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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七年-第1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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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前世的记忆,他对侯方域,本来是没什么好印象的。认为这不过就是一个刻薄寡恩的酸腐文人而已,还是一个不知人间疾苦,只知道舞文弄墨,吟风弄月的富贵人家公子哥儿。甚至内心里,还很是为李香君不值,虽然这事儿是真是假都还没个定论。
但是现在,这段日子接触下来,却是发现,此人当真是值得结交的挚友。
身为世家子,却是不骄横,不狂傲,也算得上是才华横溢,而最重要的,却是在一个字——真。待人以诚,不遮遮掩掩,而且很是懂得为他人着想。说句实在话,对这个时代男人和男人之间的友情,董策到现在还是有些不习惯。这几日和侯方域同游同吃,只剩下同睡抵足而眠还未进行了,董策敢肯定的是,侯方域便是对他媳妇儿,也没这么热心过,也没这么费心思的谋划过。
这种比夫妻之情更亲密的友情,想想还真是——让人毛骨悚然啊!
董策现在可以理解到这种情绪,但还要慢慢接受才是。
侯方域今日与他透露的这个消息,对董策而言是极为重要的。来到这个时代之后,最大的希望,说白了不过是四个字:出人头地。他想要做更大的官,拥有更大的权柄,占领更广阔的地盘儿,手下有更多的子民百姓,军兵士卒。无论是虚伪矫情的说是为了天下还是直接明了的说是想要在这个乱世之中活下去,总归一定是要升官儿的。这个期望,他自己给不了自己,但别人能给,上官能给,朝廷能给。作为一个武人,要想升官儿,就要有战功!他之前一路升官儿,畅通无阻,从区区一边军小卒半年之内升任指挥佥事,一堡之守备,官居五品,可谓是仕途亨通。个中缘由,有他的上下活动,有刘若宰明里暗里的照拂,甚至还有明朝末年军职武职不值钱的缘故,但是说到根子上,最重要的原因却还是一点——战功。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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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三一三 故人
他有杀鞑子之大功,而且这个功劳是得到朝廷,得到宣大总督承认的,任何人都无法推翻。d…m这个功劳摆在这里,给他升官儿,便谁也没话说。
但董策也明白,靠着之前那些功劳,升到现在,也算是倒了头儿了。若是没有别的战功,他很快就会泯于众人之中,功劳也不再被记住,等上一段时间,说不得众人的印象里,就再也没他这个人了。
被上司记不住,其实是相当可怕的一件事情。
要想升官儿,银子战功缺一不可,银子他总能搞到,但要想有战功,就得打仗。
这是实打实的功劳,多少银子都换不来的。这里说的打仗,可不是剿灭山贼土匪马贼之类这样的小打小闹。
现如今能打的对手只有两个,一个是建奴,一个就是反贼。建奴远在山海关之外的辽东,距离晋北之地足有数千里之遥,董策根本没能力去打,除非他们在来入寇宣大。就算是有能力,除非董策有病,否则才不会现在和建奴去硬碰硬。
董策虽然不愿,却不得不承认,由于大明朝的不断救济和大明官兵的默契配合,使得建奴拥有大量精锐骁勇,强悍能战,兵强甲坚,同时又对敌人充满蔑视和不屑的强横战士。这个崛起于白山黑水之间的强盗团伙,现在确实是实实在在的成长为了东亚第一强横的大势力。这是事实。从万历朝一直打到崇祯朝,和大明朝打了这几十年的仗,他们早就培养出一批又一批奸诈狡猾却又凶狠能战的中基层军官,再加上远超过明军士卒的个人战斗力,个人装备,和这样的对手作战,实在是一件很让人不情愿的事儿。
相对说来,反贼就是那个好捏的多的软柿子了。
虽然一些细节记不清了,但是董策脑海中的记忆依稀告诉他,从崇祯七年之后,虽然反贼势力日益高张,渐成不可制之势,但期间还有几次,反贼给官兵打的几乎彻底完蛋。不过,最后的结局却都是死里逃生。不得不说,李自成和张献忠这俩人,运气真是好得要命,碰上了一群又一群蠢猪当对手。
总归说来,这个时候,乃至于今后的五六年中,在大势大局面上,官兵对反贼,还是完全占据优势的。虽然明朝的末年的官兵已经非常废物,但李自成张献忠这些反贼虽然名气大,杀人也多,凶名赫赫,但论起战斗力,却是远远比不上他们的老前辈——赤眉,黄巢,乃至于元末红巾军这些的。
在这种总体占优,又是小战役频繁的局面下,想要捞到战功,并不是一件难事。而且现在随着反贼势力越来越大,威胁日深,朝廷对反贼首级论功的级别,也是提得越来越高,不像前些年那么不值钱了。
董策心中有些委决难下。
他自然是有自己的一番计划的,但是这么好的机会,却又不能放过。若是没战功升不了官儿的话,再等多少年也是如此,便是有天大的抱负又有何用?
这突然的变化和他原先的计划有些冲突,不过倒是并不难协调,董策沉吟片刻,忽然打算沿街走走,好生想想。
王通给他派出去寻木匠订做家具去了,董策要开的店面,其内里的布置和设计,和之前大明传统的店面完全不一样。如此一来,店铺里面的装潢,乃至于一些家具的摆设,甚至是柜台的具体样式,都得亲力亲为,不能用老套路了。董策让王通去亲自盯着,不过这会儿身边自还是有些家丁守着的。
“董勇振,你跟我过来。”董策回头扫了一眼,笑着指了指他。
“是。”董勇振大声应是,在众家丁一片艳羡的目光中跟着董策往前走去。
悦来客栈所在乃是紧靠着棋盘大街的一条宽阔街道,也是颇为的繁华,酒肆众多。再加这会儿也不算晚,正是吃晚饭的点儿,是以街道上人来人往,青楼酒肆之中,丝竹管弦之声想闻,一派热闹的繁华景象。
董策闲庭信步,晃晃悠悠的往前走,不过看似是在闲逛,心却是不知道飞到哪儿去了。
约莫走了一盏茶的时间,他心中已经是有了些计较,甚至接下来几个月如何行止也都已经相好了。长长的吁了口气,正自想要往回走,忽然前面传来砰的一声响,董策不由好奇的看过去。
却见是一个人给从酒楼里头扔出来,重重的砸在了街道上。这一下砸的可不轻,那人躺在地上,口中发出阵阵痛苦的呻吟,不停的蠕动抽搐着,状极痛苦。他衣衫褴褛,脸上也颇为的肮脏,一头长发披散下来,结成黑乎乎一绺一绺儿的,不知道多久没洗过了,看上去肮脏不堪。他身上还用非常浓重的酒气,其中夹杂着酸臭腐烂的味道,让人闻之欲呕。
董策看了第二眼就懒得再看,这分明就是一个烂酒鬼的样子。
跟着这个被认出来的人,几个人高马大的魁梧汉子从酒楼里面走了出来,走到那醉鬼面前,居高临下,满脸不屑的看着他。
其中一个最结实的汉子冷哼一声,脚在他的腰眼儿上重重的踢了踢,冷笑道:“就你这烂怂样儿,也敢在咱们店里黑吃黑喝?也不瞧瞧这店面是谁开的,也不瞧瞧爷们儿几个是谁?真当你老子我是摆设啊?”
“一共六顿,六桌上等的席面,十三斤最好的梨花好酒,加起来算你十八两银子不断多吧?这钱,你拿不出拿出来?”
那人疼的在地上打着滚儿,哪里还说的出话来?再说了,看他这般样子,就知道是定然拿不出来的。其实大汉要的这个价格,还真是不贵,一桌上等的席面,差不多一两多银子上下,而那陈年的老酒,就更贵了。当然,也不派出这人被坑了的可能。
那衣衫褴褛之人只是在地上打着滚痛苦的呻吟。
黑脸膛大汉狠狠的瞪着他,冷笑一声,目露凶光,狠狠道:“既然还不上银子,那就拿自己来抵债吧!一两银子,打断你一根骨头,不算多吧?”
周围几个帮闲跟班立刻便是爆出一阵大笑,纷纷道:“哥哥跟这杂厮鸟儿倒是好生客气,就他那贱骨头,一根值得了一两银子?换做咱们,一两银子砍断一根手指头就算是便宜。到了十两,就得翻倍,一条膀子就不要想着留着了。奶奶个腿儿,一刀下去,咔吃清脆,这叫什么?”
旁边一个帮闲立刻道:“这就匹夫一怒,血溅三尺!”
众人哄然大笑。
那领头儿的黑脸膛大汉啐了一口唾沫,笑骂道:“去你娘的,你们才是匹夫,都他娘的匹夫!”
“你们俩,把他抬起来,爷爷这次先给他断上五根肋骨。”那黑脸膛大汉双手握拳搓了搓,发出一阵骨节的爆响,一个就有醋钵子大小的拳头让人看着有些不寒而栗。若是给这么一根拳头狠狠的砸在身上,怕是一拳就要了半条命。
“得嘞,头儿!”
两个汉子听他命令,将那衣衫褴褛的男子架起来,那黑脸膛大汉轻蔑的伸手在那人脸上拍了拍,伸出五根手指头比划了比划:“瞧清楚,爷爷说断你五根肋骨,绝对不对,绝对不少!”
此时围观的人也多了起来,大伙儿都是兴奋兼又期待的看着,却是没一个人援手说话的。国人虽然爱看热闹,却不爱惹事儿,最大的热闹当然就是在京师去采石场看处斩人犯了。见到那一颗颗人头落地,一个个兴奋的面红耳赤,之后几个月甚至几年都是忘不掉的谈资。
董策已经转过身子去走了两步了,但是他忽然又回过头来,眼睛死死的盯在那被殴打的人身上看。
他忽然觉得这人有些眼熟。
但是一时又想不起来,对于董策来说,这是非常罕见的情况,他的记性素来是极好的。
这说明三种情况——要么他和自己不熟,要么是许久未曾见面了,要么是两者兼而有之。
他的目光一遍一遍的在那衣衫褴褛的汉子脸上扫着,可以看得出来,他身材中等,不算高,体型削瘦。虽然衣衫褴褛,满身脏污,但是脸上偶尔露出来的一些皮肤还是很白皙的,显然从小没受过什么苦,长相也算清秀。仔细端详,还有些斯文,应该是个读书人出身。
越看越是眼熟。
董策通共接触过的读书人也没多少,他在脑海中把那些人过了一遍——苏以墨、刘若宰、苏少游、纪长风……
对!纪长风!
董策脑海中亮光一闪,陡然间想起这人是谁来了。纪长风的弟弟,纪长运,就是那个自己从建奴手中解救出来的读书人,他也着实算个可怜人了,妻子就在自己面前被生生奸淫,之后更是当了替死鬼,情状惨不忍睹。至于他为何会在此处,董策一瞬间就想到了原由。“五年前,内子难产而死,孩子也没保住,一尸两命,在下心中伤痛之极,立誓此生绝不再娶,此生有不二之色。我家唯有在下与二弟长运两男丁而已,因此这传宗接代的大任,便都落在了二弟身上。那一日听闻二弟弟妹被建奴掳走,家中人人惶急担忧,却没想到,被董大人所救……”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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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三一四 施恩
这也是纪长风和董策亲善的原因,而后来两人更熟了一些之后,他告诉董策,纪长运和妻子感情极好,自从妻子死后,便是一蹶不振,浑浑噩噩,每日都把自己给灌得醉醺醺的,一身酒气的回来,或者纪长风差人把他领回来…这还算好的,许多时候,根本便是不归家,也找不着人,纪长风便只好发动家丁仆役四处寻找。往往能在麦秸垛,道边垄沟里,街边屋檐下找到喝得不省人事的他。
不消说,这一次纪长运肯定又是不知道怎么来了阳和,在人家酒楼里吃吃喝喝,结果拿不出钱来。说句实在话,挨揍,活该!
不过董策岂能这般眼睁睁的瞧着?
那大汉拳头已经举了起来,也就是在这时,董策给董勇振使了个眼色。
黑脸膛大汉脸上带着狞笑,眼睛因为兴奋而有些泛红,他现在似乎已经看到,自己这一拳下去,把面前这个小子给砸的筋断骨折。骨头茬子从肉里面刺出来,骨头碎裂,肌肉绽开,就算是最好的医师都无法医治。而又没有严重到会死的程度,让他这一辈子都生活在痛苦和挣扎之中——如果他没被冻死饿死,能熬过这个冬天,还能活下去的话。
但就当拳头要落到纪长运身上的时候,他忽然眼角瞥到一个灰色的影子飞快的向这边冲了过来,然后便是感觉腰肋位置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这一瞬间,疼得他鼻涕眼泪一起涌了出来,忍不住一声凄惨的大叫。再然后,泪眼模糊中,他看到,面前的人离自己越来越远。
再然后,他就重重落地,四脚朝天摔了个结实。这一下,似乎比刚才他们把那赖账的小子扔出来的那一下还要狠,还要凶,他觉得自己四肢百骸都被摔碎了,摔裂了,摔断了。浑身上下无一不疼,腰肋部位尤甚,竟然一时间无力站起来,只能躺在地上打滚惨叫。
场中一片安静,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干干瘦瘦的董勇振身上。
那黑脸膛的大汉不清楚,他们可是看的分明,这个干瘦巴快的跟闪电也似的冲过来,狠狠的一拳轰在宋黑郎的身上,然后宋黑郎就跟个泥娃娃也似,就给打飞了出去!
他们满脸的不敢置信,这汉子不算高,也不算多么壮实,怎么就能一拳把人给打飞了?宋黑郎那厮身高体肥,怕不得有一百七八十斤!董勇振微微扬起下巴,满脸倨傲的扫视了周围一眼,然后脸上的傲慢忽然消失的无影无踪,转而化作了一副极其恭敬的笑脸,向着董策行礼:“大人……”
董策点点头,缓缓走过来,向着那几个兀自架着纪长运的混混淡淡道:“放手。”
那几个混混对视一眼,都是重重的咽了口唾沫。
那黑大汉宋黑郎是他们的首领,也是他们里面最能打的一位,连他都给眼前这个不起眼儿的小个子一拳打飞了,他们就只想到了两个字:高手!而这位高手又管眼前这个年轻人叫大人,再看看董策身上的锦衣华服,说不得就是个什么官,最不济也是一介贵公子!
民最怕官,他们方才虽然嚣张,实际上却只是这阳和城最底层的混混儿,混得连张麻子都不如。想及此处,几人脸上都是露出畏惧的神色,赶紧松手放开。这个世道,不长眼的终归还是少数的。
董策蹲下身子,也不嫌脏,伸手拨开纪长运面前长长披散下来的乱发,擦干净他脸上的泥垢。
没错儿,就是那张清秀的脸。
所不同的是,他的眼神,没有了那一日的愤怒和悲哀,剩下的,只是麻木和茫然,眼睛无神的睁着,却不知道有没有在看董策。
董策轻轻拍了拍他的脸:“纪公子,纪公子?”
纪长运眼睛转了转,逐渐有了焦距和些微的神采,他眼睛盯着董策,嘴唇翕动了一下,却没说出话来。
“在下董策,纪公子可还记得我么?”
董策脸上露出温和的笑:“你被建奴掳走,是我带人把你们救了下来。”
“你,是,董策?董,大人?”
纪长运目光中终于凝聚了神采,缓缓开口道。他好像很久没有说话了一样,声音非常干涩,就像是两片儿生锈的金属在互相摩擦一样,异常之刺耳难听。
“没错儿。”董策盯着他的眼睛,缓缓道:“可想起来了么?”
纪长运微微点了点头。
董策凝视着他,一字一句郑重道:“你的事儿,令兄和我说过,往大了说,我于你有救命之恩,往小了说,我和令兄的交情摆在这里,今日之事,无论如何不能做事。”
他轻轻叹了口气:“我知道你心里苦,只想着一醉解千愁,只是这样下去,却不是个办法。你跟我走吧,你想喝酒,我便让人给你置办,保证是最好最烈的酒,喝下去之后,酩酊大醉,什么都想不起来了。你想要女人,就有女人,能睡干净的房子,最新的被褥,想去哪儿吃喝就可以去,还不用担心被人逼着追债。如何?”
纪长运怔怔的看着他,忽然眼睛一红,抱着董策的靴子竟是嚎啕大哭。
哭声哀切,充满了苦悲之意,不知道他心底积压了多少的苦闷和委屈。涕泗横流,也不知道多少鼻涕眼泪都抹在了董策的靴子上。
董策低头看在眼里,他抬起头来,轻轻一叹。他的表情很复杂,有同情,也有不屑。
至少他很清楚一点:这种人,他瞧不起。
“朋友,阳和城,可不是多管闲事儿的地方!我家东主,乃是谢大官人,也未必是你得罪得起的人物!”
身后忽然传来一个恨恨的声音,董策回头看去,便见方才那给董勇振一拳打飞的黑大个儿这会儿已经给人搀扶起来了,正自满脸愤恨的看着自己。不过董策分明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了畏惧和惊疑不定。
董勇振晃悠着他那格外巨大,和体型很不相配的拳头冷笑道:“怎么着,还想再挨一次揍?”
董策伸手制止了他,他瞧了宋黑郎一眼,淡淡道:“瞧你这样子,不过是给这店面看场的吧,便是在混混儿里面,也算不得什么上台面的。你可知道你方才打的这人,是谁?”
宋黑郎下意识的摇了摇头,心里忽然有一种很不妙的感觉。
董策一声轻笑,笑得很是开心:“这个人,他有秀才的功名。他的亲兄长,乃是一位从六品的文官,虽然官儿不是特别大,但也比咱们阳和城的县尊大人要高一些。而且手中权柄煊赫,相信有很多人为了让他高兴,会争着让你消失的。”
宋黑郎的脸色已经是一片煞白。
董策笑的更开心了,他挥挥手:“走了,走了,你呀,好自为之吧。”
宋黑郎身子不由自主的筛动起来,他在哆嗦,不是因为愤怒,而是源自于恐惧,内心深处最深的恐惧。他怕死,实际上没几个人不怕死,而宋黑郎也没怀疑董策方才那番话的真实性,这位一看就是大人物的年轻人,哪有闲心思耍弄自己?
看来,自己真的快死了。
他不是什么有身份的人,事实上,正如董策所言,他便是在阳和城的混混里面也不算怎么样的,只不过是纠结了几个人,给人看场子而已。欺软怕硬是他们一贯的原则,从来不惹硬茬子和本乡人,倒是那些无权无势,没什么依仗的外地商人这些年被他们揍了不少。而这一次之所以对纪长运下手如此狠辣,也是打听清楚了此人似乎是个外乡人,而且也没什么亲戚朋友在这儿,打死都没人问。
却没想到,这人竟是如此的招惹不得。
且不说纪长风的官职,且不说董策,哪怕他知道这纪长运的秀才身份,便是不敢动手的。
“把他送回客栈去,要最好的房间招待,着人给他洗澡擦身,换上干净衣服。”董策吩咐道:“他要什么,就给他什么,都不要吝啬。要酒肉,尽着他吃喝,要女人,便去找两个上等的姐儿。”
既然人都救了,那凡事干脆便都做的漂亮一些,做到极处,这样人家才会对你分外的感恩戴德。而且董策相信,就算是纪长运依旧浑浑噩噩,作为他的哥哥,纪长风也会把这份恩情放在心里的。
这个人的性子他多少知道几分,是个有恩必报的,而且他家中传宗接代,只靠着纪长运一人而已,这份恩情,不可谓不大。更重要的是他的前程——刘若宰对纪长风纪大敏是十分看重的,虽然后者只是举人出身,但在晋北这等科举并不发达的穷乡僻壤,一个举人的功名,已经足够了。
其实董策今日救纪长运,而且对他这般有耐心,这般的照料,根本和纪长运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他只是借此加深和纪长风的感情,从而增强自己的人脉和提升自己未来会得到的好处而已!
至于纪长运本人,虽然他很可怜,但这不是董策救他的理由。世间万千可怜人,难不成都要一个个去救?这话若是说出来,很伤人,很难听,但是是事实。……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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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三一五 洗脑
炊烟袅袅,正是黄昏…
昔日荒凉破败的磐石堡周围,现如今已经是人烟密布,阡陌纵横的膏腴之地。
城北是青锋山,山势险峻,周围则是大片的密林,木高林深,一般百姓都是不敢进入的。这一大片林子一直往北延伸十几里,覆盖了磐石堡北边儿的那一大片丘陵地形,形成了一大片林海,一直和安乡墩西边儿的山林接起来。再往北,甚至可以绵延到大青山中。
而磐石堡东西南三个方向,则都是大片的原野,尤其是南边的洢水河和东边的甘河两岸,靠近大河,水量丰富,适合灌溉,土地肥沃。只要有一个强力人物能够带领着百姓开挖灌渠,兴修水利,就足以把这一大片潜在的水浇地变成晋北的鱼米之乡。别说是董策,这个差事李贵都足以升任。
不过现在说起开垦河两岸的土地来,还是为时过早,目前人太少,只有二百九十一户人家,甚至连洢水河北和甘河以西的土地都未曾开垦完毕,大约只开垦了这小片地区的三成左右。
但到这个地步,就已经差不多到了极限了。由此可见,磐石堡周边土地之广袤肥沃。
整齐的田垄把地面分成一块块的,若是在高空看去,便宛如棋盘上面的格子一般,经纬纵横,很是漂亮。只可惜此时乃是隆冬,若是春日,麦苗松绿,到得盛夏,麦浪滚滚,最是一片富足景色。
在这阡陌土地,分布着一片片的聚居区,看上去就像是坐落着几个不大的村落一般。
聚居区一共分为三块,是按照三个保来划分的。一共二百九十一户百姓,分为三个保二十九个甲,第一保一百户,第二保一百户,第三保九十一户。为了方便保长和甲长的惯例,一个保就是一个村落,聚在一起,而保下面的各甲,这些更小的基层单位,则也是住在一起的。
被分到一个甲,一个保里面的百姓,注定关系就比其他人更亲近许多。他们住在一起,不但方便管理,而且容易增进感情,邻里之间相亲互助。按照中国封建制度下农村的发展轨迹,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们会一直在村子里住下去,十几代,几十代的传承下去,直到他们子孙繁衍,各自都发展成为一个大家族。但是他们这些人,这些户,还是会住在一起,在一个村子里。
现在是邻居,千百年也会是邻居。
在这三片聚居地中,最好的聚居地无疑是中间靠东的那片聚居地的最西头儿,因为这里靠着董官渠。
董官渠两侧都是上好的良田,住的离这里近一些,就意味着离自己家里的田地近一些,以后干活儿啥的也容易。而且董官渠西边不远处就是直通向南门的官道,交通方便。
所以这片,是周边最好的地段儿。不过这也是后来才意识到的,当初流民们刚来的时候,直接安排的让住哪儿就住哪儿,哪里有什么挑选的余地,而且当时也不在乎这个。后来安稳下来,日子长了,这才感觉到好坏来。
董官渠东边,是一片不大的丘陵地,说是丘陵,其实不过是七八个土包而已,每个大约有三四丈方圆,不过是六七尺高,坡度非常平缓,住的时间长了,根本就感觉不出来。
这里,居住着第一保第九甲。十户人家,二十七口。
都是流民出身。
一片房子将这里覆盖,房子大部分都是土坯茅草木头建造的,很是简陋,而且还歪歪斜斜的,一看就知道应该是自己动手盖的,而不是请的乡间做这等营生的泥瓦匠。不单单是这时候,一直绵延到后世,几百年之后,这片土地上的村子里,还是会有这么一群人,平时也下地干活儿,却又一手盖房子的手艺。农闲时候,就出去赚点儿外快,因着这技能,总比别人活得舒服一些。
一行人从南城门的方向向这边走来,绕过畜牧养殖场,来到了自己这片房子前头。这是一行二十来人,其中差不多是男女各半的样子,从十七八到三十七八的都有,但是鲜少有四十以上的。里面还有五六个半大孩子,基本上都是男孩儿。
不像是传统的中国农村家庭,磐石堡治下这些昔日流民的家庭人数相对来说较少,基本上在一户二三人的居多,四个的就很少见了,一户一人的光棍儿倒是不少。盖因一大家子逃难的时候,最后能活下来的,基本上都是家里作为主要劳动力的青年男女,而老人和孩子,则很难熬过去。老人是身体不行,至于孩子——国人讲究孝道,自然不能吃父母,反而是崇尚割自己的肉给自己父母吃。若是饿极了,那自然就是开始吃孩子。吃自己的舍不得,只得互相换着吃,可是说到底,终归是杀了,吃了。男孩儿是要传宗接代的,舍不得吃,女孩儿就没了这顾忌,而且女孩儿相对来说肉细嫩一些,更好吃。
所以现在剩下的半大孩子和小孩儿,基本上都是男的。
至于从十里铺迁过来的那些军户,则是不在此列之中,他们一个个都是拖家带口的,一大家子人。
不过流民们的身体是没什么毛病的,相反,但凡能活下来的,都是身体健康,底子好的。有磐石堡这样一个安全的避风港,吃得饱,穿的暖,睡的香,日子有指望,在过几年,定然就是人口翻番。
这群人几乎都是一样的打扮,上面穿着灰黑色的大棉袄,下面穿着灰黑色的棉裤,下面穿着灰黑色的棉鞋,看上去就像是这冬日即将到来的晦暗夜色一般。女的则是统一的青色调,身上的棉袄臃肿肥大,显不出身段儿来,但是这在零下二十几度的严寒中,却代表了绝对的暖意和活下去的保障。干了一天的活儿,他们无论男女身上棉袄都是脏兮兮的,但是每个人的脸上手上,却是绝对的干净,甚至就连直接缝儿里的泥垢都给清理的干干净净。而他们的头发,无论男女,也是颇为的柔顺,显然是经常清洗的。
在这年头儿,这可不多见。
他们身高有高有矮,却基本上都是面色红润——太黑的除外——身子健壮,面黄肌瘦根本在这里就不存在。
在这年头儿,这同样不多见。
总之,他们看起来让人感觉很舒服。
他们来到一座空着的土丘前面站定,一个三十来岁的壮汉走到众人前面,他往土丘上走了走,让自己比别人高了一些。
他高高扬起右臂,大呼道:“咱们现在的日子,顿顿有白饭,能吃的肚圆儿,日子好不好?”
众人齐声呼道:“好!”
“这日子谁赏给咱们的?”
“董大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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