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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春秋-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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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足子!”

“夺妻者!”

也就是说,如果那天他们没去洗澡,如果他们没在洗澡时闹翻,如果闹翻了他们没说出那句话,那么,他们将洗得干干净净,像婴儿一样睡去,明天醒来依然是忠顺的仆从。但是,澡堂子引发了血案,人脱得赤条条,他们忘形了放纵了,指着鼻子把话说出来了,脸子面子撕破了,他们别无选择。

其实别的选择是有的,比如杀了对方而不是去杀仇人,或者丙戎上衙门递状子告他庸职诽谤。但这又是后来人的想法,春秋时的人没来得及进化得如此复杂。

至于那位不讲理的懿公,他也是一个谜,一国之君可以从千万人中选择仆从,他却偏偏挑了丙和庸,他究竟是大智还是大愚?懿公肯定是无耻小人,但他肯定不愚蠢,他是在齐桓公死后多年的血腥残杀中登上王位的,他对人性必有阴暗的洞察,我相信他是满怀轻蔑地打了一个赌:没事的,寡人了解寡人的臣民。

——他本来会赢的,如果没有澡堂子。

独不可以舍我乎

古时,越人活动于今之浙江,卧薪尝胆,施美人计,给人的感觉是比较深、比较忍、比较狠。但越人当初也曾生猛,断发文身,不高兴就杀人。比如有一段时间,越人热衷于一项有趣的活动,就是杀他们的国王,杀了一个又一个,连着杀了三个。杀国王这件事不算有趣,有趣的是,杀完了一个,兄弟们消了气,又开始着急,没有国王怎么行?于是连忙张罗着再找一个。

显然,越人的国王基本上是养来杀的,近似于家禽家畜。于是,有任职资格的人们惶惶不可终日,生怕有一天大家伙儿呼啸而来,宣布他是王。就这样,第三个倒霉蛋又被杀死了,消息传来,一个名叫“搜”的王子掐指一算,这回怎么着也该轮到我了。谁都不想当家畜,搜也不想,于是开了后门,一溜烟上了山藏进了山洞。

但是,该王子的名字就没起好,他偏偏叫“搜”,他要叫“溜”事情或许就不至于像后来那样。越人杀完了一个国王,第二天一觉醒来,心里空空荡荡,果然就成群结伙地跑来拥戴王子搜,进门一看,新王跑了,这还得了,搜!

于是就搜。当然很快就搜到了,一群“粉丝”呼啦啦跪在山洞口,苦苦哀求:

出来吧出来吧,我们的王我们的哥哥我们的偶像!

但王子搜躲在山洞里,千呼万唤不露头。渐渐地,越人的脾气又上来了:不出来?好,架上柴火,熏他!

这些可爱的越人也不想想他们的新王很可能会变成熏肉,他们只是想要一个国王,这卑微而真诚的心愿怎能得不到满足?

当然,王子搜出来了,换了我我也得出来,人群向他欢呼,他被架上国王华丽的马车,没人征求他的意见,问问他想不想当国王,他已经是王。

可怜的“搜”,他孤立无援地站在车上,“仰天而呼曰:‘君乎,独不可以舍我乎?’”那意思是:老天爷呀,你咋就偏偏不肯放过我呢?

——这个故事载于《吕氏春秋》,我们的相国吕不韦大人由此得出教训曰:人不可以国伤其生,就是说要是需要搭上一条小命,那么给你个国王也别干。

这种鸡贼“顺生论”如今大行其道,我对此无话可说,只能祝大家长命百岁,好好活着,别费心去想活着值得还是不值得。但就王子搜来说,我觉得吕大人是误解他了,他其实不是怕死,他的逃避和挣扎包含着一个问题:我能〖TXT小说下载:。。〗不能自己做自己的主?能不能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生活?能不能“自由”?

这实际上就是个日子值得不值得过的问题,当然,对王子搜来说,结论是不能。那么也就只得好死不如赖活着了。

所以,在古代中国,悲剧是有的,就在王子搜绝望的“仰天而呼”当中。

至于越人,谁都看得出他们的后裔已经遍布于这片大地的每个角落。

英雄要离

吴王阖闾恨庆忌,这种恨当然是有起因的。但是,我估计,到了后来,恨的起因已经无关紧要,吴王只是单纯、悲愤地恨着,这种恨让他的生活有了目标,那就是杀死庆忌。

吴王的臣民们也已经记不起老大为什么恨庆忌,他们更为悲愤地恨着,同时热烈地探讨杀死庆忌的种种方法。如果这些方法一一实行,庆忌已经死过N次。但庆忌还活着,曾有六匹马拉的战车追杀他,但他跑得比刘翔还快,战车追不上他;他还是杂耍高手,迎着刺客射来的箭,他双手翻飞,快如疾风,箭射完了,箭全在庆忌手里,一手一把,他安静地看着刺客,刺客们喷出数口悲愤的血。

就这样,一个名叫要离的找到吴王,他说:我能杀庆忌。吴王低下头看着要离——不低头不行,要离太矮了——吴王说:“你,成吗?”

要离一挺他的小身板:“大丈夫只要有胆儿,没个不成!”

于是,根据要离的诚恳请求,吴王杀了他的妻儿,焚尸扬灰,要离这个英勇的小男人逃脱了吴王的魔爪,投奔庆忌。庆忌当然收留了他,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而普天之下最恨吴王的应该就是要离。

庆忌想错了。庆忌最终斗不过吴王,因为他对人性的拧巴、混帐缺乏领会,所以,当在长江上的一艘船上,要离突然拔剑向他刺来时,庆忌肯定是一肚皮的不理解,幸亏他还没有失去传说中的敏捷身手,他一把抓住要离,咯嚓把他扔进江中。

接下来的事像一幕残酷的喜剧,要离被捞上来,晃晃悠悠又提着剑来杀人,又被咔嚓扔下去,如是者三回。最后庆忌撑不住了,长叹一声:服了你了,你走吧。

要离就这样回到了吴国。他没有能够杀庆忌,但吴王在一番严肃认真的思考后认为,要离的忠贞、勇气以及拿着老婆孩子去套狼的牺牲精神值得提倡,郑重决定把吴国分一块儿给他。

我估计,要离本来是想活下去的,否则他就会多喝几口江水把自己呛死算了,但如今吴王这么一褒奖,他想活也活不下去了,拔出剑来往脖子上一架——这回他总算干成了,他杀了自己。

要离,在中国古人心中是英雄,《吕氏春秋》在讲述他的事迹后评论道:“要离可谓不为赏动矣。姑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廉故不以贵富忘其辱。”意思是说,要离了不起,还知道人有脸树有皮,不肯没羞没臊地分一小块地盘去做土皇帝,难能可贵啊。

照此说来,我也同意要离是个英雄,不仅因为他有脸皮——当然我也担心他挂着这张脸皮怎么去阴间见他的老婆孩子,不过,春秋时的人和咱们一样,似乎是不信来世阴间那一套的,所以办事决绝、“狼”性充沛——还因为,要离毕竟真的去选择、行动并且承担了后果,如果是现在,他尽可以在互联网上发帖子,悲愤而安全地发泄他的种种仇恨,泄完了,关电脑,洗洗睡。

☆‘文‘☆;

☆‘人‘☆;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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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下‘☆;

☆‘载‘☆;

☆‘网‘☆;

其谁不食

上回说到要离,该英雄为了替吴王报仇,先杀了自己的老婆孩子。如此的英雄咱们历史上很有一些,比如春秋时魏国的大将乐羊,统兵攻打中山国,偏他的儿子当时就在中山,也不知是做买卖还是留学,中山方面也没客气,把小乐按到锅里就给煮了,然后舀了一桶汤送给老乐。

老乐接汤,脸不变色心不跳,端坐在中军大帐一口一口地喝,喝光了一碗,抹抹嘴,传令攻城。

城自然是攻下来了,老乐的事迹传回魏国,魏文侯大为感动:老乐这是为谁啊,还不是为寡人、为魏国!

这时候一般应该是下面众人陪着感动,啜泣之声四起,但这回偏有个不知趣的,站出来说了句风凉话:“其子之肉尚食之,其谁不食!”

说这话的叫睹师赞,名字甚怪,在春秋史上根本不算个人物,但是他应该永垂不朽,因为他说了句人话。

人类之所以直立行走,我认为主要是为了腾出两只前爪打架,但如果我们只会打架,最后两个人恐怕在五万年前就已互相干掉了。我们伟大的祖先在打架之余还冒出了一个多少有点奇怪的念头:我是人,不是狼、虎或者鹰。在千万年的冲突、仇恨、生存竞争中,一些人可能比狼、虎或者鹰更为凶残,但那个微弱而高贵的念头在另一些人心中未曾泯灭:我是人,所以,有些事我不能做。如果我的对手愿意成为更强大的野兽,那么好吧,我仍然要做一个人。

乐羊如果抱着那桶汤哭死过去,那么他是一个人,当然,做一个人的坏处就是暴露了自身的软弱,暴露了他原来竟有不得不坚守的底线或者叫弱点,而乐羊认为他必须强大,比他的敌人更野兽,更无所畏惧,于是,他不再是父亲,也不再是人。

这厮差点儿就因此成了“英雄”,幸有睹师赞揭破了问题的实质:一个心中没有基本界限的人,一个放弃了人之为人的基本立场的人,其谁不食?什么坏事干不出来?

——明摆着的道理,何以魏文侯和众人都没有想到?因为他们心中都有更为远大的目标,他们认为有些事是大的、重要的、崇高的,为了达到某个无可争议的大目标,一个人怎么干都是对的,目的的正确保证了手段和过程的正确,邪恶由此变成了美德或者气概。

对此,咱们的古代圣贤一直有不同看法,儒家讲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说甭管多大的事儿,先从爱你的父母妻儿做起,这就像美国人选总统,头一条得是好丈夫好爹,这种自小而大一以贯之的标准当然很刻板,而且也容易憋出伪君子,但至少可以防止“其谁不食”的恶魔。

绕来绕去,不过是说,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说人话,办人事。这很难吗?我看难。比如最近乱翻字典,发现一个表明人类基本生殖动作的字居然没有,我理解了半天,可能编者认为这件人事很不雅观,那么好吧,换一本词典接着翻,却赫然就看见了“食肉寝皮”——这肯定不是人对人应该干的事儿,但我们雅正的学者们却觉得它比前边那个被删掉的字更为体面。

伍子胥的眼

伍子胥过昭关,一夜白头。

我认为,这是中国精神史上一个被遗忘的重要事件,昭关下飘飞的白发决然地划出了界限:这边是红尘、是黑发,那边是荒原,是孤独的英雄。

司马迁的《史记》,至今不可企及,那是最壮丽的汉语;读《史记》读到《伍子胥列传》,只觉风云激荡,鬼哭神惊:

“抉吾眼悬吴东门之上,以观越寇之入灭吴也!”

——伍子胥横剑自刎。他那双圆睁的眼真的悬在城门上了吗?他的诅咒竟如审判,如天罚,这个两千多年前的楚人,他看见了什么?仅仅是越王勾践那支卑贱而阴险的大军?

在司马迁笔下,伍子胥一直在狂奔,在逃跑,在追逐,他没办法停下来,让上级喜欢,让朋友高兴,让世界舒适地接纳他,他永远搞不好一切关系,永远不能苟且将就,永远怒气冲冲,时刻准备拔剑而起,投入殊死的战斗。

——这样的家伙真叫人受不了啊,咱们的古人不是说了吗:皎皎者易污,你穿一身白衣行走江湖,怎么会不沾上泥点子,况且空气污染还那么严重?

伍子胥却偏要白着,结果呢?生生把自己逼白了头。他不宽恕别人,也不宽恕自己——说这话时,我想起了鲁迅,我想啊想,可惜也只想起了鲁迅,中国人中也许只有他能和伍子胥为伴。

而伍子胥其实是不需要伙伴的,他不会扎堆儿,不会人来疯,不会和群众打成一片;他的心中也没有上帝、没有天道,没有可以壮胆儿的大词,比如他不会说“时代”怎么样、“历史”怎么样、“社会”怎么样,他是英雄,一个人孤独地做出选择,在战斗中承受自己的命运——这是我对“英雄”的定义,他是绝对的“个人”。

在我们这个时代——对不起,我也用了这个巨大的词——红男绿女们乐于相信自己是“个人”。一小时前,电视上一个冷酷的妹妹忽然指着我说:你的风格、你的选择!我的心中一阵温暖,这个“你”就是我呀,还犹豫什么呢,赶快去商场吧。

我知道我在犯傻,那个“你”其实指向无名的广大人群,但是,有什么关系呢?我身在人群之中,我和人们一样想事儿,一样说话,一样买东西过日子,一样上网发牢骚骂人,这使我觉得安全踏实,同时我还可以在幻觉中相信:我是我,不是“我们”,不是别人。

——于是,伍子胥那双幽深的眼睛看着我们,两千年的孤独,三千丈的白发……

谎言饲养的王

燕将乐毅率六国联军攻破齐国,齐王逃到卫国。该王是个想得开的,据史载,在逃亡中他的肚子整整胖了三圈儿,因此,他在卫国的主要工作除了吃和睡就是散步减肥,一日,该王走得乏了,文人小说下载坐在石头上发呆,忽然就想起了他的国家——此时的齐国只剩下两座孤城,临淄王宫里的宝贝被抢个精光,更不用说生灵涂炭,百姓流离,不过伟大的王不会考虑这些琐事,他不想则已,一想就是大问题:历史的经验教训。

于是,齐王发了一会儿呆,忽然对身边的大臣公玉丹说:“我已亡矣,而不知其故,吾所以亡者,果何故哉?我当已。”——我到底为什么落到这步田地?告诉我吧,我一定改!

王的语调是诚恳的、亲切的,都有点可怜了,公玉丹实在是不能不说点什么了,如果不说简直就是对不起他的王了,于是,该大臣整了整衣冠,豁出去了,这回真的要掏心窝子了——

“王之所以亡也者,以贤也。天下之王皆不肖,而恶王之贤也,因相与合兵而攻王,此王之所以亡也。”

也就是说,您大王落到这么个猪不吃狗不咬的田地,没别的原因,就因为您太好了。天下其他的国君全是坏人,他们就见不得您这么一个好人,于是就合起伙来攻打您、欺负您。

齐王听罢,仰天长叹:“做个好人就这么难吗?”他的眼圈红了,他要是会作诗恐怕一篇《离骚》也做出来了。

该王最终被“坏人”们拉出去杀了,关于他国破身灭的原因,当时想必是众说纷纭,但如果在齐国做个民意调查,上述“好人论”恐怕只有两票,如果调查是匿名的,那肯定就剩下一票。所以,全天下都听得出公先生在撒谎,唯一那个上当的就是他们的王。

我不打算探讨该王的智商问题,对智商低的人我们应该同情。我觉得更有趣的一件事是,公先生为什么撒谎?那时的齐王不过是无牙的老虎,他就是说几句真话谅也不会被推出去砍头,况且人家的态度还那么诚恳,可是公先生还是忍不住要骗他一下,为什么?因为习惯?因为他从中得到了快乐?

是的,我认为,公玉丹先生当时是快乐的,他看着他的王,一句句地编造着精巧的谎言,他为自己的聪明而快乐,而更隐秘、更甜蜜的快乐是:我在欺负他,欺负这个自以为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人。

——在人类历史中,存在一个可怜的群体,他们是孤独的,绝大多数人都认为他们和自己不一样,他们遭到蔑视、遭到欺负,他们是如此无助,以至于即使是光着屁股上街也没人告诉他他没穿衣服,他们被谎言包围、饲养,他们的名字是皇帝或国王。

这位齐王就是他们的杰出代表,他曾经具有绝对的权力,所有的人都对他撒谎,人们撒谎不仅因为恐惧,还因为快乐,看着这头怪兽一本正经津津有味地吞噬谎言,他们感到了近似于欺负弱者的恶毒的快乐:这件事扯平了,绝对的权力令人恐惧,恐惧滋生谎言,而谎言又使绝对的权力变成了笑柄。

然而,公玉丹的快乐我认为更为复杂,是恶毒的,也是温暖的,带着一点怜悯:这个人一直是由谎言饲养得这么胖,现在再喂他最后一口……

战国策

据说,苏东坡他爸苏洵,外出时每携一书自随,人或窥之,则《战国策》也。

这部《战国策》,文章真是好的,英奇纵放,如张召忠论天下事,怎么说怎么有理。老苏爱此书,学的也是作文之道:写文章如打仗,贵在取“势”,敌强我弱时,最好的办法是把水搅混、把局面搞乱,四面出击,虚张声势,饶你花岗石般的读者也得被他说晕。

苏家父子之文皆有《战国策》之风,但学《战国策》只学了个作文,真正的精神全无领会,结果空做了纸上的苏秦、张仪,仕途蹉跎,毕生失意。

而苏秦、张仪,他们是何其得意呀。遥想战国时代,王纲瓦解、道德大废,一切都没了规矩,凡事都没了底线,除了一个孟子还在四处奔走,推销他的“精神家园”,读书人所思所想不外“名利”二字。那是自由的时代,也是黑暗的时代,一切可能性都向人敞开,人不再受传统、圣言和内心律令的束缚,荒原上,文士鼓舌,游侠仗剑,苍蝇无头,瞎猫乱撞,一切生灵都因为没有方向而分外繁忙。

例如苏秦,穷酸书生也,钻山打洞地见到秦王,一通神侃,献分化六国,各个击破之计。孰料秦王不识货,该先生咬牙切齿一番后掉头就去游说六国,这回所献之计却是联合起来,共同抗秦,结果,平地一声雷,挂上了六国相印,就算是铜的每颗也得有十斤:舌头是轻的,话是轻的,但轻风吹来的却是梦寐以求之重。

言辞的滔滔洪流通向欲望的彼岸。所以,那是个话多的时代,漫天飞絮,万叶飘零,大狗小狗都叫,公鸡母鸡齐鸣,话是强者的通行证,沉默是弱者的墓志铭,在盛大的嘈杂中,话与话展开殊死的竞争:你的声音必须被人听到,你的话必须击中目标,说话就是打仗,就是兵行诡道,要拼实力比分贝,也要比技巧,分贝是自然条件,技巧却必须训练。

《战国策》就是说话技巧的教科书,其中有真实案例,也有模拟训练,苦口婆心,倾囊以授,根本要义就是:话是空的,它不指向真理或事实,它指向人的软肋——人的虚荣、欲望和利益。所以瞄准软肋,说吧,没啥不好意思,灵巧的舌头不仅具有审美价值,它能为你赢得世界。

于是,今夜偷偷打开苏洵的行李,你发现一部《战国策》,你愕然、茫然,然后冷笑:《战国策》还用读?江湖之上谁人不是胸中早有一部《战国策》,才下心头又上口头?

隐于屠

中国古人相信,奇人隐于民间。假如来到两三千年前的中国,你要千万小心,路上这个一脸风霜的老农可能刚刚嘲笑了孔子,或者明天早晨荷锄下地时他就碰上了国王,到中午他已经成为宰相……

民间的奇人以农夫居多,一室不扫,何以平天下?同样的,种好一亩三分地,料理天下也不难。——这是古人的想法,我们的古人都是诗人,不讲逻辑,善于类比,常常一个筋斗就从小类翻到了大类,这中间已经跳过了千山万水。

按照这种如诗的智慧,老子说:治大国如烹小鲜,治理一个国家和煎小黄鱼同理,那么,政治家不仅可以在农夫中产生,也可以从厨师中产生。在这方面,有个非常有说服力的例子:商汤的宰相伊尹本就是掌勺的大师傅。

总的来说,我觉得那个时代是有趣的——我指的是秦汉之前的时代,那时我们对才能、身份和命运有一种天真烂漫的想象,我们相信奇迹,奇迹也果然发生;到后来,我们渐渐相信刻苦,相信读书和考试,相信循规蹈矩、老奸巨滑地向上爬……

除了农田、厨房,另外还有一个地方常有古代奇人出没,就是肉店。那些提着尖刀的的肥胖屠夫,临闹市,据肉案,冷眼看熙熙攘攘、软红十丈,他们心中除了当日的肉价,可能还有某种深黑的冲动。

《史记》里,春秋战国几件石破天惊的大事中都有屠夫的身影,著名的刺客聂政“乃市井之人,鼓刀以屠”;信陵君窃符救赵,勇士朱亥一椎砸死大将晋鄙,而朱亥也是“市井鼓刀屠者”。至于不识时务地刺秦的荆柯,当他在燕都鬼混时,一个朋友是搞音乐的高渐离,另一个朋友就是无名的“狗屠”。

显然,屠夫们也有脱颖而出的机会,但比起农夫和厨师,他们的机会更近于本行:由屠猪屠狗改为屠人。而且,聂政和朱亥一样,都是经不住人家几句好话,屠为知己者死,没头没脑的就去卖命。

我反对杀人,但屠夫们的故事里情境的转换令我着迷:血腥的肉店与洁净的殿堂,卑贱的屠夫粗暴地干预了历史,而他根本不知道他干了什么。

司马迁对此也很感兴趣,在他的笔下,聂政是个奇人,聂政的命运是令人惊悚的奇迹。他坐在汉朝的书房,恐惧地注视着聂政一步步穿过目瞪口呆的人群,肾上腺素在他的笔下激越地分泌(当然,仅仅是笔下),他看见了历史中那黑暗狂暴的力量,这种力量隐于肉店中、隐于血中,那是与井井有条的农田、厨房截然不同的世界,是混乱的、非理性的,是本能和毁灭。

司马迁把它写下,然后,急忙忘掉。

办公室里的屈原

《离骚》,古今第一大牢骚也。

据说,屈原是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但照我看来,屈原丝毫不浪漫,《离骚》里,该同志官场失意,就开始失态:“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换上奇装异服,并戒了大吃大喝:“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然后,就天上地下一通乱转,把古圣先贤、八方神仙全都请教一遍,阵势弄得极“浪漫”,但那“抒情旋律”七弯八绕,始终不离最实际的问题:怎么办?调离、跳槽还是留下来、熬到底?是从此放松了思想改造还是继续严格要求自己?

多年前看过《离骚》,只觉得它像一座热带植物园,充满稀奇古怪的花木。如今再看,已是人到中年,这才发现它是有关中国读书人的人生意义,这意义简单地说就在“进退出处”之间,四字如四面铁壁,牢笼多少灵魂。而屈原的天马行空其实也是狮螺壳里的道场,正在那儿焦虑地挠墙。

这些话不该说,想必很多人不爱听,至少粽子厂不高兴。但我已经不打算吃粽子,粽子厂的心情与我无关。反正粽子总会有人吃,比如老公有了情人或包了二奶,那就不妨在端午节买几个,一边吃,一边长吁短叹读《离骚》,正所谓情景交融。

——《离骚》本是政治诗,但屈原有时把它写得像情诗,而且是失恋的、被抛弃的情诗,这可能是他的一大发明。汉儒讲《诗经》,“寤寐思服,展转反侧”,明明是想那小妹妹想得睡不着,硬解成心里惦着领导,生生熬出了失眠症!这种奇怪诠释纯属不说人话。现在重读《离骚》,我觉得该思路恐怕是受了屈原启发:

“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话里话外,眉头心头,直把大王比成了老公,当自己是怨妇;每看到此等处,我便欲掩卷叹息:何必呢,何必呢,离婚就是了。

但屈原终究伟大,他唱出了中国人恒久的心病;在我们的男权社会,没有男人喜欢人家把自己当成女人,但有一个重要的例外,就是“美人芳草”的诗学传统,也就是说,自古以来,男人们见了女人还是男人,见了有权有势、高高在上的男人,马上就在心里变成了楚楚可怜的女人。

然后呢,就自恋,就发牢骚。于是每间办公室里都可能有屈原:上司昏聩,小人当道,俺这正派能干的人儿兮,偏不受重用……

说难

据说,龙这种动物性情温顺如猫,你就随便摸吧,但是,有一个部位不能摸,碰也不能碰:龙喉之下,有鳞长约一尺,名为“逆鳞”,大概是如同倒刺,摸之则龙颜大怒,张牙舞爪,人之小命休矣。

这无疑是重要的科学发现,韩非因此成为我国古代著名的博物学家,除了龙,他还研究虫,著有《五蠹》,对种种蛀虫有精深观察,而且探讨了灭虫方法。在龙尚未灭绝的时代,无数中国人就是通过韩非的书学会了与龙共处,还学会了说话。

说话很难,不学不行,所以韩非著《说难》。《说难》之“说”本应读“税”,游说也,专指当时那些凑到君王跟前摇唇鼓舌献计献策的知识分子,韩先生指出,这事儿难啊,难就难在“知所说之心,可以吾说当之”,这个道理后来中国人都懂了,韩先生的古文就成了大白话:说话的最高境界就是“说到人心里去”。

但如何说到心里去呢,韩非之前的谋略大师鬼谷子早有明示,就是“揣摩”,韩非更进一步,乱摸也不行,万一摸到“逆鳞”呢?他很负责任地列举了揣摩所可能犯下的种种错误,每一种都后果严重,都是“身危”之祸。

所以,要学会说话,先要学会对说话的恐惧,龙之逆鳞在喉下,部位明确,且只有一片,但读了《说难》,你会觉得人心如同针眼儿,而针眼儿之外皆为逆鳞,话一出口就变成了骆驼,穿不过针眼儿却可能踩响了地雷。

韩非身处战国,当今读书人提起战国照例做心驰神往状,倒不是因为那时死的人多,而是因为那时可以胡说。我断定他们没读过《说难》,韩非也肯定不会同意这种看法,韩先生是古代的福柯,他比那位法国人更极端、更严峻:话语就是权力,你说的话必须成为一种神秘而危险的巨大权力的回声或倒影……

意识到说话之难,韩非却未能幸免于难:他把话一字字写在竹简上,一条最大的龙——秦王赢政读到了他的话,大王舒服啊,句句说到了读者心里。但是,他的老同学李斯提醒大王:韩非乃韩国公子,怎么可能替秦国着想?于是,“逆鳞”动,韩非死。

韩非自幼口吃,这个瘦弱、阴郁的年轻人,他的舌尖推着巨石上山,他也看到巨石压在后人的舌尖上;话就是坎坷艰危的命,他是否想过,有朝一日话将是不值钱的风?

阿房宫,一大烂尾楼也

阿房宫,一大烂尾楼也。

本来我们以为阿房宫已被项羽烧了,“楚人一炬,可怜焦土”,但一群考古队员发现了问题——没有“焦土”,他们在阿房宫旧址土层中没有看出任何焚烧的痕迹。为啥不烧呢?我能感到考古队员们的纳闷,烧是正常的,不烧是不正常的,他们继续探索,终于释然:原来,阿房宫从未真正落成,秦始皇,这个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建筑师,他未能住进这座“豪宅”。

项羽的纵火罪依然成立,但他所烧的只是咸阳宫殿而已。该老兄在历史上扬名立万很大程度上靠的就是这魄力非凡的一把火,如今考古学家断定他烧错了,我认为这将极大地影响他的江湖地位。

在古代中国,焚烧“罗马”一向是英雄志向,那些反叛者,昔为贼寇,今为君王,最能抒发他们改天换地的壮志豪情的就是一场冲天大火,二十四史上,大火抹去了咸阳,抹去了长安,抹去了洛阳,抹去了江陵,抹去了元大都……

一切都抹去,然后一切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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