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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子风流-第1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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锤击,将里头的杂质和气泡打出,而这样的兵刃,终究是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气泡,若是精良的刀剑倒也罢了,可不要忘了,寻常的士兵所用的刀剑,谁会专门请一个匠人为你每天地锻打,千锤百炼?

    所以本质上,大明不是没有好的兵器,可是绝大多数的兵器却很是低劣,朱厚照是天子,所见的武器当然都很精良,可也不过是百锻钢铸造而成,因为这时代的钢铁强度有限,若是制造得过于纤细,就不免容易折断,于是这时代最流行的不是那种细长的兵刃,往往都是厚重的砍刀和背刀。

    可是现在朱厚照手上所握的这柄刀,比寻常意义的刀纤细许多,显然叶春秋并不怕它折断,拿在手里,轻飘飘的,至多也不过一两斤的样子。

    朱厚照挥舞了几下,立即啧啧称奇起来,他见识过不少利器,可是似这样轻飘飘的钢刀,却是第一次见,他命人取了木桩来,横的一斩,这看上去轻飘飘的长刀竟是颇为锋利,一下子,拳头大的木桩便应声而断,切口整齐。

    这刀,竟还在倭刀之上。

    朱厚照震惊道:“这刀,朕很喜欢!”很不客气地收了,接着又从兵器中挑选了许多兵器来尝试。

    叶春秋道:“陛下,臣的打算是每个新军需配三样兵刃,一个是匕首,这匕首也未必就是杀敌之用,却既可防身,又可在行军过程中当做工具,另一个是佩刀,臣在刀和剑之间拿捏不了主意,陛下看看这个。”

    朱厚照顺着叶春秋的目光,落在了一柄直刀上,这直刀长达半丈,朱厚照拿起了,不过一两多重的样子,很是轻巧,刀身很轻薄,可是刃上却无弯曲和弧线,倒又像一柄直剑。

    叶春秋道:“这是臣根据唐时的直刀样式打造的,陛下不妨试一试。”

    唐朝时期的直刀,其实和倭刀差不多,这倭刀本就是根据直刀演化而来,只是很快,这种直刀便被淘汰了。

    之所以淘汰,倒也不是因为这直刀有什么缺点,而却是因为社会的变革。越是纤细的兵刃,其实花费越大,因为这时代冶炼技术不好,若是想制作的过于轻薄,就少不得要用最优质的钢材,唐朝的时候,贵族以佩戴刀剑为荣,自然舍得不吝重金去锻造这种直刀,可是等到宋朝开始之后,国家渐渐重文抑武,如此一来,这样的直刀就失去了市场,何也?不过是因为贵族和富豪人家以佩戴兵器为耻了,而寻常的武夫则被轻蔑得视之为贼配军、粗鄙之人。

    也就是说,当兵的只剩下了一群‘贱民’,贱民们连肚子填饱都难,自然不可能用高昂的价格去锻造什么神兵利器,朝廷虽然也会建立造作局,负责这兵器的制造工作,可是朝廷更不可能当真花费不菲的金钱去给丘八们配上直刀。

    好钢,当然不是给你们用的,可若是劣质的钢铁打造直刀这种纤细的兵器,往往还没砍到人身上,多半就已经折断了,那么……既然钢铁劣质,为了防止它折断,就加粗吧,最后,唐刀演化成明刀的时候,这刀就越发厚重了,越是厚重,其实越是与粗制滥造息息相关。

    叶春秋用合金钢制造的直刀,则完全的解决了这个问题,甚至它比唐时千锤百炼的精制唐刀更加坚韧和锋利。

    朱厚照手握轻飘飘的直刀,没来由的心神荡漾起来:“好刀啊。”(未完待续。)

第六百四十二章:隆恩(第二更)

    刀确实是好刀。

    分量轻,韧性足,朱厚照拿在手上舞了一阵,倒是吓得身边的宦官面如土色,生怕朱厚照有什么意外,弄伤了龙体。

    叶春秋却很是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显然刀是好刀,不过叶春秋还有别的目的,便道:“陛下,臣有个不情之请。”

    朱厚照心情很好,兴致勃勃地把玩着手上的直刀,边道:“你说便是。”

    叶春秋随即道:“臣想请陛下给这刀赐名。”

    赐名……

    朱厚照眼眸一亮,道:“呀……你这样一说,朕也觉得很有道理,这刀,确实该有个好名儿。”

    朱厚照显得很认真,对自己喜欢的事,他总是愿意一根筋地去做,否则一个天子,好端端的不去安享富贵,为何能对军事有这么深的了解?这是因为朱厚照在这上头真正用过心思,也花过很多的功夫。

    二人可谓是一拍即合,一个兴致勃勃地想在这新军的武器上留下自己的痕迹,另一个心思更重,本质上,这其实就和后世向领导讨要题词一个道理,镇国新军现在名气算是有了,士气也是高昂,只有一百多人,所以补给的压力不大,甚至有些奢侈,那么还缺少什么呢?

    叶春秋只想到了一个东西……或者说,一支精锐军马最需要的东西——自我的认知。

    我是谁,我做的是什么,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我的未来是什么,我将会成为一个怎样的人。

    相信很多人,在静寂的夜晚,都会不自觉地对着自己问起这个问题。

    一个没有自我认知的人,就容易产生茫然,会失措,更多人会觉得自己现在想做的事毫无意义。

    如何才能让镇国新军提振这种自我认知呢?击溃勇士营是一步,这给了他们强烈的自豪感,他们突然发现,他们原来如此强大,可是接下来呢?叶春秋决心强化这种自我的认知能力,每一个人都渴望自己与别人是不同的,而事实上,人与人之间本来就不同,那么怎样才能比别人优越呢?于是……土豪们不可理喻的行为就出现了,譬如lv包,譬如宾利、譬如莱斯莱斯……诸如此类,其实都是自我认知的某种强化。

    我和你们不一样,因为我有的东西,你没有。

    朱厚照脸上带笑道:“这刀好,就叫斩虎刀如何?以刀斩虎,大丈夫也。”

    “……”叶春秋的脸顿时有点儿僵硬,果然……提升自己的文化水平是很重要的啊,怎么听着,像是杀猪刀一样。

    叶春秋抽了抽嘴角,而后无奈地道:“陛下,臣以为,这该叫剑,而不该叫刀。”

    “它是剑?”朱厚照愣了一下,而后拿起这直刀来反复地端详。

    不对啊,怎么是剑呢?当然,这确实和剑很类似,却不是双刃,哪里是剑?

    叶春秋深深地看了朱厚照一眼,徐徐道:“陛下,刀是武人用的,而剑却是君子之器,新军多是读书人,而这刀本就与剑相仿,称其为剑,亦不过份。而且……臣觉得,陛下赐的名儿,该文雅一些才好。”

    “呃……”朱厚照又愣了一下,读书人的花花肠子多啊。

    而叶春秋显然是有备而来的,刀和剑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可是在这个时代的意义全然不同,比如秀才准许佩剑,为何准许呢?这就和孔圣人有关了,儒家的观念里,剑乃是“百兵之君”,是一种高贵的装饰品,从皇帝到文人都喜欢佩剑,以显示身份。

    若是朱厚照赐名为刀,在这个重文抑武的时代就落入下乘,可是赐名为剑,并且要求镇国新军佩戴的话,意义就非同凡响了,秀才才能配的剑,新军官兵却是人手一柄,而且是天子亲自赐名,这代表什么?代表天子对于镇国新军尤为看重。

    那么……有了这个,当有人扪心自问,我是谁,我该做什么,这柄剑就提醒了他们,他们与众不同,他们乃是人中龙凤,他们能在镇国新军,并不是讨口饭吃的无奈之举,他们很庆幸自己成为幸运儿,能够成为镇国新军。

    朱厚照叹着气道:“你们呀……”

    他终于明白叶春秋的小心思了,叶爱卿什么都好,就是读书人的花花肠子多了一些,朱厚照喜欢直来直去,不喜欢这样,不过他又开始认真起来,还要文雅?

    嗯,要好好想想才是。

    猛地,他抬眸:“既然剑是君子,何不如这名儿就叫君子吧,君子之剑,再简略一些,就是君子剑,哈……这名儿好,朕麾下的新军,个个都是君子,虽然朕觉得斩虎刀更威武一些,不过君子剑也很不错。”

    叶春秋张大了下巴,合不拢了。

    君子剑……这名字似曾相识?

    猛地,一个妖里妖气的死太监形象在自己脑海中掠过,卧槽,这一票似乎玩得有点大。

    可是叶春秋是素来敏感的人,他很快意识到,这君子剑的不凡之处,至少在读书人眼里,所谓的君子,自然就是读书人,君子剑,不就是读书人的剑,在这个读书人为尊的时代,新军想要与众不同,有别于丘八,似乎……这是最好的选择,唯有强化这种认知,新军的路才能走的更远。

    叶春秋连忙道:“谢陛下赐名,臣一定在铸造君子剑时,将陛下赐的名儿铭刻于剑身,好让镇国新军上下佩戴赐剑,时刻铭记陛下的恩典。”

    朱厚照见叶春秋喜上眉梢的样子,不禁摸起了下巴,颌下的胡须还只是崭露出头角,他不禁自我感觉良好起来。

    朕……看来也是有天份的,文雅的名儿还真是召之即来啊,此刻文思如泉涌,突然竟想去诵几首诗了。

    君子剑……呵呵……

    朱厚照乐了,不过他的目光终于又落在了一柄长矛上。随即,朱厚照将这长矛拿起,朱厚照顿时眼眸亮起,这是好矛。依旧还是分量很轻,掂在手里,感受不到太多的分量,不过长矛本就是以轻便著称,可寻常的矛大多是木质的杆子,只不过前头加了个一个矛头而已。

    可是这柄矛,竟是全钢打制,与那木质的长矛相比,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底下。

    (未完待续。)

第六百四十三章:杀人利器(第七更)

    朱厚照眼中露出炽热之色,不由道:“这些在朕眼里也算是神兵利器了,你竟锻造了这么多,这矛很好,若是配给镇国新军,必定如虎添翼。”

    叶春秋不由愣了,看看这矛,他自己并不觉得这矛有什么出色之处。

    当然,这钢矛比寻常的长矛不知要强多少倍,一方面,它不是木质,而是金属矛身,合金钢缔造,不但矛头锋利无比,而且矛头与矛身一体成型,是最佳的突刺长刃,最重要的是,他比木质的长矛还要轻巧,拿在手上,没有太多的份量,大小适中,握感也是极佳。

    可是叶春秋却还是摇头道:“陛下,臣倒是更喜欢这长戟。”

    叶春秋从武器中挑出一柄长戟出来:“陛下,臣倒是觉得用这钢戟更好,可刺,可啄,可钩,用法多样,变化无穷。尤其是对付骑兵效果很好!可以钩马腿,也可以把骑士从马上拉下来,如果结阵的话,威力更大。”

    朱厚照的目光便落在了叶春秋手上的长戟上,却是笑了,手指叶春秋道:“哈哈,叶爱卿,想不到你也有不懂的东西。”

    这一下轮到叶春秋懵逼了,不解地看着朱厚照道:“陛下何出此言?”

    朱厚照露出几分得意之色,道:“你是不知啊,虽然这长戟变化多端,可是你想过没有,正因为变化太多,缺陷却有两处,其一是虽可刺,却是刺无力;虽可啄,啄却也是无力,虽可勾,可是他未必勾的着,花样越多,就意味着不能专精其一,朕看过兵书的,若是这东西当真有用,为何到了而今,却极少人用长戟了?再者,就是练兵上头,武器变化越多,要操练的手法也是越多,正因为变化多端,才会使士卒难以选择用法,反而不好。反观这矛,虽只有刺,可是士卒们只需学习如何刺就可以了,其他的一概不管,前头有刀盾,刺了再说,有矛手,也是刺了再说,前头有骑兵,照样先刺了再说,所有人不需转念,抬手就刺,方能无往而不利。”

    这番话从朱厚照口里说出,让叶春秋很震撼。

    很有道理啊,武器最重要的是什么?是简单,操作武器的人最需要的是什么?是便捷!若是结阵起来,那么武官该怎么反应呢,总不能吼,前头的人刺,第二队人勾,第三队来啄吧,而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一声令下,然后万千长矛齐出,形成钢铁般的长矛林海,这才是真正克敌制胜的法宝。

    叶春秋这下汗颜了:“多谢陛下指教,陛下这样一说,臣也觉得装配长矛为好。”

    和朱厚照的闲聊,倒是大致地确定了武器的方向,匕首、君子剑、钢矛。

    这三样各有用处,匕首用于求生,甚至偶尔可以削一削果皮什么的,虽然这个时代没这么娇贵,想必也没人削皮;不过这东西胜在隐蔽性好,携带方便,可以出其不意。

    而至于君子剑,既是身份象征,特殊时候也可拔剑杀敌,居家旅行的必备宝刃。

    钢矛则主要用于作战,只为大规模的战争而生,叶春秋已经可以想象,在沙场上,一群训练有素的铁罐头们,手持着一根根吹毛断发的钢矛一齐冲杀的场景……

    朱厚照意犹未尽,接下来讨论的却是铠甲的问题,叶春秋带来了七八套板甲,制式各不相同,有的偏向于欧洲中世纪的铠甲,有的则为半身包裹,也有的与东方传统的夹片相结合,朱厚照要从中选择,倒是用了很简单的办法,一个个地试穿。

    第一个很快排除,穿戴太不方便。

    他穿着一套套铠甲出来,展现自己英姿:“如何,如何,朕这身行头,有没有总兵官的威风?”

    这七八套的设计方案,大致都是后世最成熟的一些方案,从护膝到护手,从护心到头盔,几乎一经穿戴,整个人几乎都覆盖起来,朱厚照兴致勃勃,命人道:“取镜来。”

    水晶作坊那儿,早就专门定制了全身镜送到宫中,几个宦官忙是抬着全身镜来,朱厚照看着浑身上下被包裹的自己,那金属的覆盖使他显得威武不凡,不禁自鸣得意起来:“这套铠甲,朕要了,不不不,叶爱卿,镇国新军就用这个,你命人打制两套,一套要在上头镀一层金的,给朕送来,你的……镀一层银的,朕乃是金甲总兵官,卿乃银甲参事,咱们兄弟……呃,君臣二人联手,将来朕要在大漠里吃鞑靼小王子给朕供奉的奶酒,要吃安南国供奉的占城稻米。”

    朱厚照舍不得将铠甲脱下,双手拿着君子剑,将剑尖顿地,把头盔上的罩子打下,然后只露出了一双眼睛,此时叶春秋已分不出他的表情了,只听他兴冲冲道:“你要记着了,镀金、镀银即可,不要打制纯金和纯银,金银不耐摔,也没什么防护,除了好看,别无他用,只需镀一层。”

    朱厚照还是很专业的,竟还知纯金和纯银的武器装备不实用。

    不过……叶春秋心里忍不住地想,把自己弄成这么拉风的样子,我若是和你一起上沙场,百分百离你远一些,这分明是自带嘲讽技能啊。

    叶春秋却还是应下,陛下喜欢就好了,这点本钱却还是要下的。

    朱厚照从未想过,原来这鼓捣武器装备,竟也如此有意思,忙道:“赶紧将这一百副兵甲打制出来,朕很希望镇国新军早些装备上。”

    叶春秋却是摇了摇头,带着淡笑道:“陛下,这可不成,虽然陛下已经初定了大致的方案,可是这些东西到底趁不趁手,却还需先让人试着用上这些装备操练个半月,看看能不能从中发现一些弱点和缺陷,再尝试着进行一些改良,等确定没有问题,再大规模制造才好。”

    朱厚照万万想不到,叶春秋的装备竟这样麻烦,而对叶春秋来说,自己必须严谨地去做这件事,这东西在官兵们上阵之后关系到自己性命,怎可有半分马虎?

    (未完待续。)

第六百四十四章:天大的喜事(第八更)

    后世对于这个时代,其实并非只是技术的提升,其中更多的却是由于大规模的生产,人群从原先自给自足的社会形态,继而开始更加有效的组织力。

    所有的一切,都有一套标准的流程。

    叶春秋先试制,再制造一小批下放到军中,让他们穿戴之后进行检验,而后在操练过程中找到问题,最后再进行修修补补式的改良,方能确定最终方案。

    或许朱厚照觉得这样麻烦,可是对于叶春秋,却是非做不可的事。

    好在朱厚照对此也无怨言,眼中全然是信赖之色,点头道:“总之,朕让你放手去做就是。”

    君臣二人坐下,朱厚照才苦恼地道:“可惜没有舆图,朕将他们全部烧了,现在又得寻人去置办,否则朕现在倒可以和你琢磨一些兵事,不过眼看着就要到年关了,叶爱卿好生过年吧,哎……一到年节,朕就烦闷得很,宫里的规矩太多了,若是这个时候能去边镇走一遭,把所有人和所有事都抛下,多好。”

    叶春秋不由淡笑道:“陛下是天子,天子自然有天子分内做的事。”

    朱厚照带着几分气恼道:“朕还身负牧民、护民之责呢,巡边难道不是分内的事?”

    叶春秋一时答不上来,他突然发现,朱厚照的理念竟与现代人有诸多的相似之处,若放在后世,这个家伙的观念多半也是个死不悔改的激进派份子,哈……还好他不是女子,若是女子,放在后世,多半属于那种光着屁股在广场里ky的环保分子了。

    叶春秋是第二世为人,反而沾染了不少这个时代的陈旧观念,而今遇到了朱厚照,竟是不禁笑话自己,想不到自己一个现代来的古人,而今却遇到了一个古人中的现代人。

    闲聊了几句,朱厚照大多都是抱怨着过年的事,祭祀太庙啊,接受朝拜之类。

    而后,他带着几分喜意地眨了眨眼道:“不过夏皇后的肚子渐大了,哈……再过五个月就该生了,朕……也该要做爹了,但愿生出来的乃是朱载垚,若是个公主……吓,朕最讨厌女娃儿了,总是觉得不好过份去亲近,若是个太子,朕以后坐在这儿看舆图的时候,他便可趴在这儿听朕讲一讲兵略了。叶爱卿,你还没有成婚?朕记得你的未过门妻子是王师傅的女儿是不是?为何还不完婚?你快生儿子,到时候朕给他取名。”

    叶春秋心里咯噔了一下,脸上的肌肉不由自主地抽了抽,我去,取名……他顿时想到了君子剑,猛地一阵恶寒,禁不住汗流浃背,忙道:“陛下……这个……嗯,一切都要听恩师安排才好。”

    朱厚照只好遗憾地摇摇头,一副很鄙视叶春秋的样子:“你瞧瞧你,总是唯唯诺诺,什么都听别人的,有什么出息,该像朕一样,当初王师傅教授朕读书的时候,朕照样捉弄他,这天底下啊,就没有朕害怕的事。”

    天色渐黑,叶春秋便起身告辞要走,朱厚照点点头,笑道:“有闲就来看朕吧,这么多翰林,朕还是喜欢你来侍驾。”

    叶春秋回眸,看到了朱厚照眼中的不舍,他淡淡一笑道:“陛下,臣得赶紧给陛下的铠甲镀金。”

    朱厚照愣了一下,却是笑了:“哈……那你也要赶紧给你的铠甲镀银才好。”

    叶春秋只是无声地点了一下头,而后转身而去。

    只是在他的心里,却一直记着朱厚照脸上的笑脸,心头升起了一股暖流……

    当叶春秋徐徐走出暖阁,天有些冷,雪虽是停了,也是艳阳高照,可是这风却是更凌冽起来,叶春秋走在熟悉的甬道上,看着这紫禁城的一砖一瓦,突然感觉到,自己和这里竟有了一些感情。

    穿越来这儿,除了自己的爹曾无条件的照顾自己,这个世上,竟有一个人对自己有诸多的关照,而更好笑的是,这人竟是紫禁城的主人。

    他甚至在这晚霞的光晕之下,不禁开始对读书人的信条产生了怀疑。

    当真……是伴君如伴虎吗,难道就真没有例外?

    或许……是自己想多了吧!可是他依旧抿嘴一笑,无论怎么样,绝大多数入宫都是一件挺愉快的事。

    迎面,有人缓缓而来,叶春秋看清了来人,却发现这条甬道无法回避,他只好继续信步向前,然后刘瑾的面目越来越清晰。

    刘瑾笑嘻嘻的盯着他,让人生出一股浓厚的寒意,叶春秋却是落落大方地道:“见过刘公公。”

    “叶修撰,又入宫面圣了……”刘瑾笑着的时候,其实心在淌血。

    上一次莫名其妙的挨了一顿打,现在还疼呢,本以为张永能收拾了叶春秋,谁晓得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却是将谷大用推到了自己的对立面。

    这倒也罢了,现在看着叶春秋活蹦乱跳的样子,刘瑾的心哪,就仿佛钻心一般的疼,偏偏他又无可奈何。

    叶春秋婉儿道:“今日入宫伴驾,刘公公去哪里?”

    刘瑾见叶春秋一副忠厚老实的样子,却是牙都要暗暗咬碎了,道:“咱也去面圣,陛下离不开咱伺候。”

    “哦。”叶春秋不重不轻地应了一句。

    本以为叶春秋必定会有点小小的嫉恨,毕竟是争宠嘛,我刘瑾好歹也是陛下身边跟了这么多年的人,虽然吃过你的亏,可你听到这句话,难怪不该表露出点什么吗,可叶春秋偏不,而是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那么,刘公公请。”

    刘瑾无奈,只好与叶春秋错身而过,猛地,他想到了什么,觉得有些不甘心,又驻足,却见叶春秋已是举步走了几丈远了,他便对着叶春秋的背道:“叶修撰,且慢,咱家正好有件事要恭喜你。”

    “恭喜?”叶春秋微楞:“不知喜从何来。”

    刘瑾笑嘻嘻的道:“是这样,咱听到一些风声,今年科举的观政士,不是等过了这个年关,都该委任官职了吗?你爹是在户部观政吧?据说呀,吏部那儿对你爹颇为赞赏,户部的上下官员也都对你爹一致好评,明岁你爹怕是要直接外放万年县去做县令了,你说,这是不是好事?”

    (未完待续。)

第六百四十五章:诛你亲族(第九更)

    万年县县令……

    叶春秋微微愕然了一下,这样算来,老爹似乎也算是走了运了。

    老爹既然不能成为庶吉士,进了户部观政,那么他的仕途之路,显然和自己的道路完全不同了。

    叶景注定了将从基层做起,一步一个脚印,虽然留京也有可能,可是这么多进士,希望却不甚大,可若是运气不好,分去了一些穷乡僻壤之处,可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而现在,老爹分去的却是万年县,万年县乃是陕西布政使司的治所所在,相当于钱塘之于浙江布政使司,万年的县域其实就是西安城的一部分,而且在天下上千的州县之中,属于较为富庶的上等县。

    能去那种县做县令,虽然上头有知府和布政使管着,似乎难有作为,可是无论如何,却是仕途上一个不错的起点。

    只是,当刘瑾提起这个的时候,叶春秋却能感觉到几分威胁的意味。

    刘瑾想表达什么呢?分派是明年的事,吏部选官也是吏部天官做主的结果,刘瑾何以在年前就能了若指掌?他是想要展示自己的能耐吗?还是想要告诉自己,他可以让自己老爹去万年,也有本事让老爹去贫瘠的贵州?

    叶春秋看着刘瑾笑眯眯的样子,却明显的感受到浓浓的威胁之意。

    不过……叶春秋轻描淡写地一笑,淡淡地道:“那么……下官也该恭喜刘公公。”

    刘瑾虽还在笑,可是眼中明显还是掠过了一丝错愕,而后心里满是疑惑……

    恭喜自己做什么?

    叶春秋将刘瑾的表情尽收眼底,好整以暇地道:“恭喜刘公公的外甥,噢,是不是锦衣卫的那位内东城的千户?听说刘千户在京中过得很快活,托了刘公公的福,可逍遥自在了,下官岂不是该恭喜了?”叶春秋说到这里的时候,冷冷地瞪了刘瑾一眼。

    对付这样的人,绝对不能示弱,叶春秋必须告诉他,你休想威胁到我,兔子急了也会咬人,你刘瑾只有这么一个外甥,平时当他是宝贝一样,逼得急了,我什么事都敢说,前几日,我还杀过人呢,你想不想试试?

    刘瑾这时笑不出来了,某种意义来说,叶春秋的话的确起了作用,他眼眸阴冷地看着叶春秋,沉默良久,终于发出了一声干笑:“是,是,那个小子啊……哈哈……”

    这个家伙……就是个愣子啊,刘瑾还真有点不敢确信,他会不会疯了一样做出什么事来。

    刘瑾因为心里忌惮,没讨到便宜,只得悻悻然地道:“咱得赶紧去侍驾了,叶修撰,好走。”

    叶春秋亦旋身,没有再理他,过了甬道,匆匆出了午门,小白此刻被系在午门外的马桩上,显然是饿得急了,唏律律地发出叫声,可惜它的脚下没有青草,只有冰冷的砖板,于是它前蹄刨地,更显暴躁。

    叶春秋上前摸了摸它的鬓毛,安抚住它的焦躁,方才翻身上马,骑着它慢悠悠地回家。

    …………………………

    年关将至,整个京师里已有了几分过年的气氛,叶家现在正采办着年货,少不得还要给家里人修书。

    现在的叶家,早已不再是从前的那个小地主之家了,无论是河西还是北京城的家,迎来往送,都有太多太多的事要做。

    这就是有爹的好处,户部那儿虽然到了年关的核算,可是这些琐事,叶景再忙也一力担起来,却是希望自己的儿子赶紧忙自己的事去。

    庶吉士和观政士的分别已经逐渐地显现出来,别看虽是父子,可是谁都知道,叶春秋这个修撰含金量实在太高,他的任何公事都是耽误不得的。反观叶景,却总可以躲一些懒,毕竟前途有限,偶尔将心思放在家中也无所谓。

    叶春秋打制了几套朱厚照和自己一起选择的装甲,旋即挑了几个门生穿戴上。

    之所以只选择长矛、佩剑和匕首,还有板甲,叶春秋也是早有考虑,远程的武器只可能是火枪,至于弓弩,根本不必考虑。可是制造火枪,却需要有一个系统的工程,现在的后勤装备锻造系统才刚刚初创,只能慢慢来。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镇国新军现在还未扩大规模,即便是一百人来人,人手一根火枪,聚集一起,也难发挥火枪密集射击的效用。

    眼下的一切都在于操练上,其他的兵种,都要慢慢地来。

    那许杰的伤已好了,虽说是伤筋动骨一百天,可是用了白药这样的好药,而且此前的操练使他脱胎换骨,因而恢复得很快,叶春秋专门拿出一套装备来让他穿戴,这当然也是有用意的,这个曾经胸口碎大石的逗比门生,伤势刚刚恢复,可以借用装备,从他这儿得到许多有用的数据。

    一个有旧伤的人,穿戴了装备会如何呢?

    毕竟将来这些人可能会面对许多复杂的环境,许多人都可能受伤,所以这很有研究的必要。

    许杰兴冲冲地穿上了板甲,头戴着几乎护住了自己所有面门的合金盔,身上还系着一条皮质的‘武装带’,这武装带是叶春秋专门请人用皮革试制的,可以悬挂匕首、君子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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