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崇祯七年-第9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
第二日一大早,侯方域晕晕乎乎的起来,揉了揉眼睛,下床的时候还是感觉有些头重脚轻,差点儿一个踉跄就没站稳。
他迷迷离离的眼神儿逐渐有了焦距,四处打量了一下。
不是自己熟悉的拔步大床,床外也不是用黄金钩子挂着的上等苏绣帘子,用来涂抹墙壁的,也不是数十两银子才能买得一斤的上等南洋桂香膏泥。周围的家具,更不是家中常见的紫檀,花梨木这等上乘的木料打造的。
屋子里面的摆设,在一般小民的眼中已经是足称豪奢,但是在他眼中,也不过是将将过得去而已。
大明朝无官不贪,的一个赛似一个的贪得狠厉,他老爹侯恂历任高官,现在更是担当户部尚书之职位,这可是个肥的流油儿的差事。大明朝的物资钱粮,各方面的供应,九边的军需等等,都得从他的手头儿上流过。这些要拨往地方上的物资、钱粮,在京城的时候就得先给刮下三成来,而这三成里面,又的有三成落在了户部的各级官吏们手中。
作为户部的掌门人,侯恂自然是拿大头儿的。而且各方面的势力为了能从他手指头缝儿里抠出点儿来,也都是不吝惜好处,银子流水一般的送上去。
不消说,侯恂这些年可是身家巨万,积攒了不知道多少财富。在京城的宅子为了避人耳目,尚且已经是修的极为的气派,里面的陈设更是无一不精致,无一不华美,无一不昂贵。而在老家归德府和扬州各有一处大宅,更是富丽堂皇,遮奢无比。
侯方域从小是没受过什么苦的。
宿醉酒醒,这会儿嗓子却是又干又痛,简直要冒出烟儿来一般,浑身也是软绵绵的没什么气力。他挣扎的坐起身来,摇摇晃晃的下了床,见桌子上放了一壶茶,拿手一摸,却是已经凉透了。侯方域也管不了那许多了,端起茶壶来一口气便是给闷了个干净。
冰凉的茶水化作一缕水线,先是浇灭了几乎要冒出青烟儿来的嗓子,然后又流进了火烧火燎的腹中,顿时是一阵爽快,那种焦躁难受的感觉要缓解的多了。
侯方域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块儿被浇熄的木炭,就差冒烟儿了。
他喝完了茶水,两眼无神的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好一会儿,才算是醒过神儿来,慢慢的想起了昨日发生的那些事情。
“这位汉臣兄呐!”他不由得摇了摇头,嘴角露出一丝苦笑。
而后便是很不情不愿的起来自己穿衣服,只是这些活计之前都是侍女做的,他长这么大还没自己穿过袜子呢,这会儿怎么弄怎么别扭,穿完之后就觉得浑身难受。
“早知道该把春桃,青竹两个丫头带来的,没个人伺候着,真是难受呐!便是把前日宿过的小荷堂里那位荷尖尖姑娘赎了身子,也不过是一句话的事儿,有她伺候,可不就舒服多了?”
侯方域好不容易穿戴整齐,对着镜子一打量,还好昨日宿醉之后,睡前并未解开发髻,倒是省了再梳妆打扮的时间了。若不然的话,又得是半个多时辰耗费过去。
好歹是穿戴整齐了,侯方域摇摇晃晃的出了门,临出门儿还打了个大哈欠。
出了门儿,见外面已经是阳光灿烂,显然时辰不早了。堂前阶下,张老板正自等着,看得出来,他等的时间也不断了,笼着个袖子,脸上冻得通红,两筒清鼻涕缓缓的自鼻孔中蜿蜒而下,兀自浑然未觉。他脸上还是挂着标志性的笑容:“公子醒了?”
“嗯,这一夜,可是睡得不怎么舒坦。”
侯方域懒懒散散道:“老张,来这么早?直接喊醒了我就是,何必在外面这般等着?”
话语中却是透着一股子歉意和关心,让张老板心中一暖。这位侯公子,固然是生于深宅大院,长于富贵之家,行事时不时的也有些荒诞不经,但是总体却没有那等富贵公子的骄矜傲慢之气,也颇为好相处,诗词文章都是极好的,再加上他的背景。此等人杰一旦踏入官场,怕不就是一飞冲天!
他笑笑:“来了也没多一会儿,倒是我疏忽了,昨日该给公子安排几个女子伺候着才是。”
“无妨,无妨。”侯方域摆摆手,哈哈一笑:“昨日见了那杜家娘子,本公子便是神魂颠倒,茶饭不思,这几日除非是能得她青睐,春闺一探,换做别的女人,真真是提不起什么兴致来了。”
说着还很是淫荡的向着张老板眨了眨眼睛。
这等鬼话张老板自然是不会相信的,若是昨日给这位公子两个女子伺候着,怕是他还得在外头再等两个时辰。
“对了,公子。”张老板笑道:“方才董大人的家丁首领过来,说道今日董大人要去城北打猎,问您去不去?若是去的话,就得紧做着准备了,待会儿便要出发。”“哦?去城北打猎?那里可有什么说道不成?”张老板道:“城北乃是一大片山林,人迹罕至,再往北,还能瞧见昔日高齐之时古长城遗迹。那山林之中狍子,野兔,山鸡,小鹿等等,所在皆有,野猪这等大兽也有,甚至据说还有大虫和人熊。不过只有几人见过,却无人真正猎到过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一
%77%77%77%2e%64%75%30%30%2e%63%63/
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二八三 行猎
像是侯方域这等诗书传家的世家子,最擅长的是诗词歌赋,八股文章,平素最常干的事儿是流连妓馆青楼,几艘画舫,以诗会友,有美人儿歌舞相和,说不尽的儒雅风流…
骑马打猎,与猛兽搏杀这类最是男儿阳刚气的活动,却着实是从未参见过,因此一听之下,便是兴趣盎然。
不过他终归是个书生,一听还有大虫人熊这一类的猛兽,心里便有些害怕,问道:“那董策手下有多少人?可都随着去?”
“有十五六个,我去瞧了,都是粗壮精悍的家丁,不愧是将官家丁,瞧着比咱们阳和城的兵丁胜出十倍去。这董策杀灭建奴,剿灭马匪,那建奴是何等凶猛,十几个人就能杀的咱们大明上千兵落荒而逃,董策等人既能杀了不少建奴脑袋,那定然是极为能打的,对付些许猛兽,当是无妨。”
侯方域点点头,这才是放下心来。他立刻笑道:“找店伙租一匹马,咱们也跟着去,正巧中午吃些山珍野味,犒劳犒劳肚肠。”
张老板应了一声,便要出去,忽然他转过身来,低低道:“公子,您对这位董大人,似乎是……”
他对此很是疑惑不解,此时文武殊途,地位差距极大。便是一个普通的文士,多半也是看不惯,看不上武人的。侯方域乃是世家子,父祖都是顶尖儿的文人,本人又是秀才功名,照理说应该对董策很是瞧不起才是。再说了,董策不过是区区一千户而已,这阳和城比他地位高的武将多了去了,何必如此结交于他?
他话未说完,但是话中意思,侯公子是很明白的。他微微一笑:“这位董大人,可不是池中物啊!”
……
阳和城城北。
北门一如既往的繁华热闹,
这会儿正是上午大约九点多十点不到的样子,艳阳高照,今日又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行商往来,热闹非凡,人声鼎沸。
城门口有兵丁守卫着,身上穿着又脏又破又旧的鸳鸯战袄,却不是守在门口,而是在城门内侧蹲在地上晒太阳。今儿个天气不错,他们心情也都很不错,换做往日,若是一起风,天上又没阳光,就只能哆哆嗦嗦的挨冻了。
城门口摆了一张桌子,一个书办打扮的坐在后面,旁边站了几个兵丁,正在收税。
手里空空什么也不拿的行人是一文钱,挑着担子进去买菜卖油什么的小贩儿则是三文钱,至于城外锅庄进城来卖烧酒的,南来北往的行商,那就交的更多了。
和董策当初进阳和城的南门一般无二。
董策等人骑在马上,往城外行去。大街之上,闹市之中,人来人往,车水马龙,自然是不能策马狂奔的。不过他们一行人都是身材高壮魁梧,一脸的精悍,骑着便是北地也不多见的高头大马,最前面的董策和侯方域两人更是锦衣华服,一看就知道乃是有身份地位之人,是以行人也都是纷纷上路。
他们出城门,自然是不用交钱的了,那城门守着的县衙小吏,低着头看都没看他们。
出了城门,繁华依旧。
阳和城作为北地大埠,发展数百年,城内的土地早就不足以支撑起庞大型的辽东雄骏。足有一米六高,蹄子跟小酒桶一般大小,身上鬃毛又长又厚,看上去乱乱纷纷的。不甚整齐,但却是雄骏之极,带着一股子凶猛的野性。
这头大马希律律的打了个嘶鸣,昂着头,往旁边看了看,竟然是流露出有些人性化的不屑。
它的高傲是有原因的。在董策旁边,侯方域却是骑着一匹大青驴,那大青驴浑身油光儿毛亮,倒是很上乘的牲口,看上去就很顺眼。它大约有一米二三的高度,在驴子里面算是个儿头很大的了,但是跟董策那匹枣红大马相比,就实在是太过不起眼儿了一些,足足矮了小半个身子。看那样子,那匹枣红色大马一蹶子就能把它给踹死。
而且这大青驴似乎也是对自己这位身材庞大魁梧的远房亲戚很是畏惧,不敢与之并肩而行,落后了半个身位,任凭侯方域怎么驱赶都是不肯向前。
侯方域本就比董策矮了不少,胯下的坐骑又比董策的矮的了不少,而且还落后了这半个身位,以至于看上他就跟董策的跟班儿一般。
侯方域侯大公子的脸色可是一阵青一阵红的,再又一次试图让这驴子争气一些失败之后,他纷纷的骂道:“这不争气的狗东西。”
董策瞧着哈哈笑道:“侯公子,不若咱俩换换,何如?”
“当真?”
侯方域自然是瞧得出来这乃是董策的爱物,却没想到他竟肯割爱,当下便是大喜。但是转眼就有些沮丧的挥挥手:“罢了,罢了,你那马太凶,我若是上去,怕不得让他给一蹄子撂下来,那就不美了。”
他虽然是个书生,却算不上文弱,当初为了强身健体,还很是跟着家中的护院武师学了些剑法,不过也没下什么功夫,这会儿早就已型的晋北边地的大林子,树与树之间,间距并不是多么的密集,但是面积很广大,一望无际,看上去就跟一片浩大的海洋也似。
现在已经是数九隆冬,不少大树的叶子都掉光了,不过这里却并不是只有一望无际的灰白色,其中还夹杂着一抹一抹浓重深沉的墨绿色。这里最多的树种有三类——松树、杨树、白桦。
这个年代,晋北的大片山林保存的还是很完整的,当然,这完整是和后世相比较的,较之前朝,森林已经是被砍伐的非常厉害了。
实际上,明朝是对于这片地区的森林破坏的最严重的时代。
虽然战国、秦汉、北朝、隋等,均在这片地区内外筑过长城,但其修筑时间和规模均远远比不上明朝。明初,退至塞北外的蒙元势力亡明之心不死而频繁入侵,后鞑靼、瓦刺、俺答等部相继崛起,不时入侵骚扰。故从明初起,就开始筑造长城及关堡等一系列防御工程,以后不断反复增筑修筑,成了以外长城和内长城为主体,并配有甚多关堡和更多烽火墩台等、纵深甚远的系列化防御工程。
大明朝二百七十余年几乎是连续不断修筑、扩建和加固长城和其他防御工程。其规模之浩大,修筑之深长,以及设防体系之完备,都是以前各朝无法比拟的。
经反复不断地大筑内外长城和附属墩台等建筑物,以及大量筑造城池等防御工事,加上施工人们的工棚房舍,以及工具、架木、烧火用材等,当然要搜索砍伐留存于深山高山的森林,这是大量砍伐树木的最主要因素。另外,九边长期驻军数十万,再加上军官家属、随员等,对森破坏当然接连不断。燕王篡位后,将国都由南京迁于北京,大体在元大都旧址上重新建造京都宫殿等建筑群。历时长而规模大,工匠达二十三万人之多,民夫上百万,工程繁浩,用木甚巨,其木材皆取自此处。光绪《山西通治·大事记》卷八十六载:“永乐四年诏,以明年建北京宫殿,分遗大臣采于山西”。
一
%77%77%77%2e%64%75%30%30%2e%63%63/
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二八四 非易事
起先是摧毁洋河、桑干河流域山林…嘉靖三十六年至万历初,又远至五台深高山和大同南缘一带陡峻深山高山采伐,将偏远处森林也摧毁了。
在明皇室大肆砍伐山林,并允许商人变卖大宗木材的影响下,此处驻军和商民亦随之大肆滥伐。由于大木已贫乏,是故木材价贵,而价格越贵,贩运大木便越是大利可图,故官商军民群趋而至,争相砍伐,沿线山林成风,摧毁山林极严重。
嘉靖到万历初,滥伐之风越益剧烈。大约不到百年,已几乎将大同以南森林摧毁“净尽”。
现在也就是在大同之北,接近塞外的所在,还能看到这般大片的林子。
这些大木已经不知道生长了多久,无论是白桦杨树还是松树,都有数十米的高度,高者更是达到百米,最粗者可数十人合抱,便是细的,也要数人合围。
白桦和杨树的叶子已经掉光了,只剩下树皮斑驳的光秃秃树干,在地上耸立着,直插云霄。
地上一层厚厚的落叶,一脚踩下去,只觉得松软无比,脚下不知道多少叶子被碾成粉末的。
董策回身笑道:“侯公子,可是要一起进去?”
侯方域本来见了这大片的深山老林子,是有些胆怯的,但是董策如此一说,他自然道:“那是当然,还要见识一番汉臣兄横刀马上的英姿。”
董策摆摆手:“单靠我可是不行,而且这打猎,也不像是公子想的那般轻松舒服。”
他说完之后,便是吩咐一行人进了林子,俱都下马,若不然在林中根本无法正常行走。虽说这林子树与树之间是很宽敞的,但是也能不足以骑马前进,一旦马速加不起来,在灵活性上就反而不如步行了。
林子里面很安静,除了众人的脚步声和战马偶尔发出的几声嘶鸣之外,一片静寂。
这会儿毕竟是冬季,万物安静,该冬眠的也冬眠了,还有许多躲在洞里面不出来,林子里面活动的兽类便少了很多。其实古人虽然常说,春秋读书,秋冬狩猎,但实际上秋季狩猎自然是很好的,正是各种野兽禽类美美的吃了一年,最为肥嫩肉厚的时候。但冬季狩猎,就不怎么算是好时节了。
不过董策这次本就是为了寻个由头儿能增进一下和侯方域的感情,至于猎物什么的,多少有点儿就行,却是不在乎别的。冬天至少野鸡野兔什么的,还是很不少的。
醉翁之意不在酒也。
往前走了大约二百多步,便是寻到了一处林间空地,有一条小河自林中流来,小河不宽,但是很深,陡峭的河岸足有一丈左右的高下,把密林远方撕开了一条裂口。
小河在这片周围大约数十丈的空地上顿时便的开阔起来,足有两丈来宽,弯弯的转了一个弯,折而向东流去。
这片林中空地上面杂草丛生,一片黄色的荒凉,间或生了不少灌木,一丛一丛的。空地地势起伏不平,像是低矮的丘陵一般,小河就从其中流过。年不过这会儿河水早就已经冻得结实了,这河水也不深,怕是已经上上下下冻透了,冻成了一个大冰坨,上面结实的直接可以跑马。
在河边还能看到大大小小的蹄印爪痕,想来是封冻之前还时常有野兽在此喝水,只不过现在这些痕迹也给冻得很硬了。
这会儿可没什么气垫减震鞋之类,众人都穿着厚底儿的布棉鞋,也就是后世常说的千层底儿了,踩在坚硬的地上都有点儿硌得慌。
“行,就在这儿吧!”
董策四周看了一圈儿,吩咐了一番。
他把家丁们分成了四队,每一队四个人,分别负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你们每个人都散开,各自保持一定的距离,尽量把范围扩大,拿着弓箭,见了猎物便放箭,能射死就射死,若是射不死,则大声呼喊,把它们往这边撵,然后大圈儿往里头逐渐收缩,最后集中于这片空地。这里地势开阔,没有树木遮挡,最是适合射猎,明白了么?”
“是!”
众家丁轰然应诺。
董策手下,基本上都是农民出身,压根儿就没有一个猎户。这也是理所应当之事,毕竟晋北这片山地森林给砍伐的太重,太狠,就算是原先是猎户又能如何?山林都给砍光了,还不得换一个活计?
所以他手下的家丁没一个有狩猎经验的,董策也没有。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打猎。
而且这个时代打猎,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看一些书中或者是话本儿里头或者是一些文人墨客的图画中,狩猎,尤其是冬季狩猎,都是一件充满了英雄色彩和浪漫色彩的事情。横刀立马,长箭纵横,鸣镝响处,野兽毙命,很是英雄豪气,男儿仗义。
这等场面不是没有,只是很少见。比如说皇帝若是想要打猎,自有千万人为其驱策,那就很轻松舒服了。比如说几乎堪称是历史上最爱打猎的皇帝,大辽历史上最后一位皇帝,天祚帝耶律延禧。此君最好打猎,皇帝生涯中怕是三分之二的白天都在打猎中度过的。而其不但爱打猎,更爱声势浩大的打猎。
每每行猎,都有数十万皮室军随行,选一块儿肥美膏腴的大草原,十几万皮室军将士放出数十上百里去,把所有的猎物都往中间位置驱赶。还有各种擅长口技的猎人,不断的学着各种动物的叫声,把它们给引诱出来。
这些猎物往天祚帝选定的位置逃窜,而这位至尊,身边猎物滚滚而来,只要天祚帝张弓搭箭射过去就可以。这许多猎物,总有能够射中的不是?而且他身边还有数千精悍勇士随行,一旦有什么人熊大虫之类的凶狠猛兽出现,则立刻有武技高明的武士过去吸引猎物的注意力,然后箭法高明的武士开始射击猛兽要害,却不使其毙命。这最后一记,自然是由天祚帝来完成。
猛兽毙命,众将士山呼海啸万岁,这等情景,自然是让人豪气迸发,快意无比。
但是这也是只有皇帝才能享受到的待遇。
比如说像是董策他们现在,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没有猎物。
野兽不是傻子,相反,它们虽然没有文明,也没有文字,但是论起奸诈狡猾的程度来,比人类也逊色不了太多。见人类杀来,他们可不会认为这些人类是来做善事的,自然是逃得一干二净。
或许只有没见过人的傻狍子除外,问题是这儿没狍子。
一般来说,打猎也是个劳动密集型的活计,人越多,就越好办事儿,猎物也就越多。
若是一个人的话,那就不大好办了,单人行动,基本上就是摸清动物的生活习惯,活动范围,然后做好准备——比如说上药箭、挖大坑、设套子、下陷阱等等。然后做好了一切准备之后,便是在不远处等待就好了。说白了,其技术含量和冬天里用篾筐和小米儿捉鸟雀处在一个水平线上。
这种一来是规模有限,也就是能抓个鸟儿,抓个兔子了,大的牲口一来是对付不了,二来就算是打死了也拖不回去。而且其中还会存在不少的变故,比如说碰上个水貂或者是狐狸这种灵巧的小兽,通常碰到这种皮毛珍贵而肉几乎没人稀罕的小兽,猎人为了保证皮毛的完整性,都不敢射箭动粗,只好跟在屁股后面撵。而这些小兽又是灵巧的紧,速度也快,追丢了说不定,就算是最后追上,也往往得追个一日半日的,说不定就得累的大病一场。
董策现在手底下有将近二十个人,这还算是不错,可以在局部范围内实行一场围猎了。
而这打猎,其实对练兵也是很有好处的,建奴为何打猎厉害?昔日的蒙古人为何打仗厉害?为何草原民族自古以来几乎就是天生的战士。
他们在草原上围猎,已经是成为了生活的一部分,而打猎和战争,几乎是相通的。包抄围猎、恐吓驱赶……那些几乎是从猎人直接转型过来的建奴的将官对这一套也是再熟悉不过,其中基层军官的技战术水平几乎是不会弱于明军的,甚至比已经腐烂的明军还要远远胜出。
再加上强悍的身体,精准的箭术,极为能吃苦的习惯,使得他们对上明军,自然是无往不利。
董策他们还吃了一个亏——没带猎狗。猎狗可以帮着主人驱赶猎物,可以追逐受伤的猎物,甚至可以直接去撕咬不怎么大的健康猎物。若是能带上两条狗的话,就算是单枪匹马,也足以对付一头凶猛的野猪了。
众人都是带了弓箭的,为了防潮,都是装在弓袋里面,这会儿便纷纷拿出来。箭带的不多,每个人大约只有十支左右,不过这也足够使用了,实在不行就用顺刀。反正此处还没有深入山林,当是没什么大型猛兽的。王通又安排了一遍,众人便是纷纷遁入林中,开始行动了。空地上只剩下了董策和侯方域两人,侯方域对这里是很好奇的,四处转着瞧,野外寒气太盛,冻得他时不时的跺脚。
一
%77%77%77%2e%64%75%30%30%2e%63%63/
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二八五 想让我做什么?
董策向他笑笑:“侯公子,可喜欢吃兔肉么?”
“喜欢呐!”侯方域咧嘴一笑:“‘酱香居’的辣兔头儿我是最喜欢的,平日里便爱吃些。家中厨子怎么都做不出那等味道来,只好去酱香居寻那老板借了个师傅去府上专门儿做。不过这是那酱香居老板传子传媳不传女的祖传秘方,却是不好强拿过来,那酱汁,都是老板每日专门往府上送去的。”
董策笑道:“今日便让公子尝尝最鲜嫩肥美的野兔炙!”
“野兔炙?”侯方域眼睛一亮:“遮莫此处有野兔?”
“何止是有?这处地界儿,简直是为野兔子天造地设的一般,最是他们喜欢打洞挖窝儿的所在。”
董策指了指四周:“野兔最喜欢生长于靠近农田的林子里,这林子,最好是树的种类多一些的。最好的地界儿,便是林子里头的灌木丛,杨槐的小林子,是最好不过的。而在这附近,一定要有水源。附近有水源,那灌木和树叶树枝野草里头水分就多,而且一般还生长着不少的野菜,野兔是最爱吃这等东西的。而且冬天的草根儿,也是格外的多。”
“你瞧这儿,到处都是低矮丘陵,四处灌木极多,旁边有一条小河,林子外头就是阳和卫的农田,少人管理,夏日的时候,白菜野菜豆类乱七八糟的是不少的,它们也爱吃。”
董策往前走了两步,面前是个半丈来高的土疙瘩,上面长了一丛灌木,灌木丛中间有一个不大的缝隙,董策指着地面道:“你瞧瞧,这地上有什么不对?”
“有什么不对?”
侯方域很是感兴趣,弯着腰仔细的端详了一下,忽然咦了一声,惊喜道:“这儿,好似是条路。”
“没错儿。”董策笑道:“野兔黄昏开始出来,整夜活动,天明回窝儿。白日天色阴暗或细雨蒙蒙、路断人稀时,也出来觅食。这些小东西生性机警,耳聪目明,速度极快,天敌虽多,能抓到它的却是很少。但有一桩,这些野兔特别喜欢走多次重复已经走过的固定老路。这些路,便是兔路。”
说话间,董策已经是把弓箭拿在手中,他手里拿着长箭指了指那土疙瘩:“你再瞧瞧,这上头有什么?”
侯方域已经是完全进入了状态们,仔细看了看,惊喜的差点儿跳起来:“这儿有洞!是兔子洞?”
“没错儿。”
董策点点头,向着侯方域道:“想不想亲手猎到一只兔子?”
“想。”侯方域眼睛一亮,然后又是一暗:“可是我不会使弓箭。”
“无妨,无妨。”董策笑道:“这些兔子冬日活动也不大灵便,你捡根儿棍子在这土疙瘩边儿上候着,瞧见有兔子窜出来就一棍子抡下去,说不定能打到。”
“好嘞!”侯方域依言捡了根儿棍子,很是兴冲冲的站在那土疙瘩不远处。
打了个呼哨。他那匹枣红色的大马本来和其它的战马在一起啃着草根儿,一听董策声音,立刻便是跑了过来。
董策指了指那处土疙瘩,抚摸着马头说了几句话,这枣红大马随他许久,也能明白他的意思。硕大的马脑袋晃了晃,四蹄翻飞,忽然便是冲着那土疙瘩冲去,借着前冲的势头,竟是三两下窜了上去。
那土疙瘩也能不大,而这枣红大马又是体积庞大,重量夜大,顿时便是踏的地面重重的一震,那土丘似乎都是哆嗦了一下。
有不少打洞在上面的野兔立刻是受到了惊吓。它们打的洞跟旱獭比可是不怎么专业,是用前爪挖成的浅浅**,这种**,长约一尺,深半尺左右,刚好将整个身子蜷缩进去。若是春夏秋日,则身子半露于外边,前浅后深,以簸箕状,脊背比地平稍高,凭保护色的作用而隐形,受惊逃走或觅食离去,都是非常的方便迅速。
但是到了冬日,它们也怕冷,便是整个身子蜷缩进去。
这么一震,警惕性极高的野兔顿时便是飞快的窜了出来,董策和侯方域都看到了不少灰黄色的身影极快的窜了出来。
董策早就已经张弓搭箭,眯着眼睛盯着那里,忽然一松手,嘣的一声轻响,一声很细微尖叫,一支兔子便是被射穿了脖颈。那大箭力道未消,又钉进了坚硬的地面足有半尺来深,把它给钉在了地上。那野兔还未死,身子微微的抽搐着,血流出来染红了地面。
而另外一边,却是传来了侯方域惊喜的大叫:“我打中了,我打中了。”
董策循声看去,便是瞧见侯方域一手拿着棍子,一手叉着腰,哈哈大笑。在他的脚边,还躺着一只野兔,也不知道是死了还是晕了。
董策暗暗道:“还真是好运气。”
说起来也当真是侯方域的运气,方才兔子窜出来的时候,以董策这等目力尚且看的不太清楚,更别说他了。这等读书种子十年寒窗下来,都有些近视眼。他只是凭着本能,下意识的挥棍子一抡,结果竟是正正的敲中了一只野兔的脑袋。
当下就给砸晕了。
侯方域也顾不得脏了,伸手便拎着那兔子的脖子向着董策走来,很是炫耀道:“哈哈,汉臣兄,哈哈,在下这棍法,真真是不错吧?”
他现在可谓是兴致极高,心情也是极为的愉悦。前所未有的体验很是新鲜,而亲手猎到了一只兔子,也让他充满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