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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劫录-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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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谒经常会到我家中来,和我一起饮酒,并慨叹时事。也许因为身份的变化,我现在不再象从前那样讨厌他——不,似乎从以前当奴隶的时候,我就不讨厌他,只是觉得他有些可怕。如果我仍然还是一个奴隶,并且可以选择自己的主人,我仍然会选择跟随剧谒。他冷酷、残忍,喜怒无常,但他可以推心置腹和一个奴隶谈话,虽然,那个奴隶一定要非常特殊,特殊到足以数月后就成为和他平起平坐的贵族,虽然,也许他才和蔼可亲地和这个奴隶交谈完,就可能立刻拔剑将其斩杀——“我有几次真的想杀死你,”他直言不讳地对我说道,“但你身上有某些我使我无法挥剑的东西……”
这是为什么,他并没有解释,但我自己却很清楚。我就象山崖上的一株小草,似乎随时都可能顶翻巨石,落到过路者头上去的。但我明白自己的才能,不过一株小草而已,一株没人会在意的、无害的小草。我不会对任何人造成伤害,我没有这个能力,而即算我给他人造成了伤害——我似乎已经伤害到了仙境萦——那也非我本身的力量所致。剧谒是这样一种人,他乐于观看他所无法把握的事物成长和发展,而不象某些人那样,哪怕只是一株小草,只要隐含有丝毫危险,就会毫不犹豫地将其拔除——郴君也许就是这种人。
四月,新的素君终于击败了所有对手,正式登基了。消息传来,剧谒长叹了一声:“大战即将爆发,素国一定会回来复仇的。而且据我得到的情报,素无始也已经痊愈了。”
我的想法和他一样。但是,我们都料错了,素君和素燕都似乎心甘情愿地交出“东伯”的头衔,一直到六月份,素国都没有动兵的迹象。秋收和秋收后的会盟即将到来,素国再没有反攻的机会了。“素人不会来战,”神秘人这样解释这一不合常理的现象,“因为素无始已经知道我是谁了……”
第十章 使
史载:檀王十七年秋七月,郴子命客卿峰扬使阵交好。
此行,随从百人,包括我最初的家臣终宕和弧增,车二十乘,满载送给“北伯”阵君的礼物。表面上,我是作为向阵国通好的使节前往的,但实际上,却另有不为人所知的重要使命。
离开家的时候,惋即将临盆。她再度用那种哀惋的眼神望着我,但我知道,此次她不是在担心我,也不是在担心自己,而是在担心自己腹中,那个即将诞生的小生命。“你以为国君会遵守诺言,立这个孩子为我的继承人吗?”我冷冷地望着他,“国君现在对我推倚甚重,我若不答应,他肯定会反悔。”
惋哭出声来了,她牢牢揪住我的衣袖,把头在床边不断地磕响。我知道,失去了丈夫的喜爱,如果再不能使儿子获得继承人的地位,那她这一年来,甚至毕生所追求的,就全部化为泡影,什么都没有了。
如果她生了个男孩,我还是会立这孩子做继承人,不是因为她那哀惋的眼神,也不是因为国君的承诺,而仅仅因为,这是我第一个儿子。但,我没有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她,让她哀伤地哭泣吧,这是她背叛丈夫应得的报应。我冷酷地甩脱了她的手,大步走出家门。
只有郴君和我,才能够接触到那神秘人,此行,就是他的主意,他当然也隐藏在随员中,和我共同前往阵国。“素人不会来战,因为素无始已经知道我是谁了……”那天晚上,当他双目中闪现着阴戾的光芒,缓缓这样说着的时候,我和郴君都大吃了一惊。
我才知道,原来连郴君前此都不清楚他的真实身份。他只自称自己是素燕的仇人,败燕灭素,是他的夙志而已。至于郴君为何会如此信任他,我就不清楚了,大概,是因为他手握“雷琮”吧——谁敢将手握“雷琮”者摆放在敌人的位置上?!
其实,我以前见过这个人,只是他故意改变了相貌,使我无法将这个肤色丰润的阴戾中年人,和那位枯瘦老者联系在一起。利用化妆术,要增加一个人外表的年龄,是很容易的,但要减少,就非常困难了——不,岂止困难,那简直是我根本无法想象的。
他冒着生命危险,服食了产自北荒的桢,那是一种传说中的果实。据说此果能够焚烧人的五脏,激发出体内积聚的最大活力,有返老还童之效。但是,几乎没有人能够忍受五脏被焚的痛苦,没等药效完全发作,就会以手自裂其胸而死;就算侥幸可以躲过这悲惨的命运,也会减寿一纪。“欲获大喜,必受大悲,且喜亦继之以悲矣。”古书上说的这段话,就是桢的最好注解吧。
也只有这个人,才能够忍耐如此惊人的痛苦,才能够在服食桢以后,依然存活下来,得到返老还童的效验。他所做这一切,只为毕生的执念,这执念,不是仇恨破坏,而是欣喜创造。
“从得道的那一天起,我就立志要将此不二法门传遍整个世界,使人人因此获得福祉,脱离外道苦海。有阻碍我前进的,我必除之,有迟缓我步伐的,我亦必除之,素无始也不例外。”那人的喉咙里,发出可怖的桀桀怪笑,我感觉似乎有无数条毒蛇,缠绕在自己的心上——无论怎样的执念,都是一样的可怕啊……
他充满了信心,这信心不是桢给他的,也不是“雷琮”给他的,而是仙人忽荦给他的。似乎忽荦那日在他耳边所说的话,给他以极大的启发,他相信现在自己无论在道德还是在道法上的修为,都要远远超过素燕。“我才是元无宗门的第一达者,”他怪笑着,“我很快就要斗败素无始了!”
就这样,我偷偷带着这位元无宗门的第二达者深无终,离开了国都,前往“北伯”阵国。深无终断定素国不敢前来进攻,郴君可以放心大胆地迈上会盟的高台,去撷取那“东伯”的桂冠。因为素燕已经不在素国了,他知道自己无法正面击败深无终,就必定北行,要前往渝国,先消灭深无终的几名大弟子,斩断他的臂膀。
渝,在阵之南,是一个小小的子爵国,并且在七十多年前,就沦为了阵的附庸。不知道为什么,深无终要选择这样一个弹丸之地,安排得意的弟子,作为向素燕挑战的重要基地呢?
晓行夜宿,我们很快就进入了渝国境内。正是秋收的时候,大概在郴国,郴君已经派人打扫高台,挑选三牲,准备迎接东方各诸侯前来会盟了吧。渝国的田野上一片金黄,无数人拥在田中,正在辛勤地收割着。很奇怪的,一路上所见到的都是农人,衣服陈旧却并不褴褛,肌肤粗黑却并没有鞭痕。我没有看到一个奴隶,更没有看到鞭策奴隶劳作的监工。
深无终就坐在我的身边,他似乎看出了我心中的疑惑,不禁笑了起来:“奇怪吗?嘿嘿嘿嘿,在渝国,现在恐怕已经没有奴隶了。”
没有奴隶?没有奴隶,那么贵族靠谁来奉养?军队靠谁来资给?没有奴隶的国家还可能存活吗?!但是深无终摇摇头,似乎在嘲笑我的愚蠢:“你是打过仗的,我问你——两支军队,一支的主帅说:‘前进,否则我必斩之。’而另一支的主帅却喊:‘后退者死,前进取胜者,重赏。’你说哪方会赢呢?”
深无终认为,人心的力量要大过人力,思考的作用要大过行动:“我听说过你以前的事迹,如果没有你帮助剧卿规划石台的建筑,光靠奴隶众多,有什么用?不是已经倒塌过一次了吗?”他举这样的例子是要说明,与其靠驱赶和鞭打奴隶来劳作,不如将其解放为农人,由他们自主地去劳作。因为为了生存,奴隶只是运用自己的力量,而为了富裕,农人却同时运用自己的智慧。
“渝的土地很少并且贫瘠,但它的耕作技术却是诸国中最好的。这不是贵族凭空想出来的,也不是什么能人甚至上人、仙人的指点,这是农人自己在劳作中摸索积累得出的经验。”深无终同时向我暗示,如果他国来伐,渝国的自由民多于他国十倍,则兵源也多十倍,如果渝去进攻他国,以自由为饵,他国的奴隶也会群起响应的。
我半信半疑,但终于明白,深无终为什么要把这弹丸小国,当作自己的重要基地了。如果将奴隶解放,真的能够产生他所说的如此好的效果的话,那么,渝的疆域虽然狭小,但兵源和粮草,却都未必比大他十倍的国家缺乏。并且,人少易治,少起纷争;没有奴隶,当然也没有监工,反抗、逃亡等现象也会立刻消弭于无形。
大规模甚至全部解放奴隶,这是谁想出来的主意呢?是深无终吗?
进入渝国的国都,深无终突然激动起来了:“他在这里!‘雷琮已经感觉到他了!’”所说的“他”,指的是素燕吧?说“雷琮”感觉到了素燕就在附近,不免有些令人奇怪。或者,素燕随身也携带着“云玦”,“雷琮”和“云玦”,两件神器产生共鸣,这倒是很有可能的……
深无终希望元无宗门的道德可以教化天下,希望元无宗门的道法,可以造福万民,素燕难道不这样想吗?他们的矛盾在于,深无终认为若想达成自己的理想,就必须如逆水行舟般地艰苦奋斗,必须让所有诸侯都皈依元无宗门,但素燕却认为这一切都必须等待时机成熟,再因势利导,是勉强不来的。
一个求急,认为先逼迫你信奉,再引导你理解,是最便捷的方法;另一个求缓,认为若不能真正理解,信仰就是虚假的,强迫信奉只会造成反效果。“政权的转化,技术的推广,哪个不是靠强迫,不是靠暴力?”对于素燕的观点,深无终嗤之以鼻,“他太天真了,照他的理念去做,人类永远也无法接近大道。其实四十五年前那场王前辩论,他完全有机会逼迫天子并从而号召天下诸侯都信奉元无的,可是他竟然在胜利之后逃走了……”
我不知道他们两个谁的观点是正确的,也并不想知道。我的脑海中经常回想着仙人的话:“有无,故遂有,有有,故遂无。有无之间何尝有它?有无之前亦何尝有它?弃无而谈有,是见天而不见天之所受载;弃有而谈无,是见地而不见地之所受覆。”对于本有和元无的宗门之争,仙人象看待两只为了争夺一块骨头而厮打的狗一样,轻蔑地嘲笑,然后拂袖离开。
我不管他们哪个正确,哪个错误,或许,他们全都走歪了道路。我只希望找到素燕,让这两位元无宗门的达者再斗一场,让“雷琮”和“云玦”再斗一场,那我就有机会从中寻找自己的位置了,仙人就有机会从中探索大劫的由来了。
我觐见渝君,陈述自己的使命,请求他允许我们在渝都暂居一夜。渝君的态度很友好,命令臣属打扫别馆,供我们下榻,并许诺明天一早就派得力的人护送我们前往阵国。
我从宫殿中出来,才刚跳上马车,深无终就凑过来,悄悄地对我说道:“我已经和弟子们联络上了。近日渝都中怪事频发,并且我怀内的‘雷琮’也不断示警——素无始就在附近!”
人海茫茫,上哪里去寻找素燕呢?何况他一定是改扮了,就象深无终一样,何况我并不知道他是会因应“云玦”的感应也找过来呢,还是相反匆匆逃开?他会愿意在并无胜算的现在,和深无终见面吗?
“他会来的,”深无终的嘴角再度露出那种可厌的笑容,“因为,他太天真了!”
我们见到素燕,是在当天晚上。和深无终的预料不同,素燕并非主动前来找他的,而是被人要求前来的。这个要求他的人,身着一件样式奇特的雪白的袍子,面色深黄如金,眉高目陷,长相非常奇特。
“该相见的,迟早会相见。有我保护着素燕,你无法战胜他,”这个奇怪的人,陪伴素燕站在院子里,微笑着对深无终说,“把‘雷琮’取出来吧。”堂堂的达者素燕在他面前,仿佛弟子对待师傅……不,仿佛奴隶对待主人一样毕恭毕敬,目光望向自己脚前的地面,甚至不敢抬头。
深无终的面色,惊恐地扭曲着,他应该已经感觉到了某些反常的气息。“你是谁?”我从来没有听到过他的声音如此嘶哑,并且微微颤抖着。
“你想错了,”那个人象是看透了他的心思,却依然平静地微笑着,“我要他前来渝国,并非想对你的弟子下手。我们前来的原因,和你将弟子安排在此处,是一样的。这个原因,你倒并没有猜错——是的,‘风璜’正在此处。”
我的心剧烈跳动起来,这样说起来,四神器中的三样,现在都已经齐聚渝国了!深无终的声音,象是一个垂死的人:“‘风璜’……在哪里?”那个人微笑着,缓缓地从袖中取出一枚黑色的半璧来。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玉器,它散发着淡淡的黑色的光芒——在黑夜中散发着可以使人清晰辨认的黑色的光芒!
那个人,将“风璜”慢慢举起来,举过头顶,然后松开了手。“风璜”并没有落地,而仿佛有物托举着似地,就这样停留在空中。我看到,在素燕的怀中,有白色的光芒闪耀,他拉开衣襟,“云玦”由神秘柔和的白光包裹着,竟然腾空而起,飞到和“风璜”同样的高度,也静静地停留在虚空中。
深无终的喉中,挤出一声沙哑的呻吟。我站在他身后,看到一道艳红的光芒猛然闪过,然后,“雷琮”也飞了起来。三件神器,各自相隔约五尺的距离,就都这样静静地飘浮在暗夜中,黑色的、白色的、红色的,淡淡的光芒相互映照,这样诡奇的情景,是我连梦中都不曾见过的。每个人的眼睛,都紧盯着这三样神器,所有人都禀住了呼吸,所有人都似乎身在梦中。
突然,在我脑海中有一个声音响起:“天意吗?去,靠近去。”那分明是仙人忽荦的声音。接着,我感觉有一股力量在背后一推,我不由自主地向三件神器中间撞了过去。只是一刹那,我突然感觉有黑色、白色和红色三种光芒在眼前晃动,身体轻盈地象是失去了重量。我最后听到那个取出“风璜”的白衣人惊愕地“咦”了一声,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这个噩梦,终于结束了,而另一个噩梦,开始重复……
第十一章 鬻
史载:鸿王三年夏五月,鬻柏人兵,并阴以告鹏。
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但我脑中依旧残留着梦中的片段,黑色、白色和红色的光芒在眼前闪烁,心跳剧烈,一种恐怖的预感从四肢百骸中缓缓升起,并且凝聚成一声长长的叹息。
“大人,您醒来啦,”家臣服庸手持长戟走了过来,“咱们也该起程了。”
我坐起来,用双手掌心摩娑着面颊:“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你帮我分析一下,是何预兆……”但是说到这里,我刹住了话头,因为突然发现梦中的景象,正在飞快离开我的思维。白衣、金色面庞的人……奇怪的光芒:黑色的、白色的和红色的……似乎我的记忆中,就仅仅存留了这些零散的片段。我苦笑一下,摇摇头:“算了,不用了。”
我从车上站了起来,四下望望。西方的平原,还是这样宽广、美丽,并且宁静。家臣们全都手持长戟,盯着我的动作,等待我宣布起程的命令。是啊,天已经大亮了,尽早动身吧,那么中午以前,就可以到达苹邑,可以看到我的爱人了。
一想起苹妍那娇媚的面容,那雪白的肌肤,那玲珑的身材,我的心都要醉了。这次,我要彻底地征服她,从精神上和肉体上两方面征服她。只要征服了她,就等于征服了西方九天十四将,就等于斩断了鹏王的翅膀,而将这摩云之翅,接续到鸿王身上!
西方世界,仍然存留有女子可以继任国君的传统,再加上苹妍不仅美丽无双,她的武勇也是一般男子都难以企及的,所以年纪轻轻,就成为苹氏之王。天下虽大,苹妍却只敬服并爱慕一个人,那就是我。利用这点,再加上天生的奇智诡谋,我相信一定可以说服她臣服于鸿王的。可是,我并不想娶她,所谓“家中已有妻子,并未失德”,只是借口而已。以我的手段,想要让妻子“失德”还不容易?只是,那样强悍并且聪明的一个女子,如果长伴身边,会使人寝食难安的。我想找个机会,把她献给鸿王。娶此一女,而平服西方,鸿王不会拒绝。
远远的,苹邑高大城墙的顶端,出现在地平线上。我正逆着阳光,抬眼观望,突然,一乘马车卷着浓密的烟尘,向这里疾驶过来。等到两车相距不过数十丈的时候,对面的驭手突然勒住了缰绳。我又看到那飘散如云的漆黑的长发了,我微笑着,而对方却高呼了一声,飞一样跳下了她的车,然后又矫健地跳到我的车上来。我张开双臂,立刻,那温软的身躯,再次投入怀中。
车厢内立刻变得非常拥挤,担任车右的服庸,识趣地跳了下去。我抱着我的爱人,深深呼吸,捕捉她身上那熟悉的诱人的气味。我感觉两片温润的嘴唇,贴上了自己的面颊。才刚抚mo她平坦柔美的脊背,揽住她的纤腰,突然脸上一痛,被狠狠咬了一口。
“为什么到现在才来?”她湿热的呼吸,刺得我耳朵发痒,“听说你又娶了一个北方的蛮女,沉醉在温柔乡里,忘记我了是吗?”我“哈哈”地笑了起来,狠狠拥抱着她,转头咬住了她小巧的下巴,含糊地回答道:“那是为了取得蛮族的助力啊。我征服了练邑,你应该听说了。”
没等她回答,我抬起脚背,踢了身边的驭手一脚,那驭手立刻把缰绳交到我的手里,自己下车去了。我左手揽着苹妍的腰肢,用右手总揽四组缰绳,一边抖动,一边大喝了一声,驾马撒开四蹄,逐渐加速,狂奔了起来。我朝跟在后面的家臣们喊了一嗓子:“慢慢走吧,我在苹邑等你们!”
尘土飞扬,衣襟带风。苹妍依偎在我的怀中,哪还有领导者的昂扬气度,乖巧得就象一只小猫似的。她微笑着,凝望着我,我径直望向马头所指的方向,偶尔一瞥眼,看到她目光中蕴含着是如此强烈的爱意。一般男子,会沉醉于这样无限关爱的眼神中而不能自拔吧,但我不一样,我似乎天生就能够保持绝对的清醒,连美酒都从来没有醉倒过我。权力也没有,荣誉也没有,更遑论美女呢。
“怎样驾驭脱辕的左右两马呢?”苹妍望着我,目光中似乎除去爱慕,还有一丝崇拜和艳羡,“这次你一定要教会我。”我点点头:“其实很简单,你要体会从缰绳上传来的马的方向,更要体会他们微弱的情绪。驾驭马,如同驾驭人,要了解它需要什么,你就要先给它什么,然后再用这给予去驱使它工作。”
“那么,你怎样驾驭我呢?你知道我需要什么?”这是意料中的问题,我早就有了准确的答案:“你需要的是力量,能够凌驾于你之上的男人的力量。这种力量,只有我有!”我大笑着,同时在心中继续回答她所没有询问的那一半问题:我给你这种力量,我让你感觉自己愿将全部生命都奉献给你,然后我就用这种承诺来驱使你,驱使你加入我们的阵营,帮助我和鸿王完成我们的野心和梦想!
一进入苹邑,我们不顾街上行人的惊呼躲避,直接驶向苹妍的宫殿。我把她抱下马车,她指向寝室的方向。“我还没有洗澡,身上全是灰尘,还很臭。”我这样说道,但是她“吃吃”地笑,轻声在我耳边说:“不要洗澡了,我喜欢你现在身上的味道。”同时,又在我肩膀上狠狠咬了一口。
极度的疯狂过后,她软绵绵地伏在我的胸膛上,轻轻喘息着,终于开口询问我希望她询问的内容:“你怎样征服练邑的,讲给我听。”于是,我就把如何派遣奸细,如何分化练人,如何烧毁他们的祭坛,最终在战场上以压倒性的优势击败了已成一盘散沙的敌人,顺利接收了练邑,这整个过程,毫无隐瞒地详细告诉了她。
“不,也许我所需要的,所憧憬的,不是你的力量而是你的智慧,”她这样慨叹着,然后如我所愿地提出了那个问题,“可是你不告而伐,就不怕鹏王的责罚吗?”
“责罚?”我淡淡地笑,同时密切关注着她的反应,“真正的英雄,除去上天,不会害怕任何人的责罚。鹏王若来攻我,就和他战斗!”她果然从我胸膛上抬起头来,惊愕地望着我的眼睛:“你想向天子挑战?!”“在我眼中,他不过一只猪而已。他的武勇,虽号称天下无双,其实不过一个没有大脑的匹夫。”
“但他是天子,上受天命的天子!天畏会保佑他的!”萍妍竟然大声叫了起来。虽然早想到她会有类似反应,但强烈到如此程度,却是我始料不及的。天畏?几千年来,几乎人人都相信天畏保佑着他的子孙们,但嵩王在叛乱中被分尸,真王全身溃烂而死,墨王一度被废,家系断绝……这些时候,怎么不见天畏的保佑?怎么没人提出天子的权威是不可动摇的?”因为他们无德,所以天畏将其召唤去训斥了。”想不到,如此精明强干的苹氏的女领袖,竟然头脑如此僵化一如凡人。我依旧不紧不慢地引导着她:“那么鹏王呢?他穷兵黩武,劳民伤财,他有道吗?是不是天畏也该召唤他离去了?”
但是,数千年根深蒂固的忠诚观念,是不会在一朝一夕间就突然转移的。我和萍妍越说越僵,最后她竟然跳下床,一声不吭,披上衣服就跑出门去,把我一个人留在寝室中。我一动不动地仰躺在床上,双手枕头,仔细盘算着下一步的行动。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一个黑影从床边浮现了出来:“看起来,果然没有预想的那么顺利啊。”
我有点厌恶地皱了皱眉头:“我和女人欢好的时候,不喜欢有人在暗中窥探。”
那黑影“咯咯”笑了起来:“你们说话的时候我才来的——下一步怎么办?”
“告诉鸿王,是卖给柏人武器的时候了。不要着急,最多半年,我将整个西方双手送到他的怀中。”
黑影摇晃了一下,消失了。那是鸿王所驱使的分身——若不是他有这种惊人的力量,我和他的野心不会如此膨胀,我也不会甘心服从他,发誓辅佐他完成这种野心。我的智慧,我的力量,和他的道法,和他的天命,只有结合起来,才能推翻鹏王,统治天下。我明确地了解这一点,所以现在不会起任何异心;他也了解,所以他对我言听计从。
吃晚饭的时候,苹妍又腻了过来,似乎完全忘记了刚才的争吵,似乎也忘记了她无礼地把我一个人留在寝室中。我故意板着脸,不去理她,但她却装出一副哀怨的眼神,用那红梅一样鲜艳动人的嘴唇,衔了一片腊肉,递到我的嘴边。
就象一匹性格倔犟的小马,你鞭打它,它远远地逃开去,但没等你对它失望,它又调皮地摇晃着头颈回到你身边。我故意刺激她:“原来你一直认定鹏王的本领在我之上。那你为什么不去找他?他可是很想搂你在怀中呢。”“你比他强一千倍,一万倍,”她谄媚地笑着,伸出舌头来舔我的耳朵,“他唯一强的就是有天畏保佑。那个宽脸长得象祭神用玉尊的家伙,我想起他的样子来就恶心。”
很多人就是这样,可以在私下肆无忌惮地批评甚至嘲笑天子,但要他背叛天子,对抗天子,就害怕得逡巡不前了。有什么好害怕的呢?害怕那摸不着看不见的天畏?传说中他的道法,那些奇迹,在今天看来不值一提,就算上升为神,能够有多大进步?他不是不愿意保佑无德的子孙吧,他是根本没有这个力量来保佑他们吧?作为诸神之神,他怎么能够放任蛮族侵扰他的领土呢?是他连信奉伪神的那些人类都无法惩治,还是蛮族所信奉的所谓“伪神”,根本不买他的账?
说起来,一直到现在,我却还无法完全相信鸿王的神。我觉得,没有一个神是真实的,包括我的国家所信奉的天辅。如果这些神是真实的,那么他们所保佑的民族,所保佑的子孙,就应该无灾无难地幸福生存下去。只要这些人民不对外扩张,就不会产生和其他神的冲突,就不应该受到什么天罚。可是,从古至今,哪里存在不遭受灾难,不遭逢兵燹的民族和国家?不能保佑自己民族的神,还有什么资格立于神界?不能保证天子代代善终的天畏,有什么资格被称为诸神之神?!
“我所信奉的神,是有力的神,他告诉我天命,天命已厌鹏王。”鸿王曾经反复对我解释天最于梦中指引他的往事。但我对这些并没有兴趣。假如天最真有力量,他就应该战败天畏,提着天畏的头出现在鹏王的梦中,把那蠢猪吓死。然后我和鸿王就可以一马坦途地进入天邑,接管诸国的统治权。“天命是要人类付出努力甚至鲜血来达成的,如果天最所选择的人——也就是我,没有足够的力量,不能完成他的使命,他会另外选择合适的人选的。”这种解释等于放屁!神似乎在玩弄人类,下界对于他们来说,好象棋局一样。也许天最和天畏打赌:我指挥的这枚棋子可以吃掉你的王棋——来,走走看吧。
我只相信人本身的力量,包括智谋、兵法、道法和武勇,靠这些来攫取的统治天下的权力,才是最稳固的。鹏王可以用武勇来击败其父,登基成为天子,那么这四者兼备的我和鸿王,就更应该可以吞并天壤!
我的野心,并不仅仅是打败鹏王,将鸿王扶上共主的宝座,我还要吞并四方蛮夷,屠尽犬人,然后再寻找机会,觊觎自己为鸿王争取到的无上的权力!为此,我可以付出一切,可以牺牲一切,包括怀中这个美艳绝伦的尤物。我低头望了苹妍一眼,她眼底唇边无限的娇媚并没有打动我。如果真的不肯合作,我就毫不留情地牺牲她。美女并非绝无仅有,得到了天下,还怕得不到美女?只有鹏王这种蠢猪,才会远望着苹妍流口水,身为天子却无法把她揽入怀中。
因此,我让鸿王偷偷卖武器给柏人,然后再将此事暗中泄露给鹏王,以那蠢猪的性格,一定会发兵讨伐作为苹氏盟友的柏氏的,到时候看萍妍是怎样的反应。“美人,我随时都会出卖你,如果对我的野心有帮助,我甚至会把你卖给那蠢猪。”我心里这样想着,脸上却带着陶醉的微笑,深深吻上了她柔嫩的红唇……
第十二章 屠
史载:鸿王三年冬十一月,鹏克柏邑,屠。
十一年前,当时鹏王还没有攫取天子的宝座,作为太子,他率领四万大军,远征不服王化的蛮族获氏,包围了获邑。获邑的防守非常严密,粮草储备也很充足,从三月到七月,王师整整围困了四个多月,死伤超过一成,却没有丝毫进展。
眼看田间的稻麦就要成熟,但军粮已尽,等不到那一天了。鹏王下令撤退,同时到处放火,把获氏的土地烧成一片灰烬,连百姓在城外的空屋子,也都烧了个干净。那时候,鸿王父亲统领的威族,还没有臣服王室,作为获邑的盟友,鸿王受命押送百车粮食前往获邑。被家族驱赶出来的我,当时在他家中谋食,就陪伴他一同前往。
我们看到焦黑的田野,看到田野间哀叫哭号的百姓,看到满街在守城战中受伤的战士,或折足,或断臂,互相扶持着,依然在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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