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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第4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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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念头刚一转,肋下就是一痛,他才骇然发觉,一根长矛已经刺入自己的身体,动手的是那年轻士兵右侧的另外一个明军。

    毕竟是在生死场上打滚了一辈子的人,虽然来不及想,但身体已经在电光石火中做出正确反映。

    他猛地朝后一纵,身体又在地上滚了一圈,终于脱离了敌人的枪圈。

    白音来不及站起身来,伸手朝肋下一摸,却没有摸到血,心中顿时一松。这才想起自己穿了两层重铠,再加上动作快,却没有受半点伤。

    “将军,将军!”见白音被人刺倒,十几骑亲卫突然一刀划瞎坐骑的眼睛,剧痛中的怒马不要命地冲来。

    这个时候,敌人军官的叫声又传来:“收枪,稳住!”

    一连串枪杆子折断的声音传来,长长的马嘶响起,那十几匹马竟猛地撞在长矛森林上,被直接扎穿了胸膛,轰然倒地。

    马上的骑士早在瞎马撞击长矛阵的瞬间从鞍上跳落地下,这些骑兵都是正蓝旗的精锐,从小生活在马背上,一个个骑术惊人。

    发疯的战马冲击力何等之大,只瞬间,就有一片宁乡军士兵被撞得口吐鲜血翻到在地。阵中一片混乱。

    “干得好,敌阵破了!”白音兴奋地以拳锤地,高声怒啸:“冲上去,杀光他们!”

    可这时,敌人军官的声音又开始响起:“两边向中间靠拢,长矛左——”

    间不容发间,敌人的长矛手同时朝中间一靠,方才被战马撞出的缺口瞬间合拢。

    实在是太快了,这他娘简直就是整齐划一。

    怎么可能这样,怎么可能……

    白音禁不住张大了嘴巴,别说是在纷乱的战场,就算是在操场上,几千人拥在一起,想要在混乱中瞬间恢复秩序,没半点下不来。

    这宁乡将军还是人吗?

    一种畏惧从他心中升起,又忙大吼:“小心啦!”

    “刺!”宁乡军的军官最后一个字吐出。

    “唰!”一声,无数的长矛同时朝左刺来。

    那十几个亲卫正朝宁乡军恶狠狠扑去,人还没到,长矛就已经刺中了他们的腰勒,没有人能够幸免。

    白音看得明白,敌人在刺中自己卫兵的同时,手上还加了一个拧的肢势,一搅,就将他们的内脏搅得稀烂。

    “收!”

    所有的长矛抽了回去,“啊!”惨叫声响起,无数的热血喷上半空,那十几个亲卫无一例外地瞬间死去。

    而敌人的方阵有挥舞成先前那样,满目都是森林一样斜指前方的亮闪闪的枪尖。

    “怎么可能这样,怎么可能这样,只一枪,只一枪就让我的精锐卫兵死个精光,甚至没有还手之力……太邪了,太邪了!”白音浑身都在颤抖。

    敌人的枪声还在不住地响着,白烟滚滚,身后以及是盲目乱跑的战马。

    一个侍卫跳下来,将缰绳递过来,哭喊道:“白音,白音,快走吧,弟兄们都简直不住了……太惨了,根本就打不到敌人,咱们坐在马上却一个个被人用火枪射下来……快走吧,快走吧!”

    白音回头看去,才发现自己所带的部队已经稀疏了许多,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已经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这打的什么鸟仗,这又是什么怪阵……汉人不都是会使法术吗……八门金锁阵、天门阵、五花阵、八阵图……往日自己所听的戏文都涌上心头,是的,肯定是,孙元一定会妖法,又或者宁乡军请了法师……

    一想到这里,白音寒毛都竖了起来,他知道自己若再在这怪阵中转下去,说不定大家还真要交代在这里了。

    他一咬牙跳上战马,大吼:“跟我来,撤退,撤退!”

    刚吼完这一句,白音突然看到在敌人方阵阵角处立着一个浑身都被赶铁包裹的敌人,他手中提着一把斧枪,猛地扫,将一个骑兵拦腰斩成两截。鲜血如同暴雨一样淋到他身上。然后又顺着光滑的铠甲表面滴答答流下。

    这人正是威武营大将,孙元第一干将蒋武。、

    白音昏头昏脑地跑了半天,现在终于看到一员敌军大将军,正要策马冲上去。突然,他心中一寒:“威武营不是被孙元放在最前头吗,我打了半天怎么又碰到他了?难道说,我跑了一气,又兜回来了。这……这不是鬼打墙吗……妖法,绝对是妖法!”

    想到这里,身上千万根寒毛都竖了起来。

    白音再没有斗志,大喊一声,脱阵而出。带着手下,仓皇斜着朝宁乡军大阵的左侧跑去。

    之所以没有直接退却,那是因为远方豪格的步兵集群已经朝这边开过来了。如果自己径直撤退,就要一头同他们撞在一起。到时候,不等敌人来攻,清军自己先崩溃了。

    能够从敌人的怪阵中脱身,所有的建州骑都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不但是身上的战马,就连他们也是汗湿层衣,身上的肌肉微微发颤。

    白音回头看去,心中大惊,自己手下那两千多骑兵跑了半天,如今只剩一千来人。剩余的,大约都已经死在敌人长矛和火枪之下。

    问题是,敌人好象没多少死伤。

    这仗,怎么变成这样了,难道敌人都是不死之身吗?

    这个时候,白音等人已经转到宁乡军的侧面,已经能够看到孙元的帅旗了。

    “呜呜!”长长的牛角号响起,接着是惊天动地的马蹄声。

    放眼望去,敌人的骑兵军已经出动了。同时,另外一侧的金雕军也全军发动。、

    两支骑兵绕出一大一小两个圈子,试图将自己包围其中。

    这个时候的建州骑兵已是人累马乏,士气沮丧。敌人的骑兵数量五倍于己,无论怎么看,这一战,建州骑兵部队都将全师尽丧。

    看到敌人的骑兵发动,所有的建州兵都是面面相觑,目光中全是绝望:完了,咱们完了,正蓝旗完了,我建州完了!

    白音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战死沙场不正是我辈所追求的吗,建州好汉,草原汉子,难不成还不战而降伏,匍匐与地乞求敌人的宽恕吗?今日,咱们就战死在这里吧!目标,汤问行,杀!”

    “杀!”仅存的一千多建州骑兵同时发出一声疯狂的叫喊,朝汤问行的骑兵军扑去。

    同先前冲击敌人怪阵不同,如今的战斗方式才是他们熟悉的,有把握的。

    ……

    “敌人看起来好象很有把握的样子,不过,,马上我就会叫他们知道我宁乡军骑兵究竟是怎么回事情。”战马上,汤问行大声冷笑,他的脸已经被北地的冷风吹得龟裂了,皮肤也变成了生铁的颜色:“别将我骑兵军当成金雕,咱们才是宁乡军骑兵部队正规军!”

    “骑兵军!”

    “骑兵军!”几千顶皮帽子耸动,马刀闪亮,所有的骑兵军都在高声呐喊。

    ……

    “快快快,别叫姓汤的抢了先!”冷英手中的斩马道指着前方,听得烈风在耳边呼呼刮过:“我们不是二线部队,我们才是主力!”

    同样的几千顶皮帽子耸动,同样惊天动地的呐喊:“金雕!”

    “金雕!”

    “金雕!”

    ……

    “建奴骑兵完了。”帅旗之下,孙元的脸沐浴着温暖的阳光,在下令骑兵出击之后,他淡淡道:“这下,正蓝旗已经失去了冲击力和机动力,瓮中之鳖也不过如此,此战已经没有任何悬念了。”

第1497章 直接推到北京去

    听到孙元的话,所有的人都笑起来:“君侯说得是。”

    黄佑也笑道:“太初,以步破骑的战术咱们以前也演练过。说句实在话,方才我还有些担心,却不想效果如此之好。以步破骑,其实也没有什么深奥的战法,关键是士卒要有面对敌人骑兵那排山倒海冲击的勇气。”

    “不,是纪律。”孙元淡淡地说:“勇气这种东西其实是很不可靠的,人心异变,战场上谁都会紧张,一紧张谁也不知道接下来自己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士卒们都知道,一旦被敌人的战马撞中,不死也要身负重伤,说不怕也是假的。可是,相比起死伤,军官的军法更令人畏惧。或者说,在每日严格的训练中,士卒们已经下意识地遵照军官的命令行事,而不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军队可以有自己的思想,普通军人不能有。纪律高于一切,纪律高于生命。”

    “谨遵君侯教诲!”众人都一拱手。

    突然,汤于文一拍大腿,尖锐地叫起来:“我家老二出动了,问行出动了。好生威风,好杀气。”

    这一声倒叫大家吓了一跳,同时转过头去,却看到汤于文满面通红手舞足蹈,眼睛里全部是兴奋之色,竟是不能自已了。

    方才敌骑冲进步兵方阵之后,一边倒的大屠杀让他和钱谦益彻底陷入了呆滞,也彻底震惊了。敌人骑兵来势凶猛,还没同步兵接触,那轰隆的马蹄声已经让二人害怕得浑身颤抖。在他们看来,孙元不出动骑兵拦截犯了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因为靠步兵显然是无法抵挡住敌人冲击的。

    可事实证明,步兵不但扛住了,反给予敌人极大的杀伤。到最后,不可一世的建州骑兵竟然被打得仓皇而逃。而前方的宁乡军,好象根本就没死几个人。

    这……已经不能用奇迹二字来形容了。

    从来没有想过,区区四营步兵就能击溃两千建州铁骑,宁乡军的战斗力强得不象话,也让他们深深震撼。

    骑兵乃是战场之王,宁乡军的步兵已是如此剽悍,骑兵自然更是可怕。

    看到弟弟汤问行策马冲锋时的英姿,突然间,汤于文有种自惭形秽的感觉。继尔又深深为之骄傲:我信国公府的子弟,果然都是一等一的英雄。祖宗在天之灵你们看看啊,我们汤家又要兴旺了,儿孙们没有给你们面上抹黑,且为我们骄傲吧!

    心怀激荡中,汤于文禁不住长啸一声:“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男儿何不佩带吴钩去收取关山五十州?

    请君到凌烟阁上去看看那些功臣中封过万户侯的有哪一个是书生呢?

    我汤家本就是勋贵出身,我们的血管里滚动着武人的热血。

    这次来北京监军,就算我汤于文一事无成。但能够看到收复故都,看到我汤家子弟纵横驰骋于沙场,就已经足够了。

    ……

    看到汤于文形容酩酊大醉的手舞足蹈,孙元嘴角一翘,淡淡地笑了起来。军队是个大熔炉,尤其是有着严格纪律,有远大理想的军队。不但对于军队中的没一个士兵,即便是旁观者,也会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按照后世的说话,这叫着正能量。

    黄佑:“太初,敌人的骑兵已经溃退,我军的步兵是不是应该进攻了。否则,若是豪格见事已不可为,又缩了回去,就麻烦了。”

    孙元点头:“说得好,别人都说我宁乡军的步兵方阵亦守不宜攻,今日咱们就主动进攻,一口气推到北京去。”

    黄佑正要命令中军给前方打旗号,下令全军出击。

    孙元道:“传令兵,给蒋武传令,让他们的米尼枪手走在最前头,某要看看新式火枪在实战中的表现。”

    在远处,羊舌兰的手还放在背上那口装着米尼枪的包袱上。

    从战斗一开始打响,他的目光就锁定在孙元身边的钱谦益身上,寻找着狙杀的机会。这次任务难度不小,首先,钱老头一直都呆在君侯身边。羊舌兰虽然有信心一击让钱阁老毙命,也不用担心误伤了君侯。

    可是,狙杀君侯身边之人何等骇人听闻,一旦惊扰了他老人家。不但自己百死莫赎其罪,只怕就两梁老总也只能自杀谢罪了。

    而且,若是惊扰了君侯,使得中军一片混乱。如果宁乡军因为吃了败仗,他就是民族的罪人。

    因此,只有在战斗正酣之事动手,装出钱谦益是被流弹所伤的样子,才能不至于引起别人的注意。

    可是敌人的骑兵冲击之时,虽然枪生如爆炒豆子一般响个不停。但建奴实在太无能,怎么也冲不过来。

    而且,那姓钱的糟老头子好象预感到了什么,从头到尾就呆在人群里,呆在君侯身边。

    钱老头个头本就不高,在一群威武雄壮的将军中间,立即就被淹没了。

    仗打了这么长时间,羊舌兰竟是一次机会也没寻到。

    他并不知道,钱谦益这人虽然人品卑劣,可脑子却极为聪明。否则,也不可能考中进士,在仕途上混得风生水起,到现在已贵为内阁辅臣。

    钱老头在郑成功离开宁乡军之后,就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暴露,内心中充满了惊恐。他也知道,就算孙元还念着旧情,可军中其他将士都恨不得将自己生剐了。要想平安度过这一劫,保全一条性命,就得时刻呆在孙元身边。只要和孙元在一起,别人就算对自己不利也不敢动手。

    这也是他今日鼓起勇气,死皮赖活同孙元一起上战场的缘故。

    看到钱老头如此狡猾,羊舌兰心中一惊,立即意识到这混帐东西肯定觉察到了什么,心中顿时焦躁起来。

    作为一个优秀的射手,他知道以此刻浮躁的心神肯定是完不成任务的。忙深吸了一口气,试图让自己平静下来。

    正在这个时候,君侯的眼睛投射过来落到羊舌兰身上:“传令兵,给蒋武传令,让他们的米尼枪手走在最前头,某要看看新式火枪在实战中的表现。”

第1498章 归队

    “我……”羊舌兰一愣,松开摸在包袱上的手,指了指自己的脸。

    他这才发现,方才战事一起,这一队传令兵就如同流水一样被派了出去,自己一不小心就站在了最前头。

    孙元见羊舌兰傻傻呆呆的坐在马上,禁不住皱了一下眉头。然后,温和地回答:“对,快去!”

    羊舌兰身后那个个军官一巴掌抽到他的脑袋上,骂道:“叫你去就快去,发什么呆,军情如火,误了事你吃罪得起吗?傻碉!”

    羊舌兰这才如梦方醒,相比起梁老总的任务,君侯的命令更重要,更不可抗拒。他大声道:“是!”

    就狠狠地抽了战马一鞭,如风一般冲了出去。

    在冲下山坡的时候,羊舌兰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钱谦益一眼。只见得钱老头明显地松了一口气,甚至还朝自己点头笑了笑。

    羊舌兰心中大恨:“混帐东西,且留你多活片刻!”

    钱谦益这几天已是惊弓之鸟,看什么都可疑,羊舌兰不住端详自己的神情自然早就被他发觉了。

    见他离开,钱谦益心中一松。这才感觉口干舌燥,正要叫一个孙元的卫兵给自己一口汤吃。

    孙元就大喝一声:“全军出击,中军行辕前移!”

    “是!”众人发出如雷般的呐喊,中军旗开始朝山坡下移动,同孙元亲掌的元字营汇合。

    “出击,出击!”满世界都宁乡军各营军官的呐喊,大鼓震天响起来。

    然后,就是清脆的小鼓声。

    随着小鼓一响,所有的步兵都随着鼓点开始整齐而有笨重地朝前移动,“轰隆”的脚步声震得大地剧烈晃荡。

    是的,“笨重”这两字正适合用来形容孙元的铁甲步兵。宁乡军步兵集群中,火枪手最轻省,他们身上只穿了一件无袖皮甲,以方便装填和发射弹药。但长矛步兵的身上却穿着一件沉重的板甲,这些铠甲重约五十斤。士兵们一旦着甲,只能慢慢朝前移动。若是猛冲,跑上几百步,就喘得厉害。即便是犟驴子这样的力士,也承受不住。

    步兵集群移动速度虽然慢,可却如同滚动的磨盘那样势不可当,若有人胆敢拦在大军之前,顷刻只间就会被碾成齑粉。

    阳光正烈,士兵们滚圆的头盔,磨得如同镜子一般光滑的板甲都在闪烁中金属的光芒。这使得他们看起来就如同一片已经融化的铁水,钱谦益被裹在中军,身不由自己地朝前移动。金属的光芒耀得他什么也看不清楚,耳边除了脚步声,就是士兵们悠长雄厚的呼吸声。对于上战场,这个没有节操的老头内心中还是非常畏惧的。可此刻,他却感觉一片安宁。

    心中生起一种古怪的感觉,这样的军队,只怕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挡得住。获取这场战斗的胜利,应该是没有任何悬念了。

    中军行辕移到元字营大阵中间之后,孙元和众将纷纷跳下马,随着步兵们缓缓地前进。将官们身上也穿着沉重的铠甲,今天这仗也不知道还要打多长时间。索性下马步,也好让战马蓄养力气。

    钱谦益一时没有回过神来,孤零零地坐在马上,须臾才回过神来,也在随从的扶持下了地。他心中奇怪,正要问身边的信国公汤于文大家干吗好好的马不骑,非要下地步行,地上还那么脏。

    却看到汤于文绷着一张脸,学着宁乡军士兵的模样踩着鼓点一步一步走着。

    一种肃穆从他面上散发出来,更带着一种战士才有的杀气。钱谦益心中突然害怕了,紧紧地闭上了嘴巴。

    ……

    这个时候,羊舌兰已经如一阵风似地冲到大军的最前头,就看到蒋武。

    突然间,他有些心虚,怕被他认出来。可这都什么时候,却也管不了那么多,就大声喝道:“君侯有令,米尼枪手走在最前面,实验新战法!”

    犟驴子:“得令,关选!”

    “末将在。”关选从阵中出来,长啸一声:“终于轮到我们米尼枪队打头阵了。”

    他回头对手下大喝:“所有人,向前三步走。诸君,君侯在看着我们,全宁乡军的袍泽弟兄都在看着我们,杀!”

    “杀!”两百多人整齐地走出阵来,同时发出一声大吼。

    羊舌兰见完成了这个任务,正要拨转马头回去。

    突然间,关选认出他来,大喝:“羊舌兰!”

    羊舌兰身子一凛,硬着头皮:“关将军。”

    预料中的雷霆大怒没有出现,关选反一脸的疑惑:“你不是当了逃兵吗,怎么又做了君侯的传令兵?”

    他这一问,所有的枪手都转过头来看着他。

    羊舌兰一脸的通红,愤怒地叫起来:“谁当逃兵了,谁他妈再多说一句,老子不客气了。关选,你骂老子的娘可以,可说我做逃兵,我跟你没完。”

    关选:“那你……”

    羊舌兰:“此事有许多周折,三言两语也说不清楚。”无论怎么样,自己是侦缉厂探子一事是不能对大家说的。否则,以后大家连兄弟都做不成了:“关将军,若是没其他事,我回去复命了。”

    正在这个时候,总攻的鼓声响起。

    全军都动了,眼前的一切都在前移,就连座下的战马也不由地朝前走起来。

    蒋驴子不耐烦了,大喝:“你们还有完没完,进攻,进攻,进攻!”

    “下来吧!”突然间,关选一把将羊舌兰从马上拖了下去。

    羊舌兰大惊:“干什么,我要回去复命!”

    关老头喝道:“都什么时候了,全军都在动,你现在也回不去了。不如回来,咱们一起并肩而战。”说着,他呵呵地笑起来:“****的,我还以为你当了逃兵,好好好,不愧是我关选带出来的人,没给老子丢脸。我这里正缺一个狙击手,就你啦!”

    羊舌兰带枪逃跑一事前番在军中闹得很大,这可是宁乡军有世以来第一个逃兵,他关选已经成为众人口中的笑柄。

    现在这小子竟然回来了,还做了君侯的传令兵。这说明,他不是逃兵。呵呵,不是逃兵就好,老子以后也能挺着腰秆做人了。

    关老头心中大为高兴。

    听关选这么说,羊舌兰回头看了看,两三万人马都已经动了,这个时候已经没办法回去复命了。再说,自己算什么传令兵啊,纯粹就是侦缉厂的安排。今日看来杀钱谦益已经没有可能,又回不到中军,还不如在关老头这里厮杀。

    米尼枪队如今可是大军的箭头,这样的机会自己若是错过了,只怕要悔恨终身。

    管他呢,就留下吧!

    想到这里,羊舌兰点了点头:“好,谨遵关将军之命。”说罢,就解下了背上的包裹,从里面抽出枪来,大步向前。

    关选大喜:“好小子!”就一战手中的红旗:“鼓手!”

    一个半大孩子从队伍中跑出来,扑通扑通地打起了腰鼓。

    大军随着这鼓点,缓缓推进。

    这个时候,宁乡军的骑兵军和金雕军在远处已经和建奴的骑兵猛地撞在了一起,厮杀声惊天动地地响起。到处都是滚落战马的骑兵,喊杀声惨叫声随着腥味的风袭来。

    关选:“不要再看,前进!”

    羊舌兰:“是,将军!”

    脚踏在黄土上,灰尘扬起,又被风吹到身后。

    眼前,建奴的大军近了。黑压压一片,无边无际。米尼枪队冲得实在太靠前了,人数又少。这使得他们看起来好象非常单薄,随时都有被那一片蓝色汪洋吞没的错觉。

    羊舌兰也知道,火枪手突击必然会有不小的伤亡,尤其是这种排队枪毙战法。他也不是第一次上战场了,他以前是山西边军,后来加入宁乡军之后,一直都躲在长矛手身后射击。像这种直面敌人的打法还是首次碰到。

    走了大约四百步路,羊舌兰的呼吸有些沉重,汗水从背心渗了出来。身边的其他战友又绷着脸。相反,小鼓却显得异常欢快,有整齐的笛声传来,军乐队吹奏的却是岭南的《步步高》,操他娘,他们倒是好心情!

    “怎么了,怕了?”感觉到羊舌兰的心中的紧张,关选将一口葫芦递过来。

    “不怕,就是有些激动。”羊舌兰一口喝干葫芦里的液体,这才发现里面是酒。他眼睛亮了:“酒……好酒啊!”

    关选:“狗东西,竟然把老子的酒喝光了。等下,不打死十个建奴,老子跟你没完。”

    羊舌兰酒意上头,舌头有点大:“关将军,不会让你失望的。”

    敌人也在同时朝前涌来,哗啦啦的脚步声已经清晰可闻。只不过灰尘实在太大,也看不清楚建奴的模样。

    这个时候,米尼枪队因为走得快,已经和后面的主力脱节了。

    “立——定!”在两军约莫三百步的地方,关选突然将红旗在头顶一扬,大吼一声。

    两百火枪手同时立正。

    “瞄准……放!”

    两百把火枪的枪口同时喷出一股白烟,空中全是呼啸的铅弹声。

    三百步,大约两百多米。这样的距离已经大大地超过了这个时代火枪的射程。不过,米尼枪和定装弹的出现,让让步枪的有效射程从区区一两百米跃进了五百米以上。

    两百多米,正是米尼枪发挥出最大优势的距离。

第1499章 循环射击

    在射出这一枪之后,所有的火枪手都下意识地抬起头朝前方看去,观察战果。

    虽然这已经是触犯部队纪律了。

    按照宁乡军火枪手的操典,火枪手在射击之后不允许观察战果。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依照军官的口令,用最快的速度再次装填。

    火枪的装填过程非常繁杂,速度也慢,若再耽搁,保不准敌人趁这个机会一口气杀到你的面前来。射出弹药的火枪兵,手头的步枪比烧火棍还没用。

    可今日一战,米尼枪在这么远的距离就开始射击了,自然也不怕敌人趁机靠近。而且,这也是这种新式步枪第一次投入实战,君侯就是要拿这种高烈度的战役来检验米尼枪。所有,即便是一向严厉的关选也没有厉声呵斥手下,也跟着抬起头朝远处看去。

    前方什么也看不清楚,在呼啸的弹丸落入敌群之后,敌人还在不住朝前涌来。

    关选满面疑惑,喃喃自语:“难道射程不足,没打到……不可能的,明明在平日里实验过很多次的……”

    还是羊舌兰反应快,大叫:“关将军,装填弹药,装填弹药!”

    关选这才醒过神来,用尽全身力气大吼:“将火药装入枪管。”

    两百多火枪兵同时复述:“火药装入枪管!”在复述的过程中,所有人从挎包里摸出一个纸卷,用嘴咬破了,将火药倒进去。

    关选:“将弹丸装入枪管。”

    “弹丸装入枪管。”

    尖头弹,空心,弹身还带着螺纹的米尼弹塞进枪管。用通条压进去之后,所有人又从包中掏出一个木锤对着通条砸了几下,将弹头压紧。

    “火枪击铁半开!”

    “击铁半开!”

    “将火药倒入引药池。”

    “火药倒入引药池。”纸卷中剩下的火药都倒了进去。

    “火枪击铁全开。”

    “击铁全开。”

    关选:“瞄准!”

    两百把火枪又举了起来,米尼枪的装填过程比燧发枪要慢些。

    不,是慢得多,尤其是用榔头敲击通条把子弹敲进去这一过程最是费劲。按照关选的预计,装填一枚米尼弹的工夫,可以让燧发枪射击三次了。

    不过,米尼枪威力实在太大,又能精确瞄准,牺牲射速也是可以容忍的。

    可是,今天这第一轮实战齐射好象没有任何效果。

    关选心中有些紧张了。

    “放!”

    “砰”两百支火枪同时开火,枪声连成一片。

    对面的建奴还是没乱,依旧朝前走来。

    这感觉非常不好,有火枪手已经有些乱了。

    火枪手虽然都有一颗大心脏,可说不好马上就要同敌人短兵相接。为了提高发射速度,他们身上可都没有穿厚实的铁甲。遇到全副武装的建奴重步兵,那就是一边倒的大屠杀。

    就连关老头满是皱纹的额头上也布满了汗珠:“再来一发,再来一发。”如果不成,米尼枪火枪队这次实战检验就可以到此为止了。他会命令部队原地不动,等着后面的长矛火枪方阵移来,然后回归本阵。

    他又举起三角黑旗,面容狰狞喝道:“将火药装入枪管!”

    “火药装入枪管!”

    关选:“将弹丸装入枪管。”

    “弹丸装入枪管。”

    “火枪击铁半开!”

    “击铁半开!”

    “将火药倒入引药池。”

    “火药倒入引药池。”纸卷中剩下的火药都倒了进去。

    “火枪击铁全开。”

    “击铁全开。”

    关选:“瞄准!放!”

    第三轮射击开始。

    火枪阵地已经彻底被白烟笼罩了,硝烟味儿呛得人想要流泪。

    “该死,竟然没风,再射上两轮,就没办法瞄准了。”

    关选低低地咒骂。

    这个时候,敌人的重甲步兵已经逼近到距离火枪兵一百五十步的地方,已经能够看清楚他们的模样了。

    关选看得明白,正蓝旗的精锐建奴打头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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