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朱锦生香-第2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那他就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他不能面对被对方分手,那对宗恪而言,太痛苦了,更无可能平和接受。一旦发生那样的事,他就又得落回到地狱里了,甚至会是更可怕的地狱。宗恪无比惧怕那样的结局,他熬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才从地狱里爬出来,帮助他爬出来的正是阮沅这根绳,万一这绳索突然断裂……
尽管绳索现在还活蹦乱跳地说:“我不会断开的!永远不会!”他到底要不要相信这根绳索?
思绪乱成一团,没法再想下去了,宗恪叹了口气,放下毛巾。
他起身,走到床边低头看了看,阮沅睡得很熟,酒醉的红晕依然残留在她脸上,光洁的面颊,像幼嫩的桃子一样可爱。
呆呆看着她,没来由的,宗恪忽然产生了一股冲动:他想亲亲她。
这愿望是如此强烈,好像有火焰在燎他的胸口,他的喉咙很干,干得有点疼,一时间,他的手脚都不知该往那儿搁。宗恪担心这么做会惊醒阮沅,又或者,万一被她觉察,接下来,他们又该怎么办呢?可是她醉得这么厉害,睡得这么沉,也许,并不是那么容易被弄醒……
犹豫良久,男人终于按捺不住,俯下身,仍旧把这**付诸了现实。
阮沅猛然睁开眼睛!
她的头很沉,眼前泛花,可是等把眼睛闭一下再睁开,房间里暗暗的黄色光晕就落入阮沅的眼帘。
“……宗恪?”她小声问。
坐在床边的人俯身望她,目光澄澈,温情脉脉:“醒了么?”
他的身姿,一半浸在晃漾的烛光里,一半浸在墨墨黑暗中。
阮沅抬手揉了揉眼睛,吃力地坐起身:“我怎么睡着了?”
她是和衣而眠,宗恪给她盖着棉被。
“嗯,你喝醉了,下午的时候。看着时间还早,所以让你上楼来睡一会儿。”
四下里,静得像几百米的深井,许久之后,才能听见遥远处一两声狗吠。
“现在几点了?”阮沅抬手努力看看手表,凌晨十二点四十五。
“三更刚过。”宗恪低声说,“咱们再等会儿。”
他说着,递过来一碗茶:“喝点水吧。”
喝了几口热茶,阮沅觉得眼前清醒多了,可是脑子还有点胀痛。她慢慢躺下来。
阮沅忽然觉得,宗恪的样子,好像有些不对。
刚才睡眼惺忪,她只是有些朦胧的感觉,现在人清醒了,这感觉也跟着鲜明起来。
他变了!
……变温柔了,像安静下来的猫,柔软得她忍不住想去抚摸。
好像有什么发生在他身上,就在她熟睡这期间。
“怎么了?”她好奇地问。
“什么怎么了?”宗恪看她。
“你,怎么了?”阮沅盯着他,“不太对劲呀。”
被她这么一说,宗恪掩饰地扭过脸去:“你睡糊涂了吧?”
“才没有。”阮沅不服气,她坐起身来,伸长脖子,使劲盯着宗恪的脸看,“干嘛这么不自在?到底怎么了?”
宗恪被她的目光盯得没处躲藏,只好咳嗽一声:“你喝酒太多,熏得我头疼。”
阮沅哭笑不得!
“说谎也讲求方式好吧!你个老酒鬼,还会怕酒熏着?”
宗恪不敢回视她的眼睛,想东扯西拉分散她的注意力,却搜肠刮肚想不出办法来。
“到底在想什么呀!”阮沅不满道,“怎么贼兮兮的!”
“我哪里贼兮兮了!”宗恪哭笑不得,“我只是……嗯,对了,想起以前的一件事。”
“什么事?”
宗恪想了半天,才道:“呃……其实,不是事,是很久以前,人家教我的一首歌。我正琢磨这歌呢。”
阮沅惊喜:“你会唱歌啊!快唱给我听!”
“我唱的不好听。我五音不全。”
“瞎说!才不会!你快唱啊!”
被她缠得没办法,宗恪想了想,只好开口唱起来。
这是阮沅头一次听见宗恪的歌声,根本不像他自称的那样五音不全,男人的嗓音又沉又厚,像呢喃。那调子阮沅从未听过,歌词也是陌生的外语,但是她能从那曲调里,品到一股浓浓的哀伤。
歌曲结束,阮沅好一阵子没出声。
“好听?”宗恪看看她。
“嗯。”阮沅眨了眨眼睛,然后把手放在胸口,“就是听了心里很难受。不过,能不能再唱一遍?”
“干嘛啊?”宗恪笑望她,“要我开演唱会?”
“再唱一遍吧。”阮沅轻轻拽了拽他的衣服,“我真喜欢。”
于是,宗恪又把刚才那首歌,轻轻哼唱了一遍。
宗恪的嗓音其实是极好的,醇厚悠扬,低沉绵远,直达人的心魄最深处。歌曲的调子并不复杂,是民歌类型,听到第二遍副歌,阮沅也跟着哼起来,男女的声音混合在一起,就像厚重广阔的大地,托着一匹奔跑着的小花鹿。
然后阮沅问:“这歌,是狄族的歌曲么?”
宗恪摇摇头。
“唱的是什么呢?”
“唱的是一匹小岩羊,出生没多久就和母亲失散了,它到处寻找母亲,结果错把猎人当成了母亲,它不知道猎人的弓箭已经瞄准了它。岩羊妈妈更不知道,自己的孩子此刻正危在旦夕。”
“哪儿听来这么惨的歌?”阮沅唉了一声,“太惨了。”
“是一个小孩教我的。”宗恪低声说,“也是他告诉我这歌词的意思。”
阮沅转过脸来望着宗恪,她觉得宗恪的话里好像有什么含义,但她辨认不出。很快,男人脸上那茫然的神色消失,他站起身来:“收拾一下,准备出发了。”(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五十二章
俩人下楼来,把打瞌睡的掌柜唤醒,宗恪只说有急事要马上回去,然后结清了银子。
牵着马从客栈出来,站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阮沅转头看着宗恪:“往哪边走?”
“跟着我就行了。”宗恪翻身上马,抖了一下缰绳,蓝灰的夜色中,马儿缓步向前,清脆的马蹄敲击在寂静的石板路上,小夜曲般响亮轻快。
阮沅骑上那匹“小新”,紧紧跟在宗恪的马后,俩人离开白日繁华的商业街,马匹加快速度,向着西南的方向奔驰,阜河在他们身边滚滚流动,柔滑黑亮的水波却没有半点声息。
沿河约莫奔了二十多分钟,宗恪将马停在一棵树下。阮沅让“小新”跟上去,原来他们来到一片高地上。
“看。”宗恪低声说。
今晚月色极好,顺着宗恪的目光望去,不远处,阮沅看见了一座又一座的军营。
是晋王世子的行营!
“要怎么探查呢?”阮沅小声说,“我们要进去么?”
宗恪下了马。
“我一个人过去,你在这儿等着。”他说,“我半个小时以后回来。”
说完,宗恪身形一跃,猴子一样窜上不远处的大树,阮沅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他,就看他三蹦两跳,在浓密树丛之间灵活穿梭,不久就消失无踪。
寂静的夜晚,一点声音都听不见,四下里气息沉沉,宗恪那匹马支愣着耳朵,静立不动,眼神警惕安详。阮沅这匹,却有点不耐烦似的,跺了跺前蹄。
阮沅赶紧把手放在它的额头,小声安抚它:“安静点,小新,爸爸去办要紧的事情了。”
不远处的军营,同样寂静无声,只三两点灯火,像瞌睡的眼睛明明灭灭。
空气里,有一丝微弱的颤动。
忽然间,阮沅听见某种动静!
起初,她以为是自己耳朵出毛病了,于是抬手揉了揉耳朵,又仔细倾听,没错,那是……歌声!
阮沅屏息凝神,她能很清晰地判断出,歌声是从对面晋王世子的军营里传来的,正是刚刚宗恪给她唱的那首岩羊孤儿之歌!
这是怎么回事?!阮沅糊涂了,而就在这时候,伴随着歌声,原本沉寂无光的军营,不知何时燃起了点点灯火,光线很集中,不是分散点燃的,都在军营的西北角一带。于是黑夜之中,那团燃起了灯火的营帐显得更加醒目。
歌声依然在唱,从起初一两个人微弱的声音,慢慢变成合唱,到此刻,阮沅不用努力就能听得十分清晰,可见加入其中的人越来越多。
如果不是此刻身处隐蔽处,如果面前对着的不是充满敌意的几千晋王世子兵力,阮沅还真想抱膝坐下,好好欣赏这场无伴奏合唱。
这首歌,宗恪刚刚给她唱过,那是独唱,此刻的合唱却别有一番风味,男人们浑厚的喉咙吟唱着陌生的歌词,歌声像是从世界的尽头发出,令听众不由自主被这声音席卷,跟随去那不知名的生命起点,重返命运的家园。
现在阮沅才发觉,这首歌天然就适合合唱,而且得在广袤无垠的沙漠中,头枕着蓝得发黑的天空,脚下是无尽的漫漫黄沙,遥远处走来的一队骆驼,脖下响着叮咚驼铃,就像天际线上的几个黑点……
阮沅一怔,她是怎么会想到沙漠的?
也不知过了多久,歌声渐止息,灯火纷纷熄灭,军营重归寂静,阮沅回过神来,没多会儿,她头顶上方的树丛一动,宗恪从树上跳下来。
阮沅赶忙上前,忍不住问:“喂,这是怎么回事啊?!”
宗恪走到马前,又遥望了一下远处军营,才淡淡地说:“我表哥,带了两千鹄邪兵。”
“什么?!”阮沅大吃一惊!之前她还以为,晋王世子顶多带一两百鹄邪家奴回京,却没料到,会带两千之多!
“五千的随行人员,其中两千是鹄邪人。”宗恪冷笑,“以鹄邪人的兵力,你可以在这个数字上乘以三。到现在,你还觉得他是专程回京送礼的么?”
阮沅震惊地说不出话来!
“可……可是你怎么知道呢?”她问完,忽然间就明白了,“啊!刚才那首歌!”
宗恪点点头:“没告诉你,刚才那首歌是鹄邪民歌,鹄邪人几乎人人都会唱。”
“这么说,刚才是你领的头?”
“嗯。我潜入到军营里,伏在树上只唱了个开头,结果鹄邪兵就都跟着唱起来。”宗恪笑了笑,“他们离开蓟凉千里万里,长途跋涉到中原褚州,思乡之情怎么可能不浓?一听见乡音,怎么可能不跟着发出应和之声?”
阮沅的牙齿轻轻磕碰了一声:“你、你这诡计着实了得!”
思乡之情是谁都控制不住的,阮沅完全明白,别说故乡的民歌,此刻哪怕有人给她唱个《走进新时代》,她都能感动得涕泪交流。
宗恪笑了:“只是小花招。不过让我弄明白了,这军营里究竟藏有多少鹄邪兵。”
“可是……带这么多鹄邪降丁进京,晋王世子好大的胆子!怎么他不担心被人察觉?沿途那些官员是吃什么的!”
“嗯,我刚才偷偷窥视了一下,很多鹄邪兵改了装束,把头包起来了。这一路上,晋王的同党也不在少数。”
他说完,牵过马来:“该走了。”
阮沅牵着马跟在他身后,忍不住问:“宗恪,你是怎么会唱鹄邪人的歌呢?你们语言不通的吧?”
“语言不通,我也不懂多少鹄邪话。”宗恪说,“除了你,没人知道我会唱这首歌。”
阮沅好奇心顿起:“那个教你的小孩是谁啊?”
“是老鹄邪王阙离罕的幼子,十二岁那年,我爹带我亲征西北,阙离罕大败,损兵折将,连自己的小儿子都被俘虏了。”宗恪顿了一下,“这首歌,就是他那个做俘虏的小儿子教我唱的。我还记得他的名字叫阿濯,像个金头发的洋娃娃,漂亮得不得了,不过,比我小好几岁。”
宗恪叙述得很平静,但阮沅却听得出他平静的语调里面,压着一些什么东西。
“那这个……这个阿濯小王子,后来呢?”
有一阵子,阮沅没听见宗恪的回应。
“我爹看我这么喜欢他,就答应我不杀他,留着这个小娃娃,给我当玩具。”宗恪笑了笑,“他叫人找来铁链拴在阿濯的身上,又把钥匙交给了我。这样,我到哪儿都可以牵着这个小娃娃,骑马时,甚至可以把他拴在马后面。”
阮沅听得脸都气红了!
“什么!这不是把人当成狗了么!哪有拿链子拴人的!”
“当成狗?”宗恪摇摇头,“你说错了,那是比猫狗还不如呢。当年那孩子才几岁大,只会说鹄邪话,而且不幸,性格又非常柔弱,乖得不得了,特别爱依赖人。我要他怎样他就怎样……”
阮沅狐疑地看着他:“你欺负人家了?”
宗恪苦笑:“怎会。我自己是受过欺负的,又何苦再去欺负别人?我爹不把他当人,把他当玩具送给我,我却受不了,这孩子对我这种人而言又没什么用……”
“什么……用?”阮沅不明白。
宗恪看了她一眼:“当然是****。”
阮沅的脸,刷的红了!
“一个王族孩子,性格软弱,身子骨也不强壮,又不是奴仆出身,不能指望他干活伺候人,而且我爹再三叮嘱过我,绝对禁止他识字读书,因为害怕日后有干政的可能。再加上长得这么漂亮……这种孩子,往后不做****,还能有什么用?”
阮沅的脸,红透了!
“那个……那个……”她期期艾艾地说,“你好像……好像不喜欢男人,对吧?”
“嗯,我对男人没兴趣。”宗恪笑了笑,“所以这项‘用处’在我等于零。不光等于零,我简直是给自己找了个包袱。”
“怎么说?”
宗恪叹了口气:“那孩子,吃饭都得叫人喂。什么都不会,生下来就是奴仆伺候着的,指望他给你做事?端个砚台都得给你弄砸了。晚上还得和我一块儿睡,不哄他,他就哭,指望他暖床?他别尿床就谢天谢地了。”
阮沅哈哈笑起来,她觉得事情快要往滑稽的方向发展了。
“就像弟弟。”宗恪微微一笑,“宗恒出现之前我没有弟弟,有两个哥哥,面都没见过几次,也就权当没有。现在来了个洋娃娃,就成了我弟弟了。”
“那这洋娃娃后来呢?”阮沅愈发好奇。
宗恪没有立即回答她,只骑着马慢慢往前走。
“日子一长,我就担心起来,老爹是把他当做玩物送给我的,可我不需要这种玩物。既不能教他读书习字,也没法让他去伺候人,时间久了,早晚老头子会看出来,我对他没有性方面的需求。这么一来这孩子还有什么用?”
“……”
“难道就这么不伦不类留在我身边?一开始是不到十岁的小孩,可供亵玩,等再过十年长大了,还是只有一张漂亮脸蛋,这样的人岂不是个废物?”宗恪说到这儿,停了一停,才又道,“而且一旦进宫,就得净身。”
阮沅心底一寒。
“那么,宗恪……”
好半天,阮沅才听见宗恪的声音:“不过现在,我不为此烦恼了。”
“怎么呢?”
“他早就死了。”
阮沅惊得几乎无法出声!
“如今的鹄邪王,是老鹄邪王的长子,也是阙离濯的亲哥哥。”
宗恪说完这些,翻身上马,轻轻一扬缰绳:“走吧,该回去了。”
阮沅跟在他身后,一时内心复杂难言,她现在才知道,对于宗恪的过去,她了解得有多么少。
两匹马一前一后往京城方向走,一时间,谁也没心思说话。阮沅没敢乱说话去打搅宗恪,她明白,宗恪现在的心思全都放在晋王世子那儿,他此刻的脑子里,大概满是怎么对付晋王世子的念头。
走了不到一个钟头,阮沅却发觉宗恪停下了马,她回过神来,赶紧勒住坐骑。
“怎么了?”她问。
“来了客人呢。”宗恪冷笑。
与此同时,阮沅的目光落在前方,她这才惊讶地发现,正前方不远,几个骑着马的黑衣人,正等候在那儿!(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五十三章
一共五个人。
每个人都骑着马,脸上蒙着黑布,身上是黑衣。一个个如鬼魅般立在那儿,而且身材都很高大。
阮沅不由哆嗦了一下,大半夜的,这些黑衣人挡在他们面前,必定没什么好事儿。
“什么人?”阮沅低声问。
“当然是杀我们的人。”宗恪道。
恐惧像冰冷的蚕,在阮沅的脊背上,慢慢蠕动。
一边是两个,一边是五个,以少敌多,阮沅在心里掂量了一下,觉得,她顶多能对付……半个。
剩下四个半是宗恪的。
寂静,只持续了两分钟。五个黑衣人纵马上前,全都抽出刀剑,为首的两个挥刀就向宗恪冲去!
阮沅早就拔出短刀,虽然宗恪示意让她躲在自己身后,可她不觉得自己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者,就算对付半个,也要动手!
这是阮沅第一次遇见要杀自己的人,她的所有认知和思维,都还没准备好进入状态,直到对方一柄弯刀冲她砍过来,阮沅才抖了个激灵!
对方是要杀她!
短刀和弯刀一碰,发出“铮”的一声响,对方咦了一声,大概没料到阮沅也能动手。
几个回合过去,现在阮沅深悔自己学的是跆拳道了,她骑在马上,腿上的功夫一点用都没有,只能靠双手。好在马骑得熟练,阮沅并不担心自己会掉下来。
一开始,前面几招很是凌乱,阮沅不懂如何应战,只凭借临场反应来迎敌。但是几分钟之后,她慢慢掌握到规律,那手持弯刀之人,一时竟不能近她身旁。她的刀虽然是短刀,也有尺把长,阮沅拿着它和对方对峙,丝毫不觉胆怯。
“看来也不太难嘛。”阮沅心里浮现出一丝得意,她这个从未和人动过手的菜鸟,居然能在杀手面前屹立不倒,这太厉害了!
谁知她这么一走神,那黑衣人的刀尖刷的一下,直送到她眉心前!
“小心!”宗恪一刀将那人劈下马去,阮沅惊出一身冷汗!
“开什么小差啊!”宗恪骂道,“混蛋!你以为是在拍电影?!”
被他这么一骂,阮沅怒火往上撞!
“我这是头一次上场啊!”她尖叫道,“你总得给我适应时间啊!”
“适应个屁!ng了就彻底玩完了。赶紧躲一边儿去!”宗恪冷冷道。
阮沅怒到极点!她不吭声,也不肯躲避,只想驱马上前,谁知“小新”仰头恢恢鸣叫,却不敢动。
“熊孩子!往前冲啊!”阮沅火了,拿短刀背用力砍了一下“小新”的马屁股,马吃疼不过,迈开双蹄就往前冲,迎面的黑衣人举刀横砍,阮沅飞速弯下腰,从白光之下一闪躲过,同时手中短刀向那人腰间一挥,伴着一声惨叫,热血喷溅出来,那人在马上晃了晃,栽了下去!
这下,剩下的黑衣人都是一怔!
谁也没想到阮沅能杀人,他们在接任务时就被告知,这女人是不懂丝毫功夫的,最好解决,谁知竟有同伴死在她手下,这一下剧变,每个人都慌了神!
“还剩三个!再来!”阮沅拿手臂擦了一下脸颊上的血,又对宗恪冷冷道,“你也好歹再杀一个呀!”
刚才那一幕,彻底震撼了宗恪。
虽然在与他人缠斗,但宗恪还是分了点神,去留意阮沅,他发觉阮沅虽然刚开始手法有些乱,看上去像是胡来,但身子在马上扎得极稳当,而且过了十几招之后,她凌乱的对抗也渐渐出现了章法,这种情况,经常会出现在学艺不深的初入门者身上,因为他们没有历经足够的实战,身体的反应不够。
看起来,阮沅学过几年刀枪,但程度非常非常浅,谈不上多大水平,勉强解释起来,恐怕是在什么少年体校里跟了两三年的成果。
想到这儿,宗恪方回过神,专心对付那剩下的三个,阮沅一鼓作气,回马过来,冲着其中一个挥起短刀。然而才两三招,阮沅的心就一沉!
这一个,不好对付。比起刚才被她砍掉的那个,这个就强得多了,对方的手法又快又凌厉,她的短刀好几次都差点被对方挑掉。
那边的两个,还在与宗恪恶斗,阮沅的这一个却渐渐对付不能,她心里焦急,出刀愈发凌乱,那人见状冷笑起来,长剑一挺,“咯”的一声架在阮沅短刀上,阮沅手腕一麻,“当啷”一声,短刀顿时失手!
一见阮沅没了武器,那人一双暗灰色眼珠,露出一丝狞笑,举剑便向阮沅头顶砍过来,情急之下,阮沅一抬手,竟用双掌擎住了剑身!
掌心撕裂的疼痛,让阮沅惨叫起来!
可她就是不肯松手,那黑衣人一咬牙,欲再度用力,把阮沅的双手劈开。
就在这时,宗恪一刀从斜下伸过来,砍在那人脖颈上,只听沉闷骨裂之声,那人的头颅飞出一丈远!他的剑竟还抓在阮沅手上。
“你是白痴么!”宗恪怒骂道,“哪有拿手接刀刃的?!”
饶是手掌疼得死去活来,阮沅还不忘记回嘴:“不然你叫我怎么办?!我没有武器了!”
不再理阮沅,宗恪干脆加快速度,面前一个明显已经抵挡不住,一刀就被他挑下马去。
这下,就剩最后一个黑衣人了!
那人目露惊恐,知道力不能敌,干脆收起刀,调转马头就想逃,宗恪追了两步,手中的刀用力一掷!
那人哑声惨叫,顷刻间毙命,尸体跌落,马匹打了个转,停了下来。
战争结束了。
宗恪跳下马,走到那人身边,从尸体上拔出自己的刀。
回到马前,他四下里望了望,五具尸体,横七竖八倒在道路两旁。宗恪走到一具跟前,用刀挑开尸体头上的布。不出他所料,尸体脑后有一大把细细的辫子。
是鹄邪人。
宗恪在心里冷冷想,大概刚才自己的举动惊动了晋王世子,所以才派他们出来拦截。
只不过这是一桩无头案,自己这个受害者不可能提出诉讼,对方则更不好意思上告官府,两厢都吃了哑巴亏,都只能假装不知道。
月色下,粘稠的液体淌了一地,浓烈血腥直扑人鼻子。
看来明天,岩松口地界又得有一番好闹。
宗恪喘了口气,转头看看趴在马上,捧着两手鲜血的阮沅。
阮沅见他看着自己,小孩儿似的马上哭起来,“两只手都受伤了!疼死了!”
“傻瓜!笨蛋!”宗恪骂道,“你是钢铁侠么?!还是威震天?!拿自己的手接人家的刀刃!多本事!”
阮沅放声大哭!
“你不要骂了!”她边哭边说,“我的手很疼啊!”
看她没法再握缰绳了,宗恪干脆把她抱下来,放在自己的那匹马上,然后上了马,抱住她:“疼也得忍着!”
一路上,阮沅不停的哭,宗恪这才发觉,她的手真的伤得很重,尽管他给简单做了包扎,但是鲜血仍旧不断从布条下面漫出来,滴滴答答染红了马鬃以及阮沅的衣袖。
宗恪这才紧张起来,阮沅两手失血不止,这样下去真搞不好会出问题。
半个小时后,宗恪策马疾驰到了宫门前,明月在东边还没落下去,天街如洗,寂静无人,宗恪来不及下马,只拿马鞭在门上使劲抽打。角门从里面打开,有小卒出来断喝:“干什么?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他的话没说完,宗恪从阮沅腰间摸出那块乌木牌,“啪”的扔在他面前。
“叫连翼来!”他厉声道,“再敢耽搁片刻,小心你的性命!”
那小卒吓得一哆嗦,一时被他唬住,他马上拾了木牌进去,这是皇宫东门,宗恪知道连翼正在附近朝房值宿,因为天一亮,晋王世子一行就要进宫在清明殿执礼。连翼手下侍卫负责宫内引导,所以他今夜必定留值在此。
果然,不到十分钟,连翼奔至近前,他一见是宗恪,脸色发白,也不敢直接道破他的身份,只名小卒赶紧打开门。宗恪顾不上搭理他,只急急冲进宫,一路没下马,竟一直狂奔至寝殿。
听见动静的内臣从里面冲出来,为首的是泉子,他见宗恪竟抱着阮沅在宫内策马狂奔,一时慌了神!
“陛下!……”
“传太医过来!”宗恪扔掉马鞭,飞快吩咐,“快点!越快越好!”
太医崔景明大概是被人从热被窝里拉出来的,衣冠都不太整齐,但此刻宗恪没心思计较这点小事,只叫他快去验阮沅的伤,他担心伤太重,损了阮沅的手。
崔景明在屋里忙,宗恪从房里出来,泉子赶紧端上热水,让他洗掉手上的血,又送来干净衣服让宗恪换上,刚才那场厮杀,弄得他身上都是血迹。
“此事,不能让人知道。”他低沉声音吩咐了一句。
“奴婢明白。”泉子轻声道,又端上热茶。今天他有一番忙了,从宫门到寝殿,一路上血迹不断,这些都得迅速掩盖起来。
宗恪坐下来,端着那碗茶,没喝,却轻轻叹了口气。
“是我不好,这种时候还带她出去。”他疲倦地说,“结果弄成这样……”
泉子静静望着他。
“那群人是想杀我,结果伤了阮沅。”宗恪懊恼不已,“怪我,太托大了,这么危险的事情还带着她去。”
“那些人,察觉陛下身份了?”泉子问。
“现在想来,应该没有。”宗恪说,“泉子,你留在这儿照顾阮沅,我得去收拾收拾,等会儿要去见冤家。”
“是。”(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五十四章
坐在清明殿的御座上,宗恪能看见下面跪着的人,那是他名义上的表哥,晋王郦宸的长子郦岷。
郦岷比宗恪年长一岁,块头也大,身上黑色的薄绸被一块块肌肉撑着,即便此刻跪拜在地上,也仍显得身形高大,超出普通人。刚才他进殿时,曾略微抬头,两只炯炯有光的傲慢眼睛向上匆忙一扫,虽然男人瞬间就把头低下去了,但是宗恪仍旧注意到了,那里面闪烁着狠毒的意味。
一头被暂时囚禁着的残忍的兽……他想。
晋王世子还在背他那篇歌功颂德的东西,声音又粗又沉,心怀不轨之人,阿谀之词总是比旁人要多。宗恪心里有事,没有耐性,只听了两句,就把注意力挪到别处去了。
今天阳光极好,殿内虽然黑暗,但高大的廊柱把光线整齐切割成长条,分毫不差铺在殿门口的灰色地砖上,顶上的窗棂斜斜透过太阳,在郦岷宽大的袍子一角旁,画了六个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