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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锦生香-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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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来掰我,更不要试图改变不可改变的事。”宗恪盯着他,“想想你自己,想想你的那位夫人,这么些年,我可曾掰过你们俩?为什么你可以成日和你老婆守在一块儿,却不让我这么做?”
他这句话,让宗恒做声不得,他还真是无法反驳宗恪的话!
“让阮沅来这里,我就得死;不让我见她,我在这宫里也呆不下去。”宗恪说得脸上自自然然,“我不是一时兴起,更不是随意胡闹。我知道自己即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甚至日后,史书又将如何评价我……你以为我真的没有考虑过么?”
“难道就没有更好的办法了么?”宗恒低声说。
但是,确实已经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之前那几条施过术的狩冥之蛇被崔玖带回了楚州,尽管它们被药物催吐,已经把阮沅的七魄吐入了宗恪的身体里,但总还是会剩下一点难以消除的气息。崔玖到家后,将家族中几位医术高超的元老请来,把事情经过告诉了他们,也坦言了自己的困惑。
元老们一听,也来了兴趣,他们用各种药物,仔细研究那几条曾吸入阮沅魂魄的蛇,检查它们体内的残余,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大家最终得出了结论:阮沅的元魂早就消散,这不是魂魄,而是极为罕见的蛊毒。
含着宗恪带毒魂魄的蛇,之所以会这么喜欢这种蛊毒,推理的结果只有一个:这两种蛊毒,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早年在阮沅魂魄里种下蛊毒的,就是借用双喜尸身来给宗恪下毒的那个人。
这种蛊毒之所以如此罕见,带着高超的伪装性,骗过了无比敏感的狩冥之蛇,自然是因为始作俑者本身的特殊:他应该不是正常的人类。
接下来,联想到宗恪的各种敌人,以及考虑到,阮沅和崔玖提过她与林展鸿夫妇关系亲密……种种线索加在一起,嫌犯的身份简直如白纸黑字,写在了崔家医生们的眼前。
这个人,就是云舫之的侄女云敏那个因为受罚而丧失了人类本质的“非人”。
崔玖回宫后,宗恒也曾和她认真讨论过,他说,既然阮沅的魂魄是补进来的,那么,拿掉它,再重新换一份,可以不可以呢?
崔玖否定了他这个提议。她打了个比方,将阮沅的魂魄补进宗恪的体内,就好像墨水滴入了清水,已经没可能再把那滴墨,从一缸清水里分离出来了。
“为今之计,只有一个办法。”崔玖忍耐了良久,才低声道,“杀掉阮尚仪。”
因为崔玖这么说,宗恪就把自己的意思摆出来了:别说伤害阮沅的性命,谁要是敢在心里打一下这主意,那他接下来的后半辈子,就将以“与此人为敌”来做人生目标。
为了皇帝去异世界杀一个女人,这种事,凌铁是不屑干的,宗恒他们又干不出来,朝中大臣们更是没能力这么干……所以,基本上是个不可能的选择。
而宗恪之所以在那边的世界不会头疼,是因为被不自然的环境给压制住了蛊毒的发作,所以也算不得“痊愈”。
因为自己和崔景明的错误判断,导致皇帝身中剧毒无法缓解,崔玖也向宗恪请了罪,她说她愿意受罚,留在宫中为医,继续替宗恪寻找解决的办法。
但是很奇怪,当崔玖把详细情况告诉宗恪,并且承认自己的错误后,宗恪脸上浮现出的并不是愤怒或者绝望、沮丧等等这之类的表情,他看起来很平静,甚至可以说,带着一点奇妙的快乐。
他想了好半天,突然问崔玖:“刚才你说,这种蛊毒有什么特性?”
崔玖一怔,她刚才和宗恪提到说,这种蛊毒有强烈侵蚀性,而且非常霸道。
“民女的意思是,这种蛊毒只肯承认同类,所以陛下如今才会为它所苦,另一方也一样,除了陛下,阮尚仪体内的蛊毒,不会允许她接近别人。”
说到这儿,少女恍然大悟!
她的脸不禁一红!
最后,宗恪没有惩罚崔玖。
“朕身中蛊毒,不是门主你的错,更不是崔太医的错。”宗恪温言道,“朕也不会责罚你们,门主更用不着留在朕的身边,既然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一步,不如就接受它吧。”
他甚至还说,当日崔玖离宫匆忙,他都没有好好的奖赏她。
宗恪说罢,取了自己身边的一块玉牌,交与崔玖。
“这块玉牌,赠与门主。”他微笑道,“往后,若门主有什么为难事情了,只管拿玉牌来见朕。”
崔玖赶忙恭敬接过玉牌,她本来是来领罪的,却没料到领了赏赐。
宗恪的态度让崔玖暗自感慨,她心想,之前阮沅为宗恪散去七魄,如今宗恪又为阮沅放弃治疗,这两个人如此纠缠不清……难道真的只是因为蛊毒?
最后,宗恪与宗恒约定,每个月宗恒会把无法自行做决定、必须宗恪亲自过目的文件送过来,让宗恪处理,如果这个月没有事,他可以不过来,然后顺延到下个月,如果事情紧急,他也可以不遵守这规定,随时都过来找宗恪。
延朝那边的一个月,差不多相当于这边三到四个月,所以宗恪觉得这样安排很妥当,这样,既不会让宗恒疲于奔命,也给了他和阮沅足够的个人空间。
宗恒最终,答应了宗恪的要求,他知道事情无法改变,只能尽力而为了。
于是,宗恪就离开了皇宫,虽然这个消息被暂时封锁起来,对外只说因为重病初愈又因为太后过世,天子太过伤怀,所以找地方静养去了,朝中的事情,暂时由赵王与周太傅等人代为处理。
把这些事情,前前后后说完,宗恪眨巴眨巴眼睛:“所以你看,我真的不是乱来,我是做了充分考虑的。”
阮沅已经听得没脾气了,她悻悻道:“我估计,宗恒现在得恨死我了。”
“他才不会呢。”宗恪摇头道,“他现在大概比较恨我吧?之前我问他,要不要和外界说我进仙山炼丹去了呢?他骂我说,你炼个毛丹啊!我就说,好吧,那就先炼十斤红毛丹。”
阮沅笑得前仰后合。
“放心好了,宗恒生气归生气,我是知道他的,他不是不明事理的人。”
阮沅哭笑不得:“你知道么,你这么做,才会被天下人当成不明事理的皇帝呢。”
“咦?怎么会呢?”宗恪一脸不悦,“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嘛,怎么能让规矩把活人给逼死?再说了,我又不是没有做好妥善的安排,我也不是不肯承担后果”
“你承担什么后果了你?”阮沅愈发沮丧,“你自己当甩手大爷了,把人家宗恒几个累死。”
“咦?我是不干活了,可我也不领薪了嘛。往后就算加班,我也不要加班费啊。”宗恪的表情义正言辞,“我真是太厚道了!如今我可是净身出户!”
阮沅扑哧笑出来:“反正你姓常,名叫常有理!”
她这几天观察出来了,宗恪是真的净身出户,他身上,一个子儿都没有,连手机也没有。蓝湾雅苑的东西一样都没带过来,换洗的衣服都是阮沅给的钱现买的。
“再说,你是净身出户了。儿怎么办?”阮沅叹道。
阮沅话说出口,却又开始后悔,这样说,岂不是让宗恪难堪?
果然,宗恪沉默下来,他背过身去,继续将刚才叠了一半的衬衣领口折好,袖子叠整齐。
阮沅看着他叠衬衣,忽然想起家里没有熨斗以前她看过宗恪熨衬衣,就算做生活琐事,宗恪也向来是一丝不苟,如同画传统工笔画。
良久,阮沅才听见他低声说:“抱歉,这问题,我回答不了。”
阮沅暗自叹息。
宗恪将衬衣和一堆叠好的衣服抱起来,一件件放进抽屉里,这才继续说:“我也考虑过把他带过来,咱们三个一同生活,但我觉得,目前说这个还太早。贸贸然把他带过来,孩子会不习惯。再说,我已经得罪宗恒了,再把太子也带走,他非得和我拼命不可。”
阮沅不知说什么才好。
“他娘亲不肯要他,我独自守着他也守了七八年了。”宗恪一笑,“如今他也十几岁了,不是非得人时刻呵护的小孩子了。我这个做爹的,不能一直一直这么守着他,永远不去追求自己的人生吧?我也想要属于我自己的猪肉卷啊!”
阮沅又忍不住笑:“你个加菲猫!”
“所以主人,往后就请养活我吧!”宗恪抓着她的手,很诚恳地说,“我保证再不吃掉你的午餐,再不抓坏新窗帘!我一定会变成世上最完美的猫咪!”
他的眼睛闪闪亮,那副样子,就差没有在后面安上一条猫尾巴了。
因为宗恪已经一穷二白了,又因为天子“寿诞临近”,于是阮沅狠了狠心,就拿着五一的过节费,带着这位嚷嚷着要过生日的天子,去了每人一百块的自助日本料理亭,饱饱大餐了一顿鱼刺身,回来路上,又花了五十块钱,买了个卡通的加菲猫手表,当做“万寿节”礼物,送给了这位九五之尊。
这是那一年,宗恪收到的唯一一份生日礼物。(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一百一十四章
于是,俩人的同居生活正式宣告开始。
像模像样的一同生活,和偶尔约会,毕竟还是有所不同,尽管彼此已经在宫里相伴了一年,但是现在没有了外人在跟前,也没有了规则的生活节奏,两个人性格的差异,以及习惯上的点滴特征,比以前暴露得更多了。
宗恪其实是一个有很多小毛病的人,阮沅不是最近才意识到这一点,好在,在她看来这些毛病都不让人烦,是属于“可以容忍”的范围之内。
之前阮沅还未察觉,等到如今俩人单独相处,她才发觉,宗恪真是个话多得不能再多的家伙。她原以为这是因为人都不在身边了,宗恪暂时放开了,后来她就可以断定,宗恪天生就是个“话痨”。哪怕对着空气,他一样能不歇气地讲上两个钟头,只不过对着阮沅,宗恪似乎更有倾吐**,他甚至能从鱼的味道一直扯到她的发型问题
“你就是再着急,我的头发也不可能一个月之内就长出来。”阮沅安慰他,“我这是头发,不是金针菇,懂么?”
“都是你不好!”宗恪很生气,“好好的剪什么头发?怕浪费洗发水么?而且这个发型也不好看。下次做头发记得带我去,我来给你参考。”
阮沅低头闷声喝汤,她心想,要是带着宗恪去做头发,保证会让他和发型师打起来。
关于她的事儿,宗恪什么方面都喜欢插上一脚,虽然阮沅不见得次次都会听他的意见,偶尔甚至出言反诘,宗恪也全不在意,就好像他只是不能憋着,非得把意见表达出来才算数,至于阮沅接受不接受,那他就不管了。
是因为现在我已经变成了他的“所属物”了么?阮沅心里不由想。
不过她对此倒是没什么反感,反而觉得很开心。
阮沅这儿神思飘远,胡思乱想,宗恪依旧在那儿blabla不停说话,但是说了半天,都没有得到阮沅的回应,宗恪这才发觉她在走神。
“想什么哪你?”他皱起眉,拿筷子敲了一下她的碗。
阮沅回过神来,叹了口气:“在想,你怎么这么多话啊,真是个天生的话痨!”
宗恪就笑起来。
“我才不是天生的话痨呢。”他摇摇头,“恰恰相反,小时候还得过失语症。”
阮沅一惊!
“什么时候?”
“就是关在华胤皇宫里的那两年。”宗恪一边把辣椒酱抹在馒头上,一面慢条斯理地说,“一开始是没人和我说话,我只好自言自语,后来自言自语的累了,索性就不说话了。”
辣椒酱是宗恪自己做的,他从菜场买回来好些新鲜辣椒,以及一大堆稀奇古怪的佐料,然后宗恪就像做化学实验一样,炮制出各种味道不同的辣椒酱,等到做成功了,就威逼利诱阮沅一一品尝,最后挑出味道好的,保留配方,继续改进。
宗恪做的辣椒酱,有的味道超级棒,那一种他加了鸡油、肉末还有香蒜,再用油使劲儿炒,一开瓶子盖,香味扑鼻!可是也有的味道怪得没法形容,又酸又,那滋味儿,堪比化学武器,也不知道他到底往里放了什么。
这样子看来,自己不就成了小白鼠了?阮沅气闷地想。
“那时候,有多长时间没说话?”想起刚才的话题,阮沅又问。
“两年。”宗恪说,“刚开始还能勉强说几个字,就是嘴巴木了一点,有些艰难。后来时间长了,想说也说不出来了。那时候还小,身体机能都没发育成熟,典型的用进废退,两年不开口,说话的功能就损害了。”
“这么严重?!”
宗恪点了点头:“后来周太傅作为使者被派遣来华胤,求景安帝放我回舜天那时候他还不是太傅等他终于见到我了,结果就发现,原来我是个哑巴。”
他说着笑起来,不知为何,宗恪笑得很开心。
“周太傅当时就被我吓着了,一时脱口而出:‘糟糕!怎么是个哑巴太子?!’哈哈哈!”
阮沅听他说得有趣,也跟着笑:“你是吓唬他的吧?”
宗恪摇头:“还真不是吓唬他。我说不出话来,心里全都明白,什么都知道,也想说来着,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说不出来。”
是内心什么地方被堵住了。阮沅黯然地想,是因为这小孩子被殴打,被像囚犯一样关起来,被赶走了最亲近的乳母,两年不许见人,心理方面遭受了严重创伤,从而导致了失语。
“到后来我憋急了,就只有啊啊的叫,乱砸东西。周太傅就叫我别急,他一直陪着我,像教小孩儿那样一句句教我说话,从最简单的桌子板凳、天地人开始。”
阮沅想了半晌,才叹道:“看来,周太傅对你很用心。”
宗恪点了点头:“从他到了华胤,上下打点、说服齐朝放人,一直到后来我终于归国,回到舜天,差不多三个月时间,他始终陪在我身边。我说不出话来,只会像个疯子似的啊啊的叫,他也不气馁,就一句句重复,让我跟着他学。后来眼看着快到舜天了,我还是说不出话来,周太傅就想了个办法,桌子椅子板凳都不教了,只教我一句话。”
“哪句话?!”
宗恪笑了笑:“‘孩儿宗恪,拜见父皇’。他就教这么一句,每天在马车上,反反复复说给我听。”
阮沅好奇:“为什么要教这一句?”
“因为这是我见到我父亲之后,必须说的第一句话。”宗恪说,“周太傅告诉我,这句话如果说顺溜了,那么往后一切都不会有问题,我父亲也将全心信任我,把一切都交付于我。可是如果我连这句话都说不清楚,那我父亲定然大失所望,从此不再对我抱有期待,甚至可能从心底里放弃我。那我将来的人生,麻烦就大了。他说的是人之常情,人都讲求第一印象嘛。现在想来,周太傅这人很适合搞营销对吧。”
阮沅没被他给逗乐,心里却觉得苦涩无比。
“那后来呢?”她低声问。
“后来嘛,车队离舜天越来越近,我还是说不出话,他叫我跟着他说,我想说,但嘴里就像堵上了石块,死活说不出来,再一着急,就又像大猩猩似的,哇哇叫。”宗恪笑了笑,“我估计,周太傅他们心里肯定愁死了。但是谁都没表现出来,到舜天前一天,周太傅忽然就不再教了,之前他抓紧一切时间,不停的教我这句话,到了目的地,却突然停住了。”
“为什么不教了?”
“他和我说:‘我知道,太子心中痛恨陛下,是以,怎么都不肯开口称父皇。’”
阮沅心中一紧!
“其实我那时候懵懵懂懂的,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因为恨才说不出话来的。”宗恪慢慢说,“结果周太傅当时这么一说,我一下子就明白过来了。他说,我恨我父亲,是理所当然的事,这没有什么不对。可如果我要是为了恨,把自己这辈子都给毁了,那就太不值得了。”
阮沅吐了口气:“这老头……”
宗恪点头道:“这老头是真不得了。当时那环境,谁敢说出这种话来?若是让我父亲知道了,又何止是掉脑袋?五马分尸都嫌不够。这么大逆不道的事,唯独他敢做。他还和我说,解决恨的最好办法,就是把对方的东西夺过来。”
“哇塞!”阮沅听得要拿筷子敲桌面!
宗恪笑起来:“厉害吧!他居然敢和我说这种话,他也不怕我到时候说给我父亲听。”
阮沅想了想,才道:“他早就看出来,你不会告诉你父亲的。”
“没错。”宗恪点头道,“虽然这三个月里我一句话也没说,可是朝夕相处,他早就把我这个小孩子给看透了。他后来还和我说,我不光要把父亲的东西夺过来,我还要把这天下给夺过来,旧齐的人既然把我关在宫里这么多年,那我就去把他们的皇宫夺过来,让他们再也不能把我关起来。可是我要想做到这一切,首先,就得学会说那句话。”
阮沅只觉得微微胆寒,周太傅当年灌输给宗恪的,全都是仇恨,第一个教他说话的人,说的都是这种激进言论,也难怪他长大之后就会率兵攻打齐朝。
“说来也怪,他这么说了一通,就好像把堵塞住我嗓子的东西全都给疏通了。”宗恪说,“那天晚上,我就能蹦出几个单字来了。后来周太傅又向我父亲请旨,说太子因为想念陛下,一路都不让人马停下来休息,因此大家都十分辛苦,所以得先在舜天城内休息两日,做好准备,才能进宫见他。这当然是在给我挤出缓冲的时间,好反复练习说那句话。”
“那……你见了你父亲,说了这句话没有?”
“说了。”宗恪说,“虽然没有顺溜到现在这个程度,但是也算完整说下来了,我父亲很满意。”
阮沅放下心来,她点头道:“第一句话让他满意了,他既然接纳了你,接下来,就不会太苛求。”
“所以,尽管别的话我还是说不清楚,偶尔着急了还是会哇哇叫,但他都没太在意。因为周太傅把我被囚禁不能见人的事,都和我父亲说了,我父亲知道了前因后果,便和我说,挥斥方遒、纵横天下的帝王,用不着说太多的话,杀人,只用一个手势就行。”
阮沅简直胆寒死了!
“你爹太恐怖了!”她使劲用手搓着胳膊上的鸡皮疙瘩,“他这是要培养出秦始皇来么?”
宗恪被她说得笑了。
“所以现在想来,如果不是周太傅那三个月里对我的训练,如果当初是别人充当这个使者,我恐怕都不会走到如今这一步。凌铁和他,都是我此生十分感激的人。”
阮沅不由想起记忆里,周太傅的样子,那是个瘦瘦高高的老人,面色冷峻,模样五官神似冷酷版的苹果前总裁乔布斯,从来都看不出热烈的表情。
“周太傅,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她不由问。
宗恪眨了眨眼睛:“是个奥贝斯坦式的人物。”
他这么说,阮沅就笑起来,奥贝斯坦是日本作家田中芳树在《银河英雄传说》中塑造的人物,以理性和冷酷著称。
“而且你没觉得么?姜啸之也有这种倾向。”宗恪说,“那就是被他培养出来的。虽然可能姜啸之的‘奥贝斯坦度’不及他养父。那一趟华胤之行,他带回来一个哑巴太子,一个街头乞丐,这个乞丐就是他的养子姜啸之,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姜啸之教我的。”
“什么话?”
宗恪眨眨眼:“‘我要吃芙蓉糕’。就是这句话。”
阮沅笑起来,芙蓉糕是那边的一种零食,类似于这边的芸豆糕。
“姜啸之是个什么样的人?”阮沅好奇,她记起了那个身材高大的男人。
宗恪想了想,道:“他是个一生下来就老了的人。”
阮沅笑喷,她拿菜扔宗恪:“你和他正相反吧?总也长不大!”
到此,她这才明白,原来周太傅和宗恪这群人,有着这么深厚的关系。
“那现在是怎么变成话痨的呢?”阮沅郁闷地说。“以前憋太久了么?”
“可不是!”宗恪笑嘻嘻地说,“想想看,我学说话学了多长时间啊!等到学会了,那还不得可着劲儿的说么?你刚刚学会骑自行车的时候,不也满世界跑么?”
阮沅笑起来。
后来她就把宗恪做的辣酱带去了店里,分给同事们品尝,请他们点评。于是宗恪的小白鼠无形中又增多了一群。
终于,宗恪开始去店里找阮沅了。起初是因为阮沅帮同事带班,上了连班,他去给阮沅送午饭,后来没什么事,他也爱往店里跑,反正住的地方就在便利店附近,买了菜以后,宗恪就去店里,给阮沅看他今天的“战利品”。
于是这么一来,店里的人就全都知道了宗恪是阮沅家的男人,他们就随之明白了,为什么阮沅最近心情一下子好起来,整个人发生了彻底的改变。
然后就有姑娘不无嫉妒地说:爱情的力量真伟大啊。
有时候宗恪给阮沅送午饭,如果别的店员也在,阮沅就会愉快地把菜分给别人一些。大家都很欢迎宗恪的到来,因为他做的菜非常好吃,甚至还有人提前打听菜谱。
也有人问宗恪现在在做什么。每次人家这么问,他就很大方的说,自己现在失业,在家里做煮夫,被老婆养着呢。
他说这话时,笑眯眯的,一点惭愧都没有。
有一次,宗恪带去的是卤肉香干还有鸡蛋,阮沅把鸡蛋让给了上插班的学生仔,学生仔很高兴,边吃还边说,以后沅姐干脆在这店旁边开个小吃铺,让宗恪做菜往外卖,保证赚。
阮沅笑他说话不经大脑,她说笑的时候,不由看了看一边的店长,却没看出店长什么表情。
今天店长碰巧在,宗恪进店来时,她把他介绍给了店长,阮沅看得出来,店长的表情十分尴尬。宗恪那家伙的脸皮却厚得超过城墙,不仅一点不尴尬,还笑嘻嘻地说,上次多有得罪了,这叫不打不相识,既然老婆在店长手下做事,往后还请多多包涵。
后来店里人多了,阮沅忙着收银,宗恪知道自己碍事了,就告辞出来。
他没走多远,听见身后有人喊自己。宗恪回头一瞧,是店长。
他诧异片刻,笑起来:“有事?”
店长却没笑,他站得远远的,满脸戒备地望着他。
“虽然也许这话没必要说,可是,我还是想让你知道。”店长冷冷地说,“如果你往后再敢欺负阮沅,我不会放过你的。”
宗恪一怔,却苦笑起来。
他很想说,到底是谁欺负谁呀?上次明明是阮沅欺负他才对……
但是,这种时刻解释无效,一个是高头大马的男人,一个是弱女子,傻子都会将上次街头那一幕归咎为他的错。
看他苦笑,店长又继续说:“我知道你不把我放在眼里,我也打不过你,但是你不要以为我真的就没办法了,我……我舅舅是公安局的!”
宗恪很想笑,但是他知道,这时候笑就太不礼貌了。
“我知道了。”他老老实实地说,“往后,我再也不欺负阿沅了。”
店长这才满意,他哼了一声,转身离去。
宗恪拎着一篮子大葱芫荽鸡蛋还有两只猪蹄,也转过身,郁闷地往家走,他心里却想,刚才自己……表现得是不是太面了一点?
而且那小子真没用,懂不懂什么叫单挑啊?没本事还想强出头……哪有还没动手,就把自己亲戚给抬出来的?你舅舅是公安局的就了不起啊?那我舅舅还统领五十万西北军呢!……虽然人已经嗝屁着凉了。
宗恪想到这儿,在心里做了个鬼脸,他觉得自己刚才真应该配合一下:学着少女漫画的女主角,捂住脸尖叫一声“公安局的?!我好怕怕哦!”
那样的话,店长的脸该变成茄子色了吧?
想象着那滑稽的一幕,宗恪不由哈哈笑出声,他愈发高兴起来,还很得意地把菜篮子甩得老高。(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一百一十五章
起初,阮沅常常会担心,她怕宗恪不适应如今的生活。
阮沅在宫里近身伺候了他一年,完全熟悉宗恪日常的起居情况,公平的说,宗恪和阮沅从历史书上知道的那堆皇帝比起来,已经算是克勤克俭的了,不会大肆修造豪华的离宫,不会三五不时搞什么出外巡游,对耗资巨靡修建陵墓也没兴趣,在宫里不讲可怕的排场,嫔妃们的生活也少见奢侈惊人之处……
但他毕竟是皇帝,吃饭有小太监替他盛饭捧菜,就寝有人替他铺床叠被,六七千块钱一斤的海参,在他而言只是寻常菜肴,几百两银子一幅的定州暮锦,对他来说也不过是普通用料,阮沅还记得那次在针工局瞧见的一份报账单子,那上面记着一个月的时间,给皇帝做上用的衣物,光是各种纱绫绸缎,就多达四十匹。
那张单子让阮沅咋舌,四十匹纱绫绸缎!一个月!宗恪这到底要怎么穿啊!
而且宗恪也懂那些,有次阮沅找了很漂亮的水蓝料子来自己裁衣服,等到喜滋滋上了身,宗恪一看就嘲笑她,说这种纱绸是做素色薄衫的衬里的,因为这种蓝能衬得素衣服更洁净。阮沅这个笨蛋,拿衬里来做外衣还穿得喜气洋洋,这和内衣外穿有什么区别?她是想当宫里的lady gaga么?
那天下午,宗恪给阮沅介绍了每一种织物的来历、产地,以及它们的等级,例如定州“暮锦”是等级最高的,因为它如天气极好的暮光彩霞,故称“暮锦”,这种织物质地厚密,雅致大方,光泽度好,而且着色均匀动人。定州暮锦不向民间开放,百姓再有钱也不能买,穿在身上那就是逾制的大罪,这玩意儿只供天家,是上上品;素州冰丝也是好的,但是素州靠西北,可能是环境的缘故,丝织物的韧度不如定州,而且当地钟爱特别刺目的色泽,这在皇家看来,就显得土、过于笨拙,所以素州丝就等而次之了;渊州丝则处于二者之间,渊州是全国丝织物产业集中地,商业发达,绣坊也最多,但是渊州的东西往往流于匠气至于何为匠气何为天成,阮沅不得不额外补了小半个时辰的课;四大名丝最后一名,是民间喜爱的青州丝,青州的丝织物整体风格偏轻薄,有着江南四县一贯的浅俏艳巧,百姓们用着还行,进了皇宫就觉得不够庄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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