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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仙灵-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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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珍啧啧称奇之余,发觉大街小巷的女子极少出门,便是有也只是一些年岁较大的中年女子或者是穷家小户的女儿。
但凡便是小家碧玉,也肯定会戴面纱或者帷帽。
钟珍终于明白为何朱老爷会说,其实去了宁国,没有面具也无人认得。想想也是,头上戴个帷帽,谁瞧得清真面目。
普通人也就罢了,连修行的女子也不例外,最让她觉得稀奇的是,见到某个修行的姑娘竟然是坐着轿子出门,身后还跟着四个凡人丫鬟。
即使是炼魄一层的修行者,一步也能当凡俗人的三步,那姑娘炼魄三层的修为,便是不使用灵力,速度也比坐轿子快好几倍。
坐轿子。。。钟珍无语之极。
虽然她孤陋寡闻,却也晓得修行者多锻炼体魄,体格强壮骨肉结实,连灵力吸收会快一些。
然而坐轿子的修行者,钟珍不知道该怎么想,只觉得这个国家充满矛盾,让人困惑。
不过事先已经发觉不对劲,将面具改成了少年的模样,白白嫩嫩的倒是符合国情。
这天钟珍连日赶路,困乏不已,找了间客栈住下。其实睡在地底也使得,可是地下总归会有些蛇虫蚂蚁,而且又没有床铺,外加上偶尔也想吃口像样的热汤水饭食,洗个热水澡。
她睡得迷迷糊糊地,突然闻到一股甜香,顿时醒来。修行者便是睡觉,也会警觉,不过虽然醒了,却觉得手脚酸软,使不上力。
身体仿若如那次中毒一样,气息被阻,十分不通畅。
这是给人给阴了?钟珍心中大惊,赶紧运起灵力,试图将这股被阻的气息给驱逐出去。正在此时,门闩被人在外面被一柄利刃切成两段。一蒙面黑衣人蹑手蹑脚的走进来。
那人没走两步,突然一声闷哼,赶紧跃起,半空中却身子一歪,倒在地上,口中骂了一句便再也没有声息了。
钟珍总算松了一口气,在窗边和门边摆的东西总算有用。
她在屋子内还放了好几个自己弄出来的尖刺毯子。其实也就是用翻地龙身上砍下来的刺,取了最上面尖尖细细的部分,炼制到一张结实的兽皮上。
生怕自己忘记了,不小心踏上,特地摆在门窗附近,离床沿远远的。
尖刺不但锋利,并且还抹了些沼泽地寻来的毒草汁液。这种毒草还是她从那本草药书籍里看到的,恰好在沼泽看到一小片,小心翼翼的采了。草药的叶子能入药,但是茎中的汁液,只要扎进人的肉中,沾了血就会让人会使得人麻痹倒地。
对付高阶的修行者用处不大,却能阻档一下,倘若是一般的炼魄中期或者初期的炼魄者,必定会站不住倒地。
钟珍此时倒是不着急了,催动灵力解决体内的毒,反正实在不行,还可以将黄毛给唤出来,将珍宝袋叼过来,弄一粒解毒丹吃了。
不到一炷香的功夫,手脚恢复自如,她从床上一跃而起,也没点亮桌上的油灯,取出照明珠,挂在手腕上。
她看了看,这人也不算是小毛贼了,炼魄四层的修为,一张脸白中带着青色,眼圈发黑,倒有点像尸修,只是没那么瘦罢了。
对付这种修为比她差了无数阶的人,钟珍连绳索都不消取出,将他从尖刺毯子上提到一边,便开始搜刮他身上的财物。(未完待续。)
第一九七章 宁国的风俗
旧珍宝袋倒是有一个,里面却只有几枚灵晶,两样完全看不上的法宝,便是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尤其画册不少,好些十分花俏的男子衣衫,还有一些钟珍看不大明白的物件,一条条的白玉棒子各种尺寸都有。翻开其中一本画册,她顿时震惊了,愣在当场,竟然都是些不堪入目的东西。
钟珍只扫了一眼,便觉得眼睛十分难受,不愿再瞧下去。
看来此人不是来劫财的,竟然是来劫色的。
她用面具将弄了个少年的面孔,与从前的女扮男装可不一样,彻彻底底便是个少年,脸上的轮廓分明,应当什么破绽都没有。
这人倒是好眼力,竟然给瞧出她是女子,看来有些门道。以免将来会被别人也看出破绽,钟珍便猛地一脚将他踢醒,想问问她到底是哪里露出了马脚。
“喂,你是来做什么的?”
那人浑身被毒得麻痹了,那一脚虽然疼痛,却倒忍得住没大喊大叫。偷偷潜入客栈的客房之中,自己是个做贼的,哪里敢叫唤。
“我。。。我是来偷东西的。”
“老实点,不然我先砍了你一条腿。”钟珍取出匕首在那人腿上比划着,突然嘿嘿地邪笑了两声,将匕首移到那人中间的腿上。
轻轻一划,裤子便破了一条小半尺宽的缝隙,就差那么一丝,此人就终身无法使用某些物件。
青白脸修者吓得一脸冷汗,这可是他最最重要的东西。没有这个,以后活着也没什么味道。
“饶命啊饶命,我见小公子容颜俊俏。便想来半夜来瞧瞧,只是看看,别的不敢做。”
“你叫我小公子?”钟珍不由得疑惑,难不成此人前来劫色,竟然没瞧出她是女子。
“不不,不是小公子,是大公子。小的真是鬼迷心窍。以后再也不敢了。”
此时再不明白,便是个傻子了。钟珍恍然大悟,这人竟然是个好男色的。想不到宁国的采花贼也是别竖一格。她刚才没仔细看那些画册,此时突然想起,似乎画中的人物都是瘦瘦扁扁的。
再问下去没什么必要,钟珍一掌劈下。将那人打晕过去。然后毫不犹豫手起刀落。将那人的某条害人的腿给切了。
地上都是血,这客栈也没法子住了。她将那人珍宝袋中乱七八糟的东西全部丢到地上,将个差不多是空袋子的珍宝袋给收了。几枚灵晶也是钱,她完全不打算留下给此人,将袋子塞进靴子,收起尖刺毯子便溜得无影无踪。
这些日子看得也太多了,宁国的风俗还真是让钟珍弄不清楚。
此地便是长谷山脉附近的一个小镇子,离大梁城倒是不远。想起在地底遇到的那个孟来宝,她记得那小子挺上道。看着也机灵,肯定什么都晓得。
她生怕往后会露出许多马脚破绽,多打听点当地的情况为好。再则也得等几个伙伴前来,总得有个固定的地方歇脚。
大梁城在长谷附近很有名气,并非是因为它与此城的名字一样很大,而是此地居住的几乎都是一些小修行世家,仿佛是怕冷一样,抱成团取暖。
此城一共也只有一百多户人家,可这一百多户人家,每家每户人口众多,能修行的都修行,不能修行的开酒楼饭铺绸缎庄,总之此地彻底没有外来人口。
一百多户人家,听起来好似一个村庄似的,其实不然。此地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横七竖八的大街便有十几条,更别说那些小巷子胡同。
大大小小的孩子们满大街的跑,也不怕被人拐去卖了。
钟珍随便拉了个半大不小的少年向他打听孟家在哪里。
“哪个孟家?虽然都是一个家族的,但是分了五处住。”
钟珍想起孟来宝说的,“就是人丁兴旺的那个孟家。”
少年一瘪嘴,一脸不高兴,他也不看看自己才炼魄二层,问话的人修为比他高得多。“我不知道,你自己去找。”说罢就想跑。
钟珍一把拽住少年的衣服领子将他拖住,“你明明知道为何不说,肯定是与孟家人打架输了,害怕那家人不敢说。”
“谁说的,我才不会与他们家打架,孟家最不讲理了,人又多。打个架都要叫上几十人一起。”
“原来你真知道他家在哪里。你放心好了,我是去找那家人讲理的,有个姓孟的小子从前得罪了我,这次来是讨债的。”
少年一听顿时高兴得不得了,忙将孟来宝家的住址,详细地说了个清清楚楚。生怕钟珍寻不到,还从自家店铺里拿来纸笔,画了个地图。
不过没有这副地图,还真不大好找。大梁城就好象是无数个小集市给拼凑到一起的,走一段便有个热闹的去处,接下来便是七弯八拐的小巷子一堆。
如果不小心走错了某条小巷子,进去之后,根本就拐不出来,里面很可能到处都是死胡同。
钟珍算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看着地图一点点摸索,拐了至少二三十个弯才寻到。
她刚走到巷子口,旁边一个小侧门打开了,里面“噗”地一盆污水便冲着她的面门泼过来。
脚尖一点,便轻易的避了过去,她本想看看到底是谁这么无礼,却见那侧门咣当一下关上,只留下地上一滩看着十分可疑的水,里面有几片烂菜叶子还有刚刮下来的鱼鳞。
钟珍这才意识到,巷子里坑坑洼洼,积了些水渍,味道极其不好闻。也是因为在沼泽地呆得久了,闻惯了腐臭味,先前竟然没发现。
天气寒冷之故,没有那些苍蝇蚊子前来,也不是太臭。
没想到走了两步,突然另外一个小门打开,又是一脸盆污水泼出,这是这次泼水的人倒是没立刻就关上门,劈头就骂道:“你这泼皮是什么人,跑到人家后巷子做什么,难不成想偷鸡摸狗。”
是个年纪差不多有三四十岁的女子,面色白皙,胭脂水粉一概不缺,抹得十分精致。
头发也梳得油光华丽,闻得到一股桂花香,还戴着几枚看得过去的簪子珠花。虽然污水泼得那么爽快,但是她自己身上穿得倒是很干净,一身枣红色掐腰棉衣,下身一条马面裙子还绣着梅花。
年纪不小,打扮却是显得年轻。(未完待续。)
第一九八章 错辈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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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珍见是她是个凡俗人,肯定看不出自己有修为在身,便笑嘻嘻说道:“这位大婶,我是来寻孟来宝的,不知这里是不是他家。”
大婶,谁是你大婶?女子心中火气顿时往上窜,却发现眼前的少年有几分俊美,顿时掩住口轻轻一笑,“哎呀,这是哪里来的少年郎,这位弟弟别见怪,姐姐向来不是这般讲话,只是后巷无人前来,但凡有人必定是些不怀好意的登徒子。”
说罢她眼波流转,抛了极其明显的媚眼给钟珍,“这位弟弟面生得很,生得也怪腼腆俏皮的,不知是哪里人?”
宁国人都是这么稀奇的么?什么叫“腼腆俏皮”,真身莫名其妙。
钟珍被她那个媚眼搞得一身鸡皮疙瘩,也不敢继续打听下去,怕她说出什么更离奇的话来,忙说道:“既然这里是后巷,我去前面看看。”
她急急忙忙地往外走,那女子在后面追着,娇喘吁吁地喊道:“弟弟别走啊,我带你去寻孟来宝,别人不知道他,我还不晓得么。”
钟珍闻言不敢搭腔,被她一口一个娇滴滴的弟弟给吓得不轻,生怕这女子突然扑上来,诬赖她调戏良家妇女。
绕了一阵还真的给她找到一个比较大的门,见门前竖着两只石狮子。地上没有污水和烂菜叶子,街面也宽一些。应当不是什么后巷子了。
门是敞开的,里面进进出出的人不少,还有小孩子拿着糖葫芦什么的。冲过来跑过去。
钟珍左右看了看,想寻个人问一声,恰好见孟来宝青从街尾走来,一只眼睛被人打青了,一边走一边口中似乎还在骂人。
“孟来宝,你家真难找,都寻摸了半天了。”她迎上去便说道。却忘记自己戴着面具。
孟来宝心情极其不好,刚才与人赌斗,不但输了灵晶。还挨了一顿好打。
看到钟珍心情便好了不少。
钟珍身上穿着一件品质极佳的法衣,并不拘男女都可以穿的那一种,还是她新添置的,看着十分精美。忍不住买了。
孟来宝上下打量了下与他搭腔的少年。见人就连腰带上都镶嵌着防御宝石,头上的帽子也是一套的,同款式的宝石在冬日阳光下,闪耀着迷人的光芒。
这少年修为也比自己高一阶,虽然不认得,只是对方似乎认识自己。大梁城的人虽然他不见得人人都见过,可与自己差不多年龄的,而且修为又是炼魄五层。可以说都十分熟悉。
孟来宝心想,此人到底是谁。有什么目的?不管是什么原因,既然是有钱人,说不定可以捞些油水。
他笑眯眯地对钟珍说道:“哎你怎么来看小弟了,今天是那阵风将哥哥你给吹来了,来来来,到家里坐,大冷天的,屋里有暖炉,烤烤火喝口热茶。”
哥哥小弟的,往日不都是叫前辈的吗?钟珍猛地拍了拍脑袋,竟然将这一茬给忘了,戴着个面具,谁认得。这小子倒是有趣,面上竟然一点异样都没有,还装得那么亲热。
钟珍很想一巴掌拍过去。这小子上下打量了她一眼后,眼睛停在腰带不少时间。还笑得这么热情,傻子就知道他心里什么打算。
她穿着这身衣裳是有原因的,据说宁国人都是先敬罗衣后敬人,穿好一点,谨慎一些修为高的人不会拿她开刀。
至于那些以为碰到肥羊,傻乎乎的会跑来打劫,倒是可以趁人家轻敌,黑对方一把。
随着孟来宝进来大门,里面和外面一样乱哄哄地,倒数都是年龄各异的人,所谓人丁兴旺果然不是吹的。刚才钟珍已经发现了,这一块几条街都是他们家,就连那种倒污水的小巷子都有七八上十条。
虽然人多得很,显得杂乱,但是房屋院子都打理得十分雅致,小桥流水一样不缺,种的树也是花样繁多,只是大冬天的没叶子没花,只有光秃秃的树枝,显得无精打采十分萧索。
穿过一个大园子,又转了无数道回廊,路过无数个小院子,终于到了孟来宝的住处。
他一进门就大叫一声,“娘我回来了,还带了个贵客,沏壶好茶来几样点心。”
如果事先没见到后巷里的污水烂沟,钟珍还以为到了哪户积年的书香门第。
与蒙国风俗不同,这里的房屋都比较矮一些,门口都有木头回廊,打扫得十分干净,进门还得除去靴子,免得踩脏了。
这格局倒是让她想起邓长老的地下洞府。
钟珍的靴子可是件大大好的法宝,她便是除去了,也赶紧收到珍宝袋中,怕万一谁路过给顺手牵羊就惨了。
孟来宝将钟珍带到一个小小的偏室,里面十分风雅,墙上挂着几幅梅兰竹菊的丹青,还有几幅看着似乎不错的字。墙角有两个木头架子,摆着长青的兰花。
一张矮茶几,两边各自放了几个花团锦簇的半新绣花坐垫。
“来宝,先前也有人个少年来寻你,娘本来要带他进来,不想他跑得可快了。”
一名三十来岁的俏丽妇人端着个托盘进来,上面搁着茶壶茶杯,还有两小碟子色泽漂亮的点心。
钟珍听这声音似乎耳熟,回头一看,竟然就是先前那个追着她喊“弟弟”的女子,顿时整个人都有点傻。
“哟,原来真是这个弟弟啊!看不出我们家小宝还有弟弟这么俊俏的朋友,姐姐还以为先前听错了。”
大婶,这辈份是不是弄错了,钟珍心道,你家小宝是儿子,却自称姐姐。不知道只是这位妇人是如此,还是整个宁国人都如此奇怪,反正她已经彻底被宁国的这个地方给弄懵了。
孟来宝趁着钟珍不注意,瞪了妇人一眼,给了她一个眼色,示意她别乱说话,便笑嘻嘻对钟珍说道:“来,天冷先口热茶,不知道哥哥来寻小弟所为何事?”
妇人心想,既然这少年已经来了,等下反正还有机会去勾搭,也不急于一时,便对着孟来宝回了一个“我明白”的眼神,然后又拿眼尾瞟了瞟钟珍,扭腰风情万种依依不舍地走了出去。
孟来宝扶额,真是拿娘没辙。爹死了,你也不能拉个人就当爹啊!(未完待续。)
第一九九章 不喜字画可看法宝
见再无旁人,钟珍一巴掌打到孟来宝的头上,也不再压着嗓子装少年,直接用原先的声音说话,“你个小王八蛋,根本就没认出我来,还装得那么像,我是你钟珍姑奶奶。”
孟来宝果然是机灵无比,只愣了一下,便马上恢复过来,“啊,原来是前辈驾到,小的还以为走了什么天大的运道,竟然无意中认识一位气质高贵不凡有如皇亲国戚的朋友。”
钟珍懒得理会他拍的马屁,好奇地问道:“你给我说说,你娘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打扮成个少年,可看着最多也十五六岁,她怎么也老大不小了,还自称姐姐,冲着我抛了无数个媚眼。你家是不是私底下是不是做些买卖,不是前辈我怀疑,这也太不像样子了。”
孟来宝尴尬地笑了笑,“前辈说笑了,别管我娘,她总是有些疯疯癫癫的,看着少年郎就走不动路,行事也糊里糊涂。话说回来,您这副模样,别说我娘,便是外头那些好色的男子,都要拿眼睛看。”
“我打扮成一个男人,又不是漂亮的大姑娘,为何好色的男人会瞧?”
“咦,你从那个山沟沟里出来的,这都不懂。”孟来宝十分惊奇,不过他脑子转了个弯,便自行给钟珍找了个理由,“也是的,前辈本来就是女子,当然不懂这些男人们的事情。”
听孟来宝一番解释,钟珍终于弄明白了不少。
原来宁国人十分讲究风雅,但凡读过两天书的。懂得几手字画,便会被人推崇。与蒙国尚武不同,此地对文人更加看重。
即使是修行者也是一样。就算你修为再高,长得孔武有力,一副粗鲁样子,肯定被人看不起,被人笑话是乡下农夫。
反正也不知从多少年开始就是这样,貌如女子的男子竟然极其受欢迎,不但被女子追捧。连同为男子的人也想将其纳入床铺纱帐之中。
尤其是如钟珍这般年纪样貌过得去的少年,不管男女,都十分被人喜爱。
听孟来宝解释了半天。钟珍算是弄懂了,怪道走到哪里,时不时有男人用奇异的眼神打量她,而且她前几日还碰到个劫男色的。
她猛然想起紫霞宫派遣去花间阁的陆天颜。顿时心中闷笑不已。如他那般长得同一朵花儿似的。娇艳欲滴,多少男人想一亲芳泽啊!
钟珍这才明白,临别之前朱子陵为何那般叮嘱。朱子陵曾言,不管是扮男还是作女子装束,别弄的太好看,免得招来麻烦,稍微差不多就成了,只要能混进紫霞宫就行。
她当时还想着。大姑娘好看会被人盯上,扮成个略微像样的少年有什么打紧。想不到竟然是这个道理。
既然如此,反正面具能改样貌,到时再换回女子装束罢了。
不过等孟来宝滔滔不绝继续说着,钟珍顿时觉得做女子打扮也不妥。
原来宁国男人尚文,因此比较含蓄,对女子的言行要求颇多。大姑娘出门在外,得遮挡下面孔,被人瞧见了便是有失德行。穷家小户或者山村农妇不讲究,略微有点家产的就必须要注意一些,免得以后不好嫁人。
如酒楼饭馆之类的地方,女子极少出现。钟珍要长期在外行走,实在不方便。
“前辈,您是很少出门吧?怎么什么都不懂。”
“我潜心修炼,怎么会如你这样成天在外头厮混,而且说了你也不明白,钟珍只是我的化名,真正的名字却是不能同你说。隐世家族的规矩颇大,出来一趟不容易。”钟珍信口胡说,心想在宁国行事,还得懂得当地风俗的人跟着才好,只是这个孟来宝不知道可信不可信。
她住了两天,发觉吃食与蒙国也不一样,碟子小而精致,食物也是同样不多,总觉得吃完饭还不太饱。早上一碗稀粥加两样小菜,喝下去简直跟没吃一样。想多添两碗粥,便发现人家只准备了这么一点点。
孟来宝有兄弟姐妹数人,院落不算大,却挤得满满的,每天吃食都是定量,再也没有多的食物给她。
钟珍想着也呆不了多久,只等人到齐了,便立刻出发,眼下算是略微学习一下当地人日常习俗罢了。
这天她随着孟来宝逛到园子里,远远看去,一个中年文士模样的人坐在一个亭子中,捧着一本书发呆。因为此人虽然手里拿着书,眼睛却是看着天上。
“那是我爷爷,炼魂期的前辈,过去见个礼,免得他又骂我不懂得礼数。”
钟珍此时已经明白在宁国,“不懂礼数”会被人瞧不起的,忙整了整衣冠,便随着孟来宝而去。
“爷爷,带了个朋友来见见您,是个贵客。”
“前辈有礼了,在下初来贵地来不及去叩拜前辈,实在是失礼。”钟珍抱拳行礼。
中年文士原本一直看着天空发呆,被人打扰了也不生气,低下头看了看孟来宝,打量了一下问道:“你是。。。文忠?”
孟来宝笑嘻嘻说道:“那是我爹,我是来宝啊,您又忘记了,爹都死了十多年了。”
“哦,文忠的儿子,都长这么大了。”孟爷爷想了想,似乎真有那么回事。他儿子女儿足足有三四十人,孙子重孙曾孙也多不胜数。如今年岁大了,总是不大记得住。随即转头又瞧了瞧钟珍,眼前一亮,“咦,倒是俊俏的小哥儿,今年几岁啦?”
“前辈谬赞了,晚辈今年十五了。”
孟爷爷往前走了几步,来到钟珍的面前,突然伸出手来,将她的手握住,“这园子在冬天没什么可看的,不如到我房中,还有几幅过得去的字画可略略一观,都是往年收藏的。”
想起孟来宝说的宁国风俗,钟珍脸色都变了。这老不休放着资质这么好的孙子不记得,只看了一眼就不搭理了,连儿子死了都忘了,见了了陌生的少年就要拉着人去房中看字画。
孟来宝傻愣了一下,实在没想到爷爷真是越老越不像话,他忙走上前,一把扯住爷爷的胳膊,将钟珍的手给抽了出来。“爷爷,我们还有事,不叨扰您了,先走了。”
说罢扯着钟珍头也不回地跑。
“哎,别忙着走,我还有几样法宝,不喜欢看字画可以看看法宝。”
别说只是看看,送给我都不要,钟珍火烧屁股似的跟着孟来宝跑,“你爷爷是个老色胚,那你还带我去见什么礼?差点被他拖去房中了。”
孟来宝也是没想到,虽然晓得爷爷不着调,成天神神叨叨地盯着天空发呆,而且已经有几十房的妾室,还有好几个男宠,却连孙子的朋友也要染指。
这下子钟珍连门都不敢出,对方是炼魂期前辈,好在她将传信鸟已经放了出去,援手也差不多快到了。
第一个来的果然是董焕,在军队里干过的,就是比较靠得住。比起她自己满头大汗的找地方,董焕手里握着一张大梁城的详细地图,没花费任何精力就寻来了。
跟在他身边的是瘸子。
钟珍心想如果没有董焕,瘸子就算是找一千年,也找不到孟来宝的家。
来宝娘顿时又喜笑颜开,少年没勾搭上,来了一位气质冷然的壮年男子。虽然不苟言笑,看着好生有男子气概。
当着木离愁的面撒谎,董焕与瘸子的为人是没什么可说的。而且这位董大哥虽然修为没那么高,脑子却好使,打仗布阵很有门道。最重要的是,他骗人都骗得一本正经,钟珍觉得还得向他学习。
来宁国办事,总不能单枪匹马,便要了这两个安全可靠的。
隔了三天,来个两个不怎么安全可靠的,乃是卢瑾瑜与萧成。这也是无法可想的,没有炼魂期在身边,总觉得不大安全。
卢瑾瑜此人拿钱办事,倒不是个出尔反尔的,况且大家熟门熟路,总比来个完全陌生的前辈要好得多。钟珍不晓得朱子陵给了多少灵晶,反正肯定不是个小数字。
只是为何萧成会跟着来了?
她指着萧成问卢瑾瑜,“他怎么还跟着你,你不是不喜欢做首领吗?”
卢瑾瑜白了钟珍一眼,“我虽然不喜欢做首领,但是更加不喜欢做人家的跑腿跟班。姓朱的说了,这次由你带头,难不成我还得端茶送水烧饭洗衣裳,带上萧成也好给你去厨房劈柴火烧饭。话说我都来宁国等了一年多了,到现在才收到你传信鸟送的信,真是浪费我的大好时间。”
人到齐了,钟珍也算是将宁国人的生活习气给摸清楚了不少,便打算告辞。
孟来宝一看钟珍这阵仗架势,竟然有炼魂期前辈当跑腿,死命要跟上。大梁城这个烂地方,他是彻底是呆够了,一没灵晶二没修炼的好地方,能去外面见见世面才是正经。
以后说不定被什么修行大世家给看上,从此飞黄腾达。就算没有其他大世家看上,瞧钟珍的阵势,来头显然不小。
反正连萧成都跟上了,多一个孟来宝不嫌弃多,本着虱子多了不痒的想法,钟珍便让他随着。
一行人踏上旅程,坐在一架灰蓝色颇为低调的飞鸟法宝上,不用说了,是木婉宁曾经的那个凤凰,被卢瑾瑜给抢了去,至今没见他打算还回来。(未完待续。)
第二百章 钓的是千古寂寞
松江城乃是一座众所周知,闻名遐迩的好去处,但凡有几分雅士风流的人物,必定会在某些特定的时刻,去松江城的望江楼去喝些小酒,看看风景,陶冶文人情操。
望江楼在这个季节,订个位置都不容易,没有几把刷子,连门都进不了。
望江楼正对着松江,但是对着松江的酒楼不止它一家,却只有此楼卖正宗的松花鱼,还有别处根本无法寻到几种酒
尤其是最出名的琼楼玉髓液,还有秋意红枫,这两样含有灵力的酒,只有这家才有得卖,而且还只能坐在楼里慢慢地品。
预订个位置,千难万难。得拿出像样的字画或者诗文,还得加上许多灵晶。
那些钱多却没有文采的,就算捧着灵晶,掌柜也不买账。
望江楼一共有五层,尤其是以第五层最难弄个好位置。
一名容颜极其俊美,面如冠玉的少年,身披一件血狐披风,静静地站在窗前,看着不远处的江面。前几日刚下了场大雪,今天也还未停歇下来,江面上飘飞着点点如白色蝴蝶似的雪花。
他低低的吟唱着一首诗词,只是声音极其之小,只看见他精致的红唇微微开启,旁人只隐约听见雨雪霏霏等几个字。
酒楼上人已经坐满了人,彼此之间并无喧哗,都是小声地讲些风雅的事情,只是许多人都有些心不在焉,眼角都偷偷瞟着临窗的那名穿红色披风的少年。
真是人间绝色。面色白嫩之极,五官无不精致,唇如春花。眼角略微上挑,显出几分让人按捺不住的风流之态。
少年年岁不大,修为在这个年龄来讲算是不差了。只是不为何他似乎身体不佳,好似有些畏寒,手中捧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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