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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第3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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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想,这事还只能请孙元帮忙,问他借一队卫兵。
还没等他开口,俞亮就主动带着五十个卫兵过来,将阮大铖和史可法护在垓心。
这二人,一个是当朝首辅,一个是兵部尚书,真有个好歹,哪怕是被敌人伤了一根头发,军调处都脱不了干系。没办法,俞将军就将手头的所有兵力都调了过来。
看到浑身铁甲,满面凶气的卫兵,阮大铖知道这群士兵手上都是粘过人命的,否则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杀气,心中也安稳了许多。
当下,就叫人烧了水,摆上小几,悠悠地品起茶来。
时辰还早,到卯时还得等上很久,再这么坐下去,说不好就会睡过去,不如喝点茶水提神。毕竟也算是同朝为官,阮大铖邀请史可法和自己一道用茶。
史可法也不推辞,欣然落座。
两人再不说话,各自拿了一本书读起来。
阮大铖读的是北宋宋慈所著的《洗冤录》,史可法读的则是北魏西域僧人鸠摩罗什翻译的《十二门论》,口中念念有辞:“若果因中先有。则不应生。先无亦不应生。先有无亦不应生。何以故。若果因中先有而生。是则无穷。如果先未生而生者。”
当然两人心中都憋这一口气,这书也读不进去。
最后,还是读佛经的史可法心中有静气,让阮大铖率先按捺不住,他将手中的书一扔:“光线太弱,眼睛都看坏了,不读也罢。”
史克法抬头看了他一眼,淡淡道:“圆海,你我读书之人,这世间之书又有哪一本没有看过。过目不往那是我等的必备素质,但凡一本书落到手头,扫上一眼,就已经熟记在胸。今日读书,不过是温故乡而已。温故而知新,多读几遍,每次都有不同的收获。圆海心先乱了,自然满目看不到圣人大道。”
这话激怒了阮大铖,他冷哼一声:“宪之,何谓大道,何为目盲?今后之路,某确实也有迷惑徘徊,可哪有如何?路漫漫而修远兮,上下求索而已。倒是宪之你未来何去何从,天意又是如何,却是已然命定。否则,阮某也不会过江,也不会请你在我行辕盘恒。”
说到这里,他满面都是讽刺:“史宪之,我知道你今天来这里做什么,不就是不死心吗?你们这些人啊,平日里一说起国家大事,侃侃长谈,好象这江山社稷离开了你们就要完蛋。可一遇到建奴,却是惊慌失措,彷徨无计了。以为别的人同你们一样,都是只知道说废话的废物。难道你还幻想着今天我大明朝的军队攻击不顺,让建奴脱困而出,平安北返。如果江北诸军不能毕其功于一役,你史可法自可见个身上的罪责推个一干而净。”
“哈,是啊是啊,就连天下一军也是留多铎不得,史某一芥书生,又岂之奈何?再说,扬州不是守住了吗,我史宪之不但无罪,反而有功。”阮大铖哈哈大笑起来,伸手指着前面死气沉沉的清营,眼睛里映着熊熊篝火:“可惜啊,你不是马瑶草,没有真正在带过兵,并不知道他孙某人是一个什么要的人物。马次辅在送阮某过江的时候,叮嘱本官,军事上的事情就不用管了,一切但凭孙元做主就是,他可是亲眼看过孙太初如何打仗的。”
“史首辅,今天就让你看看什么是天下第一军,什么叫摧枯拉朽!”
阮大铖着话已经是彻底同史可法撕破面皮,当然自从阮尚书到扬州办案以后,史可法就和他势不两立。但大家好歹都是正二品高官,大明南京小朝廷的决策层。真要拿南京政府比拟成后世的集团公司的话,弘光相当于董事长,史可法则是首席执行官,董事会成员,而阮大铖也是执有股份的副董。
大家都是上等人,体面还是要的,至少还得保持基本的礼貌。
如今,阮尚书已经流于**裸的骂街了。
史可法知道他就是个卑鄙小人,也懒得理睬,将头转到一边,结束这场没有意义的谈话。
突然身边有一个军调处的士卒低呼一声:“俞将军,要到卯时了。”
这一声如同一到惊雷在所有人心中炸响,只听得周遭都是哗啦一声,所有人都同时将头转了过去,目光落到俞亮预先立在空地上的一口座钟上。
俞亮:“还有一刻钟,大家准备了。”
扬州镇的营以上都配备了一口西洋座钟,乃是海军从荷兰人手头买来的,价格极其昂贵。因此,只能作为奢侈品供少数人使用,整个扬州镇也没有几口。这次大站,孙元特意将座钟都带过来发到部队里。今日的总攻,在一个时辰之前大家还对过时,当然以孙元的那口钟为准。
以俞亮的级别本没有权力使用座钟的,不过,考虑到他要保护当朝首辅和兵部尚书,孙元特批了一口。
却见,果然还差一刻就到卯时。
听到俞亮的命令,一个副将就低声下令:“着甲。”
所有的军调处的士兵都麻利地穿起了铠甲,同样的命令在前线此起彼伏,到处都是军官们的呐喊声,到处都铁甲铮鸣。
史可法只感觉眼前一亮,却见无数金属的闪光将整个世界都照亮了,宁乡军身上的板甲就如同一面面镜子,耀得人睁不开眼睛。
黑暗退散,破晓了。
1194。第1194章 破军
“要开始了吗?”
很快,士卒们穿戴好了铠甲,涌到阵前,开始列阵。
一队接着一队,就如同无数溪流从后方朝前走来,汇聚成一片金属的大海。
马号、军鼓激烈的鸣响,战马长嘶,整个黑夜都沸腾了。偏偏没有一个人说话,雷霆万钧,却又寂静无声。
列好队的士兵提着兵器,将头盔上的铁面具拉下来遮住面孔。一个个方阵看起来,就好象是一快已经凝固的铁块,杀气弥漫,如同实质,叫人看得心中发颤。
这一动一静的鲜明对比让阮大铖和史可法浑身的寒毛都竖了起来,不由自主地随着这如同水中漂流而下的木材一样的力量,向前,走到空地上。
天还是很黑,南方的卯时依旧暗得厉害,看不到一颗星星,不像北方,此时只怕已经天光大亮了。
不,还是能够看到有一颗星星在头顶微微闪烁,越来越亮,越来越亮,最后亮得让人不敢逼视。
阮大铖杂学了得,在这个时代的读书人看来,很是不务正业。他禁不住叫了一声:“破军,那是破军星。”
俞亮走到他身边,也道:“没错,北斗第七星破军。”
阮大铖:“耗星当空,不吉啊!”
俞亮:“万物循环,一耗一补,不破不立,此战,我军必胜。”
阮大铖心中安稳了些,又环顾四周,突然有不一样的发现,忍不住问:“俞亮将军,老夫听人说宁乡军的厉害至处在于长矛怪阵,在战场上所向披靡。今日如此重要一战,可怎么看不到一根长矛?”
没错,身边的士卒身上都穿着亮闪闪的板甲,可他们手中的武器却都以短兵器和钝器为主。大多是雁翎刀、小圆盾、铁锤、狼牙棍、连枷、大斧,若不是部队里还有不少火枪手,以及他们穿着整个大明朝独一无二的全是钢铁的铠甲,还真将他们当成建奴了。
他这么一问,就连一直冷着脸立在一边的史可法也是露出了疑惑的目光。
俞亮一笑:“大司马,兵形如水,因势利导,世界上可没有包打天下的阵形,打仗又不是演义小说。侯爷发明的长矛火枪方阵是厉害,可受地形限制得厉害,只能使用在开阔的旷野里。如果遇到山地,就施展不开了。我军这次是攻坚,根本就没有从容布阵向前推进的可能。而且,等下突进敌营,里面不知道狭窄成什么样子,如果用长矛,又如何使得动,还真比不上短兵器和钝器。”
说罢,他又安慰阮大铖:“大司马放心好了,这一仗不会有什么大波澜的。如果宁乡军放下长矛就不懂得如何打仗,也不配做天下第一军。”
说话间,后面有轰隆的马蹄声和车声传来。
却见,一群车队从方阵与方阵之间的空隙钻出来。那是宁乡军的炮队,为首的战马上坐着一个西洋鬼子。后面是拉着大炮的挽马,大车上全是火药桶和炮弹。
冲到最前面之后,他拉停了战马,喝道:“就是这里,炮兵准备。”
很快,炮兵手脚麻利地将大炮解下来,在空地上一字排开,黑洞洞的炮管指着前方。火药筒和炮弹箱也被他们抬下来,在炮位上堆成一座座小山。
太多大炮了,数也数不过来。
俞亮低声对阮大铖道:“大司马,按照我军的计划,卯时起,炮兵会进行一轮炮击,将一个基数的弹药打完。等到炮击结束,步兵才会向前推进。”
阮大铖问:“什么叫一个基数的弹药?”
俞亮本打算详细地解释一遍,想了想,感觉阮大人也理解不了,就随意地说:“简而言之,就是部队一次性能够所能携带的弹药数量。比如一个火枪手……”他指着身边一个步兵腰上的牛皮包继续说道:“这个包一次能够装两百颗包着火药和铅弹的纸卷,也就是一个基数。”
“哦,明白了。”阮大铖微微颔首。
这是他第一次亲临一线,不管怎么说,内心中还是有些紧张,说话的声音也在微微发颤,为了避免被人听出失了体统,索性闭上了嘴巴。用眼角的余光看了看身边的史可法,这个史首辅还是一脸的平静,这人养气工夫倒是挺叫人佩服的。哼,老匹夫!
不知道怎么的,阮大铖看他越发地不顺眼起来。
一阵疾风暴雨的马蹄声传来,阮大铖禁不住抬头看去,就看到孙元带着一队同样穿着如同镜面一样闪亮的铁甲的骑兵从队伍前面掠过。
他也不说话,就那么侧着头看着眼前的士兵,飞快地跑着,一边跑,一边将手中的鞭子指过来。
虽然看不清楚,可所有人都感觉自家统帅的目光是落到自己身上,那鞭子是指在自己的胸膛上,仿佛是在问:“怎么样,准备好了吗?”
心血顿时沸腾了,突然间,有人一把拉起铁面具,露出激动的脸,猛地挥舞着手中的兵器,大吼一声:“愿为侯爷效死,愿为侯爷打进建奴老营。侯爷,你下令吧,我就算是死也要死在前进的道路上。我就算要死,伤口也在胸前,否则也不配做我宁乡军的男儿!”
孙元拉了拉马,慢下来。目光停在那个士兵身上一秒,才大吼一声:“我认识你,你是济南之战时加入我宁乡军的,你姓石,叫石敢当。不错,泰山石敢当,好汉子。”
“侯爷!”那个叫石敢当的人不过是一个普通士卒,宁乡军中毫不起眼的一分子,却没想到侯爷以前只见过自己一面却已经记住了,顿时号了一声:“侯爷啊!”
又有一个士兵拉开铁面具:“愿为侯爷效死!”
“我认识你,你外号鬼子,对于敌人来说,你是勾魂摄魄的恶鬼,可对我来说却是勇士,却是好汉子!”
“愿为侯爷效死!”
“我认识你,你叫肖进孝,凤阳人,滁州大战事就跟了某,老兄弟了。你胳膊上的老伤如何,还能战否?”
肖进孝的眼泪如同泉水一样撒到地上,长声呐喊:“好完全了,足以砍下一百个建奴的头颅,愿为侯爷效死!”
“不,我不要你们死,我要同你们一道痛饮胜利的美酒。”孙元大吼:“死的应该是敌人,我宁乡军从创建以来,我就答应过你们,要保全你们的性命,让你们在这乱世活下去,获取一场接一场的胜利。这一点,今天也是如此,死的应该是敌人,而我们只需要享受胜利者的荣耀。相信我!”
“当年滁州大战,以弱胜强,以五千破十万,是我们宁乡军;济南之战,救全城百姓,破建奴左翼大军的是我们宁乡军;永城战刘超,马牧集败刘宗敏、败小袁营的也是我们宁乡军。为什么,为什么?”
“因为你们都是我汉家的好男儿,因为我们要守护我们的家园,我们的父母、妻子、儿女,守护我们最珍贵的东西。”
“建奴八旗主力就在前面,被我围得水泄不通,困扰我大明朝三十多年的建奴之患今日即能解除。我们汉家国不会王,我们的姓名不会灭,我们的功绩永不磨灭!”
“奋战吧,我的士兵!”
说完话,他的马速又快起来,手中的鞭子每朝军队点一下就爆发出海潮般的欢呼:“万岁,万岁,万岁!”
所有的士兵都掀开了面具,高声呐喊着,许多人都是泪流满面,眼前里闪烁着狂热的光芒。
这惊人的气势震得阮大铖和史可法头晕目眩,恍惚间,眼前那成千上万的士兵已经化成成为一座高山。他们毫不怀疑,只要孙元一声令下,无论是谁胆敢阻挡在前,都会被瞬间碾成齑粉。
戚继光的军队也不过如此吧?不,真要比拟,在历史上或许只有岳家军可以与之相比。
但是,阮大铖在经过强烈的震撼之后,心中却是咯噔一声:“万岁……万岁……连万岁都喊出来了。当年的赵大在陈桥驿大概就是这种情形吧!”
“在这种情形下,就算不黄袍加身也不成了,士卒们不答应,天意不答应。”
阮大铖和史可法同时互相对视了一眼,彼此都在对方的眼睛里看出了吃惊,然后又飞快地挪开。
“蓬”一朵礼花在空中开放,接着,远出又是一朵,再接着是第三朵。
就如同接力一般,几十里内到处都烟花。
“卯时了!”俞亮一抹面上的泪水,喊了一声。方才,他比任何一个人都激动。若非是侯爷,他现在不过是一个普通的边军囚徒,所不定已经死在乱世了。侯爷大恩,只能杀身以报了。不过,侯爷刚才说了,不要大家死,要好好活着,要胜。
听到他的叫声,阮大铖心中一凛。
不过,宁乡军还是没有动,已经陷入狂热的部队却瞬间冷静下去,所有的士兵又拉上了铁面具。
“怎么不进攻了?”史可法心中大奇,忍不住问。
就在这个时候,脚下有剧震传来,险些让他摔倒在地。
那一声实在太响,只见前面的建奴老营的土围下面瞬间爆出一团巨大的火光,就好象是地底下喷出的毒火,蕴涵了可怕的力量。只一个瞬间,敌军的土围、碉楼、望台、栅栏如同孩子的玩具,在这一片火光中被扯得粉碎。
漫天都是尖锐的土石破空的锐响,叫人头皮阵阵发麻。耳朵里嗡嗡乱响,一时间竟什么也听不见了。
俞亮一挥手,军调处的士兵一涌而来,齐齐擎着盾牌在史可法和阮大铖头上连在一起。
“这是……”阮大铖心中奇怪,大声吼叫着。还没等他的话问完,被强烈的爆炸带起的泥沙已经强劲地打到盾牌上。光当着响,这个时候,阮大铖奇迹般地恢复了听觉。
他定睛看过去,俞亮就那么站在前面,任凭沙石打在自己身上,却是一动不动,威风凛凛得好象一尊天神。
至于其他宁乡军,也是如此,甚至连躲一下的意思都没有。
这样的部队给人的感觉已经不能用震撼二字来形容了,而是畏惧,是的,阮大铖是真的害怕了。史可法大约也是这样吧?
俞亮半天才回过头来,解释说:“首辅,大司马,敌人老营中早已经修建了完备的工事,若是强攻,我军肯定会付出不小的牺牲。只要轰掉这道长围,在上面打出几个缺口,部队才能顺利冲进去。不过,敌人的防御实在坚固,若是用大炮轰实在太费精神,所以,侯爷就预先叫人在土围下挖了六条地道,在下面埋上了千斤火药,在发起总攻的时候引爆。”
话音落下,前方敌营的硝烟开始慢慢散开。
眼前的景物只能用惊心动魄来形容,但见,长长的土围子上出现一道宽约三丈的巨大豁口,豁口里的一切都彻底被炸成了粉沫,被高温烧得漆黑。
前进的通道已然洞开。
但叫人更吃惊的是,原本以为出现这个大一道缺口,建奴应该乱糟糟地冲上来无论是用沙包、木料还是用人潮,也要将那里堵上就是。可前方还是一片寂静,看不到一条人影,只后面残破的望楼和栅栏在熊熊燃烧,将缺口处照成一片惨烈的白色。
这情形直叫人怀疑,那边不过是一座空营,里面的敌人早就饿死病死光了。
阮大铖良久才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可以进攻了吗?”
“怕是不成。”俞亮笑着摆了摆头。
“怎么?”阮大铖疑惑地看着他。
俞亮:“按照步军战法,先应该用大炮犁地扫平一切障碍的。咱们的步兵操典上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炮兵轰,步兵冲,步兵冲后炮兵轰。”
阮大铖一阵无语:“这也太……太拘泥不化了吧?”
那个炮兵统领,西洋鬼子一声大吼:“炮兵注意了,目标正前方,三发急速射……咳,不管了,随意打吧,将手头一个基数的炮弹射完,然后回营睡觉。”
无数的大炮开始怒吼,满天都是灼热的炮弹拖曳出的暗红色的轨迹。
敌营中瞬间腾起了大量的火光,尘土开始飞扬。
敌人还是没有动静,阮大铖知道,这一仗还没开始短兵相接就已经结束了,宁乡军胜,真是一场简单的战斗啊!
1195。第1195章 无间之狱
何满捏着刀柄站在军旗下,只感觉手是那么的软,死活也使不上力气。
身上的棉甲也重若千斤,压得他快喘不过气来。
夜风拂面,头顶的金龙大旗有精无神地时而扬起,时而垂头丧气地落下,从底下看上去,如同一张小屁孩的尿布。暑气已收,但身体里却是躁热难耐。
对,就是小屁孩的尿片子,还是粘了屎的那种,臭得快让人疯了。
这风中,却是士兵们患霍乱时随地便溺的臭气,还有尸臭。整个军营,连大茅厕也不如。
污水横流,似一队又一队大尾巴蛆摇晃着肥胖的身子,缓慢而坚定地在地上爬着。
到处都是嗡嗡乱飞的红头苍蝇,只要看到东西就往上面落。晚饭的时候,他刚拿出那块珍藏在怀里的馒头,想咬上一口。
那一天在多铎的中军行辕他得了两个馒头,其他一个昨天因为经受不住饥饿三口并着两口吞下了肚子。到现在,已经十二个时辰过去,何满还是滴米未粘牙。
先前终于扛不住了,饥饿这种东西实在太可怕了。刚开始的时候,你感觉就好象有一把刀在肚子里乱刮乱戳,再接着就麻木了,感觉精神分外地高亢,这个时候给你食物反吃不进去,甚至有些恶心。可这只不过是身体给你的一个假象,是俗话中的饿过了劲儿。
只是假象,根本就骗不过你自己的身体。再过得一阵子,饥饿就如同潮水一样袭来,怎么也按捺不住。心脏突突乱跳,虚汗如浆而出,眼前阵发黑。
这个时候,没有东西吃可是要命的。
而且,据何满看来,敌人搞不好今夜就会发起总攻。因为他所在的十五人小队这两天饿死病死,再加上逃亡,如今只剩他一个人。
由小见大,可知道其他部队也是同样的情形。建州大军的最后一丝力气已经耗尽了,孙元肯定会趁我病要我命的。
部队已经彻底失去了士气,尤其是在阿济格的头颅出现在大家眼前时,失去了援军,剩下的只是深深的绝望。
这一战肯定会败得无可再败,可咱们建州勇士,就算是死也要拉几条汉狗填命,岂能坐以待毙,像狗一样被人给宰掉?
于是,何满决定将最后一块用来吊命的馒头吃掉,好恢复一些力气。
一个人自然是无法防守那一段土围,何满被换防下来。
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该去哪里,就这么麻木地在军营里走着。每走一步,都感觉力气甚至生命如同装在一只漏水的皮囊中,正一点一点地流逝。
馒头在怀里揣了几日,奇迹般地没有变馊。相反却已经彻底干了,手一搓,就沙沙地往下掉渣滓。
看到馒头干成这样,何满顿时渴得嗓子眼里要冒出火来,他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同样也是十二个时辰没有喝过一滴水了。扬州一地本是水乡,原本不缺水。你只要拿起个锄头往地下挖上两尺就能看到水。
问题是,这脚下的土地埋了太多的尸体,如此炎热的暑天,早就沤烂了。更何况,几万人到处拉屎撒尿,尸水加上大小便水源早已经被污染得不成样子。军中之所以起了瘟疫,还不是因为喝了脏水,这种送死的事情自己自然是做不得的。于是,何满只能生生地忍受。
他吞不下这块干馒头,不等于别人没有兴趣。只一个瞬间,大约上百只苍蝇“嗡”一声落到馒头上,落到他的手上。
转眼,他拿馒头的右手就好象被戴上了一只黑手套。
“啊!”这令人毛骨悚然的景象让何满大叫一声,手一挥,将这群讨厌的虫子连同馒头一起扔了出去。
馒头在地上跃了几记,就掉进一条阳沟里。阳沟中全是绿色臭水,一只手飞快地伸过来抓起馒头就朝嘴里塞,一边大口地咀嚼,一边吃吃地笑着:“谢谢,谢谢,何满兄弟,够义气……”
那人何满认识,是一个队正,好像叫依灵阿,马尔泰家的人。当年在奉天的时候,他是与何满一道进了军营的,听说这小子家境不错,吃饭穿衣都非常讲究。
如今,他头发蓬乱,满面都是黑泥,使劲咬着馒头的嘴角有黑忽忽的脏水不住流下来,如同一头在圈里打滚的猪。
“你你你……你怎么变成这样了……”何满一连退了好几步,一脚踩中一陀人屎,险些摔倒。
何满立即如同触电一般跳起来,不住地在地上擦着脚板上的屎:“该死,该死,我会害瘟疫的,该死!”
“死,死……都要死的,都死了……”依灵阿咯咯地笑着,笑声暗哑,如同一把钝锯子正在锯着何满的心。
“可耻,看你的模样,跟狗一样,又有哪一点像是我建州好汉?”低沉地怒吼一声,不知道怎么的,胸中那一口怒火燃了起来,何满捏着拳头只恨不得一拳将他脸打扁。
两个骑兵飞快地跑过来,一边跑一边高声喊:“有令,所有人听着,收拾好行装,准备突围!”这两个骑兵身上都穿着白甲,正是多铎的亲兵,显然这个命令是豫亲王下达的。
突围突围,这些日子我建州军也不是没有想过要突破重围,可每次都毫无例外地被敌人给打了回来。到最后,大家都饿得没有劲,也没有再杀出去的心思。就这么呆呆地坐在营地里,等待早已注定的命运。
但是,何满还是从他们的命令中听到不同的东西。以往的突围不过是小股部队的出击,今日这两人却说“所有人听着”难道是全军撤退?
如果几万人同时朝一个方向冲去,说不定还真有些机会,这让何满精神为之一振。汉人有一句话得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老鹰只有还有翅膀,就能飞越千山万水。
此次扬州之战虽然败得极惨,但只要我建州勇士在,哪怕只剩一个,终有一天会报今日血仇的。老汗王野猪皮起兵的时候,手头才多少人?
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希望。
终于可以全军突围,如果换成往常,大伙儿早就跳起来,飞快地穿上铠甲集结了。这里就是一片死地,多呆一天就少一分活下去的希望。但预料中的群人潮汹涌却没有出现,所有士兵只用呆滞的目光看了他们一眼,又将头低了下去。当然,还是有人贪婪地看了一眼他们座下瘦得全是骨头的战马,这是可以果腹的食物啊,如果宰了吃下去,至少还能撑上几天。
当然,看到他们身上的长矛和精良的铠甲,还是没人敢轻举妄动。
为首那人何满认识,叫巴山,乃是多铎的侍卫对长,以前同自己关系还不错,也是一条生性豪爽的好汉。
何满急忙冲上前去,张开双臂:“巴山,巴山!”
巴山身边那个士兵眼睛里寒光一闪,提起长矛就要捅来:“大胆!”
“等等!”巴山在千钧一发之际认出了何满,一把拉住缰绳。
两匹战马愤怒地长嘶一声,高高扬起前蹄,扑面而来的灰尘几乎让何满窒息。
巴山吃惊地看着何满:“是何满兄弟,你怎么搞成现在这样了?”
何满也不回答,只急问:“巴山,是不是要撤退了?”
巴山沉重地点了点头:“是,敌人已经开始集结,马上就要发起总攻,看模样,最多半个时辰,老营已经守不住了。亲王下令,所有部队集合,带上兵器铠甲和弟兄们的尸骨,准备突围。”
何满:“突围,朝哪个方向突,哪支部队打前锋,哪支部队放两翼,哪支部队做后卫?还有,弟兄们阵亡的实在太多,这地底下都埋满了人,怎么将尸骸带回去?”想起死去的战友,何满心中一酸,眼泪又滴了下来。
“我哪里知道,多铎就是这么下令的,叫大家集合,朝北面走就是了。至于布置……还布置个球啊,能走得路就成!”巴山悲凉地笑了起来:“多铎看到阿济格的脑袋之后方寸已乱,什么都做不了。”
何满默默地点了点头,佝偻着身子看了看北斗星的方向,朝前艰难地挪动着脚步。今天的夜色黑得可怕,只有一颗巨大的亮星悬在头顶,那是北斗第七星破军。
“等等,何满兄弟,你这是要去哪里?”巴山俯下身子,一把拉住何满。然后吃惊地看着他:“何满,你胳膊怎么瘦成这样,只剩一把骨头了,还怎么走?”
何满苦笑:“还能如何,向北走呗,我在的部队都死的死跑的跑散了个精光。一个人还怎么突围,总归还是和大队人马混在一起才能多一分生还的希望。饿了这么多天,能剩一口气就算是不错的了。不能走也得走,难不成在这里等死?”
巴山:“多铎不是下令将民夫都杀了吗,你没……”
何满摇头:“我又不是野兽,吃什么人?”自从多铎下令之后,那一千多被抓来的民夫立即被杀了个精光,被大家分而食之。问题是,何满知道自己不是禽兽,吃人的事情他还是做不出来的。
再说,包围圈里这么多人,一千个民夫的肉怎么够分。
吃完民夫之后,大约是尝到了人肉的滋味,军中士卒就开始挖地下的尸体吃。不过,那些尸体大多已经**,难以下口。于是,就有人开始杀伤兵。反正他们也活不了几天,就算突围,也没办法带上他们。
只不过,毕竟是一个马勺舀食的弟兄,又如何下得去手。于是,建州军就和汉军旗交换伤员。
听人说,汉人灾年的时候易子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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