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阵法师穿越日常-第2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年稷尧,今日对天发誓,永不对面前这位女子起杀心,从今以后拜她为师,师徒之间永不相弃,若违此誓,短折而死!”

    三跪九叩,一字一句几乎咬牙切齿,浑身颤抖。

    汉生看着眼前这一幕,皱着的眉头始终没有松开。沉默了一会儿,她从金丝楠木匣子里拿出全部的七枚磷石递给年稷尧,算是认下这个徒弟。

    给她七颗磷石,象征师徒“传承”。一旦年稷尧接过这七颗磷石,二人的师徒关系就正式成立。

    年稷尧见到汉生伸过来的手,不再犹豫直接用自己的小手抓起七颗磷石,紧紧握住,再次叩首。

    从某种意义来说,她与汉生或者说秦王稚有相似之处,那就是做出了决定便不会改。既然答应了父亲拜师,那便是拜师。

    潘芷云见了这一幕,不由撇撇嘴。

    磷石可是好东西,他自己费了很大的劲至今才收集了六颗,汉生一出手便是七颗,手笔当真不小。

    看到眼前这一幕的年华气色忽然间好了许多,原本苍白的脸颊已经恢复血色,连呼吸也顺畅了许多。除了一头白发,其余与中年人无异。

    他甚至下了床,兴致勃勃打算再看看馆里的梅花。汉生叹口气没有阻拦,知道这是回光返照。

    年稷尧扶着年华出了茅草屋的门,年华看到自己小院中盛开的银红朱砂,陷入一瞬间的恍惚。

    记忆一下子拉回到多年之前。

    那时他还是在两仪学宫求学的少年,师从大秦理论最强的阵法家令狐无疆,与女扮男装名为阿稚的少女是同窗。

    那时她还未被册封为太子,是令狐先生最小却最得意的学生。

    她拜师之前,令狐先生最得意的门生是他年华,后来她来了他便成了第二。尽管一直有人为年华被抢走两仪学宫“阵道第一”称号而抱不平,二人关系却异常融洽。

    那时,她叫他年兄,他叫她阿稚。

第九十九章 若如初见

    第一次见她,她一袭红衣似火,迎着风在那里站着,对着自己抱拳一笑,清亮灵动的眼神中透着狡黠。

    尽管他一眼就看出来阿稚拙劣的女扮男装,却笑笑不点破,任由她以兄弟相称。

    她时常会偷懒,师傅给一个时辰要求作阵图时她会悄悄掏出事先准备好的图,溜出去玩,还不许他告密。

    令狐先生曾说,阿稚是他所见过的阵法一道天赋最高的人,必将青出于蓝。他将这话转述给她时,她总是一笑置之,不甚在意。她虽然阵道第一,他却隐隐知道她并不喜欢阵法。

    后来当他得知她是太子稚时,再次见她有着所有少年都有的惴惴与忐忑,她却如同求学时一般,挑着眉一拳锤在他肩膀上,依然笑嘻嘻地叫他“年兄”。

    再后来…

    不知从何时起,他们生分起来。

    称呼由“阿稚”变成了“君上”,由“我”变成了“微臣”最后变成“草民”。

    她笑得越来越少,不论是处理政务还是王权制衡都日益熟练,积威渐重。

    接下来便是那一阵成,那一战败。

    。。。

    。。。

    现在回想起来,他这一生虽然漫长,最动人的时光,不过短短几年,生平得意之事,不过寥寥数件。

    他也曾有过少年的悸动,却很好地压制自己不乱半点方寸,尤其是知晓二人的悬殊身份后。他知道她心有所属的对象,是那个叫文枢的年轻将领。他从没敢有非分之想,只想像在两仪学宫求学时那样,在旁桌看看她哪怕是打瞌睡。

    这两颗银红朱砂,还是二人来洛城游学时亲手种下。

    那时还没有弄梅馆,这里只是他赏雪建的小茅棚子。她觉得这里环境甚好,安静,干净,远离洛城主城,硬是要他为她另建一间小茅棚。她还说,赏雪无梅便是遗憾。于是便有了两颗银红朱砂,有了之后许许多多的梅树。

    人生若只如初见多好。

    今日阳光难得的好,怎的自己忽然就湿了眼眶呢。

    年华自嘲一笑,“今日是弄梅馆最后一日开馆,也该与客人打声招呼。”

    他重新回到茅草屋内,简单梳洗了一番,至少将稍微杂乱的发理了理顺,换了一身清爽的素色白袍。

    再出门时,年华清朗的笑容看得汉生一怔。

    这身装扮一如当年,时间恍若一下子回到少年求学时。

    除了银发如雪,仍是那个儒雅含笑脉脉的白衣少年。

    “走吧,去看看馆里的客人。”

    四人一道走出院门。

    弄梅馆今日放宽了入馆人数,虽有些人因着传言不敢前来,之前没排上队又听闻要闭馆还是赶来的赏梅客不在少数,馆内竟比五十人要多些,有二三百之数。

    馆里的梅花凋了一半,但梅香似乎已经在空气中扎了根,香得入魂,令人神醉。

    唯独怒放的一株银红朱砂,在众多凋零梅树中显得鹤立鸡群,自然吸引了不少人驻足观赏。

    “银红朱砂果真是珍品绝品,满园尽皆凋零时,却一枝独秀。”一个富家公子不顾天气寒冷,摇着手中的折扇叹道。

    “说的不错,这样一株稀世珍品应该置于弄梅馆水土阳光最好的地方,馆主却将它随意放在墙角,当真可惜。”另一位穿着貂皮大氅的富绅点头附和。

    旁边大多数赏梅客微微皱眉,并不赞同却也不做声。

    弄梅馆开馆最后一天,来的人不比以往,尽管平时也有个把暴发户但总体雅客居多。今日的赏梅客却是良莠不齐。

    这不,眼前又来一个。

    一个衣着华贵的年轻妇人一声惊呼,吸引了众多赏梅客的注意力。

    不知怎的,竟然混进来一个穿着灰扑扑道袍的邋遢道人,悄无声息蹲在衣着华贵的妇人身后用手拍土,把回头的妇人吓了一跳。

    原本晋朝崇尚佛教者居多,处处佛寺舍利塔,就连朝廷也都是扶持佛教而非道教。曾经最兴盛的时期,四百八十寺洒向整个大晋国土,楼台烟雨中遍布佛偈诵经声。只是如今战乱年代,佛教渐渐衰微,比起一直以来就苟延残喘的道教也好不到那里去。

    命都要保不住了,谁还管什么往生轮回?谁还管以后成佛成魔?什么佛寺庙宇上香祭拜都是扯淡,祭奠好自己的五脏庙才是顶要紧的事。

    佛教尚且如此,道教就更不用说,凄惨得鞠上一把辛酸泪。身为一个道士,测字算命写家书画符治病样样都得拿得出手,才能在民风相对淳朴的邻里乡间勉强混个温饱,若是去大点的城镇多数要饿着肚子灰溜溜离开,更倒霉些的被晋军强行抓去当了充军的壮丁。

    而如今来到弄梅馆的竟然是个邋遢道人,以这他这身灰扑扑道袍的破旧程度来看,就连掏出那二百两银的“梅花吟”恐怕都够呛。

    如今他突然出现在这里,自然引起周围的人一阵阵好奇。

    “此道人真是古怪,为何在这弄梅馆闭馆前最后一日前来,莫非觉得弄梅馆主是妖怪前来收妖的?”

    “这道人邋里邋遢,一看就不怀好意,说不定是偷东西的毛贼。”

    汉生见了这个眼熟的道人皱了皱眉,同样若有所思的还有年稷尧。

    年华并未遣人直接将这位来路不明的邋遢道人赶出门去,而是派了一位侍女客气地问了是否需要更衣,实则是一种委婉地提醒。

    毕竟这一身邋遢装备,实在让人有些不忍直视,肯来赏梅的又多是雅客。

    只见那邋遢道人嘿嘿一笑,从善如流地跟着侍女去了旁边的雅间,不老实的眼神还紧盯着侍女的窈窕身段,眼珠子差点没瞪出来。

    好歹进退有度的弄梅馆侍女强忍住恶心没有发作,为道人准备了一身干净的常服后离开。

    邋遢道人乐呵呵换了身干净衣服,鬼鬼祟祟四下环顾一圈,又抓了一把桌上的点心揣进怀中,然后一路轻快地出了雅间,不想正好遇见汉生从饮茶的亭走来。

    “说好的朝闻道夕死可矣呢?说好的宁作乱世鬼亦不为黄白之物折腰呢?莫非道长眼中,顺手牵羊比受人恩惠更为高尚?”

第一百章 龙相凤胎

    汉生见到这个熟悉的道人好奇之下跟了上来,却正好见到邋遢道人脸上咧着嘴藏不住的笑意和怀中的鼓鼓囊囊。

    道人没料到在这里碰见汉生,脸上带着尴尬的笑意打着招呼:“原来是恩人你啊,真巧,真巧。”

    汉生似笑非笑,不做声。

    邋遢道人脸上有些挂不住,喏喏道:“其实贫道这是劫富济贫,劫富济贫。恩人一定不知道,这弄梅馆东面的院墙另一边有个小庙,庙旁的老榆树刚好够着院子,我从那里翻进来几次,但是以前绝对没有偷过任何东西,只是果腹。”

    汉生依旧不做声,只是看着他。

    邋遢道人擦了一下额头并没有的汗,“好吧好吧,恩人,不如我替你算上一卦作为报酬,你替我付这糕点钱,如何?”

    “我不信这些。”汉生终于开口。

    “无妨无妨,贫道先为你算上一卦,若是算准了,再开始信一信也是无妨的。”邋遢道人笑得贼兮兮。

    汉生不置可否。

    邋遢道人已经从怀中越过糕点拿出三枚沾了油的铜板,嘴里念念有词随后双手捧着铜板递到汉生面前,示意让她摸一下。

    汉生见着沾了油的铜板有些犹豫,她素来爱洁净。最后还是把手放在铜板上碰了一下便很快缩回手来,只因这铜板让她想起了小巫。

    小巫也是喜欢玩铜板的,也不知道现在的他在望京怎么样了。

    邋遢道人满意地看着被汉生触碰过的三枚铜板,继续念念有词,将铜板向上一抛。

    铜板在空中转了几圈很快落地。

    蹲在地上看了看铜板,道人问道:“恩人,家中可有亲人早亡?”

    汉生愣了愣,神情古怪地点点头又摇摇头。

    当年秦王宫,嬴稚的母后早逝,在她五岁时便撒手人寰。不过这一世小汉生的双亲还建在,汉生现代那一世的父母也在,不知怎么个算法。

    道人正欲继续说些什么,却被汉生打断道:“你这不作数。亲人并未具体所指何人,亲疏远近有分,怎么个说法都模棱两可。过去的事,没有必要再提。”

    “那恩人你说要算什么?”

    “算以后。”汉生道。

    邋遢道人挠挠头答应了,又继续端详起地上的铜板来。

    忽然他皱了皱眉头,悄声嘀咕了句:“不是火灵体,竟是水灵体么?”

    汉生听得模模糊糊,问:“你说什么?”

    道人肃然回复道:“恩人,你今生命格为凤,非梧不栖,贵不可言。只是…”

    果然又是老一套。

    汉生忽然想起自己穿越来到这个世界之前的现代生活,街头算命的神棍也是多半如此,说着说着就来一个转折,类似“你骨骼精奇只是今日印堂发黑…”之类。

    她好整以暇,“只是如何?”

    “只是命犯孤煞,会与身边之人越行越远。”

    汉生回过味来,邋遢道人在很委婉地说她会注孤生。

    还没等汉生说点什么,邋遢道人继续说道:“不过并非没有破解之道,南朱雀北玄武,恩人命格与星、翼、轸,张宿四星宿相映,在南则安,在北则动。”

    “你的意思是我不要北上?”汉生问道,带了一丝好奇。

    “此乃卦象所示,恩人果然慧眼如炬。”邋遢道人道。

    “大河南北江山如画,青州的小榭人家,南海的观音步生莲,凉州关外的大漠孤烟,北戎十三陵刀兵俑,皆为天下奇观。就是游玩,我也一定要去一去的。不是你这一番话就能拦得住我。”汉生坚定。

    她首先要去的便是望京,只是这件事并没有必要告诉眼前的邋遢道人。

    想到王兄与小巫,邋遢道人这些古怪的言论根本算不得什么。若是句句危言耸听都会当真的话,她在还是秦王稚的时候,早就死了不知多少回。

    是非对错,利弊权衡,判断决定,自在她心。

    “再说了,我为什么要信这些?”

    说完汉生转身便走,离开之前总算是良心发现,从钱袋子里抠出五个铜板抛给道人,之后再未回头。

    道人伸手却没接住,五个铜板叮叮咚咚落地。

    他弯腰一个个将那五个铜板一个个认真拾起,自言自语道:“龙相凤胎,龙耶?凤耶?八部轮回,谁能勘破?”

    汉生没有太过理会道人之前的言论,直接回到年华与潘芷云一处,园中四下闲逛。

    “阿稚,你下一步准备去何处?”年华问,语气如同少年初识时一般。

    “去盛京,也就是现在的望京。久违之地,旧地重游一番也好。顺便看看那座大阵。”

    王兄与小巫自不必说。

    之前令狐容带她所去的玄武长街,触碰的那巨鼓正是玄武大阵的阵眼,眼下不知情形如何,自然要去看看。

    而且汉生隐隐约约感觉天地间的灵气又一次浓郁了起来,一路行至目前,遇见的灵体也越来越多。尤其自从弄梅馆一战以后,不论是这三十万梅花的半数凋零,还是梅花花瓣上燃起的火焰,都让她有些不安。

    玄武大阵…

    南朱雀,北玄武…

    汉生不自觉开始念叨起邋遢道人所说的话,一时好看的眉头皱起。

    年华点了点头,自是如此。

    说起来他也很久很久没有去过盛京了,但也没这个机会了。

    “稷尧,以后跟着你师父好好看看大河南北的景致,世界上许多地方与弄梅馆不同。很多人,很多景,很多话,都不一样。为父许久未出门,已经习惯呆在一处,却也想知道如今的世间是何等模样。你替为父看看,你看见了,我就看见了。”

    年稷尧点点头。

    临行前,年稷尧最后一次拉了拉父亲的衣角,年华如同往日一般,将她小小的身子托举而起,放在自己肩膀上踩着。这是她往常最喜欢做的事,踩在父亲肩膀上伸着小脑袋使劲向上够着,想要高一些,更高一些,就想看看弄梅馆院墙外的风景。

    “如今我的小稷尧不用再爬树也不用再伸脖子了,想看什么风景,可以自己走出门去看了。”

    年华笑着将稷尧放下来,挥了挥手,道别。

    “走了,年兄。”汉生招呼了一声,没有挥手,而是一拳捶在他右肩。

    一辆华贵的马车已在门口等候,汉生三人上了马车,一路疾驰而去,扬起小阵轻灰。

    没有说再见,因为这一次,真的再也不会见了。

第一零一章 前往望京

    望到马车消失于视线,年华才回头。

    日落西山,赏梅客也纷纷散去,年华尽数遣散弄梅馆的婢女小厮后,馆里只剩他一人。

    这些年经营弄梅馆所获金银他早已散去,一部分分给了弄梅馆多年尽心尽力的下人,一部分托付潘芷云替他散给洛阳贫苦人家。

    此刻弄梅馆里最有价值的,大概就是明日潘芷云要来移走的三株银红朱砂,以及他手里的这一坛梅酒了。

    一人,一坛“梅花酿”,仅此而已。

    他坐在赏梅客入馆前的小亭内,自饮自酌了起来。

    天由灰变黑,一杯接一杯。

    多年不曾如此酣饮的他,脸色已经酡红,只因天色漆黑又未曾掌灯而晦暗难辨。

    他摇摇晃晃起身,跌跌撞撞回到自己的小院子,竟摸黑找到院中的秋千,坐在上面荡起来。

    这是阿稚和稷尧都喜欢的秋千,尤其是稷尧,每一次都会拼命将秋千荡得很高很高,无他,就想看看院子外面是什么样子。哪怕院外只能看到一个破庙檐角,以及一颗枯槁老槐树,她也始终乐此不疲。

    年华一边荡秋千一边胡乱唱起来,倒也自成一调。

    “古来圣贤皆寂寞,话到酒边不知愁。今日我辈欣归去,莫道珍重莫掩留,哈哈哈哈哈。。。。。“

    他边唱边笑,一下子又恍惚起来。

    如同那年在两仪学宫时考较阵法图,嬴稚将事先准备好的阵图打开,上面画的却是一只大乌龟。后来阿稚愣是在乌龟上横七竖八加了几笔,以九宫八卦为引强行讲出许多道理,还给此图命名为“龟背图”。就连令狐无疆老师都被阿稚的振振有词舌灿莲花的讲解说服,还真探究出几分深意来。惊诧了一众打算看她笑话的学子。

    考较过后阿稚大笑不止,阿稚说全部是她胡编乱造的竟也有人信。后来他才知道她原来的图被其他捣乱的学子换成了一只大乌龟图。二人一起笑得开怀,逃了学在盛京最大的酒馆大醉整整一日方才回了两仪学宫。

    她带着酒意说,总有一天要去城头最高处,布一个世间最大的阵,让其他人无阵可布。年华当时只当是醉话,却不想她竟真的去做了。

    “知你者谓你心忧,不知者谓你何求。阿稚,你才是真正的寂寞千秋啊,哈哈哈哈哈。。。。。。。”

    年华不住地笑,开怀地笑,肆无忌惮地笑。

    弄梅馆画地为牢大半生的年华,此刻仍是少年。

    

    汉生潘芷云与年稷尧三人已经回到一揽风流。收拾东西后洗漱就寝,预备着明日前往望京。还是汉生一人独居一院,潘芷云与年稷尧共住一院。

    汉生正欲上床睡觉时,潘芷云又一次敲开她的房门,汉生不耐烦地看她,让她有话快说。

    潘芷云从怀中掏出一封帛信递给她,嬉皮笑脸。

    “这对你来说可是比漆黑令牌和舍利子还要珍贵的宝贝,你自己好好看吧。”

    汉生将信将疑一把接过,刚打开帛信只见到最开头熟悉的“阿生”二字字迹后,丝毫不顾门外潘芷云跃跃的八卦表情,毫不犹豫一把关上房门,空留门外的潘芷云郁闷打道回府。

    陆沉的信!

    “阿生,多日未唔,系念殷殊。天寒欲雪,昼比三秋。出门在外,伏维自爱。我微恙已愈,现顽健如往日,勿念为幸。不尽欲言,冬安。”

    短短四十七字,让汉生心砰砰如小鹿乱撞。

    系念殷殊,昼比三秋。陆沉这是在挂念她。

    汉生嘴角的笑意蔓延起来,如冬日绽开的梅花,再难收住。她用手小心捧住那封帛信,如同捧住世间最珍贵的珍珠。晨日里的少许伤怀与烦躁全部被一阵暖风吹得烟消云散,这一夜,她睡得格外甘甜。

    翌日清晨一早,三人在“一揽风流”门口集合,不再过多停留,直接坐上马车开始前往望京之旅。马是好马,一路疾驰很快便出了城门,一路朝西北而行。

    离洛城不远的郊边,出现了一个不起眼的粥铺,开始免费为穷人施粥。

    弄梅馆三株银红朱砂不知所踪,三十万株梅花尽皆凋零,其中有一个破旧的小院中,三间茅草屋失火化为飞灰。

    袈陀山上鸡鸣寺,无人问津的珍珠塔一夜之间由六层变为五层。鸡鸣寺七七四十九位僧人静坐塔前日夜念经,佛诵经轮,一地莲花。

    人人皆传,洛城出了个不得了的蛇妖,镇在珍珠塔下数百年竟能逃出生天,风浪渐起,洛城危矣。

    一路山高水长,哪怕是最快的凉州大马,此去望京最近的路也要经过大大小小十余城,车程少说半月。

    做好长途跋涉的准备,车里无聊的潘芷云问汉生,接下来什么打算。

    “我知道你一路带我前来洛城,是有意为之。但你到底想做什么?”汉生没有回答,反问起了潘芷云。

    她才不相信潘芷云带她来洛城弄梅馆,只是为了看看梅花吃吃八仙居的清蒸白鳍鱼。

    潘芷云耸耸肩,“我的目的很简单,也不瞒你,就是推翻暴晋。如今你恢复记忆,眼看着自己曾经的江山与心系的百姓被糟蹋成现在的模样,果真甘心?要不要考虑一下给这个天下换个主人?”

    汉生道,“你既然已经暗中资助秦阳军,又何必煞费苦心来找我?”

    “你是先秦女君,比张仪更适合当王。这一点就足够了。”

    “秦先祖赢渠,旧时不过绥州一酒家帮厨,照样夺得大秦天下。秦阳张仪虽是布衣却也不算寒微,为人豪爽惩恶扬善,也勉强算是一方侠士,如何当不得天下之主?”

    潘芷云笑起来,“你这是说笑了,以张仪的才干为人,做个封疆大吏倒还称职,若论逐鹿天下,单凭他尚未成势便猜忌章恬的浅薄心胸,未免贻笑大方。”

    “八百年前我曾下旨诛杀灵体三十万,他张仪不过杀一个章恬比我少多了。相比之下,恐怕我还不如他吧。你这理由牵强了些。”汉生冷笑以对。

    年稷尧在听到诛杀灵体三十万时,手再一次攥紧。

    潘芷云语气忽地透了一丝凛然:“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第一零二章 窃钩者诛

    汉生与年稷尧异口同声:“放你的屁!”

    一个面露不屑,一个满脸通红。

    “更何况,我一个女儿身,做什么雄中雄。”汉生横眉冷对。

    潘芷云不以为然。

    “你曾是秦王,这点粗浅道理你会不懂,何必卖关子。你不知‘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这话?别告诉我你杀那三十万人是为了取乐子。”

    汉生道:“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这话的确不假。可你别忘了后面还有一句话,仁义存之。仁义可不是嘴里喊喊,百姓最关心的从来不是城头上飘着的旗帜是秦还是晋,而是自己能否保暖,家人能否无恙。在你庇佑之下能保暖安居,才愿尊你为王为帝,才有忠义一说。若百姓自己都吃不饱了还得给你纳赋税服徭役,尊的什么王,饿肚王?”

    潘芷云道:“所以我说,你比他们更适合做王。不妨告诉你,眼下望京晋帝大病初愈,因容佳贵妃出逃之事大发雷霆,撤了南宫秋水帝师的封号,新尊了赵树人与赫连无伤为帝师,他二人便是赵道蕴与赫连齐的后人,赵树人是第九世传人,而赫连无伤是第十一世传人。王童安成了禁军统领,吴钩北戎平叛而回封了上柱国。西北大凉州与边牧族不清不楚,同样野心勃勃。张仪派了赵芳点兵三万前往雁荡关,至于你们家陆沉,可精明了,直接称病在金城休养。”

    汉生手中无意识的摩挲着左手小拇指的龟甲戒指,开始细细思索眼前的局势。

    这是她在上一世还是秦王稚时的小习惯,思考时喜欢摩挲手里的戒指。只不过当时她所戴的并非龟甲戒指,而是一枚左手拇指上的玉扳指。

    “如今晋帝疏远南宫秋水,估计与太子有关。”

    汉生道,语气很笃定。

    虽然不知道太子的为人,但是晋帝这一举动她是很理解的,之前在秦阳军中张仪让她当职同军议校尉的客卿时,多多少少知道了一些,晋帝有三子,太子是十四岁的嫡长子,其余二子还小,一个四岁一个一岁半。

    臣子与儿子之间,自然是自己江山的继承人更重要,即使这位继承人曾经在他昏迷时动过不该动的心思。

    至于什么因南宫无痕帮助容佳贵妃逃走而暴怒,帝师责无旁贷,纯属是一个幌子。

    “太子年方十四,晋帝正值壮年,太子一党在晋帝病重时的种种作为说是僭越都算轻了,何以见得?”

    潘芷云看着汉生,眼神中有一丝期待。

    汉生皱了皱眉,这种由他人主导的对话她一向不喜,不过她仍需从潘芷云那里得到消息,还是开口。

    “不错,太子年方十四,正是一个极易受人蛊惑的年纪。身边人不可不察,但也得有一个时刻保持警惕的对象。晋帝这是拿南宫秋水做磨刀石。我猜这位晋帝八成也知道自己没几年好活了,他若真对自己的身体状况那么自信,何以早早就有'朕若病重,太子监国'之言?至于这位太子,只能说年纪太小。晋帝病重时将此言放出,再结合王童安吴钩与南宫秋水的那些动作,真当那些立在朝堂上看似只会默不作声的文武大臣是肉食者鄙的傻子?”

    潘芷云满意地点点头,果然当过君王的人看问题就是透彻,一针见血。

    “只是我有一点不明,重用赫连家我倒是理解,只是为何晋帝会放心赵家?道教虽不景气常年避世山林,总归在王朝气运上有一定话语权。我父王即位前,南海出了两株堪比太乙大阵的观音金莲,号称汇聚王朝气运,一朵金莲足以绵延国祚百年,当时便是被赵家先人一夜毁去。就连大圆塔寺的紫金袈裟住持,哪怕倾尽寺内一百零八铜人与三十六颗佛光舍利子的全部实力,都不一定是对手。”

    潘芷云笑道:“因为赵家除了赵树人之外,还出了个败家子孙。这个人你也认识,且是老相识了,他便是赵芳,赵道蕴第十世孙。”

    汉生一愣,随即了然。

    难怪陆沉宁可一次次被刺杀也死活不急着杀赵芳,难怪他要称病,她哑然失笑。

    “不过你在里面也出了不少力吧?南宫秋水虽是帝师,同样也是玄武大阵的守护者,当年虽是赫连齐叛了大秦投靠晋朝,原因却是反对我建立玄武大阵。如今帝师换成了赵家与赫连家,你可谓心思老辣。”汉生对潘芷云道。

    潘芷云笑眯眯,不承认也不否认道:“是不是我又有什么关系,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改朝换代。”

    汉生摇摇头:“我前世用半数王朝气运换来玄武阵成,更是为了最后的阵眼,跳楼生祭此阵补充因赫连齐叛逃阻挠而缺损的最后一部分。前事若斯,你又凭什么认为我会帮你一起破阵?”

    “因为你是有秦王稚记忆的汉生,不是秦王稚。”

    “那又如何?”汉生很难得翻了个白眼。

    “你就没有半点卷土重来的打算?你若愿意,我自会尽全力帮你招募一支新的兵马,还有那文家给你的漆黑令牌,你当真不知这令牌的作用?文家近千年积攒下来的底蕴,说大,实在谈不上富可敌国,说小,若为你所用,对付个把王童安之流还是轻而易举。如今人阵当道,物阵奄奄将息,正是破玄武大阵杀入望京的好时候。”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汉生不为所动。

    潘芷云一脸委屈:“我都说了,我的目标很简单,推翻暴晋,改朝换代。但是改朝换代总得有目的吧,若是换了个不仁不义的王,和不换有什么区别?”

    “张仪起事时曾说过‘吾疾贫富不均,今为天下百姓均之’。这句话连我都赞同有加,他猜忌章恬不代表他就不会善待百姓,不代表他一定治不好江山。”

    “那你知道运气和气运的差别吗?”潘芷云反问。

    汉生默然。

    这是绝对禁止在平民百姓间流通的话题。

    身负气运者,可左右王朝兴衰。而运气,只是一人之气数,可领一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