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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幻界之妖艳江湖-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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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啸云忽然出手,点了她的穴道,咬着牙道:“你不能死,也不应该死,该死的是我。我活着,大家都痛苦;我死了,你们反而能好好的活下去。”

他一把攫起那本用油纸包着的《怜花宝典》,已冲了出去。只听得他的话声自风中远远传来:“孩子,好好照顾你的母亲,至于我这父亲……你承不承认都没关系。”

龙小云瞪大眼睛,望着门外的风雨。他已不再流泪。但他那种眼神,比流泪更令人心碎。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放声大呼:“我承认,只有你才是我的父亲,我也只愿意做你的儿子!除了你,什么人我都不要,无论什么人……”

这是儿子对父亲的忏悔,也是父子间独有的感情,世上绝没有任何事能代替。

只可惜做父亲的,已听不到了。

只要是人,都有觉悟的时候。纵然他的觉悟,只不过是因为已被逼得走投无路,也还是同样值得尊敬。血浓于水。只有血才能洗清一切羞侮,一切仇恨。

生命的归宿是血。但新的生命,也正是在血中诞生的。

这是座很广阔的庄院。这座庄院看来和那些豪富的庄院,也没什么两样。但你只要走得近些,一走上大门前的石阶,你就会立刻觉得,有种阴森森的杀气,令人不寒而栗。

龙啸云已走上石阶。院子里静悄悄的,仿佛连一个人都没有,但他一踏上石阶,忽然间就有十几个人幽灵般出现。是十八个黄衣人,龙啸云根本无法分辨他们的面目。

但这并不重要,因为他根本不必分辨这些人的面目。所有金钱帮的属下,几乎都是完全一样的。他们都没有嘴,因为他们根本不说话。纵然说话,也都是上官金虹的声音。

他们没有眼睛,因为他们根本不用看。他们能看得到,也全都是上官金虹要他们看的。

他们只有一个很小的耳朵,因为他们只听得见上官金虹的声音。他们都没有灵魂,但每个人的四肢都很灵敏,在一刹那间已将龙啸云围住。

龙啸云长长的吸口气:“看来金钱帮的总舵,果然在这里。”

有人道:“你是谁?来干什么?”龙啸云:“找人。”有人道:“找谁?”

龙啸云:“你们的帮主上官金虹,是不是已回来了?”

‘上官金虹’这名字,就似有种神奇的魔力,他们的态度立刻改变了些。

“帮主已回来了,请问足下……”

龙啸云:“我要见他,有样东西想送给他。”

“请稍候,帮主现在不见客。”

龙啸云又吐出口气:“他是不是还和李寻欢在里面?”“是。”

龙啸云:“那么我现在就要见他。”“请问尊姓大名?”

龙啸云厉声道:“我姓龙,有样极重要的东西,现在非交给他不可。你们若是耽误了大事,这责任谁能担当得起?”

“姓龙……前两天要和帮主结拜的,莫非就是你?”龙啸云:“是。”

‘是’字刚出口,寒光已飞起。一把刀,两柄剑,同时闪电般向他刺过来。

龙啸云怒道:“你们这是干什么?”喝声虽响亮,却没有人再听,也没有人再回答。龙啸云狂吼,挥拳。他的武功并不弱,拳法刚猛迅急,一拳击出,虎虎生威。但他只有一双拳。

对方的兵刃,却有二十二件,其中有钩、双剑、双鞭、双笔。

笔最短,也最险,使的赫然正是昔日‘生死判’嫡传的打穴心法。

剑是松纹剑,剑法隐然有古意,出手萧疏,竟在剑先。当代使剑的高手,绝不会有十人以上能胜得过他。

最狠的还是刀。九环刀,环声一震一销魂,七刀劈下,刀风已笼罩龙啸云。

判官笔就打上了龙啸云的穴道。没有呼声,没有呻吟。

因为他的喉管已被刺穿,声带已被砍断。只有血。血,箭一般自他喉管流出来。

他已倒下。血刚好洒落在他身上。死不瞑目。

龙啸云还是在瞪着他们,眼珠子似已凸出。

他本是为了求死而来,可是他们为什么不让他见上官金虹一面?

因为,“看到龙啸云就杀!”这是上官金虹的命令!

因为无论什么人,都不能让他走进这院子一步!这也是上官金虹的命令!

上官金虹永远令出如山!

用油纸包着的《怜花宝典》,自他怀中掉出,也已被血染红。

没有人看它一眼。像龙啸云这种人带着的东西,又怎会被人重视?

于是,这本神奇的《怜花宝典》,或许也和世上其它许多本武功秘籍一样,从此失传。

这是人类的幸运,还是不幸?

油纸包又被塞入龙啸云怀中,尸体被抬走。

金钱帮属下,对于处理死人的尸体也是专家,有一套很简单、也很特别的方法。

人,的确很奇怪。

他们往往会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去寻找、去抢夺某样东西,甚至不惜拼命。

但等到这些东西出现时,他们却又往往会不认得,往往会看不见。

这是人类的愚昧,还是聪明?

第三章 震慑

阿飞没有来。他远在迷失大陆,根本赶不及回来。

幸好,皓天和玉絮在这里。

皓天没有剑。他的龙神剑,早已留在仙境。

但是这并不重要,因为他有足够的勇气和信心。

路旁有片竹林,站在这里,已可看到金钱帮的家院。皓天砍下段竹子,从中间剖开,剖成三片,削尖,削平,撕下条衣襟,缠住没有削尖的一端,就算做剑柄。

他的动作很迅速,很准确,绝没有浪费一分力气。他的手很稳。

玉絮一直在旁边静静的瞧着,仿佛觉得很新奇,很有趣。但她还是不免有些怀疑,拿起柄竹剑,掂了掂,轻得就像是柳叶。

她忍不住问:“用这样的剑,也能对付上官金虹?”

皓天沉默半晌,缓缓道:“无论用什么样的剑,也不能对付上官金虹。”

玉絮:“那么……要用什么才能对付他?”

皓天没有回答这句话。他知道要用什么去对付上官金虹,可是他说不出。

世上本就有很多事,是说不出的。

玉絮轻轻的叹口气:“除了上官金虹外,你也许还要对付很多人。”

皓天:“我只问你,上官金虹是不是已回到这里?”

玉絮:“我想绝不会错。”皓天:“为什么?”

玉絮:“他在这地方无论做什么,都绝不会有人看到。”

皓天:“能杀李寻欢,并不丢人,他为什么不愿被人看到?”

玉絮叹息一声:“一个人在做他最喜欢做的事时,往往都不愿被人看到。譬如,我最喜欢吃核桃,每次我都觉得是种享受。尤其是冬天的晚上,躲在被窝里偷偷的吃。”

笑了笑,又道:“但若有很多人在旁边眼睁睁的瞧着我吃,那就不是享受了。”

皓天沉吟着道:“你认为上官金虹将杀李大哥当做一种享受?”

玉絮叹道:“所以我才能确定,上官金虹绝不会很快的杀了他。”

皓天:“为什么?”玉絮:“在上官金虹眼中,这世上惟一的敌人,就是李寻欢。杀了李寻欢,他一定也会有我吃完核桃那种感觉,而且一定比我难受得多。”

皓天慢慢的将剑插入腰带,突然笑了笑:“我杀了上官金虹,绝不会觉得难受。虽然李大哥不想连累任何人,但我们不会让他独自冒险。”已大步走出去。

他走得并不很快,因为他要先准备。对付上官金虹那样的人,当然一定要先作准备。走路的时候,他往往会觉得四肢渐渐协调,紧张的身子渐渐松弛,这正是做最好的准备。

他终于走上石阶,走进门。突然间,人已出现。十八个黄衣人。

这些正是金钱帮总舵所在地的守卫,当然也就是金钱帮的精锐。

皓天长长的吸口气:“我虽不愿杀人,也不愿有人挡我的路。”

一人冷笑:“挡了你的路,你又能怎样?”皓天:“就得死!”

那人大笑:“只怕你连条狗都杀不死。”皓天:“我不杀狗,你不是狗!”

没有剑光,竹剑没有光。但竹剑也能杀人——在皓天的手中就能杀人。

那人还没有笑完,咽喉已被刺穿。现在竹剑有了光。血光!

判官笔,双钩,九环刀,五件兵刃带着风声击向皓天!

两柄锐利的刀去削他手里的剑。

玉絮在担心,就想冲过去,助他—臂之力。她还没有冲过去,就已看到三个人倒下。

她明明看到,刀锋已削及皓天手里的竹剑,但也不知为什么,竹剑偏偏没有被削断。

她明明看到,判官笔已点着皓天的穴道,但也不知为什么,倒下去的偏偏不是皓天!

这原因只有使判官笔的人自己知道。他认穴一向极准,出手一向极重,觉得自己明明已打着了皓天的穴道。但就在他笔尖触及皓天衣衫的一刹那,全身的力气突然消失。

竹剑已刺穿他的咽喉。皓天并不比他快很多,只快一分。一分就已足够。

玉絮终于还是冲了过去,就像是只穿飞在花间的蝴蝶。江湖中的女子高手,特长往往是轻功和暗器一类,以及较小巧而不吃力的武功。

很少听说有女子的内力深、掌力强的。玉絮也不例外。她的暗器出手极快,身法更快,脚步的变化更奇诡繁复,简直令人无法捉摸。但她最大的目的并不是杀人,而是保护皓天。

她始终认为,皓天的剑对付一个人固然有余,对付这么多人则不足。

这里是金钱帮的总舵,是上官金虹的私人空间。根据‘我的地盘我做主’的系统保护原则,这里不可以使用仙术。因为,上官金虹并不会仙术。

皓天用剑的方法奇特,完全和任何一家门派的剑法都不同。

他的剑法没有‘削’,没有‘截’,只有‘刺’!

刺,本来只有向前刺。但皓天无论往哪个方向都能刺,无论往哪个部位都能刺!

他能往臂下刺,往**刺,从耳旁刺。他能向前刺,向后刺,向左右刺。

忽然间,一人着地滚来,刀花翻飞。地趟刀!这种刀法极难练,所以练成了就极有威力。

但皓天的身后,也似长着眼睛,身子突然一缩,避开迎面刺来的枪,剑已自**反手向后刺出,刺入那地趟刀名家的咽喉。

这时另一人已自使枪的身后抢出,掌中一双兵刃,以‘推山式’向皓天推出,不但招式奇特,兵刃也奇特。他用的是一双凤翅流金铛。

这种兵器,江湖中更少人用,铛上满是倒刺,此刻用的虽是‘推’字诀,却同时兼带‘撕、挂’两诀的妙用。无论谁只要被它沾着一点,皮肉立刻就要被撕得四分五裂。

这一着‘推窗望月’,下面的招式正是‘野马分鬃’!

皓天本该向后退跃。他若向后退,就难免失却先机,别的兵刃立刻就可能致他的死命!但他当然更不能向前迎,若向前迎,流金铛立刻就要致他的死命。

这道理无论谁都能想得通。谁知皓天却像是偏偏想不通,偏偏向上迎了上去。

玉絮瞥见,几乎已将失声惊呼。

就在这刹那间,皓天的剑已自**挑起,自双铛之间向上刺出。

‘哧’的一声,竹剑刺入对方的咽喉。

流金铛虽已推上皓天的胸膛,但使铛的人只觉得喉头一阵奇特的刺激,全身突然收缩,无论如何也无法将铛翅再推出半分。

他双眼渐渐凸出,全身的肌肉都渐渐失却控制,突然觉得胯子一片冰凉,大小便一齐涌出,双腿渐渐向下弯曲。他脸上充满了惊讶和恐惧。

他实在不能相信,世上竟有这么快的剑,这么准的剑!可是他非相信不可!

突然间,四下一片死寂,没有人再出手。每个人都在眼睁睁的瞧着,这流金铛名家可怕的死法,每个人都已嗅到从他身上突然发出的恶臭。有的人胃里已在翻腾,忍不住要呕吐。

令他们呕吐的,并不是这恶臭,而是恐惧。他们仿佛直到现在,才突然发现,‘死’竟是如此可怕,如此丑恶。他们并不怕死,但这种死法实在令人无法忍受!

皓天没有再出手,从人群中静静的穿过。剩下的还有九个人,眼睁睁的瞧着,一个人突然弯腰呕吐,一个人突然放声痛哭,另一个人突然倒在地上,抽起筋来。

还有个人突然转身飞奔而出,奔向茅坑。

玉絮又何尝不想痛哭、呕吐?

她心里不但恐惧,也很悲哀。她想不到人的生命,有时竟会变得如此卑贱。

皓天在前面走,手里提着剑。剑犹在滴血。

就是这柄剑,不但夺去了人的生命,也剥夺了人的尊严。剑竟是如此无情!

第四章 胜负

甬道的尽头有扇门。门关得很紧,而且从里面上了闩。这就是上官帮主的寝室,上官帮主就在里面,那李寻欢也在里面。上官金虹还没有出来,李寻欢显然还没有死。

皓天和玉絮一阵欢跃,大步冲过去,冲到门前,突然僵住!

门是铁铸的,至少有一尺厚,世上绝没有任何人能撞开。

这里是上官金虹的地盘,我的地盘我做主。上官金虹自然更不会自己在里面将门打开。

两人突然觉得一阵晕眩,就像是一脚踩空,落入万丈深渊!

玉絮已站不起,倒在门上,泪如雨下。整个计划都已成空,所有的心血全都白费。这计划若是从头就失败,也许反倒好些;最痛苦的是,明明看见它已到了成功的边缘,才突然失败。

这种打击最令人不能忍受!

皓天怔在那里,突然间,就像已变成一只疯狂的野兽,用尽全力向铁门上撞过去。

他被撞得弹出去,跌倒,再冲出,全力刺出一剑!剑折断。

世上没有任何一柄剑能洞穿这铁门,何况是柄竹剑?

皓天的腿弯下,整个人都似在抽搐,又有了那种‘无可奈何’的感觉。这种感觉每次都要令他发疯,但发疯也没有用。

李寻欢就在这扇门里,慢慢受着死的折磨。他们却只能在外面等着。

等什么呢,等上官金虹自己开门走出来?他出来的时候,李寻欢就不会再活着。

等什么呢?只不过是在等死而已。

上官金虹自然也绝不会让他们活着。他出来的时候,也就是他们死的时候。

两人却依然等在这里。

只要是人,只要和李寻欢接触较深,就无法不被他那种伟大的人格所感动。

玉絮忽然叹口气,凄然道:“上官金虹若知道我们就在这里等着,一定开心得很。”

皓天咬着牙:“就让他开心吧,这世上本就只有好人才痛苦,开心的本就是恶人!”

突然听得一人道:“你错了!”铁门虽沉重,却不会发出任何声音。

不知何时门已开了。从门里慢慢走出来的人,赫然是李寻欢。

他看来显得很疲倦,却还是活着的。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事!

皓天和玉絮猝然回首,怔住,眼泪慢慢的流了下来。这是欢喜的眼泪。喜极时也和悲哀时一样,除了流泪外,什么话都说不出,什么事都不能做,甚至连动都无法动。

李寻欢也已有热泪盈眶,嘴角却带着笑,缓缓道:“你错了,这世上的好人,是永远不会寂寞的,恶人痛苦的时候,也永远要比开心的时候多得多。”

玉絮忍不住要喜极而泣。

又过了很久,皓天才长长的吐出口气,却还是忍不住要问:“上官金虹呢?”

李寻欢:“想必也很痛苦,因为他毕竟还是做错了一件事!”

皓天:“他做错了什么?”李寻欢:“他的确有很多机会能杀我,甚至可以令我根本无法还手,可是他故意将机会错过了。“像上官金虹那样的人,怎会将机会错过?

玉絮也忍不住问:“为什么?”

李寻欢笑了笑:“因为他心里始终想赌一赌。”玉絮:“赌?赌什么?”

李寻欢:“赌他自己是不是能躲得过我的出手一刀。”

玉絮的眸子里发出了光:“他当然不信‘小李飞刀,例不虚发’这句话的。”

李寻欢:“他不信——任何人他都不信。这世上根本没有一件能让他相信的事。”

玉絮:“结果呢?”李寻欢淡淡道:“他输了!”

他输了!这只不过是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决定胜负也只不过是一刹那间的事!

但这一刹那,却是何等紧张、何等刺激的一刹那!

这一刹那对江湖的影响又是何等深!

那一闪的刀光,又是何等惊心!何等壮丽!

玉絮只恨自己没有亲眼看到这一刹那间发生的事!

甚至不必亲眼看到,只要去想一想,她呼吸都不禁为之停顿!

流星也很美,很壮丽。流星划破黑暗时,所发出的光芒,也总是令人兴奋、感动。但就连流星的光芒,也无法和那一闪的刀芒比拟。

流星的光芒短暴。这一闪刀光所留下的光芒,却足以照耀永恒!

门已开了。没有人能永远将整个世界都隔离在门外。你若想和世人隔绝,必先被世人摒弃!

皓天走进了这扇门。第一眼,他就看到了那柄刀,那柄神奇的刀。小李飞刀!

刀并没有直插入上官金虹的咽喉,却足以致命!刀锋是从喉结下擦着锁骨斜斜向上刺入的,这一刀出手的部位显然很低。

这一代枭雄死的时候,也和其他那些他所鄙视的人没什么两样,也同样会惊慌,同样会恐惧。

生命原是平等的,尤其是在死的面前。有些人偏偏要等到结局时,才明白这道理。

上官金虹脸上充满了惊惧、怀疑、不信。他也像别人一样,不信这一刀会如此快!

甚至连皓天都很难相信,甚至想不通这一刀是如何出手的。他恨不得让李寻欢将当时的情况说得详细些,但他也知李寻欢不会说。

那一瞬间的光芒,那一刀的速度,根本就没有人能说得出。“他输了!”

上官金虹的手紧握,仿佛还想抓住什么。

他是不是还不认输?只可惜,现在他什么都再也抓不住了。

皓天心里忽然觉得很闷,忽然对这人觉得很同情,这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什么。

过了很久,皓天转过头,这才看到荆无命。

荆无命似乎根本没有发现有人进来。他虽然就站在皓天身旁的那张大桌子后面,却仿佛是站在另一个世界里。他虽是在瞧着上官金虹,其实却是在瞧着他自己。

上官金虹的生命,就是他的生命,他就是上官金虹的影子。生命若已消失,哪里还有影子?

无论在什么时候,只要荆无命在那里,每个人都会感觉到一种无形的威胁,无形的杀气。

但现在,这种感觉已不存在。

皓天走进这屋子里时,甚至根本没有感觉到,有他这个人存在。他虽然活着,却已只不过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而已。正如一柄无锋的剑,就算还能存在,也已失去意义。

皓天又不禁在暗中叹息,很了解荆无命此时的心情。因为他自己,也曾有过这种经验。

也不知过了多久,荆无命忽然走过来,托起上官金虹的尸首。他还是没有看别人一眼,慢慢的向外走,眼看已将走出门。

皓天忽然道:“你不想复仇?”荆无命没有回头,连脚步都没有停。

皓天冷笑道:“你不敢?”荆无命的脚步骤然停下。

皓天:“你腰上既然还有剑,为何不敢抽出来?难道你的剑只是摆摆样子的么?”

荆无命霍然回身。尸体落下,剑已出手!剑光一闪,刺向皓天的咽喉。

他出手还是很快,甚至还是和以前同样快,但也不知为什么,这一剑距离皓天咽喉还有半尺时,皓天手里的竹剑已先到他咽喉。

皓天削了三柄剑,这是第二柄。他凝视着荆无命,缓缓道:“你还是很快,但不能杀人了,你可知道这是为什么?”荆无命的剑垂下。

皓天:“这只因你比别人更想死,当然就杀不了别人。”

荆无命本已全无生命的眼睛里,忽然露出一丝沉痛凄凉之色,又过了很久,才黯然道:“是。”

皓天:“我却能杀你。”荆无命:“是。”皓天:“但我不杀你。”

荆无命:“你不杀我?”

皓天:“我不杀你,只因你是荆无命!”

第五章 爱恨

荆无命的脸忽然扭曲。他已忆起,这几句话,正和以前他第一次遇到阿飞时完全一样,只不过那天他说的话,现在却变成皓天在说。

阿飞已从往事中超脱,林仙儿、上官飞、荆无命等人,却依然沉溺其中。

生命中总是不断在轮回,你若不能超脱,就会永远活在过去。

荆无命仔细咀嚼着这几句话,眼里似有火焰燃起,就像是一堆死灰复燃。

皓天凝视着他,忽又道:“你可以走了。”荆无命:“走?”

皓天:“昔日你给了阿飞一次机会,我也给你一次……最后一次。”

皓天瞧着荆无命走出去,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荆无命以前所给阿飞的,现在他已同样给了荆无命。

一个人的心若已死,只有两种力量才能令他再生。一种是爱,一种是恨。昔日阿飞就是靠了爱的力量而重生,现在皓天却要以恨的力量,来激发荆无命生命的潜力。

他想要荆无命活下去。假如这也算报复,那么这种报复,只怕就是世上最伟大的报复了。假如世人的报复都是这样,人类的历史必定更辉煌,人类的生命必将永存。

玉絮一直静静的瞧着,直到现在,才忍不住轻轻的叹口气。

“要杀一个人很容易,但若要他好好的活着,就难得多了。”这是李寻欢说的话。

无论对什么人,对什么事,李寻欢的出发点都是爱,不是恨。因为他知道,恨所造成的只有毁灭,爱却可令人永生。他的心胸永远是那么宽阔,人格永远是那么伟大。

现在,玉絮发现,皓天也几乎变得和他完全一样。她忍不住看一眼李寻欢。

李寻欢仿佛很疲倦,疲倦得连话都不想说。

玉絮凝视着他,良久良久,忽然笑了笑:“金钱帮武功最高的两个人,已被你们击败;昔日势力最大的一个帮会,也已在你们手中瓦解。你们本该觉得很开心、很得意才对,但你们看起来,连一点高兴的样子都没有,简直就好像败的是你们自己一样。”

李寻欢沉默很久,才叹口气,缓缓道:“一个人胜利之后,总会觉得很疲倦、很寂寞的。”

玉絮:“为什么?”李寻欢:“因为他已经完全胜利,完全成功了,已没有什么事,好再让他去奋斗。一个失败了的人,精神反而会振作些。”

玉絮咬着嘴唇,悠悠道:“这么说来,成功的滋味,岂非也不好受?”

李寻欢又沉默很久,忽然笑了笑:“虽然也不太好受,但至少总比失败好得多。”

胜利和成功,并不能令人真的满足,也不能令人真的快乐。

真正的快乐,是在你正向上奋斗的时候。你只要经历过这种快乐,就没有白活。

长亭,自古以来就是人们饯别之地。

离别总令人黯然神伤,这使得‘长亭’两字的本身,就仿佛带着凄凉萧索之意。

雨已住,荒草凄凄。皓天、玉絮、李寻欢就在长亭中。

他们本是在这里等林诗音的。龙啸云的尸体虽曾落入金钱帮的手中,幸亏已被孙驼子、叶开和丁灵琳夺回,而没有被制成傀儡。

叶开和丁灵琳虽然没露面,却一直想方设法瓦解金钱帮的势力。

但是,上官小仙在哪里?割鹿刀在哪里?连城璧和东三娘,又在哪里?

龙啸云虽然不得不从零开始,却已获得重生。只要不失去信心,他可以再站起来。

那本《怜花宝典》,终于交到李寻欢的手里,是孙驼子送来的。

林诗音始终没有出现。这时,林诗音带着龙小云,已离开他们很远了。

龙小云曾经问她:“你为什么不让我去见他最后一次?”

林诗音就又问他:“你为什么还要去见他?”

龙小云回答的时候,咬着牙:“我至少要让他知道,我父亲是为了什么死的。”

龙啸云无论做错过什么事,现在都已用血洗清了。做儿子的,自然希望别人知道。

但林诗音不这么想:“他这么样做,只因为他自己觉得,应该这么样做,并不是要求别人原谅,也并不是想要别人知道。”

顿了顿,又道:“他不但为自己洗清了债,也为我们还清了债。只要我们能好好的活下去,他在九泉之下,也就瞑目了。”

她不想再去见李寻欢。因为她知道,见了只会令彼此痛苦。

只是,林诗音和龙小云实在没想到,龙啸云此刻就在前面等着。

阳光洒在他的身上,温暖,清新,干净。

以后的日子还很长,他们这一家,会很开心的过下去。

李寻欢、林诗音、龙啸云和龙小云,终于放下昔日的恩怨。

长亭中又有人在饯别。这次要走的,是李寻欢。他说,他要到海上看看,找找是不是真有长生的仙草,不死的神仙。

他说的当然不是真话,但皓天和玉絮也并没有阻拦他。

阿飞也在海上。因为他的身世始终是个谜,甚至在李寻欢面前,也从来不愿提起。

但每当李寻欢说起沈浪、熊猫儿、王怜花、朱七七,这些传奇人物的传奇故事时,阿飞的脸上总会现出一种很奇特的表情。

难道他和这些前辈名侠,有某种很奇特微妙的关系?

阿飞远游海外,为的就是要去寻访他们?

李寻欢决定去找阿飞。上官金虹已死,林诗音已走,他应该开始新的人生。

关于阿飞的身世,李寻欢并没有问。因为他认为,一个人的身世并不重要。

人既不是狗,也不是马,一定要‘名种’的才好么?

你要成为怎样的人,全都要看你自己。这才是最重要的。

朋友间的离别,总少不了祝福,也免不了伤感。

但皓天、玉絮与李寻欢的离别,却只有祝福,没有伤感。

因为他们确信,彼此都会好好的活着,确信以后还有见面的日子。

尤其当李寻欢看到皓天的手时,觉得更放心了。皓天的手,始终和玉絮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这双手操劳的时候太多,现在正该让它享受温柔的滋味。

世上还有什么,比情人的手,更温柔的呢?

李寻欢知道,玉絮一定会比任何人都珍惜这双手的。

这双手上纵然有剑痕,也一定会渐渐平复。至于他自己,当然也有过剑伤。

但他不愿再想。“过去的,全都已过去……”

这句话看来仿佛很简单,其实真能做到的人并不多。幸亏李寻欢和皓天,全都已做到。

李寻欢微笑着,瞧着他们的手,忽然道:“你们结婚的时候,我一定会来祝贺。我什么酒都喝过,就是没喝过喜酒,只希望你们莫要令我失望。”

玉絮的脸更红,垂下头,却又忍不住偷偷去瞧皓天。

皓天的神情很特别。‘喜酒’这两个字,似乎令他有些不知所措。过了很久,他才缓缓道:“我什么酒都请人喝过,就是从未请人喝过喜酒,你可知道为什么?”

李寻欢当然不知道,皓天也不想让他回答,自己说了出来:“因为喜酒太贵。”

李寻欢怔了怔:“太贵?”

皓天笑了笑:“因为一个男人,若要请人喝喜酒,那就表示他一辈子,都得慢慢的来付这笔账,只可惜我又偏偏不愿令朋友失望。”玉絮‘嘤咛’一声,投入皓天的怀里。

李寻欢也笑了。他已有很久很久,没有这样笑过。

笑,就像香水,不但能令自己芬芳,也能令别人快乐。这一笑,使他骤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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