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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少的秘密恋人-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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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在彼岸包间里,他曾帮她擦拭过左腿,那时候还很正常,如今外出一趟,不可能只有左腿肿了起来,右腿却完好如初。
目光上移,开始有了片刻凝滞,陆子初眸瞳狠狠收缩,在她腿上有道淡淡的疤。
抬眸看她,她靠着抱枕,正温温的看着他。
“6年前,我出了车祸,左腿动了两次手术,不过已经好了。”话音淡淡的,最后一句无疑是在安抚陆子初。
她说话的时候,陆子初低着头,所以她看不到他的表情,只感觉毛巾温热,热度渗进皮肤,较之先前酸痛,舒服了很多。
“明天我带你去医院,让吴奈帮你检查一下。”语调如常,听不出情绪起伏,阿笙无法分辨。
“子初,你看看我。”无法窥探他的所思所想,这让她有些发慌。
沉默了几秒,他终于抬眸看她,眸子里却有着淡淡的笑意,“忙着呢!为什么一定要我看你呢?”
阿笙不说话了,他若有心藏起情绪,她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
陆子初却在这时候说话了:“疼吗?”
“现在吗?”
“六年前。”嗓音略显僵窒。
阿笙说:“我忘了。”
两人忽然陷入了沉默,阿笙想,忘记曾经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痛,其实也未尝不好,至少不想不念,有时候左腿痛了,会觉得那些痛很陌生,如此一来痛苦大打折扣,其实也没自己想象中那么痛。
再看陆子初,他真的就那么平静无波吗?
若是有十个人看此刻的陆子初,绝对会有十个人说他平静过了头。并非刻意隐忍,别人看他眼眸漆黑不动声色,其实往深处看,会察觉平静的表面下是一个巨大的黑洞漩涡,藏匿在骨血里,锋芒毕露。
若是他把那锋芒露出来,只会让人觉得心生寒意,偏偏他是所有的阴暗全都藏了起来,那是他的体贴,因为他不愿她看到那样一个陆子初。
这样的沉默维持到用餐结束,彼时已经到了深夜十点半,拉高被子盖在她身上,轻声问她:“要不要我讲睡前故事给你听?”
初听,阿笙有些恍惚,仿佛回到了以前。在望江苑的时候,他偶尔会逗她,她若脸红,他必定会一句话也不说,就那么站在一旁,双臂环胸,含笑看着她。
过去果真不敢追忆,甜中带酸。
“累了。”是真的累了,走了那么远的路,筋疲力尽,如今躺在床上,是真的想睡了。
陆子初盯着她,笑意温和,黑眸似有氤氲雾气,温柔的拍着她的背:“那你睡吧!明天天气会很好,等你睡醒了,我带你去花园里荡秋千,或者一起散步去公园坐一坐,那里养了很多鸽子,也许你会喜欢。”
阿笙已经闭眼,不再吭声。
他抬起手指留恋的划过她的眉眼,声音极为柔和:“对于明天的安排,你喜欢吗?阿笙。”
“喜欢。”
阿笙睁开眸子,就见他眼眸清亮的看着她,阿笙试着微笑,他见了,眼里也浮起了笑意,俯身吻了吻她的额头:“晚安,阿笙。”
【晚安,阿笙。】在心里积蓄了六年,如今他说给她听,她应了,方才觉得若是此刻能够凝固成永恒,他愿意赌上所有。
她睡着了,陆子初伸手探进被子里,摸了摸她的腿,跟先前相比,消肿了不少。
手机在一旁的桌案上震动着,是保安室打来的电话。
“先生,兴隆超市负责人开车来了,他想见您一面。”
走廊里,陆子初的声音淡不可闻:“我和他关系很熟吗?”
那端短暂沉默,保安说:“我明白了,先生。”
陆子初单手插在裤袋里,漫步上了三楼,宽阔的平台上,树枝枝条在他身边轻轻拂动着,站在上面,远远就能看到门口发生的一切。
载着兴隆的汽车怅然而返,缓缓驶离……
也不知在上面站了多久,风刮在脸上,生生的疼,手机再次响起时,对于T市来说,已经很晚了。
来电号码他前不久刚刚储存过,看到“顾城”两个字,陆子初并不急着接,转身回到会客室,方才接通。
西雅图正是清晨七点左右,顾城话语简短:“阿笙好吗?”
“你希望她有多好?”这话听不出喜怒。
顾城不说话了,能感觉的出来,陆子初对顾家把阿笙关在阁楼里颇有微词,如此又过了一会儿,顾城方才说:“今天他要来西雅图接阿笙,如果看不到阿笙,怕是会回国找你。”
顾城没说那个“他”是谁,但他早已察觉到,陆子初是知道的,他只是不说罢了。
果然,陆子初的声音是漠然的,没有动怒,但却淬着冰:“你直接告诉他,是我带走了阿笙,他想带阿笙回美国,也不是不可以,除非踏过我尸体。否则,谁都不能从我身边带走她。”
这世上的“恶”,并非只能用“善”才能摆渡。6年前,他吃了“善”的亏,现如今还有什么输不起?
他来,他等。
当初的小孩,受了苦还笑着
更新时间:2014…6…23 15:38:41 本章字数:4972
阿笙醒的比较早,清晨6点钟,窗帘拉着,但卧室里却有阳光的味道。
昨天晚上睡得很沉,梦见太阳很好,她的打扮和一言一行都很正常,走在大街上,和沿途走过的人其实都是一样的。
梦境对她慈悲,现实对她亦是心存温软,因为子初没骗她,今天果真是个大晴天。
盥洗室洗脸,脸有些苍白憔悴瑚。
卧室原本是陆子初的,她来了之后,一直住在这里,阿笙记得刚来这里的时候,隔间还没有梳妆台,但如今不仅有梳妆台摆放在房间里,上面还摆放着齐全的化妆品。
她本不爱化妆,唯一化过一次妆,还被他训斥了一顿,从此以后除了补水、保湿和防晒,几乎不在脸上涂抹任何东西,但今天她却化了淡淡的腮红。
脸色不好,他看了心情大概也不会好。
薛阿姨正在客厅里打扫卫生,见阿笙下楼,笑道:“以为你还要多睡一会儿呢!怎么这么早就起床了?铄”
阿笙只笑不语,她不想说话,说的越多,错的就越多,她不能保证前一秒看似完好的情绪里,是否会在下一秒左右她的另一面,让她变得不像曾经的自己,所以只能静默,尽可能不言不语。不是每个人都能像家人和陆子初一样,在她犯错的时候,对她诸多包容。
“阿笙——”淡淡的声音,听起来很舒服,是属于陆子初的。
阿笙循声望去,眸光沉静,如果陆子初不是商人的话,其实完全可以靠一张脸和一副身材混饭吃。
6年前的他,能把简单的衬衫和休闲裤穿出贵族气质来,举手投足间魅力非凡;6年后的今天,商界历练经年,他是T市众所周知的商业巨擘,女性心目中的极品男人,完美的脸部线条和深邃清冽的眼眸让人过目不忘,淡蓝色衬衫搭配黑色西裤优雅矜贵之余又多了几分商业化和性感味道。
他朝她走过来时,眸子是淡定的,在光线下,会显得格外锐利和明亮,待走近了,方才察觉那双眸子依然还是记忆中那双眸,温润中带着些许柔和。
阿笙看着他,这个男人现如今什么都不缺。
“我熬了粥,要不要尝尝?”他已握住她的手,深深的凝望着她,询问的话说出口,偏偏会让人觉得有些漫不经心。
以前在望江苑,早餐几乎都是他准备的,因为她早上要补眠,所以晨起下楼,就能闻到清淡的粥香味。
陆子初熬的粥,自是要吃的,一碗粥放在面前,热气扑了一脸,香味直往鼻子里窜,忽然开始有了胃口。
粥熬的很烂,舀一勺送到嘴里,软润滑口。
他坐在一旁问她:“好吃吗?”
点头,此时她才知道,她的胃口被他养刁了,以至于忘记很多事情的她,一旦吃到他熬的粥,身体里沉睡已久的感觉瞬间就苏醒了过来。
闻言,陆子初眼角浮现出淡淡的笑意,黑眸盯着她:“今天起得比较早,吃完早餐,需要回房间补眠吗?”
“不了。”她说着,又摇了摇头,她最害怕的就是睡觉。
在西雅图,一天的时间里,几乎都是在床上度过的,她已害怕困守在房间里。
陆子初轻声开口:“也好,吃完饭,我们一起出去走走。”
……
早晨七点钟,整个城市都苏醒了。
天光大明,但淡淡的雾气尚未消散,笼罩着大街小巷,微风带着湿气,晨曦阳光照在雾气上,泛着旧时光。
触目所望,生活恬淡安静,阿笙是喜欢的。
石板路,他牵着她的手,叮嘱道:“如果走累了,别硬撑,要告诉我。”
她知道,他是在担心她的左腿。
也不知道那条路叫什么,道路两旁种满了樱花树,正是樱花盛开的好时节,风吹过,宛如下了一场花瓣雨,扑簌簌的往下飘落着。
阿笙仰脸看着,下意识朝陆子初望去,他似有感应,也侧眸看向她,清隽的面庞因为有了笑容显得愈发柔和。
有花瓣落在她的发丝上,陆子初内心敛起波动,抬手拿掉花瓣,却不扔掉,牵着她的手继续走,任由花瓣在指尖碾碎成了水。
陆子初问:“喜欢这里?”
阿笙垂眸笑了笑,似是被他窥探到了不便言说的秘密,陆子初见了,眼里微微蕴了笑,“喜欢的话,以后我们再来。”
听到以后,心总归是温暖的。
过马路,他伸手揽着她,温润的声音在阿笙耳边漂浮,似蛊惑:“搂着我。”
阿笙不察,习惯听他的话,不明所以的搂着他的脖子,然后转瞬间身体就被他抱了起来,那么轻盈,仿佛是在抱一个孩子。
沿途已有过路人朝他们行注目礼了,正是上班时间,人群宛如汹涌的河流,到处都是来去匆匆的人,比起他们,陆子初和阿笙似乎就清闲了许多。
“我可以自己走。”太久没有融入人群,阿笙还不太习惯那么多人把目光凝定在她的身上,这让她觉得恐慌。
他淡淡解释:“人太多,容易撞到你。”似是知晓她的不安,陆子初贴着她的脸,在她耳边轻声呢喃:“别怕,我在这里。”
他的话无疑安抚了她,把脸埋在他的脖颈里,亲密的姿势里藏匿着太多融入骨血的依赖,不去看,对于外界的认知全都来自于听力。
人潮声渐渐远去,他并没有放她下来的意思,她只得轻声说:“我早餐吃了很多东西,你抱着我,会不会累?”
良久不见他说话,阿笙终于离开他的脖颈,抬眸看他。这么一抬眸,还没看清他的表情,他已经微微偏头吻向她的唇角:“不累。”
彼时正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阿笙看着他沉静清邃的眼眸,久违的心跳仿佛重新启动,不经意间就漏掉了好几拍。
陆子初放下她,帮她把衣服整理好,方才开口问她:“对这里还有印象吗?”
阿笙这才发现他们来的地方不是公园,而是一家音乐餐厅,因为招牌上铭刻着高低音符,还有醒目的汉字:如果?爱。
餐厅名字,隐隐熟悉。
阿笙一时想不起来,陆子初不紧不慢道:“我记得有一次我过生日,我女朋友那年刚好19岁,她那天用小提琴为我拉了一首曲子,我听了很感动,你知道她那天拉的那首曲子叫什么名字吗?”
阿笙好一阵子没说话,盯着餐厅看,最后看向陆子初,眸子也越发清明,迟疑开口:“……卡农?”
陆子初笑了,她还记得,一首《卡农》仿佛回到了旧时,带她走进餐厅,音乐声盘旋在餐厅每一处。早有值班经理领着一众服务员站在了大厅里,看到陆子初,态度恭敬,弯腰致礼的同时,齐声唤道:“上午好,陆先生。”
众人对阿笙的身份是好奇的,目光打量并未让阿笙情绪不稳,因为她的注意力都被拉小提琴的女人吸引了。
一袭长裙,站在钢琴旁边,场景很熟悉。
——隆重介绍一下,08号穿着白衬衫的这位男士,是我男朋友。
——若不是他,我不会知道某一年,某一日,我会如此眷恋一个人。
熟悉的场景,埋藏的话语从时光里流溢而出,阿笙笑了,眼睛却有些红,仿佛昨天才发生,转眼间,她已经从19岁走到了27岁。
时间,果真经不起推敲。
她记得这里还有一面情侣许愿墙,她和陆子初似乎还曾写下了祈祷文。
陆子初不知何时已经松开了她的手,她在餐厅里寻找着那面墙的存在,陆子初也不多话,站在那里,含笑看着她找。
2005年,少女站在钢琴台上笑容明媚,宛如池中莲花,沉静美好,那时候的她无所畏惧;2013年,对于他来说,她还是一个孩子,平静的外表下早已是遍体鳞伤,她已不再相信爱,不敢爱……带她来这里,原想让她找回最初的顾笙,谁曾想最先被触动的那个人却是他。
2005年的许愿瓶挂满了一整墙,但好在有日期标志,陆子初以为忘掉很多事的她,势必会忘了他的生日,不曾想她是记得的。
她记得他的生日,却不记得当时他们都写了什么话。
打开,属于她的字和他的字跃然眼前,她看着轻轻的笑,但笑着笑着却开始有了眼泪。
【你静静地居住在我的心里,如同满月居于夜。子初、阿笙,如花美眷,细水深流。】
眼泪宛如决堤的水,陆子初站在不远处,没有走过去,眸光柔软。
她能哭,总归是幸事一件。
归国,爱在他们身边
更新时间:2014…6…23 22:46:07 本章字数:5112
男女相爱很多年,如果忽然间分开,是很可怕的一件事。因为彼此早已习惯了对方的思维模式、一言一行和生活习惯,时间久了,就会被同化,通常他们分手后,会比滥情的人更加难以摆脱旧情瑚。
陆子初就是这样的人。
时年31岁的他,感情生活比任何人都贫瘠,惦念一个不知何时才能出现的人,近乎偏执的坚持着。
有时候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还能坚持多久,随着时间流逝,他时常能在无人时听到自己的心跳声,虚弱缓慢,宛如久病之人。
久病,所以病入膏肓,但他知道,他的药是一个叫顾笙的人。
多年前,他在“如果?爱”餐厅其实还许了一个愿:他愿用人生中所有的喜来换取她所有的悲,只愿她一世无忧。
八年过去了,愿望尚未过期。
在那个安静,充满回忆的餐厅里,他把他的六年讲给她听,琐碎的话题经由他讲出口,多了认真的味道,他要让她知道他的过去,贴近他,走近他。对于感情和未来,他是不容许她退缩的。
那些人生历程,虽然没有朝夕相处来的清晰,但阿笙静静的聆听着,仿佛在聆听这世上最温暖的故事,于是那些故事开始在她的脑海里有了朦胧的轮廓。
陆子初说:“六年来,我不曾忘记你,反而时常能够在睡梦中梦见你。”
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平静,但眼里却泛着淡淡的清华月光。一眼触及,也不知是他的眸,还是他的话,就那么悄无声息的沉入到了她的心底铄。
从18岁认识他,到现如今的27岁,9年时间差,仿佛早已过了好几个世纪。
在那些她不曾参与的时光里,陆子初的生活其实很规律,纵使不去公司坐镇,依然会每天早晨去湖边散步半小时,回到家里开始收发文件,阅读报告。
陆氏集团涉猎广泛,他每天需要阅读的报告是经由公司各层筛选之后专门呈递给他的,纵使如此,报告数量还是很惊人的。阅读完毕,会另外给这些书写报告的人发送电子邮件……
听他说这些话的时候,阿笙正抓着一把鸟食,蹲在公园广场上喂鸽子,可能阳光很好,内心里再无喜悲,只余一片安宁。
她问陆子初:“累吗?”
“还没到晚上,怎么能累?”有鸽子飞过来,他抬起手臂挡在她面前,防止白鸽翅膀会扇到她脸上。
略显深幽的话,阿笙却听懂了他的意思,靠在他怀里,歪着头看他,似是正在沉思,过了一会儿,把鸟食撒给那些白鸽,在它们争相抢食时,把手往衣服上擦了擦,然后抬起手,手心覆盖住了他的眼睛:“子初,闭上眼睛,天就黑了。”
还跟以前一样,有些孩子气。
陆子初勾起唇,在她掌心下合上眼睛,嘴角的笑开始有了温柔的水波,荡着光影。
天黑了,阿笙。
从未告诉她,以前他最怕天黑,一个人的时候,思念总会跑出来跟他捉迷藏,进行着灵魂拉锯战,但他现在不怕了。
因为她回来了。
……
时间还早,陆子初带她去了一条幽深长巷。
有一家店面前聚满了人,冗长的队伍可见那家店人气有多旺。
去的时候,没想到陈煜也在,手里早已拿着食品袋,等候多时。
是陆子初的意思,没有以钱砸人,排队购买,熟悉的巧克力饼干,苦涩中却吃到了淡淡的甜。
他抬手,指腹擦拭着她嘴角沾到的饼干屑,笑道:“像个孩子。”
“子初,我今年27岁了。”她说,含着淡淡的怅然。
他笑,孩子气跟年龄无关,只要她一日是顾笙,那么在他眼里就永远都是孩子。
……
阿笙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要带她先去外面转一圈再回去了,因为别墅里没有安装秋千架,但他带她外出一趟再回来,花园草坪明显变得不一样了。
空气里有着青草的味道,那是一架原木秋千,静默的悬在那里,如此温暖。
上前坐下,他赐予她温情,而她收获的却是感动。
春日阳光很好,能够温热潮湿的心,阿笙靠在陆子初肩头,她在微笑,嘴角仿佛午夜盛开的花朵。
2013年3月20日,阳光明媚的午后,爱在他们身旁,不再是虚无缥缈的奢念。
……
韩愈抵达T市的时候,天在下雨,春日风很凉,纵使有人为他撑伞,依然沾染了一身潮气。
雨不大,这样的天气对于别人来说可能会觉得心情极差,但对于他来说,却是好光景。
但再好的光景,却注定无法勾起他嘴角的那抹笑。
此番回国,消息走漏,已有旧属在机场等候多时。
韩愈之前在飞机上睡了一路,所以精神还不错,疲惫是难免的。
发生了一件小插曲:头等舱里,韩愈身旁坐着一位女子,试图找他说话,韩愈摘掉眼罩,淡淡的望过去,女子顿时不出声了。
时光一直厚待韩家和陆家人,彼时34岁的男子,商界游走多年,俊美的五官轮廓越发迷人,坚毅的轮廓昭显着令人心动的成熟魅力,偏偏这样一个他,看人的时候比任何人都阴冷,灯光下脸色半明半暗,难怪那名搭讪女子会被不安无语。
兴是睡眠被打扰,韩愈就连下飞机的时候,表情也未曾松动过。
旧属看到这样的韩愈,眼神均是一滞,方才问好,恭敬的跟在他身后。
这些所谓的旧属,都是韩愈的长辈,但却没人敢在韩愈面前端着长辈的架子行事说话,反而看尽韩愈脸色,言行举止皆是小心翼翼。
6年前,鑫耀敌对公司庆誊,不动声色的将鑫耀掏空,顾清欢被债权逼迫,境况悲惨。
事发没多久,庆誊以为可以坐稳投资界翘首,却被相关部门登门查账,偷税漏税,数罪并罚……
庆誊老总听说此事乃顾清欢所为,难免起了报复之心……此事发生后,在T市轰动了许久,人人都以为鑫耀发生此番变故,韩愈势必会回国接手,谁曾想他从未露面过,仿佛鑫耀命运跟他没有丝毫关系。
真的无关吗?不尽然。旧属私下猜测:鑫耀和庆誊接连出事,怕是韩愈在国外指挥大局,推波助澜才有了后来这一切。
当然,一切只是猜测。当年顾清欢把鑫耀交给陆氏管理,现如今真正的掌权人是陆子初。
原以为陆子初比韩愈良善,谁曾想一个比一个狠,陆昌平稳坐一把手的时候还算顾念旧属和韩永信之间往日的情分,对他们还算礼遇;但陆子初接手陆氏后,手段不是一般的狠。
从他迈进鑫耀视察的第一天,昔日旧属全都弃之不用,旧属愤愤不平找韩愈哭诉,韩愈在电话那端笑:“怪不得他,你们也确实老了,该回家含饴弄孙了。”
话虽如此,但这些旧属毕竟是跟鑫耀一起成长的高层董事,顾清欢留下话,鑫耀真正的归属权在韩愈身上,而陆子初只是受顾清欢委托经营罢了,如今正主回国,昔日旧属董事难免都想好好巴结一番,指望韩愈卷土重来,把鑫耀抢回来。
韩愈近几年在国外风生水起,但凡和他交过手的人无不敬畏他的手段,狠戾冷酷,近乎高深莫测。
韩愈话语不多,从机场大厅一直到上车,只有短短两句话。
“股票还在跌?”韩愈直接开门见山,声音低沉冷漠。
旧属皱眉道:“从昨天到今天,大幅度下跌。”也不知道陆子初是怎么经营管理鑫耀的?
“陆氏那边有动静吗?”韩愈开口说出了最后一句话。
“没有。”
韩愈摘掉墨镜,冷冷的笑了,陆子初不是不管,他这是在拿鑫耀向他宣战。
他接了。
……
风景别墅,三楼媒体室。
偌大的屏幕上显示着鑫耀股票走势,陆子初带着蓝牙耳机,倚着办公桌看了一会儿,清润出声,怎么听都有些漫不经心:“亏了多少?”
向露说:“至少有五个亿。”
“他回来了吗?”男子语气淡淡的。
“刚到机场。”
“五个亿对他来说不算什么,明白我的意思吗?”陆子初语气竟是温和的,诡异的平静。
“明白。”向露就是太明白了,所以才会觉得牙疼。
有钱人拿钱玩游戏,她伤不起。
微雨,他要见陆氏负责人
更新时间:2014…6…24 9:45:27 本章字数:4866
T市春日气候多变,上午阳光还很温暖,风也很轻,但午后却下起了濛濛细雨,停了几分钟之后,措手不及间就迎来了瓢泼大雨。
阿笙对下雨天一向敏感,原本正在午睡,左腿抽筋惊醒,额头上竟都是汗,也不理会腿上的疼痛,在床上坐了一会儿,赤脚下床,来到了阳台上瑚。
庭院里,园艺师傅赵伯和薛阿姨等人穿着淡黄色雨衣正把花盆移送到花房里。
有些花朵很娇贵也很脆弱,经得起阳光厚爱,却经不起风雨摧残。
对花温暖的人,通常都会心存良善。有这种念头的时候,她看到了陆子初,站在花房门口,水雾中身影朦胧,若不是身处现实,阿笙会以为犹在梦中。
从昨天到今天,她努力回忆T大过往,温习的同时,她有着太多的不确定,过往确实跟她有关,但却太显陌生。
曾经,记忆里有他一抹笑,于是温暖了她整个旧时光。
她太明白微笑的力量究竟有多大,他是喜欢看她微笑的。再见,除了报以微笑,她不知道她还能做些什么。
他说:“阿笙,没有过去,但我们还有现在和未来。”
现在摸得着,因为它正存在着,所以心里才会觉得很安稳铄。
……
很久没有接触过雨水了,西雅图常年阴雨绵绵,阁楼纵使被家人打扫的很干净,依然会有一股霉气。
记忆里她似乎并不喜欢下雨天,但此刻站在雨水里,心情却变得很好。
睡衣湿了,头发也湿了,雨雾里传来一道斥责声:“阿笙,回房间。”
熟悉的声音,明明是斥责,但听在耳里却觉得很温暖。
那人已经接过陈煜递过来的伞,快步朝她跑了过来,步伐是急切的,也许还皱着眉。
阿笙看着他,静静微笑,弯腰去搬离她最近的那盆花。
头顶雨水在她蹲下身的同时,开始朝四周缓缓滴落,宛如丝线注入水波中。
一个人,一把伞,呵护着她和她手中的小花。
阿笙蹲在地上,睡衣裙摆浸润在雨水里,浑身犹如湿人,就那么仰脸看着他,眸子如水清亮,就连嘴角的笑也显得极为潋滟。
陆子初看着她嘴角的那抹笑,心头一荡,眸色深了几分,弯腰扶她起来,手中的伞朝她那里倾过去:“怎么出来了?”
“我想帮你。”她说着,见他肩头淋湿了,抬手握住他撑伞的手,把雨伞朝他那边推了推:“子初,你别淋湿了,容易感冒。”
陆子初胸口陡地一紧,因为那个人是她,所以感动的情绪总会来的很莫名。
“我送你回房间。”他伸手搂住她的肩膀,欲把她往回带,但她却站在原地不走,举动中有着小小的执拗,“你们都在忙,我只会做这个了。”
闻言,陆子初握住伞柄的手指紧了紧。是啊,曾经无所不能的她,现如今似乎只会做这个了。
那一刻,他听出了她话语间藏匿的无力和自嘲。
潮湿的雨雾被凉风吹到了脸上,陆子初立身雨中,冷漠疏离的人,眼光却出奇的清澈暖人,抬手帮她理了理黏在脸上的湿发,方才弯腰单手拿起那盆花,递给了阿笙。
阿笙呆呆的看着他。
陆子初盯着她,扬起好看的唇角,低声道:“不是要帮我吗?把花送到花房里,不许打碎了。”
“哦。”语气中颇为欢欣。
陆子初撑着伞行走在她的身边,不动声色的呵护着,一点小事就能让她这么开心吗?
侧眸看她,陆子初黑眸澄亮,俊雅的颜有了柔和的光彩,偶然发觉,下雨天原来也可以如此宜人。
……
韩愈午后下榻酒店,站在高处俯览这座城市,曾经出生地,如今处身其中,早已不觉温暖,反而眸瞳深沉,表情近乎阴鸷。
“韩总,律师来了。”说话的人是任洋,同时也是韩愈助理,这次陪韩愈一同回国,只因韩愈心里清楚,此行怕是会耽搁很久……
韩愈没回头,不紧不慢道:“先请他们去酒店会客室,我稍后就到。”
会客室里坐着两位男人和一位女人,衣着很正式,原本正在喝茶,看到有人推门进来,放下手中茶杯,站了起来。
“您好韩先生,我叫林鹏,是公证处的。”中年男人气质沉稳,简单做着自我介绍。
另一位男人叫俞峰,是任洋请来的律师;还有一位女人,带着一副金丝眼镜,笔挺的精英套装,看起来精明能干。
“我叫薛明珠,鑫耀公司法律顾问。”说着伸出手:“韩先生,您好。”
看到韩愈,对于薛明珠来说,表面上虽镇定,但内心却很激动,上学的时候就时常提起他,不曾想多年后还能面对面见到这位商界奇才。
只能说,时间流窜太快,而缘分是很微妙的一件事。
无视面前伸出来的白皙手指,韩愈坐下时微微挑眉:“不是许晓?”
虽在国外,但对国内动向,韩愈却是了如指掌。据他所知,近几年许晓才是鑫耀的法律顾问……
素来听说韩愈又傲又拽,眼见他拒绝和她握手,薛明珠只得自己找台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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