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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第2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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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问行道:“没错,就在先前,荆然所在的斥候队遇到五个贼军哨探,荆然一个人就斩了四个,当真是了得。其他四个弟兄刚才还在末将跟前抱怨,说这荆然武艺实在太高,有他在,其他弟兄也得不着什么功劳,让末将另外找个部队安置荆然。”
“还有这个说法。”孙元也乐了,部队中的士卒敢战好战,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有的时候,自己还真拿他们没办法。
听汤问行这么一说,孙元心头的怒气好了些,就朝荆然挥了挥手:“罢了,本将恕你刚才无礼之罪,下去吧!冷英可恶,罪不容赦,你也不用替他求情。”
其实刚才荆然将手伸进怀里并不是要去掏武艺,而是想将怀中的锦衣卫腰牌和驾帖取出,表明自己和冷英的身份,也好救冷兄弟一命。不过,他也知道如果真掏出腰牌,自己和冷英说不定死得更快。
毕竟,任何一个人是孙元,在知道身边有锦衣卫密探之后都不会很愉快。以他的身份,要捏死自己就好象捏死一只蚂蚁。
可是,如果自己什么也不做,冷兄弟岂不是死定了,他必须要赌。
还好刚才汤将军突然到来,荆然抓在腰牌上的手松开了。
汤问行如今正是扬州镇参将,骑兵军的统领,孙元最信任的心腹。原本以为孙元看在他的面子上会饶冷英兄弟一回,却不想,这宁乡军的军纪如此严格,却没有法外开恩的可能。
他内心之中一片混乱,不知道该如何是后。
耳边又传来孙元的声音:“汤问行,方才马总督还同某说,说不好刘超今夜就会过来偷营。你的斥候撒出去了吗,警戒圈子多大?”
“将军放心,斥候都已经撒出去了,警戒圈子有二十里大。贼军若来偷营,还没到地头就被我军健儿给截住了。这几日车舟劳顿,将军且睡个安生觉好了。”汤问行自信满满地回答:“末将绝对不会放一个贼子过来。”
说话中,灼热得好象已经凝固的空气动了,有微微的清风吹拂而来。
孙元心中一畅:“甚是舒服。”
“孙将军,今夜的风绝对小不了,说不定会有狂风大起,我家冷兄弟年轻不懂事,且饶他一遭吧?”说话的正是荆然,他又跪了下去。
余祥见这个荆然依旧痴缠不休,彻底恼了,正要命人将他捆了,孙元的眉头却皱了起来示意荆然继续说下去。
荆然跪在地上:“禀将军,小人以前行走江湖讨生活的时候,一年中总要来徐州、宿州几遭,这里的山川地理气候也曾经听人说过。此地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这片相山丘陵地,每年五月初,若是有旱情,必然会起东南风。这东风一刮起来,极大。崇祯三年徐、宿大旱,东风起时,昏天黑地,吹得人站不住脚,百姓房屋的屋顶也被揭走了上百间。今年旱得厉害,现在突然有东风起,小人估摸着,夜半的时候风必然极大。”
这话倒是没有说假话,锦衣卫干得就是密探的活儿,荆然作为南京锦衣卫千户所的总旗,每年都会到淮泗地区巡视一趟,对这边的风土人情极为熟悉。
孙元森然道:“荆然,你敢为你的话负责吗?”
荆然:“将军,小人敢用自己和我家冷兄弟的脑袋为刚才这番话担保。若今夜子时大风不起,请将军以扰乱军心之罪砍了我们二人的头颅。”他这话说得很有技巧,无形中却是叫孙元暂时不要对冷英行刑。
孙元又将目光落到汤问行脸上,汤问行上前一步,低声道:“将军,这一路上如何行军,哪里有水,哪里又可以驻扎部队,荆然都是极熟的,以前应该常来这一带。他的话,末将却是相信的。”
孙元对荆然道:“好,就暂时饶过冷英一次,对于他的处罚,一切等明日战后再说,下去吧!”
荆然心中一阵狂喜,高声叫道:“多谢将军不杀之恩,多谢将军不杀之恩。”当下也顾不得磕头谢恩,一道烟似地冲了出去,自去传孙元的命令,让陈铁山不要行刑。
“今夜会起狂风……”孙元看着荆然跑出去脚下卷起的黄尘,心中吃惊。
这宿州已经干旱成这样,别说子时夜半狂风大起,就算是这几日骑兵军在光敞敞的平原上行军,马蹄卷起的沙尘已是遮天敝日,能见度不过三十米。真到大风起时,也不知道是何等情形。
若是敌人半夜来袭,昏天黑地,派出去的斥候目不能视物,别说警戒圈子撒出去二十里,就算是三十里,又如何发现到了敌人的夜袭大军。即便发现了,也未必能顺利回来报信。
刘超部已经在围宿州多日,这里的山川地形想必也摸得清楚,夜间行军对他们来说不成问题。
一旦风起他们正可乘机杀进宁乡军老营,然后大家裹成一团,这仗就打成乱斗了。
冷兵起战争时期因为通讯手段的限制,战斗一旦打成混战,指挥官根本就掌握不了部队。至于战事最后会演变成什么模样,鬼才知道。部队的编制一乱,就算宁乡军平日里训练得再好,也没有任何用处。双方迅速地拉到街头斗殴的水准,接下来,大家就只能赌人品了。
退一万步讲,就算宁乡军混战一夜,将敌军击退。可这么大的风,这么干燥的天气,只要刘超不是笨蛋,必然会在孙元老营放上一把火。这火一起,谁也救不下来。
如今的宿州赤地千里,根本得不到任何补充。宁乡军一旦丢了辎重和战马,此战必败。
这大概就是刘超的目的吧,如果荆然所言是真。
汤问行和余祥也想到了这一点,同是变了脸色。
“传令下去,让士卒们抓紧时间睡觉。亥时即起,埋锅造饭。”孙元下令:“子时前,所有骑兵上马,去那片丘陵后埋伏。”
他指着远处的一圈丘陵道:“到时候,若是敌军来袭,骑兵军立即杀将出来。刘超今夜不来还好,若来,这里就是他的葬身之地。”
“是。”汤问行一拱手,飞快地跑开,自去布置。
孙元:“小余。”
“将军。”
“你去通知马总督,说某认为他所言有理,说不定刘超还真要来偷袭,请他加强警戒。一旦贼军至,自有我军替他收拾了。至于庐凤军,守好营盘,就不用出来作战了。到时候形势实在太乱,我军只要见着步兵都会当成贼军一一斩杀,到时候若是误伤友军,反而不美。”
说到这里,孙元面上的表情冷厉了:“时间紧迫,支援开封刻不容缓,本将军没时间在刘超身上磨蹭,必须在一天只内解决刘超。”
“遵命。”小余也跳上战马冲了出去。
孙元:“其余各人,随某回营,抓紧时间睡觉。”
回到中军大帐之后,孙元在毡子上躺了半天,只感觉帐篷里又闷又热,汗水如泉水一般涌出来,却如何睡得着。
说来也怪,先前起的那阵小风渐渐的停了。漫天的灰尘纷纷落下,从里面看出去,外面的帐篷顶上已经蒙上了一层土黄色。
这下,孙元心中狐疑起来:子时会起大风吗,荆然会不会是满口胡言?我能因为他的一句话而做出如此重大部署吗?
660。第660章 第六百六十八 骑兵军冲锋
夜已经很深了,所有的战马都装着辔头趴在地上。
两千多骑兵没有一个人说话,都静静地将目光落到远处灯火明亮的宁乡军老营。还是没有风,初夏的夜色如如同黑色铅石压在所有人心上,气氛显得凝滞。
仿佛被这凝重的空气所感染,有战马不安地打着响鼻。骑兵纷纷伸出手去摸战马的颈项,安抚着自己的战友。
美美地睡了一觉之后,部队被孙元拉了出去,都埋伏在距离老营一里半的丘陵地带。在全军出营埋伏的同时,孙元还命人将老营的所有灯火都点燃了。星星点点的火光在黑夜中的空旷平原上显得十分醒目,相信能够很轻易地就将刘超吸引过来。
实在太旱了,丘陵坡地上的草木都已经枯黄,连一个蚊虫都找不着,夜凉如水,很是舒爽。
抬头看去,头顶的天空一片半透明的深蓝,有千万点繁星闪烁,不用问,明日又是一个好天气。
孙元背着手站在一颗老柿子树下,保持抬头看天的肢势已经有一段时间了。随着时辰的一点点流逝,看情形已经到了子时,他心中突然有些不安。风平浪静,这夜色哪有半点狂风大做的架势?
不过作为一军军主,扬州镇军的统帅,即便心中担忧,但他面上还是竭力做出一副成竹在胸的镇定。
倒是小余有些沉不住气,小声道:“将军,会不会弄错了,别是荆然糊弄咱们的吧?这厮为了救冷英那个绿头乌龟,急火攻心,撒下如此弥天大谎,实在可恶!”
荆然是他推荐进军队的,如果这鸟人闯下这么大的祸,叫他又气又急。
孙元张开嘴,正要安抚已经有些急噪的余祥。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吃进去一口灰尘,气管受到刺激,差点咳嗽出声。
瞬时间,一阵尖锐的呼啸声掠地而起,沿着山坡冲了上来。借着星光看去,一道无边无际的尘土之墙缓慢而整齐地扑来,就如同涨潮时的大海。战马的马鬃、身上的战袍、头盔上的红缨、黑色的宁乡军旗子都朝同一个方向飞扬而起。
起风了!
大自然的伟力是如此的壮观,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前方如墙而来的沙尘,呆若木鸡。就连不安的战马也安静下来,趴在地上,身躯微微颤抖。
“沙沙,沙沙!”那道尘土之墙看起来好象很慢,其实就在一瞬间就扑到孙元身前,眼睛里顿时混沌不明白,耳边只响动沙子扑打铁盔的声音。
孙元张开嘴想让大家保持好队型,可这种情况连呼吸都困难,又如何喊得出声。
他只能掏出早已经准备好的棉巾蒙住口鼻,直接蹲在地上,尽量减少身体所受的风力。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感觉皮肤、头发、衣甲里全是沙土,就在孙元感觉自己快要经受不住的时候,风渐渐地小了起来。
眼前清晰了许多,远方自己老营的灯火在一片昏黄中透射过来,头顶的星光也依稀可辨。
孙元回头看去,身边却是空无一人。只惊骇之中,旁边有一个影子动了一下,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第一百个……原来,刚才尘土实在太大,将大家都盖住了。
“将军,敌袭。”小余伸出右手指向远方。
孙元心中一凛,定睛看去,远处是一片火把的海洋,瞬间将眼帘占满了。
空中混沌的黄色土幕也在这片火把的光芒中微微颤动,似是要活过来。
“好多,好多!”小余抽了一口冷气,将一口全是沙子的唾沫吐了出去:“至少两万,或许更多。”
孙元一看,差点笑破了肚皮:“草寇果然就是草寇,看刘超的军势,怕是比当年滁州大战时的高迎祥还不如。”
小余说得对,敌人至少在两万以上,因为是半夜,也数不清楚,搞不好超过五万。人虽多,可队伍的军列却极为散乱,没有丝毫阵势可言。士兵和士兵,队伍和队伍之间的距离也大,贼人手中的兵器五花八门,刀枪且不说了,很多人手上还拿着锄头、钉耙,甚至木棍。这样的部队,多兵种配合自然是谈不上的。
显然,敌人根本没经过什么严格的训练,很多人大概都是被刘超裹胁的流民和百姓,直接扔过去一根木棍就驱使他们上了战场。
这样的军队有点像早期的农民军,靠着人多一涌而上。若是打了胜仗,自然是可以靠着高昂的士气让对手陷入人海之中。但仗一旦打得苦了,稍有不利,这些流寇就会作鸟兽散。
敌人的士兵和士兵之间距离如此之大,正适合我军骑兵冲阵。等下只需一个冲锋,就能直接将刘超大阵击穿打透,剩下的事情就简单了。不外是追击,追击,不停地追击。
可笑马士英连这样的烂军队都打不过,他和阮大铖还不断叮嘱自己说那刘超乃是经验丰富的骁将,手下的家丁都是身经百战的剽悍之士,不可大意。
嘿嘿,今日就让马瑶草你看看,什么才叫真正的剽悍锐士!
将宁乡军放在国内战,真真是牛刀杀鸡,高射炮打蚊子啊!
正因为敌人没有经过基本的军事训练,所以,一看到宁乡军老营的灯火,也不等军官下令,同时发出一声喊,用尽全身力朝前狂奔。
这下不但孙元,就连没有带过兵的余祥也不住摇头,这么远就开始发足狂奔,等到了地头还不累坏了。如果遇到伏击,还怎么跟敌人打?在正经的战场上,双方列阵对垒,进攻一方会慢慢靠近,等到双方距离一百步的时候才会将速度提到最高。
是啊,这仗根本就不正经。
渐渐地,刘超部已经狂奔到丘陵下面。因为天上有扬沙,视线混沌,自然也看不到埋伏在山上的宁乡军骑兵。
居高临下看去,借着火光,孙元看到很多贼军都在大口大口地喘息,不少人都在不住吐着口中的沙子。
还没冲到地头,贼军就累成这样。还没落到陷阱里,他们就已经没有力气。
这仗打起来,已是毫无悬念。
孙元不觉摇头,然后心中又是一阵悲哀:中原一地自崇祯初年到现在屡受兵火,简直就是尸山血海。按说在战争中学习战争,这里的人早就应该打成精锐了。可现在看来,却是如此不堪。这样不军队,将来又如何能够抵御即将到来的辽东铁蹄?
今日就让你们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军队,看来未来你们将要面对的建奴究竟剽悍成什么模样,宁乡骑兵军可是能够和多铎打成平手的强军。
“骑兵军着甲!”
不但命令逐一传达到每一个骑兵耳朵里,孙元就张开双臂,让身边的卫兵将一口铠甲套在自己身上。
打磨得如同镜面的铠甲让眼前瞬间一亮,孙元也感觉身子一沉。
这两千具铁甲是这三年孙元给自己的骑兵攒下来的,他的本意是想让这支部队在将来清兵来下时在战场上发挥作用。据他所知,未来清兵两路南下灭明时,部队中汉军旗和明朝降军占绝对多数。再加上有孔德、尚可喜等人的调教,清军已经开始在部队中大量装备火器,火器战法甚至还强过明军。
火器乃是骑兵冲锋的天地,为了保护骑兵,孙元就开始研制新铠甲。铁甲也越做越厚,到最后,竟弄出了欧洲板甲。可板甲分量实在太重,战马也驮不动。于是,孙元又改良了几次,去掉了铠甲的袖子和下摆,由前后两片甲板组成,主要材料是铁,搭扣和铆钉为黄铜,由皮带连接,表面抛光。到最后定型时,倒颇有拿破轮时期胸甲骑兵的味道。
铠甲的重量也减轻到二十斤。不过,这个分量已经很重。所以,在平日里,骑兵的铠甲都要单独放在铠甲包里,由另外一匹战马驼运,等到冲锋的时候再穿到身上。可即便如此,因为实在太重,时间一长,肩膀也遭不住。
这两千具铠甲耗工实在太多,价值不菲,和骑兵们座下的战马一道,算是宁乡军中除了战舰之外最值钱的家当。
当然,孙元作为一军的统帅,身上的防具极为坚固。除了外面的胸甲,里面还穿着一件索子甲。
宁乡军的骑兵军除装备胸甲之外,每人腰上还挂着一口刀,两把手铳,一把短锤,一把手斧,长兵器已经被队伍淘汰了。
一具具抛光的铠甲穿到身上,山坡上越来越亮。
然后,一顶顶头盔扣到头上,长长的避雷针式的头盔上大红红缨在风中飘扬荡漾,如同燃烧的烈火。再配合上亮得如同闪电的铠甲,看起来极是渗人。
坐上战马,孙元将头盔上的面具扣下来,只露一双眼睛在外面,看起来就好象机器人一样。
他“铿锵”一声抽出腰刀,朝前指了指,战马慢慢地朝丘陵下走去。
其他两千骑兵也同时抽出制式雁翎刀,就这么沉默无声地随着他们的统帅朝前推进。
四千匹战马同时踏着整齐的脚步冲山坡上下来,声音虽然不大,却极富穿透力。整个地皮都在这道洪流中剧烈震颤。
这不可避免地引起贼军的注意,几乎所有的贼军都同时转头看过来,然后张大嘴叫喊。可惜,他们的喊声瞬间被轰隆的马蹄声掩盖了。
661。第661章 战斗之场
火把的海洋在大风的吹袭下,火光在胸甲骑兵镜面一样的铠甲上反射、放大,金属的光辉如同融化的熔岩,奔流而来,就如同一个从地狱里出来的死神。
战马刚开始的时候是慢慢向前推进,接着是小碎步,然后是小跑,不断加速。等到两军接触,战马的速度已经放到最大。
狂风中,孙元将腰刀笔直指想前方,手指深深地嵌进裹缠刀柄的麻绳之中。
他已经被眼前的刀光、铠甲、火把耀得开睁不开眼睛了。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直欲大吼大叫,让手中大刀饱饮敌人的鲜血。
可惜作为一军之主,他身体的前后左右都被卫兵团团围住,这些卫兵都是军中一等一个猛士,根本就轮不到他亲自出手。
突然杀来的伏兵让刘超军惊慌失措,凄厉的号角声吹起,在混沌的视线中,孙元看到有一队敌人的弓手从人群中冲出来,来开弓乱糟糟地射来。可惜风实在太大,羽箭一腾空就被风瞬间吹得没了踪影。
机会只有一次,还没等到已经彻底陷入歇斯底里的弓手再次上弦,死神的镰刀化成已经沉重如山的大锤,狠狠砸进纷乱的人堆里。
根本就不需要骑兵们挥动马刀,巨大的惯性已经将一片人影撞上了半空。
两军刚一接触,职业军人和流民的分别;近代杀人机器和封建时代的土匪的分别是如此的巨大。
战斗普一开始,宁乡骑兵军略一停顿,然后就如点燃了的火药一般瞬间爆炸开来。
大屠杀开始了。
就在孙元的前方,一个看起来像是贼军军官的模样人挥舞着长矛骑着一头大青马,带着一队士兵朝前冲来,与孙元等人裹在一起。
这个军官的武艺好象不错,身上的铠甲也有些意思,乃是辽东建奴的棉甲制式。不过,他的头盔上没有那种长长的避雷针,而是缀上一丛黄色的红缨,因为实在太多,将整个头盔都覆盖了,这让他看起来好象是雄师的棕毛。
至于跟在他身后的那几十个士兵都是浑身着甲,身材高大,看起来颇为剽悍。
他的突然杀出,倒是弄了大家一个措手不及。
为首那个宁乡骑一时不防,胸口被他刺了一矛,换成别人早已经被他扎了个通透。可惜不知道是因为没刺中位置,还是镜面一样的胸甲实在太滑。那柄长矛从铠甲光滑的表面滑了过去,巨大的摩擦声清晰传来,甚至能够看到那一连串跳跃的火星。
战斗之场,止尸之地,生死之在一瞬。那个中枪的宁乡军骑兵也不客气,手中的马刀朝前一摆,借助马力,瞬间将敌人手上枪杆子斩断。
那人也被这巨大的反震之力震得跌入人群,再看不到。
以眼前混乱的形势,他应该没有在站起来的可能。
“好!”有人在大喊:“荆大哥的武艺好生了得!”
“杀!”
死亡之风吹拂,跟在那个贼军军官后面的几十个精锐士兵瞬间被马蹄搅得粉碎。
……
“威武,威武!”
黑夜中,满天满地都是骑兵军士兵的呐喊声。
刘超贼军和宁乡军装备上的巨大差距尽显无疑。一群没有经受过任何军事训练的手中只提着一把锄头和木棍农民,如何是已经职业化六年,经历过无数血战的武装到牙齿的宁乡骑兵军的对手。
通常是,贼军手中木棍刚敲到宁乡军士兵的铠甲上,就愕然发现自己已经被敌人用雪亮的刀子破开了身子。
用烧红的铁签****牛油来形容宁乡军进攻的猛烈程度也不为过,转眼,孙元发现自己已经被护卫们簇拥出深入敌人的人海中三百余步,就像是穿透稀薄的空气,没有感受到丝毫的压力。
刘超军牛角号的声音越发地凄厉,随着两千宁乡骑兵都将马速放到最大,敌人的阵势彻底地乱了。烟尘更大,一团接一团膨胀开了,在火把的照耀下反射片片黄光。现在,眼前什么也看不见了,贼军已经彻底失去了指挥……不对,宁乡军身上的铠甲和马刀依旧如此耀眼。
可笑贼军想用这场大风卷起的沙尘瞒过斥候,偷袭宁乡军的老营,可结果战斗一打响,他们自己还被这如同滚滚大雾一般的黄土弄得一片混乱。
倒是宁乡军的仗打得简单,在这一片混乱之中,他们也不用去分辨对面是友是敌,反正只要是在地下腿儿着的,直接一刀过去,绝对不会杀错人。而且,骑兵身上的铠甲是如此的醒目。
很快,敌人都同时发出绝望的呐喊,丢掉手中的武器调头朝来时路奔逃。
可惜,眼前除了灰尘还是灰尘,什么也看不清楚。不过他们也不用担心,因为身后那些从扬州来的杀神在后面不断地将他们朝一个固定的方向驱赶。
孙元也不知道部队究竟战了多久,估摸着最少也有一个时辰,风开始小起来,可灰尘因为千万双人脚马蹄的践踏,一直高高飞腾。
透过面具的缝隙看出去,地上全是横七竖八的尸体和兵器、铠甲的反光。贼军在逃命的时候为了减轻分量,丢掉了身上能够丢掉的一切。
孙元已经换了一次马,身上的灰尘积了薄薄的一层,不断有令人窒息的灰尘从面具外面渗进鼻孔,吸进肺中,火辣辣地如同快要燃烧。
实在是太热了,口中的唾沫早已经干涸,舌头像是放进沙子里,麻木得没有任何知觉。
但汗水还是在不住地流着,铠甲里面,热气蒸腾,如同桑拿。
这仗打到现在已是毫无悬念可言,也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反正只要带着骑兵一冲,贼军就垮了,根本就没有象样的抵抗。
激荡的内心已经平服,肾上腺激素也不在分泌,孙元突然觉得这仗很没意思。
真是一场无趣的战斗啊!
明朝末年的部队一支比一支烂,也就建奴还算看得过眼。
战马的速度慢了下来,孙元掀开面具,吸着**辣的满是灰尘的空气,下令:“向前,向前,一刻也不要停,直接拿下刘超老营!”
662。第662章 胜利
风彻底停了下来,几万人打着火把过来,被宁乡军一通乱砍乱杀,早已经散了。火把次第熄灭,眼前开始暗下来。
可就在孙元的眼睛逐渐适应了昏暗之后,眼前突然一片大亮。
十多个铠甲齐整的贼军从人潮冲杀出,看模样都是贼军中的家丁级精锐。
“总算遇到抵抗了。”孙元突然来了精神,定睛看去,就看到先前被荆然一刀砍断枪杆子的那个头盔装饰着雄师棕毛般的盔缨的敌将又杀出来了。
这一回,他手上的长矛换成了一把斩马刀。他没有骑马,右腿好象受了伤,就这么一瘸一拐地冲在队伍的最前头。
孙元小小地感觉意外:这厮竟然这么快就跑这里来了,还如此顽强,倒是条汉子。好,某就给你一场配得上你的死亡!
这个跛脚将领张着嘴大声吼叫,奋力勒束部队,以滑稽的肢势在人潮中蹦蹦跳跳,不住地驱使着乱军调头杀来。可惜,贼军终归是贼军,在这种大崩溃的情形,就算是九边镇军一时间也恢复不了秩序,更何况是这些没经过军事训练的流民。
根本没有人理会他,一口杀了两人之后,贼军不但没有恢复过来,反将那十多个精锐也冲散了。
那人连头盔都被疯狂的人潮给挤掉了,只张着嘴不停地吃着沙子。
孙元突然有些同情起他来,又觉得可笑。
两个宁乡骑兵挥舞着马刀冲上去,那敌将面色一变,不退反进,暴和一声,手中斩马刀向前一挥。
这一声却是如此之大,让高速冲刺的战马明显地一个停顿。
白光闪烁,那柄长刀瞬间将战马的头颅斩了下来。
大团血花开放,马上的骑士摔倒在地。那个贼军将领冲上前去,一刀把落地的骑兵砍死。另外一个骑兵见战友阵亡,发出一声悲怆大吼。可就在这个时候,那敌将的斩马刀又是一闪,直接破开他的胸甲,几乎是用蛮力将之扫下战马。
这是一把什么样的刀啊,长约一米五十,刀柄用的是上好的白蜡杆,鸡蛋粗细。刀背厚如拇指,刃长两尺半,做牛尾状,样式颇有点像宋制朴刀。
宁乡军中常见的苗刀与它比起来,就是个小弟弟。
据说,斩马刀最早出现于唐朝,乃是步战用刀。后世还有人说,这种刀就是传说中的陌刀。唐时,步兵身着厚甲,结成阵势,专门用来克制骑兵。下砍马腿,上削人头,战时,整齐的军阵如墙而进,所经之处,人马俱碎。
刚才这厮的两刀,还真有这个味道。
一刀将那个骑兵砍下马后,那跛子以常人没有的矫捷跃上战马,手中斩马刀舞成一团白光。
又有两个宁乡骑逼上去,那厮又将一人斩下马去。另外三人眼睛都红了,可敌人兵器长过他们手中的马刀,一时却是攻不上去,内心之中也有些惧了。
孙元抽了一口冷气,敌将的强悍出乎他的意料。先前他被荆然一刀砍断枪杆子跌落到人潮之中时,孙元内心中未必没有轻视之心,觉得这就是一个普通的贼军军官。
却不想,第二次见面,这厮的武艺让他大感意外。
看他的勇悍程度,已经不逊色于犟驴子。整个宁乡军中,怕是只有朱玄水才能轻易将他拿下。
当然,如过傅山在此,一招之中就能解决此人。可惜,傅青主此刻却不知道在哪里。
先前这个跛子之所以在荆然手头吃了大亏,一时因为没有防备,即便他武艺再强,一抵过过借助战马冲刺速度的一刀。而且,他手中的兵器也不对,若换成这把斩马刀,最后的结果谁也说不清楚。
“一员虎将。”孙元心中赞叹,将刀收回鞘中,也不废话,抽出手铳,瞄准他的身体,击发。换枪,击发,一口气射出两颗灼热的弹丸。
痛楚的大吼如同霹雳,竟将战场上的喧嚣都盖住了。滚滚黄尘中,那贼军将领手中的武器落地,只用右手紧紧地捂住左胳膊。血红色的眸子从前方狠狠盯来,如此醒目,里面尽是不甘和愤怒。
孙元也懒得理睬他,手铳的扳机绕着双手食指转了一个圈儿,就麻利地别在腰带上。然后向前一指:“取此人头颅者,赏狗头一个!”
傅山当年说得对:战场之上,武艺再高又能如何。杀人,无论什么样的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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