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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医-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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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素,指的就是那种竹子串起来的书简,这样叫一般指的都是书信,而扎红绳表明是急报,陇西则是这封急报所来自的地方。我立刻反应过来,叫道:“你是说……”
“嗯,赫彻和我陇西守军,已经开战了!”孟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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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 路遇
她这一句话,让我终于真切地体会到什么叫做“他知道的事我们不知道了”!
这个现象在现代有一个时髦的表述叫做“信息不对称”,很多时候人和人之间存在着各种差距,看上去像是各自处于优势或劣势,追究到底,可能都不过是这个简单的现象所引起的。『
我终于明白嬴政让孟姜带上跟班的用意何在了,因为他恐怕很清楚,就算孟姜不带着我去,只要陇西开战的这个消息被我得知,我是一定会去的,而如果我选择单飞的话,搞不好不仅不能起到什么正面作用,反而有可能会给孟姜执行任务带来极大的风险!
所以他后来的安排,实际上是结合了“用”和“防”二者于一体的,并且只是通过轻描淡写的几句话,这个目的就已经顺利达到!
因为他恐怕已经很清楚,就算我明知他的用意,也是一定会如他所愿地行事的,原因非常简单,为了兄弟。
嬴政……不得不说,一位真正王者的可怕之处不在于拥兵多少,也不在于拥有一怒而杀千万人的无上权力,反而是在于他对人的洞察力和控制力,让他即使只是孤身一人处于斗室,仍可令人感到凛然可畏!
眼下也不是多讨论什么的时候,我匆匆说了声:“马上就来!”也就一路小跑着去找桑青了,将事情简单一说,她已经立刻会意,我们便飞地直奔大营出口,与等候在那里的孟姜会合了。
至于为什么没有去通知朴翁、秦期、偌嵇他们,原因我也能够想得到,时间紧张固然是一方面,更主要的是他们三人目前所做的都是非常重大,没办法由旁人取代的工作!不管是为了什么其他的事情,暂时都是没办法放下的,而且,受到的不必要干扰也肯定是越少越好。
看嬴政那气定神闲的样子,这场战事恐怕他已经有所算计,对他来说并不见得就是很大的危机,拿下对方的领什么的,派我们三人前去,能成事固然是好,不能成事对他也不会有什么重大的影响。倒是眼前这兵马俑的工程,反而是刻不容缓,堪称重中之重。
我们三人出了郦山陵大营,一路打马向西而行。
出之前孟姜拿出了一张地图给我们看了一眼,我们目前所处的位置是在咸阳以东,而此次战报之中所提到与赫彻生冲突的位置,在咸阳所在的内史郡西部紧临的陇西郡,郡守府所在的地方叫做狄道县。陇西再往西,就出了大秦国土了,此时为数个部族轮番占据,其中最出名势力最大的,莫过于月氏与东胡。
至于此次兴事的赫彻,倒是显得比较特立独行,并没有人确知他们是否属于月氏或东胡的分支,似乎也并没有固定的领土,天父地母,四处侵扰,与其说是部族,倒有些像是悍匪。
虽说如此,西部边陲早在秦国还没有统一中土时,就已经修筑起了非常完善的防御工事,敢于向强秦公开挑战的部族却也不多,此次要闹到上达天听,确实有些蹊跷。
我们出营时,选用的都是非常彪悍的军马,但即使是如此,想到在今天之内赶到那里也是不太可能的。原因就在于这段路中间挡着一道有力的屏障,陇山,大体上就是现在的六盘山的南段,陇西之所以叫陇西,也就在于它位于陇山以西。
其实我和桑青最初的想法是想连夜翻山的,但孟姜提出,战报目前所给出的信息也不是特别完备,我们甚至不知道具体到底是哪个位置生了战斗,对方的情况如此,我方的情况又如何,更不知道越璧现在人在哪里,有没有被卷进这件事。
而这些情况,将左右着我们下一步的计划。虽然没有明说,但我想我们心里都有一个共识就是,此行既要确保越璧无虞,也要尽力完成皇命!
因此,我们商量之下的最佳方案就是,今晚之前赶到陇山附近找到一个地方落脚,明天一早直接翻山,一口气赶到狄道县去先探听一下消息,再做下一步打算。
即使是这样,这一路也走得相当匆忙,我们可以不休息,马儿却是需要歇脚喂料的,于是趁着这样的时刻,我特意四处搜寻,看着有那种粗犷高大的汉子,一看就是西北风格的那种,就赶紧上去攀谈几句,想打听一些情况。
可惜一路聊着,却并没有听到太多关于这次陇西战事的传闻。此时距离六国归一虽然已经有好几年的时间,但小规模的叛乱、与原有的一些地方势力的冲突之类,却从来没有断过,大家可能已经见怪不怪了,倒是我这种来自和平时代的人,对他们能如此平淡地看待这类的事情,感到莫名惊诧。
终于,在太阳刚刚下山时,我们赶到了一个叫做越宁的小镇子。
这里是穿过陇山到陇西去的必经之路,往来的客商也是相当的多,吃过晚饭,孟姜和桑青打算修整一番,闲来无事的我也就特意坐到了客栈大厅的一个角落,观察着这热闹的人群,寻找着能够给我灵感的人。
没多一会儿,就给我找到了一个目标,是位看上去四十出头的大叔,看上去像是某个马帮中的一员,起先和一帮与他穿着相似的人坐在一起,后来却是退到了一边,拿了张皮子,抹起了手里的一个金属的物件,时不时抬眼看一眼他那些聊得起劲的同伴,附和着笑几声,但明显心不在焉。
之所以选择了他,不仅仅是因为他一看就是行走于山区的老把式,一定对陇西地界非常熟悉,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点就是,从他的表现中,我觉得他应该属于那种心中很有数的人。
在一群人聚在一起的时候,最聪明的人,往往不是说话最多的那个人,却是比较沉默,但却能在关键时刻可以不动声色地将现场气氛调节到合适节奏的人。这样的人,独立却不孤僻,合群却不盲从,明确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且知道向哪里去得到,能够从众人处得到最有价值的信息,是为心里有数。与这样的人结交,当然也可以知道得更多。
正好这时店小二也走向他去帮他添茶水,我便不动声色地跟随着走了过去,非常自然地坐到了他旁边空着的位置处,故意不去看他,倒是向他的那些同伴看去,听到他们似乎是在讨论着某人路上见到的某个漂亮妹子,正聊到兴起,根本没人来理会我。
而身边的这位大叔却似乎注意到了我。余光中可见他正频频地扭头来看我,终于在我坐下大约三分钟后,他粗声粗气地说了句:“后生,看你不是本地人啊,老家哪里的?”8
第三百一十四章 绝地变身
“您好眼力啊,”我很自然地向他笑道,“我从河东来的,头回到这儿。”
“哦,口音却不像是河东人,一定经常四处走动吧?”这人说着,把手里一直在擦的那个金属物件收进了袖子里,余光只见银光一闪,却没看清楚到底是样什么东西。
“嗯,讨生活嘛!”我不动声色地应道,心里却有些佩服这位的常识和判断力。
“去陇西做什么啊?”他又问。
“探亲,家里有个兄弟在那边给官家干一些手艺活儿,想去看看他,顺便也在那儿到处转转,见识一下。”我说。
“这样啊。”
我说得轻描淡写,实际上是在给对方提供话头,像我这样初来乍到的游客,肯定对陇西的情况一无所知,假如他作为东道主,一激动就能为我指点一二,那接下来的话再说起来不就容易了?
但是很遗憾,他只是这样平淡的三个字就把我打了,之后便望向他的伙伴,不再理会我了。
没办法,我只好主动出击,又说道:“您是从那边过来的吗?有没有什么好玩的地方推荐我一下?”
“唔……”他沉吟了一下,却摇头道,“那种穷地方,没什么好玩的。”
“听说从这儿到狄道去要走很远的山路,好走吗?需不需要事先准备点什么?”我暗中揣测他是个做往来生意的,主动抛给他一个商机,总不至于会白白放过吧?
没想到他却只是简单地说了句:“去那边人挺多的,跟着大帮走,别拐到偏道上就行了。”
“看您几位都是相似的打扮,在河东那边都没怎么见过,是做什么行当的啊?”我不肯死心,既然在我的话题上聊不起来,不如聊聊你吧!
谁知道这话一出,这人倒是没什么特别的表现,我身边原本的那片喧闹却戛然而止,分明可以感觉到有数道视线从背后射来,我回头一看,是他的那些同伴,已经停止了聊天,都一脸严肃地盯着我,目光明显不怎么友好。
“呃……不好意思啊,我不该乱问的……”这种情况下我当然不可能再胡乱打听,做了一个瑟缩的表情,当即装起怂来。
“你们干嘛啊,看把人家后生吓的,人家是跟我说话呢,你们扯你们的去!”倒是这位大叔先打起了圆场,又用大手在我肩上一拍,哈哈笑道:“没事没事,他们逗你玩呢!”
那些人看他这样说,僵硬的神态顿时放松了一些,似乎又把注意力转移回他们的小圈子里去了。但我分明看到,中间有两三人并没有让这事就此过去,仍然时不时就会用犀利的眼光来看我,像是充满了防范。
我一边和这位大叔胡扯了几句当地的吃食,一边心中生起疑来。起见还觉得这帮人是马帮脚夫之类的团体呢,居然对别人问起行当的时候如此大的反应,难道是捞什么偏门的?但看店里人对待他们都是热情招待,并没有什么惧怕或厌恶之意,如果他们是旁门左道的话,气氛又不该如此的吧?
我本来也只是想和这位大叔打听一下陇西的情况而已,眼下遇到这样的事,却是对这帮人的身份感起兴趣来。要说猜测一个人是什么行业,从外形上观察肯定是最基本的,所以我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这位大叔聊着,一边却不经意似地向他们身上仔细看去。
这一看之下,还真现了一些特别之处。不是在衣着上,是在他们佩带的一些奇特的小物件上。
这一众共计十四人,除了衣着的颜色款式比较近似之外,还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上衣的左前襟上都挂着一个小小的葫芦,葫芦这东西本是辟邪之物,但大多是会放在家宅之中比较不吉的方位,这样明晃晃带在前胸的,确实还是头回见。
其中至少有六人,腰间都挂着一个小小的袋子,看上去造型和设计都是类似的,却比通常人所用的钱袋显得要大一些,所用的布料也要厚实一些,外表看不出里面装了东西,随体态动作而摇动时,却显得有些滞重。
另外有三人,腰上倒是没有这种小袋子,左手手腕上却都戴着镯子一样的金属装饰,上面似乎还雕着花纹,但是离得有些距离,看不大清楚。
还有四个人,右手上缠着奇怪的裹布,伸手取东西的时候可以看得出是一直沿着手臂缠上去的,但上面又没有一丝血迹,手臂的行动也无一丝异常,却不是像受了伤。再看店里的其他往来闲人,却没有任何一个人和他们这些特点相似,看来,这些人的与众不同,是做实了。
而身边的这位大叔,除了衣着之外,却好像没有任何一个小特点与那些人一样的,就连葫芦都没有带。与我聊天的时候,回答不急不火,听上去普通,却句句分寸十足,无一丝纰漏,倒是与我早前对他的判断并无二致。
尽管心里有点好奇,但毕竟现在不是管闲事的时候,又胡扯了一阵子,我也就想找个机会走人了。正想着,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声音道:“你在这里啊?让我们好找。”
我一下子就听出这是孟姜的声音,心想来得正好,正好借机走人,但回头之下,待看清来者,却不由得一怔。
来人当然是孟姜,但她身边的那个人,却让我一时看呆了。
映入眼帘的是个不过刚过碧玉年华的姑娘,穿着一身轻柔的粉色衫裙,披着短短的白色斗篷,一头青丝用带扎成了两个圆圆的包子头,同样是粉色的带垂落下来,与一张粉面俏颜互相衬托,相得益彰,而她望着我的那双凤眼,似笑非笑,似嗔非嗔,英气中带着娇媚,冷傲中带着温柔,令人望之便印象深刻。
这是……桑青!
虽说我早知她的女孩身份,但这阵子真的看惯了她青衫皂靴,髻高束的男儿打扮,现在突然改回女孩的扮相,着实冲击力十足,让我一时有些招架不住!本来嘛,她也不过是不到二十岁的少女,而且,还是非常俏丽可爱的那种!
但她见我如此呆的模样,一句话便让我清醒了过来。她说:“喂,看够了没!”
好吧,我承认这充满煞气的表达令我有很深的心理阴影,心下一凛,立时不敢再有任何妄想,立刻正色道:“你们……还没睡啊?”这话一出口,立刻觉得表达得非常拙劣,但收回已经来不及了,只能赶紧补充道:“明天还要赶路,早点休息的好……”
孟姜像是感觉到了我的局促,抿嘴一笑,走过来时低声说道:“我觉得这样方便一些,而且,也确实很好看,是不是?”
“哦……嗯。”我只能敷衍地答道。我当然明白她的意思,她已知桑青是女儿身,现在我们三人出来,让桑青和我住一间房当然会非常奇怪,但如果男装之下和她一间,也有些不太合适,不如干脆恢复女装,大家都会自在不少。
这二人的出现在这简陋的小小客栈中,也算引起了小小的轰动,这样美的两个姑娘,引来了无数的注目,孟姜像是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场景,仍显得一贯的从容,倒是桑青,被看得眉头微微蹙起,神态大是不悦。
我生怕这位姑奶奶当众起飚来,赶紧站起身来道:“走吧走吧,我也困了,正要回去……”
一句话刚说了一半,突然感觉被人从后面一推,我一个踉跄,差点儿直接扑到地上去。莫名其妙地回头看时,却是那位刚才和我聊天的大叔,已经一改那冷静平淡的表情,直接推开我冲到了孟姜和桑青面前,满脸堆笑,连珠炮一般说道:“两位姑娘不像是本地人啊,对这儿是不是不太熟悉呢?是不是要去陇西啊?那段路可不好走了,贼匪也多!正好我们也要去陇西,不如给你们当个向导,还能顺便保护你们岂不是好?咱们这么有缘,我们自当是分文不取,一定保证把你们安全送到!在下丛离殃,你们可以叫我丛大哥……”
我当时就目瞪口呆了,这到底是个什么人啊?见了漂亮姑娘就来了个绝地大变身啊!还丛大哥,你比人家大着两轮多好不好啊!和你聊了这半天也没自报家门啊!还什么心里有数之人,只能说,是我眼瞎了!
第三百一十五章 特殊的行当
不过无须我出手,他这夸张的表现也令两个姑娘着实吓了一跳。桑青更是已经一步跨到孟姜身前,手已很自然地抚到了剑柄上,做出了防备的姿态。
对于人家的反感,丛离殃却像是没看到一样,仍然絮絮叨叨地说道:“说实话,像你们这样漂亮的姑娘,在江南地方游山玩水还好,到这种穷山恶水之地来,莫说存在着很大的凶险,也实在是委屈了你们啊!不过遇到我丛离殃,你们就放一百个一千个心好了,不仅让你们一路玩得开心,还保证没有任何人敢冒犯了你们……”
我看最应该防的就是你吧!我心中不忿,正想上前挡下他为两个姑娘解围,却突然听到旁边传来了阵阵哄笑声。转头一看,是丛离殃那些兄弟,正个个扭头来看着这场面,一边笑一边议论着:“丛大又犯病了……”
“去去去,你们懂个毛!一堆粗野汉子,别吓着人家姑娘……”丛离殃回头去骂道。
“是没你懂,见到个姑娘连自己祖宗是谁都不记得吧?……”“没错,上至八十,下至十八,通杀!……”“一把年纪了老婆都没一个,我看你也不怎么懂女人吧……”“粗野汉子怎么了,总好过于假扮斯文,透着那么恶心,还‘在下’,哈哈哈……”众人嘻嘻哈哈,毫不留情地嘲讽着他。
他却全然不在意似的,一本正经地朝着孟姜和桑青说道:“咱聊咱的,别理他们,太俗!”
我实在受不了他这装腔作势的劲儿了,走上前去刚要开口,孟姜却突然从桑青背后走出,对着丛离殃说道:“我们人生地不熟,确实多有不便,如果各位也刚好同路,互有照应,倒也是帮了我们大忙了。”
“这……”我大感意外,毕竟我们是有非常重要的任务在身的,和这些来路不明的人同路的话,难免就会束手束脚,为什么孟姜要这么说呢?
但孟姜随即向我投来了一个会意的眼神,像是在表示她自有打算。所以我这差点说出口的质疑也就生生吞回来了。
桑青虽然也面露诧异之色,但她虽然和孟姜相识时间不长,却似乎已建立了相当好的默契,此时也没有作声。
丛离殃一听,当然是大喜过望,当即问道:“那咱们明儿一早就出发,如何?”
“丛大,不是说好了要在这儿歇个两三天的嘛!”见他如此说,他那班兄弟里却有人有意见了。
丛离殃却一扭头,一脸蛮不在乎似地说道:“我是说我自己,你要是不想走就留下啊!”
那人一听,却是脸色一变,撇了撇嘴道:“那就走嘛!”旁边立刻有人调侃他道:“丛大犯病的时候你敢惹他?省省吧!……”
“好,那明早见。”孟姜点头表示认可。丛离殃一脸谄媚,搓着手站在那里,高兴得像捡到了狗头金一般,竟是再无半点之前的大佬作派。
我们三人随即上了楼,走出很远,还能听到楼下发出阵阵喧闹声,其中最响的,细听之下还是丛离殃那班人。
“刚才你找我,有什么事吗?”我问孟姜。
“其实我恰好就是想和你商量着找个向导的事。”孟姜说,“我们现在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事情办好,但恰好又都对陇西不太熟悉,行事多有不便。”
“嗯,”我点头道,“这倒是……可是下面那帮人,不见得是合适的人选吧?我怎么看他们有点像土匪呢!”
孟姜却不应我,转头向桑青问道:“青妹觉得呢?”
青妹……这才出来一天,连称呼都变了……女人啊!我暗中抹汗。
看刚才桑青那戒备的模样,我以为她此时会撇撇嘴说那些人讨厌,没想到她略一沉吟,却点头道:“我也觉得他们合适。”
“啊,为什么?”我不服地叫道。
孟姜向走廊一侧的栏杆方向走了两步,从这个角度,恰好可以看到丛离殃他们聚集的那个位置,但因为楼上灯火较暗,他们从亮处应该是看不到我们的。
而我分明看到,丛离殃已经赫然从人们关注的焦点位置退下,仍然和我刚看到他时一样,静静地坐到了一边,一脸从容,不怎么说话,但也很好地融入了众人。
这人,双重人格嘛!
“你觉得这些人是做什么行当的?”孟姜突然在旁问道。
这倒是把我问倒了,我刚才虽然在努力观察,但确实没看到他们身上什么特别具有职业特征的地方。从形象上看,起先我觉得他们是脚夫之类的人,但看这些人的手,却并没有脚夫四指根部那因为长期手提肩扛而被绳索勒出来的伤疤老茧,尤其这个丛离殃,脸上虽然被晒成古铜色,但一双手却是出奇的细腻白皙,单看手的话,会以为他是个读书人也说不定。
但如果说他们是不干粗活的生意人的话,却又缺乏生意人惯常带给人的那种精明圆滑感,尤其当我问起他们行当的时候,如果是生意在身,正应该顺势联络一番,他们却显出了极大的反感,这绝对不正常!
一群衣着相近、形象粗犷、没有一丝书卷气的男人聚在一起,风尘仆仆,却又不是贩夫走卒,难道是镖局里的镖师、或是江湖上某些帮派人士之类吃打杀饭的?很快,这个可能性却也被我排除了,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带什么武器。就算有些人的武器是些精巧的玩艺儿,但这十几人居然连一把普通的刀剑也不带,那也未免太巧了吧!
“嗯……”我犹豫起来,最后干脆说:“没看出来。”我不知道的事情很多,但这次承认得格外理直气壮,原因非常简单,因为这事显然是连墨晏都不知道的,我不知道岂不是相当正常!
“青妹觉得呢?”孟姜见我这么坦率,就去问桑青。
桑青却也摇头道:“不知道。”不过随即又说,“但丛离殃这个名字,我好像在哪里听到过……”
“嗯,我也是听到这个名字,才决定找他们当向导的。”孟姜说道,“我怀疑他们和一个特殊的行当大有关系。”
“特殊的行当?”我觉得很奇怪。
“专门从死者身上取财的,人们惯称他们为流贼,但他们自己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镇鬼’。”孟姜说。
“那是什么意思?莫非他们是盗墓的?”我一时没明白过来。
“盗不盗墓就不知道,可但凡有战事,周围是少不了出现这帮人的。”
我一怔,但马上就明白了过来。原来这些人发的死人财并不是在下葬之后,而是在下葬之前!敢情他们是去战场上翻死人身,发战争财的啊!如果是这样的话,这行当确实是相当的特殊啊!
“在这些人之中,”没等我惊讶完,孟姜又说,“有一伙人名气很大,人称:‘离殃镇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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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六章 机遇
“这倒是怪了,”我说,“通常那些当兵打仗的吃穿都有军方的补给,除了武器之外,身上也不会带什么钱财,这些人就算去摸尸体,又能有什么收获?况且战场情势多变,外人在其中出现,很容易被认为是残兵或奸细,恐怕要冒很大的风险,有点得不偿失吧?”
“是的,”孟姜点了点头,“我听说早期做这行当的人只不过是一些流民,饥寒交迫,无奈之下才去战场上那些无人善后的死者身上碰碰运气。????中文 ㈠??但后来适逢国难,战乱四起,军队之中不仅有穷苦人,有一些曾经家境殷实的子弟在国破家亡之时也被迫入伍充军,他们身上带些私藏细软便于周旋倒也是很正常的。只不过要从人群当中现这样的人,又要在瞬息万变的战局中找寻合适的时机,就不是每个流贼都能做到的了。像离殃镇鬼这样,敢自称一个流派的,都是其中的佼佼者。”
“原来是这样,”我恍然大悟道,“这样一想,下面那些人还真的很可能就是做这行的。怪不得我刚才问起他们的身份,有几个人显得相当警惕。看来不管如何大言不惭地自称镇鬼,说到底也还是流贼,自然不愿意暴露在人前了。”
原来是这样!我此时已经全然明白孟姜刚才所说的这伙人很适合当我们的向导是什么意思了。死人财的人就像猎犬一样,对战场这种死人成堆的地方嗅觉是最灵敏的。陇西毕竟曾是强秦的地盘,当今皇朝的大本营,边境冲突固然可能有一些,但足以造成大规模死伤的战事是很少的,自然吸引不来这些镇鬼。
现在他们出现在这里,最大的可能,就是冲着陇西此次的战事去的。但只是知道爆了战事肯定还是不够,他们也需要知道秦军和赫彻军都有多少兵力投入,具体冲突的地方在哪里,是有可能持久战还是转瞬就会休战,等等这些信息。毕竟目的特殊,某些寻常渠道无法得知的具体细节,比如,赫彻部族那个叫弧凉的头领的一些情况他们说不定也已经掌握了。所以和他们一路同行的话,说不定就会有机会得到这些宝贵的情报,岂不是使我们可以事半功倍!
“离殃镇鬼的名头我也听说过,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就是这个丛离殃所带的这些人。”我正思考着,听到桑青这样说道,“而且我听说干这一行的,其中有一些人后来也不止是摸尸体这么简单了,有时也会在乱局之中,受雇于人去做一些更隐秘的事。”
“有什么比摸死人尸体还更隐秘的事啊?”我惊讶。
“比如说,盗取情报,散布流言,破坏一些重要的军备,甚至,暗杀之类的……”桑青说,“相比于从尸体身上去拿不确定是否存在的钱财,不如直接拿雇主的钱财那么简单直接。只不过想要取得雇主的信任,又能在事后抵挡住各方的追击,可就不是简单的事了。”
这话可令我有些暗暗心惊。毕竟摸尸体这种事充其量算是民不聊生的战乱年代老百姓们活下去的手段而已,但如果上升到干预双方战事进程这种高度,那可就具有某种间谍的意味了。不论如何,在这种年代听到有人以此为职业,而且还能做得风生水起,就着实令我有些意外!
和这样危险的人为伍,能顺利地借助他们的力量固然是好,但如果因为这种人为世间的不容而引来多余的麻烦的话,真的不会把事情搞糟吗?
但我望向孟姜时,看到她望向丛离殃的眸子在灯光的暗影下闪闪亮,神态看上去,似乎颇有期待,立时便明白了我们此时的处境。
不管是嬴政交给我们的任务,还是要在这种混乱局面下寻找越璧这件事,都不是循规蹈矩而为就能做到的。此时遇到丛离殃这些人,相当于是遇到一个机遇,同时也像是一场赌局,就算我们能否拿出一点冒险精神来迎接它了!
只不过,这丛离殃在两位姑娘面前的那个态度,分明就是个好色大叔,实在令人反感,和这种人同行,恐怕不是件令人愉快的事啊!我望着角落里那家伙,不禁皱了皱眉。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就听到外面吵吵嚷嚷,好像很多人在喧闹。我正有些迷迷糊糊,听到桑青在门外喊我,赶紧穿衣起身,赶到楼下一看,闹哄哄站在门前的,正是丛离殃那些兄弟,每个人都是一身利落的装扮,手上似乎也没拿什么东西,见我们下来了,有人就叫着:“丛大,你等的女人来了!”
“你们都给我滚一边儿去!”丛离殃骂着就从人群里走了出来,见到孟姜和桑青,仍然是一脸笑容地说道:“走吧,今儿下午可能有雨,咱早点过山去。”
说完还回头叫道:“快牵上来!”他身后的人听到了,牵着两口牲口就走了过来,身材不似马匹一般高大,但却结实矫健,竟然是两头骡子。
“这是我给二位姑娘准备的座驾,咱们这就走吧?”丛离殃说着。
二位姑娘的座驾?我很疑惑,向其他人看过去时,众人竟然已经开始缓缓移动,看意思就是要这么腿儿着出了!
“这是打算步行过山吗?”我问。
丛离殃扭头看了我一眼,诧异道:“是啊!难不成还要我背你!”
谁要你这种人背啊!我大汗,随即说道:“可是这样走不是很慢吗?”
“慢?那是你吧,我们可不慢!你要是不想走就往南面官道去绕好了,有个七八日也到了!”丛离殃鄙夷地说。
七八日…是肯定等不了的,我们需要尽早赶到陇西去,虽说我对这些人没有什么信任感,但眼下也只能如此了。
无奈之下我也只好肯道:“好吧,但是谁快谁慢,可还是说不定的呢!”
丛离殃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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