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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探千王-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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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梅呀,她说她的腿很疼,我就叫多睡一会儿,不用陪着我去看日出了。”李茹男答道。

    “哦,是吗?那你怎么样?要是疼的话不要勉强,今天休息,明天再去看日出吧。”我关心地问道——出现这样的情况一点也不意外,对于很少进行体力活动的人来说,爬山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正在爬的时候由于精神兴奋,可能不会感到很累,而当睡过一晚,爬山时绷紧的神经和血管放松也来,酸痛也就必不可免,象李茹男这样第二天早晚还爬的起床已经算很不错了。

    “用不着,我才没那么娇气呢。”李茹男哼道。要说腿疼,她其实和春梅也差不了多少。不过她是争强好胜的性格,说好的今天去看日出,就算爬她也要爬到歪桃峰峰顶,总之,无论如何她也不愿在我面前显出软弱的样子。

    漂亮的女人,就算是发脾气的时候也很漂亮,未施薄粉,素面朝天的李茹男有着别样的可爱,让人有一种揽在怀中好好欺负一番的冲动;一时间,我的眼睛盯在她的脸上几乎忘记了转动。

    女人的感觉是敏锐的,尤其是对异性的目光,李茹男意识到我的注视,脸颊微微一红,低下头去,旋即猛的又抬起头来,把眼睛瞪起,“你看什么呢!”

    大家闺秀应该是这种反应吗?正常情况下应该是红着脸低着头,手捏着衣角忸怩的摆弄吗?以这样的方式回应,恐怕十个人里也找不出一位吧?如果是胡小燕碰到这样的情形会怎样呢?我心里突然冒出胡小燕娇小柔弱的样子,说起来,虽然这两个人都属于新潮女性,但反差其实还是蛮大的。

    “呵呵,老周,现在可以出发了吧?”对李茹男的问题最好的应对就是不要去回答,因为无论怎样的答案都可能成为对方借题发挥的理由,所以,王顾左右而言他,装做什么都不知道才是正道。

    “是的。现在出发,如果我估计不错的话,到了山顶再过一袋烟的功夫太阳就该出来了。”周猎户答道。

    “哈,那还等什么,出发!”一袋烟的功夫并不是很长,经过昨天大半天的游山玩水,李茹男也明白了乡土民间这种计时单位的意思,总之,就是形容时间很短,一眨眼就到的意思,她可不想费了半天劲儿,起了个大早却赶个晚集,只看到个日出的尾巴。

    于是,依旧是老周带队,我和李茹男在中间,另一个背杂物的山村拖后,一行四人向山顶走去。



………【第二百四十二章 日出】………

    有一种说法,‘黎明前的夜是最黑的’,这种说法是否有科学依据我并不清楚,但显而易见的是,现在的天真的是更暗了。

    不知什么时候,风又大了起来,清凉的空气有如实质般地迎面扑来,不论你想或不想,愿或不愿,都得将它们吸入口鼻,进到胸腑,让人从里到外的清爽。山路崎岖,忽而左,忽而右,有时被快要收工的月亮照得如落雪般的耀目,有时又被树木的阴影所遮蔽,成为更加黑暗中的一道缝隙。

    周猎户走得很快,对于常年生活在雾灵山上的他来说,这座山上的每一条路就象他手掌上的纹路般熟悉,黑夜还是白天,对他几乎没有影响。

    李茹男在咬牙坚持,腿上的酸痛使她的动作都有些变形,不过她还是一声不吭,因为她知道,周猎户之所以走得这样快,是因为日出不会等人,如果不能及时赶到山顶,今天的早起就失去了意义。

    “你还行吗?要不要休息一会儿?”看到她有时因腿疼而微微蹙起的眉头,我好心问道。

    “不用!倒是你,走得那么慢,象乌龟爬似的。要是因为你害得本姑娘看不到日出,看我怎么跟你算账!”

    虽然腿上酸痛,但李茹男的心情不错,撇了撇嘴,居然指责起了我。

    “唉,真是好人难当啊!”我无奈叹道。如果说我的速度是乌龟在爬,那她的速度就可以用蜗牛在蹭形容了,难得好心表示一下关怀,谁想得到的却是这样的结果。

    “哼,你是好人?真是好人的话,就替我拿着相机!”李茹男哼道,随手从脖子上摘下相机向我递过来。

    李茹男的相机是德国货,相机的性能那是没的说,但相机的份量也同样很可观,挂在脖子上时间长了肯定碍事儿,不过依我看来,这更象是缓和关系的一种借口。

    “呵,当好人原来是这么简单,那如果背你上山,是不是就可以成为圣人呢?”我接过相机笑着反问道。

    “那你想当圣人吗?”李茹男眼中闪烁着狡黠的亮光,活象一个顽皮的孩子。

    “嘿嘿,当圣人会很累的,等下次吃饱了饭的时候吧。”我笑着。让我上当没那么容易,李茹男身材虽然苗挑,但八九十斤的份量还是有的,想拿个圣人的虚名哄我当苦力,没门儿。

    “切,就知道会是这样!”李茹男不满地斥声道,扭过头去继续走路。

    这个女人呀!我发现,相处的时间越长,这个女人对我的尊敬似乎也越少,时不时的还发点小脾气,使点小性子,莫非真的是距离产生美,人熟了,就没有道理可言了?

    经过近半个小时的跋涉,我们一行人终于登上了雾灵山的主峰——歪桃峰。

    “还好,总算没有错过。”周猎户松了一口气——虽然李茹男拖慢了整支队伍的行进速度,好在他先前已经估计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有意比正常时间提早了一些。

    “哇噢!好美啊!”

    面向群山站在一块凸出的巨石上,李茹男把双手拢在嘴边大声喊道,“好美啊好美啊!”,回声在群山之间滚荡冲击,久久才平静下去,山风凛冽,将她束发的丝带吹得好似有了生命一般飞舞飘扬。

    你在窗台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却在看你。

    李茹男在为眼前的风景而陶醉,却不知道,她本人也成为风景的一部分。

    相机在手,世界我有,抓住这个时机,我迅速举起相机,按下快门,将这份美丽永远地记录下来。

    夜色在退却,黎明在接近,月亮缺少了子夜时分的皎洁,白还是很白,却没有了亮光,没有繁星的点缀,孤单单地挂在天空,淡得几乎要和天空融在一体。云出来了,一团连着一团,一片接着一片,形成一个由云雾所造成的海洋,而山峰就在这云海中露了出来,远处的,近处的,如同一座座岛屿,远处的飘渺模糊,近处的反而是黑成一片,山石耸立,棱角分明,象是用剪刀剪成的一般。最远处,天与地的交界处现出一线微红,红色很浅,浅得就象少女脸上的那抹红霞,早起的鸟儿已经开始在鸣叫,叽叽啾啾,似是在为盛大的聚会而展示歌喉。

    那抹红色越来越浓,其中的一点则是格外的鲜明,而红色下面则是灰色,红色越艳,灰色越暗,云雾更加的弥漫飘渺,山峰越发的奇峻挺拔,如梦如幻,似梦似真,涛涛云海在风的作用下翻腾着波涛,一浪接着一浪,一波跟着一波,身处最高峰上,云海就在脚下流动,‘昔闻海上有仙山,虚无飘渺云海间’,海上的仙山不知有谁见过,眼前的仙山却明明白白。

    红色在扩大,灰色则变成了淡青,淡青衬着红色变成了粉红,而粉红色下则暗藏着熊熊的火焰,这火焰压抑不住地变得强大,渐渐的,一个红彤彤的火球慢慢升起。火球升得非常慢,好象下边有一根无形的绳索在撕扯着不让它升起,但火球不屈不挠地挣扎着,努力着,虽然艰难,却依旧一寸寸,一分分地向上攀爬,终于,那根无形的绳索终于经受不住火球对自由的追求而绷断,于是那个火球奋力一纵,便将所有阻拦它的云层冲破,跳到所有淡青色的上面,以火球为中心划一条线,上面是鲜红的一片,下面则还是青灰,那一瞬间,青的更青,灰的更灰,云雾似乎淡了一些,有如一幅水墨的画卷。雾灵山,雾灵观日,云海中的雾灵山,果然是山如其名。

    “太美了!春梅要是知道,一定会后悔死的!”霞光映在李茹云的脸上和身上,将她映得象是画中的仙子,她欢笑着,叫嚷着,跳跃着,象是个孩子。



………【第二百四十三章 异样】………

    在山上又住了一个晚上,我们这才离开了飞云观,李茹男原本打算把雾灵山上的所有景观都游逛一遍,但经过两天的时候,她才不得不无奈地承认,自已原先的计划过于天真,因为那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全的任务,至少不是她在短短两三天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任务。所以,尽管遗憾,时间到了也只有依依不舍的离开,一边走一边也不闲着,把所有剩下的底片统统用掉,周猎户和那个山民则很开心,因为这趟活儿完成以后,他俩就可以从陈家那里得到相当丰厚的酬劳,而更重要的是,他们是陪着从北平城里来的人游雾灵山,那得是多长时间向亲朋好友吹牛的资本。

    下山要比上山轻松得多,不需要费力,只要把腿抬起,身体就自动向下移动。‘春风得意马蹄急,一日看尽长安花’,心情好,连带着身体上的疲劳也不见了,连体力最弱的春梅也不再皱着眉头总是叫累了。

    一路顺风顺水,除了几只突然蹿出来的野兔便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况发生,没到中午,我们一行五人便已踏进雾灵山庄的村内。

    怎么有点不对劲儿?

    从进入村口的那一刻,我的脑中突然冒出了这样的感觉,说不清产生这种感觉的原因是什么,但它的的确确的存在。

    农村的生活很单调也很有规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此时太阳当空,时间已近正午,按道理,家家户户都该生火作饭,满村炊烟飘散了,但现在的情况并非如此,炊烟不能说没有,却是稀稀疏疏的几处,满村乱跑,不到吃饭时候不会回家的半大孩子们也见不着踪影,虽然是农村,未免也太安静了吧?

    “哗啷哗啷”,铜铃清脆的响声传来,没隔多久,一辆马车从一个丁字路口转了过来,赶车的把式没有坐在车上,而是一手拉着马缰在前边带路。

    “拴柱他爸,这时候了还出去呀?”离得还有很远,周猎户便熟络地打起招呼。

    “呵,是呀。崔村的王老爷叫我给他们家拉车老玉米。哟,江先生,李小姐,是你们呀?”赶车的把式原来是我们大前天来雾灵山庄时碰到的那位张老汉,认出是我们,连忙笑着问好。

    “是呀。这都中午了还要出门,辛苦啦。怎么不吃完饭再走?”李茹男笑着问道。

    “呵,庄稼人,吃苦受累的命,没什么辛不苦,这不,有干粮,有水壶,路上吃点儿就行了。”指了指车上放着的小包袱还有盛水的葫芦,张老汉笑道,和富人相比,穷人往往更容易听天由命,服从命运的安排,有人觉得,这样的人生或许太过消极,太过被动,但从某种角度,知足常乐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对了,村子里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感觉好象有点奇怪呀?”我随口问道。

    “有什么奇怪的?你是不是太敏感了?”李茹男不解问道,对于她这种从来没有乡村生活经历的人而言,的确是很难觉察到那些异常的地方。

    “是呀,听说陈家死了一个人,很多人都跑去看热闹。”张老汉答道。

    “什么,死了人?!”刚刚从山上下来的几个人都是吃了一惊。

    果然是出事了,而且还不是小事儿,人命关天,一出还就是大事儿。

    “死的是什么人?怎么死的?”李茹男连忙问道,已经放下多日的侦探热情被激发而出——贝克侦探事务所开业这么多天,接到的多是一些寻物找人捉奸之类芝麻绿豆的小案子,好不容易碰到个投毒害人的大案子,结果却因自已酒喝得太多而错过了机会。本以为这次到雾灵山只是游玩度假,却没想到会有死人的事情,如果不是正常死亡,说不定就有自已发挥才能的机会。

    “噢,听说是一个小丫头,怎么死的不知道,听人说是今天早上在柴房里被发现的。”张老汉答道。

    小丫头,又是在柴房里被发现,这两个信息加在一起,便现出可疑的味道。

    在张老汉那里得不到太多的消息——陈家在本地是有头有脸的人家,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肯定会封锁消息,免得被外人说三道四,家丑外扬。以他家的家势一旦下了封口令,又有几个人敢信口直言,说出内情的?当然,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篱笆墙,特别是在亲戚关系错综复杂的农村,想要完全保密谈何容易,只不过在时间和真实性上就不好说了。

    和张老汉分开后,我们加快脚步赶往陈家,一路上不时碰到看完热闹回家的人们,民以食为天,看热闹终究不能把肚子看饱,而陈家,也绝不可能为这种事情管饭的。

    很快来到了陈家大院外,门前还有一些好奇心特别重的村民围观,陈家大院的大门则是紧紧地闭在一起,门外,四名家丁左右站立,一个个插腰挺胸,脸绷得象是十二月份的柿子,又僵又硬,又冷又涩。

    远远的看到我们几个人走来,四名家丁中的一位扒开门缝向院里说了几句,随后不大多时,院门打开,赵管家迎了出来。

    “江先生,李小姐,游玩回来了?”

    “是的。赵管家,门口围了这么多人,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李茹男快言快语,抢先问道。

    抬眼扫了一下门外聚集着的人们,赵管家叹了一口气,“唉,一言难尽,李小姐,江先生,先进去再说吧。”



………【第二百四十四章 案情】………

    陈家大院里的气氛很压抑,本来高门大院就容易给人造成这样的感觉,而现在的情况则更要用糟糕来形容——高高的院墙和树木在将午间灼热的阳光遮住的同时,也将阴影投放在院内的每一个角落,几乎没有人走动,即便偶尔碰到几个干活的家丁仆役,也都是表情严肃,不苟言笑,脸上似是挂着一付面具,让人看在眼里觉得连空气里都带着几分寒意。

    周猎户还有那位帮忙背东西的村民自然有人去照应,我们三个则跟着赵管家穿过庭院,来到饭厅。

    出了天大的事,饭该吃还是要吃,事该做还是要做,陈家家大业大,每件事都有专门的人负责,只要主家没有特别发话,这些人就会按照平常的日程继续自已的工作。

    也许是对大家的心情有所了解,厨房的大师傅特意准备的是一桌比较清淡的午餐,没有大鱼大肉,只是一些普普通通的蔬菜瓜果,但即使如此,坐在餐桌旁的人们还是兴味索然,举筷夹菜,大多也只是应个景罢了。

    每个人的情况都不尽相同,陈万仁的表情无惊无喜,他的举止依然是斯文得体,透着一份士绅长者的从容,或许是经历过太多的风雨,或许是身为陈家的掌门人,任何人可以慌张无助,可以唉声叹气,可以躲避不管,象驼鸟似地把头钻到沙土底下就万事大吉,而他却不可以,因为整个家族都需要他的支撑,所以他绝不可以显出半点儿的疲惫和软弱;儿子陈东华的神经则要大条的很,满桌人中只有他一个吃得最起劲,他粗人一个,什么事都不放在心上,瓜果蔬菜虽不合他的胃口,却依然不停地往嘴里塞;他的媳妇坐在旁边,不时地转动着一对小小的眼睛偷偷扫视着其他人,与陈家发生的事情相比,她象是对陈家众人的反应更感兴趣;陈东莲低着头,脸上全无表情,夹起一片藕放进口中慢慢咀嚼,真的很慢,慢得就象没有在吃东西;陈东倩,脸上的泪痕犹在,眼圈还是红的,眼中莹光闪动,似是随时都可能滑落下来,至于陈东兴,孙逸仁,他们俩个是陈家的客人,主人家出了人命和他们并没有关系,自是没有那些负面情绪,不过客随主便,主人家的情绪不好,他们俩也不能表现得太过轻松,终究他们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文化人,人情礼貌还是要讲的。

    “老爷,江先生还有李小姐回来了。”进到餐厅,赵管家恭敬的向陈万仁禀报。

    陈万仁闻声转过头来,见我和李茹男已经站在门口,脸上挤出一丝勉强的笑容,“呵呵,怎么样,这几天玩的还好吧?”

    “还好,雾灵山山美水美,景色迤俪,可说是不虚此行,唯一可惜的是这次休假时间太短,来不及把所有的景点都逛过一遍。”我笑笑答道。

    “呵呵,这个好说,雾灵山在那里又不会跑,这次没有玩够,以后有的是机会。你们应该还没有吃中午饭吧?来人,添两付碗筷。”陈万仁吩咐道。

    仆人们马上行动起来,端净面水的端水,递毛巾的递毛巾,有事可做,他们似乎也松了一口气。

    洗完手后入席坐下,我和李茹男和大家一起吃饭,有了新人入席,餐桌上的气氛稍稍好了一些,陈万仁找话题聊天儿,陈东兴和孙逸仁两个因病没有上山的人也问东问西,想要知道自已都错过了什么,李茹男和我则暂时把心中的疑问放下,先满足他们的求知欲。

    “爸,我吃好了。”陈东倩的情绪很低落,没有心情参与我们的雾灵两日游回顾,放下碗筷,向陈万仁说道。

    “噢,吃好了就先回房休息吧。”陈万仁点点头吩咐道。他知道女儿此时的心情不好,留在这里只会更加难受。

    “是。”陈东倩起身离座,离开了餐厅回自已的住处去了。

    讲话是需要讲究时机的,不懂分寸想起就问,很容易引起别人的反感,被人认为没有礼貌。而现在,陈东倩的离开正好是开口的机会。

    “呃,陈小姐看起来情绪不是很好,是出了什么事吗?”目送陈东倩的背影走远,我回过头来向陈万仁问道。

    陈万仁微微松缓一些的面容又冷峻起来,“唉”,他叹了口气。

    “陈伯伯,刚才我们回来的时候听人说家里出事了,是不是真的?”见话题已经接上,李茹男压抑很久的好奇心再也忍耐不住,连忙接着问道。

    “唉,一言难尽。媳妇,你来说吧。”陈万仁苦笑摇头。他是当过县长的人,家里死个下人不会让他慌神乱了分寸,不过恰好家里来的客人,出了这样的事,他自觉很没有面子,不愿意太多提及,儿媳妇口齿伶俐而且好传闲话,由她来讲是再好不过了。

    他的儿媳妇对于公公交待的这项任务倒是非常乐意,马上便讲了起来。

    原来,自我和李茹男上雾灵山那天,负责伺候北平来的客人的小丫头胖丫便失去了踪迹。一开始陈家的人倒也没有太放在心上,以为小孩子好玩儿,不知跑到什么地方玩去了,等中午吃饭的时候自然会出现。可是等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仍然没有见到胖丫,这才有些着急,于是派人四十寻找,找了一天也没有结果。一想可能是回自已家了,第二天叫人去十里外的崔村胖丫家里去打听,结果胖丫昨天并没有回来。这里是山区,偶尔会有猛兽出没,一个十几岁的小丫头会不会是出了意外?类似这样的事情以前不是没有发生过,于是,不仅是陈家的人着急,崔村胖丫家里的人也着了急,两边都派出不少人四下寻找,但找来找去,却依然是石沉大海,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体。

    今天早晨,因为要烧火做饭,陈家的一位下人到柴房搬柴,刚刚把一捆柴抱起,却发现一只小孩子的鞋掉在地上,看样子,象是胖丫经常穿的,于是连忙把柴堆搬开,仔细寻找,这才发现胖丫被埋在柴堆底下,人早已死去多时。

    事情的经过大体就是这个样子。



………【第二百四十五章 毛遂自荐】………

    “被埋在柴堆底下?”

    一条很重要的信息。

    胖丫只不过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儿,以她的能力,绝不可能只靠自已就能完成钻进柴堆,且又能把柴堆盖在身上藏好,以至于在两天的时间里,一天三次需要来柴房搬柴做饭的下人们都没留意。

    正常的死法绝不会是这样。

    而且说到底,胖丫在陈家终究只是一个伺候人的小丫头,如果是正常死亡,比如得了急病,又或者意外摔伤、磕碰,自杀之类的原因,以陈家的地位是不会太放在心上的,无非就是给胖丫家里多少钱的问题,而无论多少,也只是九牛一毛(虽然这听起来很残酷,但却是事实,因为我很怀疑,在这偏远的山村,一个十三岁的普通小女孩子的命是否能值五十块大洋)。

    换言之,胖丫的死很可能是他杀!如果事实果真如此,谁杀的他?为什么杀他?这些便都是问题。人命关天,在没有搞清楚事情的真相,不知道家人是否牵涉其中前,有几个人能心安理得,当做没事呢?如此也就不难理解,那些家丁仆役一个个精神紧张,人人自危,因为事情一天没有搞清,他们就也得背着杀人疑凶的嫌疑。

    “这么说,胖丫的死有很多疑点,可能是他杀案件了?”李茹男的眼中放光,就象是看到了食物的猫,不用问,她肯定是觉得大展身手的机会来了。

    “是呀,胖丫那个小丫头平时看起来虽然有点儿笨手笨脚的,不过人倒是挺老实的,不然小姑也不会那么喜欢她,这不,知道她死了以后,哭了足足有一上午,连眼睛都哭肿了。”陈唐氏答道。

    “那胖丫的直接死因是什么呢?”李茹男问道。

    “呃,这我就不知道了。”陈唐氏摇了摇头,她虽然是个喜欢说是非的女人,胆子却不是很大,让她去看死人的尸体,那简直是要她的命。

    “茹男小姐,你该不会是想查案吧?”见李茹男问得这么详细,陈东兴问道,陈家人不知道她的身份,他却是清楚得很——一个开侦探事务所的人碰到了人命案会有什么样的反应,这还用问吗?

    “怎么,不可以吗?”李茹男反问,她觉得这样的事理所当然,正常人在这种情下的反应难道不是想了解事情的真相吗?

    “呃,当然不是。只是大伯已经派人向县城报案了,下午县里的警察就会赶来处理,咱们这次来大伯家是作客的,插手这件事似乎不太妥当吧?”陈东兴有些迟疑的说道,事不关已,高高挂起,说到底,这是大伯的家事,自已几个只是来游玩散心的,没必要惹事上身。

    “话不能这么说,虽然我们是来作客的,但主人家出了事,我们又怎么能坐视不理?陈伯伯对我们关心备至,关怀有加,如果没有能力倒也罢了,问题是有这个能力而不闻不问,那样做还是人吗?”李茹男怎么可能放弃,她等待这种机会已经很久了——杀人案,那可不是想找就能有的大案子!

    陈东兴无语了,在这个家里,能够拒绝李茹男过于旺盛好奇心的只有陈家族长陈万仁,他虽然也是陈家人,却是另一门的亲戚,主人家不表态,他也不能说的太多,况且,李茹男真的想那么做,他敢正面劝阻吗?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份只是李茹男的追求者,而且还是其中之一,惹得李茹男不高兴,他还打算赢得美人归吗?

    我并不打算制止。

    说实话,陈家发生的命案我并不关心,因为那不会牵连到我身上,叫胖丫的小姑娘虽然死得有些奇怪,不过那又如何?这个世界比她死的更冤更惨的人有得是,都去关心,我还过不过自已的生活了?这次到陈家是来作客人,换言之,即使把案子破了,抓到了真凶,也不可能有酬劳可拿,反之,万一不巧,凶手是陈家的家人,那岂不是自讨没趣,凭白多个仇人吗?我并不在乎多一个仇人,因为和我有仇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我在意的是多个仇人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好处。

    基于同样的理由,我也不会阻止李茹男的参与,这个丫头,想当大侦探都想疯了,难得碰上这样的大案子,我要是阻拦不让,她还不得恨我一辈子?对她这种性格的女人,偶尔开开玩笑,逗逗咳嗽,惹她发点儿小脾气,耍耍小性子无伤大雅,但要真惹急了,那麻烦可就大了!李存舟,她的那位漕帮老大老爸可不是吃素的主,总之,除非我不打算在北平继续待下去,否则绝不会惹这位大小姐动真气的。

    “呃李小姐,你说有这个能力而不闻不问,是什么意思?”陈万仁表面看似平静如常,心里又怎么可能不为这件事烦心呢?听到李茹男的说话,条件反射般地问道。

    “陈伯伯,您忘了,我是贝克侦探事务所的持牌人,同时也是一位侦探,查案破案就是我的工作。现在您家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于情于理,我都不能袖手旁观,陈伯伯,请您允许我对这个案子进行调查,查明事情的真相,抓到凶手,让死去的冤魂得到安慰。”李茹男表情认真地请求道,她知道,只要陈万仁同意让她调查案件,这里就没有人能阻止。

    “噢,呵呵,瞧我这记性,东兴是说过你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女侦探。不过你终究是陈家的客人,家里出了这样的事扫了你们游玩的兴趣我已经感觉很不好意思了,又怎么好再让你费心费力。而且警察很快就会到了,这种事情就交给他们做好了。”陈万仁笑笑答道。

    “陈伯伯,您就不要客气了,警察有警察的查案方法,侦探有侦探的查案方法,多一个人调查,对案情的早日侦破总是有好处的,我可以向您保证,绝不会影响到警察的工作。陈伯伯,您就同意吧,不然,我心里会感到不安的。”这样的机会李茹男是不会轻易放弃的,她看出陈万仁的态度并不是非常坚定,所以尽力争取。

    “爸,李小姐既然这么热心,您就答应她好了。李小姐是北平城里的侦探,一定很有本事,家里出了这样的事,反正他们几位这几天也没办法离开,早点把事情搞清楚,不也是件好事吗?”陈唐氏笑着插口道。

    出了人命案,在事情没有调查清楚之前,所有有嫌疑的人都不能随便离开,陈东兴、孙逸仁当时住在陈家,也存在犯案的嫌疑,所以暂时不能返回北平,他们不能走,我和李茹男自然也不会离开,这一点陈唐氏还真没有说错。

    “,嗯,既然这样,李小姐,那就麻烦你了。”想了一想,陈万仁也就不再坚持。



………【第二百四十六章 警方】………

    所谓瘦死了骆驼比马大,本地首富,而且还是原先兴隆县的县长,陈万仁的家里出了事儿,谁敢等闲视之?上午派人到县城报案,中午吃过晚饭不久,一前一后便有两辆汽车风尘仆仆来到雾灵山庄,随车而来的除了报案的家丁还有六名身穿制服的警察。

    村口早有陈家安排的人望风,见县里的警察到了,马上跑回家中报信儿,赵管家得到消息,一方面向陈万仁通禀汇报,另一方面则叫人大开院门,卸下门槛,让汽车直接开进院内。

    带队的是一位警长,年纪在四十几岁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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