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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流小说家-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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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克莱尔去咨询的律师帮她冷静下来。他们说克雷已经死定了。他的案子已经走完了全部过程,处决日期定在三个月之后,他基本上只有死路一条。只有州长下令才能救他一命,但那在政治上是不可想象的事情;或者找到新办法上诉,但那在法理上没有任何基础。也许正是因为这样,他才决定开口,卸下良心的重担(假如他有良心的话),他离开这个世界时可以了无牵挂,把这些东西一股脑留给我。
12
我搭夜班火车去州北。我要一早赶到监狱,登记手续烦琐复杂,因此我决定干脆提前一晚动身,在监狱附近找个旅馆过夜。第二天搜身检查过后,我就能见到达利安·克雷了。
直到坐上去新新监狱的火车,过去一周的紧张和兴奋渐渐消散,更加发自肺腑的紧张和兴奋开始浮出水面:我正要去会见一名多重杀人犯。我即将会见一个恶魔,甚至有可能为他做事。这个恶魔可不像我十四岁打工时遇到的健康食物店老板,那家伙的刻薄仅限于逼着我洗刷洗面筋机罢了。克雷是真正的恶魔,属于那种非人类的恶魔。他和一般的罪犯不同。普通罪犯做坏事是出于自私或愚蠢,恐惧或憎恨,总之都是普通人性的弱点,不难理解。克雷却不一样,他是与众不同的异类。无论他犯罪的根源是什么,他都踏过分界线,抹杀了自己的人性,因此变成了魔鬼。
我害怕和魔鬼见面。我承认。我在车上坐立不安,惊恐得可笑,就像试胆会上接近鬼屋的孩童,在光天化日之下按理说什么也不该害怕,又或者就像我们去看玻璃鱼缸里的鲨鱼,一步步后退只是为了以防万一。害怕还因为我将要踏入监狱,哪怕只是以访客的身份。他们再也不放你出来的可能性永远存在,对吧?还有更深层的恐惧——玷污:迷信,原始,但正因此而难以动摇,害怕邪恶会传染,与魔鬼接触会对我造成损害,会对我的“灵魂”造成不良影响。
说实话,我其实挺想回家,钻进已经被我改造成书房的旧卧室,在我写下那些幼稚诗歌的书桌前坐下,幻想从佐格去某个温暖潮湿的星球旅行,那儿的居民用面具遮住头脸,靠生殖器官彼此辨认,或者琢磨如何争分夺秒阻止有史以来最大一批强效可卡因运达哈莱姆,揭露秘密策划阴谋的白人政客。挡住这些人渣去路的只有一个人:莫尔德凯·琼斯。
窗外黑夜降临,列车向北疾驰,城区变成村野,我们似乎渐渐回到冬天的怀抱。外面仍有积雪覆盖死气沉沉的农田和悄然无声的建筑物,还有电话线和围栏柱。树木光秃秃的,只有松树除外,它们是黑暗中的一团团黑影。群山依然冰封,天空无比晴朗,星辰不计其数。我对面是法务助理特蕾莎·特雷奥,她背对着列车前进的方向,我要是这么坐非得晕车不可。
特雷奥带着几份要克雷签字的文件,她同时也是我的向导,告诉我怎么去旅馆和监狱,陪我完成登记手续,不过我和她将分别会见克雷。她从商务装换成牛仔裤配风雪衣的旅行装,不过车上很热,她脱掉风雪衣,底下是一件松松垮垮的美国公民自由协会运动衫。背包上的像章催促我去“中东散播和平”。我还注意到一点:她并不害怕。
“你不怕吗?”我笑着问她,“走这么一趟?”
“不怕。”她说,“你要是动歪脑筋,我有胡椒喷剂。”
我哈哈大笑道:“你明白我的意思。去监狱见一个凶手。”
“你指的是一个遭到错判的人。我为他的律师工作。”
“好吧,对不起。总而言之,我的意思是……”话题越扯越远,我开始后悔。我更愿意闭上眼睛装睡。也许还要打两声鼾。“我的意思是肯定很有趣吧?我是说身为律师,你需要跟各种罪犯和讨厌鬼打交道。”
“比方说色情写手?”
“哈!”我又笑道,“说得好。连中两元了。我是混球,这我知道。我忍不住。你是律师,应该能有同感。”
她没忍住,露出一丝笑容。一丝几乎看不见的勉强笑容。
“总之,”我耸耸肩,“管他的,就这样吧。”我转身盯着窗外。树木。积雪。星空。视野内一切都是一个模样,也许我们根本没有动过地方。
“其实我还不是律师。”她说,“我还在见习期。我是志愿服务的助理。”
“是吗?为什么要跟弗洛斯基?”
“因为我认为死刑很野蛮,因为就算克雷——还有其他死囚——确实有罪,确实杀了人,但我们杀死他们也同样是犯罪。一个社会不可能既这么做,又自称它是文明的。”
“我们几时是文明人了?”我问,“这一点很值得商榷。当然,我并不赞成死刑,”我飞快地加上一句,“我也反对。州政府掌握这种权力让我不太舒服。死囚区可没几个有钱的白种人。”
“没错!”她叫道,坐直身体,总算显得热络了起来。
“可是,”我忍不住又说,“我忍不住要想,有人杀死了那些姑娘,有人做了那些坏事,这个人很邪恶,那么,这个邪恶的杂种难道不该去死吗?”
“唔,如果你有这种想法,如果他很邪恶,活该去死,而你自认是个好人,是个文明人,又为什么要接这个活儿呢?”
“你为什么总这么说?谁说我是好人了?”我问,“我只是个码字的。别担心,等你当上律师就会明白的。”
她翻个白眼,笑容消失,她收回先前伸出的小小一截橄榄枝。谈话到此结束。她从包里取出眼镜戴上,开始读西碧莱恩·洛琳度—高尔德的《猩红黑暗降临》。
我这是第一次见到别人读我的书。我当然知道肯定有人在什么地方读它们,我承认早几年甚至会去书店,到书架上找我的笔名,然后像观鸟似的在附近逗留,等待名为读者的怪异物种飞过来选中我。但这种事没有发生过,一次也没有,我的假想读者始终是一团模糊的黑影,比我创造的角色还不真实。
我的第一个念头是告诉她,但立刻意识到让她、她的老板或克雷知道我是谁或我有什么身份恐怕不太明智。再说她多半也不会相信我。再说要是她相信,但认为我写得很烂怎么办?
我清清喉咙,尽可能随便地问:“写得好吗?”
“什么?”我似乎很烦人。
“那本书,写得好吗?”
她点点头。我觉得这比说不好当然好,但不怎么让我满意。
“写什么的?”
“什么?”我这会儿显然是在骚扰她了。
“写什么的?”
她对我射出能杀人的眼神,叹息道:“吸血鬼。满意了?”
“唔,有意思。”
“喂,荡妇密语先生,你少对我的选书口味指手画脚。”
“我没有,也不会这么做。其实我听说她的书相当不赖。”
她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想判断我是不是在取笑她。
“我认为她很了不起。”她说。
我估计我多半脸红了。我知道我必须垂下眼睛。她是我的书迷,我心想,真正的书迷。我的书迷。然后,因为我实在按捺不住,就像我看书时忍不住要往后翻,我必须去想接下来的这件事。虽说我真的不该去想,但我忍不住。身为作家,身为诗人,哪怕是最糟糕的诗人,这是我的天职。尽管我和特蕾莎开过玩笑,但我们诗人确实是蛮子:文明依赖于压抑,而诗人总要往下想,无论多么不该想,无论多么不该说出口,我们也非得说出来,哪怕只是悄然无声地说,用文字说,对自己说。于是我看着特蕾莎·特雷奥,心想在牛仔裤和松松垮垮的运动衫底下,有没有什么粉红色的软肉穿了洞眼,有没有什么柔嫩之处需要轻轻啮咬。
她读着小说,我尝试在脑海里陪她沿着故事线前进,猜测她什么时候微笑什么时候皱眉。在刚开始的几个章节里,我的女主角萨莎——主修考古的大学生——得到纽约的一份暑期实习工作,为一对避世隐居的富豪夫妇整理藏品。我很高兴地看见特蕾莎全神贯注地读着这个部分,皱起眉头,用手指把玩头发,有一次甚至咬住丰满的下嘴唇,流露出夸张的同情,因为萨莎来纽约后的第一晚,去中央公园散步险些遭到强奸,还好有条野狼赶走袭击者,她因此得救。可是,就在我们(特蕾莎、萨莎和我)踏上神秘夫妇的优雅排屋的台阶,悬疑气氛应该近乎无法忍耐的那个时刻,她却突然合上书开始睡觉。她合上黑色的睫毛,一根细长的手指夹在书里做标记,直到我们抵达奥西宁,这里的地面有新鲜的积雪。
13
摘自西碧莱恩·洛琳度—高尔德的《猩红黑暗降临》第三章:
我遵照指示,在日落后赶到这里。天空开始落下细雨。我站在排屋的台阶上,攥着手提箱,周围的一切美得超凡脱俗:萨顿宫酒店雾气朦胧的路灯,黑沉沉的天际线,雨点无声地消失在河面上。我,萨莎·伯恩斯,一个小镇姑娘,居然受邀来整理亚拉姆和艾薇·维恩夫妇的私人藏品。斯克内克塔迪从未显得如此遥远。恐惧突然袭来,我想逃跑,想冲回佩恩车站,跳上第一班回家的火车。只是紧张而已,我告诉自己,但感觉却不是这样,而是一种原始的动物本能反应,就像老爸的猎狗闻到美洲狮的气味。就在这时,还没等我揿下门铃,锁就咔嗒一响,厚重的大门缓缓打开。我小心翼翼地走进去。
“欢迎。”一个有点异域口音的低沉声音从我看不见的地方传来,“请进。”
这个天花板很高的长形房间极为华美,两端都有壁炉在呼呼燃烧。枝形吊灯绽放光明。从地板到天花板的书架摆满古语撰写的珍本书籍。摆设很少,只有一两块波斯地毯和几件保存完好的古董,房间一角是一架三角大钢琴,盖子上放着一把小提琴。一个男人从暗处走出来。他又高又瘦,全身黑衣,少白头——这是我的估计,因为他那张坚毅俊美的面容顶多三十五岁。他额头宽阔,肤色黝黑,贵族气的鼻梁挺直。与这些不相配的是他丰满得甚至有几分女气的嘴唇、一道从左太阳穴延伸到下巴的伤疤和深陷的绿眼睛,他的眼睛仿佛在眼窝里燃烧,就像从未被光线照亮过的矿井里沉睡的宝石。
“我是亚拉姆。”他握住我的手,“很高兴你能来,请允许我向你介绍我的妻子。”
他打个手势,我惊呼一声。不知什么时候,一个女人陡然出现在我身旁,就仿佛是烟雾凝聚起来的。她可不是什么普通女人,而是我这辈子都没见过的美丽人物。大家会说我挺可爱——瘦削、金发、蓝眼,田径队里跑得最快——但我绝对不会用迷人或性感形容自己,这位女士让我觉得自己像个假小子。她身材高挑,外形艳丽,黑纱长裙包裹着成熟的曲线,乌黑的头发披到臀部,白皙而完美的鹅蛋脸上嘴唇血红,有一双全世界最哀伤、最美丽的眼睛,仿佛两滴即将落下的泪水。
“晚上好。”她说,“我是艾薇。你远道而来,肯定很累了吧。我先带你去你的房间。”
接下来的几天一晃而过。非常愉快地一晃而过。白天我单独在图书室帮助归类那些无与伦比的藏品。我从没见过这么多文物:不但有苏美尔、古埃及、阿拉姆、希伯来和非洲的,也有中国、日本和印度的。听起来很死宅,但打开这些珍宝的包装,用紫貂毛的小刷清理灰尘,我简直像是进了天堂。只有两个念头让我烦恼:第一,为什么这些无价之宝从未见过天日和留下记录?第二,为什么要选我?没错,我在一所很不赖的州立大学念考古系,但我接触过的项目顶多是在发掘现场称量易洛魁族的箭头。
亚拉姆解释说他们想保护隐私,不希望他们所藏物品的风声外泄。另外,他们声称他们觉得我这种年轻人的天真很可爱。他们说他们对生活很厌倦,坐在盛宴前看着我狼吞虎咽吃松露和鱼子酱,但自己连一口也咽不下去,葡萄酒也只是沾唇而过;而我完全是厌倦这两个字的反义词。他们很有魅力,能讲十几种语言,两人的象棋都有冠军水准,能用钢琴和小提琴彼此应和,随着情绪改变曲目,从巴赫到勋伯格全不在话下。他们比赛看谁背出的莎士比亚的台词更多,但在黎明时分以平局告终。
我承认,我从一开始就迷恋上了亚拉姆,但压根儿就没动过他有可能注意到我的念头。我对艾薇的感觉比较复杂。我从没考虑过我会和一名女性共谱恋曲,但她那么美丽,那么优雅,那么聪慧,从某种神秘莫测的角度说又那么悲伤,另一方面又那么坚强和专横,几乎更像个男人。我实在不知所措。
一天夜里,她带着红酒敲开我的房门,解释说亚拉姆出去了。他们似乎从不离开这幢房子,于是我问亚拉姆去哪儿了。
“打猎。”她说,用低沉的嗓音哈哈大笑,我不得不放弃这个话题。打猎?在纽约?她指的是其他姑娘吗?所以她才这么悲伤?假如这是他的取乐方式,那么我想恐怕很少有谁能拒绝。我能拒绝吗?我想拒绝吗?有一瞬间我记起公园里扑向袭击者的那头狼。那头野兽似乎也有一双绿眼睛。
“你难道不请我进门?”艾薇打断我的沉思。我笑着摇头,驱散那幅画面。
“哎呀!”我拉开门,她轻盈地跨过门槛。
那天夜里,我们聊天说笑,听音乐喝酒——至少我喝了,接下来我肯定睡了过去,因为再醒来时周围一片漆黑。我的感官渐渐适应黑暗,我觉察到旁边有人。强有力的手抚摸我的面颊,呼吸的气流打在我嘴唇上。亚拉姆?我心想。我知道这么做不对,但我无法抵抗,我张开嘴,迎接那贪婪的一吻。我张开手臂……摸到长发和一个美丽女人的温暖躯体——是艾薇!
我们拥抱在一起。我告诉自己这只是一个梦,第二天早晨我开始思考这到底是不是真事。但事情继续发生:白天整理书籍和积灰的古物,夜晚躺在靠垫上听舒伯特,然后艾薇会偷偷摸上我的床,用手指封住我的嘴唇,不许我提问。
“今晚不行,亲爱的,我求求你,”她耳语道,“不要打断我们共度的良宵。”我估计我是昏头了,没法理智思考。就像中了咒语。我从没遇见过他们这样的人,但直到有一天晚上,我看见他们在会客室击剑,这时候我才意识到他们有多么独一无二。
没错,击剑,就是两人持剑对决。我走下来,想听一晚上的莫扎特,却看见他们手持长剑互相劈刺,头发飘扬,汗水四溅。他们时而突进时而翻滚,时而跳过沙发。他们时而前刺时而闪避,时而碰倒座椅。我有一瞬间想到他们也许是在为我决斗,但两人似乎并不在乎我的旁观。最后,亚拉姆大吼一声,像豹子似的扑向前,花剑深深刺入艾薇的胸部,位置就在我几个小时前还在亲吻的雪白双乳之间。这一幕让我惊恐万状。艾薇踉跄后退,撕开礼服,大声呻吟,花剑就留在胸口,亚拉姆无动于衷地看着,脸上露出残忍的笑容。我惊呆了,无法动弹。艾薇撞在第二帝国时代的小茶几上,旋即倒地。
“艾薇。”我叫道,跑向她。但就在这时,她从茶几抽屉里取出一把大号手枪,扣动扳机,击中亚拉姆的心口。我看见亚拉姆的胸膛开了个窟窿,他倒地不起,艾薇叹了口气,在我面前堪称无价之宝的地毯上死去。我跪倒在地,泪流满面。忽然,艾薇抬起身体,给了我一个吻——深深的一个吻,吻在我的嘴唇上。我惊呼起来,死去的女人在我身下大笑。
“艾薇,你还活着?”
“当然。”她坐起来,花剑还插在乳沟里,“不过这个挺疼。”她拔出花剑,揉了揉伤口,伤口开始缩小,在我眼前渐渐愈合。
“但你对亚拉姆开枪了,”我说,“你杀了他。”
“他活该。”艾薇说。
“酸葡萄,”亚拉姆坐起来,摸着弹孔说,“你就不能大大方方地输一次吗?”他站起身,微笑着走过来,“别担心,我会报复回来的。”我诧异地看着他,不敢相信我的眼睛。这是什么把戏?变魔术?怎么做到的?
“不好意思,吓到你了。”艾薇说,“不过如你所见,我们活得很无聊,婚姻维持了这么多年,你必须想办法释放压力。等你年纪大了自然会明白。亲爱的,我们在一起多久了?”
亚拉姆耸耸肩。“感觉像是天长地久,不过只有九百年。”他咳嗽两声,“抱歉。”他说,清清喉咙,朝嘴里吐了一口。他微笑着向我伸出手掌,掌心躺着一颗子弹。我惊讶地瞪大眼睛,难以呼吸。有一秒钟我以为我已经疯了。两人忽然开始狂笑,像两个野孩子,带着癫狂的喜悦拥抱。
就在这时,我第一次看见尖牙。
14
“你就是汤姆·史丹克斯,别名荡妇密语?”他的声音柔和而低沉,稍微有点嘶哑,和我一样带着皇后区口音。我走过探视区,脸上挂着礼貌的微笑,克莱尔挑选并打好的领带紧紧地卡住我的喉咙。警卫在我背后关门,我只被吓了一小跳。那不是栏杆门或吱呀作响的大铁门,只是一扇带小窗的普通房门。我们也不是在牢房里,而只是一个水泥墙壁的房间,房间刷成丑陋的绿色,有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
我说:“我的真名是布洛赫,哈利·布洛赫。”
“哦,对。我总是忘记。我是达利安。”
“很高兴见到你。”我伸出手,他哧哧地笑。
“有段时间没听见别人说这句话了。”他抬起手臂,给我看手铐,“请坐。”
我去拉椅子,但椅子一动不动。
“所有东西都是固定死的,”他说,“包括我。”
“好吧。”我坐下。
“那么,”他问,“我是你想象中的那个模样吗?”
我不置可否地耸耸肩,说:“我没想过你是什么模样。”事实上我当然一直在想。这是无数作家迟早要面对的问题:变态杀人狂应该是什么模样?要让他像个魔怪吗?比方说一个痴肥的大块头,就像可怜的萨德老先生本人,沉溺于自己的肉体牢笼?或者是坐着轮椅的枯萎怪物?大卫·林奇最喜欢的邪恶侏儒?满头乱发戴着眼镜把玩大号开关的疯狂科学家?外表和蔼可亲的恶棍天才,一肚子坏水的俊俏少年,从汉尼拔·莱克特一路回溯到德古拉和路西法?或者你更喜欢安安静静不起眼的小人物,连一只苍蝇都不肯伤害?
为变态角色想出有新鲜感的外形,这个挑战底下还有一个更深刻的难题:邪恶没有面容,也许只有照镜子的时候除外。比方说,此刻你在通勤列车上读这本书,请你左右看看。周围的哪一个是大话精,哪一个是奸夫,哪一个是窃贼?再比方说纵火者、变态狂、食人魔?说真的,谁都有可能。历史上有的是没什么特别理由就犯下滔天罪行的普通人。然而,在小说里,我们却会觉得平淡无奇的真事不够有说服力。我们不买账。至少在平装书里不行。因此,小说就必须完成一项荒谬的任务,连宗教、心理学和每日新闻都无法完成的任务:让现实变得可信。
所以我将如实写下我的所见所闻,你愿意怎么看那是你的事情:他看上去挺不赖。他不是半兽人,也不像布拉德·皮特(不过我很乐意把主演权卖给他)。他像是一般人的好看表叔,常年保持身材、每天打网球、去餐馆总是点鱼肉的那个表叔。监狱待他不错。他在健身,就算身穿宽松的连体囚服,我也能看清他胳膊、颈部和肩膀的每一块肌肉如何像拨弦般跃动。进监狱之前,他算是蛮好看,不过贼头贼脑的,庭审时身穿瘦巴巴的黑西装和衬衫,油腻腻的长发为了出庭扎成马尾辫,几颗烂牙不时探头探脑。但州监狱修好他的牙齿,剃掉他的头发。时间染灰他的鬓角,使面容变得优雅。他有了皱纹,棕色眼睛闪闪发亮。他像是随时可以去拍摄圣诞购物小册子里的保暖内衣广告,深情地望着金发妻子的眼睛,身旁是熊熊炉火。
坐在他对面,离恶魔仅有两英尺,我知道这个可怕的事实,但并不能完全理解。和我会面的是个普通人,和善可亲,虽说也许不太聪明。你不会害怕他。你甚至会喜欢他——直到你发现他剁掉了姑娘们的脑袋,把尸体扔进垃圾箱。
“好吧,你却和我想象中不一样。”他上下打量我,皱起眉头,像是后悔点了特餐的食客。
“是吗?”
“比想象中年轻,年轻得多。体型也比较小。比想象中矮和瘦。你真的是荡妇密语吗?”
“是啊,我是那个专栏的主笔。”
“你完全不像天生就能占据上风的那种男人,但你有经验?”
“当然。”
他盯着我的眼睛,像是能窥探我的脑海,然后问:“那么,你在驯服贱妇方面有丰富的经历了?”
“呃,我是作家。”我说,企图在被铆死的椅子里向后靠,结果却只能跷起腿和抱起手臂,“不过这个你已经知道了。身为作家,不消说,我有相当一部分素材来自切身体验,也根据新闻报道和虚构写作。我这些年写了很多东西,接下来还将要与你合作,我有一项能力肯定是你会欣赏的,那就是心理投射的能力。就是这样。”
我惨淡地笑了笑,想象自己试图给珍妮戴上领圈。她会咬我的手吗?或者冲着我的鼻子就是一拳?好比那次她在床上不小心一胳膊肘打得我鼻血横流。不,她会大笑。她根本不会掩饰笑意,就像她帮我把厕纸塞进鼻孔时那样。
“哦,对,所以我才想问清楚。”克雷似乎还在怀疑,“这个项目是一条双向街道。”
“啊,对,”我很高兴能转换话题,“你在信里似乎提到了条件?”
“对,你看看吧。”他把一个牛皮纸文件夹从桌上推给我,我打开文件夹。
“看起来像信件。”
“粉丝信。骨肉皮的情书。”
“骨肉皮?”
“这些姑娘都爱上了我,”他淡然挥手道,“有些真是好姑娘。年龄各有不同,有几个甚至已婚。我经常收到这种信,虽说我只是个本地名人——我说的本地是纽约,不是这儿的深山老林。你看看吧,找一封念出来。”他往后一靠,等我念信。
信有很多,笔迹各自不同,也有用打字机打在彩色信纸上的。几捆比较厚的一直能追溯到几年前,其他的只是节日贺卡,夹着模糊的宝丽来照片,写着淫荡的话语。我选了个紫红色的圆齿边信封,开始读圆滚滚的手写文字。
“‘我通常不是这样,不会因为一个男人这么欲火中烧。只是一个普通姑娘……邻家?’”我清清喉咙,我为什么要读这些?“‘但我忍不住要想和你在一起是什么样,满足你的每一个要求,让你纵情享乐,大人。我身高五英尺二,体重一百二十七磅,36C的胸,乳头大而明感……’”我停下来,不肯翻过这一页。
“你怎么看?”克雷问。
“应该是敏感吧。”我说。
“我说的是那姑娘。”
“了不起。你看得肯定很兴奋吧?”
他轻蔑地哼了一声,在头顶晃晃手铐。“对我没有半点好处。我连头发都不能摸,更别说藏脑袋了。”
“哦,对,太不好了。”
克雷耸耸肩道:“命运的大玩笑。我被关了起来,突然一个个姑娘都想要我。倒不是说我以前找不到姑娘,只是出了名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对,对。”
“你是作家,经常收到这种信吗?”
“没那么多。”我坦白道。
“但肯定有人寄故事给你。”
“当然,不少。”
“背后有照片。”
“什么?”
“很多姑娘寄照片给我。当然比不上我自己拍的,只是业余水平而已。”他使个眼色。我合上文件夹推还给他。
“那么,克雷先生,请问你为什么要我来这儿?”
他微微一笑,我注意到州政府赞助修好的牙齿白得可疑。“我要你写作。你是作家,对吧?”
“对……”
“听着,”他说,“我永远不可能离开这儿了,这我知道。他们不会允许我再摸到任何一个姑娘,拍摄哪怕一张照片。现在我拥有的只有思想。”他敲敲太阳穴,咚咚咚三下,像是在敲门,“我这里是自由的。”
“我明白了。”其实还是不明白。我只是注意到这个房间多么逼仄,空气多么炽热,我多么厌恶脖子上的领带。真是奇怪,我总要忘记和我对话的是个杀人犯,而不是不识相的讨厌同事,堵住你问你要不要一起去泡妞——或者更进一步,不是你可以一笑置之的寻常烦人精,你不能在他抢走办公室最火辣的姑娘之后抱头冥想。他凑近我,用手铐压住文件夹。他的指甲被咬得露出了发紫的皮肉,角质层被啃掉,露出的肉和包着过白牙齿的牙龈一样红。
“我要你替我去见这些姑娘,因为我自己不能去。”他说,“我有一份名单,都住在附近,我问过了,她们都愿意。你和她们谈谈,访问她们,写下我和她们的故事,按照我说的内容,但用你自己的风格。”
“我的风格?”
他盯着我,那双眼睛在无聊小报的描述中属于眼镜蛇,但对我来说更像小狗,湿润而温暖,真挚的热情满得都要溢出来了。“我选你就是为了这个,”他说,“我喜欢你的调调儿。”
我有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但我尽量不动声色,仿佛在正餐派对上吃了一口腐烂的食物。他耐心地等着我。
“咱们把话说清楚。”我说,“你要我去见这些女人,然后写你和她们做爱的故事,描绘你的性幻想?”
“一点不错。”
“就像一份为你定制的色情杂志?”
“对,供我在牢房里阅读。”
“哦。”
“和手淫。”他补充道。
“我懂了。”我说,“谢谢。”
“但是,”他用一根手指指着我,“咱们等价交换。知道什么意思吗?”
“大概知道。”
“你每为我写一个故事,我就让你写一章我的传记。不过不能马上碰最精彩的部分,咱们从头写起,从我小时候满地爬的时候开始。但别担心,你会得到你要的那本书。保证畅销。”
“哇,”我偷偷看表,心想不知道我还剩下多少时间,“我说不准。实话实说,我必须考虑一下。”
“当然,你尽管思考。慢慢思考。我有八十八天。”
15
我感到恶心。离开监狱的一路上(通过一个个检查点,签字领回手机和钥匙,拼上老命解开领带),我都在担心我会忍不住呕吐,但等我回到宾馆,恶心的感觉已经消失。我立刻收拾行李退房。我没有等特蕾莎·特雷奥,尽管我出来她就进去见克雷,我们打算一起回纽约。我还应该打电话给克莱尔,告诉她事态进展,但我也没有打给她。我只是请前台帮我叫出租车,我穿着有点薄的夹克衫等在外面,我更愿意让新鲜空气充满肺部,冷风吹着我的面颊。天气很冷,但能闻到春天的气息:湿润的泥土和正在融化的寒冰。我早早赶到火车站,要消磨一个钟头才能坐上去纽约的下一班列车。我买了票,把时刻表扔进垃圾筒,我可不打算再回来了。
我走进男厕所,用冷水浇脸,在吹风机下吹干双手。我回到空荡荡的候车室,前后踱步。我看见一辆轿车开进装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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