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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山风云-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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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马越先后参与进来。贾后与赵王司马伦先后被杀的直接结果,是支持了李特父子在成都称帝,而后来的数位王爷的被杀,则支持了从北到南的整个国家的一场大换血,同样是集体协商,但这次是用刀枪棍棒来协商了,而且各个地方都仍然是各自一团,只管自己一亩三分地就足够了。五胡十六国,就这样粉墨登场了。八王之乱说这么多废话,“速其祸者,咎在八王”,能够留下给今天人作为教训的就是咎在八王四个字,再多说也激活不了什么,不管怪罪不怪罪晋武帝或者晋惠帝,都只能说明不可能再搞皇帝制度,谁想做皇帝谁就是罪人。不仅是对于中国来说,这是应该放在整个世界范围里接受经验教训的,西方国家,利用女性执政来抨击我国,我们国家正在逐步完善女性执政的制度,这将是能够实现男女平等的一件大事,虽然可能会有男女之争,但是依法治国、讲究文明,就能够减少男女之争带来的祸害。我们有优秀的传统文化,我们有最和谐的家庭文明来作为保证,已经不用在制度上过多地模仿外国,学习到一定程度,让外国来学一学也是应该的,我认为外国人里面不乏有成为世界罪人嫌疑的,希望中国人不要做世界的罪人,中国人自己应该觉悟起来,抵制少数外国罪人,抵制他们的邪恶文化,抵制他们利用政治手段来进行经济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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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焉阿朵还有刘大毛,还有各位宁州的长辈们,都一再地说,周仲孙交待事情以来态度有了进步,但是事情是比较清楚的,交待还远远不够。杨春巴等五个姊妹的的父亲杨再宗先生说:“过去我喜欢天文,那是二十年前在成都生活里饱受封建压制的一个缩影,我早就忘记了什么天文。我在山林中只知道春雨秋露、夏炎冬令,不知道什么天文、五行、地理,我只是不断地回忆过去学到的礼教名节,用来给儿童启蒙开化,早就不再去认为什么孙子兵法可以过上好日子。让孩子们多识字,快快乐乐地识字,才能过上好日子。我识字那伙儿,可是不愉快的,所以不希望孩子们识字的时候也同样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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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观死了,孟观是所谓的星象派,把神秘主义当作思想核心,忘记了自己的使命不是为朝廷和司马家族而存在的。他忘记了,所以他父子二人都死于非命,可能在屠杀齐万年的时候,他的观天象识气候能够使得他熟悉秦州雍州一带的变化,他把对气候变化的掌握用在了军事上,而且是用在屠杀人民百姓的坏处上面,学习本身就已经误入歧途,实践上不当更加是害人害已。直到他被杀之前,还在说什么紫宫帝座在赵王司马伦这边,就算是晋惠帝司马衷,都懂得反正的道理,他哪里还有不被变乱卷入进去的。相比之下,老于世道的王戎就基本躲过了世道艰险无常,回头再说孟观,他喜欢星象天文,那是他喜欢神秘主义而不是读书,读书的乐趣他要是懂得一点,就会和王戎一样,王戎经历的事情,看透了世道人心,对于身边现实自觉地运用“明则保身”来解决危机,而不是去一味地追求技巧谋略,王戎那个琅琊王家的人士,也不是没有参加过战斗的,相反他们在在八王之乱中参加了很多,尽管也是有死去,但是他们一家仍然在未来中能够掌握逃遁于乱世的命运。真正喜欢读书的人士,都不会不懂得变通处世的道理,放弃神秘主义,放弃新鲜刺激的东西,放弃一切不切实际的虚无。当虚无变成杀戮的时候,就要懂得设身处地,懂得珍惜自己和人民百姓的生命,枉杀无罪一人,后代子孙便多一份罪恶感。孟观才是不择不扣的军事爱好者,正是他这个爱好湮没了他自己。“以观沉毅,”天下大乱,既然喜欢天文,就应该能够预知自己的处境,不得妄为沉毅、什么沉毅,沉着的毅力,后代人看来,都不过是要孟观卖命送命罢了,不值得一笑。
第二百七十三章继续交代(27) '本章字数:3496 最新更新时间:2011…03…23 17:45:54。0'
比起孟观父子,梁王器重的解某弟兄三人更加冤枉。解某弟兄本来处理打算积极地处理与氐巴各族的民族矛盾,却不被理解,被赵王司马伦一伙人嫉妒,想尽办法就是搞掉解某一家,搞掉他就等于搞掉梁王。
而梁王已经是氐巴矛盾的栋梁人物,梁王对外能够处理国家矛盾,对内却不是贾后还有赵王司马伦一伙的对手,梁王自己没有被杀已经是天大的仁慈了,解某弟兄代替梁王受过,氐族巴族羌族各族与朝廷的矛盾却被激发出来。
邪恶的东西被激活了,这些东西要开始杀戮每一个人。解某弟兄三人,做过什么官职呢,凉州刺史、豫州刺史、司州弘农郡太守、司州魏郡太守等等,这些职位放到李特父子流民造反的年代,就是一些极其重要的位置。解某一家虽然尽力,但是没有能够把邪恶的东西继续封印起来,就像锁龙石一样,以弟兄三人作为巨石,压在帝国主义等等邪恶孽障的头上。解某弟兄几个,据说在八王之乱中的那几个年头就被平反了,说他们家的好话,说他们在冤枉中死去了,可是这个平反不是今天的平反,就是一些个故作姿态。周仲孙说解某一家当时给平反过了,可是西南各个部族的人都一点不相信。?的不说,梁王被软禁而死,赵王司马伦也被杀死,更多无辜的人还在被杀死,对解某弟兄几个的平反有些什么意义?齐万年那样应该平凡的百姓千千万万,已经在内战里杀红眼睛的司马家族们,只是想用给少数人平反来安抚人心,他们没有做到平反的真正意义,这是他们的局限性。后代人引用平反这么一说,也是需要主意的,毕竟这是封建制度的政治手段,没有封建就没有平反,那么问题是真正的封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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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过了的东西在学一遍,李焉想在威宁县给遭受重创的师傅修建一座道观,刘大毛还想多读一些四书五经,排日打觉得多猎取两只豹子以后,豹皮送给他认识的的两个雷山孤老过冬非常的有意义。平原上的道观已经是不复存在,只有黄昏中隐没的废墟上被落日折射出来一角屋檐。尊师重教,秀才从破旧的道观里走出来消失在山林里,活到老学到老,作为李焉的师傅仍然在学,他手脚还可以活动,既然是成兴公被人都叫他老公公老寿星,他就应该把丹炉在山林里燃烧起来。
蜀地上的老师都不见了,只有骑兵骑着马来去奔驰,这些骑兵也许是魔鬼也许是天使,他们高兴的时候,会从蜀道上牵马而来。到了成都城市里把马匹系在成都的柳树下,骑兵走进已经是废墟的学堂前面,想着在学堂前建造一个新房子,他不做骑兵了来做老师,没有学生他就自己先做学生。他每天不停地削竹简,削出来以后用麻绳穿起来,他还有几个铜板,去找一个会做毛笔的老头子把钱送出去,做学生写字,写了给自己这个老师看,看得满意就不写了,要不就写了再写。骑兵要是想有同学的话,这样,刘大毛就可以出山做一个同学了。他不用整天为世道人心忧患,年纪轻轻就白了大半头发,他哪里都没有去过,整天过着囚犯的日子,未老先衰的他也不是不想四处去旅游。他得给自己做饭洗衣,没有人来给他做这些琐事,他劈柴都十分吃力,牢房后面小山就是他拾柴火捡柴火的地方,夏天里遇上毒蛇咬他一口,他就什么也无法认识到了,毒性大发??学习到此为止。要是不是毒蛇咬他,而是他自己田地上的菜花蛇咬他一口,他虽然有被毒蛇咬伤一样感到痛疼,但是刘大毛知道他不会死去,他最多是被咬的地方肿起一个红包,过几天就没有事情了,辨认是需要时间的,他还是可以通过教训认识有毒的蛇与无毒的蛇。
山林里凡是活着的动物,都有跟着风追赶的能力,没有捕风者的本领,那就不是一个猎手而只是一个猎物。捕风者的能力并不是与生俱来的,排日打也是经过数年的锻炼才练就出来,他可以不认识字,但是他必须认识各种天气。有什么样子 天气就有什么样子的风。春风一般很难吹过山岗,春风从东北方向吹来的时候,山林里的动物都在辨认猎手和猎物,从天一不亮就要开始辨认。各种鸟儿都有自己的航线,猛禽飞得更高,但是猛禽个子大怕被人类射杀,人类只有到达远离自己居住的山顶上才能找到它们危险的巢穴。一只母秃鹫生下的蛋卵,被一个青年从鹫巢里拿走,这只母秃鹫刚刚准备孵化自己的后代,这一天它飞出去最后一次寻找食物,今天捉到一只小动物以后,它就会留在巢穴里专心孵化后代不再进食。那是去年冬天到来之前,也许是好几年的一个夏天的头一个月里,一个青年人想给自己的妹妹拿到一个秃鹫的蛋,可是他为此已经用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来专门做这件事情,这是他第一次在山顶上独自求生,差一点他就没命了,老虎和豹子还有黑熊什么的想把他作为食物,他还没有能力去独自杀死一只大型食肉动物,山顶上的夜晚非常难熬,尽管是夏天他还是感到阴冷。因为他害怕被食肉动物偷袭,他要学习的是如何防止被敌人监视,他的心里必须比所有见到的食肉动物还要阴冷可怕,找到大树在大树上过夜也许是个不错的主意,所以他开始发现大树上面的秘密。有些动物就住在大树顶上,半夜里他捉到一只小鸟,第二天的夜晚他又在另外一颗树上发现有更大的鸟的巢穴,不同是这棵树不在山顶上而是在山壁上,他花费了半天的功夫在从山顶转移到山壁之间,差一点就从山壁上跌落下去,要是跌落下去,下面就是万丈深渊,他的学习也就到此结束。他的躯体将被作为一次祭祀送给山林之神享用,这个他的身体消失了,但是他是雷山猎手排日打,排日打有弟兄与妹妹会带人来寻找他。
还有什么好学的,都要想开始打打杀杀了,已经在打打杀杀了,不可能不打打杀杀了,这个世界分不清谁最先开始挑起战火,谁在自卫谁又在攻击?李焉在亲人死后眼睛红了,家人死了,童年的同伴死了,老乡七零八落没有几个了。剩下一家大伯伯是不过门的亲戚,要不是在逃亡的路上相遇,怕是互相都不认识对方。官府不许迁移到成都的百姓来往,那时候说他们是土匪,到了成都来早就各自分散了,要不是各自都深深地记得对方,哪里还能够互相找回来亲人。家里住在丈人山下,李焉还来不及给自己找到丈人,就不得不离开丈人山。丈人山上有道观,官府不许百姓去投靠道观,山上的道观就不知道什么时候给焚烧了,李焉从此沦为一个乞丐,他开始四处流浪。最初他家里是猎户,懂得在山林里捕获猎物为生,他们家对于说话和外出本来是非常有力的一家,可是天意捉弄人,老天爷不许他们家是一个完整的家庭。李焉的奶奶最先死去,然后就是老弱的爷爷,带着几个野人一样的小猴子,可怜衣服都没有一套像样的能够穿起来体面的衣服,那得要依靠杀死猛兽才能交换回来。老弱的爷爷就在那么一天追赶猛兽的时候被猛兽咬死了,幸好他在被猛兽咬死之前,教会了一帮小猴子,学会如何对待植物,老爷爷认为种田比捕猎容易求生并且安全,所以他总是希望自己的娃长大了去平原上种田。要教会孩子是困难的,奶奶生前,生下的大孩子二孩子,都夭折死了。没有接生婆,爷爷做的接生婆,他划开胎盘脐带的时候用的是柴刀,他哥哥家里的女人过来帮忙,在山洞中两个人一起把李焉的奶奶使劲地按住的稻草铺盖上,李焉奶奶叫喊的时候把山洞里的蝙蝠惊吓了,大白天在山洞里飞来飞去,柴火燃烧得十分梦里,几只蝙蝠飞到山洞洞口又立即飞进来。
刘大毛的爹妈死得早,可是他爹是个什么人物。刘家住的大院不过是别人家的以前平邑的官员的住宅,在刘大毛爹妈手上还来不及有任何的经营,刘大毛的爹先病死,然后母亲跟着不到一年就去世了。偌大的一个住宅,就留给了刘大毛家里弟兄五个,弟兄五个都不能照顾自己,但是他家有人照顾,并且照顾刘大不到三年就做了平邑的县长,平邑县城里几个稍微身强力壮的,都得听从刘家的调遣,刘大兄弟五个所谓的照顾自己,不是说他们年纪轻而不懂事,他们已经很“懂事”了,就是不要去一味地欺负别人。他们家从广汉郡搬家过来的,那里和平邑都是一样的山地,刘家人在那边也是经常有人“照顾”,刘大毛父亲调遣别人十分习惯了,没有人可以让他调遣他就生气,一生气他就发脾气,刘大毛母亲已经非常害怕丈夫发脾气了,自己是小妾,大房的夫人孩子都给刘大毛母亲给赶走了。刘大毛很早就受到了教育,他受到的教育是仇恨别人,把别人当作垃圾不把自己当作宝贝。除了刘大毛之外,刘大刘三等四个弟兄比刘大毛更加可怕,他们几个把别人当作奴隶,和周仲孙一样没有区别,因为他父亲就是周仲孙一伙的,他母亲是个喜欢穿金戴银的女人,和周仲孙家里的女人也是没有两样。刘大毛的父亲不是整天喜欢发脾气的时候,这家人也喜欢讲究礼节,刘大毛父亲和母亲有很多时候非常有礼节,他们对礼节的重视反而远远超过普通人。他们做事情十分讲究,不讲究就不舒服,比如喜欢别人向他们磕头,喜欢别人来哀求他们。刘大毛父亲身前最喜欢拿皮鞭抽打囚犯,没有囚犯可以抽打的时候,他拿着皮鞭对着木头桩子也要抽打半天,在刘大毛父亲看来,这是他的风度,要是隔三岔五地不来上一次,他浑身就会不舒服,看到刘大毛五个小屁孩子都想抽。
第二百七十四章继续交待(28) '本章字数:3396 最新更新时间:2011…03…26 16:27:26。0'
山林里没有天生的向导,做向导的就必须有足够的耐力。要是在夏天往山林里穿行数百里,主要是能够不被毒蛇咬伤。夏天火热起来,山林里非常容易凉快的,可是山林里的凉快也容易侵蚀身体。做向导的都带有天生的关节炎。
毒辣辣的太阳下,枯草一般颜色的毒蛇团成一圈在路边晒太阳,这种毒蛇颜色与草丛混杂在一起,不容易辨认出来。毒蛇虽然有毒,但是它们一般并不主动袭击行人,可是它们要晒太阳,肉鳞片之间容易生长微生物,晒太阳是个不错的杀菌办法,行人匆匆来去,不留神踩到一团枯草,结果被误伤,这一次误伤无可救药,行人尽管有能力杀死这条毒蛇,可是不久这个行人也就倒地不起了,因为他知道被毒蛇咬伤自己必然是不可救治了,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只能杀死毒蛇泄愤。这个行人还有同伴,行人给行人同伴交待遗言,没有笔墨纸张只能传口信,同伴把遗言通过口信带给不幸的行人家人,同伴埋葬了死者还要继续赶路。要是在丘田之间,因为可以用砍刀挖开泥土,路边便多出一块坟墓,同伴便记得这个地方,这里被毒蛇咬死一个行人有坟墓作为路标。要是在峡谷里,根本就没有条件为行人埋葬,那就找到一个稍微偏僻的地方,在一块岩石夹缝中间,把行人的遗体塞进去用石头堵上,要是有山洞,放进山洞里最好不过。但是不能放在显眼的地方,放在显眼的地方都会被野兽当作食物吃掉,所以就算附近有山洞也得找山洞的角落旮旯里,并且用石头压住,行人同伴仍然会告诉遇见的人,这个山洞里某个地方有行人的遗体。就算是隐秘的地方,行人的遗体仍然难免发臭腐烂,发臭腐烂就会制造沼气,山里的瘴气就是这样来的,动物的遗体使得山林里传出一股子杀气,这是死者遗体发出来的杀气,死者的灵魂没有杀气,有杀气的话也是生前就发出来了。埋葬在泥土中,尸体仍然会有瘴气,不过在平地上瘴气容易被风吹散,而到了山林,山林的里风气是不容易吹散的,山林里风气长久笼罩,有山脉和树林草木的地方,就有万物之一的风气。风气是向导问路的敌人,在山林之间来往,一匹健壮优美的公马,就算能够日行千里,到了山林中,不过是野兽和死神眼里的一排骨架而已,风气一吹过去,这匹健壮的公马就会胆战心惊,向导的责任是要让这匹公马安全地走出山林,向导必须把马匹带到平地上,用来给自己争取时间赶路,宁肯自己被毒蛇咬伤,也不肯让属于自己私有物品的一匹健壮的公马来受伤。向导抬头看到蓝晶晶的天空上漂过一团公马一样的白云,他知道最近风气比较好,对于自己和公马一样都比较安全,他可以放心地舒上一口气了,想到走过的陡峭的山峰,这第一次牵马走过山林,真是一次冒险的经历,幸好他完成了牵马走过山林的经历。他认识到,要想在日落之前到达某个地方是不可能的,随之而来的是他必须找到合适的地方过夜,马的用途,并不是只是用来奔驰,这匹公马要是代替主人踩到那条毒蛇,问题仍然是很多的,行人作为主人,他没有完成一个向导的职责,他失去了自己的物品,还给山林里留下一匹死马,他要是没有死马当作活马医的本事,就不要逞能带着马匹走过山林。马匹就算没有踩到毒蛇,在山林的峡谷上穿行的时候,受惊落下悬崖的可能性仍然是不能排除的,那么他就得探寻出更多的道路来通过山林。他不是非得带着一匹公马在山林唯一的死路上穿过。
排日打还有保洞哈,天生就是猎手,天生就是好向导。他们两个中,保洞哈对向导工作更加熟悉,自己家的寨子和雷山的寨子他来去好多次数,他呆在雷山的目的就是为了做两个寨子的向导。不论哪一个寨子需要,他都得要出来满足。但是,一个好的向导,绝对不会只去过一片山林里的两个寨子,所以保洞哈和排日打一样,都去过很多寨子,没有去过的到时候也会去上一遍,做向导的时候可以打猎,打猎的过程也是探路的过程,学习到辨认山林的方向,这个是需要文化的,认识到自己需要文化,就可以渐渐地摆脱猎手这一个身份。
之所以李焉会有成兴公这个师傅,是因为李焉爷爷的命运决定的。李焉的哥哥和二哥都死了,他是大哥,家里还有三个弟弟妹妹,一家四个跟着父亲来到丈人山下,有了一小块田地,这是山田,虽然仍然在山上,可是山下就是平地,一望无尽的平地,这是过去李焉爷爷和父辈手里在夜郎郡不曾见到过的。多么可贵的一块平地,只要有一把锄头,就可以自己动手有事情可做了,看看别人家的菜园里都有一些什么蔬菜,看看别人家的山田里种植的是荞麦还是黍米,不管是什么,来到丈人山之前,一路上他们已经见识到成都这里的生活,同样是在山上,这里就没有猎物可以提供李焉一家来捕杀,这里只有地可以耕种,除了种地他不应该有第二件事情可以做的,一家老小都等着吃饭,而答应他们家里来到这里就给田地耕种,也是分了田地的。可是李焉家里经验太少,不知道种田的难处,种田还得上交谷子,没有上交就不给继续种田了,那他们一家既然已经大老远搬家过来了,还怎么愿意轻易地就回去呢。李焉的父亲母亲还得在丈人山下为饭菜忙活,李焉则开始出门去打猎了。
丈人山不能打猎,明文规定禁止捕杀任何猎物。但是丈人山背后还有大山,那些大山里仍然有猎人和猎物,李焉这就经常外出不回家了,他开始到远处去为生计操劳。到了蜀郡,本以为可以从猎人变成庄稼人,从夜郎郡到蜀郡,结果还得在蜀郡打猎。蜀郡山地人多,打不到什么猎物,但是有好心的人家告诉李焉,要是有胆量去远处的大山,找到同伴,就可以一起猎取大的野兽。李焉觉得应该这样,便听从了建议,找到同伴约好时间,回家拿到最简单的姓李和干粮,这就出发到远处了。渐渐地李焉越走越远,走到汶山郡去打猎去了,李焉认识的人也越来越多。本来他就不太会说这蜀郡还有汶山郡一带的土话,不过认识的人多了,他就听得懂。李焉好像学到了认识路,他学到了在丈人山还有汶山郡的山林里做向导的本事。夜郎郡他反而不熟悉,回到夜郎郡他需要别人来做向导,对于李焉来说,最重要的是如何懂得在夜郎郡找到向导并让对方同意做自己的向导,自己不懂请别人来教导,也是一种学习,这种学习形式比学习的内容更重要,学习内容虽然可以没有止境,但是不是每个人都需要把所有内容都学习一遍,但是李焉学习过的东西,他必须再回头复习,他对于种田仍然非常喜欢,他也在深入到汶山郡去打猎的时候,学习到了别人家里如何渡过半猎人半庄稼人的生活。
任何学习都有干扰,对于李焉来说,他的干扰很大,大到他几乎不能面对。学种田就得学会怎么与收租子的人打交道。收租子的人都是地主还是官府的什么人?他必须认识了解,至少要知道对方除了收租子,还做些什么事情。关于自己一家,怎么从夜郎郡搬迁过来的,又怎么各自分家,自己一家又怎么到了丈人山下来了?他也需要联络亲情,上一代搬迁过来又各自分别是高兴还是悲哀,也是李焉非常清楚的,他不想清楚都不行,这是强制的学习,因为这个是生存,生存要求你学习就得学习,不学习就会落后挨打。而李焉一家能够到丈人山下种田,已经是比?的夜郎郡部族搬迁过来的命运优越百倍了,李焉知道,这是从他爷爷开始就打下的基础,李焉得要学习自己的爷爷,是怎么带着子孙后代来到成汉国的。
李焉认为自己的爷爷是个会学习的人,可是李焉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爷爷,他打猎被野兽咬死,死得很壮烈的,不像有的人家爷爷就没有那么英勇事迹了。李焉为自己的爷爷骄傲,但是他并不因己而人,也许有的人家的爷爷做过坏事了,但是到了孙子这一代就开始变得争气懂事,不再是一个做坏事的后代。在山林里,失去一件认为是自己的东西,那是有人干了很大一个坏事,山林里就是这样的生活,生活都不好,?希望自己有学习的机会。仅有的物品,只是用来保证最低限度的生活,要是失去了就无法保证,连基本生活都保证不了,还拿什么来保证学习呢。学习一次就是失去一次物品,虽然不学习就没有文化,不懂得如何与别人交流,渐渐地就会自己做了坏事都不知道,可是在得到物品比做坏事正确的年代,还有什么坏事好事的分别呢,只有一个解释大家都是坏人了。非要说好坏,爷爷做坏事,到了孙子又懂得的,那就是社会进步造成的,李焉生活的时候,谈不上社会生活进步,不退步都是万幸了,所以一个人学坏了就很难变好,要是一个好人则容易变坏,好人永远在减少坏人永远在增加,要不然人怎么会越来越多。李焉开始知道蜀郡同样有坏人,汶山郡也可能有,老家夜郎郡同样可能有的。
当然,不管自己是不是一个坏人,李焉认为周仲孙一定是个坏人,他不是坏人怎么会想谋害自己呢。不说好坏,对付谋害自己的人,就是让他失去谋害自己的能力,让他天天反省做交待,直到他变成一个好人,这就是不说好坏的态度。
第二百七十五章继续交代(29) '本章字数:3218 最新更新时间:2011…03…26 16:38:59。0'
刘大毛知道自己上一辈是有问题的,至少他父亲身上问题很严重。可是他要认识到父亲身上有问题,需要有一个条件来让他认识到,那就是大环境相对要没有恶化。因为他认为父亲有过错而自己想要纠正,就必须得到外部的支持来完成属于内部的学习和改造。
刘大毛一直搞不清楚父亲有些什么样子的问题,虽然他一直比较迷惑,父亲死去以后的几年的时间里他仿佛心里有些感受,可她仍然不明白是什么感受,他拼命地给自己寻找线索来查清楚,为此与弟兄几个发生了很大的矛盾。他被刘大几个认为是疯疯癫癫的,没有一个弟兄认为他是一个明白人。家里有问题就是有问题,罪恶是可以人为掩盖的,但是罪恶并不会消失,一个人只要犯下罪过,他自己死了,罪过也会留给子孙,要是他的子孙感受不到,就会让大环境感受到,大环境会通过压力自动逼迫来消除罪恶,迟早是要影响到他的子孙的。刘大毛喜欢读书,这给了他反省父亲罪过的机会,不读书的人比起读书的人来说,当然就少了一份分辨罪恶的能力,少一份能力对个人不要紧,可是对大环境就会有影响,这个影响是人的生命本能决定的。人有怎样的生命本能是另外一个问题,人少了罪恶感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刘大毛一家开始分成两派,最开始刘大毛只有孤零零地一个人成了一派,而且他一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不能与弟兄几个好好相处,虽然是相处不好,但是这并不影响到刘大毛喜欢读书。他在罪恶的父亲生前就已经开始喜欢读书了,他读书居然都到了不明白自己是在读书的地步,父亲对于他私自读书一点感觉都没有,令刘大毛气愤的是就连母亲也毫不同情他。
在益州广汉郡呢,不是在夜郎郡,广汉郡和夜郎郡一样各自都分别不平静。刘大毛生活在父亲的武斗生涯里,弟兄几个都以武斗作为唯一的乐趣,刘大毛并不是身体不好,那是后来被当作疯子以后给摧残的。至少在广汉郡县城呆的日子里,刘大毛的身体一直非常的好,与弟兄几个没有两样,一般地都是知道只能过武斗的日子,没有?的日子可过。一个意外,让刘大毛得以在少年看到竹简,他看到竹简上写着的乌黑乌黑的一个个大字的时候,忽然觉得这是属于他自己亲自制造并写出来的东西,他好像感觉到,这不是竹子而是另外一种东西,是一种绝对可以用来让自己打发少年时光的东西。从那以后,尽管并不知道这是与武斗不同的另外一种学习的刘大毛开始寻找这捆竹简的来源,直到他找到可以教他识字的先生。刘大毛的父亲绝对不允许孩子们读书,他认为只有学武才能求生,要是学到了认字,那就是对刘家的大不敬。刘大毛私自的爱好被父亲发觉以后,不,应该说是被他母亲先发觉的,母亲告诉父亲以后,父亲才暴戾地制止了他,断然地不许他再见到任何可以教他读书的人。
刘大毛一生唯一挨过一次父亲的皮鞭,就是因为他偷偷识字。从此以后,刘大毛就再也不敢让任何人知道他在认字,被父亲用皮鞭抽打以后开在偷偷认字,直到刘大毛父亲母亲都死去以后,刘大毛的事情才被弟兄们给发觉。刘大毛因为母亲向父亲告密而受到责罚,他就不愿意让哥哥弟弟也知道他还在继续“犯错误”,父母双亡,后死去的母亲也没有再发现刘大毛这个问题,忽然之间家里起了变化,刘大毛仍然不敢私自读书识字,直到嫂子嫁进了家门不到一个月,刘大毛的嫂子就改变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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