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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子风流-第2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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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春秋眼看着那巨锤即将落下,可是他却更快。
此时,无论鞑靼人下场多少,如何勇猛,对叶春秋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他能做的,就是将自己的潜力提升到极限。
这排山倒海的一击,叶春秋置若罔闻,他长剑已动,剑出如龙,这一刻,所有人眼中一花,方才还见叶春秋只是举剑,而在下一刻,长剑一闪,嗤的一声,竟如魔法一般,未等人看穿剑的轨迹,那长剑竟已直没这金卫的胸膛,入肉三分。
风,有些冷,两个撕斗的人,此时都保持着一个动作,只有衣袂因为方才二人的剧烈动作依旧还在飘荡。(未完待续。)
第一千二百六十三章:格杀
此人手中的铁锤,无力垂下,他身子终于晃了晃,在众人觉得不可思议的目光之中,渐渐的萎靡在地,整个人似乎还未死透,于是身子缓缓跪倒,跪在叶春秋的身前,他的瞳孔,有一些涣散,却依旧是抬起,狠狠的看着叶春秋。
叶春秋的清澈眸子看着他,面上看不到丝毫的表情。
手中的破虏剑,已是一剑贯穿了他的心脏。
没有人看到叶春秋如何出剑,再锐利的眼睛,也及不上这出剑的手法。
快,如闪电。
叶春秋徐徐将剑抽出,血已是他的胸膛涌出,叶春秋抬腿一踹,这铁塔一般的身子,便直接飞了出去,半空中,一股血雾喷出,与篝火的星火一般在半空飞舞。
“废物,也敢班门弄斧!”叶春秋低斥一声。
这句话被人听的清晰,心里俱都一惊,谁敢骂鞑靼汗身边的金卫是废物,若是别人,早已死的不能再死了,可是这个汉人小子,却杀这样的人如杀羊羔一样容易。
那花当也是骇了一跳,本以为叶春秋已是必死,可是万万料不到,这金卫竟是如此不堪一击。
“哼,花布鲁拉也不过如此,鞑靼汗果然没有识人之明,将他奉为至宝。”
花布鲁拉……
叶春秋如此知道他叫花布鲁拉。
花布鲁拉乃是鞑靼汗贴身的近卫,这一次随王子来,也表示了鞑靼汗对火筛的器重,只是这金卫和叶春秋没有什么交集,叶春秋是如何知道?
即便只是=花当,也不过只是耳闻火筛这样称呼过花布鲁拉罢了。
他惊疑不定的看着叶春秋,若是这花布鲁拉乃是什么重要人士,倒也罢了,偏偏只是一个金卫,一个金卫的名字,叶春秋尚且知道吗?
除非……叶春秋早已将鞑靼汗身边的人统统摸透了,这是何其强大的刺探能力。
花当本就是心机极深的人,这样一联想,更加觉得可怖,若是叶春秋贸然出关,倒也罢了。可若是对方对草原里的巨细了若指掌,连鞑靼汗身边的一个小小金卫尚且一清二楚,那么会不知道朵颜部的情况吗?既然知道,依旧还带人出关,还赶来这里赴宴,除非……
花当左右张望,竟感觉连大营四周,似乎都弥漫了漫天的杀气。
叶春秋大笑:“其余人统统给我上前吧。”
语气之中,带着豪气。似乎从未将火筛和剩余的金卫放在眼里。
其余八名金卫勃然大怒,俱都挺着兵刃蜂拥上前,他们本有章法,个个力大无穷,且又迅捷无比,无一不是高手中的高手。可是叶春秋这时候,突然大喝一声,身形竟是一退,身后的篝火竟是被他踹飞,于是无数人发出了惊呼,原来那巨大篝火竟被叶春秋踹起,无数滚烫的木炭四溅,方才这里还亮如白昼,现在火焰一散,顿时整个大营,骤然陷入了昏暗。
冲杀上前的亲卫,眼睛顿时有些不适,尤其是叶春秋背着光,有人竟无法分辨叶春秋的方位,就在这时,叶春秋乘着这时机,突然出现在一人身后,手起剑落,此人呃啊一声,竟被破虏剑生生斩下头颅。
破虏剑本就是绝世神兵,若是寻常武器,只怕早已钝了,可是这破虏剑,却如切瓜一般的容易。
人头滚地,等这人生命中最后一次惨呼,金卫们方才反应过来,这叶春秋形同鬼魅,竟是没有人发现,此人为何会出现在他们的后方。他们不得不旋身,有人持刀狠狠砍来,这一刀的威力,何止千斤,裹挟着劲风,扑哧而来。
叶春秋又笑:“可笑。”笑字出口破虏剑迎面撞去,刀剑碰撞,没有四溅的火花,可是这金卫却感觉手上陡然一轻,自己的兵刃竟被齐生生的切断。
紧接着,破空的一剑以为无可想象的迅捷猛刺他的面门,狠狠刺入他的口中。
出剑,收剑,浑身的肌肉和骨骼,仿佛这一刻,都成了这柄破虏剑的附庸,叶春秋整个人,已进入了忘我的状态,无数的兵刃加身,没有畏惧,却是热血沸腾起来,昏暗之中,只听到他时不时的大笑,接着发出各种声音:“破!”“雕虫小技!”诸如此类的话。
整个人的身上,仿佛都已弥漫了一股剑气,明明有人朝他斩来,本以为他无法躲避,可是他的身体,却总会以一种常人无法理解的姿势躲过,当所有人以为他必死之时,却如妖法一般,长剑如龙出海,又是漫天血雨。
所有人都已看待了,当最后一声呃啊传来,叶春秋的目光,已死死的盯住了火筛,火筛没有上前,他是王子,千金之躯,怎么肯轻易动手,可是现在,他连连后退两步,叶春秋和火筛之间,只有一地的金卫尸首,他看着一地的断臂残肢,哪里还有什么勇气。
叶春秋一步步的靠近他,火筛小退几步,倒令一边的花当在迟疑,自己是不是应当有所作为。
只是蒙古人在别人决斗时贸然干涉,本就是大忌。
好在这时,火筛松了口气,那些鞑靼部的族人见状,知道王子安危关系重大,有人大叫:“这汉狗有妖法,杀了他。”
王子带来的部曲有近三百之多,今日在场的,除了金卫,亦有数十人,此时众人纷纷抢上,却令鞑靼部的族人一时有些无法适应,须知这是决斗,本来叶春秋就是以寡击众,现在一句妖法,竟要耍赖了。
叶春秋不以为意,他大叫一声:“许杰,格杀勿论。”
此时这里已经混乱,许杰等人本就心里焦灼,现在见那些鞑靼人出尔反尔,早已等待不及了,许杰乃是掷弹兵,从来都是一言不合就炸你,在这里使用步枪,本就不便,所以他毫不犹豫,径直从腰间取出一颗手雷,似他这样经验丰富的老兵,只需看一眼,便可大抵确认手雷的范围,在尽力使不相干的人减少伤亡的情况之下,将这些蜂拥而上的鞑靼人炸个稀巴烂。
在这样多的人群里玩手雷,许杰想一想都很激动。
(未完待续。)
第一千二百六十四章:尸横遍野
若说别的,许杰在新军生员中绝不是最突出的一个,可是论起手雷,这新军之中,再没有人比他更熟悉了。
手雷里的药量多了一些,或是少了几钱,他只需轻轻一掂量,都能测出来,不只如此,只要在他的抛掷范围之内,只需目测,他就能检测出多大的杀伤。
这是成年累月的操练中耗费了无数个手雷磨砺出来的,至少在这世上,再没有谁比这个许队官对手雷更加了解的了。
风向多少,对方的人数几何,是以什么形式分散,只在一瞬间,当他脑海里有了一个足够大片杀伤,同时尽力不会波及他人的投掷点之后,他毫不犹豫的打开了手雷的保险,手中的力道几何,方向多少,结合风向是否在投掷时有所偏移,这位投掷圈的‘大能’迅速的有所概念,接着,那一枚冒着浓烟的手雷已自他的手里迅速而出。
近百个鞑靼人蜂拥而上,王子的性命至关重要,眼下,他们一个个提起了长刀,瞬间刀光闪闪,晃亮人的眼眸,他们面带愤色,杀气腾腾的一齐爆发出了怒吼。
“杀……”
只是在这个时候,轰隆一声,一阵巨响至他们的队伍中央传出,这巨大的响动,令他们有些发懵。
轰隆。
无数的浓烟升腾而起,巨大的响动伴随着电光,而这……显然不是真正杀人的利器,那手雷中的火药疯狂膨胀,最后将手雷撕开,于是,藏在手雷中的无数钢珠激射而出,数百钢珠和弹片一瞬间,便击在附近所有人身上。
“啊……”
被击中的人纷纷发出惊恐的痛y…i…n声,瞬间整个天地都是蒙古人惊慌慌的声音。
硝烟在弥漫,痛苦的声音也持续在人天地。
此刻即便是素来勇敢的蒙古人,这个时候也吓尿了,人总是对未知的事物有恐惧感,他们虽然见识过大明的火器,甚至曾经的大元,也有专门的火器军队,可是这并不代表,他们能够接受这突如其来的爆炸,和混乱。
仅仅这短暂的片刻数十人立即被打成了血人,其余诸人,亦都是被震得七倒八歪。也就在短短的片刻,七八十个鞑靼人,竟已是死伤大半,便连附近的不少朵颜人,虽然距离较远,却也被飞溅的弹片和滚珠炸伤。
更被炸药的威力吓得目瞪口呆。
这里宛如人间地狱,许杰看着自己的杰作,再看着那一个个惊的目瞪口呆的朵颜人和滚在地上哀嚎的鞑靼人,他谨记着叶春秋的命令——格杀勿论。
于是他毫不犹豫的抽出了腰间的君子剑,镇国府新军,作战总有流程,不过无论是手雷或者是其他利器,本质上不过是打乱你节奏而已,一旦对方一盘散沙,终究该是趁你病急要你命的时候,他厉喝一声:“杀!”
当许杰投掷手雷的时候,生员们即已经做好了战斗准备,君子剑纷纷而出。
这剑术的练习,每日不过半个时辰,可毕竟其他的操练,本就是训练体力,因此许杰一马当先,其余人亦是蜂拥而上。
各自以小组的形式,冲入了那哀嚎的鞑靼人阵中,手起剑落,那没死透的人,被一脚踹翻在地,狠狠的补上一剑。
那受伤不重的想要垂死挣扎,却是落单,一边拼命咳嗽,一边想要后退,却早被人追上,数柄君子剑一齐刺出。
仅仅一瞬间,一众苟延残喘,垂死挣扎的人齐刷刷倒地,横七竖八的在地面上,一动不动的,在也没有声息。
这一切的一切,不过是在转瞬之间,转瞬之间,方才还一个个中气十足,嗷嗷叫着挺着长刀的人,现在便成了案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也只是这一瞬间,七八十人方才还活蹦乱跳,立即变成了无数截残尸。
这一切发生的实在太快,根本就不容花当反应。
等他回过神来,看到自己的族人,也大多是满脸愕然,显然连他们都想不到,原来汉军已经突飞猛进,无论是单打独斗还是列队厮杀,都特么的突破了天际。
用了一种完全令人无法想象的方式战斗,这种情形,倒是颇像是后世刚刚揍完了某个南洋小强,自以为自家陆军依然还扛得住的中华一样,结果花旗人一个海湾战争,而后按着大食某国按在地上三位一体的摩擦,各种新式的吊打战术多管齐下,顿时让人有一种茫然之感。
花当心里一沉,他猛地意识到了什么,面色发白如死,竭力克制心中的恐惧,猛地高声一喊:“住手。”
是啊,必须住手,鞑靼人是自己的客人啊,难道作为主人,怎么能眼睁睁看到自己的贵宾被人按在地上摩擦至死呢。
那他的计谋失败不说,恐怕……
可是已经迟了。
火筛惊愕的看着自己的族人被各种屠戮,等他感觉自己已被吓破了胆的时候,叶春秋已经欺近。
这汉人少年,此时浑身上下都弥漫着一股杀气,他那清澈的眸子里带着几分残忍之色,火筛下意识的挺刀,想要一战,可是那长剑已是快如闪电一般刺来,人剑合一,宛如一枚无坚不摧的弩箭。
嗤嗤……………………
破虏剑已至,一剑刺入火筛的咽喉。
火筛突然不动了,他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眼前的叶春秋,显然无法想象,本来是大好的局面,为何会在一瞬间翻转。
他张口想说什么,可是口一张,便是殷红鲜血自他的口里,他的鼻孔,他的双耳喷涌而出。
他浑身猛地开始剧烈颤抖,喉头的血在叶春秋收剑之时,如蓬头一般喷出血雨,他呃呃啊啊的发出几声怪叫,手里的刀哐当落地,叶春秋走到了他的面前,笑吟吟道:“你父汗不过如此,何况是你呢。”
这想必是火筛这一生能听到的最后一句话了,他很不甘心的用双目怨毒的看着叶春秋,接着,他的瞳孔渐渐涣散,整个人,犹如一滩烂泥,终究跌在了血泊之中。(未完待续。)
第一千二百六十五章:你敢反吗?
火筛死了。
鞑靼王子,察哈尔万户大统领,巴图蒙克汗最喜爱的幼子,而今已是死的不能再死。
生前在这草原上享尽了荣耀,可是在此时,他和这遍地的其他尸首一样,没有任何的分别。俱是血肉模糊,一动不动的躺在地面上,看不出一点尊荣,只是一具遭人践踏的尸首。
花当看到叶春秋一剑封喉的那一刻,心顿时一抽,几乎一口老血要喷出来。
人家有道理吗?
想来是有的,人家和你火筛决斗,这怎么会没有道理呢?何况,人家的要求是以一敌十,你火筛也确实派了九个金卫和你作陪,这本就不是公平的决斗,可是人家也认了。
好嘛,你的金卫,居然不堪一击,这也就罢了,偏偏你的族人还想去帮忙,以多欺少。理论上来说,新军动手,也只能算你们倒霉,更重要的是,叶春秋在这里宰了你,某种程度,按照蒙古人的规矩,也没什么出格之处。
规矩,本就是如此。
可是这个世上,本来就不是一切都可以照章来办的。
胜者为王,强者为尊。
花当不禁打了个冷战,看着躺地上的一动不动,鲜血淋漓,不出辨面目的火筛,双目在看向四周,遍地尸体,血肉模糊的样让人触目惊心。
本是吉日的日子,竟然一时间血流成河。
花当瞬间勃然大怒。
叶春秋,你太过分了。
他已按住了腰间的刀柄,面上阴晴不定的样子,那一双瞪大的眼睛露出想要杀人的狠意。
可是这时,叶春秋却是手指那坐在席位上的蒙古女子,正色道:“来人,此人也和火筛有关系。一并拿下。”
新军们已经收剑,可是步枪却还在身上,于是不消片刻,数柄步枪黑黝黝的枪口,就对准了那女子。
虽然没有人知道,这步枪是什么,可是到了如今,绝对没有人敢小看这些新军生员们手上的任何一个‘稀奇玩意’,看着……像是火铳……
那蒙古女子本要回避,可是此刻,却是不敢动弹了,娇俏的面容里满是惊恐,那双幽暗的眸子里却隐着怒火。
几个生员上前抓住她,她立即花容失色。
“让开,让开。”震怒的花当推开几个生员,正待要发火,这个女子,便是巴图蒙克汗的女儿,是自己未来的弟媳,你叶春秋有什么胆子,敢在我的营地里拿自己的弟媳,虽然还没有正式过门,可是……
他本以为,自己盛气凌人,这叶春秋必定会心怀愧疚,谁料这家伙居然红着眼睛,一双眸子如刀锋一般的扫过他,厉声道:“花当,你可知罪?”
“什么?”花当不可思议的看着叶春秋,方才这孙子可是特么的一直沉默寡言、彬彬有礼来着,虽然对火筛不客气,可是从始至终,对自己都还算老实,谁料到现在说翻脸就翻脸。
花当嘴角轻轻一勾冷笑着。
“知什么罪。”
叶春秋声音更冷,他不屑的看了花当一眼:“你既乃朝廷委任的羁縻都司,却又勾结巴图蒙克,与那巴图蒙克通婚倒也罢了,竟还和火筛勾结,你当真不怕死吗?莫非想要脚踏两条船,与我大明敌对不成?”
这一番质问,从前朝廷没人问他,因为谁也不想将朵颜部推到巴图蒙克那一边,所以这花当虽然总是做一些让人痛心疾首的事,朝廷却还得好好哄着这孙子,可是现在,叶春秋厉声问出来,这令花当很是不适应。
他面上阴晴不定,想要翻脸,却听叶春秋语速放慢,却是徐徐道:“而今,这火筛已经伏诛,他带来的武士,以及这巴图蒙克的女儿俱都非死即被我擒获,怎么,花指挥使,你想反叛朝廷吗?”
花当愣住了。
他猛地意识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对啊,自己想要反叛吗?
朵颜部的实力,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说是三姓家奴也不为过,他之所以做不了主人,只是因为他们没有和朝廷,也没有和鞑靼人争锋的资本,所以他们的历来是选择依附其中一个势力,借此保障自己的安全。
这个方针,一直都是如此延续,可现在……
花当终于明白叶春秋的意图了,现在的花当,无路可走。
还有什么路可走呢,火筛是巴图蒙克的爱子,已经死的不能在死。
这么多鞑靼人也都不明不白的死在了朵颜部,若说从前,巴图蒙克笼络自己,自己还能相信巴图蒙克的诚意,可现在即便巴图蒙克那儿,表示自己愿意既往不咎,死了也就死了,愿意接纳朵颜部,花当还敢去依附吗?
想到这里,花当觉得毛骨悚然,他不敢啊,巴图蒙克痛失爱子,即便当真是接纳了朵颜部,谁能保证,等到将来朵颜部没有了用处,那巴图蒙克想到自己的儿子和无数的族人死在你朵颜部,不会对你秋后算账呢?
现在巴图蒙克需要自己,可以既往不咎,难道鞑靼人,就一直需要朵颜部吗?到了那时,朵颜部已经和大明朝廷彻底决裂,面对那迁怒自己身上的鞑靼人,还拿什么在草原上立足。
恐怕只有死路一条。
也就是说,此时此刻起,当叶春秋在朵颜部斩杀了火筛的时候,对花当来说,再去依附鞑靼已成了一个高风险的事,无论那巴图蒙克许诺了再丰厚的条件,无论巴图蒙克再怎样表现出宽厚。
何况,朵颜部之所以想要依附鞑靼,是因为统一了蒙古的鞑靼部更加强大,依附强者,本就是朵颜部的既定策略。
可是方才叶春秋个人武力展现出来,那鞑靼部的金卫在他面前不堪一击,还有他带来的新军,一颗手雷下去,接着一拥而上,转瞬之间便将近百鞑靼人斩杀殆尽。
还有,他又想到,叶春秋唤出了那金卫的姓名,不只是这镇国府的实力让他感觉到强劲,就连这种无以伦比地情报能力,也令他感觉到了恐惧。
镇国府,也是强者啊。(未完待续。)
第一千二百六十六章:物竞天择 适者生存
花当虽然贪婪,却是个聪明人,脑子一转,利害关系就再明白不过了。
巴图蒙克,从今儿起,他必须与他不共戴天,因为这巴图蒙克最爱的儿子死在这里,他无论如何也解释不清楚,解释不清,那就不解释了。
反正,这镇国府看上去,似乎也大有可为,至于这位镇国公,虽然总是不露声色,今日见他的剑法,见他卫队的实力,实在不嘘。
不过这个家伙,真是孙子啊,直接断了自己的后路,教自己无路可走。
眼下似乎除了做大明的忠臣,实在是没有路可走了。他面上阴晴不定,似乎又开始盘算起来,眼眸不禁瞥向那巴图蒙克的女儿。
此时这巴图蒙克的女儿已被挟持,这倒是个大美人儿,可惜自己兄弟没有福分啊。
更令花当郁闷的是,在蒙古,可是有继婚的传统,即所谓,兄死弟妻其嫂,父死子妻其后母。当初俺答汗死的时候,他的宠妾三娘子就曾先后下嫁给他的长子及长孙。至于平民阶层,更多的是未婚的纳弟“娶寡嫂”,反正,花当本是有机会一亲芳泽的。
他心里暗道可惜,可现在有什么法子呢,而今那火筛死了,朵颜部从此死心塌地跟着朝廷,那巴图蒙克肯定要迁怒朵颜部,到时候还得依仗着朝廷协助啊,这个时候,哪里还敢娶巴图蒙克的女儿。
花当不傻,有些事只要想清楚想明白,那么事情反而好办了,他脸一板,虽然满肚子火气,却还是大义凛然道:“朵颜部世世代代为大明藩屏,岂有反叛之理,这巴图蒙克,拿一些小恩小惠,想要收买卑下,卑下不过是欲擒故纵、将计就计罢了,鞑靼与大明水火不容,即朵颜部与鞑靼人不共戴天,卑下岂敢让自家的兄弟娶那恶贼巴图蒙克之女,而今火筛已经伏诛,公爷,所谓斩草除根,除恶务尽,我有一言,不知公爷能否采纳。”
叶春秋似笑非笑的看着花当,难怪这关内关外,所有人都将花当以孙子和臭不要脸相称,现在叶春秋也算是真正见识到了,这人确实挺不要脸的。
“噢,花当兄有何高见。”叶春秋眼皮子不抬,淡淡道。
花当正色道:“那火筛带来了三百多人,俱都是卑下引诱而来的,除了武士,亦有奴婢,现今镇国公诛杀了这些首恶,可是在他们的营地,还有两百多族人,此时此刻,怎么能够放虎归山,卑下这就将他们统统围了,杀个干净,至于女人……”他舔舔嘴,心里的贪婪又起,却还是忍痛道:“自然统统押送给公爷为奴,公爷,万万不可妇人之仁啊,这关外,历来只有斩草除根,绝不可怀有恻隐之心,今日放过这些人,明日他们便追随了巴图蒙克与公爷为敌,即便是女人,若是放了回去,给他们鞑靼人生了娃娃,来年他们的孩子成人,亦会是我等心腹大患。”
他掷地有声:“我效忠大明朝廷,朵颜部一直为王先驱,这样的事,自该卑下来办,请公爷稍坐,我这便带武士为公爷杀了这些狗贼助兴,也好教这草原上的人知道,朵颜部忠肝义胆,对大明朝廷是死心塌地的。”
他口里这样说着,心在淌血,能不死心塌地吗?若是不能做到死心塌地,方才自己差点上了巴图蒙克地船,这明廷一定对朵颜部开始生了疑虑和提防之心,若是不赶紧纳一份投名状,将来即便明廷既往不咎,可到时鞑靼人来复仇,明军见死不救怎么办。
想到方才自己还处于战略上的主动位置,这姓叶的孙子把火筛这些剁成了肉泥,使自己一下子落入了被动,花当心里就极不好受。
每法子啊,部族要延续下去,这草原上是何其的险恶,这里曾有过多多少少大大小小的部族,数千上万,可是留下的又有多少呢?任何一个稍稍的不慎,都可能为自己的部族惹来弥天大祸。
哎……
心里一声叹息,花当却还是抖擞精神,因为叶春秋只是模棱两可的道:“这里是朵颜部,花当兄是主,而愚弟是客,自然一切都客随主便了。”
叶春秋不愿大造杀孽,可是他很清楚,花当急于要纳上自己地投名状,也唯有如此,明廷才可能原谅他从前的过失,重新与朵颜部建立于信任。
花当便笑:“那么,卑下去了,来人……”
他用蒙语大呼一声,边上的族人脑子还没转过弯来,却又不知为何,这花当虽然无耻,却在朵颜部内部,却是颇有威信,他一番慷慨陈词,这些朵颜人竟纷纷拔刀,一齐高呼起来。
花当神气十足,等他走过了火筛的尸首,这个曾经还和他称兄道弟的人,非但没有引来花当一丝丝的同情,反而是很不客气的踢了这火筛的尸首一脚,恶狠狠的道:“狗东西,还想笼络我,我们朵颜部世代都为明廷效力,我花当,更是忠义之后,会上你的当吗?来,将他吊起来!”
这话是用的是汉语,分明就是故意给叶春秋说的。
说罢,便带着乌压压的族人呼啸而去。
唐伯虎被眼下的情况惊呆了,作为一个读书人,虽然这辈子也经历过许多的世态炎凉,见多了诸多黑心寡义的事,可是今日这一幕,给他的印象实在太深,他原本还以为,公爷杀了花当的贵宾,这花当必定会勃然大怒,非要和叶春秋拼命不可,哪里想到……
他感激脖子有些发凉,花当的行为所带来的震撼,远远要超过这些新军生员们切瓜切菜一般将这鞑靼人杀了个血流成河的景象,他很是心虚的到了叶春秋身边,不禁道:“公爷,我们现在是否……安全了。”
叶春秋背着手,徐徐道:“理应是安全了吧,等着花当将人杀了,我们就彻底安全了。”
唐伯虎沉默了老半天,接着叹口气:“这……哎……学生有些不明白。”
叶春秋笑了:“没什么不可明白的,因为……这就是草原,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未完待续。)
第一千二百六十七章:黄金家族
当夜,喊杀声起伏传来,叶春秋与山海关总兵陈述诸人端坐,那火筛的位置,叶春秋也不客气的坐在其上。
唐伯虎站在身后,心里咀嚼着叶春秋的话,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八个字看上去轻巧,可是在这背后,却不知隐含了多少杀机。
好吧,至少现在,好似赢的是自己这一边,生存下来的不是火筛,而是公爷,是自己。
这显然是很愉快的事。
所以唐伯虎坐在叶春秋下首位置,很愉快的喝酒。
远处传来歇斯底里的哀嚎,此起彼伏,犹如鸣奏一般,这里没有声乐,没有轻歌曼舞,却有惨痛绝望的声音相伴。
唐伯虎居然有一种奇妙的感觉,这是一种劫后余生,竟也颇为美妙,展现他酒量的时候到了,他一杯又一杯,喝的畅快淋漓。
一旁的陈述和叶春秋交头接耳。
“公爷,现在朵颜部已是顺服,据闻那巴图蒙克倾巢而出,此战公爷可有什么想法。”陈述对这位镇国公刮目相看,方才情况如此紧急,在那种情况之下,大多数人都会失去方寸,可是这位公爷却是淡定如初,若不是他这份定力,自己这些人早已死无葬身之地了。
叶春秋却是笑吟吟道:“巴图蒙克不会来。”
“啊……”陈述愣了一下。
叶春秋举重若轻道:“你认识巴图蒙克吗?你若是认得他,就知道他是什么人了,若是朵颜部叛了,他自然会来,现在朵颜部站在我们这边,他要面对的是朵颜部两三万精骑,和三千新军,还有山海关源源不断的增援,如此仓促之下,他没有必胜的把握,绝不会来。”
“可是,他的儿子……还有他的女儿……”陈述瞥了一眼那已被许杰诸人拿下的鞑靼公主。
叶春秋抿嘴一笑:“巴图蒙克若是在乎自己的儿子女儿,会将自己的女儿下嫁给花当这种孙子,还有他的兄弟吗?”
卧槽,这一句话真如拨云见日,让陈述在混沌和重重迷雾之中,一下子看到了前路的一盏明灯,顿时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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