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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灵诛心-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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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短命公子
苏大人是个好官,不光朝歌百姓这么说,周天子也这么说,可能连九天诸神都这么觉得。
然而,苏季这个做儿子的,却不苟同。
作为一个活不过十七岁的人,很多事情他都习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是每当瞧见府外“厚德载福”的匾额,还是忍不住要啐上一口唾沫!
常言道,无风不起浪,事出必有因。苏季之所以仇父,是因为听过一个赤脚道士的判词:
“苏大人命犯青灵,亡妻克子,他这几个儿子都活不过十七岁!”
那天恰逢苏季丧母,奶娘本想图算命的说句吉利话,不曾想反遭晦气。她连判词提到的“青灵”是什么都没问,直接命家丁把赤脚道士赶出了朝歌。
苏季当时只有五岁,吓得连哭了三天。他虽不知青灵为何物,却仍对自己的死期深信不疑,因为赤脚道士的判词并非空穴来风,他两位兄长的确只活到十六岁的最后一个晚上!
大哥苏伯,悬壶济世,喜欢救人,人称“阎王愁”;
二哥苏仲,纵横沙场,喜欢杀人,人称“赛阎罗”。
也许凡是和阎王扯上关系的人,命都不会很长。阎王愁在救治瘟疫时染病去世,赛阎罗在随周天子讨伐戎族时阵亡。
二人正应了那句古话:“从医之人不能自医,从剑之人死于剑。”
好在赛阎罗和阎王愁都不是真的阎王,而苏季对朝歌百姓来说,却是个活阎王。两位兄长生前做的好事加起来,也比不过他一人闯的祸事多。
苏季自幼便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论资质比两位兄长有过之无不及。可是自从听了判词,他便决心一定不要效仿二位亡兄,既不要救人济世,也不要杀敌报国。
五岁以后的人生,他只为自己而活,只把酗酒闹事当做人生乐趣,大好青春在市井中晃荡,结交形形色色的三教九流,一直苟活到两位兄长去世时的年纪。此时,距周武王灭商,姜太公封神,恰好过去整整二百五十年。
那年冬天,朝歌冷的邪门,连城外百年不冻的护城河,都结了一层厚厚的坚冰。
适逢苏季十六岁诞辰,痞子们裹着棉袄在一家酒馆里为他庆生。
众人酒足饭饱过后,一个叫花瘤儿的色鬼,姗姗来迟。他一推门,寒风呼啸进来,吹在人们脸上,刀割似的疼,凉气像冰泥鳅一样往衣缝里钻。
痞子们连忙把门推上,蓦然发现花瘤儿这只铁公鸡,今天居然没空手来!
瞧见他冻僵的手里捧着一个沉甸甸的木匣,痞子们纷纷好奇地簇拥过去。可是无论谁问,花瘤儿都绝对不肯打开那个神秘的三尺匣子。
此时,酒馆里有一位姑娘正在唱曲。
苏季沉浸乐曲之中,对进门的花瘤儿视而不见。作为今天的寿星,他身披一件莲青色狐裘大氅,指捻一根竹筷,附和韵律击着碗边儿。手上敲的节奏虽是高雅淳正的《关雎曲》,嘴里哼的台词却是低俗下流的《十八擵》。
一旁的花瘤儿听得心痒痒,不禁对唱曲姑娘动了色心,可惜有色无胆,只好教唆苏季:
“季哥,听说您最近学了一招房中秘术,叫做‘采菊南山下’!不妨露两手儿,给兄弟们开开眼?”
话音刚落,一旁的痞子们也小声起哄:
“季哥,采一个!”
“采朵野菊花给兄弟们乐呵乐呵!”
“……”
一句句粗鄙淫言把苏季捧上了天。他本没这打算,可是由于碍于面子,加上酒壮了色胆,便双手抱拳,一口答应:
“既然你们诚心诚意的恳求了,那本公子可要大发慈悲的献丑啦!”
痞子们咽了口唾沫,相视一笑。
苏季趁姑娘转身的功夫,窜到她身后,不慌不忙地掖了掖衣角,挽起袖子,张开五指,对痞子们亮了个相,像是在说,兄弟们瞧好儿,本公子可要下手啦!
痞子们心领神会,不约而同起身拼命鼓掌。
唱曲姑娘不知所措,以为是客人们听得起兴,唱得更带劲儿,丝毫没注意到身后一双脏手正向她伸去……
然而,就在痞子们将要欢呼之际,苏季的双手突然僵住不动,两眼直勾勾瞪着门口!
痞子们面面相觑,循着目光看去,忽然一个个春心荡漾,口水都流到了酒碗里……
花瘤儿眼珠子一转,发现门口走进一个身着绿萝衫的小姑娘,手提一串土黄色的药包。
见她一走进来,苏季伸出去的手像被蜂蜇了一下,连忙缩回去!
酒客们的目光,全被那姑娘吸引过去,连唱曲姑娘都忍不住多看了那姑娘几眼。只见那绿衫姑娘面无表情,径自把药包放在了掌柜的桌上……
花瘤儿一眼便认出那绿衫姑娘便是“阎王愁堂”的巫医——林姿。小姑娘年纪不大,浑身却已透出动人的美艳,唱曲儿姑娘显然比她逊色太多。
据说林姿小时候总像小尾巴一样跟在苏季身后,吵着要做新娘子。那时同龄的小男孩都对这“小夫妻”你追我赶的场面颇有微词。
儿时的苏季不解风情地认为,林姿粘着他,是想要他脖子上的勾玉吊坠。为了摆脱小伙伴们的排挤,他只好把勾玉扔给林姿,说:
“你把它拿走,以后离远点,别再和我说话!若肯听话,没准哪天我心情好,就娶你做新娘子。”
从那以后,林姿再没和他说过一句话。
随着年龄的增长,林姿愈发亭亭玉立。苏季时常看到小伙子们在阎王愁堂门口排队不看病,只为看她一眼。每每见到出落成一代美人的青梅竹马,苏季总是对自己的年幼无知悔恨不已,今天也不例外。
苏季一屁股坐回凳子上,灌下一杯闷酒,对痞子们说:
“我刚才忘了一件事儿。想学房中秘术,你们先得满足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痞子们一个个满脸期待地问道。
“想学采花儿,你们先得学会花钱……”
“结账”两个字还没说完,痞子们已经全都吓跑了,只剩花瘤儿一人手扶木匣,仍坐着不动。
花瘤儿给苏季斟了一杯酒,咂舌头挖苦道:
“什么采菊南山下!我看季哥你是,这山望着那山高……”说着,花瘤儿色眯眯地瞄了林姿一眼。
苏季朝他头上狠戳了一下,骂道:“我肚里就你这么一条蛔虫!你不想法子帮我,尽他娘说风凉话!”
花瘤儿被戳得脑门儿生疼,嘴角却扬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终于缓缓打开那个神秘三尺木匣。
苏季脸色微变,只见匣子里躺着一把漂亮的青铜剑,剑柄以翡翠为饰,剑鞘两旁嵌有彩色琉璃。光华流转,夺人眼目。
花瘤儿压低了声音,附耳说道:“此剑名唤,一夜**梦无痕。”
没等他说完,苏季早已迫不及待把剑拿了出来,刚要拔出鞘欣赏一番,忽听花瘤儿嘶声制止:
“别拔!千万……不能拔!”
花瘤儿双目圆瞪,紧紧按住苏季的两只手,坚决阻止他拔剑!
“它不是孝敬我的吗?”苏季瞥了他一眼,眉头一皱。
“不!小弟今天的寿礼,不是这把剑,而是林姿!”
苏季眼前一亮,心里却是莫名其妙。
花瘤儿小声说:“只要她拔出此剑,季哥便能感受到小弟对您的耿耿忠心!当天夜里无论发生什么,她早晨醒来都会忘得一干二净!”
苏季听完了头一荡,嘴上却故作正经:
“我好歹也是官宦子弟,你这色鬼的勾当,我可做不来。”
“你不做,王老千可是要做!”
“哪个王老千?”
“就是那个喜欢把别人变成太监的王老千!他仗着自己学过几天道法,又得了一件仙家宝物,便经常在季哥您的地盘上骗吃骗喝。小弟上次就着了他的道儿,要不是季哥倾囊相助,只怕……”
花瘤儿故意长叹了一声。
苏季视而不见,心里却跟明镜似的,这分明是蓄意挑拨。
王老千是“朝歌第一泼皮”,苏季身为“第二”怎会不知?
他还知道王老千之所以敢叫自己老千,是因为从来没人知道他怎么抽老千。至于花瘤儿提到的“仙家宝物”,他倒是第一次听说……
“接着说!王老千要做什么?”
“王老千前阵子多次去阎王愁堂提亲,想娶林姿做小妾。他请的媒婆能把一坨屎说成金的!林姿后妈那双财迷眼睛,早已看中王老千的家世!这亲事不出几日,必定成了!不过,这都不算什么,最可恨的是,他居然说……”
花瘤儿欲言又止,故意卖了个关子,斜眼观察苏季的表情。只见他握剑的手已经微微颤抖,像要把剑柄捏碎一般。
“他说什么……”苏季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
“他说苏家短命鬼不敢碰的女人,他身为朝歌第一福星,偏要拿来尝尝鲜!”
话音刚落,苏季拍案而起!
霎时间,酒客们一齐转头,见这活阎王手里拿着一把剑,一个个都放下筷子,噤若寒蝉。
全场唯独林姿一人不动声色,仿佛对关于苏季的一切都视而不见,收了药钱,便转身离去。
苏季望着她冷漠的背影消失在门口,又一股怒火窜上心头,猛然把酒桌掀了个底朝天!
满满一桌子好酒好菜,洒的洒,碎的碎,吓得酒客们来不及结账,拔腿就跑!掌柜虽然心疼自己的生意,但看在苏大人面子上,只能摇头叹息。
花瘤儿心中暗笑,见事情有门儿,连忙继续煽风点火:
“王老千之所以总想割别人的老二,因为他的老二和他的气量一样小,他的肚皮和他的脾气一样大,他的脸和他的为人一样恶心。季哥若收了那小妮子,可真是救美人于水火啊!”
苏季眼珠子一转,义正言辞地说:
“没错!本公子既为名门子弟,理应舍身取义!哪怕委屈献出这一身清白之躯,也在所不惜!”
花瘤儿拱手赞道:“季哥舍己为人!为民捐躯!小弟佩服!佩服!”
苏季见他马屁拍得响亮,欣然举起那把不能拔的剑,手指轻轻拂过剑鞘的每一个细节,动作轻柔得像在抚摸刚出生的婴儿。
“可惜啊……”苏季瞟了花瘤儿一眼,也卖个了关子:“……此剑有一点不好。”
花瘤儿突然神色紧张,急问:“哪里不好?”
“我非贪图一时之快,只想明媒正娶。她若不记得夜里的事,怎么肯死心塌地跟我?”
花瘤儿瞪大了眼睛,惊愕地问:
“难道季哥不但要把生米煮成熟饭,还要让她知道煮饭的人是谁?”
苏季一口应道:“没错!所以你要在我事成之后,把王老千和她后娘都找来!这样不但能让那胖子死心,还能逼那丑婆娘把女儿嫁给我!”
花瘤儿奸笑不止,啪的一声,击掌赞道:
“好!就依季哥说的办!”
第二章 **一刻
苏季悄悄溜进闺房的时候,看见林姿似睡非睡地躺在榻上,一旁桌上的**剑微微出鞘。如此轻易得手,让他毫无真实感。
然而,那些所谓的真实在**一刻面前,都显得不那么重要。
十年来,觥筹交错,声色犬马,过往的风尘女子在他眼里,就算一丝不挂,也不如眼前的林家女孩更有吸引力。
朴素的绿萝衫凸显着玲珑有致的娇躯,随着呼吸急促起伏前胸,看得他心头一阵荡漾。这种感觉让他联想到自己的名字——苏季。
万物复苏的季节,即是春天。他感觉自己的春天终于来了!
这种时候一个正常男人,如何把持得住?
苏季认为自己很正常,可是当他解开林姿上衣第三个扣子时,却停了!
并非他良心发现,只是被她锁骨间一个鼓鼓的突起深深吸引……
翻开衣领,苏季发现她纤细的玉颈上,挂着一颗浅绿色勾玉,质地温润光洁,透出一股纯净的气息,与林姿本人相得益彰。
此物的出现让苏季始料未及,脑中不断闪现的记忆一遍又一遍告诉他,这的确就是当年打发掉林姿的那块勾玉!这是他十多年前做过最成功的一件事,也是十多年后最令他悔恨的一件事!
他蓦然想起娘亲生前说过的话:“如果春天是有颜色的,应该就是这块玉的颜色。”
想起来了,这是娘亲留下的遗物,他记起小时候每次哭泣时看到它,心情都会变得异常平静。
“十多年来,她竟然一直戴在身上……”苏季沉吟着。
此时此刻,勾玉的出现是否能印证一件事?
当年林姿想要的不是勾玉,而是只想做自己的新娘子呢?
苏季自嘲地笑了,不知是该高兴,还是悲哀。
勾玉纯洁的光芒一如十多年前,犹如一个坚定的信仰,而他自己同样坚守一个信仰,他坚信明年的某天就是自己的忌日!
这个悲哀的信仰让他不敢奢求任何人的眷恋,哪怕是最心爱的女人。
可是面对**一刻,正常男人如何把持得住?
那到底怎样才算一个正常男人?
难道明知自己时日无多,却留给心爱的女人一生痛苦,这样就正常了吗?
他眼睁睁看过两个独守空闺的嫂子度日如年,尤其大嫂为将遗腹子养大,即当爹又当娘,受尽人间孤苦。
想到来年清明,林姿跟两位嫂嫂一起上坟的场景,肆虐在苏季身上的欲火,像是突然被一桶冷水浇灭了。
他将林姿额前的鬓角轻轻拂到耳后,在她耳边喃喃自语,把这几年没说的话,想说的话,不敢说的话,都在一夜之间说了一遍又一遍。
林姿双眸微闭,娇喘微微,像是能听见他说的,又像是听不见。无论能否听见,苏季都要说,这样就算死也不会觉得遗憾。
**苦短,悄然间,天边已泛起鱼肚白。报晓的公鸡刚叫完第一声,花瘤儿准时破门而入!
“谁让你进来的!”苏季大吼一声。
花瘤儿无奈地耸了耸肩,道:“你呀!”
苏季一拍脑门儿,这才想起自己昨天的吩咐。想到该做的正事一点没做,他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后悔,甚至有点不能理解之前的想法。
难道是那勾玉的魔力,能让一个狂热的人冷静下来?
他百思不得其解,回头看着妩媚动人的林姿,不禁轻轻抽了自己一耳光。
事已至此,现在将生米煮成熟饭显然来不及了。他只好将计就计,把身上的衣服脱了个精光。
当最后一件衣服落地的时候,苏季听到门外传来几声犬吠,紧接着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汪!汪!”
一条红眼恶犬破门而入!牵狗的是个消瘦的管家,后面紧跟着一群虎背熊腰的家丁。
“你敢动咱爷的女人!”
众人齐声大喝,一个个对苏季怒目而视。
王老千挺着肚子,慢慢走了进来,瞄见苏季赤条条躺在林姿身边,牙根不禁咬得吱吱作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
“短命的杂碎!想早见阎王!爷成全你!”
他刚想出手,就听身后传来一声惊天动地的咆哮!吓得人高马大的家丁们浑身一颤,纷纷避让,只见一个奇丑无比的悍妇夺门而入!
王老千一瞥见那悍妇的脸,忽觉咽了一只活苍蝇,泛起一股恶心,生生把刚才那口气噎了回去。虽不是第一次目睹这位“丈母娘”的尊容,但冷不丁瞄见还是令他心有余悸。
这倒也不奇怪,林寡妇那张脸谁看了都会心惊肉跳,长得实在有点放肆,完全不考虑别人的感受。林姿有多赏心悦目,她这位后妈就有多惨不忍睹。
苏季抻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从床上大摇大摆坐了起来,摆出一脸惬意的表情,拱手道:
“恕小弟冒昧,不知名花有主,来了个先入为主。王兄该不会介意吧?”
正常男人看见这幅光景,怎么可能不介意?
王老千臃肿的脸上暗云涌动,紧握的拳头爆起条条青筋。
林寡妇也气得厚嘴唇发抖。她知道王老千可是正常男人,也坚信一个正常男人绝不会躺在自己美丽的女儿身边,却不越雷池半步。
她抬头狠狠瞪了苏季一眼,粗声骂道:
“你也不擦干眼屎,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个什么货色!短命的蛤蟆!蹬腿儿前还恬不知耻想吃顿天鹅肉!好端端一朵鲜花,都被你给拱了!”
苏季淡然一笑,微微上扬的嘴角没有一丝动摇。
这时站在一旁的花瘤儿听不过去了。他知道林寡妇不是恨苏季毁了女儿的清白,而是恨苏季毁了她的发财梦,于是忍不住指着林寡妇喊道:
“丑婆娘!俺季哥可没来硬的!是你女儿自己送上门的!”
“我女儿又没瞎!怎会瞧上他?”林寡妇冷冷白了苏季一眼,抻着脖子大吼:“小杂种!别太把自己当回事儿!苏大人根本不认你这儿子!老娘早听说你是贱人偷汉子生的野种!”
苏季的拳头微微握紧,表情却依旧静如一潭清水。他慢条斯理地将刚刚脱下的衣服,又一件一件穿了回去。风轻云淡的眼眸,缓缓将林寡妇灼热的目光,引向桌上的**剑,开口傲然道:
“野种又怎样?你敢一剑杀了我不成?”
林寡妇瞥见桌上那把剑,顿时眼前一亮。只要苏季一死,朝歌再无人敢搅王老千的亲事,她便能继续用女儿换来荣华富贵。她掐着水桶腰,娇嗔道:
“谁不知王公子是铁骨铮铮的汉子!他和我女儿可是情投意合,郎情妾意,天造地设的一对儿鸳鸯眷侣!他今天不杀了这小杂种,还算是个男人吗?”
“汪!汪!”
红眼恶犬也朝苏季吠了几声,狗仗人势的模样与林寡妇如出一辙。
此时,连五大三粗的家丁们都看出林寡妇是在煽风点火,纷纷转头观察王老千的反应。
王老千一点就着,指着苏季的鼻子怒吼:
“爷堂堂男子汉大丈夫!杀你这个拆散天赐良缘的杂碎是天经地义!就算今天你老子在这儿,也不敢拦!”
喊罢,他一把将**剑抓在手里!
苏季扫了一眼肉嘟嘟的王老千,又瞄了一眼膀大腰圆的林寡妇,不禁咂了咂舌,于心不忍地奉劝道:
“别怪本公子没提醒你,千万别拔,否则抱憾终生……”
王老千充耳不闻,刚把**剑抽出一半,就听唰的一声!
苏季和花瘤儿急忙捂住鼻子,家丁们也纷纷后退。
一道寒光映在王老千脸上。身旁的林寡妇与他同时嗅到一股醉人的药香,熏得她双眼迷离,春深似海。
“讨厌……怎么感觉……头晕晕的呢……”林寡妇粗声喘着。
一对含情的虎眼缓缓转动,虎视眈眈的目光锁定了离她最近的男人!
王老千顿时如被天雷击中,全身毛骨悚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却已是身不由己,仿佛癞蛤蟆见了蛇一样两腿发软,只能喘道:
“彪婆娘!你……你可别乱来……爷可是有……家室的……”
没等说完,林寡妇一招饿虎扑食,如猛虎捉肥鸡似地,一把逮住了王老千!
当场凡是没及时闭眼的全都辣了眼睛,一个个胃里也涌起惊涛骇浪,差点把早饭吐出来,看样子连明天晚饭也可以省了!
家丁们上前一齐拉住王老千,苦口婆心地劝道:
“爷!您冷静些!看清楚了……这娘们可是……林……林寡妇!”
王老千这功夫已是情难自制,推开人群大喊:
“都给爷滚!什么寡妇?明明是天上掉下的林妹妹!今天谁敢坏爷的好事,爷放谁的血!”
说罢,他将**剑整个从鞘里抽了出来,屋内顿时烟雾弥漫!
家丁们嗅到烟雾后不再拦阻,一个个眉目传情,两两相望。
如果王老千和林寡妇的举动让人辣眼,那么家丁们接下来的行为,则能让人把眼珠子抠下来,扔在地上踩两脚!
“汪汪汪!”
红眼恶犬凑热闹似地挣脱缰绳,狗鼻子凑过去嗅那把剑,长长的狗舌贪婪地舔着剑身。管家想去拉缰绳,只见狗头猛然一转,狗眼直勾勾盯着他,眼神居然也开始不对劲!
“汪呜呜……”
伴随一声春意阑珊的犬吠,一条大公狗把管家扑倒在地!
数千年后,世人用一首歌谣描绘此屋内之景:菊花残,满地伤,花落人断肠……
苏季风轻云淡地转过头,对花瘤儿说:
“此地春光无限,咱别搅了大伙儿的雅兴。撤!”
说罢,他缓缓抱起榻上的林姿,一溜烟夺门而去。
花瘤儿出门前捡起王老千褪下的上衣,嘴角浮现出窃喜的笑容。
“嘿嘿,没想到那人给的这把剑居然这么邪性。好个一夜**梦无痕,只怕今夜是要满楼春色关不住喽!”
说罢,他朝衣袋里掏了一把,随手仍掉衣服,跟上苏季的脚步。
苏季把林姿安顿好以后,突然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他觉得自己短短十七年的寿命多半要断送在这件事上。一方面流年不利,忌讳与人动手;一方面王老千家世显赫,留在城中等死只会死得更快。
于是,他只好跟花瘤儿逃出城外,直奔一片坟地而去。
他听花瘤儿说,那里原有商纣王为苏妲己建造的一座塔楼。相传当年塔楼高到可以触摸到天上的星辰,因此取名“摘星楼”。后来忠臣比干在这里被挖去了七窍玲珑心,人们背地里叫它“摘心楼”。
武王兵临朝歌时,纣王在楼顶引火自尽,摘星楼轰然倒塌,夯土垒成的楼基只剩一座土台。现在朝歌的百姓都把这个地方叫“摘星台”,后来成了一片坟地。
摘星台顶有一座破败的“通天庙”,原来供奉的是截教通天教主。自从姜太公引阐教大破万仙阵,庙里就断了香火。花瘤儿就是在这里被一个穿黑色破袍的老乞丐养大的。
苏季自打进了通天庙,就没听他说过一句话,让人捉摸不透。
老乞丐总拿着一个有缺口的盘子,饿了就用筷子敲两下。别看他瘦骨嶙峋,肚子却像个无底洞。无论苏季往那盘里放多少东西,都喂不饱他。
临行前带的干粮都被这老乞丐吃了个精光,苏季饿着肚子黯然感慨,色鬼的爹居然是一个饿鬼。
那天夜深人静的时候,花瘤儿独自来到庙堂后方的茅房,从怀里蹑手蹑脚地掏出一个锦囊。
他盯着那刺绣锦囊看了很久,只见上面绣着一个离火图案,精湛绝伦的绣工与臭气熏天的氛围格格不入。
四周一片安静。左顾右盼之后,他小心翼翼地打开锦囊,还没来得及看,就听“砰”的一声巨响!
旁边茅厕的门突然被踹开,里面伸出一只脚。大脚趾勾着一只草鞋。里面传出一个凌厉的声音:
“原来你哄我得罪王老千,就是为了它!”
第三章 死期已至
茅房里传出一个熟悉的声音,走出一个熟悉的人。
花瘤儿慌忙挤出一脸笑容,道:
“季哥说什么呢……小弟怎么一句也听不懂……”
“喂!”苏季突然瞪大了眼睛,厉声断喝:“你把什么塞进裤裆里了?”
说罢,一个箭步冲过去,他把手伸进花瘤儿的裤裆里摸索!
“哎呦!慢着!别!别!别!”花瘤儿连忙捂住裆部,按住他的手,嬉皮笑脸地说:“季哥,真没想到你还好这口!”
“少放屁!”
说罢,苏季猛劲一拽,扯开裤子,把锦囊硬生生抽了出来。花瘤儿顺势扯住锦囊的一角,死也不肯撒手。
苏季一边拉拽,一边问:“这玩意就是能让王老千逢赌必赢的仙家宝物?”
“什么宝物?我就是尿急,想出来方便一下!”
两人僵持了半天,谁也不肯松手,可怜那个精致的锦囊被整整拉长了半截,最后终于崩断撕裂。两人同时瞪大了眼睛,只见一个轻飘飘的东西,从破裂的锦囊里飘了出来。
不明就里的两个人,呆呆望了很久,谁也没料到锦囊里装的竟然会是这个东西。
这个东西既说不上认识,也说不上不认识,但基本可以感觉出来,它不像是一件仙家宝物。两人盯着那东西看了半天,谁也没有头绪。
半晌,花瘤儿叫来一个小道士。
这小道士满脑袋没有一根头发。
通天庙原本是他修行的清净场所,可是就算花瘤儿拿贡箱里的钱出去挥霍,他也从来不敢去管。连他的床都一直被霸占着,他只好用刻着道经的龟甲兽骨堆成一张凹凸不平的“龟甲床”,躺在上面过夜。
花瘤儿大半夜提溜小道士的耳朵,硬生生把他从被窝里拽了过来。苏季见了不禁感叹,原来除了“色鬼”与“饿鬼”父子俩,通天庙里还住着一个“怂鬼”。
小道士看完只说了一句话:
“这是一撮淡青色的狐狸毛……”
这是他经过眼看、鼻闻、手摸、耳听、舌尝后,精确得出的结论。
小道士颤微微地眨了眨眼,不知这两人犯了什么神经,居然大半夜在这里搞毛玩。他想笑,又不敢,只得茫然地望着苏季和花瘤儿,见这两人足足对视了半个时辰,竟然没说一句话。
摘星台顶一片寂静。
花瘤儿哭笑不得,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会为了一撮毛,去教唆好兄弟得罪朝歌第一泼皮。
“季哥,我错了。”
花瘤儿用一句恳诚的道歉,打破了沉寂。
一缕秋日的晚风吹过,狐狸毛被吹得四散飞舞,在摘星台周围荡漾、沉浮……
望着那飘散的狐狸毛,苏季问花瘤儿:
“事到如今,你也该老实交代了吧。那把剑你究竟是从谁手里弄来的?为什么林姿和其他人中招后的反应都不一样?”
花瘤儿双眸微张,继而坦然一笑,道:
“想必季哥已经猜到了,除了阎王愁堂的林巫医,还有哪个小姑娘肯轻易拔开一把稀奇古怪的剑?与其嫁给王老千那个第一真泼皮,她宁愿化作一把剑,将自己托付给你这个第二假泼皮……”
苏季沉默良久,而后凄然一笑,朝花瘤儿的屁股轻轻踢了一脚,将自己的裤子脱下来扔给他,打着哈欠回房睡觉去了。
自那天起,色鬼、饿鬼、怂鬼,加上苏季这个酒鬼,通天庙里一共住了四只鬼。
一转眼,秋去冬来。
彷徨之间,年关悄然而至。
只要熬过今儿晚上,苏季就满十七岁。然而那个可能对他造成性命威胁的人,却始终没有出现。这让他不禁怀疑自己的死期是否会如约而至,但又不敢怀抱希望。
现在他几乎不敢对任何事抱有一丝希望。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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