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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桥--高中生优秀作文一本全-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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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他们是幸运的,也许失去并不仅仅意味着损失,只要有爱就会有希望。
不得不承认,我们的集体并不成功,在分班的浪潮中,我们被淘汰了,我们失去了家,我们的番号将永远消逝在那滚滚向前的时间的浪潮里。为了这种失去,为了那寄人篱下的苦,我们又有多少个夜晚浸湿在泪水里。诺大的校园里找寻自己的位置,茫然,但我们必须要前进。
曾经的朝夕相伴,曾经的风雨与共,任谁也不会忘记;曾经的誓言,曾经的梦想,怎样都不会破灭。我们要像蜗牛一样一步一步向上爬,寻找那片属于自己的蓝天。没有后悔那短暂的邂逅,我们失去了宝贵的家,失去了避风的港湾,但我们也得到了那份经得起风雨、与日月同辉的纯真友谊。
就让我们在那片绚烂的青春年华中绽放吧,为了梦想而努力拼搏,为了梦想而挥洒汗水,困境里我们欢笑,挫折中我们互助。让我们用实力去实践我们的誓言,用辉煌的成绩去纪念我们曾经的集体。
不需要什么“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只要把那份感情埋在心底,用心灵的沃土去滋润它,让爱的种子生根发芽,绽放出希望的花朵。
不论是曾经麦琪的礼物,还是我们今日的分离,请相信,有爱,就有希望!
独沐晚风
醉醒酒无味
叹息曾经岁月
往事不再
惟有真情永存
………【第一百章 离歌】………
有爱不觉天涯远,即使是飘散在天边的花儿也一样心手相连
——题记
有一种思念让人痛心疾首,有一种惆怅让人垂泪天明,有一种歌曲只有用苦涩才能诠释,有一种结局拼命逃避却惟有面对。任凭泪水肆无忌惮的滑落,问苍天,离别时有几人能潇洒一笑?
忆当年,怀着懵懂的心情走进陌生的校园,走近同样懵懂的你,张张笑脸告诉我,青春的驿站里将留下我们永久的回忆。烈日下,挥洒汗水,共渡军训的一周;*场上,齐心协力,共创二班的辉煌。你我荣辱与共,你我患难真情,为了同一个梦想,为了同一片蓝天,为了同样的青春无限,你我承诺一步一步往上爬,小小的蜗牛承载了无尽的深情。听,天籁正在响起——“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小小的天有大大的梦想,总有一天我有属于我的天”。
看今朝,陌生不再,懵懂不再,只因,青春路上有你为伴。我们有了家,有了避风的港湾,有了奋斗的目标,有了誓死守卫的信念。默默感谢着,感谢缘分让我们相识相知相爱,感谢缘分将我们带到这爱的天堂——高一二班。昔日的蜗牛愈爬愈高,至少对于我们自己,我们无愧亦无悔于当年的相识。
转瞬间,那些织梦的日子在日月轮换间悄然滑落,离别的脚步正一步步逼近。多情却似总无情,唯有六月笑难成。蜡烛有心乃惜别,为我垂泪到天明。太多的欢笑,太多的努力,太多的回忆,太多的难舍难分,太多……我不想说亦说不起那不得不说出口的“再见,我的朋友。”此时此刻,“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似乎只是虚幻。惧怕,无奈,伤怀,留恋,不知还要有多少个夜晚不想说再见。
有爱不觉天涯远,即使是飘散在天边的花儿也一样心手相连。让我们相信吧,那把我们紧紧维系在一起的爱,会创造奇迹!
………【第一百〇一章 城东卖矛,城西卖盾】………
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就听过“矛盾”的故事。那时我就在想,为什么大家要嘲笑那个既卖矛又卖盾的人呢?如同所有的商贩一样,他只是在夸耀自己的东西,而唯一做错的就是他不应该把这两样东西放在一起来卖。试想,如果这个人在城东卖矛,再叫另一个人在城西卖盾,两人都夸各自所卖的东西,还会招来嘲笑吗?
矛盾不是从来就有的,它需要对象与时机。对象是指与它相反存在的事物,而时机就是与相反对象相遇的时刻。二者不可缺一。
说一个简单的例子,也是我的一个经历。那天,同学邀请我去她家里参加她的生日派对。刚到她家,和一同来的同学打了招呼后,就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说我爸爸妈妈吵架了。这时矛盾就来了。回家劝爸妈,这刚来就走不礼貌;呆在这里,又怕那边越吵越凶——时机与对象兼备。
由此还可以看出,矛盾不仅仅是存在物质间的。矛盾大到中国近现代史上,中华民族与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封建主义与人民大众之间的矛盾;小到现在普遍存在的家庭矛盾、朋友矛盾等等。所以矛盾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存在于自古以来的整个世界。
‘矛盾’这一词在每个人看来都会把它列为贬义的一类,虽然我们不能否定它的存在,但可以避免它的到来。
我们家一直都在吃一种品牌的蛋白粉,还使用这个品牌的一些洗涤用品等。我发现我用来吃蛋白粉的碗,只要吃完没有及时洗,那么残留在碗里的蛋白粉就再也洗不掉了,包括用它们自己品牌的洗涤剂。每次我听这个品牌对它的商品做的宣传时,就会想到“矛盾”的故事,但为什么没有人来嘲笑这个品牌,而且还一直有很多人来购买这个品牌的东西,以致于它一举成为世界知名品牌呢?原因很简单,虽然与它相反的对象存在,但它没有让这两者同时出现在大部分人的面前,也就是我在前面说的“城东卖矛,城西卖盾”。
………【第一百〇二章 谈意气】………
“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此意气者,“意气和气概”也。
乱世出英雄,英雄洒意气。有那“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楚霸王项羽,有那“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气节忠臣文天祥,有那“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不屈巾帼刘胡兰,有那“粪土当年万户侯”的一代伟人*,更有那针砭时事写出“如匕首,如投枪”警世之作的鲁迅和誓死不吃美国救济粮的朱自清……毋庸置疑,那曾在历史上叱诧风云的人物必定很是具有非凡的“意志和气概”,而且也正因此才使他们具有了非凡的胆识。他们一腔热血,敢做敢当。在当时看来,他们似乎都长了反骨。他们蔑视当时一切所谓的正道,心忧天下,敢为人先,抛开自己的利益去实现人生意义。他们那锐不可当的意气成就了他们,使他们流芳千古,而不像那等毫无意气可言、在金钱和权势面前便摇起了尾巴的诸如袁世凯汪精卫之流,他们只能遗臭万年。如此看来,我们必须得意气起来。
然而如今太平盛世,想来似乎没得意气的用武之地,但仍不乏“意气”之人。他们或玩世不恭,或心高气傲,或愤世嫉俗,或孤芳自赏。他们总是唾星四溅的咒骂着世态炎凉,似乎社会是如此破烂而他又是如此意气所以全社会只等着他去拯救。他们大多是些年轻人,这或许是令人欣慰的。然而再看看那些年长者,他们似乎很是文明而不懂如何咒骂,或者连抱怨也没了,甚至像是深谙为人之道而在“这样的社会”如鱼得水。是习惯了,成熟了,还是他们已然没了意气?没有人会愿意相信真有那么个蜕变过程。
然而似乎连很令男性大众喜欢的Beyond乐队也应了这般。虽是中国的摇滚乐队,但出道时也出了不少反抗当家的诸如《无语问苍天》《我是愤怒》《不可一世》的意气之篇。然而在出道二十年后,虽已名声在外,却又唱出了“不管这种争执有形或老套,未做好的继续做,活着必须革命,心高气傲,哪里都去不到……”(出自《抗战二十年》)。他们似乎在感叹“意气终将要被磨消,人最后还是要为了活着而活着”。
我想起了我前不久读过的一部小说,名唤《沧浪之水》,讲的是一位“意气”了六年之久的闲职研究生因忍受不了生活的压力和权钱的诱惑而放下自己的精神追求去谋划官运最终成为厅长的故事。刚开始,“在那些岁月里,我心中充满了驰骋天下普度众生的激情……我用不屑的眼神看着那些整天只知道为自己的私利奔波的俗人。我很瞧不起那种轻于鸿毛的庸人哲学……我觉得自己注定要为天下先。”到后来,“我明白了自己并不是神话,我是人,人生意义都是假的,人只有一辈子,人活着注定要为鼻子前的那点东西而奋斗,这才现实。”我很奇怪自己对于主人公的心灵抉择过程和最终选择竟没有一丝反感,到后来猛然惊醒才发现自己的意气竟如此容易沉沦,难道现实真有如此染化能力吗?
前几天《中国剪报》一则消息说,某医院一王姓科室主任在收了十年的回扣后最终还是因受不了良心的谴责而将此事报予了媒体,同时也将那些回扣捐给了贫困学生。这还是很令人快慰的。人人天生“意气”,若能像王某一样保持着这份意气该是多好,扔了改了本性实在可惜。
一条鱼死了,可能是他本身的问题;然而一池塘的鱼全死了,那必是池塘的问题了。对于“意气”的消逝,是不是也该考虑社会他本身的某些制度具有了扼杀性?
愿“鹰击长空,鱼翔浅底”,期待“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第一百〇三章 诗意地生活】………
瑞典作家梅特林克说,在星期日不去酒店喝个醉,却安静地待在他的苹果树下读书的农民;厌弃跑马场的纷扰喧嚣却去看一场高雅的戏或者独享一个宁静的午后的小市民;不去街上唱粗俗歌曲或哼些无聊的曲子,却走向田间或者城墙看日落的工人。他们都把一根无名的,无意识的,可绝不是不重要的木柴投进了人类的大火中。梅特林克告诉我们:诗意地生活。
路边挣扎在水泥缝中的小草,停在电线杆上三五成群的麻雀,当他们意外地闯入我的视线,我总会感受到一股淡淡的诗意。我知道,它们或许不适合这灯红酒绿的大都市,我也不适合这样悠闲的脚步;我知道,不远处那只无形的怪兽正咆哮着蹲在那里等者我。一阵恐惧和难以言喻的无助将诗意迅速浇灭。加快脚步,上车,吃饭,做练习……
叹着气关上厚厚的练习册,耳边的蝉声震耳欲聋。突然发现,忙,只是逃避的借口,怪兽始终要面对,我不应被它绕乱脚步,而更应该诗意地生活着。
偶尔,在忙碌之余,我开始做我喜欢做的事。有时候,戴上耳机,单纯地听五月天的歌;或者信手拿来一本《读者》,边吃绿豆糕边同时品着书和美味。那一刻,总是可以触摸到心底那纯净的诗意的地方。在用诗意漂净我湛蓝的天空后,我拿起笔,打开数学书。
就是这一份适宜,那蝉声提醒我的诗意,让我的生活不再不安。饭后,听着英语,在河边散步,吹风;带去学校的一个橘子,被“骨肉分离”*不同的胃中;有时很想写首有点蹩脚的小诗,只是为了不辜负灿烂的阳光……每天都是忙碌而又诗意的。
现在,我走向那只怪兽的脚步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坚定,我手中握着的,周身散发的,全是内心凝聚的勇气。我不会因为它而生活在慌乱之中。以后还会有越来越多的无数的怪兽,所以,我更因该诗意地生活。
不知道梅特林克是否诗意地生活着,不知道他有没有发现,六月的云都特别顽皮。但我知道的是,此刻我已将一根木柴投入人类的大火中,此刻,我正诗意地生活着。
………【第一百〇四章 善良】………
对于善良一词,是很多人青睐的一种美德,人都说有一颗善心可以让自己懂得美丽,这就是女孩子们的一个过人之处;她们可以用善良打动你,那一个眼神,带着可以融化一切的力量来*你的心灵。
——题记
有一个女孩曾经对我说:你应该送给你自己一份善良,因为,我相信这个世界是善良的。
她说,如果我一个人在黑夜里步行,我是不会惧怕的,因为她相信,这个世界是善良的化身。我看书里的描述说,女孩子最怕的就是黑暗,她们是世上感情最脆弱的动物,所以说她们的心是水凝聚而成的。
说起她,可以说让我明白了对善良的另一种看法,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
那夜很美!我说要送她回去,可她却是对着我笑了一下,后来就说了那句让我很感动的话。她的语言透漏出善良是一种性格、和谐、平安,甚至是美丽。
(一)
送给自己的“善良”
我相信自己天生的善良性格,家人也都是这么认可的,不过时而会有些残忍!
因为对很多事的不喜爱,所以“脾气”二字经常会出现在“小事物”上;善良对以往的我来讲是不太重视的一种行为,光用嘴说自己善良还不行,也只有靠事物来体现,这样,虚伪的作为总会*我的头脑;
其实,我更希望自己能更善良些,因为我本身就很喜欢善良的人,曾经有位朋友告诉我,人必须得善良,否则他就是邪恶的;这样的话自己就可以琢磨出,不过朋友说出后,我倒是觉得比我想的更有道理!——不是图听着新鲜;
动物是最先让我懂得点善良的意义的,不是它们的样子感动了我,而是他们本身就是这样;看见动物的时候就会想起善良,那也许是自己太过于喜欢小动物吧!小时候我最喜欢的动物是犬——现在也依旧,尤其是家犬;无论多大的我都会爱上他,小狗会更受欢迎些,大一点的我却喜欢它的性子;
所以我想通过对动物的爱送给自己一种“善良”的心,来补充自己多年来对很多事的不尊重,也许善良可以激化他们僵硬的伤口。
我会让自己更美丽,送给我自己的善良是最好的字体表达方式了,我爱上了善良的身体,如果说我能代替它的话,我会让这世界更纯真的。
(二)
相信这个世界是善良的
时间须臾飞过我这片善良的天空,她送给我的这句话,我是考虑了许久,真的是这样。
我始终以为善良只是自己向往的一种境界罢了,许多时间里,我都在想,如果这个世界真的是善良的,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惧怕呢?或许这样的想法太过与天真了,可事实也是被大多数人所知的,却原来这个世界还是美丽的。
其实仔细观察这个社会确实是和平的,时而我们觉得我们所生存的环境是被十面埋伏,可现在觉得却不以为然,自从那个女孩告诉过我后,我真的相信了这个世界是善良的。也许只是听了她甜甜的声音而服从了,但我还是找出了可以相信的证据;如果每天清晨你都去晨练,你可以发现有很多人群在一旁“唱着和平之曲”,无论是孩童的声音,还是老人们的晚年趣味,那一种欢喜与慈祥会很温暖你的心田;或者,在一次无意间的谈话中你可以感觉到某人真的是很好,如果你能感受得到,那么你已经相信了这个世界是善良的。
所以说,我相信这个世界,我相信它是善良的;
这个时候再想起那个女孩,我更加感叹了,我却觉得她像个天使,因为她不仅仅可以让我看到她的内心深处,还让我读懂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善良。
我的想法只不过是让人知道,我们生存的环境依然存在善良,那种力量可以打败一切邪恶。
………【第一百〇五章 风铃】………
女孩曾在她的日记本上写过这样一句话:“如果谁能送我一串用水晶做的风铃,我将会把我的一切都送给他。”
5年前,男孩与女孩相识了。女孩的家庭很温馨,父亲虽已不在,但母亲仍然尽了全力使女孩得到一种非同寻常的爱,所以,她很幸福。
女孩的家里有很多间屋子,而且每间屋子里的顶棚都挂有一串风铃,只要有轻柔的风儿拂过,风铃就会像女孩一样陶醉的摇摆着;女孩的屋子里有一串残缺不全的水晶风铃,就当它失去往日的幽雅时,也正是女孩失去父亲的时候。后来,母亲为了让女孩不感到孤独,在家里开了学生宿舍,以此来维持生活,同时也给女孩找了些生活中的伙伴。
第一个来到女孩家里住宿的是男孩,男孩学习的成绩非常优异,在班里也是女生们的“偶像”;当男孩看到女孩的第一眼时,就觉得她不是一般的女孩,她那双似青丝的小手,爱抚着她最欣爱的风铃,当男孩来到女孩的背后时,带来一阵清凉的风儿,风铃响了,女孩回头见到男孩,难免有些不自在,然而男孩却觉得奇怪,平日里不见她的其他许动,给他的印象,女孩与风铃之间有着异样的感情,除去欣赏风铃以外,就从未见过她那似牡丹开花的笑容,就像冬季里的湖水,荡不起半圈涟漪。
男孩爱看书,每当劳累的时候,他都会听到一种非常悠闲的声音,只要他一有空,就会呆呆的站在隔壁的门口,女孩看到他那傻痴痴的样子,不禁静静地笑了一下,男孩好象有了某种力量似的,他大胆地走到风铃的面前,轻轻的用嘴吹了一下,带着甜美的微笑说:“这串残缺的水晶风铃真的很美丽,它就像你的心情一般,有风的时候才会微笑。”女孩被男孩的这番话惊呆了,因为她从来就没有听到有人这样夸奖她最喜爱的风铃,于是她微微地低下了头。男孩一直都在等待她的第二次笑容,因为他知道,女孩一旦笑起来,一定会润红天边的。
偶然的一次,男孩无意中看到了女孩的日记,最让他难忘的一句话就是:“如果谁能送我一串用水晶做的风铃,我将会把我的一切都送给他。”男孩就像燃烧了一样的热烈,心跳突然加快了好几倍;终于,他用自己的奖学金买了一串和女孩一样的水晶风铃,然后又悄悄放到了女孩的床头上,又在上面写了一张纸条:“我希望你能把我当成你的朋友,我并不需要你送给我什么,但你要记住,如果你是风铃,那我就是必不可少的风儿。”就当女孩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心头不禁流了血,为了表达谢意,她每晚都要为男孩摇响风铃,男孩只有听到风铃的声音后,才会安心入睡;就这样,男孩与女孩共同度过了4年的光阴。
这一年,正是他们要高考的紧张时期,在这期间,男孩与女孩几乎在没有过来往,虽然是住在同一屋檐下;女孩因为学习过于劳累,心情不仅变得烦躁不说,连风铃也不能感化她内心的痛苦,男孩得知后,又一次出现她的背后,就像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从背后吹过一阵清凉的风,风铃再次做响,女孩流着泪看着男孩,男孩安静地做在女孩的旁边说道:“风儿在,玲儿响,无论何时,风儿都会在铃儿的身旁流动,我相信,你能像这串风铃一样,遇风做响。”说完又轻声离去了;女孩听了男孩的这句话,又一次摇起了风铃,重整旗鼓。
时光流逝如水,1年后,他们分别接到了美国哈佛大学和英国牛津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临走时,他们一起来到了机场,分别的时候,女孩问男孩:“我们还会在见吗?”;男孩笑了一下说:“只要风铃依旧,就会再见的。”;此时,女孩手里的风铃又一次真诚地响了起来,机场的广播也同时无情的催促了起来,飞机就要起飞了,他们各自含着泪背对背地离开了,此后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
后来,男孩在他的日记上写上了这样一句话:“风儿缠绵,铃儿娇柔,以铃声作别,采集你内心泪水,风铃依旧。”
………【第一百〇六章 第二故乡的记忆】………
很小的时候,随爸爸妈妈一起去了海口,并且一住就是三年,这三年留给我脑海里的记忆并不多,但留下的,都是非常深刻的。
在去海口的途中,要坐船横渡琼州海峡。在海轮上,我指着大海,问妈妈这是什么。妈妈说:“这是大海,浩瀚的大海,是一片浪漫之地,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地方。”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望着那海天一色的美景,我不禁感叹到:好美啊!
海口在当时是个繁华的都市,市内高楼林立,几乎都是四五十层的摩天大厦,这在90年代初的长沙是绝无仅有的。到了海口,仿佛置身于一片水泥森林中。从此,我爱上了这座城市……
那时,我住在一个庭院中,院里有许多年纪相仿的小伙伴,所以,我总是想和他们在一起,然后跑到很远的地方玩耍。可是当时的我只会讲长沙话,那些伙伴根本听不懂,都远远地避开我,不和我一起玩。于是,我觉得自己是个被“抛弃”的人,独自品尝着孤独的滋味。有一天,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问妈妈要钱,买了许多巧克力,然后分给他们吃。说来也怪,只要分给他们,他们就很愿意和我一起哦。纵然语言不通,但一起分享的快乐却是无穷的。妈妈得知此事后,并不是责备我,而是语重心长地跟我说:“这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要和他们一起玩,就必须先学好普通话。”从此,我很努力地学习普通话。妈妈是我的启蒙老师,教得还不赖,不出几天,那些伙伴们真的和我一起玩了,而且有了语言的沟通,交流起来也方便多了。
我和妈妈都爱晚上逛街,并在我的“诱拐”下,爸爸也只得陪着我们出来。街道上很热闹,霓虹闪烁,为这座城市的夜晚增添了许多光景。那时的海口机场在市区里,而且离繁华的商业区很近。每每有飞机要降落时,我总指着从头顶掠过的飞机,大声嘲爸爸妈妈喊到:“爸爸妈妈,快跑!飞机要掉下来了!”望着我惊恐的面孔,爸爸也将计就计,把我举起来骑坐在他肩膀上,一只手拖着我,另一只手牵着妈妈,在人群中狂奔,直到我认为到了安全地带,才要求爸爸将我放下,并疑惑地问:“飞机掉下来了,怎么没爆炸啊?”妈妈并未告诉我飞机已降落在了附近的机场,而是笑着说到:“啊,对啊,怎么没爆炸呢?可能是掉到海里了吧?”之后,只是听到爸爸一味地大笑……
还记得有一次,我和比我小一岁的邻居妹妹一起去买东西,路过一片香蕉园,只是园中的香蕉都是青绿色的。我们也没太在意,摘了几支就吃,谁知香蕉不仅很硬,而且还很麻口。于是我们拿着钱,买了一个打火机,又摘了几支香蕉。到了家附近的一个台阶上,我们拿起打火机,就去点香蕉。希望它能快快熟。然而事与愿违,我们一气之下,仍了打火机,香蕉也被我们“遗弃”在了台阶上,还振振有辞地说到,这香蕉是假的,这样还不能熟哦。现在想想,那是多么幼稚的举动啊!
其实这三年的记忆远不止这些。记得我有一次被一只黑狗咬伤了,至于有没有打预防针,我忘了,似乎没有打;还有,在海口遇到过两次地震,好在除了房间剧烈摇晃之外,没别的,只是人被吓个半死……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回家途中,被车撞倒,无情的司机逃之夭夭,车祸不仅给我带来了一场痛苦,还给妈妈带来了一个教训。于是,忙于事业的他们送我回了长沙,至此,我再未去过海口了。
那天,又和妈妈谈论起了关于在海口的故事,她告诉了我一个秘密,问我是否还记得那个小我一岁的邻居妹妹,我说当然记得。妈妈告诉我,在我回长沙后,那位邻居妹妹依然如故地去我家找我,可妈妈跟她说:“那个哥哥回长沙了。”“那他还会回来吗?”“会的,会的,不久将会回来的。”之后,那个邻居妹妹几乎天天问我妈妈:“阿姨,那个长沙哥哥回来了吗?”“快了,过几天就回。”……
也许在无情的等待和期盼中,她已经坚强成长了吧。
已经过去十年了,这些记忆仿佛发生在昨天,已不知今天的海口变得什么样了,也不知那位邻居妹妹是否还记得我这个长沙哥哥,我只想亲口对她说:“会的,会的,终有一天,我还会踏上这片热土,寻访我当年的足迹的”……
“故乡的歌是一支清远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故乡的面貌却是一种模糊的怅惘,仿佛雾里的挥手别离,别离后,乡愁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永不老去!”
………【第一百〇七章 音乐课的联想】………
今天,我们班进行音乐考试。
说实话,作为一节不要参加高考和中考考试的科目,它的存在性和重要性并不是很大,甚至我们在这种课上唯一需要做的事情也就是尽可能的放松自己,使自己的身心得到愉悦,以减轻连日来学习所带给你的无形的压力。
但是,今天这节音乐课确实值得一提。首先这节课是我们高中以来所上的音乐课的最后一节,甚至可以说以后如果你学习或从事的专业和音乐无关,那么这节课就可能是你人生中的最后一节音乐课了。所以今天的我们格外的认真,大家的积极性也特别的高涨,以前的吵闹声已经化为灰烬,远离了这个教室,以前的上课做作业的现象,也得到了根本上的杜绝,甚至连,平日老师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今天也发生了,所以说这节课的确十分宝贵。
同样要说的是今天的考试内容是唱歌,也就是每个人,选择自己拿手的歌曲,拿着麦克风在前面SHOU出自己的风采,那时的你是幸福的,因为台下的每一位观众都将耐心的听你的歌声,那时的你是紧张的,因为台下平日里严肃的老师和友好的同学,都会用自己最大的掌声和最真诚的眼神望着你,似乎此时此刻的你就是他们的偶像,而他们就是你的FANS,此时的你会有几丝紧张,甚至会有怯场的事情发生,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每年都有歌手在台上演唱自己的歌曲,而忘记歌词的原因了吧。
我选择要唱的歌曲是潘玮柏的《我不怕》,其实我本来是想唱《WUHA》的,但总是有同学起哄,所以我不得不令选歌曲,要不然~我估计我会比其他的同学更加紧张。
当我站在台中央的时候,我把自己的整个身体都靠在了桌子上面,然后眼睛平视电视机屏幕。我是不敢看着同学们唱歌的,因为我怕这样会增加自己的紧张程度,甚至会紧张的忘记所唱的歌词,或者干脆就来个怯场,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当然,我的旁边也随时传来了同学们的评价。你看他,真有歌手的架势,你看他,歌曲唱的也还可以等等,这是好的评价,当然不好的地方也是有的,比如说有同学说我过于自信,比如说有同学说我唱歌很“性感”。
但是,不管同学们对于我的评价如何,我都会努力将歌曲唱下去,这一方面可以锻炼我的胆量,另一方面嘛!说不定,可以弄到一个不错的考试成绩。这又何乐而不为呢?
最后我想用一句超级女生的歌词“想唱就唱,要唱的响亮”来做个结尾。一方面,这句话可以鼓励那些喜欢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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