他们花了点时间收拾,然后把布兰放进阿多背上的柳条篮里,等准备好出发时,吉莉已坐在火堆旁给婴儿喂奶。“你要回来找我哦。”她告诉山姆。

“我会尽快回来,”他承诺,“然后我们去暖和的地方。”布兰听到这话,不禁怀疑自己在做什么,我还能再去暖和的地方吗?

“我认识路,我走前面,”山姆在顶上犹豫不决,“实在太多阶梯了。”他叹口气,开始往下走,玖健紧跟在后,接着是夏天,然后是背布兰的阿多,梅拉殿后,手中拿着捕蛙矛和索网。

这是一段很长的路,井的顶端沐浴在月光中,但每转一圈它就变得更加狭小,更加黯淡,他们的脚步在潮湿的石头之间回荡,水声也越来越响。“我们是不是该点火炬?”玖健问。

“不用,眼睛会调节适应,”山姆说。“一只手扶墙,就不会掉下去。”

每转一圈,井变得更加黑暗,更加凄冷,当布兰终于抬头,望向上方时,井口已不到半个月亮大。“阿多,”阿多低声说,“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井也轻声回应,“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水声近了,但布兰向下窥探,只看到黑暗。

又转了一两圈,山姆突然停下,此时他离布兰和阿多四分之一圆周,在下方约六尺处,然而布兰几乎看不见人,但他看得见那道门,山姆口中的“黑门”,它根本不是黑的。

白色的鱼梁木,上面有一张脸。

木头散发出光芒,好似牛奶与月光的混合,如此微弱,除开门本身,几乎不能照亮任何东西,连站在它跟前的山姆也是漆黑一团,那张脸苍白古老,满是褶皱,死气沉沉,嘴闭紧,眼也闭紧,脸颊塌陷,额头枯瘪,下巴松弛,若一个人活上一千岁都死不了,只是越来越老,那么他的脸最后就会像这个样。

门睁开眼睛。

白色的眼睛,看不见东西。“你是谁?”门问,井轻声呼应,“谁——谁——谁——谁——谁——谁——谁?”

“我是黑暗中的利剑,”山姆威尔·塔利道,“长城上的守卫,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

“去吧,”那扇门说。它的嘴唇张开,越张越大,越张越大,直到最后,除了一圈褶皱包围的大嘴,什么也没剩下。山姆让到一边,挥手示意玖健通过,夏天跟在后面,边嗅边走,然后轮到布兰,阿多弯下腰,但弯得不够低,结果门的上沿轻轻擦过布兰头顶,一滴水落在脸上,沿着鼻子缓缓流淌,它带有奇特的温热,咸如泪水。

|金沙论坛精校·小安安|

【精校】第五十七章丹妮莉丝

弥林的规模犹如阿斯塔波和渊凯相加,跟它的姐妹城一样,它由砖块筑成,然而阿斯塔波是红色,渊凯是黄色,弥林却有多种颜色。它的城墙比渊凯高,且修缮更好,布满各种碉堡,每个转角都有高大的防御塔作掩护。墙垒之后,某巨型金字塔直指天空,那是座八百尺高的庞然大物,顶端有一耸立的鹰身女妖青铜像。

“鹰身女妖是懦弱东西,”达里奥·纳哈里斯看到后评论,“女人的心和小鸡的腿,难怪她的子孙们都躲在城墙后面。”

但护城英雄并未躲藏,他从城门里出来,身穿黄铜与黑玉的鳞甲,胯骑白色战马,马铠的颜色乃是粉白条纹,正跟英雄肩头的丝披风匹配。他擎一根十四尺粉白螺旋长枪,上油的头发打造梳理成两个巨大弯曲的羊角,在彩砖城墙下来回驰骋,发出挑战,要求攻城者派一名勇士上前跟他决一雌雄。

她的血盟卫们热血沸腾,想要上去会他,甚至为这机会彼此争斗。“吾血之血,”丹妮告诉他们,“你们的岗位在这里,在我身边,此人是只嗡嗡叫的苍蝇,无需理会,他很快就会离开。”阿戈、乔戈和拉卡洛虽勇敢,毕竟年轻,且十分珍贵,不能拿去冒险,他们能聚合她的卡拉萨,也是她最好的斥候。

“很明智,”同在大帐跟前观望的乔拉爵士说,“就让那蠢货来回奔跑叫嚣,直跑到马瘸腿吧,对我们没害处。”

“大大有害,”白胡子阿斯坦强调。“两军相遇,并非单靠剑与矛,爵士先生,还有士气,总有一边会先崩溃逃窜,而另一边支撑到最后,此人在自己人心中筑起勇气,朝我军部队播下怀疑的种子。”

乔拉爵士嗤之以鼻。“若我们派出的人战败,会播下什么样的种子呢?”

“惧怕战斗便无法获胜,爵士。”

“我根本没讨论战斗的问题,听着,就算那蠢货失败,弥林的城门也不会打开,为什么要平白无故地拿一条性命去冒险?”

“依我的观点,这是为了荣誉。”

“够了。”丹妮的麻烦业已够多,无暇听他们争执,而弥林的手段远不止一个粉白相间、高声辱骂的护城英雄,她也不能分心。渊凯一役后,队伍达到八万多人,但其中只有不到四分之一是战士,其余的……嗯,乔拉爵土称之为会走路的嘴巴,而此刻饥馑的前景深深笼罩。

弥林的“伟主大人们”在丹妮进军之前就全面撤退,坚壁清野,收割所有可以收割的粮食,无法收割的就烧掉,焦黑的农田与投毒的水井随处可见,最糟的是,沿渊凯而来的海岸大道,每个里程柱上都钉了一名童奴,他们是被活生生钉上去的,肠子挂在外面,伸直一条手臂,指向弥林的方向。达里奥担任先锋,他要部队在丹妮看见之前就将那些孩子放下来,但她听说后取消了命令。“我要看着他们,”她道,“看清楚每一个,看清楚他们的脸,并计点数目,我要记住他们。”

等来到坐落在河边盐碱海岸上的弥林,她数到一百六十三,我定要夺下这座城市,丹妮再度向自己发誓。

粉白相间的扩城英雄辱骂了一个钟头,嘲笑围城者们不是男人,嘲笑对方的母亲、妻子和神灵,弥林的守军则在城上喝彩助威。“欧兹纳克˙佐˙帕尔,”召开军事会议后,布朗·本·普棱告诉她。此人是次子团的新任团长,由佣兵同伴们选举产生。“我加入次子团之前曾是他叔叔的贴身护卫,这批伟主大人!统统是肥蛆虫,女的还不错——假如你没以不合适的方式去看不合适的主儿的话,那会当即赔上性命。我有个叫斯卡波的朋友,被这欧兹纳克活生生挖出了肝脏,他声称斯卡波用眼睛强暴某位女士,而此行是为维护对方的荣誉。我问你,眼睛怎能强暴人呢?反正他叔叔在弥林城中最为富有,而他父亲指挥着城防卫队,所以我在也被他害死之前,像老鼠一样逃跑了。”

他们看着欧兹纳克·佐·帕尔翻下白色战马,脱掉外袍,拉出那玩意儿,大致朝烧焦的橄榄树林——也就是丹妮的金帐所在地——撒尿,见他得意洋洋,达里奥·纳哈里斯手提亚拉克弯刀跳上战马。“要我把那东西割下来塞进他嘴里吗,陛下?”他的金牙在分叉的蓝胡子中间闪闪发亮。

“我要他的城市,不要他微不足道的玩意儿。”然而她开始生气了,若再不理不睬,便会被子民视为软弱,然而派谁去呢?达里奥跟血盟卫一样重要,没有这衣装华丽的泰洛西人,便无法掌握暴鸦团,他们中许多人曾是普兰达·那·纪森和光头萨洛的追随者。

弥林高高的城墙上,嘲笑声愈发响亮,数百名守军也学护城英雄的样,自墙垒间往下撒尿以示藐视,他们侮辱奴隶来夸耀勇气,她心想,若城外是多斯拉克卡拉萨,无论如何也不敢这么做。

“必须应战。”阿斯坦再次强调。

“对。”丹妮说,此时英雄将那玩意儿收了起来。“传壮汉贝沃斯。”

高大的棕肤太监坐在大帐阴影下吃腊肠,听罢传令,他三口吃完,油手在裤子上擦擦,便让白胡子阿斯坦去取武器,年迈的侍从每晚打磨主人的亚拉克弯刀,并用鲜红的油擦拭。

等刀拿来,壮汉贝沃斯顺着锋口斜睨一眼,咕哝一声,将其插回皮革鞘中,然后把剑带系于宽大的腰问。阿斯坦将盾牌也拿来,这是个铁制小圆盘,跟馅饼盘子差不多大,太监用左手抓着,而非按维斯特洛战士的习惯绑于前臂。“准备洋葱和肝脏,白胡子,”贝沃斯说,“不是现在吃,待会儿再吃,杀人让壮汉贝沃斯肚饿。”他不待回答,便拖着沉重的步伐从橄榄树林里出来,朝欧兹纳克˙佐˙帕尔而去。

“干吗派他,卡丽熙?”拉卡洛发问,“这家伙又胖又笨。”

“壮汉贝沃斯曾是此地斗技场的奴隶,若出身名门的欧兹纳克败在这样一个人手上,会让伟主大人们大大蒙羞,即便得胜……对地位相差如此悬殊的他们而言,也毫无价值,弥林人不能引以为豪。”此外,跟乔拉爵士、达里奥、布朗·本和三名血盟卫不同,太监并无带领部队、拟订计划或提供谏言的能力。他除了大吃大喝、自吹自擂和冲阿斯坦大叫,什么也不干。贝沃斯是最容易舍弃的棋子。到了掂量掂量伊利里欧总督给她派来的保护者的时候了。

贝沃斯踏着沉重缓慢的步伐朝前走去,激起攻城队伍一阵欢呼,而弥林的城墙和高塔上则传来叫嚣嘲笑。欧兹纳克·佐˙帕尔重新上马,挺起那柄螺旋长枪。战马不耐烦地摇晃脑袋,以蹄子扒沙地。虽然太监身形巨大,但与人马相较却显得渺小。“若有骑士精神就该下马。”阿斯坦说。

欧兹纳克·佐·帕尔端平长枪发起冲锋。

贝沃斯停下脚步,两腿叉开,一手拿小圆盾,一手握持阿斯坦精心护理的那把亚拉克弯刀,黄丝肚兜遮不住硕大的棕色肚皮和松垂的胸膛,除了小得离谱的镶钉皮背心,他没穿甲胄,甚至连乳头都暴露在外。“我们该给他锁甲。”丹妮突然感到很不安。

“没必要,锁甲只会减慢速度,”乔拉爵士说。“斗技场里是不穿铠甲的,观众要看流血。”

白色战马蹄间泛起尘埃,载着欧兹纳克雷鸣般地朝壮汉贝沃斯奔来,斑纹披风迎风飞舞,整个弥林城尖叫呐喊,攻城方的助威声相比之下显得稀稀落落,因为主力的无垢者们保持阵形沉默站立,跟石头一样毫无表情。贝沃斯也仿佛是块石头,硬邦邦地挡住马的前进路径,绷紧宽阔的背,欧兹纳克的长枪瞄准他胸膛中央,明亮的铁尖头在阳光下闪烁,他会被刺个透心凉,她心想……就在千钧一发之时,太监往侧面一转身,眨眼间便将骑手让过。扩城英雄圈转马匹,抬起长枪,眼见贝沃斯毫无反击,城墙上的弥林人呼喊得更为响亮。“他干什么呢?”丹妮问。

“炫耀。”乔拉爵士说。

欧兹纳克引马绕贝沃斯转了一大圈,然后猛踢马刺,再次冲锋。贝沃斯又是静静等待,关键时刻一转身,并将长枪头拨开。这回当那英雄越过时,她听见太监隆隆的笑声在原野上回荡,“这枪太长,”乔拉爵士说,“贝沃斯只需避开尖头就行。那蠢货应该直接朝他骑去,不要想潇洒地将人挑起来。”

欧兹纳克·佐·帕尔第三次发起冲锋,丹妮清楚地看到,他是朝贝沃斯旁边而去的,好比维斯特洛骑士在长枪比武中的姿势,非如多斯拉克人那样正面撞向敌手。

考虑到平整宽阔的地表使得战马可以提升速度,却也让太监能轻易地躲开笨重的十四尺长枪,弥林那位粉白相间的护城英雄试图预估对手的行动,在最后一刻将长枪偏向,以赶上壮汉贝沃斯的躲闪。

太监早有防备,这次他向下蹲,而非转向侧面。长枪无害地从头顶掠过,贝沃斯陡地一个翻滚,锋利的亚拉克弯刀划出一道银色弧圈,砍人马腿。战马尖声嘶鸣,接着倒了下去,英雄从鞍上滚落。

突然的沉默席卷弥林的砖头城墙,欢呼雀跃的变成丹妮的部下。

欧兹纳克跳离战马,在壮汉贝沃斯来袭之前拔出长剑。金铁相交,鸣响连连,如同暴风骤雨,快得丹妮看不清招式,没过多久,贝沃斯双乳下便被划开一道口子,鲜血覆满胸膛,而欧兹纳克的羊角之间嵌了一柄亚拉克弯刀。太监用力拔刀出来,又三下猛砍,将英雄的首级与身体分离,他把脑袋高高提起,给弥林人参观,然后甩向城门,任其在沙地上弹跳滚动。

“弥林的英雄不过如此。”达里奥哈哈大笑。

“没有意义的胜利,”乔拉爵士警告,“一次杀一名守卫并不能赢得城市。”

“没有意义,”丹妮赞同,“但我很高兴能宰了这家伙。”

城上的守军开始朝贝沃斯发射十字弓,但距离太远,飞矢无害地掠过地面。太监转身背对钢矢之雨,脱掉裤子,蹲下朝城市的方向拉了一堆屎,然后用欧兹纳克的斑纹披风把屁股擦于,并停留下来搜刮尸体,再蹒跚地走回橄榄树林前让那匹濒死的马脱离了痛苦。

到达营地时,攻城者们予以热烈欢迎,她的多斯拉克人尖声呼叫,而无垢者用长矛击盾,阵阵铿锵。“干得好,”乔拉爵士赞道'。txt456。],布朗·本扔给太监一个熟李子,“甜美的果子庆贺甜美的胜利。”甚至她的多斯拉克女仆们也说出溢美之辞。“我们要给你编辫子,并在上面系铃铛,壮汉贝沃斯,”姬琪道,“可惜你没有头发。”

“壮汉贝沃斯不要叮当响的铃铛。”太监四大口吞下布朗·本的李子,扔开果核。“壮汉贝沃斯要洋葱和肝脏。”

“没问题,”丹妮道,“壮汉贝沃斯负伤了。”血从他乳房下的割口流出,染红了肚子。

“那不算什么。我杀人之前,都会给对方一次机会,先砍我一下。”他拍拍血淋淋的肚皮。“数一数伤疤,你就知道壮汉贝沃斯杀了多少人。”

但丹妮就因为类似伤势而失去了卓戈卡奥,她不愿听任不管,忙派弥桑黛找来一个以妙手回春闻名的渊凯自由人前来诊治。贝沃斯吼叫抱怨,丹妮责骂他为光头大婴儿,直到对方肯乖乖地让医师用醋给伤口止血,缝合起来,并用浸烈酒的布条包扎。她这才带着将领军官们进帐开会。

“我必须拿下此城,”她盘腿坐在一堆垫子上,三条龙围绕在旁。伊丽和姬琪给大家倒酒。“它的谷仓撑得满溢,它的金字塔平台上结满无花果、椰枣和橄榄,它的地窖里是桶桶咸鱼和熏肉。”

“它还有大箱大箱的金子、银子和宝石,”达里奥提醒他们,“我们别忘记那些宝石。”

“我仔细检查过陆地这面的城墙,没有任何薄弱点,”乔拉·莫尔蒙爵士道。“若时间充沛,也许能挖通某个塔楼,获得突破口,但期间我们吃什么呢?补给已差不多耗光了。”

“陆地这面的城墙没有薄弱点?”丹妮问。弥林矗立在沙石角岬上,褐色的斯卡札丹河在此缓缓注入奴隶湾。北城墙沿河岸伸展,西城墙则靠海湾。“意味着该从河上或海上进攻?”

“以三条船进攻?当然,差遣格罗莱船长打探势在必行,但除非河边城墙崩溃龟裂,否则一样是送死。”

“建造攻城塔怎么样?我哥韦赛里斯讲过类似的故事,可以造塔攻城呀。”

“塔是木造的,陛下,”乔拉爵士说。“奴隶商人们烧掉了方圆二十里格之内每一棵树。没有木头,就不可能有砸碉堡的投石机、攀城墙的梯子,也没有攻城塔、龟盾和攻城锤,固然可用斧子攻门,但是……”

“你有没看到城门上那些青铜脑袋?”布朗·本·普棱诘问,“一排排张嘴的鹰身女妖头?弥林人从它们嘴里喷出沸油,烹煮下方的战土。”

达里奥飞内哈里斯朝灰虫子微笑,“也许该由无垢者来挥斧。听说沸油对你们而言跟洗热水澡差不多。”

“这不对。”灰虫子没有回以笑容。“小人们不像常人那样感受灼痛,但热油足以致盲,甚至要命。然而无垢者不怕死亡,给小人们提供攻城锤,我们要么撞倒城门,要么为此而死。”

“你们统统会死,”布朗·本道。他于渊凯接过次子团的指挥权时,声称自己是身经百战的老手,但不会夸口在所有场合都行事英勇。所谓“有年长的佣兵,有胆大的佣兵,但没有既年长,又胆大的佣兵。”她对此深以为然。

丹妮叹口气,“我不要白白牺牲无垢者们的性命,灰虫子。也许可用饥饿迫使城里人投降。”

乔拉爵士有些闷闷不乐。“我们会比他们先饿死。陛下。这里没有食物,没有喂马和骡子的饲料,连河里的水也有问题。弥林人把粪便排进斯卡札丹河,自己从深井汲取饮水。已有报告称营地里爆发了疫病,包括高烧、棕腿疾和三例血瘟。若继续逗留,还会发生更多状况,别忘了,奴隶们因为一路行军而变得身体虚弱。”

“他们是自由民,”丹妮纠正,“不再是奴隶了。”

“奴隶也好,自由民也罢,反正人在挨饿,很快就会生病。城里的供给相对充足,且能经由水路增补。您那三条船无法封锁河流与海洋。”

“你有什么建议,乔拉爵士。”

“您不会喜欢的。”

“我还是想听听。”

“遵命。要我说的话,就放弃这座城市。您无法解放世上每一个奴隶,卡丽熙,您的目标是维斯特洛。”

“我没忘记维斯特洛。”丹妮时时梦到它,梦到这片从未见过的传奇之地。“但若弥林老旧的砖墙就能轻易让我放弃,又如何能对付维斯特洛巨大的石头城堡呢?”

“学伊耿的样,”乔拉说,“用血火征服。等我们到达七大王国,您的龙将会长大,况且也会有资源营建攻城塔和投石机,这里所缺乏的条件,维斯特洛都具备……但我警告您,穿越长夏之地的道路漫长而严酷,充满未知的艰险。您在阿斯塔波停留是为买下军队,不是为发动战争。把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实力留给七大王国吧,女王陛下,把弥林留给弥林人,向西方的潘托斯迸发。”

“承认失败?”丹妮恼怒地说。

“懦夫才躲在高墙后,失败者是他们,卡丽熙。”乔戈寇道。

其他血盟卫纷纷同意。“吾血之血,”拉卡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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