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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白无常-第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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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衣人收起竹箫,淡淡一句,继续饮酒。
豁嘴子刚刚被这首曲子的曼妙吸引,只顾看着青衣人的十指灵动。
再转头向胡麻子举杯时,发现他已经死了。
一曲杀人,这青衣人是谁?
豁嘴子摸出暗器,打算先发制人。
喝过了酒,轻轻放下酒杯,依旧低眉不视,唇角微动:“写下卖花人的名册。”
他一语道破豁嘴子的身份,惹得豁嘴子扬手就打。
暗器却打不出去了,因为豁嘴子的手已被冻僵了。
两只手,由紫变黑。
是刚才他的轻轻一句,带了绝顶高手的内功,凝住了豁嘴子的两手鲜血。
“杀了我,你永远不知道卖花人还有谁!”
已知噩运难逃,豁嘴子在做最后的挣扎。
“你和店小二,我留一个就够用。”
青衣人终于转过头,目光如冰。
小二哥吓得急忙跪下,连连求饶:“客官,酒菜我都上了,可没有一点怠慢呀。”
“何必说谎?”青衣人淡淡一笑:“若是你刚才收钱时,能像其他食客一样惊诧铜钱儿上的内功,这句谎话也许管用,可你却犹如司空见惯,不免露了相。”
他明明没抬头看人,却能知道所有。
“别废话,和他拼了!”豁嘴子对小二哥招呼一声,凌空递出三脚,直取青衣人的头、胸、腹。
青衣人纹丝未动,豁嘴子却从半空中硬生生的摔了下来。
他趴在地上,背后被人打满了铜钱儿。
豁嘴子万万没想到,自己竟死在店小二的手下。
打死了豁嘴子,店小二也不说话,匆匆摸出柜里的账本墨笔,挥挥洒洒写满几篇名字。
青衣人伸出手,店小二连滚带爬的将账本交到青衣人的手里。
在接过名册时,青衣人的小指在店小二的手腕上轻轻一勾。
鲜血喷了出来,高不见顶,溅满了房梁。
用手去捂,毫无作用。
店小二恨恨一声:“你明明说过饶我性命。”
缓缓起身,青衣人拿了名册,步向店外。
“我只说留下一个,并未说留下的那个能活。”
浑身冰冷,软软倒下,店小二对着青衣背影狠狠咒骂:“留下名字,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青衣人已经不见了踪影,他的最后一句话顺着风儿飘进了屋:“我是卖花人的煞星,闫箫寐。”
第二百四十五章 六口棺材
夏夜箫声徐徐,震荡了中原武林。
箫音奏遍了南北各省,也从炎夏来了寒冬。
每一次,箫声过后,必有惨叫。
谁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直到大侠发了英雄帖,召集武林好汉。
大侠当然就是闫箫寐。
英雄会的地点在寒雪江面上。
冰冻三尺,已不能行舟。
大侠却为英雄们准备了船只。
当英雄们踏上了船时,箫声遥遥响起。
丝竹曲愁,奏不出人间悲苦。
箫音高亢时,三尺冰面嘎啦啦几声巨响。
响声过后,寒江解封。
以箫声破冰,这种内力,只有大侠才配有。
英雄们赞叹时,箫音已至。
大侠孤立船首,奏箫荡波。
大侠引来了六只船。
六只船上,尽是些半死不活的残废。
残废们都被跺了手脚,剜去双眼,割了舌头,只剩下耳朵能听。
大侠的衣衫烈烈,被划了数条口子。
浑身被血浸透,分不清是大侠的血,还是残废们的血。
船阵已至,大侠朗声:“在下不才,幸不辱命,以夏冬之功,擒获卖花人。”
此语一出,英雄大惊,大侠竟然以一身之力,铲除了武林败类。
难道这六只船上的残废,全都是卖花人?
惊叹之余,群雄隔船大吼:“大侠,不能让狗贼们死得太痛快,多赐给他们一些零碎!”
江面荡漾,呼应着武林的激昂。
长叹过后,一声沉痛:“多谢英雄们的助阵,今日不才要大开杀戒!”
话音一落,大侠出手如电。
只见血衣飘飘,只闻惨声剧烈。
残废们被一个一个丢入寒江水中。
没了手脚,不能行水。
就算残废们中有水性过人的,也不免要被冷水刺骨的寒江冻死。
眼见恶人遭了报应,英雄们叫好声连天。
一时间,风起雪飘,热血感动了天地。
残血染寒江,岩冰镇恶鬼。
人间有报应,只争早与迟。
当扔下最后一个残废时,世间不再有卖花人。
大侠仰天大吼:“今日闫箫寐共诛杀恶人一百零七人,众位英雄只是见证,所有杀孽由我一人承担!”
吼过了天,再吼江面。
“恶徒们听真,若要化身厉鬼,找人寻仇,只找我闫箫寐一人!”
吼声未落,他将竹箫抛入寒江,几声冷笑:“尔等皆死于这支箫,现将此箫沉入江底,尔等有怨时,看着此箫,反省前生罪恶吧。”
三句话过后,掌声雷动。
英雄们纷纷取出兵刃,敲打船舷,铁器声震天。
夜半丝箫,恶人不寐。
随着闫箫寐将竹箫沉入江底,这句话,已经是一个传说了。
自此后,大侠只有空空两掌,一身血衣。
天地间,唯有闫箫寐才配穿一身血衣。
因为他是天地间唯一的大侠。
听过了大侠做的三件事,若你还不承认他是大侠。
我只能说,你不是江湖中人,你不配再听大侠的故事。
扬州城,今日恰逢大集。
村落里的百姓,天不亮就推了农货进城,要赶着人少的时候,抢一个好摊位。
随着日头渐高,集市上越来越热闹。
货挨着货,人挤着人。
本来一片拥挤,连走路都困难。
人们却宁可挨着挤,也要闪开一条路。
因为六口棺材。
有人牵了六架马车进城,每架马车上都载着一口棺材。
一大早晨的,没人愿意和棺材碰一碰,省得晦气。
牵马车的人一身白袍,巾纶是白的,靴子是白的,连手里的羽扇都是白的。
虽然没穿麻衣孝袍,但这一身素白,和这六口棺材倒是挺配。
他轻摇羽扇,走在马车前面。
面色悠闲,步态也悠闲。
哪有一点大丧之下的悲苦模样?
他的马儿倒也听话,一路随着他走到城街深处。
路过之处,毫无阻碍。
再不谦让的人,也不愿意和棺材计较。
一直走到同顺客栈的店门口,他终于停了脚步。
因为他看中了同顺客栈的大院子。
这个院子,至少能放下三十口棺材。
见他停了脚步,两个小二哥急忙跑了出来。
嘴里是连声的客气:“大爷,求您抬抬脚儿,换一家吧,小店客房满了。”
做买卖的,谁都不愿意与丧事沾边儿。
遭遇了店家的驱赶,白衣人不恼反笑。
不急不徐的从袖子里抓出五锭金子,每人手里先塞上两锭,轻轻一声:“这是见面礼。”
用金子会小钞!两锭!
我滴妈呀,就算是皇帝佬儿也没有这么大的手笔吧?
小二哥的嘴已经咧到了后脑勺儿,几乎想给他跪下了。
“大爷,里边请!”小二哥勤快的用毛巾板给白衣人掸着身上的尘土。
“大爷,上等酒席一桌儿,我们哥俩儿请您了。”另一位小二哥上来就搀住白衣人,像奴才伺候主子一样。
手里还有一锭金子,白衣人坐下后,随手将金子抛向柜台。
掌柜的不明所以,接过金子时,听白衣人淡淡一声:“这是给你的见面礼,住店的费用另算。”
揣起了金子,掌柜的看清了店小二们心花怒放的模样,心里一声长叹:早知道棺材主这么大方,不如刚才自己去迎门了。
最大方的人,一定能得到最热情的服务。
上等的茶水漱口,最新鲜的食材入菜,顶尖的美酒相伴。
就连白衣人的马儿,都吃到了最好的草料。
白衣人菜吃得不多,酒得不少,享受得似乎已醉。
在他慢慢品酒时,小二哥苦着脸凑到他的身边。
抹着满头的汗,小二哥几乎求饶:“大爷,我前前后后找了十几个力夫,可是棺材实在太重了,如果人再多的话,就没地方下手搬了,这该怎么办?”
慢条斯理的放下酒杯,白衣人摇头晃脑的得意:“十几个人是搬不动那几口棺材的,就算再加十几个人依然搬不动。”
一口棺材,就算是上好的木料打造,能有多沉?
再加棺材里躺着一个人,又能沉到哪去?
除非,棺材里装的不是人。
那又装得什么?
正在小二哥挠头时,白衣人提壶对嘴,饮了一大口酒。
他声音明朗,酒馆里所有人都听得到:“知道棺材为什么这么重吗?因为每个棺材里都塞满了金子。”
六口棺材里全是金子?
若他说得是真的,这些金子能买下十座扬州城。
白衣人摇摇晃晃起身,拍上小二哥的肩头:“你是不是以为我在吹牛?”
小二哥当然以为他在吹牛,却又不敢说出来,只能唯唯诺诺。
“把金子先掏出来,等摆好了空棺材再放进去,这不就能搬得动了吗?”
这确实是个办法,可是,哪个人敢让这么多的金子现世,难道不怕贼人惦记吗?
可白衣人偏偏不怕,他已经醉了,身子架在小二哥的肩上,轻轻几笑:“跟我走,我带你去见识见识棺材里的金子。”
第二百四十六章 麻袋
金子,各种各样的金子。
金豆子,金锭子,金块子,堆了一地。
这只是一口棺材里的金子而已。
大白天的,已经把诺大个院子映成了金色。
除了不断喝酒的白衣人,所有人的下巴都坠到了地上。
没了金子的棺材已不再很重了,力夫们轻轻松松的把棺材搬到院子里面。
然后,再将成捧成捧的金子摆回到棺材里。
这一切,都是在院子外面做的。
明明晃晃的金子就摊在地上,惹得路人也走不动路了,纷纷围过来看热闹。
小二哥怕招来贼人,本来有心挡住这些金子,可是人群已经围了好几层,挡也没用了。
白衣人似乎不知世间险恶,不但不担心金子被哄抢,反倒满脸得意。
如法炮制,接连六口棺材的金子,都被一一掏出来。
棺材进了院子后,再被一一塞回去。
人人都喜欢金子,但是搬金子也挺累的。
十几个力夫早就汗流浃背了。
在要推上第六口棺材盖儿的时候,白衣人突然阻拦。
他早就面红耳赤了,再饮几口酒下肚,他对力夫们说:“一人伸一只手,到棺材里抓一把金子,这是你们的报酬。”
不仅仅是力夫,所有人,所有人都呆了。
金子随便抓?
这不是慷慨,这是冤大头!
“来,来,来,排好队。”白衣人指挥起力工。
力工乖乖的听话,不吵不闹。
当然了,谁要是给我发金子,我也一定听他的话。
“别抓金豆子,金豆子容易掉出来。”他一脸醉笑,居然和力夫们说起了经验:“也别抓金块子,因为根本抓不了几块。”
他爬上旁边的棺材,坐在上面,对力夫认真的说:“一定要抓金锭子,不但抓得多,还不容易掉出来。”
他不但分金子,好像还怕少分了金子。
随着他的一声令下,力夫们一个挨一个的伸出大手,恨不能撑破手掌,也要抓出最多的金子。
一人抓了一大把,纷纷都往怀里塞。
穷人的膝盖很贫贱,全部给白衣人下了跪。
在要走出院子时,听到白衣人高喊一声:“明天一早你们再回来,帮我把棺材搬上马车,每人可得两把金子!”
这一声喊过,力夫们又纷纷回来,十几个头再次磕在地上:“大爷,今晚我们不走了,帮大爷看着这些金子,保管一个金豆子也少不了。”
“好,好,好。”白衣人笑得眼睛眯成两条缝,跳下了棺材,又拍了拍棺材盖子,对力夫们满嘴嬉笑:“一个棺材上面睡两个。”
有财神爷的命令,力夫们立即爬起来,大白天的就趴上了棺材盖子。
活人睡在棺材上,千古难见。
不过,就算再奇怪的事,发生在这里,也不显得那么怪了。
还有什么能比平白无故给人分金子更怪的呢?
力夫们都趴稳了,有的棺材盖儿上睡了三四个人。
白衣人满意的点了点头,招手引来了小二哥。
将身子又架在他身上,哈哈几声大笑:“小二哥儿,忙前忙后的,你最辛苦,明天早晨告别时,我让你抱一怀金子,能抱多少,就全看你的本事了。”
真是恨不得将他当祖宗一样的供起来。
要不是白衣人实在比小二哥高太多了,小二哥几乎都想把他抱上楼了。
明月高悬,白衣人睡得口水横流。
他似乎一点儿也不担心院子里的六口棺材。
也对,棺材盖儿上都睡着人呢。
这毕竟是扬州城的街市,歹人也不敢名目张胆吧?
可是,明天呢?
明天他要带着六棺材金子启程这件事,已经传遍了整个扬州城。
消息没有翅膀,却飞得比鸟儿还快。
传遍了扬州城也不算什么,还传遍了扬州城八方的绿林。
天刚亮,小二哥早早的就候在门口儿。
听到房间里传出了动静,急急忙忙跑到后厨,盛了一盅熬了一宿的鱼汤。
当鱼汤平平稳稳的摆在白衣人的桌子上时,小二哥的手已经烫得红通通的了。
“这是给大爷漱口用的。”
小二哥简直不知道该用怎么一副笑容,才能讨白衣人一些欢心。
今天他特意穿了一件大袍子,为得是等下怀里能多抱点金子。
这一怀金子抱下去,再也不用被人称作小二哥了,估计住进大宅子后,会被人称作二爷吧?
他的这点小心思,被白衣人一眼看穿。
轻轻喝了一口鱼汤,鲜美至极。
回味之时,白衣人指了指小二哥的大袍子,轻轻一句:“我想了想,让你去抱一怀金子,确实太辛苦了些,干脆,你这件袍子能装下多少金子,我就送给你多少金子。”
一句话说完,感动的小二哥几乎泪水横流,怯怯的问一句:“我能再换一件衣服吗?”
“可以。”白衣人放下半盅鱼汤,淡淡一笑:“把早饭和酒送到我的房间里来,你去换一件麻袋穿穿。”
早饭摆了一大桌子,是上等的席面儿。
好酒堆了几大坛,不开泥封就能闻到香味儿。
还有,小二哥果然穿了一件麻袋。
斯斯文文的吃了几口菜,白衣人蹬靴下楼。
按他的吩咐,小二哥给他带上了全部的酒。
一见白衣人现身在院子里,力夫们立即一副精神奕奕。
开工,套马,搬棺材。
在干活儿的时候,院子外面又围了几层看热闹的人。
毕竟,这个白衣人走后,再也没有机会能一次看到这么多的金子。
白衣人绝不食言,力夫们每人得了两把金子,赏给了小二哥一麻袋。
他提着酒坛,始终不停口,在跳上第一架马车的时候,人已熏醉。
用羽扇驱走酒气,策马扬尘,穿过了扬州城,来到了郊外。
一片风清云淡,是难得的好秋景。
白衣人背靠着棺材,已经有些不胜酒力了,堪堪入睡。
好梦总不长,屁股下面一阵颠簸,摇醒了醉梦人。
当白衣人再睁开眼时,六口棺材已经到了一片林子里面了。
林子里旋起阵阵凉气,吹醒了白衣人的酒醉。
四周看看,一片寂静,只有稀疏的树干,也不知道走没走错方向。
“我滴妈呀,听说林子里多有土匪,不会这么巧被我遇上吧。”
喃喃自语时,他又提起了酒坛。
嘴唇刚挨到了坛子边,突然听到林子上头一声笑谈:“大爷不是土匪,是索命的无常,既要钱,又杀人!”
第二百四十七章 陪葬
扬州边野,密林险要处。
光天化日时,凭空有人自报家门,说是索命的无常。
押着六口棺材的白衣人淡淡苦笑。
阴曹一共两个无常,一个被困北冥雪山,一个八方瞎忙。
这位无常,又是哪位呢?
听过了字号,白衣人毫不畏惧,神色更加清淡,提坛饮酒时,再进几分潇洒。
狞笑声过后,又打了一声响哨。
无声无息间,林子里突然现出七个身影。
七个人,走路没有声音,这是上等的轻功。
能练就一身上等的轻功,除了要吃过常人不能吃得苦,还要有先天的资质。
如果一个人,先天骨骼粗重,他再怎么吃苦,也练不成上等的轻功。
有一身上等的轻功,也不足以令人惊讶。
武林中,小有名气的人,哪个不会呢?
这七个人却令人惊讶,不是因为他们都有一身上等的轻功,而是因为他们的动作完全一致,步伐完全一致。
每走一步,都像是一个人在走一样。
就连七胞胎也做不到这点,何况,这世间又哪有七胞胎呢?
“所以,你们七个,都是索命的无常?”
白衣人依旧不放下酒坛。
难道他已经醉得不知道害怕了?
他们拔出了剑,七把剑,一个声音。
“留下棺材。”
七个人同时说话,好像只听见一个人在说。
“棺材也抢?”
白衣人有些不可置信,看来他不知道,昨天在扬州城里大分金子的消息,早已传遍了绿林。
“留下棺材。”
七个声音捋成一条线,说了第二次一模一样的话。
通常,绿林的人,不会跟你说第三次一模一样的话。
如果一定要说,只会用手中的剑和你说。
“能不能等我把酒卸下来?”
这是白衣人的请求,他似乎已经认命了。
七个人不再说话,目光冰寒,看着白衣人慢慢卸酒。
一坛接一坛,一共八坛酒,整整齐齐的码在树下。
白衣人坐在酒坛上,轻摇羽扇,比了个请的手势。
他已任由这七个人去牵马车,提坛饮酒时,醉醉一声:“七个人,只有六口棺材,该怎么分呢?”
七个人同时冷笑,笑白衣人的离间小计,根本不值一提。
冷剑回鞘,七个人跃向马车。
凌到半空中时,七个人同时发出一声惨呼,重重的跌到地上。
他们死了,死得同样整齐,死得同样糊涂。
每人咽喉上一个细小的伤口,甚至连血都来不及流出来。
白衣人重重一叹,酒坛轻斜,为七个人祭上一口送行酒。
“你们以为我说七个人分六口棺材,是指分棺材里的金子?”白衣人饮过酒,摇了摇头,轻笑之余,淡淡一声:“我是说,七个人,该怎么躺六口棺材呢?”
“朋友好耳力!”
凭空一声赞,飘飘落下一个大汉。
他体魄巨大,不该有一身绝世轻功,可他偏偏就有。
常人练到他这种程度,已经可以踏浪而歌,如妖如仙了。
大汉空空素手,一部好钢须。
任何宽衣大袍,穿在他的身上,都遮不住他如铁塔般的身躯,如山丘般的肌肉。
“我耳力好有什么用?”白衣人满脸无奈:“可惜他们七个人的耳力不济,否则,我边饮酒,边能看到一场好戏。”
“从头到尾就没有好戏。”大汉狂笑:“他们七个,在我手底下,连一招都走不过去。”
“如果他们的剑不还鞘,也许还有出剑的机会。”
“没有也许。”大汉赢了,所以他说得一切都是真理。
又一声叹息过,白衣人豪饮一口:“无论如何,你该尊重你的对手,否则,杀七个脓包,你也没什么可光彩的。”
大汉似乎善谈,也不急着去抢棺材,笑得更加得意:“他们七个,在我眼里,就是脓包,可在江湖中,也有响当当的名号。”
“哦?”白衣人轻轻一笑:“我不是江湖中人,所以不知者不罪,若这七个人真有些来头,该再敬一壶酒,送他们好好上路。”
说话间,白衣人将手中酒坛里的残酒,全倒在了树下。
又开了一坛新酒,香浓四溢。
“喜怒哀惧爱恶欲,这七个人是七情无常。”既然白衣人不懂江湖,大汉也有好耐性,竟然为他介绍起来:“江湖有两个无常,一个是七情无常,一个是六欲无常。”
“七情无常?喜无常,怒无常?”白衣人点了点头,喃喃一句:“其实,唯有哀无常的名号,此时才真正应景。”
打了个酒嗝,白衣人继续自灌:“可惜,可惜,如果今天来的是六欲无常,棺材就够分了。”
大汉冷笑,不再言语。
少了聊天的人,白衣人的嘴里依然不闲着,仔细想过,反问大汉:“我只听说过黑白无常,江湖中也有他们的传说吗?”
狂笑一阵儿,大汉似乎觉得这个问题实在无趣,随口一声:“黑白无常?不过是老太太吓唬小孩儿的瞎话儿而已,只是个笑话。”
笑话?如果大汉真的见识过了黑白无常的手段,不知道还能不能笑得出来。
既然他说是笑话,白衣人也笑了,笑得流出了眼泪,喝足了十几口酒,才压住他的笑声。
冷冷等着他的笑音结束,大汉沉沉一句:“如果朋友肯行个方便,某家感激不尽。”
六口棺材的金银,已随他取拿,他还要什么方便?
“棺材归你了。”白衣人摆了摆手,潇洒大方。
“除了棺材,我还要朋友的命。”
他说的风轻云淡,好像在向白衣人讨一件不要紧的东西。
“不行,不行,我送你棺材,你还想杀我?”白衣人好像又听到一个笑话,再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如果就这么被你杀了,我是不是太冤枉了一些?”
“不冤,不冤。”大汉学着白衣人的语气,嘴角狞笑:“为了朋友的六口棺材,昨夜绿林已经死了三十八个人,加上七情无常,一共四十五人。”
都说绿林出豪杰,没想到,为争几两金子,竟然已经卑鄙到这种地步。
“如果再加上我,一共四十六条人命。”白衣人点了点头,长声一叹:“四六得十,即满又顺,这个数字,倒是很吉利。”
“有四十五条人命,给朋友陪葬,朋友觉得还冤吗?”
这么多人陪葬,世间只有皇帝佬儿才有这种威仪。
沉声逼问下,白衣人只能点头:“不冤,不冤。”
“朋友好气量!”大汉赞了一声,紧紧相逼:“是朋友自己动手,还是某家送朋友上路?”
听了大汉的苦苦相逼,白衣人堪堪起身,再喝浓酒,笑音反问:“七情无常不懂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道理,他们死了也活该,可你知不知道后面还有两句话?”
“哪两句?”
“毒蛇盘踞,雄鹰在天。”
第二百四十八章 你别废话了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毒蛇盘踞,雄鹰在天。
这似乎是在旧时茶摊地发生过的事情。
难道今天再要重演?
听过了白衣人的后两句,大汉几声大笑:“朋友所言之意,我已经听懂了,四十五条人命是蝉,七情无常是螳螂,我是黄雀,可谁又是毒蛇呢?”
“你以为林子里只埋伏了你自己?”
话音飘飘,衣衫飘飘,林子里又跃出十几个人影。
人影站在大汉身后,拔出冷剑。
厉剑凌风,发出哨音,无一不是极品好剑。
有十几把剑在背后,大汉不但不回头,更是仰天长笑。
“我懂了。”
看了这副阵仗,白衣人垂下了气势,软软一句:“今天不巧,黄雀,毒蛇与雄鹰,竟然是一路人。”
“朋友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没了,没了。”
喝了口壮行酒,白衣人无力的对其他人摆了摆手:“你们把棺材拿去吧,我想清静一点儿。”
人影跃上马车,不像七情无常,他们并未收起剑锋。
剑与棺材,已经一同上路了。
滚滚车轮远去,此地只剩下大汉与白衣人。
“我的闭气功,可以潜入水中七天不出。”大汉夸过了自己,再赞一声白衣人:“朋友好听力,居然能听出我伏在林子里,这双耳朵如果没了,实在是可惜。”
“所以?”
“所以,朋友可以把命给我了吗?”
说来说去,还是要杀人灭口。
白衣人唯有苦笑,豪饮一口,浇透衣衫。
放下酒坛时,白衣人挽起了袖子,淡淡一声:“耳朵不能杀人,但手却可以,你不该让那十几个人先走,留下自己没个帮手。”
听了白衣人的话,仔细看过了他的双手,十指修长,被酒润过,更显得白。
“朋友这双手,不是杀人的手。”
“哦?”白衣人一声纳闷:“怎样的手,才是杀人的手?”
大汉伸出自己的手,骨节粗大,布满了老茧。
这不像是一双人手,更像是吃人夜叉的手。
看过了这双手,再看看自己的手,果然只像是提笔弄墨的手。
“无论如何,我想试试。”白衣人似乎不放弃殊死一搏。
大汉负起一只手,单手架起守势,放出狂言:“我让朋友先进三招。”
白衣人煞有其事的点了头,按比武规矩,先进了一礼。
双足较力,高举双手,一声怒喝,他冲了过去:“先看我的第一招,老猫洗脸!”
大汉不闪不躲,等着他来。
两手成勾,凑到大汉近前,胡乱刷动,好像村妇打架。
原来,所谓老猫洗脸,就是往脸上挠一挠,还以为是什么惊天招式。
大汉心底好笑,随手一拨,把白衣人丢了出去。
滚了几滚,白衣人捂着腰站了起来,吐出口中的泥沙,满声不服气:“再看我的第二招,花猫蹬腿!”
他跑到近前,居然背过身子,抬起一条腿,踢向大汉的腰眼。
将背心露给了对手,完全是武术家的大忌,白衣人却觉得自己这招有贯天彻地之势,嘴里还伴着呼嚯一声助威。
唉,他的招式,名字也可笑,动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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