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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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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第1章 我要活,我要活
“法军骑兵总数14857人,共编成38个骑兵团,其中,骠骑兵439人:第7骠骑兵团。猎骑兵4064人:第1、3、4、6、9、11、12猎骑兵团、近卫第1、2猎骑兵团……”
“燧发枪口径19.8毫米,枪长1560毫米,枪重5.69千克……击锤的钳口上夹一块燧石,在传火孔边有一击砧,如果需要射击时,就扣引扳机,在弹簧的作用下,将燧石重重地打在火门边上,冒出火星,引燃火药。”
……
孙元一边看着手上的iPad,一边在手中的本子上记着什么。
“嘿,我说老板,咱们就是一做厨师的,看这些做什么?”开车的小李笑嘻嘻地将卡在耳朵上皱巴巴的香烟取下来,叼在口中,然后按下了点烟器:“书这玩意儿也不是没有什么用处,看个乐子就成了。还有啊,老板你读读菜谱什么的还可以理解。看历史书,没意思,没意思。我就想不明白了,历史书和咱们的生意有什么关系?”
听到小李问,孙元放下手中的笔和本子,谦和一笑:“多读书总是好的,我也就这个爱好了。这经商,其实也需要脑子,不是有商场兵法一说吗。一切历史都是现代史,以史为镜,可以知道得失。”
“拉倒吧,什么商场兵法,那可是针对大老板的。至于老板你……”小李大约也知道这么同孙元说话不太礼貌,就笑嘻嘻地闭上了嘴。
孙元也不在意,只微微一笑,不再说话。
“操,这点烟器好象有点问题。”小李等了半天,还没看到点烟器弹起来,用手拔出来看了看,还没有红,就烦恼地扔到驾驶台上,郁闷地叫了一声:“老板,有火没有,我打火机丢在刚才那户人家里了。”
孙元:“我又不抽烟,还有啊,我说你这小子年纪不大,烟瘾不小。一边做酒席,一边抽烟,也不怕烟灰掉锅里去被人投诉?”
小李嘿嘿地笑着:“投诉什么啊,咱们农村人不讲究这些。对了,再过一个月就该是夏收农忙,生意估计会清淡一些。我说老板,你读了这么多历史书,又学得一肚子兵法,能不能想给法子?”
“读历史书不过是我的爱好。”
说话间,前面是一道向下的陡坡,盘山公路在脚下蜿蜒回旋。
路很烂,满眼都是坑凼。二手小卡一冲下去,除了喇叭不响,浑身都在颤抖,如同要散架一般。
小李破口骂起来:“这些土老肥,谁家没有一辆二三十万的重卡,大家凑点钱出来,也能将这条路给修好了,老子他妈的再不来这里了。”
孙元:“这个只怕不成。”他又在IPAD上点了点,道:“十一号咱们还得过来一趟,东沟村老钱家立碑,要摆三十桌。”
“我日,立个墓碑也整酒,这不是装怪吗?”小李怪叫一声,猛地将油门踩到了底。
“轰隆、轰隆、啪啪、光当!”车厢里传来清脆的撞击声,又是锅又是盆。
然后,大厨老孟高亢的叫骂声传来:“小李你这个二百五,他妈的就不能开慢点?”
小李嘿嘿一笑,将脑袋伸出窗外去:“老孟,借个火,把打火机给我。”
老孟:“借你,想得美,知道老子的打火机多少钱一个,五百多,叫啥贼朴,借你弄坏了算谁的。”
“什么贼朴,是ZIPO,没文化真可怕。”小李摇头,又将脑袋伸出去,“就这么点好了,小气!”
听到他们的对话,孙元忍不住一笑,突然间,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感慨:团队虽小,职员素质堪忧,可这工作干起来,却心中舒服。或许,这次回老家是对的。
没错,孙元的做的正是替人置办酒席的活儿,最近老家这边突然流行起了无事酒,
中国乃是礼仪之邦,讲究的是礼尚往来。婚嫁喜庆,亲朋好友同喜同贺;老人去世,左邻右舍不呼而聚。
不过,最近几年,这事渐渐地变了味。不但婚丧嫁娶要整酒,就连搬家、小孩读书、买车也要整酒,到最后,更是挖个茅坑整酒,钉个大门整酒,母猪下儿也整酒……
你去别人家里喝酒,份子钱总得要随点吧。在如今这个行情下,一两百根本拿不出手,五百才算起步。
如此一来,普通人每年光人情支出都是一笔巨大负担。
不过,这对孙元来说却是一个巨大的商机。
孙元今年二十七岁,大学毕业后在京城进了一家公司做起了小白领,收入每月有一万多块,在老家人眼中,也算是高薪。不过,自家的苦自己清楚。这点收入,根本没办法在京城安身立命。
于是,年初的时候,孙元果断地辞掉了工作,买了一辆二手车,干起了替人置办酒席的营生。
万事开头难,他的生意做得不大,也赚不了多少钱。还好投资额不大,就当是玩玩,计有二手轻卡一辆、厨具一套。又雇佣了大厨老孟、司机兼小工小李。
而他,则负责联系业务。
成天在乡下跑,跟吉普赛人一样。
不过,相比起大都市那紧张的生活,没有了办公室的尔虞我诈、没有了高昂的房价、不用每天去挤那如同沙丁鱼罐头一样的地铁,孙元感觉到自己全副身心都放松下来。
到现在,他又重新拣起了大学时的爱好,研究起历史和军事,还在一个军史论坛做了版主。
“这才是生活啊,人生原本就该是这样!”孙元回想起以前在京城做小白领的日子,心中一阵感慨。
……
看小李将脑袋伸出来,车厢上的老孟无奈地掏出打火机,“叮”一声打燃了,用手捧着给他点烟,口中还念叨:“你娃装怪,肯定是眼红我的贼普。”
这个时候,孙元突然看到前面有一道急弯,可惜小李的脑袋正好伸出窗去,却没有发现。
“小心……啊!”孙元发出一声惊叫。
“小李,你个瓜娃子……啊!”老孟也在惨叫。
汽车砰一声从前边的断崖冲了出去。
底下是万丈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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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烈的疼痛从脑袋里袭来,那感觉,就好象被人用刀子正在脑浆里不住地搅着。意识,也随着这一阵搅动混沌,一时间,竟什么也记不起来。
同时,胸口却好象被人用手使劲地捏着。一口气憋在胸腔里,怎么也吐不出来。
身体也因为这阵缺氧而阵阵发软、发冷。
但面庞却火辣辣地热起来,太阳穴里的那根血管在突突跳动。
“难道要死了!”孙元心中突然惊慌起来,他也意识到,如果放任这种情形继续下去,也许用不了两分钟,自己就会窒息而亡。
可是,身体却好象被魇住了,就连一根手指也挪动不得。
就在这个时候,一段莫名其妙的记忆如潮水一样灌注而来。整个身体就如同通了电一样恢复知觉,久违的空气注进肺中。
“咳咳!”孙元猛地坐起来,剧烈地咳嗽起来。
这片记忆支离破碎光怪陆离,在其中,自己也叫孙元,是一个农家子弟……不对,我不是这样的啊!
“这里是哪里,我又是谁?”突然间,脑子终于清醒过来。孙元想起了自己正和小李坐在车上,后来,出了车祸。如果不出意外,自己应该是已经死了。
“难道……”一种可怕的感觉涌上心头,让他颤抖起来。
嗓子里的咳嗽依旧一声接一声,怎么也遏制不住。
“元儿,你醒了……”一团昏黄的灯光在眼前扩散开来,光影中是一个干瘦的中年妇人,面上的皱纹在灯光里显得很深,也看不出年纪。
声音中带着哭声,更带着一丝惊喜:“你若有个三长两短,娘也活不成了。”
“娘……我没事……”终于不咳了,好象是不受控制一般,孙元随口虚弱地应了一句。
这话一说出口,他身上千万颗毛孔同时张开,冷汗流了一身,这才发现有什么地方不对。
这个妇女一口吴俣软语,而自己这句话也用的是同样的方言。
作为一个曾经的白领,孙元以前的公司在南方也有业务,自然能够听出,这个妇人和自己所说的话应该属于苏州、扬州一带的口音。
不过,能听出,并不等于能够听懂和能说。
在以前他和客户交流时,大家都是一口的普通话。
“我明明不会这种方言的,今日怎么说得如此流利?”
见鬼了!
随着这一身冷汗出来,孙元已经用尽全身力,身体一软,又重新倒在床上。
脑袋在枕头上碰出响亮的声音。
在晕厥过去的同时,孙元心中闪过一个念头:难不成我车祸死亡之后,灵魂上了另外一个人的身。却不知道,现在是哪一年,又是什么地方?
“元儿,元儿……你怎么了……你不要吓娘……”
那个妇人的开始大声号哭起来,声音越来越远,逐渐细不可闻。
无边的黑暗笼罩过来。
心中突然有一种惊恐:不能睡,不能睡,我要活,我要活!
2。第2章 你好,明朝
大约是心中的那股执念支撑,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孙元被一阵轰隆的响声惊醒。
那声音很是沉闷,就好象有人用一根大木杠子正在使劲敲打着什么,其中还带着一种特有的节奏。
天光已经大亮,身上的力气已经恢复,孙元咬坐了起来。环顾四周,却看到一间破旧黑暗的小屋。
没错,地方很小,也就十几平方的样子,看其形制,应该是南方那种用竹蔑和黄泥涂墙的小青瓦房。这几年中国的GDP已是世界第二,在江浙地区,民间富庶,即便是普通农民,谁家不是两层的小洋楼?
现在这种房子可不多见啊,很有些古典的味道。
“孙李氏,你儿子被人打伤了脑子,已经昏迷了十日,药石不进,看情形是活不成的。到时候你儿子一走,你一个孤寡妇人,又如何支撑得起这个家。光每年官家派下来的辽饷和赋税你就掏不出来,到时候还不是要卖田卖地。你卖田卖地不要紧,可你手头那三亩上好水田却是老祖宗传下来的,绝计不可败在你手头,那可是大大的不孝。要不这样,你将水田寄在我名下,从现在开始,你就算是我冒家的人了。朝廷的赋税自有我冒家宗族支应,每年公中给你一千斤黄谷给你养老。将来你死了,一应烧埋,也由祠堂负责。”
正当孙元饶有兴味地观察着屋中的摆设,一个响亮而咄咄逼人的声音在外屋响起。
不知道怎么的,听到这声音,孙元心中突然产生一种深重的厌恶感,有种想冲出去,一把掐住他脖子的冲动。
因为脑子里的记忆混乱不堪,他也不知道这种感觉从何而来。
听外面的情形,说话响亮这人应该是宗族中有一定地位的老辈人,想趁这个机会不花一分钱收回祖产。
不对,不对,土地不是国有吗,怎么能够买卖和授予……还有……辽饷、赋税究竟是什么,这人说话自己古色古香,很是奇怪,一般人都不会有这种口气说话的。难道……这里是古代?
想到这里,他将目光落到自己身上。
触目是一双细如麻秆的胳膊,瘦得仿佛只需要轻轻一折,就能断了。
身上是一件补满补丁的麻布短衫,看模样,好象是古人装束。
外面,那个叫孙李氏的妇人声音很不客气:“他三叔,元儿昨天已经醒过来,最多养上十天半月,就能复原。至于给我养老送终,就不劳你来关心了。”
那个叫三叔的人惊讶地叫了一声:“孙元醒了,哎,真想不到他受这么重的伤居然活过来,真叫人想不到。”声音中带着强烈的失望。
“怎么,元儿醒了,三叔好象很不高兴?”孙李氏冷冰冰地回了他一声:“不就是三亩水田而已,三叔对咱们家这点财产还真是上心啊?”
这话说得很不客气,那个叫什么三叔的人恼羞成怒了,喝道:“就算孙元醒了又如何,他弱得跟鸡子一样,肩不能挑背不能扛,又成天在外面跟不三不四的人鬼混。我看,将来这点祖产只怕要在他手头被人骗了。我这不也是为了你家的祖宗的家业着想,又不是白要你的。等到你儿子将来出息了,能够独立门口,就将地还给他就是。孙李氏,你不要给脸不要脸。一个妇道人家,家里没有个能够派上用场的男人,又能做得了什么?这几年,若不是我冒家帮你撑着,光应付衙门的差事,就能叫你破家。”
孙李氏显然是一个要强的女人,声音也大起来:“你倒是胁迫起咱们孤儿寡母起来了,冒成,咱是尊敬你才叫你一声三叔。其实,我自姓孙,同你们冒家可没有任何关系。咱们家的事情,还轮不到你来指手画脚,滚!”
两人说话时,那沉闷的木杠敲击声一直都没有停过。
这个时候,那声音消失了。
冒成冷哼一声,狞笑道:“好好好,孙李氏,你既然已经将话说到这份上,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马上就是上秋粮的时候,到时候,没有咱们冒家关照,靠你打的那点草席,不被衙门逼死才怪。你要当志气汉,咱也佩服。到时候可别哭着喊着来求我。”、
孙李氏:“我将话说到这里,我那三亩产水田就算卖了,也不可能给你。”
“告辞!”那个叫冒成的人,恼羞成怒,重重摔上了门,脚步声逐渐远去。
屋中那沉闷的木杠敲击声重新响起,孙元这才明白,这声音原来是织草席的声音。
“现在究竟是什么年代,官府的赋税好象很沉重的样子……辽饷……难道是明朝……”孙元心中一惊,好象明白了什么。
所谓辽饷,出现在明朝末年。
明朝崇祯皇帝继位之后,明帝国所面临的最大威胁是东北的后金。
后金至万历后期迅速崛起,蚕食辽东,而明朝则节节败退,防线不断收缩。至崇祯皇帝登基之后,明朝在辽东的防线已经退到山海关一带,几乎到了不能再退的地步。因此,崇祯皇帝就把辽东问题看成头等大事。
也因为如此,明朝年年和后金大战。
只可惜,输多胜少。但军费却进一步膨胀,达到国家财政不能负担的地步。所以,朝廷在征收赋税的同时,又加派了辽饷。
如此一来,就给老百姓以巨大的负担。
“这么说来,现在应该是明朝崇祯时代,也不知道是哪一年?”
“看来,我的是穿越到明朝了,灵魂寄生在一个同名同姓的农家子弟身上。”孙元突然无声地苦笑起来。
作为一个军史发烧友,他也不是没有幻想过自己有一天能够穿越到古代,凭借自己对真实历史的先知先觉成就一番伟业。
可真穿越了,却有一种战战兢兢的感觉。
那大概是对未知人生的一种恐惧吧?
不过,在上一世我大概是已经出车祸死了,如今能够再活一次,应该是一件喜事。
那么,我应该庆幸得说一声“你好,明朝”吗?
脑袋还在疼,感觉上面缠了很厚的纱布,刚才这一用脑,心力顿时不济。
没有了力气,孙元又躺了下去,昏昏沉沉睡死过去。
3。第3章 穿越之后的身份
一股温热而香甜的液体灌进嘴来,这醇厚的味道让他精神为之一振。
眼前是那个叫孙李氏的老妇,她左手端着一口海碗,右手小心地举着一个木勺。
孙元知道这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母亲来给自己喂饭,也不知道这汤究竟是何物炖成,鲜得他几乎要将舌头都咬掉了。
这已经是孙元穿越到明朝的第三天了。
在这三天之中,他因为脑袋受了伤,始终处于半清醒半昏迷的状态中。在朦胧中,他都都这样被孙李氏照顾着,直到彻底清醒过来。
“快点吃,快点吃,吃了就好了。”孙李氏见孙元喝得香甜,疲倦的面容上露出欣慰的笑容,喃喃道:“先前也是运气,在水田里捉了一斤多鲫鱼。听人说,这东西熬汤最养人了。”
喂了孙元几口鱼汤之后,孙李氏又放下勺子,提起筷子细细地剃了鱼肉,一点一点地送进孙元的嘴里。
直到将两条鲫鱼吃光,孙李氏却没有走,而是默默地坐在儿子身边。什么话也不说,只将手抚在孙元的手背上,再舍不得挪开。
目光中,却是慈爱。
孙李氏的手心中全是厚厚的茧子,老实说,被她抚在手背上,感觉非常粗糙,也有点不舒服。
而且,前世的孙元父母在很早以前就去世了。从小到大,他都是一个人过来的。从来没有享受过半点家庭的温暖,也不习惯和另外一个人的亲密关系。
可就在这个时候,孙李氏手心的热气传来,却有一种叫人宁静的感觉。脑子里那一丝残留的原主人的记忆泛起,久违的依恋之情在也遏制不住。
看着孙李氏满面的皱纹和已经斑白的头发,突然间,孙元鼻子一酸,忍不住叫了一声:“娘……我没事的……”
这个时候,他再也无法保持一个穿越者冷眼旁观的心态。
是的,这人就是我的母亲。
曾已何时,我是那么的羡慕别人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有自己的父母。
这次穿越到明朝,上天大概是要给我一个补偿,重新给了我一个母亲。
虽然看情形这个家庭非常的穷,穷得好象再也无法支撑朝廷的赋税,虽然将来的日子会非常艰苦,可有了这个真正关心、爱护自己的女人,一切都足够了。
这一声“娘”喊出口,眼泪却不争气地流了出来,心中隐约还有一丝不好意思。
看到儿子能够说话,又流下了眼泪,孙李氏欢喜地伸出手去抹着他脸上的泪珠:“儿啊,你也不要担心,你这伤虽重,可现在已经能够说话,就说明要好起来了。你却不知道,这些日子,娘都担心成什么样子了。听人说,这人受了伤,得用大鱼大肉补养。放心好了,等下我卖了席子,就给你割一斤肉回来。啊……席子,倒是忘记了,”
大约是想起自己还没干完的活儿,孙李氏慌忙站起来:“儿啊,你先歇着,我去外面。若是感觉到不舒服,你就喊一声。”
“娘你去吧,不用担心我的。”虽然身上还是软,孙元却不想让这个妇人担心,强提起力气朝这个世界的母亲轻轻笑了笑。
不片刻,外面又响起了那沉闷的木杠子的敲击声。
“看来我是真正的穿越了,而且是穿越到一个乱世之中。”依旧没有力气下床,孙元正能躺在没有帐子的木床上,苦笑着看着头顶的房瓦。
外面正是大晴天,一根光柱从亮瓦上投射而下,落到自己胸口上。
金黄色的光影中,有灰尘飘扬,口鼻中还能嗅到一股南方潮湿房间里特有的霉味。
通过这几日的将养,他已经彻底地继承了原身体主人的记忆,也将前因后果想的明白。
如果没猜错,那日车祸之后,自己已经摔死了。不过,因为某种莫名其妙的原因穿越时空,附身到这个同名同姓的少年身上。
这个少年也叫孙元,这一点叫他很是欣慰,至少名字没有发生改变,否则还真要适应一段时间才能习惯。
原来的孙元今年才十八岁,本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少年。孙家本穷,据记忆所知,他父亲早在自己两岁的时候就生病撒手人寰。父亲去世之后,只留下了三亩水田。靠着这三亩水田的出产和编织草席的手艺,母亲总算将孙元和他姐姐拉扯长大。
不过,去年姐姐出嫁的时候,为了不让姐姐在夫家受欺负,母亲陪上了一大笔嫁妆,生活顿时窘迫下去。
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再辛苦上几年,日子总归是能够过下去的。
不过,就在五日前,家里却出了一件大事。孙元在卖草席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强盗,不但钱被人抢光,头上还中了人家一棍,被打得昏迷不醒。
抬回家之后,已经是有出气没有进气了。
估计原先那个孙元在床上挺了一日之后,终因为伤势过重,一命归西。而现代社会那个孙元的魂魄在穿越之后,不知道怎么的就附到了这具肉身之中,顶替了原主人的身份。
好在同别的农家子弟不同,原来的孙元因为常年替母亲背着草席去县城卖,对于外面的事情也不是一无所知。靠着他残留的记忆,孙元总算明白现在是什么时代。
如今正是明末崇祯七年五月,作为一个军史发烧友,他自然知道这个年代所发生的一切,以及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这个时候,东北的后金已经逐渐强大,为了抵御北方外敌的入侵,朝廷已经耗尽了全部元气。
与此同时,随着小冰河的到来,北方气候逐渐变得恶劣,土地也不适合耕作。天灾使得北方农民大量破产,流民遍地的结果就是步入深渊的内乱。陕西、山西、河南,到处都是农民军。李自成、高迎祥、张献忠,再加上辽东的努尔哈赤、皇太极,这些名字开始在这段历史闪亮等场,并将整个北中国变成了血与火的人间地狱。
就在今年,高迎祥、张献忠等十八家反王大军就要进入河南,所过之地,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而孙元此刻身负重伤躺在床上,其实和远在山陕河南的农民军也有一定的关系。
原来。为了抵御北方后金,明朝国库已然空虚。而农民军乱起,却不能不管。但那巨大的军费开支却让朝廷无法承受,因此,国家在开征辽饷的同时又开了剿饷这个新的税种。
以前为了支应正常徭役和赋税以及辽饷,普通百姓已经竭地之所出。如今,又有剿饷,大量农民破产沦为流民,有的人甚至挺而走险做了盗贼。
孙元卖了草席得了钱,估计就是被人给盯上了,然后狠狠地给了后脑勺一棍。
“真是一个糟糕的年代啊!”孙元忍不住叹息一声。,
作为一个军史发烧友,他以前也不是没有幻想过自己穿越到一个乱世,凭借现代人的见识,出将入相,建功立业。
可这也就是想象而已,他认为即便自己真的穿越了。个人的力量,在一个大时代中根本算不得什么,很有可能直接被时代的洪流给吞没了。
如果他这次是穿越到陕西已经豫西,估计一睁开眼就会看到乱军,搞不好就要被人迎面一刀劈死。
也是老天爷够意思,让自己穿到这里。
这里正是明朝南直隶扬州府如皋县城郊三十里的一个小村子,现在是明朝崇祯七年。
据说孙元所知,明末的****大多集中在北方的山陕冀鲁四省,至少在崇祯十七年之前,战火还烧不到这里。
也就是说,至少在十年之内,自己是安全的。
如此看来,老天爷对我孙元还是不薄啊!
至于十年之后清兵南下时?
管他呢,反正有对历史的先知先觉,也知道哪个地方受过兵灾,哪个地方安全,到时候带着母亲逃过去躲上一阵,等到天下太平时再说。
想到这里,孙元心中咯噔一下,暗道:我怎么在心中将孙李氏当成了母亲,作为一个穿越者,又没有和她生活过,至于母子亲情什么的也谈不上,可是,一切都显得是那么自然。
我既然顶替了她儿子的身份,那么,就该承担起相应的义务。
再说,我上一世是一个孤儿,穿越之后,能有这么一个真心爱我照顾我的母亲,那也是我孙元的福气啊!
4。第4章 这种生活是不对的
时间正是崇祯七年的六月,已经快是盛夏。
太阳慢慢升起,在阳光的照射下,河流、水田都腾起了氤氲水气。在淡薄而迷朦之中,整个村子看起来就如同一幅水墨丹青画。
在家里养了半个月,又在母亲的细心照料下,孙元总算可以下地走动。实际上,以他在前世好动的性子,也在床上躺不住。
对于自己身上的伤势,他已经清楚。最重的伤来自大脑,到现在,他后脑勺上还留了一个大疤,这个伤口也是原先那个孙元致死的原因。但随着现代孙元灵魂的进入,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受损的大脑慢慢痊愈了。只不过,当初流血过多,身体有些虚弱而已。
如今这具身体才十八岁,恢复起来也快。
所谓药补不如食补
食补不如动补,适当的运动还是需要的。
孙元因为在床上躺的时间太长,走起路来,脚下就好象踩了棉花,有些找不着平衡。
蹲在田坎边上,对着稻田里的水照了照自己的模样,他忍不住苦笑出声。
在前世,他虽然生得普通。可在京城做白领的时候,和军史发烧友经常参加户外运动,什么骑马、射箭、登山,几年下来,倒是长成了一个精悍的小伙。
可水中的这个自己,五官虽然端正,却面黄肌瘦,胳膊又细又长,和这个时代的任何一个农家子弟没有任何区别。
“好歹前世也是一个健将级的型男,孙元啊孙元,你怎么成一个病夫了?”
地里的稻谷已经长得饱满,有的稻叶已经返黄,再过得一阵子就该收割。秋收关系到农家未来一年的生计,尤其是在谷子即将成熟的时刻,村里的农民都三三两两地扛着锄头从家里出来,为即将到来的秋收做准备。
看到孙元蹲在田梗上,众人都高兴地露出了微笑。
“孙李氏家的老二竟然出门走动,看样子他身上的伤好囫囵了。”
“恩,能够走动就说明没有大碍。孙家就这么一根独苗,若孙元有个三长两短,叫孙李氏怎么活啊?”
“孙元这小子以前也太胡闹了,成天在外面游手好闲,跟不三不四的人搅在一起,这次受了这个教训,应该会好些吧?”
听到这句话,孙元一愣:我什么时候游手好闲了?
“是啊,依我说,孙李氏也太娇惯孙元了。地里的活都不让他做,现在可好,慈母多败儿,如今被人伤成这样。依我看,大约是在外面惹了什么事,才被人打了吧。孙元力气小,胆子小,性子又弱,还是老实在家里种田好了。这世界上是有轻松钱,可你也得有本事去赚不是?”
“就是,就是。”
农村人说话都是大嗓门,这些话孙元自然是听到耳朵里的。
他微微皱了一下眉头,看样子,自己在村中的名声并不太好,总结起来,大概就是:懦弱、懒惰、不正经。
孙元苦笑着站起身来,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我有这么差吗?
又走了几百米的田埂,就看到在黄色的稻田中有一大片醒目的绿色,这就是孙元家的那三亩水田。同别家人都种水稻不同,孙元家的地种的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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