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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锦生香-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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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给出卖了。”

    厉婷婷的笑声,顺着淡淡的灯影流淌过来,她平时说话就不是太清晰,今晚带着微醉的酒意,这说话声听起来,就更像是语调甜美的呢喃了。姜啸之抬起头来,他看见了掉落在厉婷婷床边的白色浴衣。

    “皇后尽管放心,臣,不会说出去。”

    “那就好。”厉婷婷的声音渐渐微弱,“晚安,姜大人。”

    姜啸之听了听,里面没有动静了,他慢慢起身,走到厉婷婷的房门口。

    厉婷婷已经睡着了,被子胡乱拉着盖在她身上,没有盖严,露出雪白的臂膀。房间的灯却还开着,粉色的光线照在她的脸上,让她五官线条显得比白日清醒时更加纤细,厉婷婷的脸色不太好,在灯光的掩映下,有些发黄,像个陈旧的玩偶娃娃。姜啸之凝神看了她一会儿,这才替她把窗帘拉上,灯关上。

    在退出房间的那一刻,他低声说:“晚安,皇后。”

    然后,他关上了房门。(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两百一十八章

    第二天的天气依然很好,萧铮叫了姜啸之去冲浪,施茜说,成天和男友在一块儿也腻味,便拉上厉婷婷,俩人去了海岬另一头的岩石岸边。

    “晚上定了一摊烧烤,有螃蟹,可好吃了。”施茜说,“中午记得别吃太多了。”

    厉婷婷苦笑道:“为什么你总是在谈吃的?”

    施茜笑起来:“因为我喜欢吃东西呀,美食不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么?”

    “你真不怕胖啊?”厉婷婷问。

    施茜摇摇头:“我能控制的,不会胖到失控的程度,我就是喜欢自己现在这样要是连体型都控制不了,那这人的人生该有多失败啊。”

    厉婷婷默默无语,她想起自己念念不忘的那五斤重量。

    “而且你也真不算怎么胖。”施茜回头看看她,“如果我是你家姜先生,一定会鼓励你多吃一点,嘿嘿。”

    厉婷婷仰天叹了口气。

    苍黑色的岩石被太阳晒得有些发热,踩在光脚板下面灼热却很舒服,这片岩石海滩人不多,只有几个当地人拿着小桶和铲子,在岩石缝隙里挖着什么。

    “他们在找什么啊?”厉婷婷好奇。

    “牡蛎,很小的那种。”施茜做了个手势,“但是非常鲜美,打汤最好了!”

    厉婷婷哭笑不得:“你还真是,三句不离吃的。”

    “都说了嘛,美食是天下最好的东西。”

    她们俩光着脚,慢慢前行,一直走到最前方的岩石上,再往前,就是一望无极的碧蓝大海,巨大的雪白浪花亮得耀眼,不断拍打在她们的脚下,发出龙吟狮吼一样的咆哮。

    厉婷婷在高高的岩石上坐下来,施茜挨着她身边也坐下来,尽管有着强光日晒和腥咸的海风,但是俩人都觉得十分惬意。

    “除了美食,应该还有美男吧?”厉婷婷笑嘻嘻道,“美食和美男都在身边,你现在就在天堂里。”

    “萧铮算美男么?”施茜一笑,“恐怕不算吧。在我眼里他没法归类,不过,就算拿一打美男来,我也不换。”

    厉婷婷吃吃笑起来:“他听见你这话,心里得有多安慰啊!”

    “咦?我早就和他说过了的。”施茜笑道,“我说:‘亲爱的,井遥算我见过的男人里面,顶漂亮的了,可他还不如萧铮你的一根手指头’。”

    厉婷婷被逗乐了:“你见过井遥啊?”

    “见过。好基友嘛,怎么可能没见过?”施茜撇撇嘴,“哼,那个喜欢男人的家伙职业纯情少男杀手。”

    厉婷婷忍笑道:“那萧铮怎么说?”

    “他说,这话在他跟前说说也就罢了,不要在井遥面前说,会伤井遥的自尊心。”

    “好基友和女朋友。千古难题。”

    “可不是。”施茜把手压低了一下白色无边太阳帽,“说来说去,还是他的好基友重要。”

    她嘟了嘟嘴,施茜那张圆乎乎的脸,被她这表情弄得更加可爱。

    厉婷婷不知为何,对她又多了一些好感。

    施茜看看她,忽然压低声音:“婷婷,萧铮到现在是不是还在和别的女人来往?”

    突然被她这么一问,厉婷婷卡壳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其实,也没看见什么别的女人。”她结结巴巴地说,“至少最近一两个月,都很老实了。”

    施茜笑起来:“你看你,撒谎都不会。”

    “你很会撒谎啊?”厉婷婷不服气。

    “可不是,会得很呢。”施茜把脸埋在胳膊里,过了一会儿,又抬起来,“所以我也能看出萧铮在撒谎。”

    “……”

    “他总是有些牵扯不清的,只准让他守住一个,他怕是会发疯的。”施茜叹了口气,“唉,算了,我本来也不该关注这些。”

    厉婷婷有点不懂,要结婚的男女,不关注这些,那关注什么?

    “婷婷,能不能和我说说萧铮的事儿?我不知道的那些。”

    施茜的这个要求,对厉婷婷而言,真可以算是个难题,因为就连她自己,对萧铮的了解都不太多,更别提,还不能一股脑直接说出来。

    萧铮这人,声名鹊起的很早,十几岁上就出了名,只可惜,那不是什么好名声,却是从舜天的赌场里混出的名头。

    萧铮家里有钱,父亲在旧都舜天有很大的生意,是香料贩卖领域的巨头,萧家上面几代全都是赫赫有名的大商贾,他家生意做得很广,当年旧齐元氏皇族,正是他家最大的主顾,后来大延一统天下,宗恪也喜欢香料,上行下效,萧家的生意就更旺盛。

    但是萧铮自己,却对家族的生意不感兴趣。

    这位少东家喜欢的是赌博,从小就喜欢,因为家里不在乎这两个钱,所以一开始没有干涉他,但是渐渐的,萧铮越赌越大,而且他机灵得像个鬼,又极有主心骨,判断力强得惊人,年纪虽小却不好糊弄,于是一来二去的,萧铮就成了舜天城内,几大赌场老板最为头疼的一个人。

    就厉婷婷听说过的传奇是,萧铮曾有过一夜之间输光了全部家产的经历。

    因为是财阀家的公子,而且也在管理着家族的一部分产业,所以没有人怀疑过萧铮的信用,再加上那一次,是庄家联合起来恶意陷害他,所以那场疯狂的赌博,萧铮竟然把萧家在舜天的那十多间铺子,全都赌输了。

    赌场的人排着队上门要债,老爷子得知此事,气得晕厥,当场宣布从此不认萧铮这个儿子。

    可是赌债却不是宣布断绝父子关系就能取消的,尤其是做大生意的,更得注重信用。老爷子怒极攻心,当夜吐了血,差一点老命呜呼,他叫人把萧铮找来,他要亲手打死这个逆子。然而萧铮却怎么都不见行踪。

    他害得萧家几乎倾家荡产,自己却失踪了。

    一个多月之后,十五岁的萧铮重新出现在舜天的赌场里,他身无分文,却想再赌一把,萧铮下的赌注,是自己的眼睛。赌场庄家就想看这种笑话,所以当即同意了。那一场豪赌,吸引了舜天所有的赌徒,据当年在场的观局者称,少年萧铮好像赌神附体,每一把,他都押最大最险的,事实证明,每一把他都赢了。

    三天三夜的豪赌,结局是,萧铮没有输掉自己的眼睛,却把家资以原先的三倍价格,赢了回来。

    那是萧铮最后一次进赌场。

    谁也不知道那一个月萧铮去了哪里,按照他自己的说法,他去了庙里。他在那一个月的时间里,不见任何人,只是不断的冥想,最后终于参透了人生的奥秘。按照萧铮的说法,“就好像一下子站到了高处,完全明白该怎么做了”,所以他后来才有足够的自信赢回了家产,而且萧铮也是从那一刻起,变成了一个佛教徒。

    这说法,很多人听了都暗笑,一个赌徒,对着泥塑佛像参了一个月的野狐禅,然后就彻悟了这听起来真像个笑话。可是萧铮说这话时却从不笑,并且表情无比认真。

    萧铮带着巨资回到家里,他赢回了损失,并且戒除了赌瘾,在家长们看来,虽然孩子闹了一大场,毕竟挽回了局面,而且说到底,怎么的也是自己的亲骨肉。老头子长叹一声,还是让儿子进了家门。可不知怎么搞的,萧铮对家族的产业就是没兴趣,他不喜欢成日和账本打交道。后来萧铮的父亲过世,他接下了遗产,把生意全部交给一个族侄打理,他自己却出人意料的跑去当了兵。

    后来年长了,谈起往事,萧铮总是笑说,那一场豪赌把他对赌博的热情,全部耗尽了,意兴阑珊之下,他也没兴趣再回赌场重操旧业。

    但是宗恪说他没说实话。

    “我并不是说,萧铮如今还在偷偷往赌场去。不是那个意思。”宗恪对当年还是萦玉的厉婷婷说,“我是说,其实他只是把赌场换了个地方。战场和官场对他而言,已经是比普通赌场更刺激的‘大赌场’了,他如今,把赌注全都下在了我这儿。”

    所谓的赌注,其实就是钱。萧家给予朝廷的经济支持是不可小觑的。如果没有这笔钱,南征伐齐的行动恐怕还得延后。

    把钱投注在一个正在扩张的政权中,那是比任何普通投资都更大胆,也更能获利的。

    宗恪还说,你看萧铮的眼睛就知道,那是一双赌徒的眼睛。

    这男人永远都会有想要的,当他那双眼睛偶尔熠熠闪光、漂亮非凡的时候,也决不是因为爱意,而是因为有一大笔可图谋的利益或者一个梦寐以求的位置,并且萧铮会为了他想要的东西,不惜一切代价。

    就萧铮当年竟拿眼睛做赌资的经历来看,厉婷婷很同意宗恪的话,而且后来发生的一件事,也证明了萧铮的骨子里,依然是个疯狂的赌徒。

    在萦玉因为谋害太子宗而被宗恪软禁的那一年,萧铮跟随宗恒去墨州征讨鹄邪人。战事打打停停,持续了大半年之久,就在局面僵持不下之际,萧铮竟然不知用什么手段,说服了鹄邪人的一个高级将领名叫颜舒的,率部归降大延。

    颜舒的身份是老鹄邪王的妹夫,他统领的是蓟凉颇为出色的摩勒部,摩勒是鹄邪语“白狼”的意思,这一族,能征善战一如凶残的沙漠白狼,所以一旦摩勒部归降,战局定会有极大的扭转。

    谁也不知道萧铮究竟是怎么说服颜舒的,连宗恒都不清楚里面的内幕,但是宗恒得知消息之后,却不怎么感觉到意外。一来,颜舒作为摩勒部的首领,和鹄邪王的关系一向尴尬,之前就有过摩擦,二来,萧铮那个人,他真要想做一件事,就会不顾一切代价达成目的。果然,后来宗恒得知,萧铮悄悄联络颜舒,私下许诺了他种种好处,包括保留部族的独立,在大延的官场给他高官和封赏,最重要的,在颜舒的地盘内,延朝也不再像鹄邪旧制那样抽取重税这一点,真是典型的“萧铮式”的胆大妄为,他甚至代替远在华胤的宗恪做了决定。

    这么优厚的条件,是个人就会动心,更别提萧铮本身具有的个人魅力。

    事情进展的迅速且良好,然而到了受降的当口,却出了问题:颜舒有意反悔。

    激变是在受降那天发生的,萧铮带了十五个人去见颜舒,却遭到他帐下勇士的劫杀,很明显,颜舒反悔了。

    见此情景,手下劝萧铮先退回来,不要硬拼,与赵王做了商议再决定。

    萧铮却不肯,他说:“就这么回去,往后我哪里还有脸面留在赵王的麾下?!诸君如果愿意,就随我一道冲进去质问颜舒,若心生胆怯,尽管自行回营。”

    结果是,没有一个人愿意转头回去。

    萧铮就带着这十五个人,一路厮杀,一直杀到了颜舒的面前。当他一身是血冲进摩勒部领主金帐之内,颜舒正在招待鹄邪王派来的密使吃酒,主客二人,被从天而降的萧铮给吓了个半死。

    萧铮见状勃然大怒,用刀指着颜舒的鼻子斥责他言而无信,是卑鄙无耻的小人。颜舒被他骂得颜面大失,他分辨说,摩勒部只是鹄邪九部之一,势单力薄,他担心归降之后会遭到鹄邪王的猛烈报复。

    萧铮冷笑,他说既然如此,那就让颜舒看看,到底哪一方才是强者。

    萧铮做了他生命中的又一次豪赌,他愿与颜舒帐下的十勇士来一场马上“夺劫”,他一人,对那十个人。如果输了,自己连同身后十五随从,一起把人头交给颜舒,让他带去给鹄邪王请赏。

    “如果在下赢了,领主,请把他交给在下。”萧铮用刀指了指那名鹄邪王的密使。

    密使脸色惨白,不由望向颜舒,颜舒沉吟片刻,同意了。

    “夺劫”是鹄邪人和狄人都熟悉的一种骑术游戏,一方为守,一方为夺,要夺下目标手中的兵刃才算赢。当时萧铮已经负伤,在场的人都觉得他胜算不大,再看看颜舒帐下那十勇士,个个人高马大,黑壮的如铁塔般,手里的刀锋雪亮冰冷,怎么看,萧铮都输定了。

    一刻钟后,所有的人都不由在心里扭转认知:尽管受了伤,但是颜舒手下的勇士在萧铮面前,依然好像笨拙无力的玩偶,他们的人头,接二连三跌落在萧铮的马蹄之下。

    ……当最后一名勇士被萧铮砍落马下,他那匹“青玉狮子”已经变成了血狮子,马匹的双眼,连睫毛上都挂着丝丝血肉,马匹伤口的鲜血滴在黄沙上,如一朵朵小小的血花绽放。烈日之下,马儿好像被这场恶战给传染了,早已失去了往日的安详宁静,变得猛兽一般凶狠,连它恢恢的叫声,都如同兽类的咆哮。

    萧铮也不是完好无损的,他被那十勇士砍了好几刀,鲜血从盔甲里涌出来,渐渐凝固在上面,变成黑红色。任凭谁都看得出来,萧铮赢的不是他的功夫,也不是他精湛的骑术,而是他的耐力,即便是在刀伤剧痛和烈日的煎烤下,他依然能以毅力保持最大的清醒,洞察敌人的每一点动向,并且及时给出致命的反击。

    保持清醒,永远都不要被恐惧或暂时的欢喜所动摇,像坚守性命一样坚守着自己的目标,这才是制胜的绝招。

    萧铮在这场漫长的生死“夺劫”里,坚持到了最后。

    “夺劫”游戏结束,萧铮骑着马,握着刀,来到颜舒面前,他扬着脸,望着颜舒,一言不发。

    颜舒望着他,然后,默默跪了下来。

    他的帐下,摩勒部的所有人,全都跪了下来。

    结局,不言而喻。

    然而,颜舒不是输给了这场赌,他也不是因为胆怯才跪,而是全然臣服于萧铮的勇气。鹄邪人崇敬勇士,颜舒也是鹄邪人中赫赫有名的勇士,但他知道,自己比不过萧铮。

    萧铮没有说话,也没有下马,他只是示意部下带走了那个鹄邪王的密使。

    事实上,他失血过多,受伤太重,既无力开口说话,也无力下马。

    受降仪式在两天后重新举行,萧铮在昏迷中,没能出场,是宗恒替代他接受了颜舒的投降。而那名鹄邪王的密使,被宗恒下令杀死,然后,将头颅送还给了鹄邪王。

    那之后,颜舒就成了大延的鹄邪降臣,但他自己却总是说,他不是臣服大延,更不是臣服于宗恪,而是臣服于萧铮,如果是来自萧铮的命令,他可以不顾自己的性命。

    颜舒也的确是这么做的,归降的十五年后,颜舒死在了南方的旧齐叛军的刀下,那一次他是先锋,统帅正是萧铮,那时候,萧铮早已经成了大延朝中,权倾天下的人物。

    对于萧铮的过往,厉婷婷完全清楚,她却不知该怎么讲给施茜听。一个现代社会长大的富家女孩,又怎么可能理解单枪匹马冲杀进鹄邪人大营的感受?

    而且,如果萧铮连自己的眼睛、自己的性命都可以拿来赌,那还有什么是他不能放弃的呢?难道这样一个人,真的是可以拿金钱,甚至拿爱情来拴住的么?……

    一想到这儿,厉婷婷就对施茜和萧铮的婚姻,感到忧心忡忡。(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两百一十九章

    关于萧铮的事,厉婷婷能够拿出来说的并不多,于是,她只好把一些不打紧的轶闻说给施茜听。比如萧铮有外号叫哆啦a梦,他喜欢吃铜锣烧,要是一个礼拜吃不到铜锣烧他就没精打采,他还讨厌老鼠,要是让他看见老鼠的一点踪迹,那他就要在家里跳着脚、叫上一天,然后买来好多好多捕鼠夹子和灭鼠药以及粘鼠胶,把家里布置得像地雷阵。

    就是因为放得太多,萧铮的捕鼠夹子把游迅的脚给夹伤了,害得游迅不得不一跛一跛的去打破伤风针。游麟气坏了,把捕鼠夹子一股脑全给了收破烂的,为此萧铮还和他吵了一场。

    厉婷婷说的这些,把施茜逗得十分开心,她说下次一定要给萧铮买个红绳子铃铛,系在脖子上。

    “他就是这么怪啦,也不怪人家和他吵。”施茜说,“而且又爱摆弄那些瓶瓶罐罐……”

    厉婷婷知道萧铮的那些“瓶瓶罐罐”,虽然没兴趣和家里的账本打交道,但是,也许因为出生在香料世家,萧铮天生就有一个调香师的鼻子。

    萧铮的那个房间,其实不是用来睡觉的,却摆满了他收集来的各种香料,而且萧铮的鼻子超级灵,一种味道他闻过一遍,往后无论过多久,他都记得,并且能说出它的名称。一开始厉婷婷只要从他面前走过一趟,萧铮就能立即报出她用了何种面霜、何种洗面奶、何种沐浴露、何种洗发水、何种香皂、何种洗衣粉……

    厉婷婷为此恼羞成怒,她觉得萧铮简直像是把她剥了皮示众,她怀疑再这么发展下去,萧铮要连她用什么牌子的护垫都能报出来。她说萧铮只用留一个鼻子就够了,这男人的世界和小狗无异,就是由各种味道组成的。

    “他真的很喜欢那些,我怀疑他的脑子就像香料博物馆。”施茜笑起来,“什么味道他都能闻出来,他真该去做调香师。”

    事实上,萧铮也的确在兼职做调香师,只不过不是在这个世界。在那边,除了在锦衣卫做三品的都指挥佥事以外,萧铮还专门在宫廷里为宗恪检查和购置香料,厉婷婷第一次认识萧铮的场合,也是在后宫,她后来才知道,多年来,为母亲甄妃送去顶级的素州木澜香靥,一直是萧铮家里一笔重要的生意。

    素州的木澜郡,产一种名叫乌金菩提的高大木本植物,花是黑色带细红条纹的大朵重瓣,十分漂亮。这种植物,生长二十年才能结出香椽模样的果实,果实就用来制造香料,这香料能制成女性化妆用的扑粉。它远比铅粉更细腻,而且完全不伤害皮肤,敷在脸颊上,肤色会显得润泽香莹,美艳幼嫩,又因其气息馥郁迷人,故称为“香靥”。

    乌金菩提在别处也生长,但一旦移栽,总会受水土影响,长得很矮不说,果实结得小而干瘪,香味出来寡淡,质量差了一大截,就不正宗。不正宗的“香靥”也有个名字,叫“孩儿靥”,那种的价格就便宜了,普通百姓也能购买。只有在素州木澜郡生长的乌金菩提,才能制作最正宗的木澜香靥,因其果实结实速度堪比乌龟,又无法大面积栽种,所以成品的价格一直居高不下。

    景安帝为甄妃购得这些昂贵的香靥,动用了国库的资金,大量的白银变成了萦玉母亲身边的奢侈香料,而这些钱,进了萧家的账面,最后又被萧铮提供给了宗恪,做南攻的经济准备……

    有时候想到这些,厉婷婷也不由感到绝望,她觉得,旧齐的灭亡,真是活该。

    施茜和厉婷婷在岩石上吹着风,晒着太阳,说着闲话,很快时间就消磨过去了,到了午后,俩人都感觉有些饿了,这才站起身打算回去。

    等到厉婷婷起身,转回头一看,她不由大吃一惊!

    原来在她们闲聊没注意的当口,潮水已经涨上来了,她们刚刚走过来的那几块岩石,此刻已经淹没在海水下面了。

    “天哪!”厉婷婷惨叫起来,“咱们被困在这儿了!”

    施茜也慌了神,她说刚才听见几个当地人冲着她喊什么,她没留意,以为不是在和她们说话。现在想来,人家是警告她们要涨潮了。

    “还不算太深,可以淌过去,”施茜往前走了几步,回头对厉婷婷说,“看,还没到膝盖,快走吧!”

    厉婷婷跟着她走了两步就慌了,她穿的是丝质的七分裤,裤脚很窄,提也提不起来。这么被海水一泡,裤子毁了不说,浅色的裤子一旦打湿,贴在腿上简直像没穿一样,难看死了。

    施茜也发觉这一点,她想了想:“我背你过去!”

    厉婷婷赶忙摆手:“那怎么行!”

    “别客气了。”施茜指了指水面,“你再客气一下,连我也过不去了!”

    施茜没说错,潮水涨得很厉害,她们说话的功夫,水就漫过施茜膝盖了。

    没办法,厉婷婷只好脱下鞋,伏在施茜背上,被她摇摇晃晃背着往前走。被水淹没的岩石很难走,石面打滑,好几次施茜都差点滑倒,厉婷婷担心得不行,想挣扎着下来,施茜却不肯。

    施茜的个子和厉婷婷差不多,不算大,但是力气却不小,她一直把厉婷婷背到了浅水地带,才把她放下来。

    几个当地人赶紧围过来,问她们怎么样,施茜笑嘻嘻说没事,说她们刚才光顾着说话去了,没留意他们的警告。

    厉婷婷连连向施茜道谢,施茜叫她别客气,她伸手指了指前头:“看见没?再说一会儿话,咱俩也就泡水里了。”

    厉婷婷抬头看看,她们刚才坐着的那块岩石,如今已经被海浪给淹没了。

    “你这条裤子才买没两天吧?泡了的话,多可惜啊!”施茜说。

    “多谢你的救裤子之恩,”厉婷婷笑道,“等会儿午餐我来请吧。”

    施茜哈哈大笑,她笑起来的样子很豪爽,这让厉婷婷对她的好感更多了。

    晚上四个人吃烧烤时,厉婷婷讲了白天这段惊险的趣闻,并且把当时的险情夸大了,她说如果不是施茜把她背过来,那她“浑身都得泡在海水里”了。

    萧铮马上放下筷子,搂过施茜来,亲了她一下:“你真勇敢!”

    她的面颊香喷喷的,用了萧铮一直很喜欢的某种香粉,那香味能够让人愉快,靠得这么近,他也能闻到她的****散发出的一股暖香,他握着她的手时,手背靠着施茜的大腿,感觉也是暖融融的。

    他们总是这么亲热,就算在旁人面前也如此,不会避讳。看见眼前这一幕,厉婷婷会暗自祈祷这俩人的婚姻能够长久一些。

    烧烤吃到一半,施茜说,该有个变戏法的来助助兴。

    “可是到哪儿去找个变戏法的呢?”萧铮问,“大小姐,吃烧烤还要看戏法,您不是一般的挑剔。”

    “现成就有嘛。”施茜笑道。

    她低下头,从自己带着的手袋里,拿出一个白色的信封,交给萧铮。

    “里面有一张纸,上面没有字,但是有几种味道。”她眨了眨眼睛,“萧铮,把它们闻出来。”

    厉婷婷一听,大感兴趣!

    萧铮接过信封,却苦笑起来:“这要求太难了吧?这种地方,到处都是烧烤的浓烟,我的鼻子已经失灵了。”

    “那就去户外,慢慢研究。”施茜笑眯眯地说,“确定好了,回来向我报告,我来给你打分。”

    萧铮笑了笑,起身拿着那信封离去。

    “确定了,就回来告诉我哦!”

    施茜那种神色,简直像期待猎犬带回野兔的主人。厉婷婷在旁边笑问:“他真能闻出来?”

    施茜点头:“从来没有一次败过,不过这次,还真有点难呢。”

    厉婷婷转向姜啸之:“萧铮鼻子的能耐,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么?”

    姜啸之点了点头:“应该可以的。”

    那晚他喝淡啤酒,不怎么吃烧烤,不过神态显得很放松,也许白天和萧铮出去冲浪,玩得十分尽兴,夜间回来陪着两位女性,听她们叽叽呱呱,也不觉得烦。

    十分钟后,萧铮回来了,他把信封放在施茜面前。

    “闻出来了么?”施茜笑嘻嘻看他。

    萧铮一脸胸有成竹,得意道:“很难,不过,我都闻出来了。”

    施茜似乎很吃惊:“哦?那你说说,有什么味道?”

    “**,佛手。”萧铮掰着手指,一个一个说,“烟草香,和含羞草混在一起的肉桂,还有……嗯,羊毛的味道,南美,不,应该是高加索地区的羊绒,以及……薰衣草,产地为田纳西州。”

    厉婷婷惊得目瞪口呆!

    施茜兴奋得用手指敲桌子:“太棒了!居然全都猜中了!”

    “我倒是好奇呢,你是从哪儿弄来的这么多味道的?”萧铮笑道,“某些可不常见。”

    “就是想要考你,怎么能轻松让你过关呢?”施茜很得意,“是我拜托了朋友,给我弄了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她又转过身来,给了萧铮一个大大的拥抱:“亲爱的!你好棒!一百分!”

    萧铮笑了笑,却道:“其实,那张纸上,还有一种味道。”

    施茜一怔:“没有了啊,只有七种。”

    “一共八种。”萧铮微微一笑,“还有血的味道,人的血。”

    一桌的人,都愣了。

    “血是很可怕的东西,没有任何味道能比它更强烈,混再多的香味都无用,它永远是主调。无论怎么冲洗,怎么掩盖,都掩盖不了。”萧铮说完,静静望着施茜,他的话里好像藏有某种深意。

    施茜恍然大悟,她伸出手去:“我早上装信封时,把手指划破了。”

    萧铮笑起来:“果然,我没猜错吧?”

    气氛从刚才的短暂停滞,重新恢复到活泼愉快,萧铮拉过施茜的手来,仔细看了看那道伤痕,然后低头亲吻了一下。

    “早就不疼了。”施茜有点不好意思。

    “不疼也要亲一下。”萧铮亲昵地说。

    施茜笑起来,坐在她对面的厉婷婷隐约捕捉到,她那黑色的大眼睛里,有一点点闪烁的晶莹的东西。(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两百二十章

    回到房间,厉婷婷依然在想着刚才晚餐的那一幕。

    她很惆怅,于是对姜啸之说,要是萧铮真的和施茜定下来那多好,他们一定会有个美满幸福的婚姻。

    姜啸之坐在灯下看报纸,听厉婷婷这么一说,他抬起头来。

    “皇后,您还是不要和施茜走得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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