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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有坦克-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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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承,被李初留了下来。

    军营办公室中,微笑的看着杨承道:“你这阵子的训练和努力,我都看到了。之前答应过你,你若能坚持下来,我就有个礼物给你,现在,你说说看,你想要个什么礼物?”

    礼物?

    杨承摸了摸脑袋,左看看,又看看,沉思了半天,这才说出了两个字。

    “铠甲。”

    “好说,那你喜欢什么样式的?”

    李初说着同时,点开了定制系统,呼出了定制界面,准备按杨承的要求,专门定做一件。

    “姐夫,大姐给你说过我家的祖上吗?”

    祖上?

    怎么杨承突然之间,说起了这个,李初摇头,原身体记忆中,好像没有一丝的关于阿秀祖上情况的信息,只知道杨大爹会一手好枪法。

    杨承突然跑出去了,回来时,手里多了一杆长枪。

    “姐夫,我想,您心里头,一直都有一个很深的疑问吧,为什么大姐会逼迫我从小就练习枪法,因为,我祖上乃是‘天波杨府’!

    天波杨府!

    杨承慎重其事的说,尤其是最后四个字天波杨府,铿锵有力。

    天波杨府,李初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这几个字,好生的熟悉。

    下一刻,一股冷气从脚底上涌,直冲头顶,李初整个头皮瞬间发麻。

    杨家将!

    李初想起来了。

    李初震惊了。

    李初瞬间懵逼了。

    李初呆逼了。

    居然是杨家将。

    李初有点,不敢相信。

    阿秀的祖上,居然是杨家将。

    这个结果……

    待到气息缓过来后,李初这才深深的吐了一口气,他万万也没想到,阿秀、杨承他们,居然是杨家将的后人,此前,也从没有往这方面想过,如今杨承这一说破,这一回想,阿秀他们身上,已经有好多种特征都提示着身份。

    如今,知道了身份后,李初看着杨承,内心更为的复杂。

    尽管他不是读文科的,但对于杨家将的故事还是比较熟悉,没想到,故事中那个忠烈满门的杨家将,到如今已经没落至此斯。

    李初还记得杨大爹的死因,是剿灭贼寇时,战死的,而官阶,也只是厢军的一个百人将。

    “我想要一件铠甲,我也要效仿先祖,我要再兴杨家门楣!”

    李初,懂杨承的意思了。

    这小家伙在害怕。

    害怕李初对他太过于保护,因为无论是去姜店镇复仇郑霸王,还是这几日四处剿匪,李初都没有让杨承跟过去。他这是在生李初的气,故意通过此,想来告诉李初,他是杨家后人,他应该想个男子汉一样,在马上战斗,冲锋在最前线。

    让李初明白他的真正志向。

    好家伙,这才是真正的铁血男儿。

    李初当即从定制系统中,刷选各朝各代的铠甲装备,最终,选择唐朝的明光铠的样式为主要参考,然后进行修改。

    宋朝没有后世那种威力的火器,冷兵器战斗中,最重视的就是防具,但是古代由于炼制工艺的差别,铠甲想要坚固,重量就非常的大,如果装备的面积过大,就会严重影响士兵的灵活。

    李初最先确定的就是材质,选用一种非常特殊的软金属,作为关节处的材质,这种软金属后世是没有的,系统产物。然后又选择一种后世刚研究出来的特殊的钛合金。

    这种钛合金非常的坚硬,需要用到专门切割钛合金的工业刀具,在特殊的仪器下才能进行切割,用来制作铠甲,在安全保护性能上,绝对是第一,以北宋现在的武器,根本就砍不动他。

    除了坚硬外,这种钛合金,又兼顾了轻便,不至于身上负重累累,就比普通的常服重那么一点点,一点都不影响活动和灵活性。

    确定好材质后,以明光铠为防止对象,制作了三件半连体铠甲,关节处都用软金属连同,在防护上,绝对是无懈可击。

    然后胸前的明光镜,李初把这个改了,这个太容易折射光了,放在战场上,那简直就是一个明晃晃的目标,太扎眼了,这简直就是在告诉对方我是主将,快来杀我。

    三件,连同盔甲、靴子在内,两男款,一女款,男款李初和杨承一人一套,都是按照各人的身材制作的,女款,则是留给阿秀的。

    天波杨府,可不仅是杨家将,还有杨门女将。

    以阿秀的性子,只怕以后,万一阿秀也要效仿先祖。

    先留着在李初这边,到时候真到那一天了,也就随她们去吧。

    定制了铠甲后,李初又设计了一款长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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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营生

    ps。抱歉,更新晚了,1号白天,有四章补上。

    三件铠甲下来,李初的定制币,也耗费了大半,今天新增的一千六的定制币,已经还回去了,这还是同时定制三件的价格,如果分开时间单独定制,价格起码得翻一倍。

    毕竟是特殊的钛合金,别看花了这么多定制币,实际上李初可是赚大了。

    这种特殊的钛金属,在后世是想都别想,根本就不是普通人能弄得到的,更别提,此刻的定制系统还负责帮你切割,塑形做成盔甲等等。

    估计是,系统将这钛金属定义为防护用具,古代战争用具去判断和生产的价格,这才会导致价格只需要两千多。

    虽然花了这么多定制币,对李初而言,这是值得的,毕竟,这是关乎于家人的性命。

    这件铠甲,在战场上,可以说是个小无敌了,寻常刀剑更难以伤及,因为李初在设计上,胸前那一块更是做了冲击缓和的隔阂,能够有效的抵抗钝器打击,只要不被火车之类的东西,或者陨石类的撞击,绝对不会有任何问题。

    铠甲的外表颜色,李初采用了火红喷光漆,后背的披风也亦是火红。

    做好了铠甲后,李初又着手给杨承设计一款长枪。

    通体长枪,用特殊的钢材所制,枪头的设计沿用后世的一款军刺,四条血槽和一些细微的设计,在杀人上,绝对是畅快淋漓,唯一就是重了点,以杨承现在的年纪,恐怕舞不动他,更别提拿着上战场了。

    东西设计好了,定制购买后,李初的定制币,也由三千多一点,变成了现在的一百个了。

    穷啊。

    四样东西都放置在了系统储存空间中,李初冲着杨承微微一笑道:“姐夫已经好久没给你表演过戏法了吧,你今天想不想再看一次?”

    杨承白了他一眼。

    “把眼睛闭上,我数三下后,你再睁开。”

    杨承再次白了他一眼,但又带着少许期待把眼睛闭上。

    因为之前在家人面前表演过直接从系统空间中取出物品,待杨承闭上眼睛后,李初立即将空间中的给杨承的一件铠甲取出,放置在他后面的两米外。

    铠甲配了一个支架,将铠甲支撑起来,靴子和头盔,挂放在上头和两旁。

    “睁开眼睛,转身看看身后是什么”

    李初站在一旁,期待着他见到礼物后的欣喜。杨承睁开了眼睛,看了眼李初,见李初眼神示意后,缓缓的转过身,一眼就看到了那间火红色的铠甲。

    仅一眼,杨承就迷上了这件铠甲,满怀欣喜的跑过去,用手不停的在铠甲上摸动,几息之后,杨承立即脱衣服,将这件铠甲给取下来。

    到手后,杨承才意外的惊奇这件铠甲的重量,竟然是如此的轻便,没一会儿,杨承就将这件铠甲的穿戴方式研究透了,将他穿戴在身上,不大不小,正好合身。

    又将靴子套上,戴上头盔,整个人瞬间就变得威风凛凛,好一个少年小将军。

    小将军穿戴好的第一件事,就是给眼前这个姐夫,来了一个重重的熊抱。

    这熊孩子力气真大。

    熊抱过后,小将军仿佛觉得手里好像缺点什么,一张眼,就看到了李初手里握着一杆长枪。

    同样是火红色,枪杆雕刻着麒麟,这枪,李初给他取了个名字,叫火云麒麟枪。

    看着李初满面笑容,杨承立即就猜到了这枪也是给自己的,两眼放光,快速的从李初手里拿了过去,一接手,就整在屋子里舞动,这一下这屋子就糟糕了,一些木椅木桌什么的,被杨承兴高采烈的一挑一甩,不是碎了破了,就是上面多了很多道枪痕。

    李初离开房间,这熊孩子太暴力了。

    士兵们都出去长跑了,李初呆在这边也没啥意思,又跑到了镇子上去转悠。

    “李郎君,下午好啊,食饭了吗?”

    李初看到了高新,他正在店面前指点着一些伙计干货,李初在门口看了一下,里面进进出出的,还有不少的木匠在里面,看起来,好像是在装修啊。

    “同好同好,高老板客气了,看贵店正在装横,不知贵店几日开业?”

    李初昨日也打听到了这位高新的姓名,看他说话的口音,是京畿一带的,只是不知道,这位高掌柜,不在京畿,也不在各州府、县城,却不远千里,跑来这小小的汝坟镇开店建业,这一点实为不解。

    一番寒暄之后,李初也没侧听到这位高掌柜的营生,从其言语中,这位明面上对自己笑脸相迎,可言语间,却在不断的防备着李初。

    这更让李初纳闷了。

    回到军营,李初交代了一个士兵去观察监视这个高新,若有什么异常,即刻来报。

    然后,他在军营里找不着小舅子了。

    这一问门口站岗的士兵,说是往镇上去了。

    李初就是从镇上来的,可没见到这个家伙,李初又只好折返回去,到镇上一问,说这个熊孩子回家了。

    李初在镇上买了点水果,回到小院子,杨承正在院子里不停的炫耀着。

    披着一身火红色的铠甲,这模样简直酷毙了。

    阿秀正莞儿的在坐在院子里,看着杨承耍酷。

    阿宁虽然也看着,但是双眼全在放在杨承身上的铠甲,压根就没正眼看杨承一下。

    一见到李初回来了,阿宁立即站起身跑了过来,要拽着李初的裙摆,卖萌央求着:“姐夫姐夫,我也要当将军,我也要穿战甲,披战袍,我还要骑大马,舞长枪,上阵杀敌。”

    李初抓着他的脑袋,强行扭转视角看向院子里。

    “不嘛,姐夫,你不能偏私,阿宁也要穿铠甲。”

    李初拿了个橘子给阿宁,又扔了橘子给杨承,这熊孩子居然直接长枪来接,得。

    走到阿秀身前,两人对眼一视,李初坐到了旁边,阿秀道:“这铠甲,蛮漂亮的。”

    阿宁又跑到了李初旁边,央求着也要铠甲,李初熬不过,最终又给阿宁定制了一套,不过用的是后世塑料,就纯外形好看的。

    没有武器,阿宁就拿起了院子角落杨承平常用来练习的木棍当做长枪,凌乱的挥舞,没一会儿,就跟杨承玩闹的打在一起了。

    杨康回来了,杨承又骚包的去杨康面前炫耀,杨康只是淡淡的看了一眼,背着书箱进屋了。

    杨承:“……”

    时间,过了两天。

    那高新,高掌柜那边,有了最新的动静。

    店面装修好了,而且开业的时间也确定了,就定在明日!

    同时,大家伙也知道了这高新这个店面的营生。

    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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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抄袭

    十月二十八,这一天,镇子里很是热闹。

    昨儿个,高新就差一群人,敲锣打鼓的沿着四周乡村打广告。

    今天,正好是镇里的市集,附近乡村里的百姓,都过来赶集,镇子上的人流较平常比较密集。

    李初到镇子上时,原来的牌坊下,此刻正站着七八个人,每个人身上都系着红色粗布带,有人负责敲锣,有人负责喊口号,这七八人中间,被打入了一个木桩,上面做了一块木板面,木板面的上面,贴着一张红纸。

    纸上的内容,大致为,今日聚仙楼酒楼开业,一律七折优惠,饭钱达到多少,还赠送一壶小酒。

    对于不认识字的百姓,这七人中,又有一人专门负责宣读上面的内容。

    聚仙楼的这架势,怎么有一点点的熟悉感?

    “初哥儿,今儿个这么早就来了啊,这聚仙楼今日开业,初哥儿可愿同某一起去看看?。”

    “好啊,正有此意。”

    “那就同去?”

    “同去同去。”

    说话的这位,乃在镇头这边的一家草鞋店的周老板,李初让大表姐先过去撑起摊位,他则随这个草鞋店周老板一同前往聚仙楼。

    “初哥儿,你听?”

    李初张眼侧听,身后的敲锣打鼓声音的好像很响亮,这中间又夹着一点其他的吆喝,李初转过身往后看,发现镇子的百姓目光都往镇头方向看,只见镇头来了一队特殊的队伍。

    两舞狮子打头阵,后面跟着各式各样的民间艺人,有踩高桥的、有坐船的、有骑小马的、有舞扇的、有撒花的,还有用皮鞭不断抽打地上,爆出阵阵声响的。

    队伍往前走,大家伙都给这队人让开了道路。

    李初同周掌柜到了旁边避让。

    这又是敲锣又是打鼓,还来这么多人的民间艺人,大家的注意力也都被这边给吸引着,人群随着这支队伍的前进而跟着往前走,最后到达了聚仙楼门前。

    此时的聚仙楼,张灯结彩,到处是一片喜庆的布置。

    门前的街道上,更是铺上了一张大红毯,通往酒楼内,这支民间艺人的队伍,停在了这大红毯上,在上面进行着各项表演。

    高新笑眯眯的站在酒楼前。有人从里面搬出了一张四方大桌,又在大桌子上摆上了一个小桌子,小桌子上又摆放了一张凳子,凳子上又放了一条小椅子。

    大家都好奇这出是做什么的时候,那两个舞狮在桌子旁边争斗,然后开始攀爬这临时堆建起来的高楼,两个狮子一边爬,一边斗,人群中不时时爆发出阵阵喝彩。

    李初在人群中观察,这间店面的许多地方都进行了改动,跟之前已经完全不一样了。现在看起来,更加的高档,最少跟之前张老财那家酒楼比,绝对是要好得多。

    舞狮结束了,两条头狮子登上了最高点,没有输赢。

    两狮嘴中分别各吐出了一张对联,是一个恭贺生意兴隆的对子,这一下又引起人群阵阵喝彩。

    舞狮结束后,四方桌子也搬开了,来了一个鞭子队,四个人,在酒楼门前形成四方阵位,四人动作一致,皮鞭拍打在地上,发出阵阵炸响。

    啪啪啪啪啪啪…

    一阵噼里啪啦的响后,聚仙楼也正式开业了,高新在门前恭贺着,不时时有人从人群中上前过来,给高新恭贺。

    这里面,好几个都是襄城县那边的面孔,本地的几个地主,也过来给高新送开业贺礼了,被高新恭敬的请入了店内。

    “初哥儿,咱们也进去看看?”

    “好啊,咱同去。”

    李初也不晓得这高新打什么主意,此番正好进去探查一番。

    “高掌柜宏图大展,裕业有孚。”

    “原来是李郎君啊,同展同孚,李郎君能来,乃高某之福,里面进。”

    周老板拿了一个小红包扔进旁边小厮端的盆里,也不知道包了多少,看着薄厚度,想来也才几个钱,李初身上没带红包,于是又从系统中定制了一个,里面包了六十六枚钱,也放了进去。

    进去来后,李初就四下打量着,这里边的结构,似乎跟这宋朝的其他酒楼,没多大的区别,风格都差不多,门前摆一收银台,墙壁上挂着小竹牌,上面刻着一些菜名。

    有熏鸡、炖肉、糟牙、清蒸莲藕、清蒸茄子之类。

    当即有店小二迎过来,领着李初往堂中一坐就坐,这店小二也是一口外地口音,也不认识李初,待李初坐下后,这位店小二就恭敬的询问:“两位客观,想吃点什么菜?”

    “方才门口那些菜名,我没记住,你给我说说,你们这最拿手,最好吃的菜都有那些?”

    “好嘞,我们这招牌菜有、红烧肉、红焖肉、黄焖肉、酱肉、清蒸肉、水煮肉、坛子肉、炒金丝、炒银丝、炒炒丝瓜、酿冬瓜、红烧茄子、豆角茄子、麻婆豆腐、什锦丁儿、炒肝尖儿、南炒肝关儿、油爆肚仁儿、汤爆肚领儿……”

    唱菜名…

    看着这店小二一口气唱出来的报菜名,李初瞬间傻眼了,懵逼了。

    他嘴角抽了抽,看了一眼周老板。

    这周老板也同为尴尬,他是李初饭肆的常客,也自然知道李初那边的菜名,更是听说过那日李初唱菜名一事,可现在。

    这聚仙楼,居然在李初面前,公然唱起了菜名儿。

    李初更是万分震惊,唱不唱菜名,这个努力就能学会,他震惊的是这店小二哥报出来的菜名。

    居然有红烧肉呢,还有红焖肉,黄焖肉,还有这红烧茄子、麻婆豆腐。

    不仅如此,这里面好几个菜,更是用上了炒字。

    难不成,你报的菜名,这聚仙楼都会做?

    真的假的?

    李初来了好奇心了。

    “红烧肉、红焖肉、黄焖肉、还有麻婆豆腐、炒肝尖儿、炒金丝、炒银丝,还有那油爆肚仁儿,每样给我来一份,再来我来两壶小酒儿。”

    周老板只在一旁笑眯眯的看着李初。

    李初是真的好奇,他的食谱,也只给了大表姐文茹一人,再说也只是食谱的一部分,就刚刚店小二报的这些菜名,有几个菜那食谱中就没有,所以不可能是大表姐把方法传了出去。

    至于是不是那些厨娘,应该不至于,因为大表姐自己也才刚吃透,不可能会把里面的一些关键传给了外人,要知道,在古代,这可是一门绝顶手艺,岂会轻易传给外人?

    ps,感谢书友:拒绝ai、超级未来帝国、祎只很安静、神話傳奇、吕动兵的打赏支持,感谢感谢!

第八十四章:挂羊头

    周老板一副局外人一样,只当是纯粹的来吃菜的。

    李初则是呵呵一笑。

    “炒金丝,炒银丝?”

    这高新对自己,可真是够打听了解的。

    自己那唱菜名,只唱了一次,如今时间也过去了二十多天了,居然连菜名都能详细的记得住,还给整出了一道道同样的菜来。

    李初在寻思,自己是那个地方,得罪了这位高老板,以至于其不远万里跑来这小镇上跟自己肛了起来,自己开饭肆,他就开酒楼。

    此刻,明知这位高新故意对上自己,李初却是一点儿都不着急,也不懊恼,反而脸上有点笑容,有点期待。

    他挺好奇,这聚仙楼,会端出几盘什么菜肴来。

    别人不知,作为一个吃货,李初可十分的清楚自己所点的那几道菜的特殊意义,其中有几道菜,如果没有系统,就连李初都没法做出来,他就不信这个聚仙楼,还能搞得出来。

    比如,这炒金丝和炒银丝。

    尤其是炒金丝,这道菜,不能从名字上去感觉,因为你从名字上,根本就没法跟他的外形挂钩,因为,他是一道青菜,纯绿色,外形有点像树叶,学名叫‘藤七叶’,只有江南沿海一带才有的品种。而且这种菜还有特殊的炒法才能将香味展现出来。

    以汝坟镇的地理位置,在宋朝,根本就不可能在这边出现金丝菜,更别提进入饭店酒楼。

    李初还真不知道,这位高老板有何能耐,能搞到这金丝菜来。

    酒,先端了上来。

    都是一些普通的酒水,度数又低,李初看都不看,直接递给了这位周老板。

    李初,不喝酒的,哪怕是这些低度数的酒,也是不碰。

    等候期间,店小二又上了一盘花生米。李初也看到了高新进来过一次,跟小二哥说了一些什么事后又重新出去了。

    没一会儿,店小二就给这边上菜了。

    嗯,这是一盘金针菇。

    “客观,请享用。”

    店小二放下盘子后,向李初一礼,就转身走了,留下一脸木衲的李初。

    金…金针菇。

    李初震惊了。

    两个眼珠子瞪的大大的,像是见鬼了一样,这…

    就在李初不知道该怎么说的时候,高新,高掌柜接待完客人了,进了厅堂里。刚才,高新已经从店小二的口中问到了李初这桌点的菜品,同时也安排后厨的厨子优先给这桌安排。

    看到店小二上菜后,高新就立即凑到了李初这桌来。

    “李郎君赏脸来鄙店,实乃鄙店的荣光,听闻李郎君在吃食一途,颇有研究,半月前,李郎君唱的那些菜名让高某非常向往,正巧,高某手下也有一厨,会此些菜肴。

    此乃第一道菜,乃为李郎君那菜名中的炒金丝,不知这味道,是否如李郎君所见那般,还请李郎君给予指点一二。”

    指点一二……

    李初嘴角抽了抽,指点,指点您妹啊。

    说好的炒金丝呢,你端上一盘金针菇来,这算什么意思?

    这是炒金丝?

    这分明就是炒金针菇啊。

    您逗我呢,金针菇跟藤七叶外形八竿子都打不到一块去,您跟我说这是炒金丝?

    这完全就不是一个菜好吗。

    最终,李初被高老板这一副真诚的请教给打动了,热泪盈盈的用筷子夹起了一抓金针菇,送进了嘴中。

    嗯,熟了,熟透了,有点过头。

    盐淡了,还带着一点儿的苦味,涩味。

    这让吃惯了后世那些吃食,以及自己制作食物,李初一下子适应不来,这味道,根本就是差评好吗?

    再看同来的周老板,他此刻夹起了一抓金针菇放进嘴中,唔,一幅蛮是享受的样子,感觉像是很好吃的模样。

    好吃?

    这个好吃?

    周老板,您是谁的人,说好共同进退的呢,您就这么光明正大的在我面前投靠敌人,给对方演戏?

    什么时候周老板的演技这么高了,竟然丝毫看不出来一点故作,仿佛是真的很好吃一样。

    哎。

    李初重新夹起了一抓,放进嘴中,尽管味道不对,他还是强忍着,面楼微笑,学着周老板一样,一副表示很好吃,很满意的样子。

    李初的表情,让高新大为满足。

    嘿,你李初也想不到把,想不到我这居然还能把你那菜名中的食物做出来,还如此的美味。

    回头得好好赞誉下那个厨子,给他加工钱。

    看到高新一副非常开心的样子,李初的心里是非常的尴尬。

    第二道菜来了。

    “俗话说的好,有金又怎能无银,前面吃过了金丝,下面就得上银丝了,这道菜,便是李郎君所点的炒银丝,还请李郎君品尝指点一二。”

    炒银丝。

    这道菜,看起来跟炒金丝,只差了一个字,可实际上则区别很大。

    虽然都是青菜,但是这银丝,炒的是银丝菜,十字花科,跟金丝不是一个同属,外形也截然不同,这银丝菜的产地,比金丝更要稀少,广州、上海、台湾一带才有。

    经过了炒金丝这个闹剧后,李初对这个炒银丝已经没有了任何的正视之心。

    唯一让他好奇的是,这聚仙楼,会做出一盘什么样的炒银丝?

    菜上了。

    李初往桌上一看,脑子里就两字,卧槽!

    炒银丝,炒银丝,你没银丝菜你上盘青菜也行啊,可眼前的这个是什么。

    萝卜,白萝卜,白萝卜丝!

    尼玛。

    炒金丝,你用金针菇,这还能勉强说的过去,比较金针菇还带着一个金子嘛,而且也是丝条形状的,可眼前炒银丝,你上盘白萝卜丝?

    清炒白萝卜丝。

    李初忍了,夹起筷子,夹了一抓放进嘴中。

    没熟……

    居然没熟。

    李初心里一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

    你炒金丝用金针菇,李初忍了。

    你炒银丝用白萝卜,李初也忍了。

    你炒金针菇,味道苦涩,李初还是忍了。

    可你特么,把菜给炒熟啊,这半生半熟的,怎么下口?

    您这可是酒楼啊,酒楼啊,酒楼啊,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咱能先把菜做好吗?

    李初不经意间,又撇了周老板一眼。

    卧槽。

    周老板,咱们还能再继续做朋友吗?

    一道带苦味的金针菇,你吃的很享受。

    现在,一盘半生半熟的白萝卜丝,你特么居然还能吃的津津有味?

    ps。感谢书友:遮阳gg和随梦随空对小狼的六一节礼物,么么哒。

第八十五章:你咋不上天呢?

    这不但没熟,而且还跟那金针菇一样,还带着微微苦涩味!

    这样,你特么还能吃得下。

    如果李初手里有把刀,真想一刀砍死这家伙,以后坚决不再跟他来往。

    “怎么样,李郎君,这盘炒银丝,可入得口?”

    “嗯,不错。”

    李初又一次违心的说谎了,虽然没啥演技,但是也是正儿八经的胡说,这个高新,似乎很在意李初对菜肴的评价,李初说的越好,他则越开心,越高兴。

    高新开心,李初也开心啊。

    能不开心嘛,遇到这么一个对手,这是不是该感动的哭了呢。

    好吧,下一个菜。

    店小二上来了,这次是麻婆豆腐,这一次,倒是在食材上选对了,是豆腐。

    对于这道菜,李初不怎么惊讶。

    这高新对自己都调查的这么清楚了,这道麻婆豆腐李初做过很多,大表姐文茹也做过很多,高新这边肯定会打包一份过去研究的,这种情况下,这聚仙楼还做不出类似的,那这个酒楼,就真没开下去的必要了。

    说不定,这个聚仙楼的厨子,就是亲自看着文茹做的。

    看着这被用酱强行将颜色改变的麻婆豆腐,李初默默的用勺子勺起来尝了一下,味道还可以,就是缺少了辣椒、豆瓣酱这些东西,虽然里面也加了花椒,带着点麻味,但是李初也吃到了一丝淡淡的苦涩味。

    这聚仙楼,怎么什么菜都有这苦涩色?

    麻婆豆腐之后,就是爆炒肝尖,对于这道菜,李初开始有了一点点期待。

    一个字,炒!

    肝尖这两个字的话,想来这个聚仙楼不会再弄出金丝银丝这类搞笑事件了,而且钱两道菜,李初看出来,吃出来了,这两道菜都是用炒,炒制的。

    也就是说,这聚仙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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