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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法师穿越日常-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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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生默然。

    这是绝对禁止在平民百姓间流通的话题。

    身负气运者,可左右王朝兴衰。而运气,只是一人之气数,可领一时风骚却没有长久的底蕴。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一个字,“势”。

第一零三章 窃国何如

    良久,汉生开口:“所以你认为,一个目前无兵无名的我,比之已经颇有名望与势力的张仪,更得势?”

    “张仪的确有兵有名有势,这些你的确都没有。”

    潘芷云顿了顿。

    “但没关系,你有我。”

    汉生无言,这话怎么听着感觉这么古怪。

    潘芷云继续说道:“我有钱有人,你也知道我的身份是大德祥的东家,粮食更是不缺。你若真的想好了,我随时可以给你拉起一只万把人的军队,抢地盘什么都不是难事。加上文家的力量,足够你一年之内组建一支不错的军队。没兵咱们就招兵,没名望就捧出个名望,没有势,就造势!”

    “我暂时没有这种想法。”汉生道,心中想的却是陆沉。她没有再次当王的打算,但是她不介意为陆沉做点什么,至于张仪,欣赏归欣赏,和效忠是两码事。

    潘芷云毫不在意:“总有一天你会改主意。目前我还等得起。”

    年稷尧静静听着车里潘芷云与汉生的对话,低着小脑袋不做声,不知是在思考还是根本不感兴趣这些话题。

    半晌无语,马车内又安静起来。

    前方很快到达一城,离越。

    三人的通关文书验过以后,顺利进了城。

    这是一个司州中部的小城,并没有洛城那样宽广道路与高耸城墙,马车一路穿行路途虽狭窄,却也平坦易行,不似青州的秋城,哪怕是城内,道路也总有细小的凹凸之处,马车行过甚至偶有颠簸。越靠近东北望京方向,离战乱之地越远。因而这里的百姓看上去虽不富庶,脸上也都没有经过战火的慌乱,显得难得的和平友好。

    青衣小厮驾着马车一路行至一家客栈门前,汉生撩开马车的帘子一看,青石青瓦院墙高深,又是一家豪华程度不输一揽风流的大客栈。

    汉生问:“一日住店的银钱,足够你在这里买个小宅子了,为何一定要住客栈?你堂堂大晋第一粮商,别告诉我这样的城内没有你的宅邸。”

    跳下马车的潘芷云扬着头笑得张扬:“本公子有钱,爱住哪住哪。我就偏爱住这最好的客栈,只因我习惯用最好的东西,享受花钱的滋味,你奈我何?”

    汉生不再搭理走路时脚尖又翘起老高的潘芷云,自顾自随着侍女引路朝着自己客房的方向走去,与潘芷云聊起这种话题实在是一个错误的选择。

    朱门酒肉臭,路有饿死骨。

    潘芷云给了她那个钱袋子以后,她也同样不是穷人。

    当然了,也还算不上朱门,顶多算银门,银子的银。

    汉生三人的客房比较雅清,客栈内部与一揽风流还是有所不同,一揽风流更偏四合院式的院落结构,而这间客栈则有些像现代徽派建筑的园林,天井中种的是芭蕉叶,院内墙壁上无处不在的石雕与屏风上的紫檀木雕,皆透着厚重文化底蕴,低调而奢华。

    汉生找到自己的房间,没有让侍女服侍洗漱,自己一人在床上静坐,思索着以后的局势。

    潘芷云的话不可尽信也不可不信,至少望京与其余地方的情报是真的。情报的重要性在任何朝代都是一样,不论是对于帝王还是底蕴深厚的门阀家族而言,都是维持朝政或者家族稳定做出判断的重要底牌。

    如同暴发户与真正的世家的区别,或许从衣着一类的外物上难以区分,但是“这是我买的南海夜明珠,有价无市。”与“南海近日天气晴朗,送来的海鱼很是新鲜可口。”之间的区别,就很明显了。

    汉生还是秦王稚的时候也掌握着一支的情报系统,当时便是由文枢所统领。如今转世为汉生,除了还算不弱的心智与头脑,什么也没有。

    潘芷云一开始提出要为汉生组建军队时,她有过一瞬间的动心。但很快这个念头就被压下来,一是她对潘芷云的信任并没有达到那个地步,二是她需要亲自去望京大圆塔寺替王兄安顿好,以及确认小巫的安全后,再作进一步打算。

    现在她甚至怀疑,潘芷云从头到尾要找的并不是小巫,而就是她自己,前世是秦君嬴稚的汉生。若果真如此,那潘芷云这一系列举动的背后,可没有她说的仅仅是想改朝换代那么简单。

    “窃钩者诛,窃国者何如?”汉生自言自语。兵马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人才,千金易得,良将难求,她又拿什么去网罗为自己卖命的将领?上一世的她身负王族血脉自不在话下,大批大批王朝最顶尖的人才求着为她效命。

    如今这一世手不能提肩不能扛,除了满腹经纶与帝王制衡之术,可谓什么都没有。没有人,去制衡谁?

    虽说这个世界的重男轻女没有现代那一世严重,甚至连君王都可以是女子,但能够成就一番事业的比起男子终究寥寥。先秦王朝只出过她这么一个女君,还是亡国之君。所有人都骂她昏君误国,除了他。

    汉生不自觉将怀中的漆黑令牌拿出,细细用手摩挲着令牌上篆着“文”字的一面。

    陆沉,文枢。

    汉生不由想起一些事,属于她和陆沉的故事,属于嬴稚和文枢的往事。

    正如她初见陆沉,八百年前嬴稚初见文枢时也是十四岁。她在宫中跟着太傅学《太宗政要》、《博引》一类的枯燥文章实在无聊,便央求王兄偷偷带她出宫去玩。王兄拗不过,答应了。

    那时盛京有三景,大圆塔寺每逢初一便会发七彩光芒的佛光舍利塔,“锦绣人间”的天女散花反弹琵琶与青莲剑舞,再就是两仪学宫的三百白鹅与万尾锦鲤。

    大圆塔寺位于京郊,脚程较远往返不易,“锦绣人间”这类的风月场所不便前往,二人便悄悄换了身常服去了相对较近的两仪学宫。

    那时两仪学宫是盛京最大的学宫,能有资格入内求学的皆是最具才干的一批青年,或刻苦卓绝,或天赋惊人,可谓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

    如此一来门槛自然也高,准备大咧咧入内的嬴谡嬴稚兄妹二人便被客气地拒之门外。在嬴稚的鼓动下,二人找了个没人的墙角,爬树翻墙而入。

    她对于白鹅与锦鲤的兴趣不在观赏而在于品尝。进了两仪学宫以后满心欢喜找落单的白鹅,打算扑一只带出去烤。

    她正灰头土脸追一只白鹅眼看要得手时,却被一人挡住去路。

    抬眼一望,便是那个穿着玄衣眉目如画的仗剑少年,文枢。

第一零四章 一朝万世

    初见的场景,汉生至今回想起还历历在目。

    “砰砰”两声敲门声,瞬间将汉生从被打断的回忆中拉回现实。

    开门一看,是年稷尧站在门口。

    “何事找我?”汉生主动发问,对待年稷尧的态度比潘芷云友善得多。

    “我想学阵法。”年稷尧道。

    “哦?”汉生奇了。

    “那日你的'梅花引'用得不可谓不娴熟,这么些年,年华不可能没教你阵法吧?”

    年稷尧摇摇头。

    “除了梅花引,这些年来父亲之教我读书认字,其余阵法相关的事只字未提。”

    “那我也不会教你。”汉生道。

    年稷尧抬头,一脸不可置信。

    既然不愿意传授她阵法之道,那之前拜师的时候,为何又会给她七颗磷石?潘芷云已经不止一次面带嫉妒地说过这七颗磷石对于布置阵法的珍贵。

    “明日卯时起,跟我一起练功。暂时先不提阵法的事。”汉生方才绝对的语气缓和下来。

    年稷尧答应了一声,样子有些垂头丧气地回了房。

    汉生重新关上门,洗漱后躺在床上,同样思考着阵法的问题。

    潘芷云之前所说也的确很有道理。

    先秦王朝时,正是阵法巅峰时期。那时身为灵体的人数目众多,而且灵体的寿命悠久,活个三五百年不成问题。

    更为耸人的是还有一种阵法能够吸收他人的生命为自己延年益寿,使用过这种阵法的人最高能活千年之久。

    这些人掌握着高到几乎算是毁灭性的力量,若是不将他们除去,于广大平民而言后患无穷。

    尽管大秦也有严格的律法,禁了一批大规模杀伤性的阵法,但依然有人犯禁。尤其是在很多律法触及不到的边远之地,许多普通人更是沦为阵法师们肆意摧残的对象,如同狮虎捕杀绵羊一般。

    这也是为何她执意要用玄武大阵毁掉他们的原因。尽管她知道不论何人皆有好坏之分,三十万灵体必然有无辜之人,但是为了断其根基,她依然选择这么做。哪怕最后要付出自己生命为代价。

    因为她要的,不是一朝天下,而是万世太平。

    如今时过境迁,八百年前她虽身死,虽遭遇背叛与重重困难与险境,但终究成功,玄武大阵终究成功布好。直到八百年后的如今,灵体几乎死伤殆尽。如今还苟延残喘的几个,如赫连齐与赵家,令狐无疆一家,南宫秋水等,不过寥寥数人。

    虽说的确是好机会,可若此时破了玄武大阵,未来是否灵体会再次泛滥尤未可知。

    “若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不知为何,汉生忽然想起现代学历史课时,某位法兰西君主的名言。

    这个问题想得汉生有些头痛,想来想去也没个头绪,还是作罢,安心睡觉。

    第二日清晨,汉生神清气爽地起床,洗漱完毕正好寅时三刻,距离与年稷尧约好的时间还有一刻钟。

    汉生打开门,惊讶地看见年稷尧已经立于门前,见到汉生开门,规规矩矩行了弟子礼。

    “父亲教过我,万事宜早不宜迟。”

    汉生挑挑眉,心中暗暗赞许却没有明说。以前见年稷尧,只觉得是个玉粉可爱的小姑娘,没想到还挺尊师重道。

    “跟我来吧。”

    汉生关上房门,朝着客栈的院外走去。年稷尧依言跟在汉生身后,不顾客栈掌柜的讶异眼神,很快出了客栈的门。

    客栈的院子相当宽敞,汉生粗略计算了一下,围着院墙跑上一圈约有三千米。

    “今日我们练功的内容很简单,便是围着这个院子跑两圈。”

    汉生说完便开始行动起来,年稷尧楞了一下,见到汉生越来越远的背影,醒过神来跟了上去。

    才跑了一圈不到,汉生便感到体力有些不支,后面的年稷尧更惨,才跑到半圈的时候就落后,与汉生渐渐拉开距离。

    “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汉生咬着牙一边跑心中一边默念这句话,右手擦着额头的汗,努力保持呼吸的平稳。

    前世身为秦王稚的她,自小习武体力并不弱,而今世却是个没有体力的柔弱少女,必须得从最基本的开始练起。

    上一世还是太子时候的她便从太傅那里学到这样一个道理:在朝堂之上,永远不要为一时之胜洋洋得意,最大的胜利,是活得尽可能更久一点,至少要比你的政敌要久。

    身体是一切的本钱,这是不论盛世乱世江湖庙堂皆适用的真理。

    跑完的汉生站在客栈门口喘着气,却没有停下不动,而是开始拍打自己的四肢,活动伸展韧带。

    冽冽寒冬,硬是跑出了一身热汗。

    年稷尧仍剩小半圈没跑完,汉生一边原地活动一边等待,却在门口正好碰见打着哈欠出来的潘芷云。

    “这是做什么?”潘芷云见到汉生仍然带着汗意微微红润的脸庞,奇怪道。

    “强身。”

    潘芷云噗嗤一声笑出来,“这是哪门子强身法,围着客栈门口跑圈子。引人注目不说,效果还不如在院内扎马步。”

    汉生看了一眼潘芷云,并不理会。

    “再说了,身为灵体你本就寿命长,若是为了防身,练练阵法就足够了,一个最简单的水屏障符阵便能保你不受刀兵所伤。且最近我能感受到这个天地的灵气比以前要充裕,想必你也有同感。何必用这种事倍功半的笨办法。”

    汉生不做声,只是看着前方还差最后五百米便能跑完的稷尧。

    方法的确很笨,但胜在稳扎稳打。尽管身为灵体她拥有比寻常人更长的寿命,但寿命长短与能否活到寿终之时是两码事。寿命再长的羔羊,遇到狼群如果跑得不够快,依然会被无情地咬断脖子。

    至少,自保的能力得有。

    自讨没趣的潘芷云摸了摸鼻子讪讪道:“稷尧小丫头还小,这个客栈占地可不小,围着客栈跑两圈,她这个年纪吃不消。”

    “既做了我的学生,便只有完成任务,而非选择任务。”汉生道。

    她目视着稷尧半跑半走地艰难完成最后的步伐回到客栈门口。

    “莫急着停,先活动手脚拉伸筋骨,回你自己房间沐浴更衣后,我们再出发。”

    原本极累到步伐都有些抖的年稷尧闻言点点头,不论言语和神色都没有任何抱怨,一摇一晃跟着汉生一起各自回了自己的房间,二人皆无视了原本出来看热闹的潘芷云。

    “那。。。本公子也去沐个浴。”颇有些尴尬的潘芷云摸了摸鼻子,悻悻回房。

第一零五章 大漠孤烟

    远方一轮火红的圆球挂在天边,印得地上满目金黄,风沙猎猎,又干又热的风似刀子一般,割得人脸颊生疼。两个拉长的倒影出现在几乎静无旁人的沙漠,四野荒芜,再无余声。

    少女原本白皙水嫩的皮肤,经过连日的暴晒已经泛红,尽管现在沙漠上温度高得吓人,她脸上却没有一滴汗珠。

    少女的嘴唇已经干得发裂,她舔了舔嘴唇,手中紧紧握着一个已经干瘪大半的水囊,正欲打开却又放下。

    已经是最后一点水了。

    旁边的一个少年也好不到哪去。

    一路蹒跚,原本华贵的衣服已经显得脏乱,衣领口是一层干了许久的盐渍,一头干枯长发散乱随风飘着,他也没工夫去打理,毫无从容俊美可言。

    “南宫无痕,还要走多久才有人烟?再走不出去我们就要累死了。”

    少女沙哑着喉咙问道,声音低沉,似乎已经失去再大些声的力气。

    南宫无痕低头看了眼手中一直握着的罗盘,又抬头眯着眼望了望前方的红日道:“快了,再坚持一日,便能到达。”

    声音同样沙哑。

    “三日之前你便是这样说。”少女不满道,只是沙哑又低沉的嗓音让她不满的情绪显得无力。

    少女掂了掂手里紧握的水囊,连晃荡的水声都听不见了。

    她低下头躲避太阳的炙烤,似乎这样做能够给她减少一些疲倦。尽管很热,她却没有将衣服脱去的打算,因为她知道到了夜晚,失去光照的沙漠在大风呼啸之下,很快就会变得无比寒冷。

    “就快到了。”她心里默念,坚定地想。

    她也只能这么坚定地想,只因这是她活下去的唯一希望。

    二人脚步很慢却没有停下,身后留下深深浅浅的一串脚印,不久便被风扬起的沙土掩盖。

    再次沉默的二人不知走了多久,前方忽然一个沙丘下出现了一行人影,有的骑着骆驼,有的步行向前。

    原本偶然间抬起头的南宫无痕见到以后,无神的目光顿时一亮。

    “容儿,快,前方有人,我们跟上!”南宫无痕说话的沙哑声音都大了一分。

    令狐容抬起头向前方看去,确认自己没有看错后赶紧跟上已经加快脚步朝着人影走去的南宫无痕。

    “等等!各位等等!”

    不顾干得有些发痛的喉咙,南宫无痕一边牵着令狐容的手,一边朝着人影大喊了起来。

    二人追着前方的一行人追了好久,终于,那一行人似乎听到了来自远方的微弱呼唤,朝着他们所在的方向看来,并减缓了脚步。

    “各位,我们兄妹二人无意间迷路于此,请各位收留我们,与你们共行。”南宫无痕对着为首的老者急急说道。

    皮肤黝黑的老者神情古怪地看着南宫无痕与令狐容二人,嘴里嘟囔了两声,南宫无痕也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便又将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

    老者皱皱眉,与旁边一个少年交谈起来,南宫无痕不知他说了些什么,这是一种他也听不懂的语言。他与令狐容交换了一个眼神,耐心等候。

    最后,老者走进队伍,将队伍靠后的一名半瘸的中年男子带到他们跟前,对中年男子说了几句话,随后对着南宫无痕指了指男子。

    南宫无痕明白过来,这个中年男子懂一点晋语,他将自己与令狐容的来意再次说明,中年男子听罢,对老者说了几句,似在翻译。

    很快,老者看了一眼南宫无痕,又看了一眼南宫无痕身后的令狐容,点了点头,命身后的人拿出一个水囊递给南宫无痕。

    “你们。。。走的。。。最后。。。跟上。。。”中年男子含糊不清地说,手指了指队伍最后。

    南宫无痕立刻会意,拉着令狐容跟在了队伍最后。

    总算摆脱被渴死困境的二人松了口气,尽管疲惫,至少是条生路。

    南宫无痕看着手里的罗盘,他们原本的计划是一路西行,这一行人却是一路西南,这条路,通向哪里呢?

    喝过水稍微恢复一点体力的二人开始盘算着接下来的打算。

    好不容易通过传送阵逃离望京,却不知道出了什么差错来到这个地方,令狐容不由回想起自己近日来的经历。

    好不容易趁着南宫秋水不在望京时,悄悄联系上了南宫无痕,原本二人打算利用小院内松树的传送阵前往洛城,却不知为何来到了离石关外的大漠…

    她忽然回头,远远看了一眼渐行渐远的东方。

    不知道那边的人怎么样了。

    ……

    金城。

    守官府邸。

    书房一如既往地安静,除了孟神机与偶尔前来探病的张仪,基本上已经无人问津。

    没有急事时,少有兵士胆敢入内打扰需要“静休养病”的陆沉。

    他一个人静静跪坐在书案前,腰板笔直,看着手中青玉院快马加鞭送来的左下角绣有文竹的帛信,不时露出微笑。

    他的阿生已经离开洛城,在前往望京的路上。

    外伤已经愈合的金成武悄无声息进了书房,躬身递给陆沉另一封帛信。

    他很快便看完手中的信,终于开口道“赵芳还真舍得下本钱,这一回不知巨墨门又要得到多少好处。”

    正说着,孟神机的脚步声自大老远传来。

    “元良,赵芳的事你知道了?”

    还未进门,声音已经传至房间。

    “刚刚知晓。”陆沉扬了扬手中的帛信。

    “主公也太偏心,这金锁阵明明是我们要用来…”孟神机不满嘟囔着。

    陆沉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示意他安静下来。

    “无妨,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此战他赢不了。我只是可惜那三万秦阳兵士的无辜性命。你看看这个。”

    说罢陆沉从书案旁拿出一副地形图铺开。

    “这是??雁荡关布防图?!你从何得知?”孟神机惊讶道。

    “安禄昨日自雁荡关返。”

    孟神机点了点头,相信了:“那个斥候头子啊,果然有本事!”

    安禄的本事孟神机是知道的。这些时日以来,没有他弄不回的情报。

    “主公知道吗?”

    陆沉摇摇头。

    孟神机表情严肃起来。

    “如此…是否不妥?”

    “为了洛城一战,不得不如此。”陆沉道。

    孟神机点点头,又叹道,“只可惜弟妹不在,她主意最多,或有佳策。”

    “你与张大小姐新婚燕尔,何不多关心关心你的新夫人?”陆沉和颜悦色,却让孟神机抖了一抖。

    果不其然,孟神机的脸色立刻成了苦瓜,“你别提了,我这些天就没一次沾过床。”

    “我先不打扰了,告辞。”

    说完忙不迭起身离开的孟神机边走边想,元良近日越发会戳人痛处了。

    这是思念弟妹了么?

第一零六章 不怀好意

    令狐容与南宫无痕坐在帐篷旁一人啃着半块囊,这是一行人好心给他们的食物。

    虽说名义上是帮助他们搭帐篷以劳力换来的食物,但令狐容与南宫无痕二人皆是首次体验风餐露宿,根本就不会搭帐篷。

    就连借给他们用的备用帐篷,都是为首的老者派人手把手教他们搭好的。二人想要表示感谢,他们也只是淡淡一笑。

    令狐容吃得津津有味,丝毫没有嫌弃食物的粗糙,南宫无痕看着令狐容的样子,不由有些心酸。

    尽管死里逃生的二人已经足够幸运没有任何挑剔的理由,但他一想到原本进了皇宫锦衣玉食多年,如今却沦落到吃粗糙到只能寡淡无味仅限果腹的囊,心中多少有了些起伏。

    令狐容吃得兴起,过了好一会儿才发现南宫无痕呆愣愣地看着她,不由用手肘顶了顶他:“看什么呢?还不快吃。”

    南宫无痕有些黯然,低声道,“让你受苦了。”

    令狐容却“噗嗤”一声笑了,“这算什么苦,当年我进宫之前。。。”话说到一半,她又吃了一口囊,边大口嚼着边模糊不清地说道“总之,能够捡回一条命已经值得庆幸了,咱俩逃得正是时候,再不逃说不定要被你哥那个老谋深算的阴险家伙给杀了。”

    南宫无痕有些想要反驳,他哥其实并没有那样阴险,但看着令狐容与自己狼狈的样子,又硬生生地把话憋回去。

    吃到一半,老者与懂晋语的中年男子前来问候。

    南宫无痕与中年男子经过一日的交谈已经知晓他们是前往朵拔族的族民,为朵拔族族长横跨沙漠,前往更西的西迦佛国求取经文。

    西迦佛国恰如其名,是一个全民信仰佛教的国度。

    史书上记载,一千二百年前奘否(pi)大师携带佛经自西迦佛国的国都迦域一路东去,途经多个游牧部族一路传教,最后进入离石关,将佛教传入当时的大秦王朝。

    传言当年奘否大师入离石关时被守关士兵所阻,后臧否大师念诵小乘佛经中的《杂大难陀》,身披五彩佛光,脚下步步生莲,神迹一般。

    守关士兵受其感化,放下兵刃开门双掌合十相迎。随后佛教便在大秦落地生根,历经王朝更替,佛教茁壮至今,千百年来也与西迦佛国的传承有了些许不同。

    西迦佛国的佛教称为域传佛教,离石关内平原大地的佛教成为本传佛教。相对而言,域传佛教比本传佛教更为悠久更有权威。

    就连晋朝本土的信众都认为域传佛教更为正宗,以求得一卷西迦佛国原版经文为无上荣幸。

    知晓这些朵拔族人的背景以后,南宫无痕更为感念,难怪他们会将自己二人救下。

    佛教信仰中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便如是说。

    见到老者与中年男子前来问候,南宫无痕与令狐容停下动作,站起身来。

    “朵拔族人…路上…你们的…一起…安全去佛国…西迦……”

    中年男子开口。

    南宫无痕已经大约能从他不太顺畅的晋语中辨别含义,笑着拱手一礼回复道:“一路多谢你们相救,我兄妹愿与你们同去西迦佛国,为朵拔族长求经。善哉阿难陀佛。”

    令狐容没有做声,在南宫无痕身后,一双滴溜溜的眼珠悄悄打量着二人。

    中年男子将南宫无痕的话翻译给老者听,老者点点头笑了,目光有意无意扫过未曾言语的令狐容,因着那句佛教问候语“善哉阿难陀佛”,与中年男子一起双手合十还礼。

    南宫无痕与令狐容从善如流,学着他二人的样子双手合十再礼。

    老者与中年男子走后,令狐容悄声对南宫无痕说:“我觉得他们没安好心。”

    南宫无痕不解:“何以见得?”

    令狐容拉着南宫无痕坐到帐篷边的火堆旁,低声说道:“我记得域传佛教的信众,哪怕是普通牧民,一日三餐之前必念经文祷告,刚才他们餐前,除了那个中年男子,你可曾见到其余人祷告过?”

    南宫无痕恍然大悟,又有些不解:“或许他们只是去求经,不一定全是信众呢?”

    令狐容叹了口气,用手揉了揉南宫无痕的头发道:“这么多年,你怎么还是这么天真。如果那老者是信众,为何餐前不曾祷告?如果那老者不是信众,为何最后又双手合十还礼?只能说,他在假装自己是信众。”

    南宫无痕点点头,尽管还是有些不明了,还是认同道:“不管怎样,出门在外谨慎一点总没错。”

    “且看着吧,眼下咱们吃喝全部依仗他们,先装作不知跟他们去那什么西迦佛国,到时见机行事。”令狐容终于吃完那半个囊,定论道。

    夜里静无人声,南宫无痕与令狐容各自住进了自己的小型帐篷,与其说是小帐篷,不如说是有架子的睡袋,空间极其有限仅能容纳一人,翻身都难。

    不过与二人前几日夜里在寒风中发抖相比已经好了不知多少。

    躺下身后,令狐容听见了风的呼啸声,以及若有若无的狼嚎声,让她难眠。她心里有些烦躁,倒不是因为条件的苛刻,而是她此次出逃极为狼狈,没能将自己的琵琶带出来,沙漠中行走这三日更是把一些占重量的玉石银两全部丢弃。除了怀里的一把磷石、那颗种子与一叠银票再无他物,这群人若真不怀好意,自己失去阵法庇佑无法自保,便难办了。

    令狐容正想着,便听到一阵刻意压低过的脚步声朝着她走来。

    她的背一下子弓起来,表面不动声色,尽量维持了平稳绵长的呼吸声,假装自己已经睡着。

    来的是两个人,在她与南宫无痕的小帐篷面前停住脚步,似乎哑着声在交谈什么。

    因说的不是晋语,又很小声,她听得模模糊糊,只听见二人交谈中反复出现一个词“阿布玛”,也不知其意。

    过了一会儿,大约是二人觉得交谈时间过久害怕惊醒他们二人,又压低脚步声离开。

    直到二人脚步声消失,令狐容紧绷着的背才骤然放松下来,长长舒了一口气。

    “阿布玛又是什么?”令狐容好奇起来,夜里再无异动以后,终于耐不住困乏沉沉睡去。

第一零七章 西迦佛国

    一夜很快过去,天已经亮,太阳还未完全露出身影,就能感觉沙漠的温度在渐渐上升。

    这边的大漠就是这样,昼夜温差大得吓人,好在南宫无痕与令狐容二人已经习惯。

    二人已经不在队伍的最后,而是中后方,两名壮实精干的牧民走到了他们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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