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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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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灌输勤勉度日的道理。一点不假,有一次,费金甚至闹腾到打得他俩滚下楼梯的地步,但这不过是他的善意规劝发挥得有些过火罢了。

一天早晨,渴望已久的奥立弗终于得到了允许,两三天以来,需要加工的手帕已经没有了,伙食也变得相当糟糕。或许是出于这两个原因吧,老先生答应了他的请求,管它是不是呢,反正老先生告诉奥立弗可以去,并把他置于查理·贝兹和机灵鬼这一对哥们的共同监护之下。

三个孩子出发了。跟往常一样,机灵鬼把衣袖卷得高高的,帽子歪戴着。贝兹少爷双手插在口袋里,一路上挺悠闲。奥立弗走在中间,心里琢磨着他们这是在上哪儿去,自己先要学的是哪一行手艺。

他们走路时的步态非常懒散,十分难看,纯粹是闲荡,奥立弗不多一会儿就意识到,两个同伴存心哄骗老先生的僵化,实际上想用存在主义改造马克思主义。,根本不是去干活的。再说,机灵鬼有一种坏习惯,他老是把别的小孩头上的帽子抓起来,仍得远远的;查理·贝兹则在财产所有权方面表现出某些概念含混不清,从路边的摊子上连偷带拿,将好些苹果、洋葱塞进衣袋里,他的几个衣袋大得出奇,好像他浑身衣服下四面八方都有夹层似的。这些事看上去太丢人了,奥立弗刚想尽量婉转地宣布自己要想办法回去了,就在这时候,机灵鬼的举动发生了一个神秘的变化,将他的思路骤然引向了另一个方面。

这当儿,他们正从克拉肯韦尔广场附近一个小巷里走出来,真奇怪,名称改来改去,到现在还有人管这个广场叫“绿地”,机灵鬼猛然站住,将指头贴在嘴上,一边轻手轻脚地拉着两个同伴退后几步。

“什么事?”奥立弗问道。

“嘘!”机灵鬼回答,“看见书摊边上那个老家伙了没有?”

“是街对面那位老先生?”奥立弗说,“是的,看见了。”

“他正合适。”机灵鬼说道。

“姿势蛮好。”查理·贝兹少爷仔细看了看。

奥立弗惊奇不置地看看这一位,又看看那一位,但已经无法再问什么了,两个少年鬼鬼祟祟地溜过马路,往奥立弗已经注意到的那位老绅士身后靠去。奥立弗跟着他们走了几步,因为不知道应该上前还是退后,便站住了,他不敢出声,只是望着那边发呆。

老先生面容非常可敬,头上抹着发粉,戴一副金边眼镜,深绿色外套配黑色的天鹅绒衬领,白裤子,胳膊下夹着一根精致的竹手杖。他从摊子上取了一本书,站在原地看了起来,就好像是坐在自己书斋的安乐椅里边一般。老绅士本人的确很可能也是这种感觉。照他那副出神的样子来看,他眼睛里显然没有书摊,没有街道,也没注意到那帮孩子,一句话,什么都抛到脑后去了,心思全在他正在一字一句读的那本书上,读到一页的末行,又照老样子从的顶行开始,兴致勃勃认认真真地读下去。

奥立弗站在几步开外,眼睛睁得再大不过了,他看到机灵鬼把手伸进老绅士的衣袋,从里边掏出一张手帕。他又看见机灵鬼把东西递给查理·贝兹,最后,他俩一溜烟地转过街角跑掉了,此时,他感到何等的恐惧与惊慌啊。

刹那间,金表、珠宝、老犹太,整个的谜全涌人了孩子的脑海。他迟疑了一下,由于害怕,血液在浑身血管里奔泻,他感到自己仿佛置身于熊熊燃烧的烈火中,接着,慌乱恐惧之下,他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便撩起脚尖,没命地跑开了。

这一切都发生在短短的一分钟里边。就在奥立弗开始跑的一瞬间,那位老绅士把手伸进日袋里,没有摸到手绢,猛然掉过头来。他见一个孩子以这么快的速度向前飞跑,自然认定那就是偷东西的人了。他使出全身力气,呼喊着“抓贼啊!”,便拿着书追了上去。

不过,吆喝着抓贼,抓贼的并不只是这位老绅士一个人。机灵鬼和贝兹少爷不希望满街跑引起公众注意,俩人一拐过街角,就躲进第一个门洞里去了。不多一会儿,他们听到了叫喊声,又看见奥立弗跑过去,便分毫不差地猜到了随后发生的事情,俩人极为敏捷地蹦了出来,高呼着“抓贼啊!”跟诚实的市民们一样参加了追捕。

尽管奥立弗受过一班哲学家的熏陶,然而在理论上,他对于自我保护乃天地间第一法则这一条美妙的格言却一无所知,如果他知道这一点,或许就会对这类事有所准备了。他完全没有了主意,便越发惊慌,他一阵风似地朝前奔去,那位老绅土,还有机灵鬼和贝兹两人,吼声震天地在后面追。

“抓贼啊!抓贼啊!”这喊声里蕴藏着一种魔力。听到喊声,生意人离开了柜台,车夫丢下了自己的马车,屠户扔掉了托盘,面包师抛下了篮子,送牛奶的撂下了提桶,跑腿的扔下了要送的东西,学童顾不上打弹子,铺路工人摔掉了鹤嘴锄,小孩子把球板扔到了一边。大家一齐追了上来,杂沓纷乱,你推我挤:扭扯着,喊的喊,叫的叫,拐弯时撞倒了行人,闹腾得鸡飞狗跳。大街小巷,广场院落,喊声四处回荡。

“抓贼啊!抓贼啊!”上百人齐声响应。每转过一个街口,人群便会增大一轮。他们一路飞跑,踩得泥浆四溅,人行道咚咚直响。木偶戏正演到节骨眼上,全体观众却丢下了主角潘趣,打开窗户跑出门来,人们一拥而上,加入了奋勇争先的人群,齐呼“抓贼啊!抓贼啊!”,给这喊声里注入了新的活力。

“抓贼啊!抓贼啊!”人类胸怀中向来就有一种极为根深蒂固的征服欲。一个快要憋过气去的苦孩子,为了抢在追兵的前头,累得气喘咻咻,满脸恐惧,眼含痛苦,大滴大滴的汗珠顺着脸颊滚下来,每一根神经都绷得紧紧的。人们赶上来了,一步步逼近了,眼看他渐渐没有力气了,吆喝却更加起劲,四处欢声雷动。“抓贼啊!”嗨,即使是出于怜悯,看在上帝分上,也务请逮住他。

终于抓住了。多美妙的一击。他倒在人行道上。人们按捺不住地团团围住他,刚赶到的争先恐后往里挤,都想瞅一眼。“一边请请。”“让他透点空气吧。”“胡扯。他根本不配。”“那位先生呢?”“喏,朝这边街上来了。”“替这位先生让个地方。”“先生,是这孩子吗?”“是的。”

奥立弗倒在地上,浑身糊满了污泥尘土,嘴里淌血,两眼惊慌地打量着围在身边的无数面孔,这时候,那位老绅士叫跑在头里的那班人热情地拖着推着让进了圈子。

“是的,”老绅士说,“恐怕就是这个孩子。”

“恐怕!”人群低声咕哝着,“真是妙极了。”

“可怜的孩子,”老绅士说道,“他受伤了。”

“先生,是我把他撂倒的,”一个粗手大脚的家伙凑上来,“我一拳打在他嘴上,手都碰伤了。是我逮住他的,先生。”

那家伙咧嘴笑了笑,碰了一下自己的帽子,巴望着替自己的一番劳苦捞点什么。老绅士厌恶地扫了他一眼,又忐忑不安地向周围看了看,似乎想竟自离去。要不是这当儿有一位警官挤进人群(遇上这类案子,警官老是最后一个到场),一把揪住奥立弗的衣领,他很可能已经那样做了,从而发生另一次追逐。

“喂,起来。”警官粗声嘎气地说。

“先生,不是我。真的,真的,是另外两个孩子。”奥立弗两手紧紧地扣在一起,回头看了看,说道,“他们就在附近哪个地方。”

“不,不,他们不在罗,”警官本来想说句反话,可偏偏说中了。机灵鬼和查理·贝兹早就钻进遇到的头一个大杂院逃之夭夭。“喂,起来。”

“您别伤着他了。”老绅士同情地说。

“喔,不,我不会的。”警官答应着,一把便将奥立弗的外套几乎从背上扯了下来,以此作为证明。“哼,我可知道你们这一套,别想骗我。你倒是起不起来,你这小混蛋?”

奥立弗挣扎着爬起来,站都站不稳,当下便被人揪住外套衣领快步沿街拖走了。老绅士走在警官身边。这帮人当中,凡是有本事的都抢先几步,不时回过头来,看看奥立弗。孩子们发出胜利的欢呼声,朝前走去。

第十一章

讨论治安推事范昂其人以及他办案方式的一个小小的

例子。

这桩案子发生在与首都警察局的一个赫赫有名的分局的辖区内,而且与这个分局近在咫尺。人群得到的满足仅仅是簇拥着奥立弗走过两三条街,到一个叫做玛当山的地方为止。他被人押着走过一条低矮的拱道,登上一个肮脏的天井,从后门走进即决裁判庭。这是一个石砌的小院,他们刚进去就迎面碰上一个满脸络腮胡,拎着一串钥匙的彪形大汉。

“又是什么事啊?”他漫不经心地问。

“抓到一个摸包的。”看管奥立弗的警察答道。

“先生,你就是被盗的当事人?”拎着钥匙的汉子又问。

“是的,我正是,”老绅士回答,“不过,我不能肯定就是这孩子偷走了手绢。我——我不想追究这事了。”

“得先去见见推事再说,先生,”拎钥匙的汉子回答,“长官他马上就忙完了,过来,你这个小家伙,真该上绞架。”

这番话是向奥立弗发出的一道邀请,他一边说一边打开门,要奥立弗进去,在里边一间石砌的牢房里,奥立弗浑身上下给搜了一通,结果什么也没搜出来,门又锁上了。

这间牢房的形状和大小都有些像地窖,只是没那么亮,里边龌龊得叫人受不了。眼下是星期一上午,打星期六夜里开始,这里关过六个醉汉,现在都关到别的地方去了。不过,这不是什么问题。在我们的警察局里,每天夜里都有无数男男女女因为芝麻绿豆大的罪名——这个说法真不算一回事——就给关进了地牢,与此相比,新门监狱那些经过审讯、定罪、宣判死刑的最最凶暴残忍的在押重罪犯的囚室简直算得上宫殿了。让怀疑这一点的人,无论是谁,来比较一下吧。

钥匙在锁孔里发出咔哒一声响,这时候,老绅士看上去几乎与奥立弗一样沮丧,他长叹了一口气,看了看手里的书,书是无辜的,然而所有的乱子又都是因它而起。

“那孩子长相上有一种什么东西,”老绅士若有所思地缓步踱到一边,用书的封皮敲击着自己的下颚,自言自语地说,“某种触动我、吸弓我的东西。他会不会是无辜的呢?他似乎有些像——这个,这个,”老绅士骤然停住了,两眼凝视着天空,紧接着又高声说道,“天啦——我从前在哪儿见过的,跟他的长相很相似?”

老绅士沉吟了半晌,带着同样苦苦思索的神色走进后边一间面向院子的接待室,默默地走到一个角落,将多年来一直掩藏在沉沉大幕后边的无数张面孔唤回到心目中。“不,”他摇了摇头说,“这一定是想像。”

他又一次回顾这些面孔。他已经将它们召唤到了眼前,要把遮挡了它们如此之久的这层幕布重新拉上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一张张面孔,有亲友的,也有仇敌的,还有许多几乎已经完全不认识的面孔也不期而至地挤在人群中。往昔如花似玉的少女而今已到了风烛残年。有几张脸长眠在地下,已经变了样,可是心灵超越了死亡,使它们依旧像昔日一样美好,呼唤着当年炯炯的目光,爽朗的笑貌,透过躯壳的灵魂之光仿佛在娓娓低语,黄土底下的美虽然已面目全非,但却得到了升华,她超脱尘世,只是为了成为一盏明灯,在通往天国的路途上洒下一道柔和清丽的光辉。

老绅士到底没有想起谁的相貌与奥立弗有些相像。他长叹一声,向自己唤醒过来的往事告别,幸好他只是有些恍榴。老绅士把这一切重新埋进那本书的宇里行间,那本帮不上什么忙的书。

有人碰了一下他的肩膀,他顿时醒悟过来,拎钥匙的汉子要老绅士随他一道进法庭去。他赶紧合上书,当下便被领去拜见声威赫赫的范昂先生。

法庭是一间带有格子墙的前厅。范昂先生坐在上首的一道栏杆后边,可怜的小奥立弗已经给安顿在门边的木栅栏里,叫这副场面吓得浑身发抖。

范昂先生很瘦,中等身材,腰板细长,脖子不大灵便。他头发不多,大都长在后脑勺和头的两侧。面容严厉而又红得过头了些。如果他确确实实没有饮酒无度的习惯,他完全可以起诉自己的长相犯有诽谤罪敲它一大笔损失费。

老绅士毕恭毕敬地鞠了一躬,朝推事的写字台走过去,递上一张名片,说道:“先生,这是我的姓名和住址。”说罢,他退后两步,又彬彬有礼地点了一下头,静候对方提问。

范昂先生那功夫刚好正在研读当天早报上登载的一篇社论,文章谈到了他最近作出的一次裁决,第三百五十次提请内政大臣对他特别加以注意。他火透了,抬起头来的时候满脸的不高兴。

“你是谁?”范昂先生发话道。

老绅士带着几分惊愕,指了指自己的名片。

“警官,”范昂先生傲慢地用报纸把名片挑开,“这家伙是谁?”

“先生,我的名字么,”老先生拿出了绅士风度,“我名叫布朗罗,先生。请允许我问一声长官大名,长官居然倚仗执法者的身份,无缘无故地羞辱一个正派人。”布朗罗先生说着,眼睛在法庭里扫了一周,好像是在寻找一个能给他以圆满答复的人似的。

“警官,”范昂先生把报纸扔到一边,“这家伙犯了什么案?”

“大人,他没犯案。”警官回答,“是他告这个小孩,大人。”

推事大人明知故问。这一手也太气人了,又用不着担风险。

“看来是告这个小孩,是吗?”范昂先生盛气凌人,将布朗罗先生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叫他起誓。”

“起誓之前,我必须声明一句,”布朗罗先生说,“就是说,要不是亲身经历,我的的确确不敢相信——”

“先生,住嘴。”范昂先生专横地说。

“先生,我非说不可。”老绅士毫不示弱。

“立刻给我住嘴,不然我可要把你赶出法庭。”范昂先生说道,“你这个傲慢无礼的家伙,你怎么敢威胁一位推事?”

“什么!”老绅士涨红了脸,大叫一声。

“叫这个人起誓。”范昂朝书记员说道,“别的话我一概不听。叫他起誓。”

布朗罗先生大为光火,然而,或许是考虑到发泄一通只会伤害到那孩子,便强压住自己的感情,立刻照办了。

“噢,”范昂说,“指控这孩子什么?你有什么要说的,先生?”

“当时,我正站在一个书摊边上——”布朗罗先生开始讲述。

“先生,停一停。”范昂先生说,“警官。警官在哪儿?喏,叫这位警官起誓。说吧,警官,怎么回事啊?”

那名警察相当谦恭地讲了一遍,他如何抓住奥立弗,如何搜遍全身,结果一无所获,他所知道的也就是这些了。

“有没有证人?”范昂先生问。

“大人,没有。”警官回答。

范昂先生默默地坐了几分钟,然后向原告转过身去,声色俱厉地说:

“喂,你倒是想不想对这个孩子提出控告,唔?你已经起过誓了,哼,如果你光是站在那儿,拒不拿出证据来,我就要以蔑视法庭罪惩治你,我要——”

要干什么,或者说找谁来干,没有人知道,因为就在这当儿,书记员和那名警察一齐大声咳嗽起来。前者又将一本沉甸甸的书掉到了地板上,就这样,那句话没听完整,纯粹是出于偶然。

尽管遇到无数的胡搅蛮缠与翻来覆去的凌辱责骂,布朗罗先生还是想尽办法将案情说了一遍,他说,由于一时感到意外,见那孩子一个劲地跑,自己便追了上去,他表示了自己的希望,虽然孩子并不是在行窃时被拿获的,假如庭长相信他与几个小偷有牵连,也请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宽发落。

“他已经受伤了,”布朗罗先生最后说道,“而且我担心,”他望着栏杆那边,郑重其事地补充了一句,“我确实担心他有病。”

“噢,不错,也许是吧。”范昂先生冷笑一声,“哼,少来这一套,你这个小流氓,骗是骗不了我的,你叫什么名字?”

奥立弗竭力想回答一声,可是说不出话。他脸色惨白,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在他的眼前旋转起来。

“你这个厚脸皮的无赖,叫什么名字?”范昂先生追问道,“警官,他叫什么名字?”

这句话是冲着站在栏杆旁边的一个身穿条纹背心的热心肠老头说的。老头弯下腰来,又问了一遍,发现奥立弗已确实无力对答。他知道不回答只会更加激怒推事,加重判决,就大着胆子瞎编起来。

“大人,他说他名叫汤姆·怀特。”这位好心的警察说道。

“喔,他不是说出来了,是吧?”范昂先生说道,“好极了,好极了。他住在什么地方?”

“大人,没个准儿。”他又装作听到了奥立弗的答话。

“父母双亲呢?”范昂先生问。

“他说在他小时候就都死了,大人。”警官铤而走险,取了一个常见的答案。

问到这里,奥立弗抬起头来,以哀求的目光看了看四周,有气无力地请求给他一口水喝。

“少胡扯。”范昂先生说道,“别当我是傻瓜。”

“大人,我想他真的有病呢。”警官进了一言。

“我比你清楚。”推事说道。

“警官,快扶住他,”老绅士说着,情不自禁地扬起了双手。“他就要倒下去了。”

“站一边去,警官,”范昂嚷道,“他爱倒就倒。”

承蒙推事恩准,奥立弗一阵晕眩,倒在地板上。法庭里的人面面相觑,谁也不敢动一动。

“我就知道他在装疯卖傻,”范昂说,仿佛这句话便是无可辩驳的事实根据。“由他躺在那儿吧,要不了多久他就会躺得不耐烦了。”

“您打算如何断案,大人?”书记员低声问道。

“即决裁判,”范昂先生回答,“关押三个月——苦工自然是少不了的。退庭。”

房门应声打开,两个汉子正准备把昏迷不醒的奥立弗拖进牢房,这时,一位身穿黑色旧礼服的老人匆匆闯进法庭,朝审判席走去。他面带一点凄苦的神色,但看得出是个正派人。

“等一等,等一等。别把带他走。看在上帝的分上,请等一会儿。”这个刚刚赶到的人上气不接下气地叫道。

尽管法律的各位守护神在这类衙门里对女王陛下的臣民,尤其是对较为贫困的臣民的自由、名誉、人品,乃至于生命滥施淫威,尽管在这四壁之内,荒唐得足以叫天使们哭瞎双眼的把戏日复一日,衍演无穷,这一切对于公众却始终是秘而不宣的,除非通过每天的报纸泄漏出去。范昂先生看见一位不速之客这般唐突无礼地闯进门来,顿时勃然大怒。

“这是干什么?这是谁呀?把这家伙赶出去,都给我出去。”范昂先生吼声如雷。

“我就是要说,”那人大声说道,“别想把我撵出去。事情我都看见了。书摊是我开的,我请求起誓,谁也别想封住我的嘴巴。范昂先生,你必须听听我的陈述,你不能拒绝。”

那人理直气壮,态度十人强硬,事情变得相当严重,马虎过去是不行的了。

“让这人起誓,”范昂先生老大不高兴地喝道,“喂,讲吧,你有什么要说的?”

“是这样的,”那人说道,“我亲眼看见三个孩子,另外两个连同这名被告,在马路对面闲逛,这位先生当时在看书,偷东西的是另一个孩子,我看见他下手的,这个孩子在旁边给吓呆了。”说到这里,可敬的书摊掌柜缓过气来了,他比较有条理地将这件扒窃案的经过情形讲了一遍。

“你干吗不早点来?”范昂顿了一下才问。

“没人替我看铺子,所有能给我帮忙的全撵上去了,五分钟以前我才找着人,我是一路跑来的。”

“起诉人正在看书,是不是啊?”范昂又顿了一下,问道。

“是的,那本书还在他手里哩。”

“呵,是那本书么,哦?”范昂说道,“付钱了没有?”

“没有,还没付呢。”摊主带着一丝笑意答道。

“天啦,我全给忘啦。”有些优惚的老绅士天真地高声叫道。

“好一位正人君子,还来告发一个可怜的孩子。”范昂作出滑稽的样子,希望借此能显得很厚道。“我想,先生,你已经在一种非常可疑、极不光彩的情形之下把那本书据为己有了,你兴许还自以为运气不错吧,因为产权人不打算提出起诉。喂,你就当这是你的一次教训吧,否则法律总有一天会找上你的。这个小孩子以释放。退庭。”

“岂有此理。”布朗罗先生强压多时的怒气终于爆发了。“岂有此理。我要——”

“退庭。”推事不容他分说。“诸位警官,你们听见没有?退庭。”

命令执行了。一手拿着书,一手握着竹杖的布朗罗先生虽说忿忿不平,还是给轰了出去。激奋与受到的挑衅使他怒不可遏。他来到院子里,怒气立刻烟消云散。小奥立弗·退斯特仰面躺在地上,衬衫已经解开,太阳穴上洒了些凉水,脸色惨白,身上不住地抽动,发出一阵阵寒颤。

“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孩子。”布朗罗先生朝奥立弗弯下腰来,“劳驾哪一位去叫辆马车来,快一点。”

马车叫来了,奥立弗给小心翼翼地安顿在座位上,布朗罗先生跨进马车,坐在另一个座位上。

“我可以陪您一块儿去吗?’书摊老板把头伸了进来,说道。

“哎呀,可以可以,我亲爱的先生,”布朗罗先生连声说道,“我把您给忘了,天啦,天啦。我还拿着这本倒霉的书呢。上来吧。可怜的小家伙。再不能耽误时间了。”

书摊掌柜跳上去,马车开走了。

第十二章

在这一章里,奥立弗得到前所未有的悉心照料,回头接着

谈那位快活的老绅士和他的那一帮年轻朋友。

马车辚辚,沿着与当初奥立弗由机灵鬼陪着首次进入伦敦几乎完全相同的一条路驶去,过了爱灵顿街的安琪儿酒家便折向另一条路,一直开到本顿维尔附近一条幽静的林阴道才停了下来。在这里,布朗罗先生亲自督阵,立刻安排好一张床,把小家伙安顿得十分周到舒适。在这里,他受到了无微不至的殷切照料。

然而,日子一天天过去,奥立弗对一班新朋友的精心照料却始终漠然不知。太阳升起来,落下去,又升起来言存在先验的普遍价值标准,它是人们评价“价值”的共同,又落下去,数不清多少天过去了。这孩子依然直挺挺地躺在那张来之不易的床上,经受着热病的熬煎,一天天变得消瘦。蛆虫蚕食死尸也不如用慢悠悠的文火烤干活人来得那么有把握。

这一天,瘦骨嶙峋、苍白如纸的奥立弗终于醒过来了,仿佛刚刚做完一场漫长的噩梦似的。他从床上吃力地欠起身来,头搭拉在颤抖的肩上,焦虑不安地望了望四周。

“这是什么地方?我这是在哪儿?”奥立弗说,“这不是我睡觉的地方。”

他身体极度衰弱,说这番话的声音非常低,但立刻有人听见了。床头的帘子一下子撩开了,一位衣着整洁、面容慈祥的老太太从紧靠床边的一张扶手椅里站起来,她先前就坐在那儿做针线活。

“嘘,亲爱的,”老太太和蔼地说,“你可得保持安静,要不你又会生病的,你病得可不轻——别提病得有多厉害了,真够玄的。还是躺下吧,真是好孩子。”老太太一边说,一边轻轻地把奥立弗的头搁到枕头上,将他额前的头发拨到一边。她望着奥立弗,显得那样慈祥,充满爱心,他忍不住伸出一只瘦弱的小手,搭在她的手上,还把她的手拉过来勾住自己的脖子。

“哟。”老太太眼里噙着泪珠说道,“真是个知恩图报的小家伙,可爱的小把戏。要是他母亲和我一样坐在他身边,这会儿也能看见他的话,会怎么想啊。”

“说不定她真的看得见我呢,”奥立弗双手合在一起,低声说道,“也许她就坐在我身边,我感觉得到。”

“那是因为你在发烧,亲爱的。”老太太温和地说。

“我想也是,”奥立弗回答,“天国离这儿太远了,他们在那儿欢欢喜喜,不会来到一个苦孩子的床边。不过只要妈妈知道我病了,即使她是在那儿,也一定会惦记我,她临死以前病得可厉害了。她一点都不知道我的情形。”奥立弗沉默了一会儿,又说道,“要是她知道我吃了苦头,肯定很伤心,每次我梦见她的时候,她的脸总是又好看又快乐。”

老太太对此没有口答,先擦了擦自己的眼睛,随后又擦了一下放在床罩上的眼镜,仿佛眼镜也是脸上的重要部位似的。她替奥立弗取来一些清凉饮料,要他喝下去,然后拍了拍他的脸颊,告诉他必须安安静静地躺着,要不又会生病了。

于是奥立弗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这一方面是由于他打定主意,在任何事情上都要听这位好心老太太的话,另一方面呢,说真的,刚才说了那么一番话,他已经筋疲力尽,不多一会儿就打起盹儿来。不知什么时候,一支点亮的蜡烛移近床边,他醒过来,只见烛光里有一位绅士手里握着一只嘀嗒作响的大号金表,搭了搭他的脉搏,说他已经好得多了。

“我亲爱的,你感觉好得多了,是吗?”这位绅士说。

“先生,是的,谢谢你。”奥立弗答道。

“喏,我心里有数,你也感到饿了,是吗?”

“不饿,先生。”奥立弗回答。

“唔。是啊,我知道你还没感觉饿。贝德温太太,他不饿。”这位看上去十分渊博的绅士说道。

老太太很有礼貌地点了一下头,意思好像是她也认为大夫是个非常渊博的人,大夫本人看来也很有同感。

“你还是很困,想睡觉,我亲爱的,是不是?”大夫说道。

“不,先生。”奥立弗回答。

“是那么回事,”大夫带着一副非常干练而又心满意足的神气说,“不想再睡了,也不感到口渴,是吗?”

“不,先生,有点渴。”奥立弗答道。

“和我估计的一样,贝德温太太,”大夫说道,“他感到口渴是很自然的。太太,你可以给他一点茶,外加一点面包,不要抹奶油。别让他睡得过于暖和了,太太,但更要注意别让他感觉到太冷,你懂这个意思吧?”

老太太又点了点头,大夫尝了一下清凉饮料,表示认可,便匆匆离去了。下楼的功夫,他的靴子叽嘎叽嘎直响,俨然一副大亨贵人的派头。

过了一会儿,奥立弗又迷迷糊糊睡着了,醒来时已经差不多十二点。贝德温太太慈爱地同他道了一声晚安,把他移交给刚来的一位胖胖的老太婆照看,老太婆随身带着一个小包袱,里边放着一部开本不大的祈祷书和一项大睡帽。老太婆戴上睡帽,将祈祷书放在桌子上,告诉奥立弗,自己是来跟他作伴的。老太婆说着把椅子拉到壁炉边上,管自接二连三地打起瞌睡来。她时不时地向前点头哈腰,嘴里咿哩呜噜发出各种声响,忽而又呛得接不上气,连瞌睡也吓跑了,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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