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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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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瞌睡来。她时不时地向前点头哈腰,嘴里咿哩呜噜发出各种声响,忽而又呛得接不上气,连瞌睡也吓跑了,不过,这一切并没有什么不良影响,她顶多也就是使劲揉一揉鼻子,便又陷入了沉睡。

就这样,长夜慢慢逝去。奥立弗醒了一些时间了,他忽而数一数透过灯心草蜡烛罩子投射到天花板上的一个个小光圈,忽而又睡眼朦胧地望着墙壁上复杂的壁纸图案。屋子里幽暗而又寂静,一派庄严肃穆的气氛,这孩子不禁想到,无数个日日夜夜以来,死神一直在这里流连徘徊,可怕的死亡来过了,也许处处都留下了它那阴森可怕的痕迹,奥立弗转过脸,伏在枕头上,热烈地祈祷上苍。

逐渐地,他进入了谧宁的睡乡,这是一种只有大病初愈的人才能享受到的安宁,一种宁静祥和的休憩,令人舍不得醒来。即便这就是死亡,谁又愿意再度被唤醒,起来面对人生的一切争斗纷扰,一切近忧远虑,而在这一切之上的是,谁愿意再去回首痛苦的往事。

当奥立弗睁开双眼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了。他感到神清气爽,心情舒畅。这场大病的危机安然度过了,他重又回到了尘世。

整整三天,他只能坐在一张安乐椅里,舒舒坦坦地靠在枕头上。他身体依然过于衰弱,不能行走,女管家贝德温太太叫人把他抱到楼下的小房间,这间屋子是属于她的。好心的老太太将奥立弗安顿在壁炉边上,自己也坐了下来,眼见奥立弗身体好多了,她本来还高高兴兴的,却立刻哇哇大哭起来。

“别见怪,我亲爱的,”老太太说,“我是欢喜才哭的,这是常有的事。你瞧,没事了,真够舒坦的。”

“你对我太好了,太太。”奥立弗说。

“嗳,你可千万别在意,我亲爱的,”老太太说道,“你还是喝你的肉汤吧,顶好这就把汤喝下去。大夫说布朗罗先生今天上午要来看你,咱们得好好打点一下,咱气色越好,他越高兴。”老太太说着,盛上满满一碗肉汤,倒进一口小炖锅里热一热——真浓啊,奥立弗思忖道,要是按规定的浓度掺水,少说也够三百五十个贫民美美地吃一顿了。

“你喜欢图画吗,亲爱的?”老太太见奥立弗目不转睛,看着对面墙上正对着他的椅子挂着的一幅肖像画,就问道。

“我一点也不懂,太太,”奥立弗的目光依然没有离开那张油画。“我压根没看过几张画,什么都不懂,那位太太的脸多漂亮,多和气啊。”

“哦。”老太太说道,“孩子,画家总是把女士们画得比她们原来的样子更漂亮,要不,就找不到主顾啦。发明照相机的人没准知道那一套根本行不通,这买卖太诚实了,这买卖。”老太太对自己的机智大为欣赏,开心地笑了起来。

“那——是不是一张画像,太太?”奥立弗说。

“是的,”说话间,老太太的眼睛离开了肉汤,她抬起头来。“是一张画像。”

“太太,是谁的?”奥立弗问道。

“噢,说实话,孩子,我也不知道,”贝德温太太笑吟吟地答道,“我琢磨,不管是你还是我,都不认识那上边的人。你倒像是挺喜欢那张画,亲爱的。”

“画得真好看。”奥立弗应道。

“哟,敢情你没叫它吓着吧?”老太太发现奥立弗带着一脸敬畏的神情凝视着那张画,不禁大为惊异。

“喔,没有,没有。”奥立弗赶紧回过头来。“只是那双眼睛看上去像是要哭,随便我坐在哪儿,都好像在望着我一样,弄得我的心都快蹦出来了。”奥立弗小声地补充道,“像是真的,还想跟我说话呢,只是说不出来。”

“上帝保佑。”老太太嚷嚷着,站了起来。“孩子,你可别那么说。你病刚好,身体虚弱,难保没点疑神疑鬼的。来,我把你的椅子调个个儿,你就看不见了,行啦。”老太太嘴里说着,果真这么做了。“现在看不见了,再怎么也看不见了。”

然而,奥立弗透过自己的心扉,把那张肖像看得如此真切,仿佛他坐的方向全然不曾改变似的。不过,他想还是别再让这位好心的老太太操心才好,所以当老太太打量他的时候,他温顺地笑了笑。贝德温太太看见他比刚才大有起色,这才心满意足。她往汤里放了些盐,把几片烤面包掰碎加了进去,准备工作如此重要,自然要忙乎一阵。奥立弗以超乎寻常的速度喝完了汤。他刚吞下最后一匙肉汤,门上便响起轻轻的敲门声。“请进。”贝德温太太说道,进来的是布朗罗先生。

喏,老绅士步履轻快地走了进来,这是可想而知的,但不多一会儿,他便把眼镜支到额头上,双手反插在晨衣后摆里,久久地,仔仔细细地端详起奥立弗来,脸上出现种种奇怪的抽动。大病初愈的奥立弗显得非常樵瘁,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出于对恩人的尊敬,他强打精神想站起来,结果还是没能站稳,又跌坐在椅子上。事实上,如果一定要实话实说,布朗罗先生胸襟十分宽阔,比起一般心地慈善、气质淳厚的绅士来,他一个当得上六个。他的心通过某种水压作用将两汪热泪送进了他的眼眶,说起这种程序,由于我们在哲学方面不能算是博大精深,是无法作出解释的。

“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孩子。”布朗罗先生说着清了清喉咙。“贝德温太太,今天早晨我声音有点沙哑,恐怕是伤风了。”

“但愿不是,先生,”贝德温太太说道,“你所有的衣服都是晾干了的,先生。”

“不知道,贝德温,不知道怎么搞的,”布朗罗先生说道,“我倒宁可认为是因为昨天吃晚饭用了一张潮湿的餐巾,不过没关系。你感觉怎么样,我的孩子?”

“很快活,先生,”奥立弗回答,“您对我太好了,先生,真不知道怎么感谢您。”

“真是乖孩子,”布朗罗先生胸有成竹地说,“贝德温,你替他加了补品没有?哪怕是流质的,喏?”

“他刚喝了一碗味道鲜美的浓汤。”贝德温太太略微欠起身来,特意在最后一个词上加重了语气,意思是一般的流质与精心烹制的肉汤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啊。”布朗罗先生的身体微微抖了一下。“喝两杯红葡萄酒对他要有益得多。是不是,汤姆·怀特,晤?”

“我叫奥立弗,先生。”小病人显出一副大为诧异的样子回答。

“奥立弗,”布朗罗先生推敲着。“奥立弗什么?是叫奥立弗·怀特,嗯?”

“不,先生,是退斯特,奥立弗·退斯特。”

“这名字真怪。”老绅士说道,“那你怎么告诉推事你叫怀特呢?”

“我从来没有这样说,先生。”奥立弗感到莫名其妙。

这话听上去很像是在胡编,老绅士望着奥立弗的面孔,多少带了点愠色。对他是不可能产生怀疑的,他那副瘦削清癯的相貌特征处处都显示出诚实。

“这肯定搞错了。”布朗罗先生说道。然而,尽管促使他不住地端详奥立弗的动机已不复存在,那个旧有的念头却又一次袭来,奥立弗的长相与某一张熟识的面孔太相似了,这意识来势迅猛,他那专注的眼光一时竟收不回来。

“先生,求您别生我的气,好吗?”奥立弗恳求地抬起了双眼。

“不,不,”老绅士答道,“嗨。那是谁的画像?贝德温,你瞧那儿。”

他一边说,一边忙不迭地指指奥立弗头顶上的肖像画,又指了指孩子的脸。奥立弗的长相活脱脱就是那幅肖像的翻版。那双眼睛、头型、嘴,每一个特征都一模一样。那一瞬间的神态又是那样逼真,连最细微的线条也仿佛是以一种惊人的准确笔法临摹下来的。

奥立弗不明白这番突如其来的惊呼是怎么回事。因为承受不住这一阵惊诧,他昏了过去。他这一晕过去,替笔者提供了一个机会,可以回过头去表一表那位快活老绅士的两个小门徒,以解读者悬念,且说——

当时,机灵鬼和他那位手艺高超的朋友贝兹少爷非法侵占布朗罗先生的私人财物,结果导致了对奥立弗的一场大喊大叫的追捕,他俩也参加了这场追捕,这一点前边已经叙述过了。他们这样做,是基于一种非常值得钦佩而又十分得体的想法,那就是只顾自己。既然国民自主和个人自由是任何一个纯正的英国人最值得骄傲的东西,本人简直无需提请读者注意,这一行动自然会大大抬高他俩在所有公民和爱国人士心目中的身价。同样,他们只关心自己平安无事这一铁证,完全足以使一部小小的法典得以确立,受到公认,某些博古通今、驰名遐迩的哲人将这部法典定为一切本能行为的主要动机。这班哲学家非常精明,将本能的一切行为归纳成格言和理论,又巧妙地对本性的高度智慧和悟性做了一番不着痕迹的恭维,便把良心上的考虑,或者高尚的冲动和感情,全都扔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说起来,这些东西毕竟不能与本性相提并论,世所公认,本能远比人所难免的种种瑕疵、弱点要高尚得多。

两位处于这么一种极其微妙的境地中的小绅士在品格特性方面富有严谨的哲理,倘若需要更进一步的佐证,笔者信手便可以举出他们退出追捕这一事实(本书前边一部分已经讲了),人们当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奥立弗身上,他俩立刻抄最近便的捷路溜了回去。尽管我并不打算断言,取捷径也是那班声望赫赫、博学多才的哲人在得出什么伟大的结论时常有的作派——他们的路程的确因迂回曲折,举步磕磕绊绊而拉长了一些,这就和那班有一肚子念头憋不住的醉汉一开口就滔滔不绝一样——但我的确想指出,并且要明确指出,许多哲学大师在实施他们的理论时都表现出了深谋远虑,他们能够排除一切可能出现的、完全可以估计到的、于他们不利的偶然因素。因此,为了大是,不拘小非,只要能达到目的,任何手段都无可非议。是耶?非耶?抑或二者之间到底有多大区别,统统留给当事的哲学家,让他根据自己的特殊情况,作出头脑清醒、综合平衡、公平不倚的判断。

两个少年以极快的速度跑掉了,穿过无数迷宫一般错综复杂的狭窄街道和院落,才大着胆子在一个低矮昏暗的拱道下边歇一歇。两人一声不响地呆了一会儿,刚刚透过气,能讲出话来,贝兹少爷便发出一声喜滋滋的感叹,紧接着爆发出一阵无法遏制的大笑,他倒在一个台阶上,笑得直打滚。

“什么事儿?”机灵鬼问。

“哈哈哈!”查理·贝兹笑声如雷。

“别出声,”机灵鬼细心地看了看周围,劝道,“笨蛋,你想给捉进去了不是?”

“笑死我了,”查理说,“笑死我了。你想想,他没命地跑,一闪就转过街角去了,再一下撞到电线杆子上,爬起来又跑,活像他跟电线杆一样也是用铁做的,可我呢,抹嘴儿插在口袋里,大喊大叫地在后边追他——呃,我的妈唷。”贝兹少爷的想像力十分生动,将刚才的场景稍许有些过火地展现了出来。说到这儿,他又在台阶上打起滚来,笑得比先前更欢了。

“费金会怎么说?”机灵鬼趁伙伴又一次停下来喘气时把这个问题提了出来。

“怎么说?”查理·贝兹重复道。

“是啊,怎么说?”机灵鬼说。

“嗨,他能怎么说?”查理见机灵鬼全然不是说着玩的,满心欢喜顿时化为乌有。“他能怎么说?”

达金斯先生管自吹了一会儿口哨,跟着把帽子摘下来,搔了搔头,脑袋接连点了三下。

“你是什么意思?”查理说道。

“吐噜罗噜,腊肉烧菠菜,他又不是青蛙。”机灵鬼聪明的脸上挂着一丝淡淡的嘲笑,说道。

这就算解释,然而并不令人满意。贝兹少爷也有这种感觉,便又问了一句:“你是什么意思?”

机灵鬼没有回答,只是重新戴上帽子,把拖着长尾巴的外套下摆拉起来塞在腋下,用舌头顶了顶腮帮子,摆出一副亲昵而又意味深长的神气,用手在鼻梁上拍了五六下,向后一转,拐进一条胡同,贝兹少爷若有所思地跟了上去。

上述这番对话进行之后不过几分钟,那位快活老绅士听到楼梯上响起一阵嘎嘎作响的脚步声,不由得一惊,此刻他正坐在壁炉旁,左手拿着一条干香肠和一小片面包,右手握一把小刀,壁炉的三角铁架上搁着一只白锡锅。他回过头来,苍白的脸上露出一道狰狞的笑容,一双眼睛从棕红色的浓眉底下灼灼地往外看去。他把耳朵侧向门口,专注地谛听着。

“嗨,怎么回事?”老犹太的脸色变了,喃喃地说,“只回来两个?还有一个哪儿去了?他们出不了事的,听听。”

脚步声越来越近,到楼梯口了。房门缓缓地推开,机灵鬼与查理·贝兹走了进来,又随手把门关上了。

第十三章

向聪明的读者介绍几位新相识,捎带着叙述一下他

们的各种与这部传记有关的趣事。

“奥立弗哪儿去了?”犹太人杀气腾腾地站了起来,说道,“那小子在哪儿?”

两个小扒手呆呆地望着自己的师傅,似乎被他的火气吓了一跳,彼此忐忑不安地看了一眼,没有回答。

“那孩子怎么啦?”费金一边死死揪住机灵鬼的衣领,一边用可怕的诅咒恐吓他。“说啊,不然我掐死你。”

费金先生的神气全然不像是在开玩笑,查理·贝兹一向认为不管出现什么情况,明哲保身都是上策,估计第二个被掐死的肯定就是自己了,他立刻跪倒在地,发出一阵响亮的、绵延不绝的嚎叫——既像是发了疯的公牛叫,又像传声筒里的说话声。

“你说不说?”费金暴跳如雷,狠命地摇拽着机灵鬼,那件宽宽大大的外套居然没把他人整个抖出来,真是不可思议。

“唷,他给逮住了,就这么回事,”机灵鬼沮丧地说,“喂,你放手啊,你放不放?”机灵鬼晃了一下,一使劲挣脱了身子,将肥大的外套留在了费金手里。机灵鬼猛地抓起烤面包的叉子,照着这位快活老绅士的背心就是一下,这一下要是叉中了的话,管保叫他损失不少乐子,决不是轻而易举就能恢复过来的。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费金往后一闪便躲开了,真叫人猜不透,他表面上衰老不堪,这一进一退之间却十分敏捷。他抓起白锡锅,准备冲着敌方头上砸过去。就在这时候,查理·贝兹发出一声恐怖万分的嚎叫,岔开了他的注意力,他突然改变了目标,把锅子照准那一位小绅士摔去。

“嗬,风风火火的,还真来劲哩。”一个低沉的嗓音忿忿不平地说,“是谁把啤酒往我身上乱泼?幸好砸在我身上的是啤酒,不是那口锅,不然我可得找谁算账了。我就知道,除了一个无法无天、坐地分赃的混账犹太上老财,恐怕谁也破费不起,抓起饮料乱设,大不了也就是泼水——那也得每个季度骗自来水公司一回。费金,到底是怎么回事?妈的,如果我围脖儿上沾的不是啤酒的话,哼哼。进来呀,你这个鬼头鬼脑的杂种,还不肯进来,总不成还替你家主人害臊。进来!”

发这一通牢骚的是一个年约三十五六岁,长得壮壮实实的汉子。此人穿一件黑色平绒外套,淡褐色马裤脏兮兮的,半长统靴,铅灰色套袜里裹着两条粗腿,腿肚上肌肉鼓得高高的——这两条腿,又是这样一副装束,看上去总让人觉得是一件尚未完工的半成品,单缺一副脚镣作为装饰。他戴着一顶灰色帽子,脖子上裹了一条龌龊的蓝白花围巾,一边说话,一边用长长的、已经磨破的围巾角擦去脸上的啤酒。啤酒擦掉了,一张呆板的宽脸膛露了出来,胡子已经三天没刮,两只阴沉的眼睛,有一只眼睛周围什么颜色都有,那是最近挨了一击留下的。

“进来,你听见了没有?”这位引人注目的煞神咆哮起来。

一只毛蓬蓬的白狗躲躲闪闪地跑进来,脸上带着二十来处伤痕裂口。

“你先前干吗不进来?”那汉子说道,“你也太骄傲了,当着大家连我都不认了,是不是啊?躺下吧。”

这道命令伴随着一脚,把那畜生打发到了屋子的另一头。然而,狗显然已经习以为常,它悄无声息地蜷在角落里,没发出一点响动,一双贼眼一分钟约莫眨巴了二十次,看样子正在考察这间屋子。

“你人什么?在虐待这些孩子吗,你这个贪得无厌,贪——心——不——足的老守财奴?”汉子大大咧咧地坐了下来。“我真纳闷,他们怎么没有杀了你。我要是他们,准会于掉你。我要是你徒弟的话,早这么做了,嗯——不,宰了以后你就卖不出去了,你还就值当一件丑不可耐的古董,装在玻璃瓶里,就是他们恐怕吹不出这么大的瓶子。”

“嘘,嘘!赛克斯先生,”老犹太浑身直哆嗦,说道,“不要说那么大声。”

“什么先生不先生的,”那恶棍回答,“你来这一手,从来就没安过好心。你知道我名字,只管叫我的名字。时候一到,我不会丢人现眼的。”

“好了,好了,那——比尔·赛克斯,”费金低声下气地说,“你好像不太高兴,比尔。”

“很可能,”赛克斯回答,“我看你也不怎么舒坦,除非你不把到处乱摔白锡锅当回事,就跟你胡说——”

“你疯了吗?”费金扯了一把赛克斯的衣袖,指了指那两个少年。

赛克斯先生打住话头,在右耳下边做了一个打结的动作,头一偏倒在右边肩膀上——老犹太对这类哑剧显然心领神会。接下来,赛克斯照着帮口里的说法,要了一杯酒。他的话里这类玩意儿多的是,如果一一记录下来,恐怕谁也看不懂。

“你可留神,别往里边下毒。”赛克斯先生说着,把帽子放在桌上。

这话是说着玩的,可说话人如果看见老犹太咬着惨白的嘴唇朝柜橱转过身去时那邪恶的一瞥,大概会想到这一警告并非纯属多余,或者说,希望对酿酒师傅的绝活略加改进的这种想法(措词且不论)在老绅士的乐天派心怀中并不是一点也没有。

两三杯烧酒下肚,赛克斯先生亲自对二位小绅士做了一番垂询,这一善举引起一番谈话,谈话间奥立弗被捕的起因与经过都给详详细细讲了出来,顺便也作了若干修改加工,机灵鬼认为在这种场合进行一些修改是很有必要的。

“我担心,”费金说道,“他会讲出一些事,把我们也搭进去。”

“很有可能,”赛克斯恶狠狠地咧嘴笑了笑。“你倒霉了,费金。”

“你瞧,我是有些担心,”老犹太仿佛对这一番打岔毫不在意似的,说话时眼睛紧紧盯着对方。“我担心的是,如果那场把戏牵连上我们,事儿可就闹大了,况且这档子事对你比对我更为不妙,我亲爱的。”

赛克斯身子一震,朝费金转过身来。可老绅士只是把肩膀耸得快碰着耳朵了,两眼出神地盯着对面墙壁。

话头中断了好一会儿,这可敬的一伙中的每一名成员似乎都各自陷入了沉思。连那只狗也不例外,它多少有些狠巴巴地舔了舔嘴唇,像是正在盘算,到了外边怎么着也要一口咬住在街上遇见的第一位先生或者女士的脚脖子。

“得有人到局子里去打听打听。”赛克斯先生的嗓门比进门以后低了许多。

费金点点头,表示赞成。

“只要他没有招供,给判了刑,在他出来之前就不用犯愁,”赛克斯先生说道,“到时候可得看住了。你一定要想办法把他抓在手心里。”

老犹太又点了一下头。

一点不假,这一行动方案显然十分周密。不幸的是,采纳起来却存在着一个极大的障碍。那就是,碰巧机灵鬼、查理·贝兹,还有费金和威廉·赛克斯先生,个个都对靠近警察局抱有一种强烈的、根深蒂固的反感,不管是有什么理由或者借口都不想去。

他们就这样坐着,面面相觑,这种心中没底的情况肯定是最令人不愉快的了,很难猜测他们到底要坐多久。不过,倒也无需作此推测了,因为奥立弗以前见过一次的那两位小姐这时飘然莅临,谈话顿时再度活跃起来。

“来得真巧。”费金说话了,“蓓特会去的,是不是啊,我亲爱的?”

“去哪儿?”蓓特小姐问。

“到局子里跑一趟,我亲爱的。”犹太人诱戏道。

应该为这位小姐说句公道话,她并没有直截了当承认自己不想去,只是表达了一个热切而强烈的愿望:要去的话,她宁可“挨雷劈”,用一个客气而又巧妙的适词,避开了正面回答。据此看来,这位小姐天生具有良好的教养,不忍心叫一位人类同胞蒙受断然拒绝、当面开销的痛苦。

费金的脸色沉了下来,视线离开了这位身穿绛色长大衣、绿色靴子,头上夹着黄色卷发纸的小姐,她虽然说不上雍容华贵,倒也打扮得花枝招展。费金转向另一位姑娘。

“南希,亲爱的,”费金用哄小孩的口气说,“你说怎么样呢?””

“我说这办法行不通。试都不用试,费金。”南希回答。

“你这是什么意思?”赛克斯先生板着面孔,眼睛往上一抬。

“我就是这个意思,比尔。”小姐不紧不慢地说。

“唔,你恰好是最合适的人,”赛克斯先生解释说,“这附近没有一个人知道你的底细。”

“我也并不希罕他们知道,”南希仍旧十分泰然。“比尔,我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她会去的,费金。”赛克斯说道。

“不,费金,她不去。”南希说道。

“噢,她会去的,费金。”赛克斯说。

赛克斯先生终归说中了。经过轮番的恐吓哄骗,发誓许愿,这位小姐最后还是屈服了,接受了任务。说实话,她的考虑跟她那位好朋友不一样,因为她最近刚从虽说远一些但却相当体面的拉特克里佛郊区转移到菲尔胡同附近,她才不担心叫自己那些数不清的熟人认出来呢。

于是,一条洁白的围裙系到了她的长大衣外边,一顶软帽遮住了满头的卷发纸,这两样东西都是从费金的取用不尽的存货中拿出来的——南希小姐准备出门办事了。

“等一下,我亲爱的,”费金一边说,一边拿出一只盖着的小篮子。“用一只手拎住这个,看上去更像规矩人,我亲爱的。”

“费金,给她一把大门钥匙,挂在另外一只手上,”赛克斯说,“看上去才体面,像那么回事。”

“对,对,亲爱的,是那么回事,”费金将一把临街大门的大钥匙挂在姑娘右手食指上。“得,好极了。真是好极了,我亲爱的。”费金搓着手说。

“喔,我的弟弟啊。我可怜的、可亲的、可爱的、天真的小弟啊。”南希放声大哭,一边痛不欲生地将那只篮子和大门钥匙绞来绞去。“不知道他到底怎么样了。他们把他带到哪儿去了?啊,可怜可怜吧,先生们,告诉我吧,这可爱的孩子到底怎么了,求求你们,先生,行行好,先生。”

南希小姐说了这一段声调极其哀痛,令人心碎欲裂的台词,在场的几位听得乐不可支,她停下来,向伙伴们眨了眨眼,微笑着面面俱到地点点头,走了出去。

“啊。真是个伶俐的丫头,诸位好人儿。”老犹太说着,朝一班年轻朋友转过身来,一本正经地摇了摇头,像是在用这无声的劝告,要他们向刚刚看到的那个光辉榜样学着点儿似的。

“说得上是娘们中的大角色了,”赛克斯先生斟满自己的酒杯,大拳头往桌上一捶,说道,“这一杯祝她健康,但愿她们个个都像她。”

正当诸如此类的赞颂言词纷纷加到才艺出众的南希头上的时候,这位小姐正全速赶往警察局,尽管孤身一人穿过大街,什么保护也没有,她不免显出了一点固有的胆怯,但仍然过了不多久就太太平平地到了。

她从警察局后边那条路走了进去,用钥匙在一堵牢门上轻轻敲了敲,谛听着。里边没有响动。她咳了两声,又听了听。她依然没见有回音,便开口说道。

“诺利在吗,喂?”南希小声地说,话音十分柔和。“诺利在不在?”

这间屋子里关着一个倒霉的犯人,连鞋也没穿,他是因为吹长笛被关起来的,扰乱社会治安的指控业已查证清楚,范昂先生做了极其适当的判决:交感化院关一个月。范昂先生十分中肯而又风趣地指出,既然他力气多得没地方使,消磨在踏车上总比用在一种乐器上来得更卫生一些。这名犯人没有回答,还在一门心思地痛惜失去了笛子,那东西已经叫郡里充公了。于是南希来到下一间牢房,敲了敲门。

“唉。”一个有气无力的声音叫道。

“这儿关着一个小男孩吗?”南希的话音里带上了作为开场白的硬咽。

“没有,”那声音答道,“没那事。”

这是一个六十五岁的流浪者,他进监狱是因为不吹笛子,换句话说,是因为不干活糊口,沿街乞讨被抓了进来。再下一间关的是另一个男人,罪名是无照兜销铁锅,他为求生计,竟目无印花税税务局,那还有个不进监狱的?

可是,这些囚犯听见叫奥立弗没有一个应声,也压根没有听说过他。南希径直找到那位穿条纹背心的憨厚警官,以最最凄苦的悲叹哀泣,请求他归还自己的小弟弟,大门钥匙和那只小篮子的作用立竿见影,使她显得更为楚楚动人。

“我没有抓他啊,亲爱的。”老人说道。

“那他在哪儿呢?”南希心烦意乱地哭喊着说。

“嗨,那位绅士把他带走了。”警察回答。

“什么绅士?啊,谢天谢地。什么绅士?”南希嚷了起来。

在答复这一番东扯西拉的询问时,老人告诉这位装得活灵活现的姐姐,奥立弗在警察局里得了病,对证结果证明,偷东西的是另一个小孩,不是在押的一个,那位起诉人见他不省人事,就把他带到自己的住所去了,至于具体地点,这名警察只知道是在本顿维尔附近一个什么地方,他听见有人在叫马车的当儿提到过这个地名。

苦恼的姑娘怀着满腹疑窦,蹒跚着朝大门走去,一出门,踌躇不定的步履顿时变为矫健轻捷的小跑,她煞费苦心地拣了一条最最迂回曲折的途径,回到费金的住所。

比尔·赛克斯一听到这次探险的报告,立刻忙不迭地叫醒那只白狗,戴上帽子,连在礼节上向同伴道声早安都顾不上,便匆匆离去。

“非得弄清楚他在哪儿不可,宝贝儿,一定要把他找到,”费金激动不己地说,“查理,你什么事也别做了,各处逛逛去,听到他的消息赶紧带回来。南希,亲爱的,我一定要找到他。我相信你,亲爱的——在所有的事情上都信任你和机灵鬼。等等,等等,”老犹太补充说,他一只手哆嗦着,拉开抽屉。“宝贝儿,拿点钱去,今儿晚上铺子得关一关,你们知道上哪儿找我。一分钟也别多待,赶紧走,宝贝儿。”

他一边说,一边把他们推出房间,随后小心翼翼地在门上加了双锁,插上门闩,从暗处取出那一个在奥立弗面前不慎暴露过的匣子,手忙脚乱地把金表和珠宝往衣服里塞。

门上有人重重地敲了一下,忙乱中他给吓了一跳。“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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