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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窥一百二十天-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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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走上出城的大路,穿过小城的南门街,便是一望无际的原野。就当是冬天的远足,背着沉甸甸的旅行包,天鹅绒大衣也不觉得冷了。

七岁以前,她常去小城郊外的流花河。在压箱底的记忆中,她像男孩子那样脱得精光,从水底摸出光滑的鹅卵石,还有一尺多长的泥鳅。上游山谷有大片野生桃林,每逢落花时节,就会漂满粉色花瓣,这条河因此得名。

而今,流花河畔多了几排楼房,丑陋的喷着灰烟的乡镇工厂,像突然泼入画中的红油漆。至于九天玄女娘娘的破庙,人生第一次见到死人的地方,早已湮灭在这些建筑的地基下了。

“流花河乡小白村19组7号”,这栋孤零零的房子,坐落在俯视河岸的高地上,前后有两片菜地,寒冬里沙土般荒芜。墙外破烂的信箱上,写着屋主人的名字——单富清。

用力敲门,许久没有动静。

但崔善知道,屋里有人,门前的脚垫,有刚踩过的明显痕迹。

单富清?

低头琢磨这个名字……对啊,第一个字不念“DAN”,“单”作为姓氏念“SHAN”,而且是第四声——“单”就是“善”。

单富清=善父亲

崔善的父亲!

这绝对是崔志明使用的假名,终究还是没有忘了女儿崔善。

两年前的今天,他还被关在巴比伦塔顶的空中监狱,囚禁他的人是妻子麻红梅。而在同一天,也是这样的冬至,他的妻子在做钟点工时,摔死在主人家的楼下。当他饿了三天,忽然有人从墙顶放下了绳子。

于是,在塔顶被囚禁十二年后,他获得了自由。

崔志明失去了一切,他也无法再回到原来的生活,更不知道如何去找自己的女儿。他只能回到老家的县城,为了躲避当年的债主,隐居在流花河畔的小屋里,偶尔才回老宅去看望老母。

他给自己换了个名字——单富清——永远提醒自己还有个叫崔善的女儿。

小善的爸爸,为什么还不出来呢?

崔善低头,沉默,两分钟后,转身离去。

她还有更重要的事。

回到干涸的河滩上,流花河大半结冰,剩余的河水缓慢而孱弱,裸露河心的鹅卵石,浅得可以蹚水而过。

崔善从背包里取出一个盒子。

黑色的长方形匣子,似乎藏着什么机关,或是神秘的祖传宝贝。

事实上,这是麻红梅的骨灰盒。

上个星期,她悄悄潜入市郊的公墓,用工具撬开了妈妈的墓穴。将近两年前,是她亲手把妈妈的骨灰埋进去的,买这个墓地也花掉了不少钱——用程丽君律师打来的赔偿款。

崔善一度以为,妈妈想要永远留在魔都。现在想来,也许这是错的。既然,自己将要离开这座城市,不如带着妈妈一起走吧。

昨晚,在夜行的火车上,她始终把这个骨灰盒装在包里,小心地抱在怀中,一宿都没有合过眼,以免被小偷当作贵重物品偷走。

尘归尘,土归土。

崔善用力打开骨灰盒,里头只剩下几块骨头片,还有一堆灰白色的粉末,全被她倒进了冰凉的河水。

她想,妈妈是从流花河上漂来的,还是从流花河里漂去吧。

没想到一阵风卷过,许多白灰还未落到水面,就被吹到她的脸上。眼睛、鼻子、嘴巴,充满着妈妈的骨灰,如同眼里进了沙子,迫使泪腺使劲分泌。

对着河流哭了半晌,她想起小时候,这里长满水草和芦苇,常能从河里捞起大鱼,就在鹅卵石上烤了吃掉。河边有许多鸟儿栖息。爸爸带着她用箩筐之类工具捕猎。春天里,流花河畔总是飘满蒲公英,让人难以睁开眼睛。崔志明放起自制的风筝,让女儿抓紧线轴。记忆里的天空荒芜,唯独火红色风筝,像小白尾巴上的斑纹,穿过蒲公英消失在云端。

此刻,崔善取出一只折叠的小风筝,刚在南门街的地摊上买的。她尝试着放起风筝,奔跑在河滩的鹅卵石上。将近二十年没碰过了,开始总是失败,最后闭起眼睛,当鞋底踩上河冰,线的那端终于有了感觉,随着风筝扶摇直上。

像追风筝的人,天鹅图案的黑色风筝,在惨白的天空底下格外刺眼。更为醒目的是崔善,河滩上疯子般狂奔的年轻女子,乍看像只硕大的黑天鹅。

直到那个男人出现。

崔善知道,他始终在看着她。

男人像尊雕塑,站在河堤上,穿着灰蒙蒙的衣服,佝偻后背将手插入袖筒,眼镜片后的目光,格外畏缩与沧桑。

一道细细的风筝线,依然在她的手掌心,随着高空的北风猛烈抽动,仿佛有双手在云中跟她抢夺什么。她看着这张陌生的脸,白茫茫的大雪降落在流花河上……

就像女儿趴在爸爸肩上哭泣,崔善抱着头发半白的高大男人。整张脸冻得红通通的,毫不顾忌地洒着鼻涕与眼泪。

风筝,早已断了线。

男人的额头露出几条皱纹,看来有六十岁了,也许实际年龄没那么老。

“小善?”

“对不起,我叫张小巧,我认错人了!”

崔善用力挣脱出来,装作极度尴尬的样子,双手抱着肩膀后退。

“哦?”男人慌张地摇头,端详了她两眼,“我有十四年没见过女儿了,只觉得她现在应该像你这么大——你的手,也像她一样冰凉。”

“再见。”

她没再多说第二句话,扭头沿着流花河往回走,黑色天鹅绒大衣的背后,不断落下新鲜雪花又融化。

“不要难过,不要哭,会有的,都会有的,面包会有的。”

他老了,还在唠叨《列宁在1918》的台词,声音却被风雪一口吞没。

其实,她略微听到了后半句——面包会有的,就像在巴比伦塔顶。

但崔善不会回头。

顷刻间,某根断裂的黑色发丝,被风卷过数十米远,一直落入河对岸的小树林,缠绕在厚厚的眼镜片上。

灰暗天空,大雪永无止尽,流花河已全部冰封,黑色卵石的河滩,铺满一层积雪,宛如黑白相间的波斯地毯。

她看到了另一个男人。

黑色的天鹅风筝,坠落在他手边。整个人横卧在雪中。几乎隐形的白色外套,连衣帽遮盖脑袋,背着双肩包,厚镜片上积起雪花,脖子上挂着望远镜。

第一次看到这张苍白的面孔,难以准确地形容,但是崔善知道——他是X。

她在X的身边蹲下,瘦弱的胳膊无法扶起男人,只能先摘下他的眼镜。雪花不断坠落到他的脸上,双眼竟像十来岁的孩子。他的嘴唇紧闭,始终说不出话,眼皮微眨两下,口中白气很弱,转瞬被风吹散。

崔善对着镜片呵出热气,融化掉刚积起的雪花,变成冷水流淌到手指上。她把眼镜戴回到他的鼻梁上,这样他才能看清她的脸。

X快要死了——她看到过那张关于阿兹海默氏症的病历卡。

有个黑封面的小本子,被他的双手捧在胸前。当崔善轻轻抓住本子,他的手指自动松开。一支圆珠笔从纸页中滑落,也许刚才还在写着什么。

她将小本子放到眼前,封面上有白色记号笔的大字——

TO:崔善

这是X给她的最后礼物。

崔善不响,直接将小本子塞入包里,转身拉紧衣服领子,赶快离开这寒冷的鬼地方,留下两串深深浅浅的脚印。

冬至的夜,过早降临。冰封的流花河畔,年轻男人的眼皮低垂。口鼻之间,仅余淡淡薄荷味,风里一点点散去。最后半滴记忆,即将被脑中的橡皮擦抹干净。镜片再度被雪花与泪水模糊,目送黑天鹅的背影远远飞走,像幅溶化了颜料的水彩画。血管里的温度,正如水银柱般下降,连同脖子上的黑色望远镜,淹没在漫天遍野的风雪中……

第十一章 X的日记本

    

冬至,下午五点,天已全黑。

“一候蚯蚓结;二候麋角解;三候水泉动。”

崔善念出这节气的古话,小时候爸爸教给她的,相隔多年还未忘记。

小县城的火车站隔壁,有条冒着热气的小吃街,布满狗肉煲与老妈兔头。她独自走进一家小饭店,挑选靠窗的雅间,点了盆羊肉火锅,一来是希望自己别再那么瘦,二来是以后再也吃不到了吧。

TO:崔善

隔着厚厚的霜,她看到窗外的雪刚好停了,便打开流花河畔拿来的小本子。

第一页,有些僵硬的X的笔迹——

8月1日。

我的记忆还能保持多久?

医生说,大约四个月,120天——只是大概的时间,最好准时吃药,在这过程中,我会逐渐地遗忘,忘记过去,忘记所有人,乃至自己。

最后,就是死亡。

回家以后,我走到窗边,看着对面的巴比伦塔顶,那栋烧焦的尸体般的烂尾楼,似乎也像阿兹海默氏症的病人,不过在等待死亡罢了。

爬出窗外,看着三十层楼下的街道,车流飞驰的南北高架,跳下去是直接摔成肉饼,还是被撞得粉身碎骨?但愿不要掉到汽车上面,这样会给挡风玻璃或车顶砸出个大洞,引发危险的连环车祸。最好是不影响他人的空地,譬如广告牌之类的,尸体半挂在上面,很拉风的样子吧。

接近四十度的太阳底下,对于这个世界的最后一眼,留给了巴比伦塔顶的空中花园。

于是,我看到了她。

谁能想象?当我站上窗台准备谋杀自己,突然看见对面烂尾楼顶,竟还藏着一个女人。

盛夏的午后,我从窗台上跳下来,不是坠下三十层楼,而是回到屋里,把望远镜对准巴比伦塔顶——也只有从这个角度看过去,视线才能越过楼顶的围墙,落到长满石榴树的花园里,还有她。

那是个年轻女子,头发散乱地披着,黑色小碎花的裙子,裸露胳膊与膝盖,肌肤白晃晃的分外刺眼。

她很漂亮,尤其眉眼,从第一秒钟,就在望远镜里抓牢了我的眼睛。

最高六十倍的单筒望远镜,支撑地面的三脚架,德国原装的光学镜头,足够让你看到整个世界的秘密。

她也很绝望,抬头看着天空,向我这边窗口看来——望远镜里会有种错觉,似乎她已看到了我的脸。

怎么会出现在烂尾楼顶上?她也不像流浪者或精神病人,从穿着打扮与皮肤来看,跟街上的时髦女郎没什么区别。这是闲得无聊的行为艺术?城市探险?抑或拍电影?

观察了整个下午,没看到第二个人,直到黑夜覆盖空中花园,她居然躺在墙角睡觉了。

我决定等到明天再自杀。

8月2日。

小时候,同学们给我起过各种绰号,其中有一个叫隐形人。

我经常站在别人身后很久,不发出一丝一毫声音,直到对方回头被吓得半死。有时我会在寝室间穿梭,往往经过许多个房间,所有人竟不知道我来过。

“他是小偷的儿子吧?要不怎么到哪儿都不留痕迹?”

“不对,他是外星人!”

“屁!全都在乱说,我们班里根本就没有这个人,都是你们幻想出来的,看看教室里他在哪儿?

“咦,真的没有啊。”

其实,我正躲在最后一排座位下哭泣,却连一声都没吭出来。

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同学记得我的存在。

今天,刚起床就扑到望远镜后,塔顶上的女人还在,坐在空中花园的墙角下,声嘶力竭地呼喊求救。

她出不去了。稍微调整距离,能看清她肩头的蚊子块,裙子破裂缝隙里的皮肤。胸口晃着一根项链坠子,把镜头推到最大倍数,依稀分辨出天鹅形状,阳光下略微有些反光。她的身边有双红色的高跟鞋,除此别无他物,如果有台手机,早就打110求救了吧。

我拨了报警电话,但随后挂断。

如果,她被救走——我就会按照原定计划,从这扇窗户跳下去自杀。

如果,还能在望远镜里看到她的话,我也就能继续活下去了。

我还想多活一天。

8月3日。

每天清晨,这个三十层楼顶的房间,会晒到夏日灼热的阳光。躲在镜头背后的瞳孔,猫眼似的收缩,偶尔产生眩晕感。

没有食物,没有水,白天在塔顶的酷暑之中,晚上睡在墙角的水泥地上。

她即将变成一具美丽的尸体。

还是决定打电话报警,在她饿死之前,然后自己从这扇窗户跳下去。

突然,望远镜里的她在干吗?不可思议,她在制造捕鸟陷阱,耐心地躲藏在石榴树下,真的逮到了一只小鸟。她用树枝把鸟刺死,真残忍。怎么吃呢?她异想天开地钻木取火,以为自己是北京猿人?但成功了,傍晚时分,空中花园点起一堆火苗,她小心地烤起麻雀,看起来很美味。

暗淡的夜色中,火光照亮了她的脸,很迷人。

遇见她以前,望远镜是我唯一的朋友,也是双腿、眼睛与嘴巴,代替我走到无数人的面前,那是一个真正巨大的世界,可以无所顾忌地看到——他们在工作、吃饭、看电视、玩电脑、打手机,还有睡觉。有的一个人睡,有的两个人,或更多人。他们有时笑,有时哭,有时对天空充满期望,有时又恨之入骨。

如果,让我自己走到那些人身边,即便面对面,朝夕相处,恐怕也一无所获。

相比于用肉眼看这座城市,用望远镜看得更丰富而真实。我相信自己有无数朋友,每天跟他们在一起生活,简直高朋满座,夜夜笙歌,就像盖茨比的奢华派对。我可以叫出每个人的名字或绰号,知道他们的特长和缺点,比如谁打DOTA是好手,谁又是泡妞与始乱终弃的专家,哪家的妻子习惯红杏出墙,某个道貌岸然的家伙却是衣冠禽兽……

我闭上眼睛,整夜脑海中都是塔顶上的女人……

8月7日。

她在墙上刻了什么?

望远镜捕捉到她因饥饿而发青的眉眼,有烟熏妆的效果。她的身材越发骨感,胸部因此变小,胳膊虽细却有力量。昨天,她抓住一只老鼠,令人吃惊地剥了老鼠皮,跟小鸟串在一起烧烤吃了,表情厌恶,事后趴在地上干呕半天。

只要每天站在窗后,透过望远镜看着她的一切,我就渐渐忘了想要自杀这件事,不知是阿兹海默氏症作祟,还是偷窥本身。

为了避免忘记时间,我开始在自家墙上记录“正”字。

当看到她用泥土做了个洗脸盆,用高跟鞋当杯子喝水,闭着眼睛吞下蟑螂与蚂蚁,我开始佩服乃至崇拜这个女人。

如果,自己被扔到那个空中监狱,不知道是否活得过第二晚?

为什么不救她上来?只要跑到巴比伦塔顶的天台,放根绳子下去。可是,她的感激会持续几天?她也会像其他人那样,很快忘记我的脸和名字,再次见面就变成擦肩而过的路人。何况,我开始没有救她,等了那么多天再出手,这算什么意思?不也一样犯罪了吗?

夕阳,再度笼罩巴比伦塔,越过庭院深深的高墙,直射到火红的石榴花与她脸上。她还想利用烧烤的烟雾,盼望有人打119火警。不过,除非用望远镜,否则即便侥幸被人看到,也会认为是阳台BBQ派对,或是流浪汉占据了烂尾楼埋锅造饭。每次点火要烧掉许多枝叶,石榴与野草不断减少,她会把整个花园的植物烧光,只剩满地灰烬残渣。

8月10日。

巴比伦塔顶出现一个半秃头的中年男人,跌跌撞撞,面孔阴惨。

我很紧张,他来干什么?就是把她关进来的变态,还是来救她的人?

然而,他自己坠落进空中花园,死了。

她万分恐惧,任由这具尸体躺在庭院正中,直到整个白天过去。一个女人和一具尸体在一起,这是许多CULT片的情景,但我好怜悯她。这么炎热的季节,死人很快会爬满蛆虫,这种环境中任何活人都不能生存——除非她想要吃死人肉。

晚上,我带着绳子、手电与各种工具,来到烂尾楼下。

第一次爬到塔顶,顺着绳子滑入空中花园。无声无息,踮着脚尖到她身边,看着她的脸庞,觉得很美。

但我不会碰到她。

抓住那具沉重的尸体,将死人绑在自己身上,通过绳子爬到楼顶平台。我不敢发出声音,害怕把她弄醒,累得浑身大汗。

再见,塔顶的睡美人,我只想让她过得好一些。

我背着散发臭味的尸体,爬下十九层楼,几乎耗尽整个后半夜,才来到烂尾楼的底层。我挖开地下室的泥土,把死人埋进去,这里是天然的坟墓。

十三楼的窝棚,是这个男人的家。我找到一台手机。对不起,我不是偷窃死人财物的无耻之徒,而是想发现某些线索。这台价值三百元的二手货,没有声音只有振动,仅保存了一个电话号码,但无联系人的名字。

抄下这个号码,我用公共电话打过去——是个女人接的电话,听声音还算年轻,我一个字没说就挂断了。

8月15日。

请允许我用“你”来称呼你——巴比伦塔顶上的女人。

酷暑与台风相继过去,裸露尸骨的高塔,再度被傍晚夕阳笼罩,仿佛矗立在碧血黄沙的荒野。原本焦黑的墙体,竟发出赤色反光,似乎屏蔽掉了广场舞的噪音。

写得太酸了吧。

当你快被积水浮出空中花园,我在望远镜里有些遗憾——我将永远失去你了,但我也在为你加油并祝福。

可惜,你仍被困在井底,进入绝境。我从没亲眼见过女人下半身流血,对你充满怜悯。裹在你身上的布片,早已看不出裙子形状,更别说其他敏感部位。当你转身背对我,恰好露出大半个后背,我看到了你的文身,黑色翅膀上的英文花体字——LZCS。

某个名字?还是代号?甚至——你被关在空中监狱的原因?有人在你背后刺上这行密码,而你却无法看到,塔顶也没有镜子让自己发现,但这行字母也未免太简单了吧?

我买了台红外线夜视望远镜,跟白天的普通望远镜交替使用,夜以继日观察。漆黑的空中花园,衣不蔽体的你,在望远镜里散发红光,像夜间觅食的动物,也像美国大片中特种兵看到的敌人。红色越发强烈,不意味着生命力增强,恰恰相反,是奄奄一息——高烧影响了红外线,当视线里一团火球,就是全部器官烧死衰竭之时。

9月15日。

“无数架飞机从我梦中飞过,没详细数我打下多少架来,但是每一架都是为你而打。”

这是一句电影台词——我也是。

回想这一个月多,我把药、水和食物,通过“黑鹰”飞过高空,送到你身边。

刚开始很紧张,担心小直升机会不会半空坠落,或者操纵失误撞到墙上,后来才越来越娴熟地操纵。

看到你渐渐恢复健康,每天早上吃着我买的面包和水,我很有成就感。

但有了更多疑问——你是谁?

从此以后,“黑鹰”不仅是运餐车,也成了接线员。它是我在大学时代亲手制作的,按照《黑鹰坠落》的直升机原形,那是我最爱的电影。

如果要救你出来,这是必需的前提——你为什么会被关在塔顶?

你是犯了某种不可饶恕的罪过吗?如果贸然把你放出来,是否会危害世界和平?甚至,你是否有什么高致命性的传染病,因此不能与任何人接触,只能被放到空中花园自生自灭?

最近一个月,我在24小时便利店上夜班,这是失业以来的第一份工作。每个夜晚,独自坐在便利店的收银台后,我并不感到孤单与恐惧,相反心里有许多憧憬,遇到下雨天还会牵挂——因为还有一个女人,同样孤独地躺在塔顶的墙角下,面对毫无遮拦的星空。

10月15日。

在我传递给你的录音笔里,第一次亲耳听到你的声音——温柔,感性。我喜欢。

崔善,我知道了你的妈妈叫麻红梅,你的爸爸叫崔志明,还有你的高中、大学的闺蜜,毕业后的第一家公司。

一切都像挤牙膏似的,我怀疑你是不是失去了记忆,难道也得了跟我一样的病?

为了证实你没有骗我,我冒充成你的男朋友,前去拜访你人生中的各位朋友与同事。我偷偷录下对话,通过黑鹰传递给你。也许你不信,我是第一次面对那么多陌生人,那些或可怕或奇怪的人们,面对面扑出气息到我脸上,以及各种冷漠、轻蔑或狡诈的眼神。

很抱歉。

11月1日。

我坐在市民广场公园的长椅上晒太阳。晚上,这里会成为流浪汉的床,或者年轻民工男女的情人旅馆。

仰望巴比伦塔顶层那几面灰蒙蒙的砖墙,谁也不曾想到还有一个女人,已衣不蔽体地生存了九十天。

忽然,一片什么东西飞到我的额头。

原来是张破纸片,简直狗啃似的,却有一行字——

“救命!我在楼顶!巴比伦塔!”

纸片上是你的笔迹,漂亮而不潦草,很容易辨认。但我并不紧张,而是四处收集类似的纸条,在附近树上又发现了一些。

这些随风散布出去的求救纸条,想必不止一个人收到过,但除了我不会有人在意的。

这没什么稀奇,就像住在群租房里的大家,每个人都忙忙碌碌,低头只能看到自己的影子,谁会停下来注视窗外呢?

我查到了林子粹最新的地址,用微型录像机偷窥和监视他。

11月15日。

你开始在录音笔里讲述你跟林子粹的故事。

其实,我很伤心。

随着我大脑萎缩的加快,你的人生却越发清晰。我难以自制地上瘾,包括你最不敢让别人偷窥的隐私,都以照片与复印纸的方式,密密麻麻地贴在我的整面墙上,每天触目惊心地提醒自己,对面塔顶上的女人是谁。

我总是忘记吃药,只能用红色大字把“每天吃三次药”记在墙上,否则我已经死了吧。

为了警告你试图逃脱的行为,我深夜潜入到你的身边,用手机录像功能记录下了一切。你睡得好香啊,丝毫没察觉我的存在。我大胆地躺在你身边,看着你均匀的呼吸,黑夜里发亮的头发,闻你体内的气味。

女人的气味。

对不起,我不是变态狂。

11月21日。

我差点被你杀了。

当你僵硬地躺了一天一夜,连“黑鹰”带来的食物也没碰过,我非常担心你。

小善,你还活着吗?如果你死了,很快我也会死的。

半夜里我再次潜入空中花园,想要把你抢救回来。然而,你却趁我不备袭击了我,用利剑般的树枝刺入我的胸口。

再偏一厘米,就会撕碎我的心脏。

但我逃了出去,难以置信,胸口插着致命的凶器。

凌晨,我艰难地走到最近的医院,急诊室的女医生也被吓坏了,帮我拔出那根树枝,反复清洗伤口。医生要求我住院观察,以免伤到胸腔内的脏器,但我只挂了两瓶盐水,就自己扯掉输液针头,悄悄从医院里逃跑了。

我怕你早上挨饿,尽管你想要杀我。

崔善,你到底有没有杀过人?

11月23日。

我还活着。

请你不要太内疚,也不要太担心。

为了验证你有没有说谎,我去了程丽君死亡的案发现场,果然跟你描述的一样,我还发现了一张《天鹅湖》的唱片。

奥杰塔?OR?奥黛尔

她在塔顶。

对不起,我更喜欢叫你奥杰塔,那是白天鹅的名字,也是你的英文名字Odette的转音。1981年东映剧场版《天鹅湖》,我看过至少一百遍,印象最深的那句对白是:“奥杰塔,我宁愿为你而死!”

我开始疯狂寻找关于《天鹅湖》一切,就像疯狂地寻找你的全部秘密,包括柴可夫斯基是金牛座都被我扒出来了。

不过,千万千万别看那个版本的结尾——记住,你是奥杰塔,同样被魔王囚禁在塔顶。

11月24日。

收到你的录音,我真的非常欣慰——你不是杀人犯。

正好符合我的判断:程丽君不是被你杀死的,真正的凶手,另外隐藏在某个角落。

而你是无辜的,只是被人欺骗与利用,可怜的崔善。

我已决定将你从空中监狱释放,赶在冬天彻底降临塔顶之前。

是啊,我不可能永远这样看下去,医生说我只有一百二十天的生命,按时吃药的情况下,顶多可以再多活两三个星期。

在我最后失去记忆,彻底遗忘窗外的你之前,必须把你救出来。

否则,一旦把你忘了,你就会死。

奥杰塔,刚才我在望远镜里,看到你把头埋进被窝,就像天鹅休憩时,扭头藏入翼下。

11月25日。

警察找到了我,虽然心里怕得要命,但还是从容地去了公安局,那是一个叫叶萧的年轻警官。

幸好冬天穿了厚厚的衣服,掩盖了我团团缠在胸口的纱布,我第一次对警察说谎了。

请原谅,我说在今年6月21日,我在丽江跟你认识,也是程丽君被杀的前一天。

其实,大学毕业以来,我未离开过这座城市,更没去过云南。

每当深夜无聊,我会打开GOOGLE地球,点击查看地球上每个角落的卫星图片,包括网友们上传标注的各种图片。偶尔有一次,我点到丽江的白沙古镇,意外地看到壁画照片,还有那棵金灿灿的银杏树。自从见到巴比伦塔顶上的你,我无数次幻想,自己就是你的男朋友,我们在古壁画外的老银杏下相遇,踩着一地破碎的阳光,住进木头窗棂的破旧小客栈,黑夜里剪着蜡烛枕着月光入眠,哪怕从未触摸过你的身体,只是看着你……

11月29日。

很抱歉,我没有及早地救出你,让你在巴比伦塔顶的空中监狱,忍受将近一百二十天的煎熬。我还像个变态似的偷窥你,半夜潜入到你的身边,逼迫你说出内心的伤痕……

我会向你赎罪,为你找到真正的凶手,并在同一个地点惩罚他(她)。

收到一份国际快递,来自索多玛共和国——五天前,我用国际网银购买了一本该国护照。放心吧,这可不是假护照,而是索多玛共和国外交部签发的,用你的出国证件照片。

我还给你想了个新名字:张小巧。

听起来土,却很真实。以后,你会习惯这个名字的。

虽然,你不是杀人犯,但毕竟参与过杀害程丽君的阴谋,即便犯罪中止,恐怕也是要坐牢的。请你持有这本护照移民国外,索多玛共和国与中国互免签证,无论再去什么国家,你就永远安全了。

小善 OR 小巧 OR 奥杰塔——祝你在另一个半球找到你喜欢的男人,最好是华人,我可不喜欢老外哦。

忘了告诉你,索多玛共和国唯一值得人们记住的,是地球上最重要的天鹅越冬栖息地。

11月30日。

我拿起书架上的《肖申克的救赎》,封面与书脊被磨出一层白色,我差点以为自己是第一次读这本书。其实,关于斯蒂芬·金的这个中篇小说,是第一百二十次。

而在我的墙壁上,正好刻满了二十四个“正”字。

小善,根据你在录音笔里的要求,我必须送给你一份最好的礼物——林子粹。

你还爱着他吗?

不必细说,我利用了你的求救纸条,而他认得你的笔迹。最终,我把他吸引到巴比伦塔顶——初雪子夜,林子粹带着有毒的蛋糕,正准备投入空中花园,被我一把推了下去。

这个男人两手空空坠落,撞在三米深的天井地上昏迷了。

后半夜,我和衣坐在巴比伦塔顶,垫在枯黄的草根与尘土上,看着星星点点的灯光,虽然没有一片光能照到脸上。一宿未曾合眼,细小的雪片落在眼皮上,被体温慢慢融化。

天亮了。

太阳升起来,一夜的初雪消融,冰冷刺骨。

你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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