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名探千王-第6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带队的是一位警长,年纪在四十几岁左右,中等身高,体形偏瘦,上宽下窄的‘甲’字脸,额头数道皱纹深得象是刻上去似的,颧骨高高凸出,好似皮下倒扣了两个小酒杯,唇上留着几十根胡须,修理得非常细心,齐齐整整,有如刷墙用的排笔一般。

    下得车来,警长双手插腰环顾左右,看似疲惫的眼中不时闪出犀利的精光。

    这应该是一位有些道行的老警察,可惜的是属于那种只会埋头做事,不懂逢迎拍马,欺下瞒上等伎俩的老实人,所以年过四十,还只能留在小县城里当个小警长——陈万仁自持身份,不愿意降尊屈就,亲自出屋去迎接一个警长级别的警察,我们是客人,陈万仁不动,我们自然也不便去打招呼,从敞开的大门望出去,这就是这位警长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

    赵管家上前,把这位警长迎进屋里,至于其他的警察,则暂时留在客厅外面听命。

    钱和权、真是好东西啊!

    当一个人拥有这两样东西的时候,连代表着国家权力象征的警察都要低声下气,温顺得就象婆婆面前的小媳妇!

    “老爷,县里的孙警长到了。”赵管家禀报道。

    陈万仁当然早就看到警察的到了,但直到赵管家通禀以后,这才放下正在吸着的水烟袋,抬起眼皮扫向对方——不为别的,就为摆老爷的派头,从气势上先压住对方。

    “陈老爷子,您好,我是兴隆县警察局重案组组长孙福堂,奉命来贵府调查命案,希望能得到贵府的协助。”孙警长挺直他那并不怎么强壮的身体,向陈万仁说明自已的任务。

    “哦,孙警长,辛苦你了。张局长近来怎样?是不是还经常咳嗽?”陈万仁点了点头,算是和对方打过招呼,随即问起对方顶头上司的情况,一方面表示自已和兴隆县警察局局长的关系很好,别一方面也是有意无意地警告对方自已的影响力,查案的时候小心一些,不要把他当成只是有钱的冤大头,想怎么打秋风就怎么打秋风。

    “谢陈老爷子的关心,我们局长的身体已经好多了。”孙福堂答道,他是老警察,自然听得出对方的弦外之音。

    “呵呵,那就再好不过了。县城到这里路程不短,一路舟车劳顿,弟兄们都辛苦了。这个时间来,大概是还没来得及吃中午饭吧。赵管家,吩咐厨房马上生火做饭,招待各位警官。”恩威并施,这才是高明的驭人之术,前边既然已经给了下马威,后边自然要给个甜枣尝尝了。

    “呃,陈老爷子的好意,孙某心领了。不过公事为重,我们还是先调查案件吧。”吃大户,吃苦主,这种事再常见不过了,所谓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吃公家饭的光靠每个月那点儿薪水,怎么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儿?不过,陈家的便宜是那么好沾的吗?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万一查出一些不利于陈家的疑点,该怎么查下去就是个问题了。

    “嗯,孙警长公而忘私,堪称公务员的楷模;好吧,公事为重,案子的事就麻烦你了,希望你能尽快破案,还死者一个公道。”意思到了也就是了,陈万仁也不勉强,表情严肃地叮嘱道。

    “是,陈老爷子请您放心,职责所在,孙某断不成了有半点儿懈怠之心。请您派人带我们到案发现场吧。”孙福堂答道。

    “嗯,赵管家,你带孙警长去柴房吧”,陈万仁正要吩咐赵管家去做事,忽然从旁边传来轻轻的咳嗽声,转头望去,却原来是李茹男在向自已正挤眼睛,这才想起,自已曾经答应人家调查此案。

    “,噢,孙警长,有件事需要先向你说一下。”陈万仁是有头有脸的人,说出去的话不能不算数,赶紧叫住正要转身出门的孙福堂。

    “陈老爷子,你还有什么吩咐?”孙福堂恭敬的问道。

    “是这样,先向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李茹男小姐,这位是江一凡先生,他们俩位是北平城贝克侦探事务所的负责人,也是我侄子的好朋友。事有凑巧,前几天恰好来雾灵山秋游,就住在我家。今天上午刚从雾灵山上游玩归来,得知我家出了人命案,所以想要参加案件的调查。本来我不想麻烦他们,不过他们俩一片诚意,我也不好拒绝。如果孙警长觉得没有问题的话,我想让他们帮帮忙也可以吧。”陈万仁说道。

    “这,既然是陈老爷子的意思,那就这样办吧。不过事先说好,案件调查的时候要以警方为先,两位的调查不能影响到警方的正常工作,否则会让我很为难的。”

    孙福堂迟疑了一下儿,心想,这算是什么事!既然请来私家侦探,那就是想私下自已解决,既然如此,干嘛还跑到县里报案,把自已这样的正经警察当成什么?!

    不过不满归不满,他却是不敢当面拒绝的,人家事主家有的是钱,爱请多少侦探就请多少侦探,自已管得着吗?

    “孙警长,希望合作顺利。”李茹男哪儿管他乐不乐意,只要让自已参加案件调查就够了,反正她也没指望这个警察会帮自已。



………【第二百四十七章 重要线索】………

    柴房在后院的一个角落,距离和厨房不是很远,发现胖丫的尸体后,陈万仁命人守在门口,不允许任何人进去——他是当过县长的人,在他当官的那个时代,县长还被称为父母官,行政、司法大权一手独揽,县里出了案件,他也要负责查办,审理,故此明白保护好案发现场,不使现场破坏,线索丢失的重要性。

    见赵管家带着警察还有我们过来,把门的家丁连忙站到一边。

    “有人进去过吗?”赵管家问道。

    “没有。您看,锁还挂得好好的呢。”家丁答道。

    柴房只是堆放柴草杂物的地方,里边无非是一些稻杆麦秸木头之类的东西,对日常生活很重要,本身却值不了几个钱,没有人打那些柴火的主意,所以柴房的门通常都是开着,谁都可以自由进出,而发生命案以后,为防止有人进去破坏现场,陈万仁不仅派人把守,还特意在门上加了一把锁,这样一来,即使是把门的家丁也没办法进去,至于开锁的钥匙,则由赵管家亲自保管。

    柴房的锁被打开,赵管家伸手一推,吱呀,很少活动的门轴发出轻微的响声,或许因为大家都知道正有一个十三岁小女孩的尸体躺在里边,这声音显得格外的刺耳。

    “张警官,你们请进。”赵管家很懂分寸,现在是警方查案,一切以警方为主,自已要做的就是从旁协助,而不是对人家发号施令。

    陈家的柴房很大,到处堆满了柴草,因为并非为了住人,所以平时不会有人打扫,窗台、墙壁、地面,哪儿哪儿都是灰尘,靠东边的柴堆被翻得七凌八乱,一只赤裸的小脚丫就从那里伸了出来,表面呈暗灰色,一动不动,冷眼看去,几乎和旁边的柴木没有分别。

    没有急着进去,孙福堂站在门口仔细观看着屋里的情况,看到地面杂乱的草木树枝时,眉头不由的皱了皱。

    “地下怎么这么多脚印?”他向赵管家问道——脚印是查找凶犯的重要线索之一,很多案件就是靠犯人在案发现场留下的脚印顺藤摸瓜而侦破的,但现在柴房的地面不是脚印太少,而是太多了,乱糟糟的,其中一些干脆就重叠在一起,根本分不出原来的模样。歧路亡羊,线索太多,反而成了没有线索。

    “噢,最早发现胖丫的阿四胆子很小,看到胖丫死了人都吓傻了,光知道拼命尖叫,结果把院子里的人差不多都惊动了,大家都跑来看发生了什么事情,结果就成了这样样子。”赵管家答道。

    陈万仁有学问,有见识,懂得保护案发现场的重要性,可陈家那么多的下人仆役却没那种意识,这种事,抱怨也没有用。

    现场被破坏到这种程度,再谈保护也没多大意义,孙福堂不再说话,迈步进屋,来到柴堆旁边,我和李茹男同样也跟了过去。

    柴堆上,躺着胖丫的尸体,没穿外衣,身上是一件深色的粗布短衣,短衣已经穿了很久,被洗得颜色都有点发黄,有几处破了的地方还打着补丁,她的眼睛紧紧闭着,就象睡着了似的,但头却向右夸张地扭着,几乎和肩膀平行,如果没有底下柴木的支撑,说不定会扭到后边,她的两只手臂摆在胸前,十指弯曲,似是要抓住些什么。

    李茹男把脸扭了过去——这个女人,一心想当大侦探,象福尔摩斯那样成为传奇性的人物,但她本人却从没见过死人的尸体,本以为自已可以象小说描写中的侦探那样可以理智冷静地向对案发现场,抽丝剥茧,寻找线索,精心推理,进行破解案情,将犯人绳之于法,可当真正面对胖丫的尸体时,她才突然发现,原来自已并非想象中的坚强。

    望着胖丫早已变得僵硬的身体,我心中也不由得感到几许唏嘘。人的生命真的是非常脆弱,我还记得三天前她拿到糖果时欢喜雀跃的模样,那种发自于心底的天真笑容,实在是让人难以忘怀,但事隔仅仅三天,这个天真朴实的小姑娘就这样静静地躺在那里,而且再也不能醒来——是谁,这么残忍冷血,对这样一个柔弱的小女孩儿居然也下得了手。

    站在胖丫身旁,孙福堂低头仔细观察半晌,他是警察,吃的就是这行饭,自然还会那么多愁善感,对他而言,这就是一具尸体,和以前侦办案件中的受害者没什么两样。

    “开工了。”扭过头,他向后边的警察吩咐,几个警察于是忙碌起来,拍照的拍照,绘图的绘图,取证的取证,正所谓强将手下无弱兵,孙福堂是位有能力的警长,他带来的手下也不是只会吃饭的饭桶,人虽不多,却是忙而不乱,井井有条。

    “,体表无明显伤痕,死因,颈骨系被外力扭断,死亡时间,估计在四十八至六十小时之间,死前有搏斗迹象,右手食指指缝中有黑色丝状物,有可能是某种纺织品的纤维”,一名警察一边检查着胖丫的尸体,一边高声汇报自已的发现,旁边另有警察将情况记录下来。

    “黑色的纺织品纤维?让我看看。”这可能是一条调查线索,孙福堂在那名警察旁蹲下,那名警察则小心翼翼的把刚刚从死者指甲缝中取下的纤维用镊子举到他的面前。

    “这会不会是从凶手身上撕扯下来的?”仔细观察着那几缕纤维,孙福堂自言自语般的问道。

    “有可能,死者死前应该有过激烈的反抗挣扎,左手无名指,右手中指的指甲端部断裂,从断裂的情况看,应当中用力过猛所至,而这缕纤维可能就是那时从凶手的身上刮下来的。只可惜这段纤维太短,很难判断是什么材质。”那名警察答道。

    “是呀。看来这只能做为辅助证物,没办法做为调查目标了。”孙福堂稍稍有些失望——如果扯下来的是一块又或者是一片,警方就可能通过查找穿同色衣服的人身上是否是新撕开的口子或孔洞来寻找嫌疑对象,但仅仅这么一根短短的纤维,可以说稍不认真看不到它的存在,怎么找,怎么查?

    “不,我倒觉得这应该是一条很重要的线索。”经过了一段时间的适应,李茹男总算是能够正面死者的尸体,听警察报告说找到了可疑物,便也靠近查看。



………【第二百四十八章 侦探的感觉】………

    孙福堂的瞳孔不易觉查地收缩了一下,那是心中不满的潜意识反应。

    从内心深处,孙福堂很不喜欢我们这两个跟在身边东张西望的家伙,警察是干什么的?专职不就是抓差办案吗?狗都跑去抓耗子了,那还要猫干嘛。

    不过尽管心里不爽,外面上他却不会表现出来,他是警察,看人识人的眼光要比一般人高出许多,看到李茹男的第一眼,就知道这是有权有势大户人家的千金,衣着时尚,气质高傲,这种气质绝不是普通家庭人家所能培养出来的,再听陈万仁说这是在北平城拿照执业的侦探社的负责人,也就更加肯定对方的身份不同一般。陈万仁说其是恰好到这里游山玩水,事情真有那么巧吗?

    孙福堂虽然不是擅长逢迎拍马拉关系的人,但也不至于傻到去做那种自找苦头的事情。

    “哦,李小姐,你有什么想法吗?”孙福堂问道。

    “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是北平八大祥之一‘瑞蚨祥’绸布庄的独家专营,被称为‘张李恨’的绸缎。”李茹男这句话虽然不是百分百的肯定,但从她的语气和表情不难看出,她对自已的判断有着百分百的信心。

    孙福堂是兴隆县的警察,从来没有去过北平城,享誉北平,大名鼎鼎的八大祥绸布庄于他而言只是一个名字,完全没有任何概念。

    发觉孙福堂的眉头皱着,李茹男大概也猜到了对方的疑惑,一个分不出麦苗和杂草区别的农夫不可能获得好的收成,一个没听说过‘瑞蚨祥’的警察又怎么能明白这根布丝的重要?

    “瑞蚨祥,开业于清光绪19年的绸布店,是京城‘八大祥’之首,专营绸缎及服装制作生意,是享誉海内外的老字号,在北京城流传多年的歌谣中唱到‘头顶马聚源、身穿瑞蚨祥、脚踩内联升’,就是指马聚源的帽子,瑞蚨祥的成衣,内联升的布鞋,穿着这三样是一个人身份,地位,品位的象征,由此可见,瑞蚨祥的名气之大。”李茹男进一步讲解,能够在一名老警察面前如此侃侃而谈,她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

    “,噢,原来如此,所以呢?”孙福堂再问——这个城里女人想不到还真有两下子,听听她的分析,或许对案情的调查会有帮助吧。

    “瑞蚨祥的绸缎、服装非常有名,但价格高也同样有名,就拿‘张李恨’这种绸布来说,其薄如翼,其黑如墨,虽洗而不脱色,故称之为‘张李恨’,张李者,三将军张飞,黑旋风李逵是也,以他们两个做为这种绸布的名称,就是形容其颜色的特殊、难得,据说其染制工艺极为复杂,有四十余道之多,稍有失误就会失败,就算是经验最丰富的老工匠,十次中最多也只能成功三次,所以价格极为昂贵,每匹售价最低在二十块大洋以上,即便如此,也常常是有价无市,想买也买不到。所以,如果这根布丝如果是从凶手身上扯下来的,那么这个凶手当时肯定是穿着一件材料为‘张李恨’衣服,而符合这种条件的人,在这个地方我相信绝不会太多。”李茹男答道。

    听完李茹男的分析,孙福堂没有马上回答,这种可能性的确存在,但这个结论却绝不好下——首先,这条布丝是否是所谓的‘张李恨’只是李茹男一面之词,这才需要拿回县城找相关方面的专家进行研究确认;其次,假如这真的是‘张李恨’,那么疑犯的指向显然是冲向陈家人,因为以‘张李恨’的价格,雾灵山庄里也只有陈家的几位主子消费得起,陈万仁是地方上有头有脑的人物,虽然现在过着退休的生活,但在兴隆县还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力,自已把陈家的陈家做为杀人凶手进行调查,错了固然会引起陈万仁的不满,就算对了,常言道‘胳膊肘不向外拐’,也难保人家不心生怨怼,以后有机会就给自已小脚穿。

    “,另外,凶手可能是一位男性。死者的直接死因是颈部骨折,从刚才这位警官的验尸结果分析,颈骨是被一下扭断的。死者尽管只是一位十三岁的小女孩儿,力气有限,但一下就把她的颈骨扭断绝非一件轻松的事情,这不仅是力气大小的问题,而且还有对人体骨骼了解程度的问题,不懂这些,力气不可能使得恰到好处,仅仅颈骨扭断,而颈部肌肉没有被扭伤痕迹。所以,我判断凶手是一位成年男性,而且是一位练过武术的男性。”说完那些,李茹男还不知足,或许是很享受到那种侦探的感觉,她的表现欲被勾了起来,一连气儿接着说了下去。

    这个女人,还真是给点儿阳光就灿烂,人家孙警长没去过北平城,不知道八大祥的事,搞不清楚那根布丝的问题很正常(话说回来,除了专门做绸缎生意的人,有几个正常男人会对绸缎熟悉到只凭一根线头就认出其产地,商家?),但人家当了少说十几年的警察,就算笨,难道会笨到从死者的死因判断不出凶手的情况吗?这对警察而言,应该算是最基本的能力吧。

    真是好出风头的女人。

    我暗自摇头苦笑,当然,这个动作不能会让李茹男看到。

    孙福堂的涵养不错,尽管李茹男所说的很多东西都属于一般性常识,但他还是忍住,没有打断或者反驳。

    柴房的调查进行了大约有半个小时,除了刚才发现的那些,并没有找到更多的线索。该标记的标记,该收起当证物的当证物,孙福堂告诉赵管家把胖丫的尸体收殓,柴房暂时查封,在没有结案前不得使用。



………【第二百四十九章 回现场】………

    现场调查完后,接下来就是对证人的询问。

    最先发现尸体的阿四是陈家的一名杂工,主要负责院子里的卫生打扫以及砍柴挑水之类的粗活,年纪约在三十左右,人很老实,穿一身打满补丁的土布裤褂,被带到我们面前还没有问话,身体已先哆嗦了起来。

    “你是什么时候发现死者的?”孙福堂问道。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阿四答道。

    厨房生火做饭,无论是熬粥还是准备洗脸水,都需要柴草,所以阿四起床的时间比其他仆役更早,当别人还在为离开枕头而挣扎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往厨房搬运柴草了,早上要用的柴草搬完以后,接着就是拿把扫帚扫院子,这样的模式,除了偶尔下雨的日子从没变过。

    “天刚蒙蒙亮,也就是说早晨五点半到六点左右了?”调查笔录是不能用这类模棱两可的词,孙福堂要把时间量化。

    “这,你说是就是吧。”乡下农村的生活节奏很慢,连带着人们对时间的概念也不是很强,搞不好这个阿四连“小时”这个时间单位等于多久都迷迷糊糊呢。

    孙福堂眉头皱了皱,乡下人,有钱读书受过教育的人很少,不少人甚至连自已的名字都写不出来,和这样的人交流沟通,有时实在是件很让人头痛的事。

    “说一下发现尸体的过程。”孙福堂吩咐道。

    “今天早晨,我和平时一样,天没亮的时候就起来了,先把厨房的水缸挑满,然后就去柴房抱柴火。早晨厨房一般要烧三捆柴,抱第二捆的时候,天差不多已经亮了,我觉得脚底下踩着了什么东西,感觉和柴火不一样,拿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只粉色的鞋子,样子还有八成新。我当时心里就一跳,因为这认得这,这只鞋是胖丫的,因为胖丫的脚比别的小孩儿都大,所以她的鞋也做得也要宽一些。粉红色的那双鞋是上个月她娘给她新做的,她特别喜欢,刚穿的那几天逮着谁让让谁看,我故意逗她,说鞋太肥,太难看,惹得她直跺脚发脾气,足足三天时间没有理我,后来我用野花编了个花冠她才把气消了,所以我对这只鞋印象特别深刻,一眼就认出来了。想起这两天胖丫失踪,大家找遍了雾灵山庄还有附近十几里的地方都没有找到,心想她该不会就躲在柴房里吧?想到这儿,我连忙把柴堆上边的柴火搬到一边,搬了三四捆后,就见到了娃儿的脸,刚开始我还以为她睡着了,谁想刚一推她的肩膀,她的脑袋就忽悠一下儿扭到了后边,吓得我魂都没了,连滚带爬地跑到柴房外。”阿四复述道。

    “这么说,发现死者时你是一个人?”孙福堂问道。

    “是。警官老爷,您,您该不会怀疑胖丫是我害的吧?不是,警官老爷,真的不是我!”

    以为孙福堂把他当成杀人凶手,阿四吓得叫了起来,鼻涕眼泪直流,连脸都吓白了。

    如此胆量,就算他说自已是杀人凶手恐怕也没有人信,如果真是,那他的演技就实在是太出色了。

    “我说过你是凶手了吗?”孙福堂是又好气又好笑,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胆小怕事,自已不过是依例调查,至于吓到这种程度吗?

    “呵,阿四,你不用害怕,我们只是想知道发现腾丫遗体前后的情况。你只需要把你知道的情况如实说出来就行了,只要事情不是你做的,孙警长是不会冤枉你的。”也许是看阿四吓成那个样子太可怜,李茹男插口安慰道。

    越俎代疱!真冤枉也好,假冤枉也罢,现在是调查阶段,也许这正是人家孙警长的惯用手法之一,你只不过是在协助调查,多这个嘴干嘛。

    我心中想道。

    李茹男是女人,同时又是陈家的客人,在阿四眼里就等同于陈府自已的人,有了这层关系,他更相信李茹男说出来的话,情绪于是渐渐平静了下来。

    “你说你发现胖丫后被吓得跑出柴房,然后呢?”孙福堂再问。

    “然后,我当时吓得腿都软了,出了柴房门口,站都站不起来,只是一个劲儿地叫救命。厨房的老张还有老李听到叫声跑来,后来小红小青她们也跑了过来”他说了一大串的名字,听称呼,大部分应该是陈府的下人和家丁。

    太多的人名,自然有负责记录的警察记在本儿上,而我并没有心情去记那些东西,站起身来,我推开门离开了作为警方临时办公的客房。

    虽然已进入初秋,但下午的太阳还是很大,晒在身上暖洋洋的很是舒服,特别是在查看死者的尸体并调查证人之后,这种感觉就更加明显。伸展开手臂,迎着刺眼的目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整个人的精神也清爽了许多。

    移步来到柴房所在的院落,这里已经被警方划为禁地,院子中间用绳子隔开,柴房那边任何人不许进入,两名陈府家丁则坐在绳索旁边,一边晒着太阳,一边看着柴房;见我进来,连忙站起来,“江先生,您要再看柴房吗?”

    “噢,不是。你找把梯子,我要到房上看看。”我吩咐道。

    其实用不着梯子我也可以非常轻松上到屋顶,只不过大天白日,我没必要展露身手给别人表演看。

    我是警方许可参与案件调查的人之一,这件事情赵管家早已向下人们通知过,所以我的要求就等同于警方的要求,一名家丁马上离去院子去找梯子,不大一会儿就扛着一架梯子回来。

    “江先生,您是要上哪间房?”家丁请示道。

    我环顾四周,见这个院子里厨房最高,于是让他把梯子架在厨房房檐。



………【第二百五十章 方位】………

    上到屋顶,眼界顿时为之宽广,这里虽不是雾灵山庄最高的建筑,但也属于较高的之一,站在上面,整个陈家大院的面貌可谓尽收眼底,不仅如此,连周边附近的部分街道住家都看得清清楚楚。

    望得越远,看得越清,越是感叹世事的不公,在这远离城市的偏远山村,贫穷和豪富是如此的悬殊,一道高墙内外,根本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墙内,红砖绿瓦,气派奢华;墙外,泥屋草房,破败衰败。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有的人生下来口中就含着金汤匙,有的人一辈子就得吃苦受贫。公平吗?不公平。但这个世道就是如此,不要想着去问为什么,因为那就叫命!

    环顾四周,陈家大院的格局平面图大体已经印在了我的脑中,只不过,在这张平面图上只有几处标着名称,如会客厅,饭堂等等,但很多地方的名字还空着。

    “喂,你上来一下儿。”我向院子里两位家丁中年纪老些的说道。

    那位家丁应声回答,然后顺着梯子爬上屋顶,“江先生,您有什么吩咐?”

    “你对陈家大院的环境应该很熟悉吧?”我问道。

    “呵,是呀。我到陈家当护院有三年多了,陈家大院里里外外,除了几位主子的住处寝室,没有我没去过的地方。”家丁答道。

    “好,那你告诉我,胖丫住的地方是哪里?”我问道。

    “噢,胖丫呀,就是那间屋子,房顶上有一个高梁垛的那个。”家丁倒不是吹牛,对陈家的情况了如指掌,马上指出相应的位置。

    顺着他所指的方向望去,是一间非常普通的平房,在陈家大院数十间屋子里,一点儿也不起眼。相隔有一段距离,而且中间隔着几排房子,所以那间房子的下半部分看不到,不过依稀可以看到有下人打扮的人进来出去。

    “似乎住了不少人,你知道有多少吗?”我随口问道。

    “里边是通铺,少的时候四五个,多的时候七八个,最近嘛小青,小红,小绿,黑妞,加上胖丫,有五个人吧。”家丁答道。

    五个人,以那间房子的规模而言,住得可说是非常宽松,由此可见,陈家对下人的待遇应该算是不错了。

    “你说的小青,小红,小绿,黑妞都是什么人?”我问道。

    “噢,她们和胖丫一样,都是陈家的丫环下人,野妞和胖丫一样大,都是去年进的陈家,小青,小红,小绿比她俩来的都早,有五六年吧。”家丁答道。

    “中午回来的时候,我见陈家二小姐哭得很厉害,她和胖丫的关系很好吗?”我随口问道。

    “是的。不瞒您说,陈家上下,就属二小姐对下人最好,不象大小姐那样冷冰冰的,也不象少夫人那样动不动就骂。胖丫年纪小,人又有点儿憨,所以特别招二小姐喜欢,常把她叫到自已的闺房里聊天儿玩游戏。”家丁答道。

    问话的技巧就是这样,东一句,西一句,在不经意间便得到了自已想要的东西。

    “胖丫常去二小姐的闺房吗?”我问道。

    “是呀。有时候白天,有时候晚上。上个月赶上我晚班寻夜,十天里就碰到过三次。”家丁答道。

    “哦,十天三次,是够多的了。你们的晚班应该很晚吧?从几点到几点?”我问道。

    “晚上八点开始,直到第二天早晨七点。”家丁答道。

    “八点到七点,也就是十一个小时了。这么长时间,一定很辛苦吧?”我笑笑问道——适时的表现一下关心,是获得对方好感的不二法宝。

    “嘿,刚开始几天是有点儿,不过后来就习惯了。其实上晚班比上白班轻松的多,只要每隔一个小时在院子里转一圈儿就行了,转完了回到门房喝酒,聊天儿,玩骰子,一晃天也就亮了。”家丁答道。

    “呵,倒也是。人生在世,吃喝二字。有的吃,有的喝,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不过话说回来,胖丫这个小姑娘胆子倒是挺大了。晚班巡夜,第一次也有九点,夜静更深,一个十三岁的小孩子一个人走夜路,她不怕吗?”我问道。

    “呵,当然不是了。胖丫胆子很小的,不过二小姐的院子和她住的院子紧挨着,出了这个院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