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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小官生活-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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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良回来的路上就遇到了自家的佃户,看着他们千恩万谢的样子,他推测应该是胜男给发了银子。

“恩,刚弄完!”

胜男从鼻子里哼出这句话,眼睛不自禁的扫过那个小姑娘,见到她水灵灵的样子,心里更是郁闷。

“哥,这就是嫂子呀!”

小姑娘黑溜溜的大眼睛转了几圈,终于发觉胜男的不对劲,她笑得一脸天真的抱着魏良的胳膊。

“对呀,来,”魏良似乎也发觉了,他满眼是笑的拉着小妹的手,对呆若木鸡的胜男说道:“胜男,刚才你忙,也没顾得上介绍,这就是我常提起的‘亲’妹妹,秀儿!”

胜男木木的点头,轰的一下,她的脸顿时红透了,暗自呻吟:呃,这次糗大了!

正文 第四十八章 糖人结的缘

“胜男,你没事吧。脸怎么这么红?”

魏良忍着笑,故意抬起胜男的小脸儿,貌似关心的问道。

“呃,没事没事,”胜男尴尬的躲开他的手,不自然的笑着对秀姐儿说:“呵呵,妹妹什么时候到的呀?你看我也没有准备什么东西,那个,走,咱们进屋吧。”

魏秀姐儿白皙的俏脸上仍是甜甜的笑,她乌溜溜的大眼睛,在胜男和魏良身上转来转去,有些腼腆的说道:“秀儿见过嫂子,早就听哥哥几次提起过你,但一直都没有机会见。嫂子,我喜欢你!”

“呃?”胜男楞了下,她以为自己这次办了件大糗事,秀儿即使看在魏良的面子,不会生自己的气,但也绝不会有太过亲密的举动。没想到,小丫头开口就说出这么直白的话。胜男有些错愕的看着秀儿。见她稚嫩的小脸上,满是真挚的笑意,胜男尴尬的情绪很快得到了纾解,她脸上也不由自主的绽出发自内心的笑,连忙拉住秀儿的手,“秀儿,我也喜欢你!”

“行啦,别酸着啦,”魏良拍拍两个小丫头的肩膀,别有深意的说:“咱们进屋吧,秀儿可是带着任务来的。”

“任务?”胜男不解的看着魏良,“什么任务?”

“呀,好肥的猫!”秀儿年龄虽然小,但脑袋瓜却很灵光,她见未来嫂子和大哥似乎有话要说,便准备给他们腾出地儿来。正巧,馒头晃着肥硕的身子,拽拽的溜达过来,异于常猫的体型和皮毛,让小丫头很是诧异,她几步跑到馒头跟前,怯怯的伸出手指点了点馒头的大脑袋,“呵呵,真可爱。嫂子,这是你喂的猫吗?”

可惜,面对如此可爱的小萝莉,馒头并不太给面子。它一侧身子,躲开秀儿的手指,来到胜男脚边,蹲坐下来,慵懒的舔着小爪子。

“恩恩,喜欢吗,”或许是小丫头纯净的眸子,亦或是秀儿没有掩饰的真挚情谊,胜男真的喜欢上这个秀气可爱的小丫头。说起话来,也不自禁的放柔了声音,她见秀儿双眼放光的看着馒头,便蹲下来,握住小丫头的手放在馒头身上,“呵呵,它叫馒头,是我养的猫。馒头,好好陪秀儿玩儿,注意安全!”

“知道啦!”

馒头放下小爪子,歪着脑袋,摆出一副可爱的萌样儿,就是与硕大的身体不太协调。

“真好玩儿。谢谢嫂子!”

秀儿似乎很少有这样伶俐的玩伴儿,她费力的抱起西瓜一样的馒头,笑着对哥哥嫂子说:“哥,嫂子,你们慢慢谈,我陪馒头去那边山上看看。”

说着,小丫头像个快乐的蝴蝶般,边跑边跳的奔向不远处的果山。

“咦?”胜男含笑的眸子接触到秀儿的背景时,疑惑的问道:“怎么,秀儿没有裹脚?!是你的主意?”

“不是,”魏良听到这个话题,沉下脸,有些抑郁的说道:“是魏太太,她不让家里的婆子给秀儿缠!”

胜男听了这话,有些诧异的看着魏良阴沉的脸,突然间,她发现自己对魏良、魏家的事不是那么的了解。她有些愧疚的伸出手,握住他的,“没关系,女人裹脚太遭罪了!”

其实,她这话也是自欺欺人。如果反对的是魏良,那他肯定是心疼妹妹,不忍看她受苦;但反对的却是魏家的主母,那用心未免有些歹毒:魏太太这是摆明不把秀儿当魏家的小姐,在大明,只有贱民、仆佣不能裹脚,其他的人,哪怕是青楼女子都会缠足提高身价的。

“恩,我也是这么想的。”魏良长长的吐出一口气,过去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妹妹、姨娘还有他和胜男,将会自己掌握未来的生活,“走吧,我还有事和你说!”

“好!”胜男之前的小心思也全部丢在了脑后,她有些心疼的握紧魏良的手,温顺的跟着他来到院子里——她太失职了,对于魏良的过去竟然一点都不知道,身边这个一直好脾气的大男孩,在魏家究竟受了多少苦?!她刚才还依仗着未婚妻的身份吃醋,可这会儿她却从心底里鄙视自己。

“对了,你刚才说秀儿是带着任务来的,究竟是怎么回事?”

两个人坐在胜男的院子里,胜男从屋里取出发放银子的账簿递给魏良,想到他刚才说话的语气,有些疑惑的问道。

“哼,还不是玉米惹的祸,”魏良低头翻看着账册,听到胜男的问话,头也没抬从鼻子里哼出这句话。

“玉米?”胜男坐在一旁,猜测道:“上次你不是说你大哥来过一次了吗,怎么这次换了小妹?难不成。他们想用小妹做要挟?!”

“差不多吧,”魏良相信胜男的能力,大致的翻看了一下,便合上账册放在石桌上,他揉了揉眉头,有些无奈的说:“老爷子发话了,说秀儿年后就十三岁,该找婆家了。接着又拐弯抹角的说,县城的玉米大卖,要是别人弄来的稀罕东西倒也罢了,可偏偏是魏家未过门的媳妇儿。让我再找你谈谈!”

“真不要脸!”听了魏良的话,胜男也顿时火大,魏老爷把秀儿的亲事和玉米的事扯到一起说,意思已经很明白。他们也知道,魏良最看重的便是田姨娘和小妹,田姨娘身上没有什么可拿捏的,但秀儿的终身大事却是魏良非常在意的,更是他们要挟魏良的唯一法宝。

“人至贱则无敌嘛,”见胜男气得嘴角直抽抽,魏良的心情倒缓和了许多,“不过,老爷子说的也对,明年是该给秀儿找个婆家了!”

“怎么?你有办法?”

胜男才不信魏良就这么被魏家要挟呢,她半趴在桌子上,探着身子问道。

“咱们手里还有多少玉米?”

“恩恩,我给家里的姐姐和亲戚们留了两石左右的种粮,另外还有咱们自己家里吃的三十多斗,”胜男掰着手指算了算,说出大概的数目,说完她挑眉:“问这干嘛,难道你真的要给魏家?”

“给,怎么不给,”魏良嘲讽的笑了笑,他抬眼看到胜男不赞同的目光,便解释道:“当然不是白给的。一石玉米换秀儿的亲事,如何?”

胜男点点头,这才对嘛,“我觉得挺划算,就是不知道你家老爷子怎么想!”

“呵呵,放心吧,我会让他同意的。”

魏良温文的笑道,只是那笑意并没有延伸到眼底。

胜男见他如此有把握,便放心的点点头。

秀姐儿很喜欢南山的环境,在这里,有山有水,有田有果树,最重要的是。还有她最尊敬、最亲密的大哥和未来大嫂,比冷冰冰的魏家强多了。

正巧,大嫂监督山上的养殖场,需要在南山呆一段时间,可她和大哥毕竟还没有成亲,孤男寡女的不好住在一个院子里,大哥便回家和父亲说了说,把她也留下来陪大嫂。

听到这个消息,秀姐儿高兴坏了,本来她就不想回家,如今能留在南山,更能和喜欢的大嫂住在一起,还能和馒头继续玩儿,当下便兴奋的抱着大哥又笑又叫的。

“嗳,胜男,那天秀儿来,你干嘛那么生气呀?”

回家和老爷子PK完,魏良回到南山后,一身轻松。看胜男蹲在山坡地上,拿着小铲子挖地瓜,他突然想起什么似地坏笑道。

“生气?”胜男脸又红了,她手下的铲子用力的撅着土,有些讪讪的说道:“哪有生气。嗳,小妹呢?”

“小妹肯定和馒头混在一起,”魏良也蹲着山坡上,继续抓着原来的话题问道:“嗳,别转移话题哈,说,那天是不是以为小妹是‘小三儿’呀,你是不是吃醋了?”

“哪有,”胜男向一边挪了几步,很不自然的说道:“那个,那个玉米都给你大哥了吗?”

“给了,他高兴的屁颠屁颠的,忙不迭的让管家入仓房,等明年下种,”魏良也挪了几步,继续问:“胜男,当时是不是特心痛呀?”

“去你的,”胜男被魏良逼到了山坡最边缘,见自己无处可躲后,有些恼羞成怒的一把推开魏良,红着脸跑下山,不管魏良在身后的痛呼。

魏良被胜男一推,一屁股坐在山梗上,他笑着看胜男落荒而逃的背影,心里溢满了幸福感——原来,胜男也是喜欢自己的,爱情这条路上,他不是单独的一个人。

“哥,你干嘛呢?”

正出神的想着,身后传来秀姐儿的声音,只见她穿着胜男的棉布上衣和宽松裤子,小脸儿上也沾了黄泥,手中坚持的抱着越来越重的馒头。

“呵呵,没啥,”魏良拍拍身边的空地儿,示意妹妹坐下,看她的脸色越来越红润,魏良也很高兴,他想起困扰了自己许久的一件事,问道:“秀儿,我发现你很喜欢胜男,为什么呀?”

“她是我嫂子嘛,”秀儿也率性的坐在地上,她的小手随意的抚摸着馒头的毛发。

“才怪,”魏良摇头,自己的妹子他还能不了解,这丫头整天担心大哥被人抢走,对魏家的几个有企图的表亲很是不善。如今却对胜男如此的亲密,太不符合小妹的个性。

“其实,我以前见过大嫂,”秀儿见大哥一副不信的样子,便慢慢的说道:“大概是五年前吧,咱们刚刚离开家。当时哥哥去了梅水,我和姨娘留在你租好的庄户院里……那天是腊月初三,街上来了一个吹糖人的老爷爷,吹的糖人可好看了,满街都是甜甜的糖味……村子里的小孩儿都买了糖人,我也想要,可娘每天给人洗衣服、绣帕子也挣不了多少铜钱,根本就买不起……是大嫂,她见我可怜,就专门给我买了一个,可我刚转身,就被村里的几个坏小子推倒了,还抢走了我的糖人……又是大嫂,她不但修理了那些坏小子,还把自己的糖人给了我……”

正文 第四十九章 魏师爷赶考

“原来是这样,”胜男随意的躺在炕上。馒头四仰八叉的躺在她的肚子上,她听了馒头说的话,开始回想着过去的事情,“恩,听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有这回事儿呢。”

“反正她是这么说的,”馒头懒洋洋的打着呵欠,揉揉圆滚滚的肚子:呵~,陪小丫头玩儿也是很费体力滴,这才几天呀,它都瘦了呢。

“呵呵,没想到我和这家人猿粪还挺深的,”胜男想了半天,终于想起一个模糊的面孔,其实对于那天的回忆,她更多的是关注自己如何胖揍李承风的,至于那个可爱的小MM,还真是没有多少印象。可偏偏就是这个没有印象的小丫头,却成为她后半生生命中的一个重要亲人。这话怎么说,缘,妙不可言呀!

忙完了秋种。佃户们并没有进入农闲,而是热火朝天的在荒坡上,开始建设牲口圈。

“东家,现在小崽儿不好收,小的转遍了周围十几个村庄,才收了这些,”许大勇不好意思的指着地上竹篓里的小猪仔,有些愧疚的说道。

“恩,我看看,”胜男弯腰看了看,用眼睛数了数,“一共有十三只,是有点少。不过,咱们的养殖场也刚刚开始,大家也没有什么经验,正好先用这些实验一番。”

“可咱们的牲口圈建了这么多,猪仔却只有这一点儿,”许大勇一回来就发现山坡上建了几排整整齐齐的牲口圈,有猪圈、羊圈、鸡舍和鸭架子,可自己忙活了一个月就收回十几只小猪,真是没脸见东家,想到这里,他不安的说:“都是小的没有用,拿着银子都收不回猪仔来。”

胜男摆摆手,“不怨你,都是我没有想好,现在正是秋天。有小猪的人家还指望着再喂几个月,年前杀猪卖钱咧。咋会卖给咱们呢?没事,没事,你出去也三、四十天了,赶紧回家看看吧。”

“嗳,谢东家!”

许大勇见胜男真没有怪罪他的意思,便憨憨笑了笑,连忙收拾东西往家跑。回到家,许大嫂先是一番嘘寒问暖,接着又神秘兮兮的从炕柜里摸出一个布包。

“这是啥?”

许大勇拿着棉布巾子擦着脸,见娘子一脸喜色,有些好奇的问道。

“呵呵,银子!”

许大嫂拉着男人进了里屋,小心翼翼的揭开布袋子,露出白花花的两锭银子。

“哪来的?”

许大勇见状,心里一惊,连忙把棉布巾子丢在一边,伸手摸起银子,急切的问道。

“呵呵,卖地瓜的钱,”许大嫂又拉着他出了屋。来到小院里,打开地窖,指着下面黑压压的一片东西,美滋滋的说:“看了没有,咱们的地瓜丰收啦!”

“这,这就是地瓜,是咱们沙土地里长出来的?”

许大勇把银子揣进怀里,几步跳下地窖,又抓起一个红红胖胖的地瓜,惊喜的喊道。

“恩恩,没错,就是咱们自己种的,”许大嫂也是满脸的喜色,“这几天刚把地里的地瓜都挖了出来,最大的足足有三四斤重呢,呵呵,东家说了,咱们这沙土地干旱,种出的地瓜格外的甜。走,当家的,你进屋尝尝去,我昨儿刚煮了一锅,可好吃啦!”

说完,许大嫂忙喜滋滋的叫着男人进屋。

许大勇没想到自己出门一个多月,家里竟然有如此大的变化。难怪他一进庄子,就闻到有煮肉的香味儿呢,原来地里大丰收,大家手里都有了余钱,舍得买肉了呢。

里屋炕几上。许大嫂端出一个粗瓷黑碗,碗上放着几块切好的红皮橘瓤的煮地瓜,她又拿出一双筷子,在袖子上擦了擦:

“来,当家的,你尝尝?”

许大勇进地窖的时候,又沾了不少灰,刚洗净了手,他接过筷子,夹起一块地瓜丢进嘴里,“恩恩,好吃。软软的,真甜呀!”

“甜吧,刚出锅的时候更香,”许大嫂乐呵呵的坐在对面,一脸满足的说道:“东家说了,地瓜呀,还有很多种吃法。等明天早上,我给你做玉米地瓜粥,满满的一大碗,有吃有喝、既热乎又管饱,可实惠啦。”

“好好,”许大勇嘴里忙活着。听到娘子的话,连连点头。

“对了,咱们地里一共收割了多少地瓜?”

接连吃了好几块儿,许大勇终于有些饱了,他吃完最后一块儿,抹着嘴角,打着饱嗝问道。

“你猜?”许大嫂难得的调侃起来,她见自家男人直摇头,便伸出两个手指:“足足二十石!”

“二十石?!”许大勇一听,眼睛瞪得溜圆,他指了指炕几上的地瓜皮。又指指窗外的地,长着大嘴:“你说咱们地里收了二十石地瓜?”

“没错!”许大嫂高兴的直点头,“呵呵,没想到吧。这些被人称为废地的沙土地,居然能收获这么的粮食。东家说了,这是第一年,咱们都没有经验。再加上地瓜苗子少,地里根本就没有种满。等明年,咱们留足了苗子,再好好整整地,一亩就能收十几石的地瓜呢。”

“十几石?亩产?”许大勇张着大嘴,脑子有点跟不上趟,总是在重复老婆的话,“怎么可能呀,别说是沙土地,就是良田,它也不能一亩地打这么多粮食。怎么可能?”

“咋不可能呀?”许大嫂现在和王大嫂一样,最最信服胜男,“东家说了,地瓜这种东西是番邦传过来的,在人家番邦,最高的亩产上百斗咧,咱们经验不足,亩产十几石还是没问题的。”

许大勇听了这话,沉默了良久,又从怀里摸出捂得发热的银子,突然咧着嘴又哭又笑的说:“咱们总算是熬到头了,娘呀,您咋不再撑两天呢,呜呜呜……”

许大嫂听到丈夫的哭笑声,脸上的笑容渐渐散了,她的双眼也涌上了水雾——婆婆在逃难的路上,又饿又病的,把当家的弄来的吃食都悄悄留给了孙子,在他们走到玫瑰镇的时候去世了。如果她老人家能多撑两天,也就能等到他们遇上东家了,那婆婆也绝不会饿死。

地瓜的丰收。让胜男和魏良又着实忙活了一通。不过有了玉米的例子,和常家签订的合同,很多具体的细节,处理起来倒也不是太费事。

而李家和魏家的亲戚,也各自得到了相应的好处,几家都从胜男手里拿到了地瓜的培育方法,可以说是皆大欢喜。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到了第二年的夏天,相较于去年的冰灾和涝灾,今年可谓是风调雨顺,梅水附近的农田一派丰收的场景。

“李捕头今年又是大丰收吧,”永昌粮铺的常掌柜,看着面前一堆一堆的小麦,很是赞叹的说道。

“还行吧,”胜男也满脸笑意,不过想到常家林最近的举动,她也颇为感慨,“不过,比起常少东,在下还是差得远呢。”

胜男的“买树梢”完全复制与数百年后的晋商,而且比起人家晋商的操作,她的计划简陋了许多。没想到,常家林在没有完全了解“买树梢”具体操作细节的情况下,经过自己灵光的商业头脑,紧跟着便提出了今年的粮种佘借计划,比胜男的去年的计划更加缜密,也更为商业化。

难怪后世很多人都感叹,千万不要小瞧了古人的聪慧,要知道,古代很多的发明,以现代人的知识和技术,却无法复制还原。

而这些走南闯北的商人,头脑更是少有的灵活,从一些细节便能演变出非常务实、严谨的计划。

胜男此次夏收获得了大丰收,而合作伙伴常家,也紧跟其后,有更加惠民的条件,与梅水、玫瑰数百个村落的农民、佃户签订了回收夏粮的合同。而农民们,在胜男这里尝到了佘借种粮的甜头,对条件更好的常家,自然不会拒绝。

“呵呵,哪里哪里,”常掌柜知道自家的少东,对面前这位小姑娘的能力甚是推崇,他眯着小眼睛嘿嘿笑着,“我们少东家说了,这也是受了李捕头的启发呀。算起来还是李捕头聪明,小小年纪便能想到如此高明的计策,让我等佩服不已。”

胜男听了这话,倒也没有太过谦虚,她说了几句客套话,随即话头一转,问道:“对了,听说你们在济南府也有商业协会?”

“哦,没错,”常掌柜楞了下,见胜男的神情很认真,便点头:“我们晋商在很多省城都有商业协会,济南府是北方的重要城镇之一,商业也颇为繁荣,所以——”

“恩恩,那不知能否帮在下一个忙?”

胜男有些犹豫的问道。

“哦,不知何事让李捕头为难?”

常掌柜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虽然少东家让自己和李胜男打好交道,但济南府毕竟不是自己的地盘,他不好随便应承。

“是这样,”胜男想了想,说:“下个月,魏师爷要去省府赶考,估计要在那里呆上一段时间。但济南府我们并没有相熟的人,呵呵,如果你们永昌铺方便的话,我们……”

“方便方便,”常掌柜开始见胜男的脸色犹犹豫豫的,还以为什么大事,听了她的话,心里的石头落了地。嗐,不就是帮忙照顾赶考的魏师爷嘛,小事一桩,他就能做主。他连连点头:“我们少东家在济南府还有一套别院,甚是清静,而且离府衙也不是很远,如果魏师爷不嫌弃,我这就通知济南的掌柜,让他们把房子收拾好!”

“好,那我和魏师爷商量后,再做决定!”

胜男也没有客气,自己和常家的几次交易,让常家林挣了个盆满钵满,请他们帮点小忙,也不过分。

出了粮店,胜男紧了紧腰刀,发现前面的文具铺子生意格外得好,店铺门口还摆着一些考场的用具,她的心思不由得飘向南山:唉,魏良终于要赶考啦!

正文 第五十章 相思不曾闲

“胜男,这是什么呀?”

魏良手里拿着一卷书。好奇的看着面前的东西。

“呵呵,考场必备的用具,”胜男也是在小伙计的介绍下买的,她和魏良的亲事,在梅水基本上可以算是家喻户晓的一件事。而魏良又经常去那个文具店买笔墨纸砚,时间久了,那里的人也知道今年魏师爷要参加科举。正巧店里的小伙计出来送客人,发现胜男在一旁看着自家的店面发呆,便连忙热情的把她招呼进去。

经过一番推销,胜男痛快的买下了据说很有用的用具,不但包括成套的笔墨纸砚、烛台蜡烛、考凳,还有什么遮雨布、小炉子,甚至还买了一把雨伞。可以说是,从头到脚,从吃到用,各色用具一应俱全。

“嗬,这都是些什么呀,”魏良随手放下书,好奇的翻看着里面的东西,“怎么还有这个,你这都从哪里淘换来的?”

魏良手里拎着一张可以折叠的席子。很是佩服的说道。

“不懂了吧?”胜男把东西拿过来,爱惜的折回原样,把小伙计和店老板说的话,现学现卖的告诉给魏良:“人家不是说了嘛,明朝的考场可不像后世的高考考场,中间还能让你回家休息。在大明,所有参加科举的秀才们都是要憋在一间小小的单间里,里面什么都没有,你如果想顺利在考场待完这几天,需要指望这些咧。”

“我知道了,还是我老婆想得周到!”

话说自从两个人发生了“小三儿”事件后,胜男和魏良的关系得到了质的飞跃。魏良敦厚稳重的形象在胜男面前消失的无影无踪,整天“老婆长”“老婆短”的喊来喊去,一双贼手更是伺机揩油;而胜男呢,也认清了自己的感情,对魏良不时的亲热,从最初的羞涩到如今的适应,对于他的一切亲昵的举动或者言辞,全部接收。

“那当然,”胜男很不客气的收下魏良赞佩的目光,用力拍下偷摸上自己腰际的黑手,继续说:“不止这些,你在济南府的住处我也落实好啦!”

“住处?”魏良摸了摸被拍红的手,有些不解的问道:“住客栈就行呀,难道你还要跟着去租房子住呀?”

“切,我倒是想去呢,”胜男翻了翻白眼。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她早就想去前世的故乡看看,可是手头上一大摊子的事儿,她哪走得开呀。

“那,你说的住处是?”

“嘿嘿,常家林在济南府有别院,听说环境不错哦,”胜男提到这个,笑得像只偷吃了鸡的小狐狸,“住客栈?切,客栈又不是咱们家开的,不要钱呀?再说了,赶考的书生又不是你一个,估计省城里的客栈早就住满了考生呢。等你去了,恐怕连柴房都没得住!”

“恩恩,有道理,”魏良也知道常家林,去年来运地瓜的时候,他和常家林打过交道,也短暂的交谈过,是个非常精明的人。没想到自家的老婆。比奸商还要狡猾,居然能占到常少东的便宜,“那个房子,我去住,合适吗?”

“有啥不合适的,”胜男从茶盘里摸起一个茶杯,给自己倒了杯温茶,不以为然的说:“他常家林靠着玉米和地瓜着实挣了一大笔钱呢,再加上姑**玫瑰酒和董家的玫瑰纯露,滚到他荷包里的银子海了去。再说了,他家的别院一年有十个月空着,与其让好好的院子养蚊子,还不如让你好好的住着读书、等着赶考呢。”

“恩,也是,”魏良点点头,“不过,就这么几天的功夫,是不是有点麻烦呀?”

梅水离济南府不到一百里地,坐马车也就一天的时间。再说了,他是去赶考,考完试就会回来,就算是住宿顶多也就一两天,去人家的别院,还要承他的情,似乎有点没必要。

“不麻烦,”胜男摇摇头,她放下茶杯和魏良分析:“我觉得你还是提前几天去,先熟悉熟悉考场环境,和其他的考生交流交流。或许还能碰到什么名士指点。就算是没得交流,也要多做做准备,省得到了考场再有什么遗漏。这里可不是前世,高考的时候你忘了带准考证或者身份证,人家交警能开着警车帮你送东西;在古代,开考场的时间都是有规定的,真要是有遗漏,大哥你就要再等三年咯!”

魏良听了这话,缓缓的点点头,脸上少有的庄重,他喃喃的说:“没错,我为这场考试准备了这么久,绝对不能有闪失。”

有了胜男的装扮,魏良又简单收拾了些行李,离秋闱还有半个月的时候,他就带着考箱和行李,带着周福,两个人一起去了省城。

魏良走后,胜男继续南山、衙门两头跑着。夏粮全部收割完毕,玉米也开始下种了。于是,去年得了粮种的亲戚、好友们,此刻也纷纷找上门,拉着胜男问东问西。

最后。胜男实在不堪其扰,魏良一走,她心里正空落落的,哪有闲心思去管这些俗事。可敢找上门的人,要么辈分比自己高,要么关系比自已硬,哪个都不是轻易能得罪的。但胜男又不愿意同样一句话,重复N遍,奶奶的,她又不是复读机,就算是复读机工作了这么久也要换电池吧?!

没办法。说到快崩溃的胜男,干脆把所有从她手中拿到玉米粮种的人,一竿子支到了南山,让他们现场观摩佃户们如何种植滴。反正佃户们也不是第一次种玉米,种地的经验丰富,完全可以给这些人当老师。

而那些李家或者魏家的亲戚,为了玉米,倒也不嫌麻烦,听了胜男的解释,连忙飞奔南山,生怕南山的佃户们已经种完了,自己什么都学不到。

就这样,蜂拥而至的人群,立刻在李家消失,全部集结在南山,每个人守着一片田,蹲在地头上仔细观察着。有脑子活泛的,更是找来心腹的佃户,让他们跟着胜男家的佃户学。

亲戚们打发掉了,可衙门的差事还是要办,胜男每天无精打采的点了卯,然后就蹲在班房或者押签房里当木头人。

“唉,也不知道老大吃饭了没有!”

这天午时刚过,吃过饭的李“木头人”又趴在桌子上,两眼发呆的盯着屋顶,心思却早就不知飞到省城。

“李头儿,李头儿!”

班房外,周庆大呼小叫的跑进门,额头上的泛着串串汗珠。

“没死呢,”胜男有气无力的回应,“啥事儿呀?”

“哎呦,娘的,这天也太热了吧,”周庆两三步跨进班房,摘下帽子呼哧呼哧闪着风。

“对哦,我怎么忘了现在是酷夏,都忘了给老大准备防暑的药。”胜男见周庆满头大汗,突然想起给魏良准备的考箱漏了重要的东西,“哎呀,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自己想着买点防暑的药?恩恩,薄荷叶好像是防暑的,可现在好像已经开始考试了吧。唉,真是猪脑子,即使不想着给他药,怎么也得给他带点生命水,怎么这么重要的事情都忘了呢!”

胜男嘟嘟囔囔的说着话,随后又懊恼的直拍脑门儿。

“呃,李头儿?”周庆有点担心的看着貌似走火入魔的捕头,他小小声的凑在胜男身边,“你没事儿吧?要不要给你叫个大夫?”

“大夫?谁生病了?”

胜男正埋怨着自己,耳边好像有人说“大夫”,难道魏良中暑被送回来啦?!

“没、没有谁生病,”周庆见胜男忽的站起来,两只眼睛瞪得比牛眼还大,直勾勾的盯着自己,他慌忙咽了一口口水,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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