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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花阴-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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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闻此言,夕烟不由得吓了一跳,拒绝的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了,只得微微转头,看着那鹦哥轻声道:“你可愿意?”
那鹦哥本来心中并不十分甘愿,可自家主人要将自己送人,哪轮得到他来多嘴。
眼见自家姑娘带回来的这个人,容貌虽美似天仙,却无半分女儿家气概,看身高竟比自己还矮了一些,一副娇滴滴的纤弱男儿样,自己若跟了这人,也不知将来会怎样。
余光里扫到另外几个在夫人身边伺候的人都眼中带笑看着自己,心中更是气苦,面上却还不能表露分毫,只在心中暗骂:这帮小贱蹄子,即便我走了,姑娘也不见得就会多看你们几眼。
待到夕烟微侧了头问自己是否愿意,那鹦哥转眸间就看到一双暖如春日,柔若秋水的大眼睛充满友善地看着自己,那眼睛说不出的澄澈纯净,竟似看不到一丝杂质。
心下不禁觉得一片柔软,本来还有的几分不甘不愿竟不由自主地褪了下去,低了头轻轻答道:“愿意”
夕烟闻言微微一笑,转头向那夫人和若音少城主道谢:“谢谢姑姑与姐姐,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想到从此以后在这个时空有个人要一直跟着自己,夕烟觉得自己心中也涌上了一股说不出的滋味——
分呀分——
呵呵;看来有不少亲喜欢这样的文;真高兴;那我写得可更起劲了。
PS:YU亲;呵呵;你的建议很好;就怕我的一只秃笔写不好啊;尽量试试吧
雪儿精灵亲;那个《七国记》是我写的,谢谢啊
宝宝亲,哈哈,你想咬哪儿啊?
还要谢谢所有留言和看文的亲,本来是游戏之作,因为亲们看得认真,让我写得也认真起来了呢
第六章
和那夫人和若音少城主闲聊了没几句,晚饭就摆了上来,菜肴对一直以吃饱为主的夕烟来说是丰盛的,不过味道就不怎么样了。
看来这里的食物口味和自己以前的世界还是有所不同的,好在夕烟从不挑剔食物,能吃饱就行。
况且,从前面的聊天中,夕烟又了解到很多新的情况。
原来,这里有三个国家,分别是赤国、朱国和丹国,赤国国姓为炯,朱国国姓为殷,丹国国姓为彤。
自己所醒来的地方是赤国和朱国的交界处,自己现在所在的这个城就是赤国管辖下的最边远的小城,名叫松川,现任城主姓刘,名明秀,其女,也就是少城主,大名就叫刘若音,已在此城驻守了二十年。
城主的原配夫君却早已因病去世。
当知道那少城主的姓时,夕烟不由微笑了一下,心想这个少城主的名字倒和自己原来世界的一个女歌星的名字发音一样。
赤国当今的女皇名玉琪,年号赤扬,现在已经是赤扬三十六年春,女皇有两个妹妹,分别叫玉琳和玉玥,生病的这个就是最小的悦康王炯玉玥。
这位悦康王炯玉玥在一个多月前得病,药石无效,因此皇上昭告天下,广招奇人异士给悦康王治病,松川这个边陲小城得到消息后也跟着招起了人。
倒真有不少号称医术高明的怪人前来,大都装扮奇异,守城兵丁见怪不怪,所以夕烟的特殊服装倒没引起惊讶,反而是样子长得象男儿引起了误会。
夕烟心中暗道,你们口口声声说我长得象男人,却不知道,在我原来的那个地方,你们这些号称是女人的人才长得像真正的男子哩。
心中又是一动,这个好象镜花缘中女儿国的地方,也不知道人体的生理结构如何,自己很是好奇,倒要找机会研究一下。
听得夫人道,明日一早便由少城主若音亲自护送夕烟进京,叫夕烟今晚好好歇息,诸事不用操心,夕烟也微笑着应承了下来。
虽然年轻,夕烟也还是十分明白没有天上掉馅饼这种好事的,这看上去象父子的母女二人对自己一个不知道来历的陌生人如此殷勤备至,不能不让人起疑。
自己一个只有医科四年级的学生,理论知识虽说有了,可实践还远远不够,又是专攻口腔的,真碰到什么疑难杂症,不见得就能治疗。
可在这种情况下,实在没有自己反对的余地,一动不如一静,走一步看一步吧。
况且,总觉得这城主母女不象是坏人,虽说坏人脸上不会刻字,可夕烟还是很相信自己的直觉的。
不多时,用完饭,若音陪着夕烟回到早已经收拾下的客房,又叮嘱了那鹦哥几句,便也告辞出去。
那鹦哥也是个十分灵动之人,前面既然将那不甘愿的心去了,此刻便走上前来给夕烟重新见礼,端端正正地跪下地去,低头道:“奴鹦哥,以后就是姑娘的人了,若有什么不到之处姑娘只管责罚。”
夕烟连忙上前扶起了他,从未有人跪过她,一时有点脸红,只得冲他微笑一下,道:“你别这么拘礼,以后也别再跪了,我很随意的……”
见夕烟脸红红的样子,鹦哥不由微笑,暗道姑娘是个和蔼可亲的主子,虽不像个女儿家的样子,却是极美的,不过以后倒要提醒姑娘注意,不可总做这番羞涩的男儿情态,恐招人邪念,引来危险。
这一笑,夕烟看得清楚,倒象个只是带着阴柔气的中性美少年,露出了两分精明,颇有几分英俊少年的风采。
忍不住诚恳地道:“跟了我可有些委屈你了……”
鹦哥连忙摆手“姑娘说的哪里话,这可要折杀奴了。”
想自己自幼被卖入刘府为奴,未做到一等小厮时也没少吃过苦,之后为了争若音姑娘的宠,也没少受过气,那一班牙尖嘴利的哪个会饶人,夫人治家又是十分严厉,现下自己跟了这位姑娘,清净过日子,倒也好。
况在前面又听得说这位姑娘是个有医术的人,年纪又小,现下虽是白丁,未见得将来就没有一个好前程,自己做了姑娘的第一个贴身之人,若再得了姑娘的宠,那以后……这么一头想着,心里不但没了不甘愿,倒是热切了起来,打定主意要好好地伺候夕烟。
眼见夕烟露出倦怠的神色,便上前来柔声问道:“姑娘,先洗个热水澡解解乏,可好?”
听说有热水澡可洗,夕烟不由眼睛一亮,连忙点头——
分割线——
谢谢各位亲们的留言;谢谢;今天还要更新一章;我就不多说什么了;下去码字也。
第七章
不大一会工夫,鹦哥便已指挥了人将一大桶热气腾腾的热水抬进了屋,又支起了屏风。
夕烟坐那里正感慨着自己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伺候时,猛然间想起自己带来的背包,忙唤鹦哥取了过来,打开一看,里面的东西一样不少。
取出牙膏牙刷香皂等物,想了一想,又取出买东西时超市赠送的一支护手霜,笑着递给鹦哥,道:“我也没什么好东西,这支护手霜送给你,以后洗干净手擦上这个,可以起到保护作用。
鹦哥眼见夕烟自包里拿出不少希奇古怪的东西,却忍住没有发问,直到夕烟将那管护手霜递给他,才慌忙双手捧着接了过去,低声谢了,取了一方丝帕包好,方才小心翼翼地揣进了怀里。
夕烟见他如此珍而重之的样子,心里倒有点感动。
拿水刷了牙,夕烟便打算洗澡,眼见鹦哥并没有离开的意思,只得硬着头皮对鹦哥道:“那个,我自己洗就好了,你先下去歇着吧,我好了再叫你。”
谁知那鹦哥听闻此言,脸上神色立变,泫然欲泣道:“姑娘定是嫌弃鹦哥伺候的不好。”
夕烟只得道:“没有没有,是我自己不习惯而已。”说完抓抓头又道:“那什么,男女授受不亲,避避嫌疑。”
鹦哥看着夕烟抓头无措的样子,不由“扑哧”一笑,却连忙掩住了口,偷眼向夕烟看来,却见夕烟并无任何不悦之色,方放下了一颗心。
要知道,嘲笑主人的小厮,严重点的真会被活活打死。
见夕烟如此好脾气,心上又不禁痒起来,越发要使手段让夕烟答应他让他伺候,当下说道:“姑娘别说什么避嫌不避嫌的,鹦哥是姑娘的人了,若姑娘厌弃,那也是鹦哥自己命苦而已。”
说着已经是眼角含泪。
夕烟听他如此说,倒想不出什么更好的话来拒绝,红了脸嗫嚅道:“可是我会难为情……”
真是一点都不象个女人啊,虽然是这么想的,鹦哥也不由得起了怜惜之意,再三痴缠之下,夕烟招架不住只得点下了头。
努力做了一下心理建设,跟自己说,这鹦哥虽是男的,在这里的地位也就相当于丫鬟,和自己算起来也是同性,没什么可害羞的。
说是这么说,夕烟在脱衣服的时候还是觉得耳朵烧得慌,低头匆匆解衣扣,不敢看向鹦哥。
却不知那鹦哥看到夕烟的身体也是惊讶万分,心中想到这夕烟姑娘和若音姑娘也太不相同了,若音姑娘算得是俊秀了,却不会象夕烟姑娘这般被人误做男儿,怕是放眼三国也找不出来长成夕烟姑娘这样的女人。
浑身竟似粉搓雪堆的一般,连一丝肌肉的影子都看不见,看着就软绵绵的,没一点力量,更别提那细腰纤织,竟是盈盈不容一握,与若音姑娘那一身匀称肌肉,有力的四肢简直没法子比,而且这么好的肌肤竟比男儿还嫩上几分。
特别是姑娘解下那个看着样子挺奇怪的,围住前面胸部的兜兜之后,弹出来的一对乳房,蓓蕾樱红,饱满挺拔,说不出的晶莹滑腻,更是让鹦哥看傻了眼,心中啧啧称奇。
再看姑娘的臀,翘挺浑圆,直如两片雪丘,这样的胸腰臀按理说没有半分女子该有的模样,奇怪的是,看在自己眼里,竟莫名地觉得血往头上冲,晃得眼睛直发花。
鹦哥赶紧深吸两口气,保持面上不动声色,自己撒了半天娇痴才得了姑娘的允,可别招了姑娘的厌。
这头,夕烟自己快速地脱了衣服坐进木桶,不由舒出一口气来。
从小就是在公共浴室里洗战斗澡,能这么没有负担的泡着还是头一次,水里还散发着一股香气,定是加了什么香料,说不出的好闻,古代虽说科技不发达,倒也不是没一点好处,生活细节那是顶讲究的。
瞥眼间,见鹦哥拿来了软布准备帮自己擦洗,到底不适应,只得闭起了眼。
鹦哥拿了软布,替夕烟细细地洗,因见夕烟肌肤如此娇嫩,动作放的分外轻柔加意小心。
且因为心里存了主意,到底还是矜持着,绕开了紧要部位没碰。
不一会儿,夕烟泡在水里的身体就微微泛出了血色,看在鹦哥眼里,怜惜之意又深几分。
心里微叹一口气。
想姑娘出身必也是富贵人家,方才娇养成这样。
又有点发起愁来,姑娘长成这样,真不知道是福是祸。
这里鹦哥心思百转千回,那里夕烟闭着眼睛,一无所觉,只感到周身泡在水里,十分舒适。
鹦哥的动作轻柔且又避开了自己的要紧之处,不多久,泡在热水里的夕烟也放松下来。
洗得差不多,夕烟在鹦哥的搀扶下出了浴桶,既已由鹦哥洗过了澡,也就默不做声由得鹦哥为自己抹干,穿上早准备下的衣物,丝绸料子那是异常贴身舒服。
夕烟暗嘲自己适应得挺快,真是堕落啊,怕只怕收了人家一分好处,便是吃人的嘴软了。
正坐在床头呆想,眼见那边鹦哥已经又让人抬了木桶,撤了屏风,将地方收拾了干净,又捧了一盅东西过来,走至夕烟面前递给夕烟,边道:“这盅雪耳莲子羹,姑娘要用一些吗?”
夕烟看鹦哥走过来,心里又想起一事,将莲子羹接了过来放在一边案上,抬眼看向鹦哥,迟疑了一下,抵不过心中的好奇,终于还是开口道:“鹦哥,你能不能脱了衣服让我看看?”——
好心情的分割线——
呵呵,我又来更新了,表扬我吧,看我多勤快,不过明天要开始忙,会尽量保持更新速度的,因为我自己也写得很开心呢。
PS:77亲啊,你说到我心里去了,一个人的心性如何,是与容貌无关的,我是打算让女猪展示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女子气概的,要知道,女猪可是标准的外柔内钢呢。平时是个柔若春水的性子,没什么脾气,若是触犯了她的原则,可是会发彪的。
呵呵,再次谢谢各位亲们,谢谢。
第八章
鹦哥却不料夕烟会突然说出此话,怔在那里,心道怪不得都说女人最是风流,是用下半身想事的。
本以为这位夕烟姑娘眼神纯净兼且如此害羞,多半是个例外,却没曾想,如此急色,热起来的心肠不由得冷下去两分。
自己出身低微,终是被人看不起,轻贱对待,想要就要。
夕烟见鹦哥发呆,连忙道:“我只是想看看,并没有什么别的意思……”
又不好直说,是想检查一下这里人的体貌特征和生理结构。
一时间顿在那里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鹦哥闻言,又见夕烟沉吟不再说下去,心下更是叹息,只以为夕烟是要查看他是否还是处子之身。
男子的处子标记就在脐下三寸,其色为红,状若一朵小小火焰,只有在新婚的时候才能给妻子看,婚后这个火焰标记就会消失。
这个火焰标记轻易是不许旁人观看的,不过这是指大户人家的公子,象自己这种小厮,也不知被验看了多少回,老夫人治家严,隔一段时间就要派人检查一回,恐小厮们偷情,做出什么不干净的事。
男儿贞洁原是比命还重,幸而自己一直洁身自爱,尚且保有处子之身。
全天下的女人莫不对男儿贞洁计较万分,也难怪姑娘在意。
理是这个理,可心里还是忍不住有点难受,总觉得姑娘是个与众不同的人。
而这边夕烟看到鹦哥微微冷了脸,内心自责刚才提出的要求是太莽撞了,要知道自己提出的这个要求即使放在现代也是很难被接受的,何况是在这个不知道是实行封建制度还是奴隶制度的古代呢。
可自己刚刚不也脱光光了吗。
这话当然不能说出口,怎么同呢,好比现代,还是女子要矜贵些。
虽说自己是秉持着对未知事物就要探索到底的科学精神,心无邪念,却只怕别人会误会。
这样想着,连忙道:“真的对不起啊,那什么,是我不好,贸贸然提出这样的要求,你要不愿意也没关系。”
鹦哥听她如此说,又见她语气真挚,一双秋水大眼巴巴地看着自己,自己还从来没碰到过女子向男子道歉的呢。
到底姑娘的心肠还是好的,主子的命令自己能不听吗?哪用得着道歉。
心下顿时一软,再想起自己先前已经打定的主意,在心里头叹了口气,点点头,也不多说什么,缓缓伸出手解开了衣襟。
穿的是春夹衣,也不难脱,不一会儿,就露出了一具白皙柔嫩的身体。
夕烟见鹦哥点头脱了衣服,心中大喜,也顾不得欣赏鹦哥的肌肤如何得嫩滑如凝脂,连忙拉了鹦哥的手让他躺到床上去,好仔细检查,鹦哥也只能僵了身子听她的吩咐。
床上的铺盖厚且软,倒不冷。
等到鹦哥躺好,微红了面,闭起了眼,夕烟也静下心来,端肃起面容,回想着老师所教授的内容,按照望、触、叩、听四步标准程序仔细检查了起来。
心里有点遗憾,可惜手头没什么工具,更谈不上有什么专用检查仪器,因此只能做浅表的常规检查。
一眼望过去,夕烟已经看到鹦哥身上并没有长出什么特别的东西,头、面、颈,肩、四肢,躯干比例也非常协调,男性生殖器官看上去也很正常,虽然身体的色泽啊形态啊……的显得有些过分阴柔美丽,脐下甚至还有个漂亮的红色火焰纹身。
不管怎么说,这鹦哥看上去也还是个不折不扣的男性。
松了一口气。
很好,至少表面看起来一切正常。
其实夕烟潜意识里还是有些怕看到在鹦哥那么漂亮的人身上长着什么怪东西的。
看过之后,夕烟继续进行下面的检查程序。
别怪夕烟看到男性躯体无动于衷,要知道,在夕烟眼里,此刻的鹦哥并无男女之分,就是一个研究对象。
何况,夕烟自诩神经粗人一等。
在学校上解剖课时,有同学看到因在富而马林溶液中泡得过久而变成棕红兼且皱缩的尸体时会得呕吐晕倒吃不下饭,夕烟却能面不改色上去解剖尸体头面颈部的肌肉,神经,血管。
上完课,洗干净手,吃饭时,照样能啃下两块排骨去。
夕烟在这里认认真真地做检查,却不知道,闭目羞红了脸的鹦哥躺在那里,心中怪异到极点。
本以为姑娘看到自己的处子标记也就算完了,谁知自己躺了一会,夕烟的手又触摸了上来,想着姑娘定是忍不住想要自己了,微睁眼却看见姑娘的脸上表情专注认真,盯着自己的身体,眼神干净,哪有半分情欲之念。
而且姑娘的手在自己的身体上不但触摸还扣击了起来,手法古怪,姑娘的口中还在念念有词,叫人一句也听不懂,摸不着半点头绪,什么“器官表现正常”,什么“脏器范围大小正常”。
鹦哥正因为夕烟的检查行为心里没个抓挠,但也很清楚夕烟的行为必有古怪之处。
冷不防夕烟半跪在了床前的脚踏上,侧着头贴在了自己胸上,顿时刚褪下去的红晕重又染上了身。
真羞人啊。
姑娘那刚洗过,还有点濡湿的头发散了一身一肩,撩在自己胸上,奇痒无比,只得强忍住,身体却是颤抖起来,眼见夕烟抬起了头,竟又向下移去,发丝一路顺着胸又滑向了肚腹,然后将一侧脸耳贴在了自己肚脐下。
这一下,鹦哥只觉自己脑子里“轰”的一声,一片空白,震惊已经不足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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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亲们喜欢,我一定多多更新,看了你们的留言,本想今天就到这里的,现在想想,还是再写点,欢迎亲们来看,你们的支持是我最大的动力。
PS:昨天我有给四个亲回帖,看见了吗?
第九章
说实话,鹦哥觉得自己有点受不了了。
看到夕烟的脸贴在自己的肚子上,似乎在凝神聆听着什么,不时还微微一笑,脸朝着自己,眼神却掠了过去,不知道飘到了什么遥远的虚空。
实在不知道这位夕烟在搞些什么鬼。
那如云的黑亮发丝,和贴着肚子的滑腻肌肤更让自己痒上加痒,又是想笑又是想哭,羞涩之外更添不解和屈辱,只道夕烟正在拿自己寻开心,控制不住的浑身震颤了起来。
他哪里知道夕烟是在做检查的最后一步——听,听肺部的呼吸,心脏的律动,肠胃的鸣响。
听完了,夕烟正准备抬起头来,却发现自己贴着的皮肤越来越烫兼且身体由轻颤至剧烈抖动,不由愕然抬头望向鹦哥。
哪知她这么一副莫名所以的无辜表情落在鹦哥眼里,顿时如火上浇了油,压抑多时的情绪爆发出来,忍不住恼羞成怒,也顾不得什么上下主奴,女尊男卑,“腾”的一下,坐起身来,抖着手胡乱穿上了衣裳,坐在床头颤抖着唇看向夕烟,张张嘴又闭上,再张张嘴,三翻两次想说话,又不知道从何说起,只涨红了脸,瞪着夕烟。
心念电转间,夕烟已经猜到鹦哥为了什么会变成这样,虽然心里是有那么一丁点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内疚,可鹦哥这么嘴一张一闭鼓气的样子实在太好笑了,让自己许久不曾出现的恶质因子抬了头,忍不住发挥了一下,笑眯眯地对鹦哥道:“你想要什么,你就说吗,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想要什么,虽然你说了,我也不一定能满足你,可是你不说,我就更不知道该怎么满足你,所以你还是别客气,就说出来罢……”
谁知道,鹦哥伸出抖抖的手指,指着夕烟,终于瘪不住,“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夕烟当下傻了眼,摸摸鼻子,玩过头了呀,竟把人逗哭了。
娇气啊,女儿国的男人。
虽说应该把鹦哥当成女的来对待,而且那梨花带雨的样子也很好看,可想到他确实是个男人还哭成这样,还真是让人接受不了啊。
想不出什么特别好的安慰话,夕烟只能对着鹦哥道:“别在意啊,我没有恶意的,帮你做了个简单的身体检查,告诉你吧,你身体挺好的……”
鹦哥听到夕烟的话,哭声顿了一下,夕烟正要松一口气,却立刻被一阵更厉害的哭声击败。
原来,鹦哥听到她这么说,原来哭是羞怒交加,后面却变成了不忿夕烟对他的身体全然没有动心。
人那,就是这么奇怪,既怕她对自己动心太快,又怕她对自己一点不动心。
夕烟哪里想得到鹦哥的心思已经转了这么一大圈,立起身来,见鹦哥哭个不住,忍不住又道:“其实你也不算太吃亏,我不也给你看过了吗?”
哪知那鹦哥瞄了自己一眼,抽抽噎噎道:“鹦哥哪敢跟姑娘的千金之体比,姑娘想怎样就怎样,鹦哥只管照做就是,横竖鹦哥只是个小厮,只怨自己命不好生了这么个讨人嫌的男儿身……”
“不许胡说,”眼看鹦哥说出这样自轻自贱的话,夕烟沉声打断了鹦哥,看鹦哥抬起水蒙蒙的眼眸望向自己,便又道:“鹦哥的身体很美呢,象件艺术品,男儿有什么不好,只要品性好,男儿女儿都一样。”
听得夕烟如此斩钉截铁的说话,鹦哥的眼睛亮了起来;也渐渐止住了哭声,望着夕烟轻声道:“姑娘真这么想吗?”
夕烟连忙用力点头,想起一句歇后语,稍做修改拿出来用,“真得就象男人扎鞋底一样。”
果不出所料,鹦哥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己,长翘的睫毛直扑扇,夕烟心里有些小得意,发誓般地举起了一只手,一本正经地道:“千真(针)万真(针)”
鹦哥略一思索,已明其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秀美的脸上还带着晶莹的泪,水漾的眼眸更是剔透。
美人真是不分性别的啊,夕烟真心诚意地道:“鹦哥笑起来好美……”
这一句赞,说得鹦哥又羞涩难当,但心里却甜滋滋的,嘴里道:“姑娘就爱拿鹦哥取笑……”
说着拭干眼角的泪,站起身,逃也似地出了门,却在跨出门槛后回身细心地替夕烟掩上了门,在门后低声道“姑娘早些歇息吧,明日还要早起赶路……”
夕烟微笑着应了一声,然后将自己整个人都摔在了床上,确实累了,不一会儿,就合上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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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啊赶;又写了一章出来;真的好累啊;不过亲们的支持让我心里暖洋洋的
想看我写得H啊;在这里恐怕要多等等了;实在想看的话;就去看看我写的《七国记》的第二十九和三十两章吧。我写的H就是那样。
这两天开始忙,我尽量更新,也请亲们耐心点啊,谢谢。
第十章
第一百零一次地打了个哈欠,坐在马车里斜躺着的夕烟将挡在嘴前的手放了下来,两只手肘一起向后撑住上身,因为打哈欠而显得有些雾蒙蒙的眸子看向正坐在一边安静绣花的鹦哥。
马车其实走得算是平稳的,车身相对来说也还宽大,有软垫,薄被,还有一张小桌子。
桌子居然是磁石做的,而桌上的茶杯,茶壶,茶盘则都是铁做的,怪不得放在上面不会晃动,桌子下面还有暗格,里面有点心,茶叶,针线之类零碎的小东西,角落里还有棋坪,弦琴,,几册书,车厢壁上还挂了几个葫芦。
看得出,刘家在准备这辆马车的时候,费过一番心思。
不过,夕烟心下嘀咕,貌似欠的人情更大了。
好在她个性比较乐观,想过也就算了,并不钻牛角尖,始终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态度。
书,夕烟翻看过,居然象是篆体,完全有看没有懂,它认得我我不认得它,琴棋更别谈,只会下五子棋。
背包里带的唯一一本书是英文版的《雾都孤儿》也被夕烟快翻烂了。
夕烟心里苦笑,自己一个大学生来到这么个地方,竟成了文盲,想学,一时半会,也无从学起。
鹦哥没读过什么书,也是西瓜大的字认不了一筐,从小开始做小厮,见闻也不是十分广,只能从鹦哥哪里了解一些大概的情况,比如说这儿的人都能活五百岁左右啦……
刚听说时,夕烟虽有心里准备,也猜到几分,可还是有些震惊,想到自己的情况,也有些担心,可是明知道担心也没用,倒又坦然了。
还没面临的问题,大可不必去预支烦恼。
还有一桩事,刚坐马车那几天,夕烟居然晕了车,头昏脑胀,胃里直泛酸水,可她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没那个本事和刘若音及一干象男人一样的女护卫一样在车外骑马的,只能强自哑忍着。
幸亏善解人意的鹦哥察觉到她的不适,取出腌制的酸酸甜甜的梅子给夕烟含着,这才好了。
夕烟心里戏称这些腌梅子为“避晕药”,却不知道鹦哥在肚里暗笑。
这些都是男儿家才爱吃的小零食,没想到夕烟姑娘倒象得了宝,整日里一得空就含着,弄得腮帮老是鼓鼓的。
夕烟在心里哀号,这马车可实在实在是太慢了,自己的手表坏了,具体时间不好掌握,只能每天在车厢的一个角落里,用自己背包里带的水果刀划一道刻痕,现在再看看角落里的那七十三道整整齐齐的刻痕,很有点欲哭无泪的感觉。
自己自问是个很能静得下来的人,可这样长时间的困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可真有点吃不消。
有时候想下去多走动走动,这个刘若音却只有到了荒郊野外,才会放夕烟出来透口气,美其名曰,是为了行路安全,让夕烟打算一路看看这女儿国风土人情的想法完全落空,却也只能由得刘若音安排,毕竟自己是初来乍到,不好意思多提要求。
日行夜宿,虽也投宿客栈,却都是下了马车就被直接带到客房,除了又认识了两个跟着一起出来,伺候刘若音的小厮,昭云,香雪外,竟再没有机会看到别的什么人,一路只是急赶。
刚一开始的时候,鹦哥过一会儿就会问问夕烟,什么“姑娘可要奴来捶捶腿?”“姑娘可要奴来松松骨?”“姑娘可要……”
夕烟都赶紧以“不必,不必”来回答。
鹦哥听到夕烟这也不要,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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