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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先生-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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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一路上,我们只是默默地继续走着。来到波特曼书店附近后,我想到了开始在路上就冒出的一个念头,便张嘴问他:“最后问你一下关于钱的事——”

还没问完,凯勒先生就打断了我,他用细长苍白的手指抓着自己的衣领,急切地开口了。

“福尔摩斯先生,我确实工资不多,但我会竭尽所能,付给您该付的钱。”

“我亲爱的孩子,工作本身就是对我的回报了。”我微笑着说,“如果说我真付出了什么成本,你可以随时在方便的时候再付钱给我,不过,到目前为止,我不觉得这个案子会需要什么费用。现在,能不能请你克制一下,让我问完我想问的问题:你的妻子是怎么有钱付玻璃琴课的学费的?”

“我也不知道,”他回答,“不过,她有她自己的财产。”

“你是说她继承的财产。”

“正是。”

“很好。”我看着对面街上的行人,视线却不时被四轮出租马车和双座小马车所阻碍,甚至还有两辆小汽车。在这些日子里,这种上流社会交通工具的出现已经不再是那么稀罕的事了。

我当时坚信案子很快就要完结了,所以充满期待地等候凯勒太太的出现。但几分钟过去了,她还是不见踪影。我不禁想,难道是她提前进入了波特曼书店,又或者,她察觉到了丈夫的怀疑,决定不来了。就在我想要把后一种可能告诉凯勒先生时,他的眼睛突然眯起来;他点着头,低声说:“她来了。”他全身紧绷,迫不及待地想要跟上去。

“冷静点,”我伸出一只手,搂住他的肩膀,“目前,我们得保持距离。”

就在这时,我也看到她悠闲地朝波特曼书店走去,比周围脚步匆匆的人群慢了半拍。悬在她头顶的亮黄色阳伞和伞下的女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娇小玲珑的凯勒太太穿着传统的灰色套裙,挺胸收腹,S形曲线显得更加突出。她戴着白手套,一只手上捧着一本棕色封面的小书。走到波特曼书店门口时,她把阳伞收起来,夹在胳膊下,走了进去。

我的客户挣脱了我抓着他肩膀的手,但我的一句问话让他停止了往前冲。我问他:“你妻子平常擦香水吗?”

“擦啊,一直都擦。”

“太好了,”我松开手,走过他身边,踏上街道,“那就让我们来看看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正如我的朋友约翰早就注意到的,我的感官就像是十分灵敏的接收器,而我一直以来也坚信,案子的迅速解决有时会需要依赖对香水气味的直接辨认,因此,研究罪案的专家们最好能学会如何辨别不同种类的香水。至于凯勒太太对香水的选择,是玫瑰花香加上一点点刺激香料混合后的成熟香型,我在波特曼书店门口就察觉到了。

“她用的是卡蜜欧玫瑰香水,是不是?”我在客户身后悄悄问,但他已经匆匆向前,离我而去,没有回答。

我们越是往前走,香味也就越浓烈。我停下脚步,仔细嗅着,感觉凯勒太太仿佛就在我们身边。我的目光在拥挤狭窄、灰尘扑扑的书店里来回扫视——从书店的一头到另一头,尽是歪歪扭扭、摇摇欲坠的书架,书架上堆满了书,昏暗的走道里也杂乱无章地堆着各种书籍;但我并没有看到她,也没有看见店主老头的身影,我原本以为他会坐在门边的柜台后面,埋头看什么晦涩的大部头。实际上,波特曼书店里一个店员或顾客都没有,让人不免产生一种奇怪的错觉,以为这个地方被清空了。就在这个想法从我脑子里冒出来时,我突然听到从楼上传来微弱的音乐声,让这里的诡异气氛更加浓重。

“是安妮,福尔摩斯先生,她就在这里,是她在弹琴!”

我真心觉得,把如此虚无缥缈的曲调称作弹奏有点不准确,因为我所听到的声音既没有任何的格式,也没有最基本的旋律。可那乐器本身有着它的吸引力,各种不同的音调融合在一起,形成持续不断的合音,虽毫无章法,但令人沉醉。我的客户和我都朝着声音的方向走去,凯勒先生走在前面。我们穿过一排排书架,来到了书店后面的一截楼梯前。

可是,当我们朝二楼爬去时,我察觉到,那卡蜜欧玫瑰香水的气味消失了。我回头看了看楼下的书店,还是一个人也没有。我弯下腰,想看得更清楚一些,但还是一无所获,于是我又把目光投向书架顶端。可就是这短暂的犹豫,让我根本来不及阻止凯勒先生把拳头愤怒地砸向了斯格默女士的大门,急促的敲门声回荡在走廊里,乐声戛然而止。当我走到他身边时,这案子在某种程度上也就宣告终结了。我确信凯勒太太是去了别的地方,而正在弹奏玻璃琴的人绝对不会是她。唉,我在说自己的故事时,总是透露太多情节。可我做不到像约翰那样,把关键的事实隐藏起来,也没有他欲擒故纵的本领,总能让原本浅显的结论显得高深莫测。

“你得冷静下来,兄弟,”我劝告我的同伴,“你无论如何都不应该这样冲动。”

凯勒先生拧起眉头,仍然盯着公寓大门。“您就原谅我这一次吧。”他说。

“没什么原谅不原谅的,但你这愤怒的情绪可能会阻碍我们的调查进程,从现在开始,你不要开口,让我来说话吧。”

激烈的敲门声后,是片刻的沉默,但沉默很快被斯格默女士同样激烈而迅速的脚步声打破。门猛地开了,她满脸通红、怒气冲冲地出现——她可真是我所见过的最高大、最壮实的女人。在她生气地开口之前,我往前走了一步,把我的名片递给她,说:“下午好,斯格默女士,能不能占用您一点点时间?”

她用疑惑的眼神打量了我片刻,又很快朝我的同伴投去可怕的目光。

“我保证我们不会耽误您很久的,几分钟就好了,”我用手指点着她手中的名片,继续说,“也许您听说过我的名字吧。”

斯格默女士完全无视我的存在,她严厉地说:“凯勒先生,不要再像这样到我家来了!我绝不容许你再打扰我!你为什么总要跑来找我的麻烦?至于你,先生,”她把目光转向我,“也是一样,没错!你是他的朋友吧?你跟他一起走,再也不要这样来找我了!我没耐心对付你们这样的人!”

“我亲爱的女士,请您冷静冷静。”我一边说,一边把名片从她手里抽出来,举到她面前。

可让我惊讶的是,看到我的名字时,她反而坚决地摇了摇头。“不,不,你不是名片上的这个人。”她说。

“我可以向您保证,斯格默女士,我绝对就是他本人。”

“不,不,你不是他,才不是呢。我经常见到这个人,你不知道吧。”

“那能不能请您告诉我,您是什么时候见到他的呢?”

“当然是在杂志上啦!那个侦探可比你高多了。他那黑头发,那鼻子,那烟斗。你看,根本就不是你嘛。”

“啊,杂志!我们都知道杂志有时候是很误导人的。恐怕我真人确实没有杂志上有趣,但斯格默女士,如果我碰到的绝大多数人都能和您一样认不出我的话,那我也许反而更加自由呢。”

“你真是太荒谬了!”说完这话,她把名片揉成一团,扔到我脚下,“你们都赶紧走,要不然我就叫警察来抓你们了!”

“我不能离开这里,”凯勒先生坚定地说,“除非能亲眼看到我的安妮。”

被我们惹恼的对手突然狠狠用脚跺着地板,不断跺着,直到我们脚下都开始震动起来。“波特曼先生,”她大声喊起来,喊声回响在我们身后的走廊中,“我现在有麻烦了!去叫警察来!我家门口有两个劫匪!波特曼先生——”

“斯格默女士,没有用的,”我说,“波特曼先生似乎出去了。”然后,我转过身,看着我满脸懊恼的客户。“凯勒先生,你也应该知道,斯格默女士完全有权力拒绝我们,我们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资格进入她的公寓。可是我想,她一定理解你这么做的原因只是出于你对妻子的担心。斯格默女士,我真心希望您能允许我们进您的公寓看两分钟,看完我们就绝不再提此事了。”

“他妻子真不在我这里,”她不满地说,“凯勒先生,我已经跟你说过很多次了。你为什么总要来找我的麻烦?我可以叫警察抓你的,你知道吗!”

“没有必要叫警察,”我说,“我很明白凯勒先生确实是冤枉您了,斯格默女士。把警察叫来只会让一件原本已经很悲哀的事情变得更加复杂。”我走上前,对着她的耳朵悄悄说了几句话。“您看,”我一边退回来,一边继续说,“我们真的很需要您的帮助。”

“这我还真不知道。”她倒抽了一口气,表情从恼怒转为遗憾。

“那是当然,”我充满同情地回答,“但我不得不遗憾地说,我的职业有时候真的很让人丧气。”

就在我的客户满脸疑惑地看着我时,斯格默女士站着思考了一会儿,两只粗壮的胳膊叉在腰间。想完,她点点头,走到一旁,做了个手势让我们进去:“凯勒先生,我觉得这不是你的错。如果你非要亲眼看一看,那就进来吧,可怜的人。”

我们进入了一间光线明亮、几乎没有任何装饰的客厅,天花板很低,窗户半开着。房间一个角落里放着一台立式钢琴,另一个角落则放着一台大键琴和许多打击乐器,窗户边紧挨着摆着两台翻新得相当漂亮的玻璃琴。几把小藤条椅散落在这些乐器周围,除此以外,房间里再无他物。已经褪色的棕色木地板中央铺了一块方形的威尔顿地毯,其余的地方则裸露在外;刷着白色油漆的墙壁上也没有装饰,这是为了让声波能更好地反射,制造出更清晰的回声效果。

然而,最先吸引我注意的并不是客厅的布置,也不是从窗口飘进的春天花香,而是一个在玻璃琴前坐立不安的小小身影:这是一个不到十岁的小男孩,红头发,满脸雀斑,他紧张地转过身,看着我们走进房间。看到孩子的一瞬间,我的客户停下了脚步;他的目光四处扫射。斯格默女士双手交叉抱在胸前,站在门口看着他的一举一动,而我则继续朝男孩走去,热情地跟他打招呼:“嗨,你好。”

“您好。”孩子羞涩地说。

我回头看了我的客户一眼,微笑着说:“我想这位小朋友一定不是你的太太吧。”

“当然不是,”我的客户气冲冲地回答,“但我真的不明白。安妮去哪儿了?”

“耐心,凯勒先生,多一点耐心。”

我搬了一张椅子,坐到男孩旁边,眼睛却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把玻璃琴看了个仔细,每一个细节都没有放过。

“你叫什么名字,孩子?”

“格莱汉。”

“那好,格莱汉,”我注意到这台古老的玻璃琴在高音部的构造更加轻薄,这样应该更容易弹出美妙的乐声吧。“斯格默女士教得好吗?”

“我觉得挺好的,先生。”

“哦。”我若有所思地将指尖轻轻拂过琴键边缘。

我之前还从来没有机会认真观察过一台玻璃琴,尤其是保存得如此完好的。我以往只知道弹奏玻璃琴时需要坐在整套玻璃碗的正前方,通过脚踏板转动玻璃碗,并不时用湿润的海绵加以润滑。我还知道,演奏它时需要双手并用,才能同时让各个部分发出乐声。当我真正仔细观察这台玻璃琴时,我才发现,每个玻璃碗都被吹制成半球形,中间有个圆孔。最大的玻璃碗就是最高的音,是G调。为了区别不同的音调,每个玻璃碗的内部都漆着七原色之一(除了半音,半音都是白色的):C调是红色,D调是橙色,E调是黄色,F调是绿色,G调是蓝色,A调是青色,B调是紫色,然后又从红色的C调开始。三十多个玻璃碗的大小也各不相同,最大的直径有二十多厘米,最小的只有六七厘米;它们都被安装在一根转轴上,放在一米二长的箱子里——为适合圆锥形的玻璃碗,箱子也是锥形的,固定在有四只脚的架子上,架子一半高度的地方装着铰链。转轴以坚铁制成,两端通过黄铜枢轴转动,平行跨于箱中。在箱子最宽的地方有一个正方形的手柄,手柄上装着桃心木的轮子。当踩动脚踏板,转动轮轴和玻璃碗时,轮子能保持琴身的稳定。轮子直径大约四十多厘米,周围隐藏着一圈铅带。在离轴心十来厘米的位置,还固定着一个象牙楔子,楔子中间的一圈线能带动踏板的移动。

“这真是神奇,”我说,“我听说,当指尖离开玻璃碗,而不是触动玻璃碗时,反而能发出最美妙的声音,是真的吗?”

“是的,确实如此。”斯格默女士在我身后回答。

太阳已经落到了地平线边缘,阳光反射在玻璃上。格莱汉瞪得圆圆的大眼睛眯起来,我的客户也开始接连不断地唉声叹气。黄水仙花的香味从窗外飘进来,闻起来像是带着微微霉味的洋葱,让我的鼻子直发痒。讨厌这种花香的并不只有我,据说鹿也是一闻到它就避之不及。我最后摸了一下玻璃琴,说:“如果不是在今天这样的状况下,我真希望能听您演奏一曲,斯格默女士。”

“没问题,先生,这我们可以安排的。我经常参加私人聚会的演出,你知道吧。”

“那自然好,”我从座位上站起身,轻轻拍了拍男孩的肩膀,说,“我想我们占用你太多上课的时间了,格莱汉,现在我们该走了,让你和你的老师安安静静上课。”

“福尔摩斯先生!”我的客户大声抗议。

“真的,凯勒先生,我们在这里也打听不到什么消息了,除了知道斯格默女士愿意接受报酬去演出。”

说完,我转过身,朝客厅门口走去,斯格默女士目瞪口呆地目送我。凯勒先生也赶紧追上来,我们离开时,我一边关门,一边回过头对她说:“谢谢您,斯格默女士。我们再也不会来打扰您了,不过,我想,也许过不了多久,我会来请您给我上一两堂琴课。再见。”

当门关上,我和凯勒走下楼梯时,她的声音却传了出来:“那么,是真的吗?你真的就是杂志上的那个人?”

“不,我亲爱的女士,我不是他。”

“哈!”她又狠狠地把门关上了。

我和凯勒走完楼梯,我才停下来安慰他。没有看到他的妻子,却意外看到了小男孩,他早已脸色阴沉,两道粗粗的眉毛拧成一团,眼露凶光,就连鼻孔都因为愤怒而一张一缩着。他对于妻子的行踪一定困惑极了,整个表情就像一个大大的问号。

“凯勒先生,我可以向你保证,整件事情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严重。实际上,你的妻子虽然隐瞒了一些事情,但她对你还是很诚实的。”

他严肃的表情缓和了一些。“您在楼上看到的情况显然比我看到的要多。”他说。

“也许吧,但我敢打赌,你看到的和我看到的是一样的,只不过我比你想的要稍微多那么一点点。给我一周时间,我一定会让这件事有个圆满的结局。”

“一切都听您的。”

“很好。现在,请你立刻回到福提斯的家中,你妻子回家时,千万不要提今天发生在这里的事。这一点很重要,凯勒先生,你必须完完全全遵照我的建议才可以。”

“好的,先生,我会努力做到的。”

“很好。”

“我还有一件事想先问您,福尔摩斯先生。您对着斯格默女士的耳朵到底说了句什么悄悄话,让我们得以进入她的房间?”

“哦,那件事啊,”我摆了一下手,说,“只不过是一个很简单但很有效的谎话,以前,在类似的情况下,我也说过。我告诉她,你快要死了,我还说,你妻子在你最脆弱的时候抛弃了你。这样的事实,我却只悄悄告诉她,她就应该想到这有可能是谎话,但实际上,这句谎话几乎从来没有被人识破过,它就像把百试百灵的万能钥匙。”

凯勒先生带着些许鄙视的表情盯着我。

“这真没什么,兄弟。”我转过身不再看他。

我们朝书店前门走去,终于看见了个子矮小、满脸皱纹的年迈店主,他此刻已经回到了他在柜台后面的座位。他穿着脏兮兮的园艺工作服,颤抖的手中握着一只放大镜,正用它看书。旁边的柜台上还放着一副棕色手套,显然是刚刚脱下的。他突然发出两声剧烈的咳嗽,把我们俩都吓了一跳。但我举起一根手指,放在唇边,好让我的同伴保持安静。可正如凯勒先生之前告诉我的那样,这位老人似乎对店里其他任何人都不管不顾,哪怕是我走到了他面前不到两步的距离,低头盯着那本让他全神贯注的大书时,他也没有发现我的存在。那是一本关于灌木修剪艺术的书,我能看到书里精致的插图,画的是被剪成大象、大炮、猴子和罐子形状的灌木和树丛。

我们很快静悄悄地走到了书店外。在傍晚微弱的阳光下,在我们分手之前,我问了我的客户最后一个问题:“凯勒先生,你有一样东西,目前可能对我很有用。”

“您只管开口说。”

“你妻子的照片。”

我的客户不情愿地点点头。

“如果您需要,当然可以给您。”

他把手伸进外套,拿出照片,谨慎地递给了我。

我没有丝毫犹豫地把照片塞进口袋,说:“谢谢你,凯勒先生。那今天也没什么其他可做的事了。祝你度过一个愉快的夜晚。”

我就这样离开了他。我带着他妻子的照片,一刻也没有浪费地走了。路上,公共汽车、出租车和马车来来去去,载着正要回家或去别的地方的人们——我穿梭在人行道的人流之中,步伐坚定地朝贝克街走去。不少乡下的运货马车从身边经过,装着清晨运到大都市来而没有卖完的蔬菜。我很清楚,很快,夜幕降临之后,蒙太格大街的马路就会像任何一个乡村般寂静而了无生气;而我,等到那个时候,也会靠在自己的椅子上,看着香烟的蓝色烟雾飘向天花板。

09

日出之前,福尔摩斯已经完全忘记了给罗杰写字条的事;纸条会一直留在书中,直到几周以后,他为了查找资料,重新找到那张被压得扁平的纸(他会把它捧在手中,百思不得其解,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曾经写过它)。而在阁楼许许多多的书里面,还有其他很多被藏起来的字条,最终都被他遗忘了——从未寄出的紧急信件、杂乱的备忘录、人名地址通讯簿,还有偶尔写下的诗。他不记得自己还收藏过一封来自维多利亚女王的私人信件,也不记得他曾参与萨塞诺夫莎士比亚剧团演出时(一八七九年,他在伦敦剧场上演的《哈姆雷特》中扮演过霍瑞修)的节目单放在哪里。他还忘了他把一张虽然粗糙但很详细的蜂后素描夹在昆比的《养蜂揭秘》中——那幅图是两年前的夏天,罗杰才十二岁时画成,又把它从阁楼门缝下塞进来的。

但无论如何,福尔摩斯察觉到了自己的记忆在逐渐衰退。他知道自己可能对过去的事实作出错误的修改,尤其是当他不确定事实的真相时。他禁不住想,到底哪些是被自己的记忆修改过的,哪些才是真相?他能够确定的还有什么?更重要的是,他到底忘记了一些什么?他自己也说不上来。

即便如此,他还是坚守着那些不变的、有形的东西——他的土地、他的家、他的花园、他的蜂房、他的工作。他喜欢抽雪茄、看书,偶尔还喝上一杯白兰地。他喜欢傍晚的微风和午夜十二点过后的晚上。他当然觉得喋喋不休的蒙露太太有时会很讨厌,但她轻言细语的儿子却一直是他最喜欢的同伴。然而,在这一点上,他对记忆的修改实际上也改变了事情的真相,因为当他看到那个男孩的第一眼时对他并无好感——当时,害羞笨拙的小孩躲在妈妈身后,阴郁地偷看着他。过去,他绝对不会雇佣一个带着小孩的管家,但蒙露太太是个例外,她的丈夫刚刚去世,她急需稳定的工作,而推荐她来的人对她大加赞赏。更重要的是,在那时要找到可靠的助手已经变得越来越难,尤其是在与世隔绝的乡下。于是,他明确地告诉她,只要男孩的活动范围不超出客房小屋,只要孩子的喧哗不打扰到他的工作,她就可以留下来。

“不用担心,先生,我保证,我的罗杰不会给您添麻烦的,我可以保证。”

“那你都明白了?我也许退休了,但我还是非常忙。我不能容忍任何干扰。”

“是的,先生,我非常明白。您完全不用担心这孩子。”

“我不会担心他的,亲爱的,但我觉得你应该担心担心他。”

“好的,先生。”

后来,过了差不多整整一年,福尔摩斯才又见到罗杰。那天下午,他在农庄的西边角落里散步,走到了蒙露太太居住的客房小屋,远远瞧见男孩正拿着捕蝴蝶的网走进屋。从那以后,他就经常看到男孩孤独的身影了——或是在横穿草坪,或是在花园里写家庭作业,或是在海滩上研究小石头。直到他在养蜂场里碰到罗杰,他们才开始有了直接的接触。当时,他看到那孩子面对蜂巢,一手握着另一手的手腕,查看着左手手掌正中被叮的地方。福尔摩斯抓着孩子被叮的手,用指甲把蜂针抠掉,向他解释说:“你没有用力去挤伤口是对的,要不然,所有的毒液都会被挤进伤口。你用手指甲这样把它拨开就好了,千万不要去挤压毒囊,明白吗?还好我救你救得及时——你看,还没有肿起来——我告诉你,我看过比你这严重得多的伤口。”

“也不是那么痛。”罗杰眯起眼睛看着福尔摩斯,像是有明亮的阳光照在他脸上。

“很快就会痛起来的,但我想也不会特别痛。如果它越来越痛的话,你就把手放在盐水或洋葱汁里泡一泡,会好很多。”

“哦。”

福尔摩斯原本以为男孩会掉下眼泪(或者,至少因为被人发现偷偷进了养蜂场而感到尴尬),但他出乎意料地发现,罗杰的注意力很快便从自己的伤口转到了蜂房上。他似乎对蜜蜂的生活着了迷,看着那些准备飞出去或刚刚飞回来的小群蜜蜂在蜂房入口处盘旋。如果男孩当时哭了一声,或表现出丝毫的怯懦,那福尔摩斯绝对不会鼓励他往前走,不会带他到蜂巢边,把盖子打开,让他看里面的小小世界(有白色蜂蜡形成的储蜜格,有雄峰居住的大蜂巢,还有下面工蜂居住的深色蜂巢);也不会多想那孩子一次,不会把他视作自己的忘年之交(但他倒是一直认为,优秀的孩子往往有着最平凡的父母);更不会邀请罗杰第二天下午再来蜂房,让他亲眼看到三月养蜂期要做的各种例行工作:检查蜂巢每周的重量变化,当一个蜂巢里的蜂后死去后,如何把两个蜂群合并起来,如何确保幼蜂在巢里得到足够的食物等等。

渐渐地,男孩从好奇的旁观者变成了得力的助手,福尔摩斯也把自己不再穿的一套行头送给了他——浅色的手套和带面纱的养蜂帽——他自己在习惯照顾蜜蜂之后,就不再穿戴它们了。很快,两人之间的关系变得轻松而自然起来。绝大多数时候,罗杰下午放学后,会来养蜂场与福尔摩斯会合。夏天,罗杰会早早起床,还没等福尔摩斯到养蜂场,他就已经忙开了。他们一起照顾蜂群,有时也会静静地坐在草坪上,蒙露太太给他们端来三明治、茶,或是当天早上她亲手做的甜点。

天气最热的时候,他们做完工作,便会朝灌满清凉海水的满潮池走去。他们沿着蜿蜒的峭壁小路散步,罗杰走在福尔摩斯的身边,时不时捡起路上的小石块,或看看脚下的大海,还经常弯下腰查看路上找到的东西(贝壳的碎片、勤劳的甲虫,或是镶在岩壁上的化石)。他们越往下走,温暖而咸湿的气味也就越浓。这孩子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让福尔摩斯很是欣赏。注意到某个东西是一回事,但对于罗杰这样的聪明孩子,却一定会去仔细查看并亲手摸一摸这个吸引了他注意力的东西。福尔摩斯有时很确定,路上并没有什么不得了的玩意儿,但他还是会和罗杰一起停下脚步,看看让他着迷的到底是什么。

他们第一次走在这条小路上时,罗杰抬头看着头顶凹凸不平、广阔无边的岩石,问:“这悬崖就是石灰岩的吗?”

“是由石灰岩组成的,也有砂岩。”

在石灰岩的下面,依次是黏土、绿砂和威尔登砂石,福尔摩斯一边往下走,一边解释:在数亿年的历史长河中,经过无数次的暴风雨,黏土层和薄薄的砂石岩上才会被覆盖上石灰岩、黏土和燧石。

“哦。”罗杰漫不经心地朝小路边缘迈出步子。

福尔摩斯扔掉一根拐杖,赶紧把他扯回来:“小心哪,孩子,你要看着脚下走啊。来,牵着我的手。”

小路只能勉强容下一个大人经过,一个老人和一个男孩并肩走显然挤了点。路大约不到一米宽,有些地方由于塌陷还相当窄,但这两人却并不费力地同时前行——罗杰走得很靠近悬崖边缘,福尔摩斯则紧贴岩壁,让孩子牢牢抓着他的手。走了一会儿,小路在一处地方变宽了,并且还有一张长椅供人休憩观景。福尔摩斯的本意是直走到底(因为满潮池只有在白天才能去,到了晚上,上涨的潮水会把整个海滩全部淹没),但他突然又觉得,坐在长椅上休息聊天倒是更加方便的选择。就这样,他和罗杰坐了下来。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牙买加雪茄,但很快就发现自己没有带火柴,于是,他只好迎着海风,干嚼着烟头。最后,他顺着孩子的目光,看着不断盘旋俯冲、大声鸣叫的海鸥。

“我听到了夜鹰的叫声,您听到没有?昨天晚上我就听到了。”海鸥的号叫显然勾起了罗杰的回忆。

“是吗?你运气真好。”

“人们都说它们会吸山羊的血,但我觉得它们应该不会吃山羊。”“绝大多数时候,它们是吃昆虫的。它们能在飞行时抓到猎物,你知道吗?”

“哦。”

“我们这里还有猫头鹰。”

罗杰脸上的表情一亮:“我还从来没见过猫头鹰呢。我好想养一只当宠物。我妈妈觉得鸟不合适当宠物,但我觉得在家里养一只还挺好的。”

“那好,也许哪天晚上,我们能帮你抓到一只猫头鹰——这里有很多,所以一定能抓到一只的。”

“那太好啦。”

“当然,不过我们最好把猫头鹰养在一个你妈妈找不到的地方。我的阁楼书房说不定可以。”

“难道她不会去那里吗?”

“不会的,她不敢进去。不过,就算她进去了,我也会告诉她,那是我的猫头鹰。”

孩子脸上露出一丝狡黠的微笑:“她会相信您的,我知道她会。”

福尔摩斯冲着罗杰眨了眨眼,仿佛在说,猫头鹰的事他只是在开玩笑。但无论如何,他很庆幸男孩如此信任他——他们一起分享秘密,这会让他们的友谊更加坚固。福尔摩斯太高兴了,他说出了一句后来却始终忘记兑现的承诺:“不管怎么样,罗杰,我会跟你妈妈谈一谈。我想,她至少会允许你养一只小鹦鹉的。”接着,为了让他们的友情更上一层楼,福尔摩斯又提议,他们应该第二天下午早点出发,在黄昏之前走到满潮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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